在整个西方文学作品的历史中《红与黑》与《罪与罚》可以说是一对双生花,这里,我主要会从主人公的性格落笔,来向各位读者展示主人公于连的性格背后的人性的本能或者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方面的表现。主人公于连给我的第一印象,一张惨白的俊美的脸,一双忧郁而深沉的眼睛,孩童般的气质,但是在这里要提到的一点是,这里说的孩童气质并非大众认知的天真无邪,在我看来孩童不是单纯的代名词,事实上我认为孩童更接近于人的本我,也就是说,最原始的欲望,最本然的的恶,正是在孩童身上有很多的体现。而男主人公乖巧的外表下,确实隐藏着一种天然的恶,一种隐晦的肮脏。在主人公于连身上,阿尼玛因素显得占其性格比例较多,男性心理中的女性性格色彩使得于连展现出的是一种阴柔美,病态美。在其最后的审判中,甚至全城的女人都在为之哭泣。谈到于连的人物性格,我们不得不一提的就是他早年与德 莱纳夫人的一段情感纠葛。德 莱纳夫人作为上层社会名流,而且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优雅,高贵,圣洁,但最让我关注的一点是她的母性,她会为于连准备衣服,会顾及他的尊严。我想,和别的女人最为不同的一点是,在她身上,主人公得到的不仅仅是情欲上的满足,更多的是一种对母性的欲望的满足。在于连和德 莱纳夫人发生感情的时间段我们可以得知,该阶段主人公正处于弗洛伊德所提出的生殖期,也就是原始欲望的发展期,因而更加能认定一点,这段感情不只是男性对于女性的爱欲诉求,更与主人公身上的俄狄浦斯情结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根据荣格提出的原型理论,我们可以看见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因素作用,一种天然的母性崇拜。再者,根据文本与作者的关系,我们会发现一点,作者司汤达早年丧母,其父对其教育严苛而刻板,于连人物的塑造会不会与其幼年生殖崇拜期欲望的未满足有关呢,我们可以据此展开进一步的思索。 在这里笔者要说明一点,以上探究的主要依据来自弗洛伊德,荣格等人的精神分析理论,诚然,我也不确定是否真正形成了天衣无缝的逻辑结构,或者说比较完整的证据链,但我想,任何的理论都有它无法顾及或者说不能形成逻辑自洽的部分,所以谨以此文致敬著名作品《红与黑》,当然也希望能引发读者们对文本更多元化,复杂化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