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存在或论自然》:无物存在;即使有物存在,也无法把握;即使可以把握,也无法表述言说。(这三个命题也可以这样表述:(除了个人的自觉以外)无物存在;若有外在于个人的任何事物存在,它则永不可知;若任何可知的事物存在,个人则无法与他人交流其存在。)第一、无物存在。物(泛指一切东西、属性、性质或某种真相,如海伦之事),要么存在,要么非存在,要么既存在又非存在。如果非存在存在,那么,它就是既存在又不存在。这是荒谬的。如果有存在,那么它是永恒的,还是生成的,抑或既是永恒又是生成的?如果它是永恒的,那就是无限的,也就是没有处所的(如果有处所,它就不是无限了),既然没有处所,那当然就是不存在了。如果它是生成的,那它是生于存在吗?但是存在怎么可能是生于存在呢?可以自己生自己吗?生于非存在更不可能。所以存在也不是生成的。也就是说,存在不是永恒的,也不是生成的,更不可能既是永恒又是生成的,因此,存在不存在。第二、即使有物存在,也无法把握(无法设想,或不可认识,不可想象)。证明(一):依据相反的东西具有相反的属性,既然非存在的东西(如,飞人,海上马车,女妖,吐火怪兽等)可以被想到,那存在的东西就不能被思想。证明(二):某物或某种性质的存在,是相对于某种感官而言。看见的某物是相对于视觉而言,听见的声音是相对于听觉而言,想到的某物是相对于大脑而言。看到的不能用听觉来把握,听到的不能用大脑来把握,想到的亦不能用其他感官来把握。所以,凡是用其他感官识别其存在的,都不能用大脑来想象,亦即,凡存在皆无法认识,无法想象。证明(三):神话和戏剧的虚构,海伦所受到的欺和诱惑,帕拉墨得所遭遇的冤案等等,人们皆无法认识其真相。所看到的、所听到的,并不因为我们看到了、听到了,就成为真实的,相反,感觉、经验和感情常会欺人,诱惑人,就像海伦的经历一样;我们所思想到的,所推论的,也常会是陷阱或诡计。并不因为我们思想到了,某物或某事就是真实地存在的。因此,即使有所谓某物,所谓真相,也是无法认识,无法思想的。证明(四):所思想到的东西,仅仅是脑子里的东西,并不是真实的存在。只要是想出来的,或用理性推论出来的,就一定是非存在。第三、即使可以把握,也无法表述言说。所有言说都不是存在,外在于人的存在也不是言说。所言说的是语言,而不是存在。甚至是存在表现语言,而不是语言表现存在。天下万物,皆不可言说。如果一个人心目中无此物,那怎么能凭言说而得到此物呢?说话人所说的是词,而不是再现某种声音、颜色或场景。不可能思想某种颜色,而只能看;不可能思想某种声音,而只能听。总之,语言和外在事物是异质的(不是一种东西),思想器官和感官是异质的,思想和感知是异质的。即使用想象把握了,也无法向人言说。高尔吉亚说(据普洛克罗):“存在除非同外表完全一致,否则是不可知的;外表除非同存在完全一致,否则是靠不住的。”人们只能感知到外表(现象、表象),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实在真相,是无法知道的。是巴门尼德提出存在—思想—语言三者的关系问题。之后芝诺、麦里梭等接连论证。高尔吉亚的价值是摧毁了巴门尼德的“存在”。这是西方哲学史上怀疑论对本体论的第一次毁灭性打击。第二个命题针对思维与存在,第三个命题针对存在和语言。第三个命题意义特别重大,名实关系完全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