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道德与法律论文篇1:《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 文化 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 范文 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教育 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2:《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 教学 方法 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 法律知识 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 毕业 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 入职 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3:《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 儿童 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 传统文化 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猜你喜欢: 1. 大学思想政治与法律道德心得体会 2. 学习道德与法律的心得范文 3. 道德与法律的格言 法律与道德的名言名句 4.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范文 5.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6.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
康海燕,女,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小学语文高级教师,乐平市优秀教师、乐平市“2132”名师工程骨干教师、景德镇市骨干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从教25年来,一直热爱语文教学,多次参与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被评为乐平市优秀实验教师,撰写的多篇课题论文在市级、国家级获奖,公开发表论文5篇。曾辅导学生参加器乐比赛、征文比赛、朗读比赛、古诗词大会,均获佳绩。作为班主任,有着较为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所带的班级班风正、学风浓,任教学科成绩优秀。 教育格言:做本真教师,教本色语文。杨亚琴,女,1989年2月出生,2012年参加工作,作为一名年轻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着力于对学生独立思考和自学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堂教学生动活泼、扎实有效,深得学生的喜爱。曾获景德镇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二、三等奖;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一等奖;中小学“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黑板报评选指导作品一等奖;乐平市第六届中小学学生美术比赛优秀指导老师;第二届小学生航模比赛优秀指导老师;“青年教学能手”称号;乐平市书画比赛“贡献奖”。 教育理念:相信每个孩子都是粒种子,愿把自己的爱化作一缕阳光、一眼甘泉、一片沃土,让每粒种子都生机勃勃地成长。程停停,女,1990年7月出生,2011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从事语文教育教学工作十余年,一直坚持“快乐教育”的原则,让学生在快乐的学习氛围中主动接受语文学习,致力于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工作中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曾获乐平市道德与法治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乐平市论文竞赛一等奖;乐平市“春华秋实”杯语文优质课竞赛二等奖;乐平市青年教师五项全能竞赛二等奖;乐平市道德与法治现场教案设计一等奖。同时多次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称号。徐明周,女,中共党员,1991年8月出生,2012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南昌师范学院,本科学历,小学二级教师,参加工作10年。勤奋刻苦,踏实认真。曾获“乐平市优秀班主任”称号;多次获乐平市教学设计和教学成果一等奖;获乐平市课题优秀实验教师称号;多次获得校“优秀教师”称号。人生格言是:今天的积蕴,是为了明天的放飞,还有什么比看着自己的学生飞得更高、更快、更远,更令教师欣慰的呢?教师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学生们在成长。周俊娇,女,1976年9月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从事教育工作26年,一直担任小学数学教学,多次参加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辅导学生多次获奖,曾被评为“乐平市优秀教师”、“乐平市师德标兵”。 教育格言:教育是神圣的事业,它将成就孩子的一生,影响家庭的命运!齐华娣,女,1987年3月生,2012年参加工作,本科毕业,音乐教育专业。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有耐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善于与人沟通,善于与人协作,能独立完成工作,思想开放,工作热情高,易于接受新事物,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期待着伯乐的出现,立志用平生所学为教育贡献力量。 教育格言:爱就是教育,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吴巧萍,女,1986年11月生,2012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自2012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数学教学工作。在教学中勤于学习,善于探索,乐于创新,勇于实践。2018年度荣获乐平市“优秀教师”称号。2021年1月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承担教育教学课程录制工作,评为“优秀先进个人”,同年荣获第二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荣获省一等奖。 教育格言:常学常新,做一个孩子们喜欢的老师。程鹏,女,大专,小学高级语文教师。热爱教育,担任班主任工作多年,多次评为“优秀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纯正、学风优良,多次评为“先进班集体”。喜欢教书,寓教于乐,尊重、信任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做课堂的主人,营造轻松活泼的气氛,展现课堂的无穷魅力,深受学生的喜爱,并多次在教学比武中荣获一等奖。教学格言:爱心献给学生,诚心送给家长,信心留给自己。汪璠,女,1995年6月出生,2017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历。活泼可爱,热情开朗,带着对教育的一腔热血走上人民教师的岗位。拥有超强的亲和力和出色的表达力,能深入简出地为学生答疑解惑。耐心、细心、贴心,使她成为学生成长路上的好朋友、大姐姐。她勤学积极,经常向有经验的教师请教,并认真钻研教材,努力探索出一条更符合本班学情的特色教学之路。彭演君,女,中共党员,1994年2月出生,2014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江西省乐平市第十一小学教师,中小学语文二级教师,从教8年来,一直担任一线语文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学生,团结同志,勤于学习。 教育格言:以诚在三尺讲台前耕耘,用爱在学生心灵里播种。徐颖丽,女,1988年2月出生,2009年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成功的道路从来没有复制粘贴,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即使荆棘丛生;即使风欺雪压,仍旧斗志昂扬,挺直脊梁。相信天道酬勤,不负殷切期望。
2018年3月被中共乐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二O一七年度机关党建“十佳党员先锋岗”。 2018年7月指导的学生刘熠嘉在江西省“‘黄慎杯’全国中小学生经典诗文读写大赛”中荣获一等奖,您荣获指导老师一等奖。江西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 2018年8月指导的学生在“黄慎杯”全国中小学生经典诗文读写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授予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2018年9月撰写并提交的论文《优化数学课堂练习设计的探索与实践》,在本会十一月于北京市举办的“第九届全国优秀论文”评比活动中,荣获国家级一等奖。证书编号: 2018年9月被评为小学数学景德镇市级学科带头人,任期三年。 2018年10月报送的成系列资源《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五年级上教案》通过专家评审被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录用。 2018年10月执教微课《包装的学问》荣获第二十四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2018年10月执教的微课《包装的学问》荣获第二十四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2018年12月指导的教学活动《我们不乱扔》在“2018年度全市小学道德与法治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荣获景德镇市二等奖。 2019年3月参加景德镇市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展示,荣获景德镇市一等奖。 2019年4月20日辅导王才生在乐平市小学“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策略研究”课题优质课竞赛中,荣获 二等奖。 2019年4月10日指导汪璠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科学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2019年4月10日指导王斐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小学综合实践学科二等奖。 2019年4月5月培训学生课本剧《金色的鱼钩》准备参加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生课本剧大赛。 2019年5月11日指导顾芳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小学英语学科二等奖。 2019年5月31日在校执教六年级《我的安全我知道》现场课《同学之间好相处》。 2019年5月 在全市科技工作中,被评为乐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9年5月对全校教师进行“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培训。 2019年6月1日指导的课本剧《金色的鱼钩》在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生课本剧大赛中荣获全市二等奖。 2019年6月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展示,荣获江西省一等奖。 2019年8月参加江西省教育厅“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江西省首期“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训班研修项目,做了题为《小学数学课堂应渗透数学思想》的讲座,效果良好。 2019年9月带领学校5位教师参加“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教师中华经典集体诵读大赛”活动,荣获景德镇市一等奖。 2019年11月荣获乐平赛区“江西少年诗词大会”优秀组织奖。 2019年11月10日 指导李礼梅老师在全市城区小学“新教材•本体性课堂”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2019年11月 兹聘请为乐平市教师进修学校为2019年新教师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班授课教师。 (两个大班约200人) 2019年12月被景德镇教育局综教科推荐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1)2020年9月被中共乐平市委、乐平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2020学年度挂牌督导工作先进个人。 (2)2020年10月执教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第一单元除法复习》荣获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二等奖。 (3)2020年10月执教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第一单元除法复习》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4)2020年10月执教的微课《比例的认识》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三等奖。 (5)2020年10月微课《比例的认识》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6)2020年10月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技术与小学数学教学的整合探究的案例》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二等奖。 (7)2020年12月指导学生徐辉敏、黎响、李金洋作品《课本剧金色的鱼钩》荣获江西省电化教育馆组织第四届全省中小学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等奖。 (8)2020年12月在2020年秋季“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中,有6节省级公开课被“赣教云”平台收录,供全省师生使用。 (9)2020年5月撰写《确定位置》教学实录与反思在乐平市小学数学课题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乐平市一等奖。 (10)2020年11月指导石丹老师在乐平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中,荣获小学组一等奖。 (11)2020年11月指导程停停老师在乐平城区小学道德与法治优质课活动中,荣获乐平市一等奖。 (12)2020年7月由杨晓玲负责课题《利用网络教育资源提升小学数学课堂学习效果的策略研究》YB2020——060课题经景德镇市中小学教育课题研究与实验基地建设办公室学科考核小组评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报市课题研究与基地领导小组批准,准予该课题立项。(成员:王才生、胡文祥、周俊娇、朱文福、程伟栋) (13)2020年12月由杨晓玲负责申报的江西省基础课题“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整合的研究”JDZSX2020-166,准予该课题立项。(成员:蒋铭国、王才生、邹毅军、李蛟龙、吴巧萍) (14)2020年9月份承担乐平市进修学校给200多名新入职的教师进行讲座培训。 (15)2020年12月荣获乐平市第十一小学教师书写大赛一等奖。 (16)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学生“停课不停学”承担了江西省线上教育教学课程录制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先进个人”。 课题情况: 2012年 05 月参加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在 2015年 3 月已结题; 2016年参加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规划课题“基于学生数学素养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研究”,在 2018 年结题; 2017年 4 月参加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益智课堂教学中问题情境的设计与实施》,正在进行中还未结题; 2020年7月主持课题《利用网络教育资源提升小学数学课堂学习效果的策略研究》研究立项。 论文发表情况: 2019年 11 月撰写的论文《基于学生数学核心素养培养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策略研究》发表于刊物《大众科学》; 2019年 12 月撰写的论文《浅谈小学数学核心素养培养的思考与实践》发表于刊物《文渊》; 2019年 12 月撰写的论文《核心素养下小学数学解决问题的教学实践研究》发表于刊物《教育科学》。 论文获奖情况: 2020年撰写的《确定位置》精品案例获乐平市小学数学课题研究成果评选一等奖。 2018年撰写论文《优化数学课堂练习设计的探索与实践》荣获中国教育发展研究学会国家级一等奖。 2017年撰写论文《浅谈小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荣获中国教育发展研究学会国家级一等奖。 2019年撰写论文《小学数学课堂应渗透数学思想》获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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