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与朋友的问答表达了他对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的看法,这个问题就是:人们所面对的这个丰富多彩、变化无穷的大千世界是不是客观地存在着?它与人的头脑,即人的认识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
这条问答,粗看好似近代西洋哲学中的那些极端的唯心论;但我们若细玩阳明讲学宗旨,从另一方面来解释,似乎阳明语意所重,仍只在“看”与“未看”上,仍只在心与物的“感应”上。
“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这就是广为流传的王阳明与弟子“南镇观花”的故事。今人往往以故事末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话头,便武断认定王阳明是一位主观唯心主义思想家,将王阳明打入被批判者的行列。这其实是一个巨大的误解。
事实上,王阳明并没有否认“此花”的客观存在,他只是认为“花”与“心”必须有所“感应”,相互依存,彼此才有实际的意义和价值;如果没有两者之间的“感应”,它们只能是“同归于寂”。
只有将“心”与“花”合二为一,使心中的良知发挥出来,“心”对“花”产生影响,发生实际感应,“花”的存在才有意义,也就是“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王阳明一再强调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则万事万物皆得其理,要求内外合一、知行合一,乃至于天人合一,从而到达万物一体之仁,这才是王阳明“良知之学”的真正精髓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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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继承了程颢和陆九渊的心学传统,并在陆九渊的基础上进一步批判了朱熹的理学。《传习录》中的思想明显地表现了这些立场和观点。
“心即理”本来是陆九渊的命题,王阳明认为“至善是心之本体”,“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他这样说是强调社会上的伦理规范之基础在于人心之至善。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对《大学》的解释与朱熹迥异。朱子认为《大学》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学子通过认识外物最终明了人心之“全体大用”。
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这个知是“良知”。
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与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