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使用的用量和部位不同有可能杀死树木和竹子。
除草剂(herbicide),又称除莠剂,是指可使杂草彻底地或选择地发生枯死的药剂。其中的氯酸钠、硼砂、砒酸盐、三氯醋酸对于任何种类的植物都有枯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均具有残留影响,所以不能应用于田地中。
选择性除草剂特别是硝基苯酚、氯苯酚、氨基甲酸的衍生物多数都有效。除草剂可按作用方式、施药部位、化合物来源等多方面分类。
(1)选择性除草剂:除草剂对不同种类的苗木,抗性程度也不同,此药剂可以杀死杂草,而对苗木无害。如盖草能、氟乐灵、扑草净、西玛津、果尔除草剂等。
(2)灭生性除草剂:除草剂对所有植物都有毒性,只要接触绿色部分,不分苗木和杂草,都会受害或被杀死。主要在播种前、播种后出苗前、苗圃主副道上使用。如草甘膦等。
1.触杀型除草剂:药剂与杂草接触时,只杀死与药剂接触的部分,起到局部的杀伤作用,植物体内不能传导。只能杀死杂草的地上部分,对杂草的地下部分或有地下茎的多年生深根性杂草,则效果较差。如除草醚、百草枯等。
2.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药剂被根系或叶片、芽鞘或茎部吸收后,传导到植物体内,使植物死亡。如草甘膦、扑草净等。
3.内吸传导、触杀综合型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触杀型双重功能,如杀草胺等。
扩展资料:
除草剂(herbicide)是指可使杂草彻底地或选择地发生枯死的药剂,又称除莠剂, 用以消灭或抑制植物生长的一类物质。
其中的氯酸钠、硼砂、砒酸盐、三氯醋酸对于任何种类的植物都有枯死的作用,其作用受除草剂、植物和环境条件三因素的影响。
按作用分为灭生性和选择性除草剂,选择性除草剂特别是硝基苯酚、氯苯酚、氨基甲酸的衍生物多数都有效。
世界除草剂发展渐趋平稳,主要发展高效、低毒、广谱、低用量的品种,对环境污染小的一次性处理剂逐渐成为主流。
常用的品种为有机化合物,可广泛用于防治农田、果园、花卉苗圃、草原及非耕地、铁路线、河道、水库、仓库等地杂草、杂灌、杂树等有害植物。
农田化学除草的开端可以上溯到19世纪末期,在防治欧洲葡萄霜霉病时,偶尔发现波尔多液能伤害一些十字花科杂草而不伤害禾谷类作物;法国、德国、美国同时发现硫酸和硫酸铜等的除草作用,并用于小麦等地除草。
有机化学除草剂时期始于1932年选择性除草剂二硝酚的发现。20世纪40年代2,4-滴的出现,大大促进了有机除草剂工业的迅速发展。1971年合成的草甘磷,具有杀草谱广、对环境无污染的特点,是有机磷除草剂的重大突破。
加之多种新剂型和新使用技术的出现,使除草效果大为提高。1980年时世界除草剂已占农药总销售额的41%,超过杀虫剂而跃居第一位。其中有O-异丙基-N-苯基氨基甲酸[O-isopropy-N-phe-nylcarbamate,
缩写IPC:C6H5NHCOOCH-(CH3)2],二硝基-O-甲酚钠(sodium dinitro-O-cresylate)等。具有生长素作用的除草剂最著名的是2,4-D,认为它能打乱植物体内的激素平衡,使生理失调,但对禾本科以外的植物却是一种很有效的除草剂。
一般认为这种选择性是决定于植物的种类对2,4-D解毒作用强度的大小,或者由于2,4-D的浓度因植物种类的不同而有差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除草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