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殊教育老师的人文关怀方面的缺失的论文
一、特殊教育教师在语言素养方面人文关怀缺失的现状
1.教师授课语言暴力频出,尊重不足
所谓语言暴力,就是使用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损害。在当下,由于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是平等的,所以必然地为语言暴力的生长提供了合适的土壤。而在特殊教育领域,教师所处在的情况更为特殊,以自我为中心,依靠强制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学生的行为特征更为明显,为了使特殊学生向教师预想的方向发展,面对违反纪律、犯了错误、领悟能力较差的学生,教师采取简单粗暴或讽刺挖苦或恐吓威胁的暴力语言也是很常见的。例如,“你怎么长大的,这么笨!”“我教了这么多年书,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你呀,什么也学不好。”等等。特殊教育课堂上的语言暴力折射出教师缺少人文关怀的同时,更能表现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语言素养程度偏低。特殊教育教师长期使用暴力语言,会严重伤害特殊学生的自尊心,严重影响到和谐的师生关系。所以如何化解特教教师的“语言暴力”是当下特殊教育环境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教师授课语言冷漠敷衍,温情不足
在特教课堂上,我们总能发现一些学生那种对于教师权威的“藐视”,尤其是面对一些非班主任教师时更加明显。究其原因是一些特殊教育教师在授课中表达出来的“我上的课你要是不喜欢就睡觉,但是不能扰乱课堂秩序”的意思。长期的这种“安民告示”似的授课,让学生感觉到的并不是宽松的环境和舒适的课堂,而是感觉老师的潜台词是“随便吧,反正怎么学也学不好”,从中得到的答案是教师对学生过于冷漠。冷漠都是双方面的,教师的冷漠影响着学生,学生渐渐由冷漠发展成“藐视”和“不屑”,这种态度的展现,更能激发起教师在语言中的冷漠敷衍,缺乏温情。赢得学生的尊敬,不是靠大力压制,也不是靠低眉顺眼,更不能靠冷漠敷衍,特殊教育教师需要有较高的语言素养来面对特殊学生各项教学需求,不能为了表面的和谐气氛,放弃运用自身的情感语言来解决各种问题。通过情感的联络沟通,才能化解冷漠,展现特殊教育教师人文关怀的风采。
3.教师授课语言重复沉闷,激励不足
语言表达是教师的基本功,而特殊教育教师的授课语言也同样展示着教学的基本功。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特殊教育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教学语言重复的情况随处可见,容易分散误导学生的注意力,有些调皮学生可能上课就开始统计教师重复语言的次数,无法安心听课。有的教师一句话能表达清楚的意思,又怕学生没有听清楚,不断重复,这种重复沉闷的讲话,不但浪费时间,而且使学生听起来厌烦。重复并且沉闷的语言是没有新意的,无法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引发兴趣爱好,启发式的教学更是谈不上。现在,特殊教育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上的互动,往往一问一答式的多,真正融入到学生内心,将教学中精彩的知识点播撒给学生,激励学生心灵深处存在的真善美的情况很少。语言是教学的最主要媒介,其所能传递的信息可以给予那些特殊学生温暖和力量,让他们尽快感知学校与社会的关怀。
二、特殊教育教师在语言素养方面人文关怀缺失的原因分析
1.师生角色定位的历来传统
人因其社会性,所以遵守一定的伦理规范,而中国的传统师生关系是依靠伦理来维系的。在古代,由儒家思想构建的社会等级规范,从根本上确立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从属关系,师道尊严严肃细致的讲究,赋予了教师极高的权威性,进而演变成师生之间的专制关系。到了近现代,人们把教师的教学活动看成了一种主客体关系,即教师育人就是一种“育物”,这样的结果就变成了教师高高在上地进行知识传送,而学生只有洗耳恭听,从而忽略了学生是“人”,并非“物”这样的事实,漠视了学生作为教学两主体中的一极。不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在教学活动中均忽视了学生的平等存在,漠视了受教育者本身应有的独立和尊严。而在特殊教育教学活动中,特教教师所接受的教育背景,在课堂上当其面临与自身求学时遇到的相似情况,便驾轻就熟地运用当年所受的语言和思维开展教学,因此一些冷漠的语言、暴力的说教都会运用出来,所以这种一代又一代的惯性力量是不可小视的。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因为他们自身存在的某种缺陷,面对这种不平等的对立情况,反应往往会更加强烈,导致学生心理的抵触甚至逆反,觉得教师的批评就是挖苦讽刺,没有关怀和帮助,缺乏足够的温暖。
2.缺乏对人文关怀的认识
人文关怀基础是教育,是用人的方式去理解人、对待人、关怀人,特别是关怀人的精神生活、精神生命的发展[2]。特教学校的学生与普通学生不同,他们多数由于身体机能的缺陷,再加上心智发育尚待完善,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不能像家庭生活一样,时刻享受父母的呵护和家庭的温暖。在我国特殊教育领域,就目前情况来看,特殊教育课堂上要完成的任务有很多,特殊教育教师面对的学生也很多。在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特殊教育教师很难再有更多的精力去研究每一堂课语言表达的细微内容,同样很难通过琢磨细微的表达方式来体现人文关怀的本意。虽然在表面上看来人文关怀的意义并不是很大,但随着表面的风平浪静,长久之后就完全忽略了人文关怀。如果特殊教育教师在课堂上没有体现出教师的关怀与温暖,那么特殊学生肯定会感觉心灵受到伤害,久而久之会疏远教师与学校,变得自律性相对较差,面对将来更迷茫和困惑。结果是学生虽然可能学到了一些安身立命的技术,但是在缺乏人文关怀的情况下,会形成一定的心理缺陷。
3.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压力增大
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压力增大,这与当前教育的大环境和特殊教育所处的小环境有很大关系。特殊教育教师要承受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的重重压力。例如绩效考核情况,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除课堂以内的工作,还要承担学生的考核测评、安全、卫生、饮食等各方面的工作,甚至考核测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若不达标就降低工资等。这样特殊教育教师把工作中的不满情绪转嫁到学生身上,训斥、威胁甚至采取不正当惩罚方式,都容易造成师生间的对立冲突。而目前社会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期望和评价标准过高,更加重了教师的压力,本来学生的教育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共同责任,但是现在几乎全落到学校身上,奉献时关注少,犯错时人人指责。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需要得到家长、学生、社会各界的肯定,这也造成了对教师不利的舆论氛围,误导了学生和家长,无形中特殊教育教师的压力与日俱增。
三、提高特殊教育教师语言素养方面人文关怀的途径
1.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人文关怀的主观意识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道主义情怀,人文关怀是对人价值的肯定、完整人格的尊重,对残疾人更重要。[3]因此,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加强人文关怀的主观意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语言素养,以期展示对特殊学生的人文关怀,这不仅仅只是简单地通过语言本身素养的提高来完成,而是需要文化素养和思想素养来相互支撑。首先,从知识文化素养层面来看,优秀的课堂语言表达是由丰富的知识文化素养决定的,学生学习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教师的讲授获得的。在学生看来,教师有能力给予学生指导和帮助,甚至依赖教师,因此教师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才能不影响正常的语言表达。教师不仅要精通本学科专业知识,同时也要做个博学多才之人,扩大知识面。只有知识文化内涵深刻的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才能游刃有余,得心应手,这也是尊重学生的主要体现。其次,要注重语言素养本身的提高,特教教师在运用教学语言时,要词汇丰富、逻辑严谨,甚至可以充满艺术表现力的语言来进行授课。这也就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备课,按照预先设计来进行发挥,而不是天马行空的、毫无逻辑、缺乏节奏的组织语言。只有严谨细致,才能尊重课堂、尊重学生。再次,从思想素养层面,特殊教育教师在平时语言交往中要给学生做表率,决定语言质量的人,只有慧于心,才能秀于言,在师生对话过程中,要将高尚的道德观念、情感价值观渗透到语言中,不能将工作生活中的不快和不满带到课堂,不能将不良情绪传染给学生。最后,教师自身的语言素养是引发师生对话语言问题的主观因素,教师应积极主动地正确看待自己的`不足,及时弥补,提高教师内在和外在的威信,为建立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奠定基础,才能更好地展现特殊教育教师人文关怀风采。
2.建立以人为本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体系
构建以人为本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体系,就是要在教学氛围、教学资源配置、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特殊教育教师更多的支持。因此,以人为本,尽可能多地培养特殊教育教师,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关心、爱护、扶植、尊重他们,帮助解决其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矛盾,促使积极性、创造性得以充分激励、开发和调动,这亦是人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第一,要构建幸福奋进的教学氛围。让特殊教育教师感觉到特殊教育这个职业是幸福快乐的,奉献和挑战并存,只有幸福快乐具有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的教师,才能教出幸福快乐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生。所以,特殊教育教师的师德建设以人为本,就是要充分尊重、理解他们,使其最终具有奉献精神与敬业精神。第二,教学资源配置要合理。充分运用多种教学资源来调节课堂内容,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地扶持他们参与科研,提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实验设备、图书音像资料等。第三,要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教师参加重要学术活动的机会,同时提供各种进修、培训甚至出国等机会。注重加强校际间、国内与国外,老、中、青教师之间以及特殊教育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允许就各自不同的学术观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之在学术探讨、交流、争鸣中开启智慧,活跃思想,承前启后,立足于发掘和发展本学校特有的学术风格、学术文化,注重精神理念的提升,给更多的特殊教育教师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和条件。这样特殊教育教师可以从其他同行、其他领域学到精湛的技艺和品德,使其在学术、学业、思想上更快地提高。
3.加强语言运用能力,展示人文关怀风采
其一,特殊教育教师语言要情感丰富。采用浓郁人情味的话语和语态,用满面春风的语气,富含激励的语调都是优秀和高明的老师引发学生的情感潜势,在情感共鸣的语境中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良好办法。其二,特殊教育教师要有亲切的教态。古人说:“亲其师,信其道”,特殊教育教师让学生感到亲切、微笑和亲切的表情对学生很重要,这是教师的“职业表情”。其三,特殊教育教师的语言要有幽默的风格。教学幽默是教师聪明才智的表现,许多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都具有这种幽默的话语风格。幽默语的艺术包括:教师设计的情节幽默;讲笑话、趣事、机敏的妙语、警句;生动有趣地描述或评论、超想象夸张及教师的肢体和表情幽默等。这样才能拉近与学生的距离,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总之,语言素养是特殊教育教师必备的素养,特殊教育教师语言素养一定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因此特殊教育教师只有以高质量的语言素养为依托,才能让课堂充满人文特征,让特殊学生每时每刻感受到人文关怀的,让他们在人文关怀中健康成长。
特殊旅客服务技巧毕业论文提纲
导语:特殊旅客是指某些身体或精神需要照顾的旅客,如婴儿、病人等。在服务特殊旅客时尤其需要一些技巧和特别的方法。下面我整理了特殊旅客服务技巧毕业论文提纲,欢迎参考借鉴!
题目:民航特殊旅客权利保护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绪论
选题背景与意义
文献综述
国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研究目的与内容
研究目的
研究内容
创新点
第二章特殊旅客的界定
国内立法对“特殊旅客”的界定与分类
《国际客规》的规定
《国内客规》的规定
国际公约与各国立法对特殊旅客的界定与分类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
欧盟《关于残疾人和行动不便者在航空旅行中权利的`第1107/2006号条例》的规定
其他国家的尝试
机场和航空公司的实践
对“特殊旅客”进行界定的立法建议
第三章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法理依据
人权理念是对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价值基础
明确法律权利是落实对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有效方式
实质平等是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价值追求
第四章国际组织与各国国内法对特殊旅客权利保护之比较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九的规定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于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规则
美国对民航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规定
《美国残疾人法案》《航空承运人准入法》对于残疾人旅客权利的规定
《空中旅行行动不便者非歧视规则》的规定
美国其他法案的规定
欧盟关于民航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
加拿大关于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规定
第五章我国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立法现状
残疾人旅客的权利保护
《残疾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国际客规》与《国内客规》的规定
《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的规定
《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其他特殊旅客的权利保护
老年人旅客的权利保护
被押解犯人旅客的权利保护
无成人陪伴儿童、婴儿、孕妇等旅客的权利保护
第六章我国立法的不足之处及改进
我国立法对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不足之处
民航特殊旅客运输规则缺乏一套系统的法律体系
在特殊旅客权利保护具体执法上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持
相关部门规章内容落后
《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中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关于特殊旅客保护法律制度的改进
明确特殊旅客的法定权利
加强特殊旅客的权利保护机制建设
提高社会对特殊旅客权利保护的人文关怀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我国新闻传播缺失人文关怀摘要:中国媒体正处于行政垄断与资本拉拢强弱转换的时代。一方面,行政垄断着媒体的运作;另一方面,广告商制约着媒体现实表明我国当代传媒对受众的确有了重新认识和重视,但客观地讲,传媒对受众现有的人文关怀与受众所需的人文关怀相比是相当微薄的,尽管它已经开始关注弱势群体,关心大众的生存状态。不可否认当代传播中对人文关怀的表达可以说既不充分又不深刻。主要原因在于传媒自我定位存在一个悖论,在理论上自知是大众的引导者和教育者,但在实践上却徘徊于颐指气使的钦差大臣和亦步亦趋、满脸堆笑的服务生之间,实际上这个悖论产生的根源是传媒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对人文关怀缺乏理性思考,由此造成新闻理念的偏颇和肤浅。然而只有当传媒以真正的人文关怀即科学而理性的人文关怀为复归和基点时,才会正确地自我定位,才会具有最大的说服力与感染力,也才能最成功地完成引导和监督的责任。我国传媒在注入人文关怀、“突现人”的过程中走向了极端,在市场利益的趋势下,在传播中大量运用视觉新闻,极尽渲染之能事,强烈刺激人的感官,这种“不得不为了金钱而进行的精神活动,会使人感受到对完整的人的本质的否定。”这种传播是将受众仅仅看作自然的人、本能的人,对大众缺乏情感的疏导和理性的提升,显然这是对人的简单理解,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忽视,是有悖于人文关怀的原则的。从这个角度讲,当代传播对作为受众的“人”缺乏深刻的哲学把握。马克思曾就人的概念论述过:“‘人’?如果这里指的是‘一般的人’这个范畴,那么他根本没有‘任何’需要;如果指的是孤立的站在自然面前的人,那么他应该被看作是一种非群居的动物;如果这是一个生活在不论那种社会形式中的人,……那么出发点是,应该具有社会人的一定性质,即它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一定性质,因为在这里,生产,即他获取生活资料的过程,已经具有这样或那样的社会性质。”简言之,人的本质规定性包括自然性和社会性,有自身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人更重要的在于其社会性,作为社会活生生的人,必然会有理性和情感的矛盾,物质欲望和精神追求的矛盾,个人与其他社会人及与周围环境的矛盾,他们是种种矛盾的统一体。因此当代传媒要全面的看待人,要从人的本质规定性出发,实现对人的理智和情感、理性和非理性的全面尊重,真实客观地把外部世界呈现给受众,倡导回归人类真善美,树立起健康积极的社会观念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及人的互助。当前媒体在对人的关怀中做得更多的是同情人、关爱人,但往往在这种所谓善意的关怀中随意侵犯他人隐私,忽视新闻人物和受众心理,对受众造成实质上的伤害。这种高高在上的同情和隔靴搔痒的关爱,让人感到更深的冷漠,与真正的人文关怀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真正的人文关怀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关爱和善意的表达,不是抽象的人道主义和空洞的泛爱精神,不仅仅是眼泪和同情,它所揭示的是平凡的人的内在的精神、品格、信念、理想和尊严,所弘扬的是蕴于其中的质朴、坚韧、善良和互助这些美德,而这正是人文关怀所坚守的人本身的真、善、美,这样一些道德价值的存在正是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之必要。有一种叫作“新闻本位”的新闻观。执行这种观念的人,把事实、传播者、接受者、传播通道、新闻信息等看成新闻传播中的各个环节,而以新闻信息为本体。于是,新闻传播者在选择新闻的时候只是以事件是否具有所谓的“新闻价值”,即是否具有非常性和猎奇性、能否满足人们的好奇心、能否引起轰动效应作为标准,甚至一味地迎合部分人的低级趣味,最终导致媒体品味的下降,也不利于社会风气的净化。诚然,新闻追求新奇,渴望引起轰动本无可厚非,问题的关键是,在这种新闻理念的指导下,新闻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往往被忽略了,人们的眼睛只盯着事态的发展而无视扮演主体角色的人的感受。阅读(收看、收听)新闻的人们也只是一群充满好奇心的旁观者。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西方资产阶级新闻工作者信奉一条原则: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种夸张的说法无外乎是想强调新闻事件的新奇性。据说真有国外媒体曾报道过人咬狗的事件,且不说这个消息是真是假,单从事件本身来看,这则报道对当事人来说有何意义呢,难道从中他(她)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而获得心灵上的安慰吗?相反,也许当事人从此会被别人当成疯子来对待!另外,这对广大的受众来说又有何意义呢?!难道他们因为获得了奇闻怪谈而感到真正的欢乐?或从中感悟到人生的意义或真谛?多半的可能性是长此以往受众的欣赏趣味会下降许多。我国新闻传播人文关怀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一) 人文关怀的泛化和简化。自上个世纪90年代文化界、思想界开展人文精神大讨论以来,“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人文关怀”这些术语纷纷涌现,从社会精英阶层“下凡”到人间,几乎妇孺皆知。新世纪伊始,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后,“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泛滥开来,形成了“言必称关怀”的奇怪局面。人文精神、人文关怀被严重地泛化了。例如,对有些属于权力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也大加颂扬,便是人文关怀泛化的一种表现。据《北京晨报》2005年1月6日报道,日前,河南省许昌市国税局原局长姜国仕被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姜国仕当庭对检察院表示感谢,因为在查案中,许昌市检察院充分体现出人文关怀和司法诚信。那么检察院是怎么做到“人文关怀”的呢?报道说,“在查案中,考虑到姜国仕年纪较大,有关节炎和高血压,检察院专门为他安排了一间较好的号房;天气凉了,检察官及时给姜国仕送去被褥、衣服。在搜查姜国仕家时,检察官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赃款赃物”。一位叫“气横西北谁人剑”的网民疑惑不解,在论坛上问道:“难道这不是检察院应该做的吗?如果不讲‘人文关怀’,在工作中就应当让一个上年纪的嫌疑人(不管他是贪污还是伤人)住‘较坏的’号房?就应该让他在天凉时无衣无被吗?就不去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赃款赃物?如果把这样的工作也叫做‘人文关怀’的话,那么公安局不打骂嫌疑人、监狱不虐待犯人、乡干部征税不抓人,不也可以叫作‘人文关怀’吗?自从新一届领导人提出‘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后,‘人文关怀’就迅速成为一个流行词。以前,每听到这个词,总让人感到一些温暖,可是现在随着它的被滥用,我们只感到乏味。”(新华网2005年1月6日)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们已经习惯于没有关怀的生存环境了,现在有人“大发慈悲”施舍了一点“关怀”,我们反而受宠若惊,感叹社会确实进步了。若仅仅是普通人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倒也情有可缘,而整体文化素质较高的媒体却也在歌颂这些“宝贵的人文关怀精神”,难免让人觉得悲哀。(二) 对弱势群体的冷漠和歧视中国媒体正处于行政垄断与资本拉拢强弱转换的时代。一方面,行政垄断着媒体的运作;另一方面,广告商制约着媒体。这样一来,很大一部分消费不起,或者消费能力严重不足的弱势群体便被媒体遗忘了。这种情况首先表现在媒体留给社会弱势版面和频道太少,报道力度偏小。比如,对进城农民工的报道就很少,我们只能看到零星的、琐碎的报道,而且大部分报道范围也只停留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对农民工整体生存情况没有作全面深入的调查,报道的层面很浅。对下岗职工和新失业群体也是如此。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很多(应该说是大部分)记者报道政府关怀困难群众的时候往往是跟在各级领导人送温暖的队伍后面,报道的重点不是弱势群体的困难,而是领导的关怀,处处突出党和政府的亲民爱民的形象,弱势群体的困难只是突出这一形象的辅助物。这种摆拍的矫揉造作的镜头、照片我们看见的还少吗?这是真正的关怀吗?我们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可见,我们媒体还没有真正把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放在重要的地位,这很显然是违背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神圣职责的。另外,近年来媒体对社会黑暗面的报道很青睐,纷纷采取暗访、卧底的方式对社会底层的黑暗面大加揭露,执法队伍到哪儿我们的新闻记者就跟到哪儿。关于黑心棉、黑香肠、地下性工作者的报道层出不穷,甚至对乞丐、流浪人员有损城市形象也大张旗鼓地进行报道,而没有深入探寻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些现象,难道仅仅是因为弱势群体贪财、无耻、没教养吗?最后,新闻报道的内容本身往往也漠视弱势群体。南京一家电视台的社会新闻栏目《服务到家》曾报道过一位农村老大爷身患怪病,需要不停地走,否则一停下来就会呼吸加重,甚至晕倒,连打吊针吃饭都要在行走中由家人帮忙才能完成。多方求医也无法治愈。节目报道这则新闻的时候不是从为这位老人想方设法治病的角度展开,而是以猎奇的眼光、调侃的语气报道新闻,新闻中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竟然是一首摇滚歌曲,并且将病人边行走边吃饭的镜头用快放式播放,似乎是记者编导们觉得那种样子很滑稽好笑。这真让人哭笑不得。再请看另外一家地方电视台的一则名为《市区开展清除整治算命、测字人员行动》的新闻:警车开到一栋大楼前停下,执法人员下车,走到楼前的一个算命摊,拉起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头吓得瘫坐在地上,苦苦哀求,而执法人员“义无反顾”地架起老头拖向十几米外的警车。其他执法者当场没收算命、测字工具,并焚毁。而这个身体瘦弱的老头嘴里一直在哀求:“我改,我改,放过我。”从这则电视新闻来看,很明显,电视台是站在执法人员一边的,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活动,这当然有道理。但是,我们的记者有没有想过,老者那么大的年龄为什么不在家安享天伦之乐,却做出这等有伤风化的事情;老者的工具被焚烧后,他该如何生活下去;除这个老者外,其他从事迷信活动的人的情况又怎样;为什么现在文明社会中仍然存在大量的愚昧迷信活动。问题太多了,可有几家媒体认真思考过了?!我们的新闻工作者没有就此深入采访调查下去,或许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的人太普通了,没有新闻“价值”。而这样的想法本身不就是对弱势群体的冷漠和歧视吗?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的社会往往过多地强调个人服从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而无视个体生存发展的合法权利。(三) 对隐私报道不慎重通常情况下,隐私是指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1我国媒体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主要涉及公众人物和未成年的隐私。前者,比如著名电影导演冯小刚曾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破口大骂某娱乐媒体,原因是这家媒体公开刊登他家详细地址,以致他家屡遭陌生人上门骚扰,干扰了其正常生活。冯氏声称要诉诸法律手段加以解决。这是媒体侵犯“名人”隐私的典型事例。更严重的,有些媒体对去世的公众人物也不放过,对他们的死以及生前的情况捕风捉影、妄加猜测,不顾死者家属的痛苦,对其生前的私密信息恶意挖掘、大肆炒作。对歌星高枫之死的报道就是典型一例。这不仅是对死者及其亲人的不尊重,从根本上说也反映了社会对人的不尊重。另外,媒体对未成年的隐私保护也做得不够。关于未成年人的报道,正确的做法是未经当事人同意,新闻不得披露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地、家庭住址以及一切可能推算出其真实身份的信息。还要注意不得暗含受指控的人与少年儿童本人关系的内容。例如,2003年1月20号,某报以《14岁少女身染五种性病》为题,报道一名尚未满14岁的女孩外出打工误入淫窟而身染五种性病的事件。报道中虽然使用化名,对图片也做了相应处理,但不经意间流露了一些相关信息,如事件发生地点、时间等,同样能让某些“有心人”比较容易地推断出当事人的真实身份。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他们无力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我们的媒体一定更要慎之又慎,不能对他们造成再次伤害。2其实尊重公民的隐私权是新闻媒体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或者做得不当,那就更不要奢谈什么人文关怀了。(四) 灾难报道缺乏人性化关怀当前我国媒体对突发重大事件报道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一是隐情不报,认为灾难性事件容易给受众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报道会造成社会恐慌,等事件过去以后再报或者干脆不报。二是报道不及时、不充分,对一些重大事件迟报、缓报、简报,难以满足受众对事态发展的关切。媒体往往把灾情简单地表现为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经济损失这些没有生命力的数字,这说明缺乏对生命的真正敬畏。三是过于注重从政府立场说话,灾难发生后不是把镜头对准正在忍受苦难的群众,而是大力渲染党和政府怎样关心受灾群众,社会各方怎样慷慨解囊,高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赞歌,把灾难的起因、发展、损失、灾情严重程度、灾民的情况却放到了次要的位置。四是采访报道方式不当,不顾受灾群众的感受,缺少对人的精神和感情的关怀。例如,“5、7”空难第一个黑匣子被打捞出水的情景被拍摄下来,被很多媒体所采用。照片显示,当黑匣子被打捞出水的时候,在场的工作人员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虽然记录的是实情,但是我们在编辑的过程中有没有想到遇难者亲人看到欢呼的场面后会怎么想。还有的记者采访遇难人家属的时候,伸过话筒就问:谈谈您失去亲人的心情好吗?灾难新闻报道出现人文关怀缺失与错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层面的,也有现实利益的驱策,也有传统传播理念对人文关怀的漠视,还有缺乏理性约束,有的是技术上的失误,但归根到底还是传播者人文精神的缺失。比如满足受众知情权的问题,看起来似乎和人文精神无关,但是知情权是当代信息社会中的人的基本权力之一,因为信息是最重要资源,如果受众不能及时充分地获知应该获知的、与自身、他人、社会有关的重要信息,实在是媒体的重大失职。不夸张地说,满足受众知情权是新闻媒体首要的、最大的人文关怀。做不到这一点,其他再多的关怀都是多余。(五) 对女性的不尊重关于女性的新闻报道问题更多也更突出。概括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关于女性的报道数量很少,说明对女性的关怀不够重视。《人民日报》2000年3月要闻版涉及女性的报道仅占,而涉及女性问题的就更少。其次,对女性的形象定位有歧视。据2002年12月28日金羊网报道:华坤女性调查中心近期一项调查显示,有八成被调查女性认为“对女性的宣传报道娱乐性、生活性居多,而事业性少”,“女性处于弱者地位的题材多,强者形象少”,“有关妇女的新闻报道很难摆在国内重大媒体的显要位置”,而且“女性作为配角的题材多,作为主角的题材少”。第三,宣扬落后的贞操观。贞操观是男权社会所产生的帮助男性从肉体到灵魂上占有女性的精神枷锁。如今,这种落后的封建的贞操观仍然有市场。1997年,四川姑娘唐胜利因为不愿做三陪小姐而跳楼受伤致残。媒体抓住这个事件争相报道。但是有些文章不是强调她维护人权与尊严的可贵精神,而是她“宁死不做三陪女的刚烈行为”、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品格,说什么她“用献血维护自己的清白”。这些错误的思想导向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一时间,各地不断出现类似“唐胜利”的事件,很多妙龄少女落下残疾。媒体的责任太大了。第四,存在污辱女性的报道。其中最典型的言论莫过于什么“女祸论”。这原本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把朝廷腐败、民风败坏的责任推卸到女性头上的反动历史观。然而这种愚昧可笑的观念在如今的新闻报道中仍然存在,着实可悲。比如,很多媒体把政府官员腐败的原因归结到官员家属身上,报道为党组织一把手的妻子办学习班以培养“廉内助”的新闻。《大河报》还用了一个言词粗俗的标题:好女人是所学校,好干部老婆熏陶。甚至有的女性刊物都说:“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如何、廉政形象好不好,与其配偶的影响有很大关系。如果枕头风常吹,领导干部势必先替个人或小家庭打算,假公济私,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多么荒唐的言论!3新闻媒体一般主要以事件本身是否具有传统的新闻价值来选择所要报道的新闻,在这样的价值体系中,人反而被放到次要的甚至是无足轻重的地位。很显然,这违背了人文关怀的精神,也不利于社会和人的全面进步。总之,新闻不能只见事不见人。注释:1张宝新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北京 群众出版社 19972张菊样 :《传媒应重视人文关怀——对当前某些新闻报道的反思》,《宁夏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3马守敏 :《新闻报道中的性别歧视》,《新闻记者》2000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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