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是“共同富裕”的最早倡导者和积极实践者。
在1953年,新中国建立后“共同富裕”一词第一次出现在党的重要文献和重要报刊,这年9月25日,《人民日报》发布庆祝新中国成立四周年口号,口号的第38条号召全国农业生产互助组的组员们和合作社的社员们“团结一致,发挥集体主义精神,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粮食及其他农作物的产量,增加收入,争取共同富裕的生活”。这是在党的重要报刊中第一次出现“共同富裕”的概念。
同年12月16日,由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向全国公布,其中提出,为着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是要“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组织起来”“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使用“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