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是浙江大学发挥高水平大学优势,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推进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造就更多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的重大举措。学院定位为高水平专业型学院,主要开展研究生层次工程师培养和企业工程师培训;紧密依托浙江大学高水平的综合办学优势,坚持“政府主导、校企协同、复合交叉、国际合作”,努力打造成为支撑我国和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高级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和工程领域的产学研创新平台;学院积极推进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按照“高层次、高素质、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理念,探索应用型、复合型、创新性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精心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资队伍,着重加强工程实践训练、产学协同和国际合作,大力建设具有一流水平的工程创新与训练中心,积极推动校企协同培养模式创新,切实开展与法国巴黎综合理工学院、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德国柏林工业大学等世界高水平工程院校多种形式的国际联培项目合作。办学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
二、面向产业的多工程领域交叉培养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项目制”)介绍
项目制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学科交叉团队培养、校企联动协同创新、项目牵引科教融合”理念,通过组建几支跨学科研发及师资队伍实现团队整合培养、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体化校企协同创新体、承接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前沿或重大研发课题开辟一条科教深度融合教学模式,面向具体行业培养复合型、交叉型、创新性专业学位研究生。
打破传统的专业局限,面向某一具体行业,会聚校内外一流的应用型跨学科科研人才,以科研团队的组建带动跨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瞄准行业前沿技术、核心环节与重大问题,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跨学科合作交流,助力团队成员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科研攻关。凝心聚力,以此整合、提升学科交叉团队整体的教学和研究生指导水平。
邀请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项目合作,以行(企)业重大研究课题及技术攻关项目为依托,集中校内科研人员、研究生、企业专家联合进行课题研究、项目攻关,搭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校企协同创新及研究生训练平台。
以行(企)业重大课题研究为牵引,面向行(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构建特色化课程教学体系,推进问题导向式、项目研究式课程教学方式改革;围绕行(企)业重大实际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发、风险管控、生产销售、运行管理、维护服务等全流程环节开展专业实践训练,提升研究生解决复杂综合性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的决策和行动能力。
2019年拟招生的“项目制”如下,各项目详细介绍请见学院网站。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项目:招生领域:机械工程、控制工程;
汽车工程及智能化项目:招生领域:动力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光学工程;
微电网技术及装备项目:招生领域:电气工程、动力工程;
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招生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
三、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和计划
1.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工程科技人才;
2.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方向见表一。
表一: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
3.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150名(含推免生75名左右),同专业招生区分项目(研究方向)。实际招生计划按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下达我院的招生名额为准。
四、培养方式
浙江大学对我院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学制为年;采用学分制,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突出以项目制模式开展复合交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执行项目制培养计划,以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和项目实训为主,至少进入企业进行六个月的实习,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五、学历证书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入学时间、培养地点和食宿
教学和学生宿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位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住宿收费标准执行学校统一标准。
七、统考生报考事项
(一)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公告。
3.报名费: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招生院系、专业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院代码600)
2.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见表一。请务必填报你选择的项目(研究方向),我院将按下列项目进行录取: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项目、汽车工程及智能化项目、微电网技术及装备项目、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
(四)、初试:2018年12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如表二:
表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考试科目
注:业务科目二的考试大纲参见对应专业学院网。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2万元/全程/生。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参加针对研究生的评奖评优、学习生活条件、医疗保障等方面与浙江大学其他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享受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
4.享受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九、复试与录取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面试加笔试(或机试),考核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及素质、英语能力。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与方式请详见当年我院的复试与录取办法。学院按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原则。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咨询中心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教学部:
咨询热线:联系人:任老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理工四号楼608室
邮编:310015
学院网址: 联系邮箱:
全日制统考交流QQ群:全日制统考浙大工程师,QQ号码:491057395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微信公众号:zjupi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