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道德经》里说,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意思是,
人说的话太多,
常常会让自己陷入困境。
不如将一些话放在心里,
保持谦卑恭敬的姿态。
当人生陷入低潮时,
你要做的是
安静等待,积蓄能量。
少说话,不再增添新的麻烦。
好好睡觉,
吃干净营养的食物。
多看书,从别人的人生中获取力量。
最后记得要锻炼身体,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每个人都有低潮期,
你要学会坦白地面对自己的内心。
1、男女间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友谊,所谓男女之间的友谊,不外是爱情的开端或残余,或者就是爱情本身。
2、你怎么能在拥有爱情的同时又拒绝受伤呢?别忘了,丘比特射出的是箭,而不是玫瑰。
3、人的一生只有5%是精彩的,只有5%是痛苦的,另外的90%是平淡的;人们往往被5%的精彩诱惑着,忍受着5%的痛,在90%的平淡中度过。
4、有些路,不走下去,你就不会知道那边的风景有多美。
5、人生,就像一场新雪,谨慎的走好每一步,因为每次落脚都会留下痕迹。
6、光阴蹉跎,世界喧嚣,我自己要警惕,在人生旅途上保持一份童趣和闲心是不容易的。如果哪一天我只是埋头于人生中的种种事务,不再有兴致扒在车窗旁看沿途的风光,倾听内心的音乐,那时候我就真正老了俗了,那样便辜负了人生这一趟美好的旅行。
7、好好珍惜眼前的人,好好经营你们的爱情,千万别让细节打败了爱情,别以为所有人都会在原地等你,也许你一个转身,曾经相拥的人,就真的成为陌路了。
8、很多人,因为寂寞而错爱了一人,但更多的人,因为错爱一人,而寂寞一生。我们可以彼此相爱,却注定了无法相守。不是我不够爱你,只是我不敢肯定,这爱,是不是最正确的。
9、即便到现在为止我还是一事无成,我还是选择去相信,去相信自己可以穿过重重的迷茫,去相信自己能在被这个世界完美的驯养之前,抢在它前面到达梦想的栖息地。
10、假若人生犹如一条长街,我就不愿意错过这条街上每一处细小的风景;假若人生不过是长街上的一个短梦,我也愿意把这短梦做得生意盎然。
11、有些人明知不爱,却还是勉强接受,相处后,自己痛苦,对方也不快乐。爱情勉强不得,不是善良就能讨好的。因为有一方不爱,痛苦远多于欢乐,另一方又为啥苦苦相守?没有甜蜜,难为爱情。相爱就投入地爱,不爱就加紧离开。不纠缠,无低贱;无负担,享自由。
12、快乐的人不是没有痛苦,而是不会被痛苦所左右。
13、决定要不要爱这个人的时候,不妨抛开一切,先问问自己是不是真的被这个人吸引,失去他自己会不会有一辈子的遗憾。如果是,那就勇敢去爱吧,何必为了一些有的没的,牺牲掉自己的爱情呢?爱情一点都不复杂,复杂的是人们对一段感情有太多的目的,比如:婚姻、财产、前途、虚荣心,甚至其它。
14、给别人一点时间来了解你,也给自己一点时间去认识别人,爱情无需太匆忙。
15、高潮时享受成就,低潮时享受人生。有心思时干有意义的活,没心情时做有意思的事。
16、不要轻易走进另一个人的秘密,除非你们有力量分担彼此的命运。
17、聪明的女孩渴望爱情,却比一般女孩多一分冷静和理智。她不会为了恋爱而恋爱,她要的是一个爱她的并值得她去爱的男人。她对自己的感情负责,也对别人的感情负责。
18、从来领悟都是有代价的。当你领悟到了的时候,说明你已经历世间沧桑情海波澜了。可是如果你不经历呢,你就会永远都不会领悟。
19、成熟的标志之一是懂调侃,不仅调侃世界也自我调侃。不要固执,不要凡事刨根问底,不要得理不让人,不要企图改变他人,不要以自己认定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学会理解最奇怪的事物,学会欣赏与自己距离最远的艺术风格,一句话,学会随便,随便才能宽容。
20、长大成人这件事最恐怖的地方之一在于,你或许会变成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那种人。
短歌行
作者:曹操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讌,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另有《度关山》、《对酒》等作品。
1. 得意时要看淡,失意时要看开。得意时,不忘形,宜淡然;失意时,不变形,宜泰然。成功时,不轻狂,宜超越;失败时,不灰心,宜立志。不论得意失意,切莫大意;不论成功失败,切莫止步。志得意满时,需要的是淡然,给自己留一条退路;失意落魄时,需要的是泰然,给自己觅一条出路。
2. 当人的情绪处于低潮时,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要学会转移注意力。有些事情既然已经成为事实,就尝试着去接受,去面对。一个人不可能改变世界,世界也不会因你而改变,所能做的,就是适应世界,不钻牛角尖,不要和别人攀比。你的生活,应该有你自己的精彩。
3. 读书时,我每天羡慕好多人。他的得体谈吐,他的干净搭配,她温暖又有趣,他和她细心珍惜。有时我会产生自己怎么一无是处的念头,后来换了新环境,我模仿他们的谈吐。回想他们的搭配,我尝试变得有趣,尽量尊重每个人,我想成为自己曾羡慕的那些人。其实能看出别人美好的人,就不是一无是处。
4. 当你正视这个世界时,你会听到很多声音,也会看到很多的路。谁发出的声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话里的内容。选哪条路,通往哪里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好好看看路上的风景。
5. 倒不是因为喜欢听而一直重复那首歌,而是因为听那首歌时会想到你。倒不是只喜欢同个类型的人,而是这个类型的人会让我想到你。你可以用你的方式离开,我也可以用我的方式靠近。你不用可怜我,毕竟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像你的人有很多很多,比你好的也有很多很多。
6. 当我们尽力把悲观的事情用乐观的态度去表达时,你会发现迷宫顺着走到出口能遇光明,倒着回到出发一样光亮。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会狼狈,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7. 多和自己竞争,没有必要嫉妒别人,也没必要羡慕别人。很多人都是由于羡慕别人,而始终把自己当成旁观者,越是这样,越是会把自己掉进一个深渊。你要相信,只要你去做,你也可以的。为自己的每一次进步而开心(事是不分大与小的,复杂的事情简单做,简单的事情认真做,认真的事情反复做,争取做到最好)
8. 二十岁时,我们想让世界认识我们。三十岁时,我们认识了世界。我们开始知道幸福不过是与生活合得来,与世界过得去的日子。谁的青春不迷茫,二十岁时我们可以昂首,三十岁时我们学会了低头。因为每一次低头,都是一次对自己的肯定。
9. 凡是走过的路,都会留下痕迹。时间就像一块橡皮擦,可以轻易抹去你曾经那些有心无心错过的事情,但它却不能擦去那些因过错而烙在你心头的印痕。错过与过错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不要因为错过的事情而耿耿于怀,也不要因为过错而郁郁寡欢,人生本来短暂,没必要再把时间浪费在过去的事情上。
10. 放弃失落带来的痛楚;放弃屈辱留下的仇怨;放弃无休无止的争吵;放弃没完没了的辩解;放弃虚幻情感的奢望;放弃财物金钱的渴求;放弃权贵势力的觊觎;放弃夸大虚伪的纠缠。只有当机立断地放弃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你的世界才能风和日丽,晴空万里,细水长流,你才会豁然开朗地领悟“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越舍越得”的锢中真谛。
11. 放弃是一门艺术,它不是叫你盲目的逃避,而是要你明白痛苦的维系还不如放弃!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爱一个人,就要让他快乐,让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你做不到,还是放手吧!放弃何尝不是另一种美丽!
12. 不要以别人的标准作为自己的目标,只有你自己知道什么最适合你。不要将最贴心的人视若当然,请珍惜他们,如同对待你的生命。不要因为沉湎过去,或憧憬未来而使时间从指缝中溜走;过好今天把握当下,你便精彩了生命的每一天。
13. 不与别人盲目攀比,自己就会悠然自得,不把人生目标定得太高,自己就会欢乐常在,不刻意追求完美,自己就会远离痛苦,不是时时苛求自己,就会活的自在,不每每吹毛求疵,自己就会轻轻松松。活得太累就会痛苦不堪,知足常乐!
14. 常人能人有功过之人,均应一视同仁,以诚相待。无论是常人能人,还是有功之人,只是相互的能力有大小,职务有高低,功过有区别,彼此的人格是平等的。
15. 承认自己的不足需要的不是勇气,而是自信。当你足够了解自己,不怕被人拆穿,关于自己的一切都能坦然接受时,你才敢特别坦然的说出“我现在确实没有那么好”。敢说出这句话的你,心里一定有一个想变得更好的自己。
一、处于低谷,只能靠自己。许多人会认为,在顺境中成长,人生才会少走弯路。殊不知,在那些人生的低谷,顶住压力前行的日子,才是一个人成长飞快的时候。因为寂寂无名,所以在落魄的时候,想要获得他人的帮助,无异于痴人说梦;在这个时候,若想改善自己的处境,唯有依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把握住更多的契机。还有一种可能,你经历了飞黄腾达,却在人生某个转弯的地方,陷入了暂时的低谷。如果你有逆袭的愿望,在这个时候更有记住一句老话: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唯有靠自己,才能转变眼前的逆境。在你落魄的时候,即使你期待,有人能够对你伸出援助之手,也可能会迎来失望的结果。因为此时的你,对于许多人来说,已然没有了利用的价值,他们又如何会帮助你呢?人有落魄时,只能靠自己,说得真好。无论是长久的窘迫,还是一时的落魄,你若是改变处境,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方能有把握住改变的可能。二、熬过去,你会变得强大。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旅程。在沿途的过程中,你可能会看到花团锦簇,也会遇到荆棘丛生。对于一个内心强大,真正有实力的人来说,无论是怎样的人生变故都是好的;因为起伏的人生,能够让你将生活看得更加真切,进一步体验人情冷暖。关于生活,奥地利诗人里尔克,说过这样一句话:生活哪有什么胜利,挺住意味着一切。恰恰是那些落魄的时光,会让你的智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于是你会明白,什么样的事情,值得你花费时间去做,哪些人值得你花费精力去珍惜。当一个人,拥有足够多生活的阅历,也会有应对低谷的智慧。在此时,落魄并不可怕,而是会变成一种督促成长的财富。而此时的你,也会意识到,人生时常会有低谷,熬过几件事,你会变得更加强大。第一:人生失去方向,要熬过眼前的迷茫。曾几何时,我们有着远大的目标。本以为,只要自己追寻下去,势必能够依靠努力,逐渐把握一份成功。可是人生的旅程中,事与愿违是常有的事情,落魄也是生活的一种常态;当有一天,你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上,突然间迷失了方向,又该如何自处呢?在这个时候,恰恰是一个人内心脆弱的时候。大家希望着,有一个人能够指点自己,从眼前的低谷中走出来;可是当你满怀希望的时候,迎来的却是更多的失望。其实,与其希望“天上掉馅饼”,不如提升自己的智慧,通过一番努力之后,找准个人的方向。而当你熬过了一些艰难的日子,势必能够获得“拨云见日”的结果。与此同时,你的思路变宽了,人生也不会那么狭隘了。第二:感受人情冷暖,熬过被冷落的时光。人生得意的时候,大家的身边,不乏追捧的朋友。而当有一天,因为一些事情,让你暂时遇到了低谷;在这个时候,你将会发现,会继续留在你身边的人,几乎没有几个了。许多人聪慧地,意识到你的转变,在趋利避害的心态之下,他们选择与你保持距离;生怕在你走投无路的时候,选择向他们求助。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人性本来就是如此。人性最大的恶,是见不得别人好。——东野圭吾如果某一天,你落魄了,就不要将逆转的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了。因为许多人,并不愿意帮助你,也不希望你过得比他好。相反的,看着你身处低谷之中,这些人才能找到更多的满足感。在这个时候,朋友们感受人情冷暖的同时,也要熬过眼前艰难的时光;而你的心性,也会因此获得磨砺和锤炼,从此之后,看人也会更加准确。第三:情绪产生波动,熬过心理上的低谷。事业遇到挑战,让一个人心烦意乱。生活中的压力增加,也会让我们产生一些小情绪。在得意的时候,大家意气风发,每天有说不完的欢声笑语;而在人生低谷里,我们只能在患得患失中,找不到幸福的温度。当迎来逆境,一个人的心情难免会很糟糕,这也是人性的一种必然。不过,聪慧的朋友,却能熬过那些落魄的时光,并且从中悟出一些生活的道理。比如说,“舍不得”与“已失去”是一种平常的事情,能够平衡取舍的人,才是最大的赢家。熬过了眼前的低谷,一个人的实力会提升,内心会变得强大。当再次遇到人生的那些坎儿,还有什么事情能够难住他们呢。人的一生,有精彩也会有低谷。在起起落落中,想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大家要明白这样的道理,人有落魄时,只能靠自己;依靠自己的实力,才能把握住改善处境的契机,通过生活的考验,从而成为一名更加强大的人。生活面前,每个人都需要具备“熬”的智慧。当你熬过了迷茫、熬过了人情的冷落,熬过了自己的坏脾气,那么你将会强大起来。而这样的你,也会成为真正的人生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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