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奖学金是靠成绩评选的。
中国民航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我校在保证人民奖学金的主导地位前提下,为鼓励创新,注重个性发展,激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设立中国民航大学单项奖学金。对于在精神文明建设、学科竞赛、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个人,给予单项奖励。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学生是指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单项奖学金的种类、资金来源
(一)单项奖种类包括精神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术科技活动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
(二)单项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为学校“奖教奖学基金”。
第四条 单项奖学金申报条件
凡能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遵守校规校纪,较好地完成正常的学习任务,学年度无学业警告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报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比。
(一)精神文明奖
在促进校风、学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度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助学助困、热心公益事业、维护校内外治安、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救人救火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者。
(二)学习优秀奖
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名次者;或者在由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者;或者在某学科领域中有特殊才能者。
(三)科技活动奖
学术研究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并具较高学术价值者;或者在全国、省、市科技大赛中获奖者;或者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四)文体活动奖
在学校组织参加的全国及省、市的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者在学校运动会中打破校级记录者。
(五)社会工作奖
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在所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者。
第五条 单项奖学金的申报及评比办法
(一)凡具备申报条件者,本人须向所在院提出正式申请,并在提供必需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单项奖学金申报表》。
(二)申报材料经学生所在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由学工部按申报情况整理后分别送学校有关部门,各部门提出奖励意见后送交学工部。
(三)学工部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参加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奖教奖学基金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 单项奖学金的评审时间、奖金额度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单项奖在每年十月份集中评选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单项奖亦可随时申报、审批。
(二)单项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200—1000元。
(三)凡在校内外专项表彰中已获得的奖金额,一律计入单项奖学金的奖金额,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四)学校对获得单项奖学金的学生进行通报表扬,并广泛宣传其取得的优秀成绩。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原《中国民航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航院发[2005]1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