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揭开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话,是毛泽东最先提出来的。1963年11月,刘少奇、邓小平等人在东湖宾馆写《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此文打印出来后,毛泽东修改时,加注了“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的客观性,不仅在于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而且在于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客观标准。实践成为检验真理性的标准,是由真理的本质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应该是能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从而确定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在的东西。而唯一能够满足这个要求的,便是人们的社会实践。因此,通过实践检验人的认识是否与客观实在相符合,才能使真理具有客观的确定性,经得起反复检验。
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直接地把指导实践的认识同实践产生的客观结果相比较对照,使真理获得现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