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学院设立B类博士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科学素养、先进理念,能够从事高水平、高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工作,有能力独立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思维、应用性能力的应用型博士。二、学制及学位授权1、学制:学院B类博士生学制不少于3年,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视学籍登记情况可以延长至4年。2、学位授权:学院负责授权建设部统一核发的工学博士学位。三、招生政策本学院招收研究生的原则是:“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以科研成果为基础,以知识结构严谨、有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英才为重点,兼顾男女年龄分布、科研特长等综合因素。”四、培养计划1、培养期间,学生应完成B类博士生教育研究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和学位论文研究等学习任务。2、学生应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参加研究生素质提升计划,按规定参加校内外实验室研究培养计划、科技兴趣培养计划等。3、按照校内外研究生教育计划实施培养,确保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素质,同时兼顾学习科研整体发展。五、考核要求1、学校要求学生在结束本科、专业学习后,须通过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2、学院定期对学生阶段性进行考核和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学位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3、学院每学期安排由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研究进展进行考核,同时学生定期择时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学科进展报告;4、学生届满学制或延期毕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最终确定学位授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