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答辩意见是指在开庭前给法院的,针对起诉状的答辩,如果是书面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最好不要书面答辩,到法庭上,照着答辩状念一下,也可以,不影响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