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须在2022年5月9日(第十二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于5月16日(第十三周)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工作。工作要求:(一)认真制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形式、答辩地点(线上答辩使用平台)、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准备、答辩流程与要求、成绩评定与提交等。相关工作方案应于答辩前报送教务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二)全力做好线上答辩技术保障。采取线上答辩应选择软件功能稳定、操作简单易用平台进行,提前做好答辩秘书使用培训,组织安排专人进行技术保障,确保答辩过程中各环节平稳进行。(三)妥善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工作。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详细记录,采取线上答辩应做好相关图片、音(视)频资料保存。本届毕业论文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院督促师生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