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会宽进严出吗 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23、24条的时候,心里确实会揪一把 毕竟辛苦读研的几年,都是要为最后的答辩做铺垫的 答辩不通过的情况毕竟还是存在的,重新答辩不通过会怎么办呢? 大家对涉嫌学术不端撤销学位的事情关心更多,因为学术不端对于研究生和科研是公害 #三种情形或将被撤销学位# 第一,这个草案应该给学位授予定一个宽进严出的总基调,出口一定得把牢,不仅要查学术不端,还要将论文同行评阅、论文答辩、重新答辩等程序进行严格规范 第二,重新答辩这一块儿,刚看到的时候竟然一惊,这是只给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吗?硕士一年内,博士两年内,好像对于重新答辩而言确实挺严的 第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可以将博士论文作为硕士学位的论文,前提是没有取得相应学科的学位,这到底是福音?还是噩耗? 大家觉得硕博士学位授予,应该宽进严出呢?还是严进宽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