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盲审流程如下:凡是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的学生,必须在硕士学位论文定稿后,凭完成的《上海海事大学学位论文审阅传递表》和《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跟踪检查表》在规定截止日期之前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双盲”抽检身份确认号;教学秘书需按照《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细则》,确认学生有答辩资格,方可发放“双盲”抽检身份确认号。1、拿到身份确认号后,学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学位论文网上抽检网站,正确填写学位类型等有关信息,凭“双盲”抽检身份确认号提交信息进行网上抽检,并打印有无抽中结果。2、“双盲”抽检结果列入论文盲审名单者,必须在登录网站后一周内,将装订好的学位论文(论文须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一本连同填好的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一式三份一起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由学位办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进入“双盲”评议的学位论文未收到评阅结果者,不得申请进入论文答辩。论文盲审通过者方可申请进入论文答辩。3、被抽中“双盲”评议学位论文并评阅通过者必须在二个月内完成答辩,否则需延期至下一批次才准予答辩。“双盲”抽检结果未列入“双盲”评议学生,其学位论文按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程序进行评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