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为对策论,或者赛局理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使用严谨的数学模型研究冲突对抗条件下最优决策问题的理论。目前在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博弈论也应用于数学的其他分支,如概率,统计和线性规划,生物学家使用博弈理论来理解和预测进化(论)的某些结果。博弈论主要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游戏或者博弈)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博弈论作为一门正式学科,博弈论是在20世纪40年代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博弈论考虑游戏中的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并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表面上不同的相互作用可能表现出相似的激励结构(incentive structure),所以他们是同一个游戏的特例。其中一个有名有趣的应用例子是囚徒困境悖论(Prisoner's dilemma)。具有竞争或对抗性质的行为成为博弈行为。在这类行为中,参加斗争或竞争的各方各自具有不同的目标或利益。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和利益,各方必须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方案。比如日常生活中的下棋,打牌等。博弈论就是研究博弈行为中斗争各方是否存在着最合理的行为方案,以及如何找到这个合理的行为方案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根据其所采用的假设不同而分为合作博弈理论和非合作博弈理论。前者主要强调的是团体理性;而后者主要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择策略使得自己的收益最大,即策略选择问题,强调的是个人理性。目前经济学家谈到博弈论主要指的是非合作博弈,也就是各方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如何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最后达到力量均衡。在这一点上,博弈论和经济学家的研究模式是完全一样的。经济学越来越转向人与人关系的研究,特别是人与人之间行为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人与人之间利益和冲突、竞争与合作,而这正是博弈论的研究对象。此外,博弈论以不同的所持信息又可以分为完美博弈、完全博弈和不完全博弈(贝叶斯博弈);以博弈进行的次数或者持续长短可以分为有限博弈和无限博弈;以表现形式也可以分为一般型(战略型)或者展开型,等等。博弈论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如: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都面临着保持贸易自由与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两难选择。贸易自由与壁垒问题,也是一个“纳什均衡”,这个均衡是贸易双方采取不合作博弈的策略,结果使双方因贸易战受到损害。X国试图对Y国进行进口贸易限制,比如提高关税,则Y国必然会进行反击,也提高关税,结果谁也没有捞到好处。反之,如X和Y能达成合作性均衡,即从互惠互利的原则出发,双方都减少关税限制,结果大家都从贸易自由中获得了最大利益,而且全球贸易的总收益也增加了。 当代博弈论的主要理论家有:约翰·福布斯·纳什(John Forbes Nash Jr)、约翰·C·海萨尼、莱因哈德·泽尔腾,他们3人因对博弈论的突出贡献而同时获得1994年的瑞典银行经济学奖);罗伯特·奥曼(Robert J. Aumann)、美国人托马斯·谢林(Thomas C. Schelling)他们2人获得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及肯·宾摩尔、戴维·克瑞普斯,阿里尔·鲁宾斯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