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成绩优良(75分以上);
2、各门理论考试课程及格;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3门学位课程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或毕业当年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国语考试合格(每年四月第二个星期六举行),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总分在省学位办规定的分数以上(每年举行2次:一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六月份第三个星期六)。
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从2006年起调整到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英语专业毕业生须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学位类型
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文件规定,对于全日制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方式。
对于学校主导开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方式,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校际之间正式开展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方式,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