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自学考试不设补考,可参加本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考过所有的科目和论文通过后就可以申请毕业。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自考的考籍近似于学籍。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在取得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合格证书后,所在市(县)考办即要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已建立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就取得了考籍。
报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自考毕业证书外壳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报考条件
1、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2、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不合格,是否可以补考
参考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