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规范,不仅是指建立各种形式的规则,而且还涉及到学术内容的实质性规则,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学术规范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学术规范的法学思考
[摘要]大学内部学术失范的根源在于学术权力的滥用,具体体现为学术权力的程序合法性欠缺、学术权力的公共性缺失、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文章立足法学视角,以大学中的学术权力为基点,探析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并为学术权力的规范化行使提供制度设计,即学术权力应遵循程序正义原则,恪守学术性特质以及健全学术权力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学术权力 学术规范 学术责任
[作者简介]夏民(1967- ),男,江苏镇江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江苏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教育法学。(江苏 南京 21002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09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善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法治思考”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9SJD820006)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6-0187-02
大学中的学术失范现象已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对其性质、原因及其解决路径的分析并不完全相同,但却颇有见地。本文试图从法学的视角,以大学中的学术权力为基点,探析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并为学术权力的规范化行使提供制度设计。
一、学术权威与学术失范
大学是知识之府,大学的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传授知识、创造知识和运用知识。在大学,个体之间拥有的知识并不等同,某位学者在其专业领域内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高、学术影响大,成为其他学者心目中受尊敬、受崇拜的人物,就会被称为学术权威。学术权威的影响力既非出自于行政组织中的地位,也非沿袭传统的家族权力,而是以学术人员自身的学术修养、学术成就、学术魅力等因素为基础的个人威信和威望。通常没有保障其作用发挥的制度机制,也没有明确的法定影响对象。学术权威一旦与校长、院长、处长等大学中的行政地位相结合,就会使其影响力明显增强,既出于个人的权威,又源于组织的因素。
学术权威是大学名望的象征。世界范围内大学的声誉与排名,往往取决于其具有的享誉海内外的学术权威的质量与数量。恰如20世纪30年代清华大学校长梅贻齐先生所言: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学术权威作为大学中学术和学科的带头人,对大学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学术权威能立足学科发展的前沿,洞察学科发展的脉络,引领学科发展的走向,推陈学科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学术权威作为大学中左右学术权力的重要因素,在众多学术人员汇集的学术组织中,能平衡学术人员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促进学术组织内部形成合理的梯级人员结构,保持学术组织的和谐稳定。因此,大学应该善待学术权威。但学术权威本身特殊的地位容易引发封闭、偏执和保守的倾向,甚至出现学术权威挤占学术资源、垄断学术话语体系、限制学术研究空间等不良现象。对此,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曾明确提出批评:“科学创新最大的障碍往往来自于某些具有影响力的权威学者,因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学术话语权,同时有自己成熟的研究框架,所以有时会无法接受新的思想,后者可能被看作是对他们学术地位和权威的挑战。”事实上,作为传统学术圣地的大学,目前在学术研究计划、经费申请、研究行为、研究评审和研究报告等学术活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背离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现象,尽管不能完全归责于学术权威,但与学术权威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关。
二、学术失范的权力因素
1.大学学术权力的程序合法性欠缺。这里提及的学术权力程序合法性主要指从权力产生的基础和行使方式来看,学术权力是否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大学内部相关的自治性规范文件所规定基本要求。从这个角度来审视我国大学的学术权力,其合法性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学术权力来源的角度看,学术组织成员组成欠缺合法性。大学中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行使着教授治学的职能,决定着教师职称的评定、学生学位的授予、教学科研成果奖项的推荐等重要学术事项。但学术组织成员的组成不是由教师或教师代表选举产生,而是由大学中的党政部门指定产生。这样产生的学术组织很难真正代表教师群体的意愿,学术组织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受到置疑。二是从学术权力行使的角度分析,学术权力未能遵循透明、公平、回避等程序要求。由于学术组织的成员指定产生,缺乏选举所要求的准入与更换机制,人员更迭比较缓慢,学术组织成为遍布“熟人”的机构,彼此之间容易形成利益链,进行利益的勾兑与交换,透明、公平、回避等程序要求则往往成为摆设。以学术管理中的项目遴选为例,实际观察到的现象是,有许多环节的匿名评审与回避原则被规避,评审专家对于自己工作单位的申报者、或与自身关系密切的申报者并没有做到回避原则,直接导致了徇私舞弊现象的出现。
2.大学学术权力公共性的弱化。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共性”包含了权利与义务的均等性原则,即“特定文化传统中成员所共享某种利益,并继而一同承担对应义务的性质”。学术权力植根于学术,而“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所以,就应然的意义而言,学术权力是学术共同体的公共权力,应当公平地赋予学术共同体中的每位成员,以体现权力的公共性和公正性,彰显学术自由和平等的理念。遗憾的是,这种理论逻辑并没有转化为实践行为。在学术权力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学术权力的主体通常是某个社会体制中的成员,其日常行为主要与该体制发生联系,所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维护自我利益的行为倾向,继而或潜在或明确地将这种行为趋向带到学术事务管理与资源分配中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学术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公共性。这方面显著的例证是西方大学讲座制度的变迁。讲座教授制度曾为近代大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教授权力的膨胀,该制度消极的一面,如垄断研究资源、压制新生力量等不断浮现。到19世纪末,西方大学讲座制已变得僵化,讲座制的教授为了自己的部门利益,对其研究领域内新兴专业采取打压措施,不允许其成立新的研究所或开设独立的讲座,严重阻碍了新兴学科的发展。为了捍卫学术权力的“公共性”,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的讲座制逐步瓦解,转向系科制。 3.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权力与责任是不可分割的,既然学术组织及其成员被授予一定的权力,就应当对相应的权力行使的结果负责。责任机制缺位学术权力,必然导致权力行使的无序与无度。美国著名的学者、斯坦福大学前校长唐纳德・肯尼迪就曾对现代大学学术权力缺乏监督机制、责任机制有着深刻的认知,他在《学术责任》一书中提到:“回顾历史是非常值得深思的。一方面,即使科学家们对某些学术不端行为有着清楚的认识,但他们宁愿保持缄默,也不将此类行为公之于众。另一方面,某些专门委员会或小组在调查具体事件时行为也比较浮夸草率,在制度执行中也没有遵循严格的程序。”在肯尼迪看来,学术失范问题的处理机制所表现出来的软弱和无奈,根源在于责任机制的缺位。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缺位,大学内部弥漫着对学术权力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使得大学中最重要的学术组织――学术委员会,被戏称为“学术居委会”。“大学内部的学术委员会应该捍卫学术研究的尊严,但在当下高校权力框架下,学术委员会经常出现失语的现象,无法具备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其效力,更像是‘学术居委会’。”
三、学术权力的规范行使
1.学术权力要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程序正义理念下的法律制度,坚信实体正义是无懈可击的,并且只是程序正义结果的衍生物或副产品。程序正义维护的是程序规则的权威,程序公平体现的是任何人没有超越程序规则的特权。学术权力要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学术组织成员的产生要体现民主原则,即要将学术组织成员选拔的时间、地点、规则和条件公开,选举产生,防止组织或个人指派,杜绝暗箱操作,以消解权力相对人对学术组织权力正当性的质疑。学术权力运作要遵循严格的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旨在消除权力运行过程中利益关联人造成的不利影响,依此原则,在学术权力行使过程中,与权力相对人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学术组织成员应自行或强行退出,以公正权力行使的公正性。保障权力相对人的相应权利,现代行政管理理论认为,管理对象不是单纯的行为客体,也不是简单的受动者,为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需要程序的双向互动,将管理对象纳入权力行使过程中,使其通晓权力行使的状况。完善相对人申诉及对话制度,对话渠道的畅通是保障相对人权利的重要因素。当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学术决议时,应及时告知其该决定的理由,听取其意见并告知其享有的法定权利救济渠道。
2.学术权力要恪守学术性特质。学术权力恪守学术性特质的根本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行使的主体只能是学者,而不能是行政官员。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基于学者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而不是源于行政职务和职级。二是学术权力作用的范围只能是学术事务,而不能是对其有重大利益诱惑的非学术事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是大学权力的两种不同取向,两者在取得方式、性质、地位、作用范围、外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不可混同。三是学术权力作用的目的是保障学术自由。保障学术自由既要完善保护学术自由的外在制度,建立保障学术自由的法律规范,反对滥用行政手段干预学术自由,又要培育以学术自由精神为核心的内在制度,彰显学术独立精神,提升学术道德水准,严惩学术失范行为,营造宽容学术氛围。
3.健全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已认识到学术责任的重要性,曾就加强学风建设问题提出了“八个提倡、八个反对”,其中有“提倡学术批评、学术责任,反对一团和气、恶语伤人”的提法。实际上,将大学学术权力放置于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不难发现,大学自身所具备的历史责任感,大学不能再简单地以学术自由为借口逃避责任。“既然现代大学在科学创新和学术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我们认为,责任感是大学固有的内涵,大学不应回避该问题,它应该对实验开发中的研究成果承担一切责任。”健全的权力责任机制是大学存续、持久并担负起社会责任的重要保证。为了将学术权力的责任机制落到实处,建立学术纠纷解决机制不可或缺。要审视现行的司法解决机制,法官长于案件事实认定和诉讼程序的掌控,但对于超越自己专业知识之外的学术判断则束手无策。因此,司法介入学术纠纷的法律困境是显而易见的。对此,完善学术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途径在于设立学术纠纷仲裁制度。“仲裁制度源于公民之间的私法领域,并最终延伸至与权力相关的公法领域,它同时具备公法与私法的双重特点。这一特质与学术纠纷兼具公私特征是耦合的,也是仲裁制度得以介入学术纠纷领域的情感基础。”学术纠纷仲裁制度通过设立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来裁决纠纷。仲裁委员会在具体裁决案件时,由争议当事双方从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专家库里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根据案件事实,在公开、回避、自愿、充分辩论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科学原理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公正裁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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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昌祖.高校学术纠纷的司法有限介入[J].教育评论,2008(4).
学术规范相关问题研究
【摘要】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并未对“学风”、“学术规范”等概念进行准确定义。学术研究一旦失范,可能会导致学术腐败。如果对学术腐败现象的危害性没有清醒认识,便会对学术自身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学风 学术规范 学术
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被誉为是“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①以社会科学界、人文科学界为主,包括自然科学界在内诸多学科的学者广泛参与,对学术研究中的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有关学术规范的讨论
最早对学风问题、学术规范讨论进行梳理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1998年《中国书评》复刊号发表了杨玉圣《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一文,第一次提出学术规范讨论是“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也正是这篇《备忘录》,基于当时种种学术失范现象的描述,对什么是学术规范化,要不要规范化和如何规范化等问题,比较全面地总结了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意见。2000年9月,《学术界》杂志第5期发表了井建斌的《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九十年代学界新的关注热点》一文,该文在《备忘录》的基础上,“补充了1999~2000年学术规范讨论的材料和作者通过采访所获得的一些材料”。②2002年2月28日,杨玉圣主办的“学术批评网”发表了南开大学社会学系胡杨的《建树学术规范反对学术腐败――〈自然辩证法通讯〉“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讨论综述》一文,该文对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进行了现象总结,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树学术规范、打击学术腐败的具体措施,并对《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开展的持续一年多的大讨论中提出的许多深层次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思考。2002年4月16日,“学术批评网”发表了周祥森《新旧中西的冲突――大变革时期的学术规范讨论及其启示》一文。与前面三篇文章客观地介绍各方观点、描述学术失范现象,并加以适当点评所不同的是,周祥森对学术规范讨论究竟肇始于何时、学术规范讨论的深层背景究竟是什么、如何界定学术规范等有关学术规范讨论的实质性、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分析,并明确提出:“这场历时十余年并仍在发展着的学术大讨论,是新旧中西冲突和大变革时期学术范式转换的必然产物,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诸学科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事件,也是中国学人关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诸学科本土化、国际化努力的有益探索”。③笔者认为,这篇文章对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学术界关于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讨论分析较为透彻、考证较为确凿、总结较为全面。与此同时,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学术期刊杂志社或编辑部还与国内一些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组织召开了关于学风问题、学术规范的研讨会,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整体建设的宏观角度来研讨学风和学术规范问题,从而推动了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讨论的不断深入。
然而,遗憾的是,就在学风问题和学术规范的讨论在整个学术界虽未形成统一认识但却普遍得以开展的同时,由于学风不正、违反学术规范所导致的学术腐败事件却在近年内屡被批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学术规范”相关概念及其解读
学风。就个体而言,学风是学习者主观的精神因素在学习和探究过程中的内在和外在的综合表现。它既反映了学习者学习素养的高低、学习意志的强弱和学习志向的远近,又反映了学习者在选择研究方法、构建思维模式中的某种倾向,还在某种程度上直接预示着学习者学习探究活动的成败。就某个正常的学术领域或某个正常的学术共同体而言,学风是沟通交流的桥梁、团结协作的纽带和不懈追求的精神动力。从事教育活动和学术研究的大学教师,应有身正为范的崇高师德、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求实的研究精神、明确合理的治学方法,否则不仅做不好学问、做不好学者、做不好教师,还要误人子弟。因此,学风问题对于大学教师来说,是涉及科学精神、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事关教育成败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因此,必须大力加强高校学风建设。
学术规范。邓正来认为:“所谓规范化问题,不仅是指建立各种形式的规则,而且还涉及到学术内容的实质性规则,比如如何建立学术评价机制,如何建构学术研究范式,如何营造中国社会科学的知识增长传统,等等”。④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陆学艺研究员和景天魁研究员对社会学研究的规范化提出了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社会学规范化的学术建设应当包括科研和管理两个方面。在科研方面,规范化的学术建设涉及到:操作层面,要有研究者基本认同的研究方法;知识层面,要有基本的、大致为学者所接受的理论和概念系统;道德层面,研究者应当具有自律精神。在科研管理方面,课题论证要符合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发表论文要有正规的审稿制度,成果评价要有科学标准等等。⑤在众多的讨论文章中,以上这两种观点比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学术规范涉及的具体范围,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笔者认为,学术规范的界定既应当包括理念和价值的层面,也应当包括程序和操作的层面。因此,所谓学术规范,可以认为是学术共同体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并为学术共同体中绝大多数成员所认可的学术价值观念和学术行为模式,具体包括学术道德规范、学术研究规范、学术管理规范、学术评审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五个方面。这样的界定避免了对学术规范琐碎的现象性描述,将学术规范具体化在不同的学术研究阶段,同时便于对学术失范现象加以明确的分类。
学术腐败。学术研究中不遵守规范,产生“失范”行为,并超越了某种界限,就可能发生质的变化,即可能进一步堕落为当前学术界和高等教育界重点揭露和批判的“学术腐败”。笔者认为,所谓学术腐败,是指违反了学术共同体在一定时期形成,并为绝大多数教科研人员认可的学术道德准则、学术价值观念和学术研究规范,采取一切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和利益的学术堕落行为。从根本上来说,导致当前高校学术腐败行为日益为社会所严重关注的原因,是由于高校是人才培养的场所、是探究学问的地方,大学教师学风不正引发的学术失范现象甚至学术腐败行为不仅有可能使我们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落空,学术研究丧失最宝贵的原创性,还有可能击穿社会的道德底线、导致全社会的道德“雪崩”。这种灾难性的后果或许不会马上得以表现,但却并非没有可能。
学术为何需要规范
学术腐败尤其是高校学术腐败不仅亵渎了学术尊严,玷污了学界圣洁,腐蚀了大学教师队伍,违背了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阻碍了学术发展创新和人才健康成长,更严重的是影响到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落实和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
对学术发展的严重妨碍。学术活动作为知识的传承、研习、探索和应用活动,需要对于客观真理的热诚追求和忠实服膺。学术的发展,离不开那种奠立在客观性、诚实性和无私利性基础之上的高尚的学术道德,离不开追求原创性的强烈的创新动机。政治求公、经济求利、学术求真。学术共同体是一个以“求真”作为自己主导价值的共同体,其运作秩序主要是靠学者所特有的精神气质来维持。
对于社会进步的阻碍。在每一时代,站在探求知识和真理前沿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大学教师的精神气质,总是起着引领时代思想的作用。特别是近代,自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开始,中国的人文思想开始具有了它的现代形态。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以民主、科学和马克思主义为标志的无产阶级新文化把中国的人文思想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具有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人文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转型期发轫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也与中国人文知识分子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由于此,知识分子才得以被称为社会的精英和时代的精神脊梁。如果这些人腐败堕落,将严重阻碍社会的整体发展。
潜移默化而又极其顽固的渗透性、蔓延性和扩散性。有人曾对中国的职业声望进行过调查,选择了当时(1998年)社会上最有代表性的14种职业,对国内7所有代表性的城市居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城市的被调查人均将科学家和大学教授排在职业声望排行榜的第一、二位。⑥这充分说明整个社会对知识界尤其是高等教育界的信任和期望。如果连为人师表的大学教师也难以抵御社会腐败的侵袭,那么,何以通过教育去教化社会?要避免或拯救学术腐败所可能或已经导致的学术发展危机、社会精神危机和人的发展危机,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抵制和反对学术腐败的任务,无论这是未雨绸缪也好,还是亡羊补牢也罢。(作者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副教授)
注释
①杨玉圣:“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河北经贸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
②③周祥森:“新旧中西的冲突――大变革时期的学术规范讨论及其启示”,http://www.省略,2002年4月16日。
④邓正来:“社会科学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社会科学辑刊》出版座谈纪要”,《东方》,1995年第2期。
⑤陆学艺,景天魁:“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
⑥夏学銮:《转型期的中国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2页。
黄沙万里说胡杨 尚昌平全世界61%的胡杨在中国,中国的胡杨在塔里木河流域。作者长期在该地采风,胡杨顽强的生命力常常给予作者坚持下去的勇气和力量。拨开精神意义上的价值,胡杨作为一种植物,它的独特魅力在哪?胡杨为什么长得奇形怪状?“胡杨泪”是什么?胡杨为什么有“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的美誉?作者在文中为我们逐一解答。今天,最让作者心焦的是,胡杨面临的困境,那又是什么? “一汪泉水可以救你的命,一片绿色的胡杨林是你的家”。走进塔克拉玛干,这句格言教我如何在沙漠中寻找生路,在过去的几年中它伴随我一路同行。 我多次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我谙熟胡杨,可以从它剥落凹陷的躯干上及它生长的朝向判断出方位,闭上眼睛可以从胡杨身上摸挲出它生长的境况,在胡杨沁出的苦香里,甚至能闻得到它传输来的顽强生命气息,我每每在沙漠中沮丧的时候都要感谢胡杨给我的力量,否则,真不知如何乐观地应对浑天一色的漠黄。 胡杨的“足迹” 在植物区系分类中,胡杨属于古地中海成分,它是在古地中海退缩、中亚荒漠化过程中形成的特殊树种。其广泛分布于中亚荒漠河流泛滥地区有潜水分布的河道两岸,在这一强大陆性气候地区构建出奇特的绿洲森林景观。 在国外,天然胡杨林主要分布于中亚及西亚地区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非洲的埃及,南亚的巴基斯坦。除此之外,东至蒙古、北至高加索地区,都有胡杨的“足迹”。 我国的天然胡杨林分布在西北部干旱地区,包括青海省柴达木盆地西部、甘肃省河西走廊以及内蒙古河套地区,但主要分布在南疆塔里木盆地。据统计,全世界61%的胡杨在中国,中国的胡杨在塔里木河流域。 胡杨是跟着水走的植物,而沙漠河流的变迁又相当频繁,所以胡杨的“足迹”在沙漠中处处可见。今天,当我行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在有河水的地方,很远都会看到大面积走廊状的河岸林,而失水干涸的地方,胡杨林正面临着深陷沙海的命运。夏日里,湍急的河水从昆仑山奔流而下,滋润着两岸郁郁葱葱的胡杨林,而在其后便是半年之久的枯水期,胡杨林靠河床下的潜流和自身的休眠度过这严酷的季节。 胡杨没有“泪” 胡杨在维吾尔语中称作“托乎拉克”,即“最美丽的树”。胡杨属杨柳科,杨属,系高大落叶乔木。据考古文献记载,胡杨已有300万-600万年的历史,是杨树类中最古老的树种。胡杨树皮灰褐色,呈不规则纵裂沟纹,粗裂如沟壑。通常,成龄树在水分充足的情况下树干通直。但是,见过胡杨的人都肯定会有这样的深刻印象,大多数胡杨可是长得奇形怪状的,像人为的“病梅”一样。胡杨变成这样子,有人误认为主要因素是人为,其实主要是因为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胡杨自身的特性造成。在干旱、风大的地方,衰老的胡杨无力对抗这严酷的环境,通常就是枝杈扭曲。由于得不到充足的水分,胡杨会像“壮士断臂”一样放弃对若干枝条的供给,以维持最低生存需求;当大风刮掉了老枝,新枝萌发出来,加上胡杨树枝分化严重,树结比较多,也会影响树木笔直生长。 我见到过不少粗大的胡杨,我实测活着的胡杨最大的胸径米,也就是树围达米,树冠离地面21米。据了解,在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黑河下游居延海地区有一株被当地人称为“神树”的胡杨,胸径米,树围近米,树高米。 当地人又将胡杨称作“异叶杨”,原因是胡杨叶形多变异,一般幼龄树的叶为线形或柳叶形,成龄树叶形变异为阔卵形、心形、三角形,叶缘呈疏生锯齿状,都是为适应环境做的改变。胡杨大多为雌雄异株,每年5月开花,花先于叶,至8月间果实成熟,种子像蒲公英,随风传播籽种。籽种飘落在潮湿土壤上5至7天即可萌发,在干燥的土壤中籽种10天之后便失去生命力,即使予以湿润的条件也“回天乏力”。 胡杨并不是旱生植物,它属潜水旱中生-中生植物,逐水而生,当地下水位不低于4米时, 它活得挺“滋润”;在地下水位降到6—9米后,它就开始萎靡不振;地下水位再低下去,它就只能撒手尘寰了。但是,百万年的进化磨炼出胡杨超强的生命力,它对干旱、盐碱及风沙具有一定的适应性。胡杨可以在气温℃到℃、年降水量仅40-289毫米,但蒸发量高达1500-3700毫米的环境中安然无恙。为什么胡杨的生命力那么强?因为一株成龄树主根(垂直根)可深扎地下6-10米,侧根(水平根)十分发达,在浅土层呈水平方向可形成长达数十米的浅根系。而体内水分蒸发后多余的盐碱,又能从树干上的裂缝或伤口中分泌出来,形成苏打盐晶。这时的胡杨就像一个悲伤的人,“脸”上挂满了“泪滴”,风干后,“泪痕”斑斑。当地居民拟人化地将之谓为“胡杨泪”,其实那是“胡杨碱”,可以用作发酵面食的调和剂,也可作为辅料制成肥皂使用。经这一解释,“胡杨泪”就不再是文人墨客笔中“悲情”的素材了,只不过是胡杨遵循“适者生存”为适应环境而进化的自然现象。 不管有没有见过胡杨,大多数人都听过这句话:胡杨1000年不死;死后1000年不倒;倒下1000年不朽。真是这么回事吗?事实证明,确实存在“千年不死”的胡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新疆分院的胡杨研究专家李护群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所辖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就见过树龄1000年以上的胡杨。根据树木年轮生长的原理,胸径达到两米,也就是树围米以上的胡杨就是千年“老寿星”,李老师看到的那棵胡杨胸径有米。“千年不死”的胡杨毕竟很少,更多的时候,人们看见胡杨树干基部被沙土压埋后长出新的不定根,无性繁殖力强,可在母株四周发出许多幼株,这些胡杨像一个祖孙同堂的大家族一样,母株坐镇“中堂”俨然一老祖母,就爱用夸张的语气称赞它“生而千年不死”;由于主根系和水平根系十分发达,因此即使在生命结束后也能紧紧抓牢沙土,长久地支持住它的躯干,所以有“死而千年不倒”之说;在沙漠地区,由于极端的干旱,使微生物活动十分贫乏,致使胡杨和其他许多的生命遗体都受到干旱环境的保护,不易腐烂,故有“倒而千年不朽”之说。 “木”尽其用 作为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惟一乔木,胡杨悉数被当地人利用。 生活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史前人类,很早就懂得胡杨对他们的重要意义,他们用胡杨木搭建成最原始的房屋,并截取胡杨树干刳空制成独木舟,手执带有石镞的胡杨矛枪及胡杨木制成的弓弩,过着他们的渔猎生涯。他们使用的生活器皿木勺、木碗、木几、木盘,以及用作炊煮的木盆,无一不取自胡杨木。而手巧心慧的女人们则用胡杨木制成纺轮,尽管生活用具简陋,但总少不了一柄精心制作的木梳,以至于在所有的古墓穴中单凭发髻间的木梳和精心缀结的木扣,就能让人直接分辨出墓室中主人的性别。 塔里木盆地的居民曾把胡杨当作神灵崇拜,原始的树神崇拜,表明胡杨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据考古发现,孔雀河下游古墓沟遗址系距今3800年前史前人类的公共墓葬,墓葬的营造方式以胡杨木排列成巨大的环形图案,它的深层含义至今尚未破解。同样,在小河5号墓地也发现了以胡杨木为标志的公共墓葬地。独木舟形的棺木和插立在墓间的木桨表明早期的先民以渔猎为主的生活方式,在墓葬中发现人物雕像,似具有偶像祭祀的含义,而这一切都在表明胡杨是当地古人处于“万物有灵”阶段的神秘信仰符号。 当我站在这些古墓遗址上时,仿佛那些插立在墓地上的每根胡杨木,都代表着每个先灵,人生幻灭,而胡杨木枯立不朽。倘若不是兀立在墓地中的胡杨木,那些墓地早已为风沙湮没,今天的我们又如何能知道这些文明的遗迹呢?20世纪初以来,有关塔里木盆地人文地理探索从最初的发现到迄今为止的结论,都因为那些雕刻着精美图饰的梁木和书写文字的木牍是以不朽的胡杨木制成,才让我们得以认识古代人类的智慧和文明。在一片绵贯千里的沙海中,是死而不朽的胡杨为我们带来了历史留下的蛛丝马迹。 直到今天,当我在塔里木盆地行走的时候,还能看到当地居民在建筑房屋的时候,都要圈起一棵胡杨树,做到人人家中有棵树。胡杨的树冠是个天然的凉棚,屋子环绕一棵胡杨而建。胡杨木屋一般都是一间方形的木屋,除了框架以榫卯结构相连,“墙壁”用胡杨枝搭建,排扎的树枝则用羊毛绳扎紧,整座木屋不使用一根铁钉。木屋的结构完成后,他们用河泥涂抹木屋内外,但不久,墙壁上的河泥就会被风蚀脱落,裸露出树枝,涂河泥的工序一次次地被重复着。胡杨木屋是塔里木人就地取材营造栖居空间的作品,简陋但却不简单,体现着生存的智慧。 曾经胡杨不再“林” 昔日的沙海里,曾有过胡杨林形成的绿洲,但最终为沙漠所吞噬,大自然气候的变化和干旱的地理环境固然是原因之一,而人类无度地毁灭植被及攫夺胡杨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则是导致胡杨之死的根本原因。 百年来,塔里木盆地周边地区考古发现,人类早期生产活动约在距今4000年前,其种族聚落基本上分布在盆地边缘具有稳定水源的区域。公元3世纪末至4世纪中期,塔里木盆地周边地区受周期性干旱气候的影响,导致包括楼兰屯田区、精绝国等因缺水被迫放弃,在之后千余年里,虽然干冷、暖湿气候周期性的变化持续交替进行,但气候干旱的特征却愈加明显。 另一方面,据资料显示,两汉时期,塔里木盆地的总人口已达到40万,公元1825年塔里木盆地人口为150万,1949年增加至万,2000年达到万,人口增长为两汉时期塔里木盆地人口总数的20倍。人口的剧增必然要扩大耕地面积,1952年全流域耕地面积为万公顷,至2000年面积已经增加了一倍,塔里木河流域扩大后的耕地面积已占新疆耕地面积的,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违法毁林开荒的土地面积。人口增加及无度的开荒种地,使胡杨遭受到从未有过的乱砍滥伐之灾。 近些年来,内地流入塔里木河两岸“淘金”的人群成为新的拓荒者,他们采取合股、独资等形式,购置、租用大批推土机等机械驶进塔里木河两岸,致使塔里木河流域原始胡杨林和天然植被大面积遭受人为的破坏。以开垦耕田获取短暂的经济利益,不惜付出巨大的生态代价,本已不可取,更何况所开垦的耕地由于没有林带的保护,逐年受到风沙的侵袭,最终也沦为寸草不生的盐碱地。谁也无法预期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垦伐有无终了,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垦荒的风气没有得到绝对禁止,塔里木河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也需要更多的管理者严肃法纪,让那些垦荒者不再驾驶推土机冲向已经千疮百孔的植被。 其实,塔里木盆地各河流大规模的筑坝蓄水是导致胡杨林大片死亡的最主要原因。1952年,尉犁县在拉依河筑坝拦截河水,使几千年来相通的塔里木河与孔雀河分离。其后,在塔里木河下游修建了大西海子水库拦截上游全部来水,只有在丰水年,才将余水放流至下游英苏一带,致使库尔勒—若羌绿色走廊的原始胡杨林锐减。从60年代开始,塔里木河下游至台特玛湖间的400公里的胡杨长廊逐渐变为一片衰败林,在我眼中,那是一片枯域,而恢复这条绿色长廊,至少需要一个世纪甚至更漫长的时间。 塔里木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原本就十分脆弱,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在我采风的过程中,沿途触目可见成片枯死的胡杨林,被破坏的原始胡杨林有的是几百年来形成的天然林带,而两岸植被毁灭带来的是土地沙漠化。今天,塔里木河干流上中游胡杨林面积由50年代的600万亩减少到目前的360万亩,下游由50年代的81万亩减少到现在的11万亩。 在被毁坏的土地上曾经生长着茂密的柽柳、梭梭草等抗旱能力极强的野生植物,还有适应干旱地区的药用植物,如:罗布麻、铃铛刺等和菌类,如胡杨蘑菇和肉苁蓉等,由于得不到河水的浸润,渐渐被沙海吞噬,幸存的植物面积越来越少。 生存空间被黄沙覆盖,野生动物也被迫走到了穷途末路。原始胡杨林里曾栖息着大量的野生动物。如今,这片土地上的新疆虎已经绝迹了,现存的动物仅见少量的黄羊和塔里木兔,禽类的种类和数量已十分稀少。 我认为,塔里木河流域的繁荣不在于有多少高楼,或者多少良田,它的标志应该是恢复以塔里木河为依托的良好生态环境,这才是用于今天、留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的最宝贵资产。有幸的是,人们开始了挽救塔里木河、挽救胡杨林的行动。向塔里木河下游紧急输水已初见成效,两岸的胡杨林开始慢慢复苏。 2006年秋末,我再一次来到塔里木河下游尉犁县的喀尔曲尕,在那里,每一座院落里的房屋都倚靠着一株胡杨,而每一株胡杨都是居住者不舍的根。望着金色的胡杨林和河面上漂泊的独木舟,我真不愿意看到这些仅存的胡杨家园也有一天消逝在漫漫黄沙中…… 来自:龙源期刊网
浅析生态旅游的发展及开发———以塔里木胡杨自然保护区为例摘 要 生态旅游区客流量的大幅度增加、各种形态的污染物相继出现,直接威胁生态旅游区的环境质量。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真正的生态旅游必须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完善生态旅游规划;建立高素质的导游队伍;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法力度;加强污染防止;开展生态科学宣传教育。关键词 新疆 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观尽管生态旅游融入了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和倾向,但实际上并非如人所愿。旅游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相当程度上困扰着旅游的发展,表现在对生态旅游区内生态平衡和环境质量的影响。由于旅游者及交通车辆的介入,造成了动植物结构和种类的改变,对依赖于自然景观生活繁殖的野生动物造成了基因交流的障碍、生存能力的弱化及活动领域的局限。生态旅游区客流量的大幅度增加、各种形态的污染物相继出现,直接威胁生态旅游区的环境质量。同时,也对自然资源和对生态旅游区自然性产生一定影响。本文以塔里木胡杨自然保护区为例对生态旅游的发展及开发作些分析。一、生态旅游的产生与发展(一)生态旅游的产生。生态旅游的雏形是“生态性旅游( ecologicaltourism) ”,是1965年海兹尔(Hetzer)提出的旅游发展思路( Fennell, 1997) 。他认为生态性旅游有四个要点:减少环境影响,增强对当地文化的尊重,让当地居民受益,满足参加者的娱乐需求。在20 世纪70年代中期,加拿大政府对高速公路沿途进行生态功能分区,开展了“生态旅行( ecotour) ”的实践活动。而正式把生态旅游( ecotourism)作为一个独立术语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 IUCN)生态旅游特别顾问Ceballos - Lascurain于1983年提出的。当时就生态旅游给出了两个要点,其一是生态旅游的对象是自然景物;其二是生态旅游的对象不应受到损害。此前与其相关的词汇也有许多,如“自然旅游( na2ture tourism) 、野外旅游(wilderness tourism) 、探险旅游( adventure tourism) 、绿色旅游( green tourism) 、替代性旅游( alternative tourism) 、可持续旅游( sustain2able tourism) 、适宜性旅游( app rop riate tourism) 、自然休假( nature vacations) 、修学旅游( study tourism) 、乡村旅游( rural tourism ) 、科学旅游( scientifictourism) 、文化旅游( cultural tourism) 、低影响旅游( low - impact tourism) 、农业旅游( agro - tourism) 、软旅游( soft tourism)和环境朝圣( environmental p il2grimage) ”。这些旅游形式都与自然相关联,提出的目的都是为了减少传统旅游方式对生态环境或当地文化造成的负面影响(Ceballos - Laseurdin, 1996) ,但生态旅游似乎是对上述旅游形式的总结和概括,理论性和学术性更强,内涵也更丰富。在全球人类面临生存环境危机的背景下,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绿色运动及绿色消费席卷全球。生态旅游作为绿色旅游消费,一经提出便在全球引起巨大反响,仅仅不到20年,生态旅游的概念迅速普及全球,其内涵也得到不断的充实。针对目前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旅游业从生态旅游要点之一出发,将生态旅游定义为“回归大自然旅游”和“绿色旅游”;针对现在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环境问题,旅游业从生态旅游要点之二出发,将生态旅游定义为“保护旅游”和“可持续发展旅游”。同时,世界各国根据各自国情,开展并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antion、WTO)将2002年定为“国际生态旅游年”,并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2gramme, UNEP) 、国际生态旅游协会( The Interna2tional Ecotourism Society, TIES)于2002年5月联合举办“第一届国际生态旅游学术研讨会”,强烈呼吁生态旅游要从概念化向观念化转变,特别是生态旅游的开发者和管理者,他们所持的生态旅游观念是解决当今生态旅游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关键所在。———自然观。生态旅游是“到相对没有受干扰和污染的自然界去旅游,尽情欣赏大自然风光,并感受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生态旅游必须以自然为基础,是为研究、欣赏和享受自然风景和野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等特定目的而到受干扰较少或没有污染的自然区域所进行的旅游活动,是人们在可考虑的距离范围内的一种经济型旅游。生态旅游需要“带着真诚去旅游,去感受相对原始的乡村环境和乡土文化,观察和亲近野生动物,在不损害地方文化和自然资源的情况下尽情游乐”。广义而言,就是享受自然,并通过对大自然真实的感受和体验,唤醒人们的环境意识。———环保观。莱德伯格(Lindberg)等认为“生态旅游的发展应有利于生态保护”。生态旅游过程中对大自然的感受、认识和改善都应谨慎从事,从而使它不会产生传统旅游可能产生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它将努力为每个旅游者树立更加清晰的环保意识,并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条件的改善作出积极的贡献。芬内尔( Fennell)等认为,生态旅游(或自然游)意味着既可以刺激经济发展又能建立一系列的生态保护区。生态旅游的主要特点表现为:独一无二的、可进入的以及自然界对旅游者的吸引力。要把生态旅游业发展成为一种对自然界进行保护的工具,通过教育、福利、环保意识的提高,使生态旅游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经济收益,为当地人提供工作和就业机会。生态旅游的形式是多样的,并具有创新性,如自助旅游、新旅游路径等,如果对此加以正确认识和管理,就有利于对自然和文化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的拥护者认为,既然生态旅游是一种“更友善、更高雅”的旅游,就没有必要大规模、集中性地开发,以免造成生态环境的劣化,而是应尽可能地让人们更多地接触和体验大自然的奇妙,进而认识到环境的价值并加以保护,保护那些曾经遭到破坏而加以修复的环境。———经济观。佐勒库维斯克( Ziolkowski)将生态旅游描述为“低干扰旅游,关注于感受当地的文化和尚未开发的自然景观”。生态旅游应当是一种模式,即将自然区域作为发展旅游的基础部分,而其中的生物资源则是和社会经济密切相连的部分。通过对当地的投资和当地居民的参与,小规模渐进式发展,提供一种既能保护环境又能带动经济发展的机遇。生态旅游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去关注环境,其特点是结合自然资源保护主义者和旅游者的共同点,在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同时,共同关注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因此,生态旅游也揭示了一种管理方法,即依靠当地居民共同参与的方式建立和保护生态旅游区,并通过市场化加强管理,进而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条件的改善作出积极的贡献,正如科纳德(Kinnaird)所说,“生态旅游或自然旅游都不言而喻地假定不会或几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从而推导出一种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的理想化答案”。伯里兹( Place)指出,“生态旅游是一种对基于全球经济持续增长态势的现象的反应,这种现象既发生在中心也发生在外围。在中心,工业和农业的发展普遍引起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环境的恶化;在外围,经济的不景气、商品价格的下跌和国外债务的增加迫使政府选择了经济而放弃了生态保护”。上述对生态旅游的认识,尽管有助于加强对生态旅游的理解,但其中很多是规范性的描述,是环境保护论者、专业组织或者学者们基于对旅游者行为的观察研究而推导出来的。对生态旅游进行定义时,自然资源保护论者和环境保护论者可能会把重点置于对生态旅游的保护上,而轻视私人企业的赢利动机和商业社会的现实,如劳动力市场、经济部门之间的关联度、全球化竞争等。———战略趋势。自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以来,逐步得到世界各国各行各业的公认,尤其是1992 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发表《里约宣言》以后,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处理发展与环境关系的准则。相应地,世界旅游组织、世界观光理事会和地球理事会等机构制订了《关于世界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提出可持续旅游的发展思路,而生态旅游是可持续旅游的最佳选择之一。(二)生态旅游的发展1. 初级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生态旅游”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并得到旅游界和自然保护界的认同,一些有远见的旅游经营者逐渐意识到生态旅游的潜在利润,从当地人那里租赁或者购买土地,建设生态旅馆,提供导游服务,并获得较好的效益。与此同时,欠发达国家也开始意识到,生态旅游一方面可以赚取外汇,另一方面比伐木和农耕等其他资源利用方式对资源本身的破坏性小,生态旅游能够将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将满足旅游者需求与改善当地社会福利相结合,于是纷纷将生态旅游确定为实现保护和发展目标的手段。为全面了解旅游开发、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世界自然基金会于1987年在美国国际开发机构的资助下,对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墨西哥等国家里的10个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1990年正式出版了介绍这项成果的书籍《生态旅游:希望与陷阱》。我国的生态旅游也是在这个时期兴起的。1982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建立了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 虽然也提出要将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 但对生态旅游的概念还比较陌生, 国内在这个时期的文献非常少见。总体来看, 这个阶段生态旅游作为一种经营创新的理念才刚刚兴起, 运作规律在不断完善之中, 旅游收入中对当地保护的投资也不多。2. 迅速发展阶段。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生态旅游在一些国家的成功实践,越来越多的组织、政府部门、研究人员、企业、当地居民、非政府组织等介入生态旅游的实践与探索,生态旅游的概念不断清晰、完善,各种原则和框架也不断建立。在对诸多成功或者失败的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人们对生态旅游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这期间,有不少专著总结了各地生态旅游的发展经验,如卡特(Cater)等( 1994 年)主编的《生态旅游:可持续的选择吗?》一书中,介绍了东欧地区、澳大利亚、新西兰、南极洲等国家与地区的生态旅游业发展概况。较具综合性的概念是澳大利亚联邦旅游部1994年在制定其《国家旅游战略》时,由巴克理()将生态旅游定义为以自然为基础的旅游、可持续发展旅游、环境保护旅游和环境教育旅游的交叠部分,指出:生态旅游是“以大自然为基础,涉及自然环境的教育、解说与管理,使之在生态上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瓦伦丁( valentine)从四个方面界定生态旅游: (1)以没有受到污染的自然区为基础;(2)生态可持续,不导致环境破坏或环境质量的下降; (3)对旅游区的持续保护和管理有直接贡献;(4)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1994年底,我国召开了第一届生态旅游研讨会,会上成立了中国旅游协会生态旅游专业委员会。1996年6月,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支持下,召开了武汉国际生态旅游学术研讨会,并将生态旅游研究推向实践。1997年12月,与生态旅游密切相关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认为生态旅游对于保障中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1999年是我国的生态旅游年,开展了以云南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为代表的系列“生态环境游”活动,举办了一系列生态旅游研讨会,如世界旅游组织与中国国家旅游局在昆明召开的“生态旅游高级研讨班”,国际景观生态学会中国分会在昆明召开的“中国生态旅游与景观生态学学术研讨会”,中国旅游协会生态旅游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的“生态旅游规划与管理研讨会”。这些会议全面推动了生态旅游在我国的影响与发展。沃德(Wood)在2002年第一届国际生态旅游研讨会上指出,生态旅游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领域中的组成部分,包括: (1)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2)维持当地居民的良好生活环境; (3)通过解说获得认知的经历; (4)无论对旅游者或是旅游业而言,任何行为都必须是负责任的; (5)由小规模企业主要针对少数群体经营; (6)对不可再生资源要求最低限度的消耗; (7)强调当地参与,强调对于旅游经营者尤其是当地居民所带来的机会。3. 生态旅游内涵及联系性。“生态旅游”概念的阐述,都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生态旅游的内涵。从中可以总结出与生态旅游联系的观念,诸如环境友好之旅、社会责任感之旅、教育之旅、低影响之旅、生态文化旅游、持久的/非消耗型旅游等二、塔里木胡杨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的正负面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首先我们看一下传统旅游与生态旅游的比较,并对塔里木胡杨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的正负面影响进行分析,从而可以看出塔里木胡杨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的必要性(一)正面影响分析。1. 社会效益。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将给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人们转变观念,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而且,旅游与宣传教育、社区共管工作相结合开展,不仅给人们体验自然的精神享受,产生经济效益,增强周边群众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利用—保护”的良性循环。由于经济条件的改善,增加了保护区对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这会增强保护区自身发展的经济活力,为最终达到“以保护区养保护区”创造条件,有助于保护区走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2. 经济效益。旅游给保护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旅游实施后,年旅客将达到5~10万人次左右,以后还会逐年增加。按人均消费800 元计算,可创产值400万~800 万元,年实现利润80 万~160 万元。而且随着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效益会更客观,给保护区的发展、管理和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柱,增强了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知名度。(二)保护区开展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分析。随着游客急骤增多,大量的生活废水、废气、废渣排向保护区内,污染水体、大气、土地和景观,也极大地影响动植物的生长发育。因游人和机器的重量及移动产生的对土地的踩压,大量游客在风景区的聚集,对土壤和植被造成一定的损害,严重的可出现土壤板结、压实、水分渗透减少、地表径流增加、导致水土流失增加,进而影响到植被的生长,破坏景点。总之,旅游对目的地内的动植物、大气、水质等产生干扰和破坏。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由于游客的进入,带入许多污染物,如丢弃的垃圾物都会影响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还有修建宾馆、饭店等服务设施和其它娱乐设施,都不可避免地破坏周围的一些景物———保护区内修建道路,破坏道路两侧的植被。比如,在保护区内修建了16. 5公里景区道路和13公里森林小火车铁路。胡杨自然保护区地处生态脆弱区,一旦破坏,生态环境很难恢复。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数量的增加,会影响服务业的发展。在当地群众不能满足游客需求的情况下,从外地来的大量的人做生意,在宾馆、饭馆当服务员,结果引起保护区内总人口的增加,对保护区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保护区的生态平衡主要取决于人对保护区环境和资源影响的方式和程度,以及大自然对这种影响的消除能力。只有准确地计算环境容量和游客数量,按照科学的合理环境容量控制游客规模,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三)塔里木胡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旅游的开发要比传统旅游的开发复杂得多,要认识和理解生态旅游的真正涵义,防止生态旅游资源退化,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真正的生态旅游,就必须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完善生态旅游规划。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必须进行规划设计,保护区要合理规划好功能区,保护好核心区,开发试验区、缓冲区和核心区。核心区是保护的核心地带,是各种原生性生态系统保存最完好的地方,是动植物最好的“庇护所”。坚持持续利用的方针,切实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对核心区加以严格保护,不对外开放旅游;在试验区开展科研和生产;在旅游区开展旅游业务,旅游点线严禁与核心区交错。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功能区划分,以充分发挥其在保护、旅游、宣传教育、科研和生产等方面的功能。2. 建立高素质的导游队伍。培训导游人才,引导游客进行浏览活动,使游客不仅观赏到迷人的景致,陶冶情操,而且从中了解到有关的人文、历史趣事,更增添了游玩的乐趣,减少玩的盲目性。在游览中导游向游人介绍相关的环保方面的常识,使旅游、环保齐头并进。3. 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科学管理,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旅游设施和进行旅游活动所消耗的能源、材料必须是可持续利用的,减少旅游带给环境的负影响。这不仅关系到保护区旅游业的成败,也关系到对保护区的保护。培养保护区所需的各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保护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从组织机构上逐步完善适合自己特点的科学管理体系,制定各种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逐步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4. 严格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要坚决杜绝偷猎动物、乱开采森林现象发生。5. 加强污染防止。按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处理和管理“三废”,防止环境污染,以保持当地高标准的环境质量。6. 开展生态科学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游客进行生态教育,使验区,划分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域分为试游客认识和了解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象,不断提高游客生态环境意识的自觉性,做到在游山玩水的同时,自觉爱护保护区的一草一木。树立“保护优先”及遵守“三控制”原则的思想,充分考虑自然保护区作为旅游资源的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搞好旅游规划。控制游客流量,合理分配旅游收入,使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塔里木胡杨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不仅能够完善保护区的生态平衡,而且能够促进周边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能够改善周边居民生存环境,保护和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有着重要的意义。参考书目:1. 金鉴明、金冬霞:《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的新理念和新举措》[ J ] ,《生态环境与保护杂志》2004年第2期。2. 刘静艳、颜亮、彭少麟:《生态旅游观的发展及其应用》[ J ] ,《生态学杂志》。3. 夏林根:《旅游业绿色管理》[M ] ,山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4. 钟林生、赵士洞、向宝惠:《生态旅游规划原理与方法》[M ]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环境科学与工程出版中心2003年出版。5. 张广瑞:《生态旅游的理论与实践》[ J ] ,《旅游学刊》。6. 王跃华:《论生态旅游内涵的发展》[ J ] ,《思想战线》。7. 迪丽拜尔、艾拜都拉、海米提·依米提:《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初探》[ J ] ,《新疆林业》2006年第3期。(作者简介:买合木提·买买提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讲师海米提·依米提 新疆大学副校长、教授斯地克江·艾力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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