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图书馆更名“国家图书馆”新华社北京1999年2月11日晚报专电(记者曲志红)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图书馆更名为“国家图书馆”,对外称“中国国家图书馆”。 国家图书馆(原北京图书馆)其前身是始建于1909年9月9日的京师图书馆,1912年正式开馆接待读者,1916年开始接受呈缴本,从而确立了国家图书馆的地位。1928年7月京师图书馆更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 新中国成立后,国立北平图书馆改名为北京图书馆,现为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图书馆是综合性研究图书馆,是国家总书库。履行搜集、加工、存储、研究、利用和传播知识信息的职责。国家图书馆是全国书目中心、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着为中央国家领导机关、重点科研、教育、生产单位,社会公众服务,代表国家执行有关对外文化协定,开展与国内外图书馆界的交流与合作等项职能。北京图书馆(分馆)在北京西城区文津街。中国的国家图书馆。前身是清宣统两年(1910年)筹建的京师图书馆,一九一二年正式开放,1928年改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建国后改称北京图书馆。其藏书历史可追溯到七百多年前。今馆建于1931年,原面积8000平方米,现已增为近40000平方米。1949年是藏书1400000册至1979年第已达1000万册,其中有国内20多个民族的古今典籍和数十万册善本图书,还重点收藏国外115个文种的出版物,其中英、俄、日、法、德文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