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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论文有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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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论文有事例

随着工作压力的增加和生活节奏的快速化,职业病已经成为了现代人不可忽视的健康问题。职业病指的是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所导致的身体和心理的不适应,常常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和工作强度等原因所引起。在本篇论文中,将探讨我生活中的职业病发作时刻以及如何预防和治疗职业病。

我目前从事的职业是一名编程工程师,每天需要长时间面对电脑屏幕,输入代码。长时间的坐姿和缺乏运动,让我的颈椎和腰椎经常感到酸痛和僵硬。此外,由于需要经常对代码进行修改和调试,眼睛也容易疲劳和干涩。这是我最常见的职业病发作时刻,需要通过多做运动和调整工作环境来预防和治疗。

另外,我曾经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的经历也让我感受到了职业病的痛苦。长时间的站立和行走导致我脚部经常感到疼痛和肿胀,同时由于服务员的工作需要面对很多顾客,经常需要面对高峰期的巨大压力。这些情况容易导致心理的压力和疲劳。为了缓解这些职业病的发作,我通常会在工作后做些脚部按摩和全身放松的活动,同时通过适当的休息来减轻压力。

除此之外,我还曾经从事过销售工作,这是另一种需要面对高压的职业。经常需要与客户谈判和沟通,这容易导致情绪波动和心理疲劳。而且由于销售工作的工作性质,需要经常进行出差和夜间加班,这容易导致生活规律的紊乱和身体疲劳。为了避免职业病的发作,我通常会在工作之余找一些适当的爱好活动来放松自己的身心,比如打篮球、游泳和阅读等。

总的来说,职业病已经成为现代人不可忽视的健康问题,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预防。通过了解自己的职业病发作时刻以及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的方法:

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长时间的连续工作和过度劳累。

职业健康体检属于预防性健康体检范畴,是预防医学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职业健康体检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职业健康体检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职业健康监护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职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具有重要意义。经过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宣传贯彻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情况有了明显的好转,给劳动者的健康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但同时也发现职业健康体检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整个体系的完善,本文总结分析了目前职业体检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以给予劳动者更多的安全保障。

[关键词] 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健康监护;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3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3-295-01

职业健康体检属于预防性健康体检范畴,是预防医学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组成部分[1]。职业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各种检查及分析,评估劳动者从事的职业对接触者的身体造成的影响及其程度,及时的了解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对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都非常重要。经过多年来的实施推广,针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覆盖范围及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监管,以便更好的完善职业健康体检体制。

1 存在的问题

体检覆盖不全面

体检覆盖面不全一直是职业健康体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职业被认为会对劳动者的身体造成影响,因而,职业健康体检的范围需要不断的扩大,精神紧张、压力过大、过度疲劳,也是新的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因素。同时,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变化也在不断的转变,合同工、临时工、非在编人员,这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职业健康体检不仅要覆盖在编人员,更要照顾到所有劳动者的利益。

体检流程不合理

劳动者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往往会遇到尴尬的困境,由于环境不熟悉,体检内容不了解,容易造成逆反心理而不配合[2]。为了给体检者提供一个温馨、安逸的体检环境,用人单位应该与体检部门积极沟通,甚至可以派专人负责向导工作。在等候区要设置座椅、及时调节不同项目的人员流动,避免等候,充分利用劳动者的时间,避免烦躁不安的情绪影响了最后的体检。

体检单位不统一

有些单位为了提高职业体检的质量,把体检集中化,安排在疾病控制中心或者主要的几家医院,而有些单位为了方便,采取了就近原则,把体检安排在乡镇一级的卫生医院。由于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各个医院的医疗条件相差比较大,硬件设施较差的单位很难取得高质量的体检,一些关键性的体检项目也无法开展,进而忽略该项目,这些都会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留下隐患。

结果公开不透明

职业健康体检的目的,是要了解职业对劳动者的危害,了解劳动者的健康情况,因此,要严格规范职业健康体检的结论表达方式,对于体检结果,要全盘告知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并且对其他人保密,不可出现体检单位仅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通报给用人单位,而当事者无法获得最后结果,这样非常不利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纠纷的解决。

缺乏必要监管

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是保证职业健康体检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管的同时,也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完成职业健康体检的单位进行监督与指导,多个部门协调工作,制定职业健康体检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一个细节,从而保证职业健康者的质量,达到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目的。

2 对策

完善制度法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严把职业健康体检的每一个环节,劳动单位应与职业体检具体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制定详细的方案,比如人数、内容,并将所有资料整理上报,备案,以便日后出现纠纷作为凭证。

确定体检项目[4]

由于不同职业差别较大,不同的单位很难形成统一的职业健康体检内容,在保证基本体检项目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各自的劳动特征,增加相应的内容。在体检之前,要对体检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比如就业前体检,除了常规的体检内容,还要包括针对指定岗位的特殊体检,以保证劳动者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以适应工作的需求。

结果通报[5]

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书,是体检单位向用人单位表述劳动者职业健康状况的规范性文件,随着劳动纠纷的增多以及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书已经成为行政、司法机关在进行仲裁时必要的文件。因此劳动者有权利获得最后报告书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已经发生或者潜在发生的健康隐患,无论对于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的结果应该是全部公开与透明的。

体检的监管

行政干预是保证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体检的必要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特别是中小地区的卫生部门,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职业健康体检单位进行引导与干预,鼓励、甚至支助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尽快建立覆盖面更广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满足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对职业健康的切实需求。

3 总结

总之,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排除不适合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者,这对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都是必要的,同时,可以发现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的健康问题,加以解决。虽然职业健康体检已经展示出了其特定的作用,但由于国情、体制以及经济的原因,还有很多劳动者没有被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覆盖到,这就需要从监管、制定、实行等多个环节进行控制,使职业健康体检惠及更多的劳动者及用人单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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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溪莹. 职业健康监护体检中心应注意的问题[J]. 中国公共卫生, 1999,15(2):106-106.

[3] 王明龙, 郑步云. 浅析职业健康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 2006,24(1):42-43.

[4] 陈淑威, 郭云新, 郝鹏程. 小样本职业健康体检最优模式初探[J].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 2010,31(16):2594-2595.

[5] 龙妍西. 浅谈职业健康体检中的人性化服务[J]. 西南军医, 2010,12(5):996-997.

煤炭企业职业病卫生防治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论文

【摘 要】 本文以某煤炭企业作为分析基础,通过对其基本煤炭卫生状况对其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有效评估对其问题进行阐述。以便于为煤炭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开展提供理论知识方面的相关帮助。

【关键词】 煤炭企业;职业病;卫生防治;经济;社会;效益

近年来,我国资源市场对于煤炭需求量的逐步增加使煤炭作业纵深随之增加,虽保障了煤炭企业实际发展的稳定,但由于作业环境较为恶劣,煤炭作业职业病患病数量急剧上升,导致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大打折扣。为能够有效解决该问题,要求煤炭企业不仅需在煤炭作业前,需及时的对象作业人员做好防护工作,同时需保障作业环境的基本卫生与清洁,继而为煤炭职业病问题的解决创造有利条件。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

本文主要选用某大型煤炭企业作为探究分析对象,通过对其职业病防治状况分析对其与经济及社会效益影响进行研究。该企业实际资产数额达到156亿元。是江南某地大型煤炭生产基地之一。公司在编人员为2万余人。离休人员达到1万人左右。

2.内容与方法

煤炭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主要由多个企业部门构成,同时对于防护状况的调查也不容忽视。主要调查方向即是在实际煤炭作业中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是否能够按照作业标准进行相关防护设备的佩戴,及煤炭作业卫生环境评估,以便于更为深入的对企业煤炭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有效地分析与研究。

二、结果

1.职业卫生管理状况

总体而言,该企业实际卫生管理状况不佳,在多个煤炭企业内均未设有相关的卫生检验部门,同时企业医疗管理部门对于卫生工作的开展强度也未能达到行业内基础卫生标准,虽在卫生作业流程上,仍沿用标准化作业生产流程,但对于卫生问题的重视仍相对较低。在煤炭施工作业场内,未能及时对煤炭职业病害因素做好监控工作。高毒岗位及高危施工作业环境内,设有部分警示标志。

2.作业场所防尘措施和个人防护情况

在对作业场内防尘措施的.检查中,受煤炭开采地质环境影响,多以风镐开采及打眼放炮等方式进行作业,因此主要选用注水及喷雾防尘措施,但该措施执行范围并不广泛,矿内少部分高灰尘区域仍有工人执行作业。在对工人个人施工防护的检查中,虽携带有过滤式防尘口罩,但标准防尘效果不佳,同时存在防尘口罩使用次数过多问题,导致部分工人产生呼气不畅的情况,继而将口罩弃之不用。

三、职业病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治理其工作场所粉尘浓度逐年降低,监测点合格率逐年升高。但由于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生产设备的局限性,现有的防尘措施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仍有30%的采样监测点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有的点超标近百倍。暴露在如此恶劣的工作环境,仅仅依靠个人防护用品,甚至因为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滞后,有些工人根本不懂得粉尘危害的严重性,怕麻烦,赚碍事,工作时不做任何防护,其结果必然导致尘肺病的发生。这充分说明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一些大型企业已经形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和方法需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尚未变成用人单位的自律行为,职业病防治机构、经费、制度等在许多用人单位尚未落实到位,职业病防控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煤炭职业病防治方案

1.充分发挥煤炭企业职业卫生防治人员的能动性

企业内卫生管理人员及医疗人员对于职业病防治实际具有一定的经验,同时专业水平较高,能够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持,以此一方面提高煤炭企业内部职业病防治效果;另一方面也为煤炭企业施工作业提供了良好及卫生的作业环境,这对于进一步提高煤炭作业效率及作业安全性均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2.加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有效性

我国对于职业病的防治已出台多项法律规定,对于未能及时履行相关规定及标准的企业,需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必要时可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煤炭企业建立及运营对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较为深入,尤其是对煤炭方面法律了解极为全面,因此并不存在对法律规定认识不明确问题,这便要求企业在执行法律标准时能够及时的履行相关责任,以便于提高对煤炭职业病的防范效果。

3.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职业病评价工作的开展应以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基础,通过对企业采取法律约束等方式来保障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对职业病的防治加以执行。对能够及时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企业,相关部门应给予一定的支持,应及时的做好相关的管理完善工作。而对于未能及时组织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企业,则应及时的按照危害评价标准责令其进行整改与调整,以便于帮助企业更好的认识职业病对于企业运营的实际危害性。

4.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推行,不仅要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紧密相连,同时要积极的做好企业健康管理规划,通过提高企业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认识来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做好铺垫。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需由卫生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部门构成,以便于提高该健康体系在煤炭企业内的实际运行效益,以此将煤炭企业职业病产生的基本概率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五、结语

煤炭企业职业病卫生防治对于提高企业实际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作用,同时可为企业的实际发展制定有效的卫生管理规划,使企业煤炭作业安全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煤炭企业职业病是我国多类职业病较为常见的职业病种之一,员工患病企业要支付巨额经济补偿,并对企业实际声誉具有深远影响,因此职业病的有效防治便成为进一步提升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景占岐.论煤矿职业病的预防与评价[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4(19).

关于农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本人曾经写过一篇论文发表在《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杂志上,现在将其中的部分内容摘出来,供你参考。传统意义上认为,农民是一种“健康的职业”,远离工业污染,事实上农业生产与各种健康问题密切相关。相关研究认为,农业生产中存在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中毒和肿瘤、伤害等多种健康危害。农民当中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肺炎、农药中毒、接触性皮炎等疾病多发。农民暴露于有害生物如致病菌等病原微生物、有害节肢动物的风险也较高。由于长期室外露天作业,农民受到紫外线、不良气象条件的影响也较大,容易发生皮肤病、皮肤癌、黑色素瘤、中暑、冻伤等。谷物粉尘中还有含有游离二氧化硅,会导致尘肺。农民在谷仓、地窖等许多场所劳动还存在密闭空间作业。

职业病民事赔偿论文

职业病 死亡赔偿 首先应当认定,病人死亡是由于职业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 工伤 ,即可以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来执行,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你所在的地区, 户口所在地 来确定。 根据国家《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 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说明: 1、“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针对实际情况,主要是指死亡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无生活来源保障的父母亲等其他亲属,因为他们的生活来源是病人的工资等收入。 2、“亲属有劳动能力就不给了”,死亡 赔偿金 的计算是由几个部分组成的,既要考虑向未成年子女、年迈父母等原本就需要由死亡病人 抚养 的人,也包括死者的配偶,也就是你的母亲(比如,未成年子女,从现在开始到18岁的年数乘以你们当地的生活费标准;年迈父母也是这样,只不过是计算他们预计的寿命),所以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要将这几部分的金额加在一起。 3、“生活来源是谁给谁提供”,生活来源在你家具体是指死亡病人提供生活费用给未成年子女和年迈老父母,死亡病人的有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被抚养”的范畴,其所获得的只是因死亡而获得的精神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职业病死亡如何赔偿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李某原为平顶山市某矿职工。2000年前,李某其因患矽肺病被鉴定四级伤残而退出劳动岗位。2007年9月,李某死亡。之后,其子女就相关待遇与相关单位发生争议。

【相关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除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外,其他待遇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相同。

【李某直系亲属认为】李某的职业病是在2004年前完成工伤认定的,其应当享受此前生效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待遇,即:除丧葬费六个月河南省平均工资外,还应当发放二十七个月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案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现行规定与《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前的相关规定对工伤职工死亡后待遇规定有所不同而引起的。

第一、涉及相关待遇的现行规定有: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而该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2、《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待遇问题的复函》(豫劳社工伤〔2005〕19号)进一步明确“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中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应包括因工伤(或职业病)旧伤复发死亡或非因工死亡。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因工伤(或职业病)旧伤复发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的,属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一种情况,其丧葬补助金仍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第二、《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前的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二)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

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三)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四)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

养老保险

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

工伤保险

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

工伤保险

基金。”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2、河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4个月的金额发给;其中,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60个月发给。”

第三、本案应当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律师提示】

由于我国不同时期的工伤政策有所不同,建议相关机构在核定工伤人员待遇时给予特别注意。

烟台思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公司长期致力于社保代理、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培训管理、商业雇主责任险代理等业务。公司以诚信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经营理念,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合理规避用工风险,提供一站式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和一对一式的最佳保险缴纳方案。

法律分析:只有鉴定为职业病才能获得赔偿,赔偿数额要根据伤残标准来定。职业病赔偿标准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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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职业病卫生防治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论文

【摘 要】 本文以某煤炭企业作为分析基础,通过对其基本煤炭卫生状况对其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有效评估对其问题进行阐述。以便于为煤炭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开展提供理论知识方面的相关帮助。

【关键词】 煤炭企业;职业病;卫生防治;经济;社会;效益

近年来,我国资源市场对于煤炭需求量的逐步增加使煤炭作业纵深随之增加,虽保障了煤炭企业实际发展的稳定,但由于作业环境较为恶劣,煤炭作业职业病患病数量急剧上升,导致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大打折扣。为能够有效解决该问题,要求煤炭企业不仅需在煤炭作业前,需及时的对象作业人员做好防护工作,同时需保障作业环境的基本卫生与清洁,继而为煤炭职业病问题的解决创造有利条件。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

本文主要选用某大型煤炭企业作为探究分析对象,通过对其职业病防治状况分析对其与经济及社会效益影响进行研究。该企业实际资产数额达到156亿元。是江南某地大型煤炭生产基地之一。公司在编人员为2万余人。离休人员达到1万人左右。

2.内容与方法

煤炭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主要由多个企业部门构成,同时对于防护状况的调查也不容忽视。主要调查方向即是在实际煤炭作业中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是否能够按照作业标准进行相关防护设备的佩戴,及煤炭作业卫生环境评估,以便于更为深入的对企业煤炭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有效地分析与研究。

二、结果

1.职业卫生管理状况

总体而言,该企业实际卫生管理状况不佳,在多个煤炭企业内均未设有相关的卫生检验部门,同时企业医疗管理部门对于卫生工作的开展强度也未能达到行业内基础卫生标准,虽在卫生作业流程上,仍沿用标准化作业生产流程,但对于卫生问题的重视仍相对较低。在煤炭施工作业场内,未能及时对煤炭职业病害因素做好监控工作。高毒岗位及高危施工作业环境内,设有部分警示标志。

2.作业场所防尘措施和个人防护情况

在对作业场内防尘措施的.检查中,受煤炭开采地质环境影响,多以风镐开采及打眼放炮等方式进行作业,因此主要选用注水及喷雾防尘措施,但该措施执行范围并不广泛,矿内少部分高灰尘区域仍有工人执行作业。在对工人个人施工防护的检查中,虽携带有过滤式防尘口罩,但标准防尘效果不佳,同时存在防尘口罩使用次数过多问题,导致部分工人产生呼气不畅的情况,继而将口罩弃之不用。

三、职业病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治理其工作场所粉尘浓度逐年降低,监测点合格率逐年升高。但由于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生产设备的局限性,现有的防尘措施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仍有30%的采样监测点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有的点超标近百倍。暴露在如此恶劣的工作环境,仅仅依靠个人防护用品,甚至因为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滞后,有些工人根本不懂得粉尘危害的严重性,怕麻烦,赚碍事,工作时不做任何防护,其结果必然导致尘肺病的发生。这充分说明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一些大型企业已经形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和方法需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尚未变成用人单位的自律行为,职业病防治机构、经费、制度等在许多用人单位尚未落实到位,职业病防控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煤炭职业病防治方案

1.充分发挥煤炭企业职业卫生防治人员的能动性

企业内卫生管理人员及医疗人员对于职业病防治实际具有一定的经验,同时专业水平较高,能够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持,以此一方面提高煤炭企业内部职业病防治效果;另一方面也为煤炭企业施工作业提供了良好及卫生的作业环境,这对于进一步提高煤炭作业效率及作业安全性均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2.加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有效性

我国对于职业病的防治已出台多项法律规定,对于未能及时履行相关规定及标准的企业,需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必要时可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煤炭企业建立及运营对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较为深入,尤其是对煤炭方面法律了解极为全面,因此并不存在对法律规定认识不明确问题,这便要求企业在执行法律标准时能够及时的履行相关责任,以便于提高对煤炭职业病的防范效果。

3.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职业病评价工作的开展应以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基础,通过对企业采取法律约束等方式来保障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对职业病的防治加以执行。对能够及时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企业,相关部门应给予一定的支持,应及时的做好相关的管理完善工作。而对于未能及时组织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企业,则应及时的按照危害评价标准责令其进行整改与调整,以便于帮助企业更好的认识职业病对于企业运营的实际危害性。

4.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推行,不仅要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紧密相连,同时要积极的做好企业健康管理规划,通过提高企业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认识来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做好铺垫。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需由卫生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部门构成,以便于提高该健康体系在煤炭企业内的实际运行效益,以此将煤炭企业职业病产生的基本概率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五、结语

煤炭企业职业病卫生防治对于提高企业实际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作用,同时可为企业的实际发展制定有效的卫生管理规划,使企业煤炭作业安全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煤炭企业职业病是我国多类职业病较为常见的职业病种之一,员工患病企业要支付巨额经济补偿,并对企业实际声誉具有深远影响,因此职业病的有效防治便成为进一步提升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景占岐.论煤矿职业病的预防与评价[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4(19).

研究背景职业健康问题是全球所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是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化进程的产物,但因其外部性、公共产品的特征,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无法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因此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在职业病防治领域负有高度的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片面的发展观和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政绩考核机制,均制约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因此,在职业病防治领域,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并存,而前者突出表现在管理不力和效率低下。目前我国已处于职业病的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职业病患者人数、死亡人数均位居世界首位,职业病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职业病防治形势日益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产生以下疑惑“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有效,绩效几何”,因此,以何标准衡量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如何客观、公正的对我国职业病防治投入、产出以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问题,也是职业病防治领域理论研究者以及实践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目前国内外关于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的研究极少,而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的实施对强化责任、监控进程、界定成败影响因素和提供实证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研究致力于解决这一难题,通过绩效评价提高职业病防治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职业病防治的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研究目的基于上述背景,本研究以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为主题,旨在通过构建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体系,对我国职业病防治的绩效做出科学、公正的评价,并确定关键制约因素以及其内在根源,从而为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供客观依据。具体目标为:1、构建以行政区域为对象的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指标体系的构建、基础数据集的建立、评价模型的确定以及评价标准的形成等。2、通过对样本地区的实证研究,对构建的评价体系进行检验,并对样本地区进行诊断缺陷,发现薄弱环节,为针对性改进措施的实施提供依据。3、确定制约我国职业病防治绩效的内在根源。研究方法针对以上研究目的,本研究按照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系统与局部相结合,内在与外在相结合的方法论原则,采用理论方法与实证方法两大类手法,通过对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绩效进行评价,提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的政策建议,以供决策者参考。本研究所采用的对应研究方法如下:1、首先通过相关政策分析、文献复习和专题访谈确定了职业病防治绩效概念模型;2、通过小组研讨、专家访谈和现场调研对指标进行初选,然后通过两轮Delphi专家咨询和离散趋势分析筛选出最终指标,进而采用主客观赋权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然后经过专家咨询和论证,确定指标的标准值和收集方式等;3、在文献复习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咨询确定职业病防治绩效不可控因素,然后利用偏最小二乘回归法构建这些因素与职业病防治绩效指数的回归模型,然后,通过建立样本地区内部影响因素矩阵,计算出“环境有利度”;4、选择山东省九个地级市为样本,将构建的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体系运用于实证研究,利用从样本地区收集的资料,分别应用克朗巴赫α系数、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检验指标体系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采用综合指数法评价样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绩效;5、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借鉴经典的委托代理模型以及成本收益模型,对我国职业病防治绩效不佳的内在根源进行探讨。主要研究结果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结果包括: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绩效的概念模型,包括投入、活动、产出、结果、影响及环境等维度。

职业病的案例及因素论文

生活中,不同的职业会有不同的职业病。这里举一个案例,一个IT程序员的职业病发作情况;张先生是一名IT程序员,工作十几年,工作强度较大。最近半年,张先生出现了一些物理和心理上的问题:一是经常性头晕目眩,有时还伴有恶心想吐的感觉。长时间的屏幕观看和密集的编码工作,让张先生的视力下降,也出现了轻微的眼疾,时常头晕目眩。二是手指关节和手臂酸痛。张先生一天要操作键盘10多个小时,长期的重复动作导致他出现了“鼠标手”和肩颈疼痛等症状。三是失眠和精神紧绷。项目时常要加班到深夜,长期的高工作强度导致张先生出现睡眠障碍,夜不能寐,精神也时常处于紧绷状态,容易焦虑和抑郁。四是社交困难。工作 occupy了张先生大部分时间,很少有时间见朋友,久而久之,张先生发现自己的社交能力下降,和人交往时会感到尴尬和疏离。这些都是IT行业常见的职业病,长期的高强度屏幕工作、重复性劳损运动以及工作压力过大都可能导致眼睛疲劳、腕管综合征以及心理问题等。对此,张先生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一是适当减少工作时间,避免过度劳损视力和手臂。二是加强运动,如散步、跑步等以活动身体。三是睡眠充足,保持身体健康。四是注意心理调节,学习一些放松方法以缓解工作压力。五是加强社交,周末花时间跟朋友见面,缓解社交困难感。只有合理分配生活和工作,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职业病的发生。保持身心健康,才能够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正常的效能,达到事业的成功。职业病的防治始终要靠个人的意识和行动,这需要我们对自身的身心状况保持清晰的认识和对生活的合理把握。

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自然有职业病,那么肯定会有职业病案例!江苏省发现国内首例因 “铟”中毒引发的职业病 咳嗽气喘数月病因不明 28岁的小伙子小吴在一家知名的电子制造企业打工,他负责喷涂一种金属材料,每天在车间工作十几个小时。小吴说,有的工友干了两三个月就感到“不舒服”辞工了,而他也是频频咳嗽。但是小吴以为自己只是患上了感冒,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是“撑”了一年半。去年7月,小吴出现了严重的咳嗽、气喘,并伴有持续性的发烧。随即在当地住院进行治疗。 肺部发现稀有重金属元素 去年11月,小吴被转到了南京市鼓楼医院。CT检查发现,小吴的肺部全是白色的粉尘颗粒。而医生取小吴肺部组织活检寻找病因,发现在患者的肺泡里有像牛奶一样的乳白色液体。医生将从患者肺部找到的白色粉尘颗粒送到南京大学的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主要成分除了氧化硅和氧化铝外,还有一种重金属元素引起了专家们的注意,那就是“铟”。“铟”是一种稀有金属,是制作液晶显示器和发光二极管的原料,这种元素因为稀少,比黄金还贵,而铟的毒性比铅还强。

自然有职业病,那么肯定会有职业病案例!江苏省发现国内首例因 “铟”中毒引发的职业病咳嗽气喘数月病因不明28岁的小伙子小吴在一家知名的电子制造企业打工,他负责喷涂一种金属材料,每天在车间工作十几个小时。小吴说,有的工友干了两三个月就感到“不舒服”辞工了,而他也是频频咳嗽。但是小吴以为自己只是患上了感冒,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是“撑”了一年半。小吴出现了严重的咳嗽、气喘,并伴有持续性的发烧。随即在当地住院进行治疗。肺部发现稀有重金属元素小吴被转到了南京市鼓楼医院。CT检查发现,小吴的肺部全是白色的粉尘颗粒。而医生取小吴肺部组织活检寻找病因,发现在患者的肺泡里有像牛奶一样的乳白色液体。医生将从患者肺部找到的白色粉尘颗粒送到南京大学的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主要成分除了氧化硅和氧化铝外,还有一种重金属元素引起了专家们的注意,那就是“铟”。“铟”是一种稀有金属,是制作液晶显示器和发光二极管的原料,这种元素因为稀少,比黄金还贵,而铟的毒性比铅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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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点分好不好?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 保证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和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必须加强职业健康安全与 环境管理。 本节主要包括以下 5 个方面的内容: (1)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任务和特点;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4)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 1Z205010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任务和特点 1Z205011 掌握建设工程帜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 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埋的概念 (—)职业健康安全与劳动保护 职业健康安全是国际上通用的词语, 通常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的员工、 临时工 作人员、合同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劳动保护通常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包括改善劳动 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实现劳逸结合和对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采取的 各种管理和技术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和劳动保护在名称上虽然不同, 但其工作内容大致相同, 可以认 为是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的命名。 (二)环境 对环境如何定义,必须通过对“主体”的界定来确定环境的定义。比如, 《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认为环境是指 “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 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 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这是一种把各种自然因素(包括天 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界定为“主体” 的对环境的定义。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2004)认为环境是指“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 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这个定义是以组织运行活 动为主体, 其外部存在主要是指人类认识到的、 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的各种自然因素及 它(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8001-1999)和《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200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都是组织管理体系 的一部分,其管理的主体是组织,管理的对象是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职业健 康安全发生相互作用的不健康、不安全条件和因素及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因此,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和目标,识别 与组织运行活动有关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通过风险评价, 对不可接受的风险采取措施进行管 理和控制。组织在环境管理中,应建立环境管理的方针和目标,识别与组织运行活动有关的 环境因素,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对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和控 制。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组织运行活动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影响不一定都是有害的,有 些环境因素会对环境造成有益影响, 无论是对环境影响有害或有益的重大环境因素, 组织都 要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而职业健康安全一般只对有害因素(不安全因素、不利于健康 的因素)进行管理和控制。在我国通常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称为安全生产管理。 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 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护产品 生产者的健康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免受损失。控制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 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考虑和避 免因管理不当对员工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害,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措施。 (二)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目的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 使社会的经济发展与人类的生 存环境相协调。控制作业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 的污染和危害,考虑能源节约和避免资源的浪费。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任务 1Z205012 掌握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任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任务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任务是组织 (企业) 为达到建设工程的职业健康安 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而进行的组织、计划、控制、领导和协调的活动,包括制定、实施、实 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 过程和资源,如表 1Z205012 所示。表中有 2 行 7 列,构成了实现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 各个方面的管理任务。不同的组织(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方针,为实施、实现、 评审和保持(持续改进)其方针需要进行以下管理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 2.安排计划活动; 3.明确各项职责及其负责的机构或单位; 4.说明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习惯; 5.规定进行活动或过程的途径; 6.确定实现的过程(任何使用资源输人转化为输出的活动可视为一个过程) ; 7.提供人员、设备、资金和信息等资源。 对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工作任务,可一同完成。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任务表 表 1Z205012 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环境方针 责惯 例程 序过 程资 源 二、建设工程项目备个阶段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 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办理各种有关 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 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二)工程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进行环境保护设施和 安全设施的设计,防止因设计考虑不周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和防护需要, 对涉及施工安全 的重’点部分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 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在工程总概算中, 应明确工程安全环保设施费用、 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 等。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工程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 料。 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 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将拆除施工单 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堆放、 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的资质条件,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 由承包单位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义务。 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 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 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采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实施安全教 育培训 (四)项目验收试运行阶段 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向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 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环保行政主 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 产和使用。 对于需要试生产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其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 lZ205013 熟悉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 依据建设工程产品的特性,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有以下特点。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及受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多,决定了职业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复杂性; 2.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多变性; 3. 产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分工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协调性; 4.产品的委托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不符合性; 5.产品生产的阶段性决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持续性; 6.产品的时代性、社会性与多样性决定环境管理的经济性。 本节练习: 1. 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 D) 。[2004] A.保护建设工程产品生产者的健康与安全 B.控制工作场所内员工及其他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条件和因素 C.避免和因使用不当对使用者造成健康和安全的危害 D.保护建设工程产品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A ) 日内, 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2007] A、15 B、20 C、25 D、30 安全教育制度 1ZZ0502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Z20502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现阶段已经比较成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安全教育制度; · 安全检查制度; · 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 安全监察制度; ·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 “三同时”制度; · 安全预评价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 责人员、 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 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 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经理)的安全 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 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做到群防群治。 二、安全教育制度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5〕405 号)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安全教育一般包 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1.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企业领导的安全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的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圹 ●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 ● 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 本系统安全及其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 行政管理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 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病知识、安全文件; ● 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 ●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及技能、职业病和安全文化的知识; ● 本企业、本班组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 ● 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 典型事故案例; ● 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的定义 对操作者本人, 尤其对他人或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称为特 种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 核管理规则》GB 5306-—1985) 。 (2)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 5036-1985) ,特种作业人 员的范围有: ● 电工作业; ● 锅炉司炉; ● 压力容器操作; ● 起重机械操作; ● 爆破作业; ●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 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 机动车辆驾驶; ● 机动船舶驾驶和轮机操作; ●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 其他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 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而从事爆破作业和煤 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 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 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 验。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较一般作业的危险性更大, 所以,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 训和严格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应注意以下三点: ●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 育,这种 培训教育要实行理论教学与操作技术训练相结合的原则, 重点放在提高其安全 操 作技术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上。 ●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操作证,并准许独立作业。 ●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 驶按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外,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 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 独 立作业。 3.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改变工艺和变换岗 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1)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是指进厂、进车间、进班组三级,对建设工程来说,具体指 企业(公司) 、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 、班组三级。 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新果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 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企业(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 门会同有 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 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安金生产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 内容。 ● 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级负责人组织实施,专职 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 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生产事项, 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劳动防护 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2)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时的安全教育 ● 企业(或工程项目)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 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 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员工 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 业的安全要求。 ● 当组织内部员工发生从一个岗位调到另外一个岗位, 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 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情况,企业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3)经常性安全教育 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安全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 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安全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 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激发员工 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 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 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三、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 以便 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要深入生产的现场, 主要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 生产设备以及 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和员工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检查。 为保证检查的效 果, 应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成立土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 配备适当的力 量,决不能敷衍走过场。 四、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安全措施计划制度是指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时, 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它是企 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 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对企业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 极作用。 1.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 防止事故发生、 预防职业病和 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包括: (1)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预防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 包括防 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和防爆炸装置等。 (2)职业卫生措施 职业卫生措施是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卫生环境的必要措施,其中包括防尘、 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房间及设施 辅助用房间及设施是为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所必须的房间及一切设施, 包 括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和冬季作业取暖室等。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安全宣传教育措施是为了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基本知识所需要 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教材、图书、资料,安全生产展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方法训练设施,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实验等。 2.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依据 (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和标准; (2)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尚未解决的问题; (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3.编制安全技术

全文46页pdf版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研究于国庆 【摘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农民工多从事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职业病多发的行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这使得农民工成为我国现阶段职业灾害的主要受害对象。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数不清的劳资纠纷,均决定了我国应该努力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 论文第一部分界定了农民工的定义,分析了农民工问题的由来,并从总体上概括了农民工的群体特征; 论文第二部分界定了农民工工伤保险涉及的若干概念,介绍了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发达国家工伤保险的发展规律和我国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主要模式,阐述了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必要性; 论文第三部分以潍坊市农民工工伤保险为例,通过已有数据的实证,分析了我国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如覆盖率较低、工伤维权困难、费率机制不合理、预防机制不完善,工伤康复功能尚未发挥作用等,并对相关原因进行了探讨,同时还介绍了潍坊市在农民工工伤保险方面的一些创新性做法; 论文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对策建议,即改革现行的二元户籍制度、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法制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费率机制、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重视工伤康复工作、加强执法监察等措施,此外,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提出了“代位求偿”的新思路,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工的工伤权益。【关键词】:农民工 工伤保险 对策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09【分类号】:F842;【DOI】:CNKI:CDMD:

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是实现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和促进公共卫生学科发展进步的关键。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群众对于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问题分析

一、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2009年以来,我县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制定了管理制度,并组织 *** 机关、各级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能够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惠及我县人民群众。但从财政管理的角度,对这一部分的资金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部门缺乏对资金的监管

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资金在每年年初时先拨付给卫生主管部门70%,再由卫生主管部门转拨给基层医疗机构,脱离了县级财政的监管。而在每年度的考核中,由于卫生部门是专案实施、资金使用、服务考核的主要职能部门,因此其占有主动及主导地位,使得财政及审计部门对资金的监管缺乏力度,从而出现卫生部门挤占挪用资金、迟拨缓拨、超范围拨付等情况。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到位,逐年拖后,影响了年度收支的准确核算,也使得县级监管难度加大。

2.资金核算方式不规范

资金在拨付方式和使用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统计核算要求,资金拨付时由于渠道多样化,没有专项账户进行收支结算,有些资金到位后基层单位并不明确资金名目,因此在使用中与其他拨入资金无区别,视同本单位正常经费支出核算,导致专案服务的资金收入、实际支出无法对应,部分专案由于内容类似还存在账目交叉重叠现象,影响了资金的有效监督。

3.年度考核流于形式,对次年预算意义不大

一方面由于财政拨款到位时间延迟,使得年度收支核算不准确,另外财政部门对专案的服务数量和质量缺乏了解,加上年度考核需多部门联动进行,因此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难以实施,对专案经费出现的资金结余如何处理、对服务单位第二年度的资金预算做何改动均缺乏完善的规定和指导。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思想认识、决策制定及监管执行方面不能很好的协调,卫生部门以完成卫生体系建设和服务为指导思想,而财政部门的职责仅停留在预算拨款、有专户核算等方面,对资金的预算和实际使用并不关心。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工作实践中的几点思考

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资金管理问题,相关部门还应提高认识,联合起来共同商讨制定新的方案,以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管理重点

为了避免多个部门同时管又无人管的现象,在资金管理上, *** 集相关部门一起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并建立交叉监管的机制。例如,卫生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制定专案绩效考核方案,明确服务的数量、内容和补助标准,同时建立各级机构会计制度;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上传下达及时安排资金拨付,制定账目规范,对专项账户进行核算。同时,财政部门要对卫生部门制定的考核方案、分配方案、使用台账等进行定期的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资金使用情况的及时清点并反馈卫生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2.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拨付效率

由于资金拨付中间环节多,导致资金到位效率低,影响了专案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年度收支核算。因此财政预算除足额配套到位,还应采取财政直接配发给基层医疗机构的方式,减去配发给卫生部门再由卫生部门转拨的环节,可提到资金到位效率。同时,财政直接配发有利于资金记账格式的规范统一,能够对资金实行直接有效的监管。

3.加强对预算的监管

年初各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的专案计划和资金预算,应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共同稽核。财政局应完善预算监管制度,审查其编制的合理性。例如若按照地区的户籍人口拨款,那么流动人口对预算的影响就很大,因此在预算编制时应完善方法,尽可能的准确覆盖当前情况,使预算分配更具合理性。

4.专案专账、管理专人

为了避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案的资金与其他类似专案资金重叠,应建立专案专账,由专人负责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拨款时明确款项名称及来源,各机构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账务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分户专账核算,每月或每季度上报使用情况和收支明细,严格与其他资金账目区分开。

三、结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管理决定着服务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各级 *** 都十分重视这一问题,也多次下发档案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指导。我县在多年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存在诸多问题。只有挖掘问题的实质,进行深入的分析,才能有效解决。本文认为可从明确 *** 相关部门的责任入手,加强财政局和卫生局之间的沟通,加强预算管理,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落实考核机制,实行专案专账、管理专人,希望能对以后的工作有指导意义。

范文二:公共卫生教育改革措施探讨

一、我校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举措

1.改革公共卫生课程体系。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公共卫生的概念和内涵已由过去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拓展为现在的社会卫生,课程结构也在传统的课程基础上出现了大量跨学科、范围广泛的社会医学课程[2]。课程体系的改革、教学内容的完善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我们在充分考虑临床医学生公共卫生教育的特点的基础上,对预防医学课程涵盖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初级卫生保健和社群卫生服务等教学内容进行提炼,去除与实际工作脱节的内容,并增加和充实与临床实践工作有关的预防研究新进展。针对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在临床医学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的实际,单独开设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必修课程,使必修课程达171学时,高于国内同类医学院校的平均学时数[3]。为临床医学生开设公共卫生类选修课程7门,如健康教育、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在基础和临床课程教学过程中强化预防医学意识,使公共卫生教育贯穿临床医学生培养过程的始终。

2.构建公共卫生实践平台。制定公共卫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按照规划的要求和目标,新增以社群卫生服务中心为主,覆盖卫生防疫、疾病防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的9个公共卫生实践基地。以培养学生的社群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编写社群卫生服务实践指导,在第四学年临床见习阶段安排为期2周的社群医疗实践必修环节,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亲身到实践中进行体验,融“教学”于“实践”,促进了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的融合。这种以现场为中心的实践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更深地理解预防医学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增强了其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性,为毕业后实施临床预防和社群卫生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合理配置师资队伍。为提高教学效果,在选拔公共卫生师资的过程中,走出校门,根据课程内容的特点,选择行业接近,既有一定的理论和研究能力,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从事公共卫生教学工作。目前,我校聘请的校外教师涵盖卫生管理、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律师、医疗保险等多个部门,参与卫生经济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预防医学、流行病学、卫生法学、社会医学等课程的带教。外聘教师接受我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试讲通过后,方能正式授课。这样即丰富了课堂讲授内容,拓宽了学生的社会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改革教学方法。转变教学观念,以学生为中心,打破过去传统的封闭式、“填鸭式”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提供网路教学平台,积极推进PBL教学,将典型公共卫生问题,如社群慢病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等,以案例的形式提出,供学生针对问题进行自学和讨论。通过教学互动,师生讨论,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与公共卫生思维能力。

5.完善评价体系。公共卫生教学评价体系中,加强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估。在必修课的考核中,加大实验践成绩比例,其中理论成绩占60%,实践成绩占40%。在学生社群卫生服务实践中,实践总成绩由学生社群卫生服务实践鉴定60%及学生调研报告评价40%两部分组成,鉴定由基地带教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情况作出,调研报告评价由预防医学教研室教师完成。

二、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举措评价

我们于2011年和2012年分别在未实行改革举措的2006级和已实行改革的2007级随机各选取3个班共198名学生在毕业前进行问卷调查,以评价我校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效果。结果表明,实施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2007级学生在对公共卫生课程的学习兴趣、学习公共卫生课程的必要性、公共卫生课程和师资配置的合理性、了解社群卫生服务模式的程度、具备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技能、掌握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流行病学基本调查方法等方面与未实行改革的2006级学生之间有显著差别见附表。

三、体会

当前我国在临床医学生的培养模式上,更多的是传统的纯临床诊断治疗的教育,医学生的社群卫生服务观念和实践能力亟待提高。医疗卫生发展的综合趋势要求我们必须转变思路,加强对预防观念的认识,从围绕疾病诊治转移到全面关注生命全过程的健康;从只专注人体本身转移到系统关注环境、社会、心理与人体的互动作用。通过上述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举措,使临床医学生充分认识到了学习公共卫生知识的重要性,提高了在以后工作中运用临床流行病学方法进行研究和工作的能力,有助于进一步理解三级预防在疾病防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扩充套件了学生的知识面,体会到新型卫生服务模式下对医务人员知识、能力、素质的新要求,初步树立了”大卫生”观,为毕业后实施临床预防和参与社群卫生服务奠定了基础。

研究背景职业健康问题是全球所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是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化进程的产物,但因其外部性、公共产品的特征,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无法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因此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在职业病防治领域负有高度的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片面的发展观和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政绩考核机制,均制约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因此,在职业病防治领域,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并存,而前者突出表现在管理不力和效率低下。目前我国已处于职业病的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职业病患者人数、死亡人数均位居世界首位,职业病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职业病防治形势日益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产生以下疑惑“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有效,绩效几何”,因此,以何标准衡量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如何客观、公正的对我国职业病防治投入、产出以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问题,也是职业病防治领域理论研究者以及实践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目前国内外关于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的研究极少,而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的实施对强化责任、监控进程、界定成败影响因素和提供实证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研究致力于解决这一难题,通过绩效评价提高职业病防治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职业病防治的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研究目的基于上述背景,本研究以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为主题,旨在通过构建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体系,对我国职业病防治的绩效做出科学、公正的评价,并确定关键制约因素以及其内在根源,从而为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供客观依据。具体目标为:1、构建以行政区域为对象的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指标体系的构建、基础数据集的建立、评价模型的确定以及评价标准的形成等。2、通过对样本地区的实证研究,对构建的评价体系进行检验,并对样本地区进行诊断缺陷,发现薄弱环节,为针对性改进措施的实施提供依据。3、确定制约我国职业病防治绩效的内在根源。研究方法针对以上研究目的,本研究按照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系统与局部相结合,内在与外在相结合的方法论原则,采用理论方法与实证方法两大类手法,通过对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绩效进行评价,提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的政策建议,以供决策者参考。本研究所采用的对应研究方法如下:1、首先通过相关政策分析、文献复习和专题访谈确定了职业病防治绩效概念模型;2、通过小组研讨、专家访谈和现场调研对指标进行初选,然后通过两轮Delphi专家咨询和离散趋势分析筛选出最终指标,进而采用主客观赋权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然后经过专家咨询和论证,确定指标的标准值和收集方式等;3、在文献复习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咨询确定职业病防治绩效不可控因素,然后利用偏最小二乘回归法构建这些因素与职业病防治绩效指数的回归模型,然后,通过建立样本地区内部影响因素矩阵,计算出“环境有利度”;4、选择山东省九个地级市为样本,将构建的职业病防治绩效评价体系运用于实证研究,利用从样本地区收集的资料,分别应用克朗巴赫α系数、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检验指标体系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采用综合指数法评价样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绩效;5、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借鉴经典的委托代理模型以及成本收益模型,对我国职业病防治绩效不佳的内在根源进行探讨。主要研究结果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结果包括: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绩效的概念模型,包括投入、活动、产出、结果、影响及环境等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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