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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辩证论治精神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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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辩证论治精神病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以史为鉴,试论中医学的特点 中医学是以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气、阴阳、五行学说为科学方法论,以整体观念为主导思想,以脏腑经络的生理和病理为基础,以辨证论治为诊疗特点的医学理论体系。以中国传统医学理论与实践经验为主体,研究人体生理、病理、疾病的诊断与防治及康复保健的一门综合性学科。中医学的思想体系宗儒释道三教,以儒家、道家的“中和”、平衡思想为思维方法的主线;其方法论具有多维特质,注重整体和强调平衡;其思维方式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的特征,以比较、演绎、类比、以表知里、试探和反证为具体的思维方法。中医学的医学观和方法论是在整体观念指导下,以“中和”思维为核心,辨证思维居主导地位,以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基础的科学思维观。中医学理论体系所蕴含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是经千百年文化积淀融合而成,不仅对现代医学,特别是未来生命科学和未来医学科学,都有着重要的科学意义。 古代哲学观认为,自然界是由某些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并以此分析客观事物的整体性及辩证的层次关系。中医学以中国古代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作为建构自己理论体系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此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观察、分析、认识和处理是从整体出发,注重人体自身的完整性及人与自然社会环境之间的统一性和联系性。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在辨识和诊治疾病的思维与实践过程中所采用的基本原则,是在整体观念指导下对疾病进行特殊的研究和处理方法,体现了中医学的整体观、恒动观和辩证观,也是中医学基本特点之一。 证是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病机本质的概括。它不仅仅是指疾病过程中某个阶段的一组症状群,而且还反映了疾病的病因、病位、病性、邪正盛衰和病变趋势及转归,因此证比较准确地揭示了疾病本质和病理特征,使论治能够针对病原有的放矢。为临床立法、处方遣药提供可靠依据。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收集到的临床资料(包括症状和体征),运用中医理论,进行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及发展趋势,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即通过疾病外在表现认清病变本质,分析并寻求疾病病变的关键或症结所在。辨证的过程,就是辨证与论治,就是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过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体现,是理、法、方、药理论体系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因而是指导中医临床诊治的基本原则。 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是密切相关的,而辨证尤重于辨病,因为证是反映疾病的本质和属性,是认识疾病的基础。如果疾病的治疗缺乏疾病阶段性和类型性本质的准确认定,那么针对性的有效治疗,将无从谈起。当然,若仅以证候的差异去认识疾病,而不考虑疾病的整个过程或全貌,是难以界定和判断疾病所处的某一阶段的病变本质。因为“病”是“证”的综合和全过程的临床反应,“病”对“证”有制约作用,“证”的内容和转化规律均是以“病”为前提条件的。如同为肾阳虚证,泄泻肾阳虚证的主症是五更泄泻,泻后则安,可不出现水肿;水肿肾阳虚证的主症是面浮身肿,腰以下尤甚,按之凹陷不起,泄泻可不出现。由此可见,证候的主症依所属病种不同各有侧重,治疗也随病种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在温补肾阳的同时,前者佐以固涩止泻;后者兼以化气行水。这种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相结合的诊治思路,有利于提高中医临床的诊治水平。

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有三种手段,即辨病治疗、辨证论治和对症治疗。而三者之中,中医又特别重视辨证论治,辨证论治是中医所特有而西医没有的,对症治疗,就是俗语说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见血止血等。辨病治疗,就是根据诊断是什么病则用什么药。辨证论治是中医精华所在。这里,我们首先要了解病、证、症的区别。 证的涵义了解以后,对于辨证,就容易理解了。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和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证。如上证中的恶寒、头痛源于问诊;鼻塞、咳嗽源于闻诊;痰黄稠、流浊涕、舌尖红、苔薄黄源于望诊;发热、脉浮数源于切诊。综合分析病因为外感风热;疾病性质为热证;病位在肺系统;邪正关系为实证。则概括判断为风热犯肺证。 论治,则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辨证和论治是先后不同的两个阶段。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依据,后者是前者的目的。 既然证是阶段性的、动态性的,自然就会出现同一种疾病由于疾病发展阶段不同或病人机体的反应性不同,则其病理变化就会不同,即证不同,根据辨证论治原则,治法也就不同,这种情况称为“同病异治”;即同一疾病,由于病变阶段不同,治法不同。例如:同一麻疹病,早期、中期和后期,由于其证不同,治疗也就不同。早期宜透发为主;中期宜清热解毒为主;后期宜养阴为主。由于病人机体反应性不同,又由于证是内外因作用的综合表现,所以,即使同一疾病在同一阶段,由于机体的反应性(内因)不同,不同个体亦会出现不同的证,从而治法的不同。例如,感染同一感冒病毒,在不同的个体,则会出现风寒或风热表证;表虚证或表实证等,所用的方剂有麻黄汤、桂枝汤、银翘散等的区别。所以,要想自始至终使用一个方剂来治疗一种疾病是不符合辨证施治的要求的。 与此相反,不同疾病,有时会出现相同的病机变化,即相同的证,根据辨证论治的原则,又可采用相同的治法,这种情况称为“异病同治”。例如:脱肛和子宫脱垂,是两种不同的病,但中医认为,二者都是由于中气下陷引起的,二者发病的病机和证相同,所以治疗都用补中益气升举阳气之法。 辨证方法(或纲领)概括起来,主要有八纲辨证、病因辨证、脏腑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经络辨证、三焦辩证方法常常是几个结合在一起运用的,多个辨证方法的组合,才能满足辨证的需要。证确定了以后,就是处方用药。由于医生的经验和习惯不同,所以,即使辨证相同,方药亦不尽相同。开始,是一人一方。后来,有些方剂经过许多患者反复使用,被认为对某个病证特别有效,这样的方剂便成为经典方和经验方。这些方剂对应的证便成了方证。这里的方证除了该方剂特有的内涵外,还具有上述的八纲辨证、脏腑辨证或病因辨证等方法的内涵。 辨证论治体现了整体水平、个体性(以患者为主体)和灵活性的特点。由于是个体性的一对一的治疗,所以更切合实际。但是,每一种病都有其自身的特殊矛盾,都有其特殊的发展变化规律,中医长期只重视“证”的观察研究而一定程度上轻慢了对病的观察研究,因而对病的特殊性的认识和针对性的治疗药物则相对较少,这是辨证论治有待完善的地方。前人亦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如清朝徐灵胎在《兰台轨范》序中说:“病必有主方,一病必有主药”。但是由于长期轻慢了对病的观察研究,所以,迄今在这方面积累的资料尚不算多。今天,对很多疾病都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因此,如何找出病-证-方的规律,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通过对辨证论治这一特点的学习,我们要了解证的概念;了解辨证论治的实际内容;并通过与对症治疗、辨病治疗的对比,加深对辨证论治的理解,在此基础上,通过例子充分认识“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道理所在。

癫狂为临床常见的精神失常疾病。癫病以精神抑郁,表情淡漠,沉默痴呆,语无伦次,静而多喜为特征。狂病以精神亢奋,狂躁不安,喧扰不宁,骂詈毁物,动而多怒为特征。均以青壮年罹患者多。因二者在临床症状上不能截然分开,又能相互转化,故以癫狂并称。 一、辨证要点 1.区分癫证与狂证之不同 癫证初期以情感障碍为主,表现情感淡漠,生活懒散,少与人交往,喜静恶动。若病情进一步发展,可出现思维障碍,情绪低下,沉默寡言,学习成绩下降,直至丧失生活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发展,病情更甚者,可出现淡漠不知,喃喃自语,终日闭户,不知饥饱。狂证初期以情绪高涨为主,多见兴奋话多,夜不寐,好外走,喜冷饮,喜动恶静。病情进一步发展,渐至频繁外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气力倍增,刚暴易怒,登高而歌,自高贤,自尊贵,部分患者亦可出现呼号骂詈,不避水火,不避亲疏的严重症状。癫狂至晚期,正气大亏,邪气犹存,临床极为难治。 2.辨病性虚实 初病属实,久病则多虚实夹杂。癫为气郁、痰阻、血瘀,久延则脾气心血亏耗。狂为火郁、痰壅、热瘀,久延心肾阴伤,水不济火,而致阴虚火旺。 二、治疗原则 本病初期多以邪实为主,治当理气解郁,畅达神机,降(泄)火豁痰,化瘀通窍;后期以正虚为主,治当补益心脾,滋阴养血,调整阴阳。 三、证治分类 1.痰火扰神证 起病先有性情急躁,头痛失眠,两目怒视,面红目赤,突发狂乱无知,骂詈号叫,不避亲疏,逾垣上屋,或毁物伤人,气力愈常,不食不眠,舌质红绛,苔多黄腻或黄燥而垢,脉弦大滑数。 证机概要:五志化火,痰随火升,痰热上扰清窍,神明昏乱。 治法:清心泻火,涤痰醒神。 代表方:生铁落饮加减。本方清心泻火,涤痰醒神,适用于痰热上扰,窍蒙神昏之证。 常用药:龙胆草、黄连、连翘清泻心肝实火;胆星、贝母、橘红、竹茹清涤痰浊;石菖蒲、远志、茯神宣窍安神;生铁落、朱砂镇心宁神;玄参、天冬、麦冬、丹参养心血,固心阴,活瘀血,以防火热伤阴之弊。 痰火壅盛而舌苔黄垢腻者,同时用礞石滚痰丸逐痰泻火,再用安宫牛黄丸清心开窍;若阳明腑热,大便燥结,舌苔黄燥,脉实大者,可暂用小承气汤,以荡涤*浊,清泄胃肠实火;烦热渴饮加生石膏、知母、天花粉、生地清热生津;久病面色晦滞,狂躁不安,行为乖异,舌质青紫有瘀斑,脉沉弦者,此为瘀热阻窍,可酌加丹皮、赤芍、大黄、桃仁、水蛭;若神志较清,痰热未尽,心烦不寐者,可用温胆汤合朱砂安神丸主之,以化痰安神。 2.痰热瘀结证 癫狂日久不愈,面色晦滞而*,情绪躁扰不安,多言不序,恼怒不休,甚至登高而歌,弃衣而走,妄见妄闻,妄思离奇,头痛,心悸而烦,舌质紫暗,有瘀斑,少苔或薄黄苔干,脉弦细或细涩。 证机概要:气郁痰结,血气凝滞,瘀热互结,神窍被塞。 治法:豁痰化瘀,调畅气血。 代表方:癫狂梦醒汤加减。本方重在调畅气血,豁痰化瘀,适用于气血郁滞,痰热瘀结之证。 常用药:半夏、胆南星、陈皮理气豁痰;柴胡、香附、青皮疏肝理气;桃仁、赤芍、丹参活血化瘀。 蕴热者,加黄连、黄芩以清之;有蓄血内结者,加服大黄蛰虫丸,以祛瘀生新,攻逐蓄血;不饥不食者,加白金丸,以化顽痰,祛恶血。 3.火盛阴伤证 癫狂久延,时作时止,势已较缓,妄言妄为,呼之已能自制,但有疲惫之象,寝不安寐,烦惋焦躁,形瘦,面红而*,口干便难,舌尖红无苔,有剥裂,脉细数。 证机概要:心肝郁火,或阳明腑热久羁,耗津伤液,心肾失调,阴虚火旺,神明受扰。 治法:育阴潜阳,交通心肾。 代表方:二阴煎合琥珀养心丹加减。前方重在滋阴降火,安神宁心,适用于心中烦躁,惊悸不寐等阴虚火旺之证;后方偏于滋养肾阴,镇惊安神,适用于悸惕不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反应迟钝等心肾不足之证。 常用药:川黄连、黄芩清心泻火,生地黄、麦冬、玄参、阿胶、生白芍滋阴养血,共奏泻南补北之用;人参、茯神、酸枣仁、柏子仁、远志、石菖蒲交通心肾,安神定志;生龙齿、琥珀、朱砂镇心安神。 痰火未平,舌苔黄腻,质红,加胆南星、天竺黄;心火亢盛者,加朱砂安神丸;睡不安稳者,加孔圣枕中丹。

中医看精神病辩证分析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精神病是指一个人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着明显的障碍,从而表现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行为。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摘 要:本文从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中,以及从精神 分析 的角度列举了一个对精神病的 临床 心理 治疗 的个案,探讨了对精神病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同时分析了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如何来读破、拆散他的精神病性的逻辑的欲望世界。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经常发现在妄想狂中存在在父性和父子关系的主题。拉康认为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性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此时主体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

关键词:精神病;精神分析;心理治疗

一、精神病症状和表现

精神病是指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明显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具有危害自身和 社会 的行为者, 医学上又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般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缺乏现实批判能力。在国外一般医学字典上认为精神病应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综合症和“功能性”精神病,而功能性精神病又包括精神分裂、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性抑郁等。精神活动是大脑生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当大脑功能异常时,临床上表现为异常的精神活动,精神症状是异常的精神活动。由于人的个体差异很大,至今还没有特异的实验室检查精神活动异常的生物学指标。通常判断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分析是否由客观原因造成等各种愿意进行评估。因此临床上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是一症状群、综合征的形式出现。综合征是指一组症状或特征,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是精神病临床 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综合征有幻觉妄想综合征、情感综合征、紧张综合征、遗忘综合征、易人综合征、虚无妄想综合征和Ganser综合征等。症状是患者求助的主观体验,如心慌等;体征是客观存在的外在表现。综合征是疾病所特有的一组症状和体征的组合。发现精神症状后,应判断此精神症状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而从心 理学 角度,原发症状直接与精神病理过程有关,继发的症状是对原发症状的一个反应。所以,在对精神病症状和表现进行评估之后,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在药物的治疗基础之上,对精神病心理分析工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从而使患者可以在真实的世界里发现其缺失的意义,下面从一个个案来对精神病进行精神分析的可能性的探讨。

二、

弗洛伊德在阅读斯瑞伯《一个精神病的回忆》一文中,提出了力比多的投注和精神病的关系。并在《自恋 问题 引论》中,分析了自恋型力比多的投注和现实的问题。1942年,弗洛伊德在《精神官能症和精神错乱中的现实的丧失》中,指出问题不是现实的丧失,而是取代了现实的那个力量。但是,拉康却在弗洛伊德成就的宫殿里,对此提出了疑问,从而从结构和逻辑的层面上提出了《论精神错论的一切可能疗法的一个先决问题》。在那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名字。弗洛伊德曾在许多场合指出,肯定存在一种偏执狂所特有的压抑和自我克制。拉康从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来命名这种机制:排斥,它表明了对所涉及元素的彻底排斥。因此,这个元素就只能在真实中而不是在符号中返回了,例如,以幻觉的形式。拉康指出,在精神病中,存在在一种对父亲名字的排斥:它不是因为受到压制,而是完全抹杀了——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姓观念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例如。当一个女人分娩之后从别人手里接过婴儿,还有一个男人成为父亲等,这些情况都会向父姓象征的领域发出呼唤,然而不幸的是那里一无所有,主题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于是,精神病早期常有的“世界末日”之感也就随之产生了。主体面临的是能指的缺乏,即父亲名字的缺乏,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缺乏。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妄想症的患者试图在由于父亲名字的缺位而形成的空洞指出填补上丢失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给世界赋予意义。例如,精神病患者会认为“今天是阴天,是一个外星人密谋控制天气”,换句话说,妄想症患者认为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些基础的意义来使之规范条理。分析 经验 的真理表明,向主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体现为他在自我中引起的焦虑,这是他的伴随物中的一个成分。这个问题是个表达清楚的问题:“我在那里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他的性别以及他在存在中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他可以不失,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存在的问题包含了主体,支撑着主体,侵入了主体,甚至将主体撕碎,在分析中遇到的紧张、悬念、幻想等都表明这个情况,然而正是这些现象是 组织在这个话语中,它们才确定了症状,才可被解读,才能在被解读之后得到解决。三、对一个爱僵尸的精神病少女的精神 分析

患者是一个16岁的女孩,现在读高一, 学习 较好。精神病学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该女孩在初中开始就怀疑自己的心事自己没有说就被别人知道了。后来她发现身边的男性都在用恶毒的眼神在看她,并且要伤害她。在入院前一天,她早上骑车上学,发现街上的男性都在盯着她看,并知道了她的心事,要伤害她,她飞速骑到学校并且大哭,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子,所以她非常惊恐,父母决定入院 治疗 。其家庭 教育 严格,父母和睦,9岁前父亲在外地当兵。

在治疗中,我和她谈梦、幻想以及她的胶泥作品。在最初的谈话中,她喜欢做胶泥,她的作品里活跃着死亡、生殖以及暴力的元素:拿着镰刀的女性死神,俊美的黑衣僵尸,可爱的月老等人物。而这几个人物的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工具:手杖。在谈她的作品时,她说母亲是很暴力的,脾气很坏;自己爱僵尸,因为僵尸都对爱情很忠贞。在 工作过几次之后,她不再做这些泥人,但是她很焦虑地说她最近总是做恶梦。她 报告 了她的一个梦,在梦中:我去火车站接周杰伦,想让他签名,但是没有笔……我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墓地,结过婚的人死了合葬在一起,不会变成恶鬼,而没结婚的人就是没有坟,是恶鬼。突然一个坟从中间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个恶鬼要吃她……”这个梦通过隐喻的形式,表达了主体的性化的焦虑,以及在生与死的象征关系的位置。她询问她在那里是什么,她的父母又是什么,她无法性化她已成熟的身体,因为从哪里来她又要回哪里去。但是,究竟是什么,让她的主体在被害妄想中给与这样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些男人要害她,因为他们知道了她是“狈”,所以那些男人要成为“狼”,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狼狈为奸。这个梦打开了她的幻想之门,在一次分析中,她突然停止言说,并且很惊恐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突然停下了,你在想什么”,她停顿了一会说:“我想摸你。”在后面的言说中,她记得儿时的一次和同性的性接触,以及父母对待她的性方式……现在,她混乱了,一方面她对女性有了兴趣,另一方面,她渴望又害怕男性,如她不敢坐男生坐过的椅子,怕怀孕,另一方面又认为男生很暴力,就如她的父亲让她的母亲怀孕生出她,并说小的时候对粪便很有兴趣,有的时候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吃馒头,一边解手,有的时候要一个多小时。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她对客体小a的享乐,而同样是生与死的拷问。在一次治疗结束的时候她说:“以前认为 心理医生之所以成为医生,是因为他们想 问题 想多了,现在自己发现是想问题想多了就成了疯子。”

在治疗的过程中,她恢复了一些 社会 功能,可以上街,见到男生也不会逃避,焦虑的情绪有所缓解。在这个个案中,充斥着悖论,这个患者有父亲,但是却没有经历父姓的阉割,有母亲却成为母亲的一个享乐的客体,从一出生便掉入到这个注定将来要疯狂的洞里,那里没有规范,但是她必须去建立一个规范,去面对青春期性化的问题,询问祖先的问题。这也许是为什么青春期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为了很好地分析这个个案,那么有必要回到俄底普斯情节当中去,在那里母亲给了父亲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在上面的个案中,那个女孩的梦中的鬼要吃掉她,和她在厕所里边吃边解手的习惯,使我们回到前俄底普斯阶段,那里的生殖 文化 和俄第普斯阶段的父亲的隐喻。所以,你不需要一个能指才能成为父亲,或才死去,但是如果没有能指,没人会知道这两个状态的事。恰如这个女孩,因为没有父姓的阉割,所以问题关系到她的性别以及她在存在种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她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她可以不是,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而她在青春期开始成熟的时候。用妄想的形式给世界一个解释:男孩要害她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狈”,所以男人才会成为“狼”。

当然,对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一直是倍受争议的,但是在拉康那里,以及 临床的心理治疗的 经验中似乎都在说明这个可能性。

【摘要】自杀是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精神病人的自杀是精神疾病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且精神病人自杀平均年龄较一般人群年轻并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更糟糕的是很多人都忽视了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行为置之不理,这无疑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我们将要对此走进精神病人的世界,去了解他们的心理,自杀原因,以及针对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自杀;原因;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的种类和表现

(一)精神疾病的种类

精神疾病分为多种类型: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的习惯分为十三种:

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内肿瘤等因素所致。

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如:心、肺、肝、肾发生疾病,导致脑供血、供氧不足。

3.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

4.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

5.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医学药物中毒等)短期大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

6.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多起病于青壮年,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

7.偏执型精神病: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

8.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

9.心因性精神障碍:由严重精神打击或强烈的精神刺激所致。

10.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常见症状有:恐缩症即害怕。

11.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12.性心理障碍: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

13.精神发育迟滞:童年起即表现为全面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表现

1.性格改变:性格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了。

2.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者变得让人不可理解了。

3.语言异常:说话的方式 方法 变得不正常了。

总之,如果一个人现在与过去相比,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与众不同,那他可能患上了精神疾病。

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原因

(一)自杀与精神障碍

1.情感障碍:65%以上的自杀患者有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最常见的自杀病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自杀率约为5% ~10%。有研究提示自杀与精神病人的自知力有关,即认识到疾病性质,担心今后精神分裂症复发而自杀。

3.酒精中毒与药物滥用:酒精中毒自杀最危险的年龄为40-50岁,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杀者多在年龄40岁以下,尤以30岁以下最常见。

4.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的住院病人自杀率增高,主要是因为病人有惊恐发作。可能由于受过心理打击,当记忆重现在脑海时,就会造成心理的巨大压力,打击再此重现,于是选择自杀。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与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病人由于长期疾病的原因,社会功能受损,许多病人存在人格缺损,不完整,并对社会、家庭均构成一定的危害,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与同情,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精神病人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压力就更大,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矛盾的压力,亲人的拒绝,社会的冷落,面临着经济问题,他们期待着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期待着社会的理解与接纳,由于这些社会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精神病人自杀危险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精神病患者自杀的手段

(一)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法

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服用大剂量抗精神病药或镇静安眠药或农药;2、自缢(上吊);3、触电;4、用尖锐物品自身伤害;5、撞头;6、溺水;7、跳楼;8、其他自杀方式。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工具

精神病人精神失常,随时都可能发病,严重者随时可能做出一些预想不到的害人害己的事情。身边的物品随时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的作案和自杀的工具,如水果刀、棍子、锤子、斧头、电插头、绳子、电线等等。因此对日常不起眼的用品,严加看管。

四、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措施

(一)非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措施

对有自杀企图的精神病人,家属要保证在24小时内不离人的照顾,要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一言一行,多与病人谈心,询问要自杀的原因及方法,好多时候精神病人的自杀主要来自于犯病、他人的歧视,因此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一定要加以重视,及早送病人住院治疗,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一步遏制住病人病情地发展,使其尽早康复。

(二)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及护理措施

1.严格监测生命体征

护理人员应仔细观察,及时给医生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产生自杀行为的先兆,及早干预,以便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控制病情。

2.做好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主动接触,态度和蔼,加强与患者内心世界的交流,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宣泄,缓解消极的情绪,淡化自杀意念。

3.对有自杀意图者的护理

应床头交接班,将病人放在重点病房,专人护理,形影不离,不让患者单独活动,可让家属陪伴。

4.加强服药监护

每次发药时,应要求患者当场服下并仔细检查口腔,确实咽下方可离开,严防藏药或蓄积后一次性吞服。

5.加强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向外人泄露患者的病情,尊重患者的人格,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家属探视时不给患者带任何危险物品,并对物品进行认真检查,不得疏漏。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病人的床铺、室内物品,加强环境的安全检查。

7.做好恢复期的防范工作

相当一部分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在恢复期,此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对患者加强自知力教育,及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针对病情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疏导和鼓励,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培养生活的情趣,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明圆:精神科手册,[M]第1版,上海;科学技术由版杆.

[2]周晓航等:浅谈精神分裂症病人自杀相关因素中国医药卫生杂志,2004,7(5).

[3]王丹,施晓霞:《关于精神病患者自杀的相关因素》,2009年版,第9页.

[4]沈鱼.精神病学,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第1028页-第1029页.

精神分析心理学在了解人心、人性真相方面有其特长。而精神分析对其主要的研究方向和方法,不同的精神分析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对通过挖掘人的潜意识来研究并治疗心理病态的观点却普遍保持一致。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精神分析心理学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精神分析理论中的积极心理学思想》

摘要:精神分析和积极心理学在理论上看似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心理学理论,但是仔细比对其中的观点,不难发现,在精神分析理论中同样蕴含着积极心理学的观点。

关键词:精神分析;积极心理学;比较分析

在20世纪末,塞里格曼在指出了心理学发展的不足之处的同时,首次提出了“积极心理学”的概念。同时,蒂纳等人共同提出了有关积极心理学的三大主要研究内容:积极情感体验、积极个人品质、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从此,积极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积极品质的一门学科以其强劲的发展趋势对社会上的各个学科产生影响,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的关注。

在积极心理学产生之前,在社会上影响最大的心理学理论是精神分析理论,它作为当时心理学理论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流派,对当时乃至现在的心理学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其不光对20世纪的心理学,甚至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精神分析对其主要的研究方向和方法,不同的精神分析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对通过挖掘人的潜意识来研究并治疗心理病态的观点却普遍保持一致。因为精神分析的研究对象大部分是精神类疾病或者神经症的患者,故而曾有人戏称精神分析是“研究病态的心理学理论”。表面上看,似乎精神分析的观点与积极心理学的理念没有交接之处,但是通过梳理两种理论的内涵,发现二者之间的相同之处。

一、阿德勒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情绪是一种具有正向价值的情绪,它能激发人们产生接近或者接近倾向的行为的情绪。如人在高兴的时候,是很愿意多做事情或者帮助别人做一些事情的,反之,如果人在悲伤或者气愤的时候,可能不愿意做事情和不愿意帮助他人。由此可见,高兴是一种积极的情绪,而悲伤或者气氛则是一种消极情绪。积极心理学的观点认为,积极情绪具有缓解心理紧张状态的效果,积极的情绪体验可以控制生理状态的平衡。

精神分析学家阿德勒最广为人知的作品就是著名的《自卑与超越》,在书中他阐述了自卑是人生之具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种自卑感来自于儿童与成年人对别之后产生的无助感,个体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便会想尽办法去追求补偿,按照自己能接受的方式来实现人生的价值。如果个体可以一直持续状态,便会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合理的办法来摆脱这种感觉。无论谁都不会长时间地遭受自卑的“光顾”,同样,自卑也一定会使个体采取某种行动,来缓解个体的紧张状态。由此可见,阿德勒的思想关于自卑的论述和积极情绪中的功能是很相识的,根本都是消除人的紧张状态。作为内驱动力的自卑情结,能激励人积极的克服前进中的障碍,不断超越,赢得自信。所以可见自卑在这里也可看做是一种积极的情绪,是在精神分析中具有消除紧张状态的积极思想。

二、埃里克森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人格是积极心理学的另一个研究对象。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强调研究积极人格特质和在其形成过程中各种因素的交互中用产生的影响。积极心理学的观点认为,对于人格的研究既要消除人格问题,同时也要能促进良好人格的发展。积极心理学认为是在人的生理机制、外部行为和社会文化因素三者共同的作用下而形成的积极人格品质,但是更加的强调社会因素对人的影响。积极心理学强调人格是外在活动的结果,在一定的生理机制作用下内化成为个体稳定的心理特质。埃里克森给人格定义了许多积极方面的特性,如希望、爱、诚信等,艾瑞克森认为凡是人格特质中具有这些特征的都是健康的人格,健康的人格会对人生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以建设性的方式加以解决。艾瑞克森认为,积极人格品质的形成是在遗传和社会因素双重作用下形成的。他在人格发展的八个阶段理论中,提出在人生不同的发展阶段因为受到遗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会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冲突,而这些不同阶段的冲突逐渐形成了人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人格品质的任务,而人格积极品质的形成就是冲突积极解决的结果,反之就会形成消极的人格品质。如,人格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即0-1岁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儿童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大,如果父母可以满足婴儿的基本需要,便可以使婴儿产生基本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有利于婴儿形成希望这一积极的人格品质;反之,如果婴儿在此阶段没有得到应有的信任感,婴儿就有可能形成多疑这一消极的人格品质。而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关于积极人格的特征和人格形成同艾瑞克森有很大的一致性,可见在艾瑞克森的理论中是蕴含着积极心理学思想的。

三、霍尼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强调将注意力放在当下和积极的方面,强调培养人的积极力量,并提倡用积极的视角对个体的心态和行为作出解释,并通过激发个体的内在的潜力和积极品质来使个体发展成为心理健康的人。而经典精神分析中的理论强调关注过去的经历对现在的影响,强调对过去的回顾和反思。强调对过去的释怀而走出目前的状态而成为心态和行为正常的人。积极心理学强调现在,关注当下,精神分析强调过去,关注曾经。但是随着精神分析的发展,尤其是新精神分析理论的诞生,使很多理论与积极心理学的观点不谋而合。精神分析学家霍尼的神经症治疗理论同积极心理学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一致性。霍尼指出,神经症是因为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因为社会文化中的各种冲突形成的,而造成的一种心理状态的失调。她认为人天生就有一种自我实现自我潜在能力的建设性力量,而神经症的患者是因为这种力量被压抑了,如果帮助病人发现并运用这种力量,就可以帮助其摆脱神经症的困扰,所以,霍尼提出神经症治疗的关键是发现和运用来访者身上的积极力量,通过自我“修复”完成对自身问题的处理,达到心理健康的状态。从这两种理论的阐述中,可以看到是有很大的一致性的,由此可见,积极心理学在霍尼的精神分析理论中也是有体现的。

精神分析和积极心理学表面上看是观点及其不同的两种理论,但是经过比对可以发现,继弗洛伊德的经典精神分析理论之后,新精神分析学派等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和视角来研究人的心理现象,这其中包括积极视角。但是由于经典精神分析和弗洛伊德的影响,在某些方面抑制和压抑了在精神分析中找寻积极方面的观点,因此也就忽略了其中的一些积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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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中医辩证论治论文

⒈治疗原则面神经损伤后神经的完整性恢复得越早,远期效果越好,因此早期诊断和早期修复治疗尤为重要。约75%的面神经损伤能完全恢复,15%能部分恢复。早期治疗的重点为通过系统、反复的电检查筛出那些预后较差者,以便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面神经损伤应尽早诊断,采用药物、手术等综合治疗,以最大可能地恢复面神经,减少并发症的发生。⒉非手术治疗(1)药物治疗①激素类药物可以减少渗出及水肿,有利神经恢复;②神经营养药如维生素B1和B12等;③神经生长因子(NGF)可以全身用药或神经损伤局部用药;④血管扩张剂早期可应用;⑤中草药制剂酌情采用;⑥针灸治疗。(2)物理疗法①表情肌功能训练适用于神经损伤后各期,主要包括额、眼、鼻、唇四个主要表情肌运动功能区的锻炼,以损伤后2周至3个月尤为重要;②离子导入适用于神经损伤后早期,主要包括维生素和碘离子导入等,能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③神经电刺激一般在神经损伤后中晚期应用,主要用多功能电刺激;④高压氧能迅速改善神经纤维的缺氧状态、缓解水肿、增强吞噬细胞的活力和纤维蛋白溶解酶的活性,促进面神经的功能恢复。(3)适应证①颞骨骨折外伤后早期神经功能正常、发生或不发生迟发性面瘫者;②外伤后即发生不完全性面瘫,且不再继续发展者;③伤后即发生完全性面瘫而预后差者。⒊手术治疗(1)手术方式早期手术多以面神经减压术为主,术后神经功能恢复不良时再考虑行神经修补术,仅有面神经全部或近全部离断时才可考虑神经吻合或移植术。其他方法还有面神经与其他邻近部位的运动神经吻合术、利用自体静脉套接吻合口并注入神经生长素、自体神经移植术、血管化神经移植术、跨面神经移植术、血管化游离肌肉移植术及血管神经化游离肌肉移植术等。目前以施万细胞为中心的神经再生微环境、组织工程神经桥接材料和评价系统是面神经组织工程技术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热点。(2)手术时机越早越好,通常以14天为面神经有效减压的时间,超过14天者应考虑面神经修复术,超过8~12个月神经功能仍未恢复者考虑神经修补或其他神经吻合移植术。有学者认为面神经肌电图检查减少>90%作为手术主要标准。(3)手术入路主要依据患者受伤部位以及患者的听力前庭功能进行选择,主要有以下三种:①经中颅窝手术可以暴露面神经迷路段、内听道段及膝状神经节;②经乳突和中耳手术可以暴露膝状神经节、鼓室段及乳突段面神经;③若已丧失耳蜗和前庭功能,可以采用迷路入路达到暴露迷路段及内听道段的目的。(4)面神经减压术1)适应证早发性完全性面瘫,特别是伤后3~4周内者;迟发性完全性面瘫应尽早手术;伤后6~8周仍应手术,以争取面神经功能得到较好的恢复。2)手术原则宜行全程减压;听力无明显受损或轻度受损者应注意保持正常听力;如不考虑听力可行迷路减压、内听道减压或标准的乳突切开术;减压的同时可行神经断端吻合或移植术。3)手术方法经迷路入路适合于颞骨横行骨折致听力丧失的面神经麻痹者;经乳突入路、经中颅窝入路和乳突-中颅窝联合入路,均适用于耳蜗和前庭功能正常者。(5)面神经吻合或移植术对某些贯通性、非贯通性颞骨骨折损伤所致的完全性神经麻痹和坏死者:①如无神经缺损可行面神经吻合术,常用颞骨外端的面神经主干与同侧的舌下神经或副神经行吻合,适应证为面神经广泛受损、经前述各种手术治疗失败者,或面神经修复术可能损伤内耳、脑干而不能实行上述手术者;②如有神经缺损、不能直接吻合或吻合张力较大者可行神经(耳大神经、腓肠神经或股外侧皮神经)移植术。(6)积极预防感染特别是伴有鼓膜破裂和中耳内积血者。

中医外科学是一门临床专业课,一般情况下实习中医外科约占整个毕业实习阶段三分之一的时间。下面是我带来的三篇中医外科学习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医的学习方法与路径,是一个需要首先探讨的问题。很多朋友学习中医之前没有很好地思考这个问题,入门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的一头扎进伤寒论等经典里,苦读了数年,出口成章,大段的经文背得烂熟,临床时,边都摸不着,开口动手便错,进而怀疑经典,怀疑中医。

有的执迷于药物学里,变成了草药医生,单方医生,把个别中药和处方视为绝密,越求越奇,以为不是深山老林里的神药或者异人奇方就不能治病。

还有的求于易,求于道,将中医和气功,宗教混于一谈,强词夺理,故弄玄虚,不提也罢。

我想,这些不应该是朋友们学医的初衷。

我虽然出生在中医世家,却也在医学上走了很多弯路,对临床疗效的追求也曾经让我倍感艰辛,回首这20多年的学医路途,我的最大感悟就是-------------------中医本来是一个简单明白,好学易用的学科,却被有意无意的蒙上一层又一层的神秘面纱。

在这个处处追求效率的时代,还原中医的本来面目,破除中医迷信,节约后来者的精力和时间,就是我现在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唯其如此,中医界方可吸引优秀的年轻人,才能发扬光大。

学习的方法和路径---先从端正态度开始。

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人说过,而且各有各的道理,我要强调的是,下面这种学习方式适合有一定基础,希望深入系统掌握中医体系的人,也适合已经学医几年,或者读完了中医院校还一头雾水,愿意重新钻研的情况。

一,先宏观后微观。

一定要先对中医的学术体系有一个整体的大概印象,先通过走马观花式的浏览,然后再去学习具体的知识而不是一下就陷入到各种秘方,技法当中,纷纷扰扰,一锅浆糊。

临床上遇到很多医生已经号称可以攻克绝症了,结果自己得了感冒,还分不清是风寒还是风热。基本的概念都是一塌糊涂,如何能够登堂入室?

二,培养提高思辨能力,不要强调死记硬背。

中医学让人望而生畏的原因之一就是要背诵大量的内容,而这是否有必要呢?我的体会是中医学里需要死记硬背的东西其实是不多的。远远不如法律,外语等专业。

很多内容,理解以后就会记得,而没有理解,记来何用?当然,理解也是分层次来的,先浅后深,先一般后特殊。

中医知识浩如烟海,人的精力时间都有限,一个医生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学,也不可能什么病都会治,关键是能构建自己的学术体系,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所建树,善莫大焉。

我记得当年背了好几百个处方,但是临床根本不怎么用,现在还能背的处方不会超过50个吧,也没有临床开不出方的情况,呵呵。

学习方剂的问题,我以后会单独论述。总结起来一句话就是--------------一个临床医生真的不需要学那么多处方。千招会,不如一招精。一方融会可变数方,一法学透可变数法。

很多老医生喜欢炫耀自己当年是如何过目不忘,博闻强记。先大量的背诵,以后慢慢理解,对于幼儿学医,这个当然是有道理的。

但如果是成年人记忆力差,理解力强,就不应该这样学。何况这些出口成章的老先生很多人临床水平真心不怎么样,可惜了背书受的那些罪哟。

传统的学习方法,打杂三年,抓药三年,抄方三年,动不动十几年以上才可以出师。真正学医的时间并不多,这些规矩里面,包含着对学徒劳动力的残酷盘剥。

而我以为,一个完全没有医学基础的人,中等资质,学习条件和方法合适,三年就可以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

这是我通过实践得出的结论。至于执业医师考试,我指导的几个学生都能超分数线近一百分过关。也可以证明这一套方法对付应试教育还是同样有效。

三,保持批判的精神学中医。

一定在建立好自己的医学体系以后,再去研究各家学术

对前辈的经验,带着怀疑的态度学习,以临床疗效来验证。

凡是科学的体系,一定有可以理解的逻辑,无法理解的东西,可以存疑,先放一放。

这是因为你没有一定的基础,无法分辨是非,轻易转进中医各家学术的嘴仗里,除了更糊涂,没有别的收获。

我常常说看一个人学医的水平,看看他买了些什么书,可以得知89,也是这个意思。

我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简单的换药,其实忽略掉患者伤口,换药是个很艺术的过程。自己动过手,心里才会踏实点,想想以后如果身边有什么人出现了这种类似的疾病与伤口,我想基本的清理和操作我还是可以做到的。

其次,这里的外洗方很有效,这是经过无数病人验证过的,所以我对这里的中药外洗方还是很有好感的,地肤子,蛇床子,地骨皮,海桐皮,土荆皮等为主要草药,煎水擦洗伤口会对防止感染有很大帮助。

再就是我看些关于外科的古籍,以及最近在抄老师的跟师手札,里面多次提到转气和导邪的理念。这使我想起古籍里对外科疾病,特别是肿,多用到黄芪这味药,之前以为是扶正气以利水,后来发现也许真如王老师所说,黄芪与其说是补气,不如说是转气,而且是转三焦之气,在《四圣心源》里提到:“痈病浅而疽病深,浅则轻而深则重。痈者,营卫之壅于外也,疽者,气血之阻于内也。营卫之壅遏,有盛有不盛,故肿有大小。穴腧开而风寒入,寒郁为热,随孔窍而外发,故其形圆。疽之外候,皮夭而坚,痈之外候,皮薄而泽,阴阳浅深之分也。”很多肿,不是体内水多了的问题,而是堵住了的问题,一味清热利湿不是很可取,而且在医院实习过程中,我也观察得知很多周围血管病患者都是寒热分踞,一般下肢,特别是脚,血管远端,冰凉,即使是开始疮疡肿痛发作时红肿热痛,但到后期脚基本温度偏低。但是从上焦辨证就有很多热象,我个人觉得很明显中焦也需要转转气,四圣心源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中焦脾胃的中心作用,像一个轴承转动,让该升的升,该降的降。一旦出现不和谐,特别我认为寒热分踞就是阴阳升降不调的表现,以脾胃为中心。四圣心源提出的治法是上清下温。

在医生老师为一个病人开的方子里,附子,黄柏,滑石等剂量大些,肺主全身之气,佐以桔梗、麻黄宣肺,牛膝引药下行,茯苓健脾利水,其他就是些清热利湿药了。总体来讲,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我一直觉得可以加上黄芪和柴胡,我问诊病人的时候,病人有提过右胁痛。

遗憾的是,我完全没有学会写打病史,电脑有限,让一个新人打电脑是一个会让科室整体速度变慢的事情,再加上我对打病史这件事不是很热衷,所以一个不愿打,一个不愿挨,我就在打病史方面一片空白了,不知道老师会不会觉得我太不求上进,在办公室的时间大部分不是帮学姐学长们分担打电脑的工作,而是躲在沙发上看书。不过我觉得能学到东西就好,能自己试着为病人换药,那点小小的成就感就足以让我满足了。

一、实习医院简介

(一)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6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中医医院,为全国首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示范中医医院和首批广东省中医名院,2015年广州亚运会定点医院。实际开放病床1250张,医疗业务每年持续增长,2015年年门诊量突破225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超过3万人次,急诊量和出车量在全广州市所有医院(含中医院和西医院)中名列前三甲。专家包括“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及全国知名的王建华教授、欧明教授等,是我国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高等中医药临床教育、医疗、科研重要基地之一,也是全国中医技术力量最雄厚的中医院之一。医院医疗实力雄厚,拥有8个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髋关节病专科、肿瘤科、妇科、心血管病专科、针灸科、耳鼻喉科、糖尿病专病、全国中医急诊临床基地),已进入国家重点专科专病单位数量最多的医院行列,其中多个专科专病成为全国协作组组长或副组长单位。在07年卫生部中国最佳医院之专科排名榜(中西医院一起排序)中,医院妇科排名第八位,骨科排名第九位,在广东省乃至全国中医医疗机构中排名第一。医院也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共有13个教研室,承担着年13000多学时的年课堂教学任务,是华南乃至全国最大的中医临床教学医院之一。学院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学科3个及博士后流动站2个,拥有中医妇科学、伤寒论、温病学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是全国同类院校中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最多的临床医学院。

(二)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创建于1904年,其前身是济南铁路中心医院,是山东省首批、济南市第一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04年12月整建制移交山东中医药大学管理,成为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暨第二临床医学院。2015年9月,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成为全省唯一的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是国际爱婴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预防保健试点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纳入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医院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山东省千名知名技术专家、山东省中医优秀学科带头人、山东省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等高级医学人才。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病)2个(眼科、神经内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临床)、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单位1个(眼科)、国家卫生部技术准入专科1个(生殖医学科)、国家工伤康复试点机构1个(康复医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2个(视觉分析实验室、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4个(神经内科、肾病诊疗中心、眼科、康复医学科)、山东省高校“十一五”重点实验室1个(中西医结合IVF实验室),山东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3个(眼科、妇产科、儿科)。现已成为我省中西医结合医疗、教学、科研的龙头单位。

二、实习概况

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我先后在胃肠甲状腺外科、妇科、儿科、急诊普内科、针灸科、脊柱骨科和内分泌科实习,每科实习时间为一个月。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我先后在肾病诊疗中心、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内科、神经内科、生殖中心、骨科、血液肿瘤科、泌尿外科、儿科、心电图室、特检科、放射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实习,每科实习时间为两周。实习期间,我能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 规章制度 ,以一名实习医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医学知识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临床操作技能得到很大程度锻炼。

(一)医学知识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

在实习期间,对各科室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有了初步认识。如胃部疼痛,需要和心绞痛鉴别,这时心电图可提供鉴别依据,再结合患者病史可作出诊断。与此同时,对于临床常用药物的使用也有所了解。如在呼吸内科实习时,初步掌握了抗生素的规范使用;在肾病诊疗中心实习时,初步掌握了使用激素的适应证和禁忌证,等等。在实习期间,还遇到过急性心肌梗死、上消化道出血、阑尾炎等急症,并亲自参与到溶栓、止血、手术等治疗过程中,对教科书上学到的有关疾病的相关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二)临床操作技能得到很大程度锻炼

在带教老师的指导 下,对于实习大纲上要求掌握的临床技能进行了重点学习。在内科实习时,基本掌握了全身系统查体的要领,掌握了测血压等基本临床操作。在外科,掌握了外科基本操作如洗手、穿手术衣、带无菌手套、缝合、打结、减线、换药等。在心电图室,掌握了心电图机的操作方法和临床常见的房性早搏、室性早搏、房颤、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等的心电图表现。在特检科,熟悉了心脏彩超、胃镜、B超等报告 的书写。在放射科,熟悉了骨性关节炎、支气管炎、肺结核等的_片的特征及颈椎、腰椎间盘突出、脑梗塞、脑出血的CT表现。在生殖中心,掌握了涂片的制作方法及显微镜的使用。在针灸科,能够独立给患者进行针刺、隔姜灸、推拿等治疗。在门诊掌握了问诊要点及门诊病历的书写,在病房基本掌握了入院记录、首次病程和病程记录的书写。

三、实习体会

在实习过程中,对于中西医的发展及医患关系的处理有了自己初浅的认识和体会 。作为赴广州实习的实习队长,带领所在实习队同学较圆满地实现了增进两校交流的目的,开拓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一)向中医药强省学习

广东是中医药强省,中医氛围好,群众信赖中医,在中医药宣传、对外交流、教学等方面值得我们学习。

1.宣传得力对创造浓厚的中医药氛围有重要意义

广州的各大中医院都会定期在周末通过义诊、讲座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中医药知识,医院的宣传栏也会定期更新医院专家在各大报刊上发表的适于公众阅读的医学科普 文章,每个科室都在病房的走廊上详细介绍该科室的中医诊疗特色,这些做法都有效地向公众传播着中医药文化。加之广东本身就有用中药煲汤等生活习俗,使得广东的中医药氛围格外浓厚。

2.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

在广州,中医院不时地会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医院为医生做讲座,让大家了解现在最先进的诊疗理念与技术。如我曾在广东省中医院聆听广西名中医、《思考中医》的作者刘力红教授所作的讲座。同时,像蜂针、腹针、膏方等中医特色诊疗方法,广东的中医院都在尝试开展。不仅是中医的特色诊疗,西医的先进仪器和技术也积极引进。在我所实习的医院,妇科和骨科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医院的前十强,这与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密不可分。

3.临床医生的带教意识强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同时也是学校的第一临床医学院,承担着本科、硕士、博士等各层次学生的教学任务。医院医生的带教意识很强,从接诊病人到开具遗嘱,再到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的书写等全过程,重视学生的参与,敢于给学生临床操作机会。从实习第一天进科起,为每位实习生分配负责的病床,增加了学生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每个科室有专门老师负责管理教学,安排每位实习生的值班,让学生全程体验医生的工作。科室还会定期安排针对实习医生的教学课程,使我们得到更快进步。

(二)妥善处理医患关系

在实习过程中,我真切地体会到了医患关系的紧张,这一点在广州时尤为突出。针对紧张的医患关系,我的个人体会如下:

1.扎实的医学功底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前提

作为一名医生,扎实的医学功底和高超的临床技能是取得患者信任的根本,也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前提。一名庸医,不仅不能为病人解除病痛,还会因误诊误治给患者带来更大痛苦。能切实地给病人减轻病痛的折磨,多从患者的角度出发,为患者着想,患者也会从内心感激医生,从而有效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高尚的医德是改善医患关系的润滑剂

在等级相对较高的医院,医生尤其是著名专家一天要看百余位患者,对非医学专业的患者在有限的时间内详细阐释病情是不现实的,但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高尚医德是要始终秉持的。在心电图室实习时,为了使心电图机的胸导联更好地产出图像,需要在患者胸前刷点水。当时天气尚凉,我便将凉水换成了温水,就这一个小小的举动,患者便感动良久。医疗工作中,医生如果能做到态度好一点,微笑多一点,多为患者想一点,医患关系便会更和-谐一点。

3.积极向广大群众普及宣传医学常识

医患之间的矛盾有时源于患者自身医疗知识的匮乏。我曾在医院亲眼见过一位患者因为高血压去看病,医生让她去做心脏彩超,患者认为医生是因为要赚钱才让她去做这检查,从而破口大骂,显然,她对于高血压会引起心脏结构的病变一无所知。只靠医生向患者进行医学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现在媒体上的养生节目日益增多,广大群众如果能“择其善者而从之”,对于了解基本的医疗常识、重视疾病的预防保健无疑是有益的。

4.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专门的“医闹”团体,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就医环境。对于患者来讲,如果出现了医疗纠纷,应该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医生来讲,也要严格遵照《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临床路径的要求给患者以规范合理的治疗。任何情况下,医生和患者双方都不应该用武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四、需要努力改进的问题

实习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向优秀同学学习,时刻反思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以期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做得更好。今后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在医院,查房、下医嘱、换药等工作往往在上午进行,而下午相对清闲。在实习期间,有时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下午没有按时在医院上班。现在想来,下午不忙的时候,正是和老师交流的好机会,可以向老师请教科室常见病的处理、医疗文书的书写、医患交流的技巧等,也是和自己所管病床的患者及家属交流的良好机会,以便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效果,并增进患者对自己的信任。

(二)实习主动性有待加强

在实习过程中,出于对患者感受的顾忌和害怕出错的心理,有些临床操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加强。如在妇科实习时,因为考虑到患者的感受,没能独立给病人做一次妇科检查,现在想来,真是一个遗憾,恐怕也真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了。这一点在今后的实习和工作中要注意,在掌握了书本上的操作要领和反复观摩老师的操作后,要主动向老师提出申请,在老师指导 下多实践,才能有更深切的体会。

(三)及时回归课本

有时在医院忙碌了一天,回到宿舍便想休息一下,惰性使得自己有时不能及时回归课本,将临床上学习到的知识系统化,这就丧失了将知识加深印象识记的良好机会。“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今后应努力克服自己的惰性,及时将当天所学归纳总结,不能轻易地放过任何一个不懂的细节问题,这样才能学得扎实,取得进步。

一年的实习生活转眼就要结束了,有收获,也有遗憾。人生的每一次经历都是对未来的铺垫,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努力践行,我想,这样离自己实现成为一名好医生的愿望将不再遥远。

帕金森病该如何治疗呢?

早期帕金森病大部分对于左旋多巴药物治疗效果非常好,这也就有了“蜜月期”这么一说,因为大部分帕金森病人在用药物治疗后都能够达到满意的效果,症状可以得到完美控制,且全天候保持良好状态,这样药物包括:复方左旋多巴制剂如美多芭、卡比左旋双多巴(息宁)、达灵复等;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嗅隐亭、普拉克索、吡贝地尔、罗匹尼罗等;单胺氧化酶B抑制剂如司来吉兰、雷沙吉兰等;COMT抑制剂如恩他卡朋等;抗胆碱类药物如苯海索片(安坦片)等;多巴胺促释放剂如金刚烷胺等。

经过早期的药物治疗后,大部分帕金森病患者逐渐对药物产生了一定的耐受,并逐渐出现了一些药物相关性并发症,比如开关现象、药效波动、异动症等。此时药物治疗已不再是主要的治疗方法,有些严重的帕金森病患者会明显影响日常生活,使生活不能自理。因此,除了药物治疗外,还需要进一步的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包括脑深部核团毁损术、脑深部核团刺激术(脑起搏器植入术)、干细胞移植等方式。目前认为损伤最小的、效果最好的手术为脑起搏器植入手术,该手术是通过微创的方法将两根1mm左右电极植入到双侧的大脑核团内,然后将脉冲发生器植入胸部锁骨下方的皮下组织内,这样就可以通过调整刺激参数来调整对核团的刺激效果。

那么什么样的帕金森病患者适合行脑深部电刺激术呢?

中国帕金森病脑深部电刺激专家共识中指出了脑深部电刺激术的手术适应症包括:

1. 原发帕金森病;

2. 服用复方左旋多巴曾经有良好疗效;

3. 疗效已明显下降或出现严重的运动波动或异动症,影响生活质量;

4. 除外痴呆和严重的精神疾病。

对于患者的选择,也有一定的要求:

一、首先在年龄方面一般不超过75岁,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放宽至80岁;

二、病程方面一般需要大于5年,如果患者症状以静止性震颤为主,且经规范治疗后效果不明显,家属强烈要求手术时可放宽至3年;

三、病情严重程度方面应在H&Y分期期;

四、药效方面需要经过正规且足量的药物治疗,对复方左旋多巴曾经有良好效果,目前疗效下降,或已经出现了药物相关的 ,比如开关现象,药效波动,异动,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帕金森的诊治就是需要中医调养,帮我们解决 这些问题。如果你需要控制那就采用西药,不然你就采用中医帮你恢复身体去对抗疾病。中医对帕金森:首先是我们经常说的“帕金森是年老体虚”, 那么什么是体虚。中医将体质虚 弱称体虚,把慢性疾病的虚弱称虚证,并将虚弱分为气虚、血虚、阴虚、阳虚四种类型, 结合 心、肝、脾、肺、肾五脏,则每一脏又有气、血、阴、阳虚弱的类型,如肺气虚、脾阳虚等 等。五脏皆有阴阳虚实只症,而帕金森主要是就是中医讲的“血虚生风"简称“风证” 。“舒震止颤汤”: 熄灭肝风解除痉颜,滋肾精补脑髓,通经活络使之经脉通畅,调脾 脏让营养可以通达全身解除痉额。帕金森每人引起原因不同,根据每人不同情况会有加减变化。

精神病如何辨证论治论文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人们经常说到关注身心健康,可见健康包括精神和身体两个方面,对待精神疾病和身体疾病需要一视同仁,并且精神健康和身体健康相互关联,并非孤立存在,关注身心健康就是关注人类健康发展。

精神疾病包括严重的精神疾病和一般的精神疾病,有些精神疾病病因明确或者存在明显的精神诱发因素,例如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等,大多数精神疾病病因未明,例如精神分裂症等。从国内外精神医学的发展和治疗水平来看,目前精神疾病的治疗主要以药物治疗为主,例如第1代和第2代抗精神病药物,各种新型抗抑郁剂等,有些严重的精神疾病,还可以做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等。除了少数病因明确的精神疾病或者某些神经症,在消除诱因或者病因后,通过治疗可以达到完全痊愈。大多数的精神疾病尤其是重型的精神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等,目前的治疗手段可以控制患者的精神症状,或延缓病情的进展,但是很难根治并且具有较高的复发率、致残率。

对精神病认识非常重要,因为社会上很多人对精神病有偏见,歧视病人,也给病人也增添了压力,特别是病人的家属带来很大的压力。其实精神疾病和其他所有的躯体疾病一样。同样是病,只是精神病是思维、情感、行为的异常,他和其他病不同之处就在于意识不到自己有病,不主动求医,拒绝接受治疗,除了病态的一面他们也有正常的精神活动。所以如果经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科学合理治疗,精神病人完全能够正常生活,包括工作、学习、社交、娱乐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病人治愈以后恢复工作和正常人一样做出成绩,也对社会上受到人的尊重。在家里面家属要多去关心爱护理解他,尊重他的人格,从情感心理上给予支持。

中医治精神病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精神病是指一个人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着明显的障碍,从而表现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行为。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摘 要:本文从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中,以及从精神 分析 的角度列举了一个对精神病的 临床 心理 治疗 的个案,探讨了对精神病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同时分析了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如何来读破、拆散他的精神病性的逻辑的欲望世界。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经常发现在妄想狂中存在在父性和父子关系的主题。拉康认为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性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此时主体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

关键词:精神病;精神分析;心理治疗

一、精神病症状和表现

精神病是指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明显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具有危害自身和 社会 的行为者, 医学上又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般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缺乏现实批判能力。在国外一般医学字典上认为精神病应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综合症和“功能性”精神病,而功能性精神病又包括精神分裂、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性抑郁等。精神活动是大脑生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当大脑功能异常时,临床上表现为异常的精神活动,精神症状是异常的精神活动。由于人的个体差异很大,至今还没有特异的实验室检查精神活动异常的生物学指标。通常判断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分析是否由客观原因造成等各种愿意进行评估。因此临床上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是一症状群、综合征的形式出现。综合征是指一组症状或特征,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是精神病临床 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综合征有幻觉妄想综合征、情感综合征、紧张综合征、遗忘综合征、易人综合征、虚无妄想综合征和Ganser综合征等。症状是患者求助的主观体验,如心慌等;体征是客观存在的外在表现。综合征是疾病所特有的一组症状和体征的组合。发现精神症状后,应判断此精神症状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而从心 理学 角度,原发症状直接与精神病理过程有关,继发的症状是对原发症状的一个反应。所以,在对精神病症状和表现进行评估之后,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在药物的治疗基础之上,对精神病心理分析工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从而使患者可以在真实的世界里发现其缺失的意义,下面从一个个案来对精神病进行精神分析的可能性的探讨。

二、

弗洛伊德在阅读斯瑞伯《一个精神病的回忆》一文中,提出了力比多的投注和精神病的关系。并在《自恋 问题 引论》中,分析了自恋型力比多的投注和现实的问题。1942年,弗洛伊德在《精神官能症和精神错乱中的现实的丧失》中,指出问题不是现实的丧失,而是取代了现实的那个力量。但是,拉康却在弗洛伊德成就的宫殿里,对此提出了疑问,从而从结构和逻辑的层面上提出了《论精神错论的一切可能疗法的一个先决问题》。在那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名字。弗洛伊德曾在许多场合指出,肯定存在一种偏执狂所特有的压抑和自我克制。拉康从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来命名这种机制:排斥,它表明了对所涉及元素的彻底排斥。因此,这个元素就只能在真实中而不是在符号中返回了,例如,以幻觉的形式。拉康指出,在精神病中,存在在一种对父亲名字的排斥:它不是因为受到压制,而是完全抹杀了——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姓观念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例如。当一个女人分娩之后从别人手里接过婴儿,还有一个男人成为父亲等,这些情况都会向父姓象征的领域发出呼唤,然而不幸的是那里一无所有,主题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于是,精神病早期常有的“世界末日”之感也就随之产生了。主体面临的是能指的缺乏,即父亲名字的缺乏,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缺乏。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妄想症的患者试图在由于父亲名字的缺位而形成的空洞指出填补上丢失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给世界赋予意义。例如,精神病患者会认为“今天是阴天,是一个外星人密谋控制天气”,换句话说,妄想症患者认为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些基础的意义来使之规范条理。分析 经验 的真理表明,向主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体现为他在自我中引起的焦虑,这是他的伴随物中的一个成分。这个问题是个表达清楚的问题:“我在那里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他的性别以及他在存在中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他可以不失,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存在的问题包含了主体,支撑着主体,侵入了主体,甚至将主体撕碎,在分析中遇到的紧张、悬念、幻想等都表明这个情况,然而正是这些现象是 组织在这个话语中,它们才确定了症状,才可被解读,才能在被解读之后得到解决。三、对一个爱僵尸的精神病少女的精神 分析

患者是一个16岁的女孩,现在读高一, 学习 较好。精神病学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该女孩在初中开始就怀疑自己的心事自己没有说就被别人知道了。后来她发现身边的男性都在用恶毒的眼神在看她,并且要伤害她。在入院前一天,她早上骑车上学,发现街上的男性都在盯着她看,并知道了她的心事,要伤害她,她飞速骑到学校并且大哭,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子,所以她非常惊恐,父母决定入院 治疗 。其家庭 教育 严格,父母和睦,9岁前父亲在外地当兵。

在治疗中,我和她谈梦、幻想以及她的胶泥作品。在最初的谈话中,她喜欢做胶泥,她的作品里活跃着死亡、生殖以及暴力的元素:拿着镰刀的女性死神,俊美的黑衣僵尸,可爱的月老等人物。而这几个人物的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工具:手杖。在谈她的作品时,她说母亲是很暴力的,脾气很坏;自己爱僵尸,因为僵尸都对爱情很忠贞。在 工作过几次之后,她不再做这些泥人,但是她很焦虑地说她最近总是做恶梦。她 报告 了她的一个梦,在梦中:我去火车站接周杰伦,想让他签名,但是没有笔……我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墓地,结过婚的人死了合葬在一起,不会变成恶鬼,而没结婚的人就是没有坟,是恶鬼。突然一个坟从中间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个恶鬼要吃她……”这个梦通过隐喻的形式,表达了主体的性化的焦虑,以及在生与死的象征关系的位置。她询问她在那里是什么,她的父母又是什么,她无法性化她已成熟的身体,因为从哪里来她又要回哪里去。但是,究竟是什么,让她的主体在被害妄想中给与这样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些男人要害她,因为他们知道了她是“狈”,所以那些男人要成为“狼”,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狼狈为奸。这个梦打开了她的幻想之门,在一次分析中,她突然停止言说,并且很惊恐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突然停下了,你在想什么”,她停顿了一会说:“我想摸你。”在后面的言说中,她记得儿时的一次和同性的性接触,以及父母对待她的性方式……现在,她混乱了,一方面她对女性有了兴趣,另一方面,她渴望又害怕男性,如她不敢坐男生坐过的椅子,怕怀孕,另一方面又认为男生很暴力,就如她的父亲让她的母亲怀孕生出她,并说小的时候对粪便很有兴趣,有的时候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吃馒头,一边解手,有的时候要一个多小时。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她对客体小a的享乐,而同样是生与死的拷问。在一次治疗结束的时候她说:“以前认为 心理医生之所以成为医生,是因为他们想 问题 想多了,现在自己发现是想问题想多了就成了疯子。”

在治疗的过程中,她恢复了一些 社会 功能,可以上街,见到男生也不会逃避,焦虑的情绪有所缓解。在这个个案中,充斥着悖论,这个患者有父亲,但是却没有经历父姓的阉割,有母亲却成为母亲的一个享乐的客体,从一出生便掉入到这个注定将来要疯狂的洞里,那里没有规范,但是她必须去建立一个规范,去面对青春期性化的问题,询问祖先的问题。这也许是为什么青春期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为了很好地分析这个个案,那么有必要回到俄底普斯情节当中去,在那里母亲给了父亲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在上面的个案中,那个女孩的梦中的鬼要吃掉她,和她在厕所里边吃边解手的习惯,使我们回到前俄底普斯阶段,那里的生殖 文化 和俄第普斯阶段的父亲的隐喻。所以,你不需要一个能指才能成为父亲,或才死去,但是如果没有能指,没人会知道这两个状态的事。恰如这个女孩,因为没有父姓的阉割,所以问题关系到她的性别以及她在存在种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她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她可以不是,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而她在青春期开始成熟的时候。用妄想的形式给世界一个解释:男孩要害她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狈”,所以男人才会成为“狼”。

当然,对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一直是倍受争议的,但是在拉康那里,以及 临床的心理治疗的 经验中似乎都在说明这个可能性。

【摘要】自杀是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精神病人的自杀是精神疾病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且精神病人自杀平均年龄较一般人群年轻并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更糟糕的是很多人都忽视了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行为置之不理,这无疑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我们将要对此走进精神病人的世界,去了解他们的心理,自杀原因,以及针对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自杀;原因;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的种类和表现

(一)精神疾病的种类

精神疾病分为多种类型: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的习惯分为十三种:

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内肿瘤等因素所致。

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如:心、肺、肝、肾发生疾病,导致脑供血、供氧不足。

3.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

4.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

5.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医学药物中毒等)短期大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

6.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多起病于青壮年,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

7.偏执型精神病: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

8.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

9.心因性精神障碍:由严重精神打击或强烈的精神刺激所致。

10.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常见症状有:恐缩症即害怕。

11.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12.性心理障碍: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

13.精神发育迟滞:童年起即表现为全面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表现

1.性格改变:性格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了。

2.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者变得让人不可理解了。

3.语言异常:说话的方式 方法 变得不正常了。

总之,如果一个人现在与过去相比,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与众不同,那他可能患上了精神疾病。

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原因

(一)自杀与精神障碍

1.情感障碍:65%以上的自杀患者有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最常见的自杀病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自杀率约为5% ~10%。有研究提示自杀与精神病人的自知力有关,即认识到疾病性质,担心今后精神分裂症复发而自杀。

3.酒精中毒与药物滥用:酒精中毒自杀最危险的年龄为40-50岁,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杀者多在年龄40岁以下,尤以30岁以下最常见。

4.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的住院病人自杀率增高,主要是因为病人有惊恐发作。可能由于受过心理打击,当记忆重现在脑海时,就会造成心理的巨大压力,打击再此重现,于是选择自杀。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与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病人由于长期疾病的原因,社会功能受损,许多病人存在人格缺损,不完整,并对社会、家庭均构成一定的危害,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与同情,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精神病人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压力就更大,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矛盾的压力,亲人的拒绝,社会的冷落,面临着经济问题,他们期待着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期待着社会的理解与接纳,由于这些社会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精神病人自杀危险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精神病患者自杀的手段

(一)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法

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服用大剂量抗精神病药或镇静安眠药或农药;2、自缢(上吊);3、触电;4、用尖锐物品自身伤害;5、撞头;6、溺水;7、跳楼;8、其他自杀方式。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工具

精神病人精神失常,随时都可能发病,严重者随时可能做出一些预想不到的害人害己的事情。身边的物品随时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的作案和自杀的工具,如水果刀、棍子、锤子、斧头、电插头、绳子、电线等等。因此对日常不起眼的用品,严加看管。

四、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措施

(一)非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措施

对有自杀企图的精神病人,家属要保证在24小时内不离人的照顾,要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一言一行,多与病人谈心,询问要自杀的原因及方法,好多时候精神病人的自杀主要来自于犯病、他人的歧视,因此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一定要加以重视,及早送病人住院治疗,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一步遏制住病人病情地发展,使其尽早康复。

(二)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及护理措施

1.严格监测生命体征

护理人员应仔细观察,及时给医生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产生自杀行为的先兆,及早干预,以便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控制病情。

2.做好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主动接触,态度和蔼,加强与患者内心世界的交流,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宣泄,缓解消极的情绪,淡化自杀意念。

3.对有自杀意图者的护理

应床头交接班,将病人放在重点病房,专人护理,形影不离,不让患者单独活动,可让家属陪伴。

4.加强服药监护

每次发药时,应要求患者当场服下并仔细检查口腔,确实咽下方可离开,严防藏药或蓄积后一次性吞服。

5.加强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向外人泄露患者的病情,尊重患者的人格,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家属探视时不给患者带任何危险物品,并对物品进行认真检查,不得疏漏。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病人的床铺、室内物品,加强环境的安全检查。

7.做好恢复期的防范工作

相当一部分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在恢复期,此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对患者加强自知力教育,及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针对病情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疏导和鼓励,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培养生活的情趣,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明圆:精神科手册,[M]第1版,上海;科学技术由版杆.

[2]周晓航等:浅谈精神分裂症病人自杀相关因素中国医药卫生杂志,2004,7(5).

[3]王丹,施晓霞:《关于精神病患者自杀的相关因素》,2009年版,第9页.

[4]沈鱼.精神病学,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第1028页-第1029页.

中医可以治精神病,但现在不能治,因为现在的药引子中医不公开,除非家人。我给你说一个病例。有一60多岁夫人,与刺激表现出现金说的精神病,他老公先是把她绑树上,一边抽一边骂,直到夫人表现安静,后2片安南近或一杯酒,睡到自然醒,好了就。现在大夫敢说吗,病人家属会不会把大夫打死,医院一分钱也挣不到,只有采用保守法,一直吃镇静药直到精神为止,你感觉好像不闹了,医院赚钱,。。。。。。。。。。。。。。

中医治精神分裂症见效快。主要看你的技术怎么样。配方又怎么样。如配方正确5一1O付中药即可恢复。对症下药。多吃几付中药。恢复症状甚佳。优好。 中医什么都能治!治不好是缘分没到!治死了是命该如此,比如天花、霍乱、结核、炭疽、血吸虫、黄热病……!比如所谓当代中医泰斗邓铁涛的老婆孩子,都亲手误诊治死,这就是命!再比如某中医院士,自己胆囊炎都搞不定,要做胆囊摘除术,这就是缘分没到,和自己胆囊没缘分!所以,要坚信中医无不治之症,绝对可以让你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精神分裂属于中医癫狂范畴。古代中医治疗癫狂,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只要辨证及治疗用药准确,能够快速、彻底的治愈患者。但是,由于癫狂患者的难于配合诊疗辨证、服药等行为,给中医治疗带来许多难题,加上癫狂患者疯狂的行为,难于监护,给患者、家属及 社会 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近代医学出现以后,由于其镇静剂的广泛适应性、速效性、以及给药方法的先进性,还有医院设施、监管护理的专业性等,都有着中医无可比拟的优势,所以现在癫狂(精神分裂)患者优选西医精神病院治疗。中医几乎接诊不到精神分裂患者,也使得现在的中医对之缺乏临床经验。但事情都有两面性,由于西药的认症不辨证,所用药大部分属于压制病症的,没有从病根上给予快速治疗,可能造成长期甚至终身服药。 中医治疗精神分裂症主要从人体内部入手,把人体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从五脏六腑的调理来治疗,依靠人体自身能力来对付疾病。我们要看到精神分裂症虽然表现在思维、 情感 、行为方面的异常,但发病的根本原因却在于机体肝心脾肾的整体失调。也就是说,导致精神分裂症发作的深层机制已经深达脏腑。因此治疗上单纯控制症状或豁痰、开窍、安神等治疗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精神分裂症发生的根源。 中医不但能治精神病,而且可能比西医用药效果更好,而且治愈率好,《内经》早就告诉华夏儿女,问题是看你彻底了解了祖国医学没有!道可道,非常道。我是@精神心理科医师俊朗,说来惭愧,即使是中西医临床专业,也做了这么久的精神科医生,曾经试过用中医中药治疗精神分裂症,但是效果不太好。 精神分裂症在中医上称为癫狂。用的药物也是重症安神之药。成方没有几个疗效,也没有得到验证。朱砂、磁石、琥珀、远志、穿心莲等中药都可以用于治疗癫狂。癫狂梦醒汤,曾经用于治疗癫狂,也有相关的报道和论文,但总体的效果不是很理想,主要是:起效慢,甚至没有效果,病人家属耐受性比较差,一个癫狂的人,打砸东西,骂人毁物,情况比较危急,不可能用鸡汤中药就可以控制住,所以病人家属都不耐受,目前的情况下 社会 也不接受,因此接受性比较差,转而采用西药打安定,5毫克就可以控制。 还有就是我国对中医中药的发展,促进作用比较低。总是有一些毁除中医等等的论断,在一些地方或者是在一些有中医中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成方秘方都得不到推广。从而没有人得到精神分裂症用中医中药治疗好的案例。人们的相信程度就会低! 相信在大力推广中医中药治疗精神病方面的措施下,能有一定的成效,期待!。个人知识不足,简单谈个人的看法。 精神分裂症,是患者的神经系统出现紊乱,行为表现为两种或几种性格差异的表现。实际上在神经元传递信息时,其传播回路出现的差错,反应也就偏离较大。 中医治疗的过程,是从中药的各中特性,也就是其内含的主要成分,以主要功能,次要功能,辅助功能,调和功能的中合性的治疗手段,对人身各机能进行平衡性的调理。 中医的功能强大也就在于此。 所以,我认为中医通过的望,闻,问,切,加之现代医疗的检查手段,中药中奇效,治好精神分裂症是完全有可能的。 精神分裂用中医治疗效果稳定,服药周期短。一般以桃核承气汤,下瘀血汤,癫狂梦醒汤,柴胡龙骨牡蛎汤加祛痰剂,大黄等。 精神分裂症中医属郁证范畴,中医对郁证有着严谨的辨证,只要对症施治,辅以心理疏导,大多数分裂症患者及时、及早医治疗效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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