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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对精神病的评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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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对精神病的评价论文

【内容提要】《81号病房》记录的是生活在俄勒冈州立医院精神病研究所的女子禁闭室的病人的生活状况的一组照片。这组照片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方面是因为这种题材在摄影界并不多见,一方面因为马克展示的是最真实,最鲜为人知的一面。这组照片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和偏见,更使人们对这个群体产生了更多的同情和理解。 【引言】马克说过:“摄影没有固定的配方,它是一个神秘的过程,是无止境的挑战。理想的方式就是不断展开和揭示题材的各个层面。其秘诀在于:要有足够的敏感,能够最早的认识机会;有足够的速度,能够捕捉到瞬间。” 补充: “摄影完完全全地改变了我。它打开了我的人生。。。我能看到世界上不同地方的人们如何的生活,富人,穷人, 好人,坏人,我所拍的一切给予了我一切,他们教育了我。”① 这位美国籍的女摄影家玛丽·爱伦·马克是当今报道摄影界最负盛名的摄影家之一。马克曾获得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绘画及艺术史的学士学位;及安南堡传播学院的摄影硕士学位.近年又被《美国摄影》杂志的读者评为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女摄影师。 马克常常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被人们遗忘的角落,把自己镜头的焦点聚集在生活于生存边缘的人:流离失所的家庭,离家出走的儿童,精神病院的病人,印度的妓女。她对这些几乎被社会遗忘的,挣扎在生存边缘的人们,无不报着极大的尊重和同情。她超人的观察力,亲和力和捕捉力,使得她的作品渗透着一种从内到外的震撼力。 在她众多作品中,带给我最多感触的,也最让我感动的是《81号病房》。《81号病房》在1977年时代生活摄影年鉴中被评为年度最佳影集:"它是在底片上所出现过,最能掌握毫无设防的弱者心灵变化的研究之一.看了这些照片,我很难再对疯狂和囚禁有什么以往的成见了." ②81号病房是俄勒冈州立医院精神病研究所的禁闭室。在拍摄《81号病房》之前,马克就知道此禁闭室的病人不但对她们自己十分危险,而且对他人也具有很强的侵害性。1976年,马克和另外一位作家兼社会科学家一起,在81号病房生活了36天。③ 其中有张照片,一个女病人拿着香烟和烟灰缸,她的大腿上破了很大一块,似乎是被烟灼伤的,旁边满是烟头划过的烟灰迹。不知道这些伤口是她自残的,还是怎么的。即便如此,她依然在悠然自得地抽烟,而大腿的伤口似乎是别人的,不是她的。 《生气的莫纳》。莫纳是81号病房的一个病人,这张照片很好地反应了生气时的精神状况和81号的生活环境。照片中莫纳坐在桌前,生气地攥着拳头,瞪着双眼,似乎在嘶吼着什么。她面前的桌上有一个放了两支烟的烟灰缸,从照片来看她生活的环境还算宽敞,四周应该都是窗户,只是窗户都被铁丝围着。《莫纳和迈克尔·道格拉斯的照片》。这是一张俯拍的中景。同样是莫纳,但这是睡着的莫纳。从她在睡觉时把迈克尔·道格拉斯的照片放在身边的这样一个细节,我们可以充分地体会到她也有着自己的情感,自己的追求,自己的爱。只是她有着别人难于理解的困惑,痛苦,挣扎。看过这些照片,使人很难再对疯狂和囚禁有以往的成见 补充: 《浴缸中的劳丽》。这也是一张俯拍的中景。劳丽躺在浴缸中,裸露着身体,面对摄影师的镜头,劳丽没有露出惊恐,讨厌,害怕的神情。她只是略带惊奇地看着镜头,甚至是有点期望,仿佛就像一个平常的模特,一个正常的人。如果把这张照片和其他照片混在一起,人们很难相信这张照片的主人公是精神病患者这组作品在社会上产生了十分强烈的反响。这些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使人对失去理性时被扭曲的病人产生了更多的理解和同情。有的评论家甚至说:“现在我们不仅同情地看到摄影的主体,也深切地认识看到我们自。”④ 一位摄影师要想成功,要想在摄影师上留下一笔,要想为文化事业做出贡献,依靠的不仅仅是高超的摄影技术,不是只要有近乎完美的用光,十分古典的构图,模特摆弄的各种姿势就可以的。但是,无可厚非,这是成功的原因之一。可是如果只拥有这些技术的话,那也只能成为一位好的摄影师,而不是优秀的。一个优秀的摄影师绝不是仅凭技巧就能堆砌起来的。摄影师首先是一个人,他的思想,他的修养,他的眼光和他的人格常常会渗透到摄影作品之中⑤ 马克的成功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她尊重被拍摄对象,那是一种从内心深处的尊重,她没有把他们看做是毫无自制能力的疯子,而是把他们看做是正在承受巨大痛苦的病人,她对他们的遭遇充满同情。她在81号病房的36天期间,摄下了这些患者精神崩溃后的疯狂,也将人类灵魂的脆弱与创伤定格在87帧黑白影像中。⑥马克不是为了满足世人的偷窥心理,而是向观众展示了事物最真实,甚至是鲜为人知的一面,为观众提供了另外的观察视角和思考空间。 记录精神病院的照片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现在都不多。马克的《81号病房》首先在题材是一个突破,精神病人的生活状态鲜为人知。世人总会觉得精神病人只是毫无自制能力的疯子,对于这样的群体,人们总是缺少关注。从这点我们就可以看出马克是一个很有创意的摄影师。她将镜头对准这个群体既是向世人展示他们最真实的状况,也在期望这个群体能得到更多的关注,更多的同情和理解。《81号病房》是一个催人泪下的作品,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作品。它带给我们的意义绝不是感动与同情这么简单,更多的是我们该如何去看待这个群体,甚至是生活在生存边缘的不同群体。和那个时代相比,我们这个时代相对是幸福的,但这些情况依然存在,我们应该要给他们更多的关注,更多的同情和理解,还有我们是否该去改变某些不该有的状况。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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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中医对精神病的评价论文

“精神病”是西医的病名。对于“精神病”,中医就严慎得多了!能够由轻到重细分成中医独有的 惊症、 悸症、 忡症、 怔症、 癫症(俗言武癫)或者癔症(俗言文癫)。上叙的5次升级,(大体是)六类症候皆是失治或者误治所造成的恶果。俗言道:无风不起浪!任何癫症或者癔症绝对不是一个早上就发生了,一定经历过前叙的4次升级,才能出现的。只不过有的患者的每次升级所需的时日变得很短暂;只不过是患者或者周围的人因为没有中医对该症候发展、变化的认知与认识,所以总是被忽略或者被误解了;继而到了严重之程度,才得以惊醒。可见知识的溃乏是多么的害人,多么的可怕!西医也好中医也好,都是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才能治愈。到了生米煮成了熟饭的程度,还想还原成大米,不论哪种医学,皆不能治愈矣!西医总是从神经内科治疗精神病。即病在神经系统,就治往神经系统。从学术上言之,西医治的是 病 也!所以精神病总是难治或者是治愈后容易复发。中医因为分成了5次升级版,将难症化大为小突出了目标与重点,所以治疗的对象变得明朗多了,因此治起来也就针对性强多了。中医治任何人类之症,必须遵守经脉学术。人体内部有十二条主要经脉,又有八条奇经脉(术语谓之奇经八脉)合计是二十条经脉。只要这二十条经脉的功能经过治疗恢复至(或者趋近于)正常,人的病也就治愈(或者趋近于治愈)了。此间的共二十条经脉又是有着密切的依存关系而共生着!任何经脉绝对不能独立的生存。从学术上言之,中医治的是 人 而不是去治 病 也!所以对前叙的5次升级、六类症候总是好治一些,或者是治愈后不容易复发。中医没有西医的“神经”这个理念。中医只有“精、神、意、志、、、、、、”(每字可写出一篇论文,很严慎!)这一系列关于情志方面的定义。而直接主宰情志的正是二十条经脉中的“心经”。但是,心经不能是孤立着的,情志上的症候一定是其它经脉的异常之后再逼迫着心经,心经才乱了套矣!找到将心经逼上梁山的多条经脉之症因,同时或者有先有后地排除这些源头上的症因,心经也就能恢复至正常,继而症愈哉!当某些源头上的症因无法恢复至正常之际,其症就不可以治愈而只是有所改善也。正因如此,中医总是要因人而查找那些源头上的症因,要用到中医的望、闻、问、切这四大诊法。所以中医是 因人 而治,不是 因病 而治。可惜今人不熟悉中医,让患者总是失治或者误治,使症候由轻变重,由易治变成难治甚至变成无法可治。悲哉矣!

祖国医学虽无精神病病名,但在《内经》中早就有关于对精神病的病因、病机、症状和治疗的描述。随着各家学说的产生以及临床总结,不断地完善与发展,特别是对精神疾病之身心辨证论治的独特理论体系,不愧是祖国医学宝库中的瑰宝。为此,对身心医学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精神病在祖国医学中,属于神志病的范畴。用“癫”、“狂”命名,是因其“正性癫倒,狂不识人”,也即现代医学“躁狂型”与“忧郁型”都是由精神刺激而引起的,以致失去理智的控制,不能进行正确地思维、语言错乱、精神失常、癔病、躁狂、登高而歌、弃衣奔走等临床表现。祖国医学认为,天有日、月、星,人有精、气、神,“得神者昌,逆神者亡”,神即人体生命活动的总称,也是精神意识,思维活动以及脏腑、精气、血与津液功能活动的外在表现的高度概括.这就是说,人的气血、津液、思维活动的循环规律,源于自身的调节,而自身调节功能长期失调,则会导致精神的异常。 精神病的病因病机,历来医家说法不一,但总的看来不外乎以下几种。1.六淫侵袭 六淫即风、寒、暑、湿、燥、火,是自然界气候的自然发生的现象,一般并不致病,称为六气。只有在气候失常的情况下,才可致病故又称六淫。六淫当中与精神疾病有关的主要是风暑火三种。《素问》有:“伤于风者,上先受之,”和“诸燥狂热皆属于火”的理论。但无论是“风、暑”,还是“燥火”总在人体的虚弱时,才可乘虚而人致病。但“火热过亢”目前仍被视为病因病机的重要方面。2.七情内伤 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是人精神活动的正常表现,但如果超过了正常限度或受到突然及长久的刺激,而又缺乏心理应激能力和处理技巧,就会导致生理及脏腑功能失调、经络功能紊乱而发生精神疾病。此外,还有痰迷心窍、气血凝滞、阴阳失和、遗传、近亲结婚、脑外伤、脑器质性疾病、中毒等。为加深对精神病的认识和理解,就必须了解其病因病机,便于更有效地运用中医中药脑安清辨证理论解除精神病患者的痛苦,使之更早的康复。 中医药的治疗关键有三:其一是以疏通气机为根本大法。气行则血流通畅,脏腑功能运行正常,病证能得以解除。其二是潜阳、安神法的密切配合运用。亢越清窍内的邪浊得以降逆,清静之气得以上升,阴阳交合则安卧如常。其三是注重脏腑经络的络属、毗邻、传变关系的治疗。例如:脾胃功能失调则会出现痰迷心窍、心血不足、气血失调等证。脾与胃通过经脉相互络属而构成表里关系。人体所需的营养(气、血、津液)是依靠胃受纳腐熟水谷以及脾的运化功能,来共同完成对食物的消化吸收及其对气、血、津液的疏布,从而滋养全身。故亦称脾胃为“后天之本”。若脾失健运胃失降和,则气血生化无源,津液不归正化而形成湿、痰、饮等病理产物,且“脾胃虚寒证”生也。以“脾胃虚寒”为“癫、狂、郁”证的辨证论治之核心,是我院治疗精神疾患,同其它医家以“镇静安神”辨证论治的根本不同之处。具体法则如下:辛开苦降:辛开苦降法是利用本草的性、味特性来调整病证的气机病变。辛味本草具有发散、行气的作用,苦味本草具有降泄、通下的功效。辛浮药多具辛、甘味以及温热之性,沉降药多具苦、酸、涩味以及寒凉之性。辛味属阳,苦味属阴。辛苦药味的组合,共同完成气机疏通、宣发及排泄、降浊的全过程,共同调整机体的阴阳平衡,保证气体在人体内的良性循环。辛开苦降 本草的组成临床分为二种情况,其一是某些本草本身就具有辛苦两味,有调理气机的作用;其二是由辛、苦两种不同味的本草组成方剂来调理气机。此法广泛适应于精神疾患中的实证各种类型。疏肝理气:疏肝理气是横向调理气机的一种方法。本草选择多为人肝、胆、脾、胃经的 本草组成。主要用于肝胆脾胃及其它脏腑的气滞郁结之证。临床适应证为胸胁、乳房、少腹、睾丸胀痛、痛经、月经紊乱等证,亦适应巅顶及两侧头痛。疏肝理气与辛开苦降法合用,更能斡旋气机,全方位治疗。平肝潜阳:平肝潜阳法是通过本草使过亢阳气复归其位,使浮越风火潜降涤泻,籍以调整大脑功能紊乱的方法。它包括重镇安神滋阴潜阳本草,主要适用肾阴不足,肾阳亢脑;水不涵木,肝阳上亢;肾水亏耗,君火独焚;肝经风火直冲犯脑;大脑本身阳气逆乱之症。临床主要表现见头晕头痛,心烦不寐,惊恐善怒,面肌颤动,肢体震颤,抽搐痉劂,举止失常或猝然倒地等。养脑安神:养脑安神法等是用安神本草伍用部分补血养血药治疗脑神不安、心神不宁之证。临床主要表现见虚烦不寐,神志恍惚,头晕头痛,耳鸣如蝉,多梦易惊,健忘怔忡以及惊风、癫痫证等。传统医学所说的养心安神 本草实际上主要是养脑安神,其次才是养心安神。理气活血:理气活血法是用来治疗情志病变导致的气血郁证。临床应根据气滞、血郁的多寡来决定理气和活血药的配伍。临床主要表现见头部、胸胁、腹部或全身筋骨疼痛等证,亦可适用闭经、痛经以及用常规方法治疗无效的精神神志疾病。其中疼痛的性质为刺痛,部位较为固定。理气导滞:理气导滞法是适用情志变化导致的食滞证。本法是用部分理气药合消食导滞 本草的。主要适用脘腹胀满,嗳腐吞酸,纳呆不思饮食,大便糟粕不化,舌苔浊腻,脉濡滑等证。理气导滞的同时可佐以健脾助运的本草,这样消食导滞才能彻底。利水消肿:利水消肿法是利水消肿本草治疗气滞水停之证。临床应适当伍用部分理气 本草,气行则水行。主要表现有颜面或全身浮肿,尿量不多,胸胁或脘腹胀满,纳食减退,经期脬肿等证。在用利水消肿本草的同时,亦应加健运脾胃本草行气利水、健脾行水合方,才可使水肿消退完全。行气化湿:行气化湿法是适用于气滞湿凝证。对于郁证来说,湿邪的形成有外湿和内湿之分,前者多以六淫为害,后者多由情志改变而生成。外湿临床表现见全身困重,胸脘胀闷,大便稀溏,舌苔白腻,脉濡等证;内湿证为肢体乏力,困倦疲惫,脘闷饱胀,胸胁疼痛,舌苔白腻,脉濡缓等症。化湿 本草多是辛温之品,本身就具有行气的作用。具体本草要根据湿邪原因给予疏风行气、解表化湿法或芳香化湿、行气泄浊法。芳香开窍:芳香开窍法是用辛香走窜之性的本草,用以开窍醒神为主要功效,治疗气机阻塞或痰浊闭塞清窍所致神昏、惊痫、中风等疾病出现卒然昏厥之证。主要表现为神志不清,口噤拳握,口吐涎沫,肢体抽搐,脉滑有力的实证和神志不清,面青身凉,手撒遗溺,苔白脉迟等虚证。此本草不宜久用,避免香燥之品耗气伤阴。涤痰化浊:涤痰化浊法是治疗情志改变所导致的痰浊闭阻之证。临床主要表现为卒然昏仆,不省人事,口流痰涎,嘴眼歪斜,喉中痰鸣,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舌苔厚腻,脉弦滑等证。临床亦可试用于常规方法无效或用活血本草治疗不显效的情志病变,百病多因痰作祟。涤痰化浊本草常与行气、活血、开窍本草组成。清热泻火:清热泻火法是治疗精神情志改变后导致的气滞化火或外感火邪之证。主要表现有烦躁易怒,头昏目赤,耳聋胁痛,口苦筋痿,淋浊溺血,舌红苔黄,脉弦数等证。外感火邪之证要看罹害何脏而定。用清热泻火本草同时可加少量的理气本草。补养气血:补养气血法适用七情病变已久导致机体出现气血亏损之症。临床虚损证往往夹杂有实证病变,在补益的基础上加用祛邪本草。具体补法要看气血虚损的偏颇,偏气虚者临床表现有气短乏力,惊悸不安,自汗嗜睡,精神恍惚,记忆力差,舌淡脉弱等症;偏血虚者表现为面色不华,心悸怔忡,虚烦不寐,头晕目眩,健忘恍惚,懈怠安卧,舌淡脉细等。若气血两虚,则以上症状可以同时出现。燮调阴阳:燮调阴阳法适用情志疾患出现的阴阳偏颇之证。主要用于心烦不寐,五心烦热,心悸不安,形瘦盗汗,舌红少津,脉细数的阴虚证或肢寒怕冷,腰膝酸软,神疲乏力,舌淡苔薄,脉沉细、迟等阳虚证。临床以阴虚证为多,阳虚证为少见。阴阳两虚者宜阴阳双补以补偏救弊。阴虚、阳虚的燮调法还要根据虚损的脏器及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调补。益精补髓:益精补髓法是用滋补肾精的本草治疗精竭神伤之证。特别是用血肉有情之品填补更为有益。此证主要表现为头晕耳鸣,有空虚感,腰酸腿软,智力减退,动作迟钝,发脱齿摇,遗精早泄,舌胖淡,脉弱,尤尺为甚。此证成病过长,治疗以缓为之。以上治疗法则临床治疗可以合参为用是其一治疗癫狂郁证本草多有辛温香燥之性,实证中病即止,虚证慎用是其二滋补气血、燮调阴阳、益精补髓法的本草多偏滋腻,因此用量不宜过大,味数不宜过多是其三且加少量理气药是其四养脑安神,补益心脾;既救偏情志伤阴之弊,又注意损及心脾之阳的治疗是其五。用安定等镇静、安眠以弥补本草疗效不足是其六,意在短时期内控制失眠,精神状态躁狂,心烦意乱不佳的窘境。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精神病眼中的世界论文

他们有如梦境般生存于世,却对这个梦是梦还是现实无法判断。以至于丧失了在真实与虚假之间进地判断的能力。

当初阅读《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时候,是带着一丝的疑惑、期待、紧张、害怕,无味杂陈的心情开始的。在看完前几个篇章,作者跟不同病情的精神病人诡异的对话,让我一度感到无比得压抑和恐惧,很不确定是否还要继续读下去。但最终还是抱着好奇和慎重的态度坚持一页一页,一章一章地看完了这本如今自认为让我醍醐灌顶的书。那些普通人眼里的精神病人,也许并不如我们想象得那般不堪,恐怖,很多人认为这些“怪物”应该被疏远,被隔离,被看护,但在这些“怪物”的眼里,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才是真正得面目狰狞、满目疮痍、惨不忍睹。所以,我记录了一些书中的内容以及分别在每个片段后面阐述了自己的想法,只是我心中所想,并不能代表一切思想和观点。1 《真正的世界》 她:“我们每个人看到的世界,偏差会越来越大,但是会有所谓的集体价值观在均衡着我们的主观。” 她:“你想过没有,真正要做的,不是什么都放弃了,不是无任何态度去看,那不是超脱, 那是淡漠,就是俗话说的:没人味了,那种态度根本看不到,顶多目中无人而已,差的远了。” 她:“想看到真正的世界,就要用天的眼睛去看天,用云的眼睛去看云,用风的眼睛去看风,用花草树木的眼睛去看花草树木,用石头的眼睛去看石头,用大海的眼睛去看大海,用动物的眼睛去看动物,用人的眼睛去看人。” 我:我们每个人看到的这个世界都是千差万别,很多时候,即使对待一件事情,一个事物会有相对的主观思想,但最终还是被众多世俗观点排挤掉,最终我们看到的,听到的,接受到的,再也不是事物原本的样子,甚至面目全非。世界的本质到底是怎样的?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答案,又或许一个都没有。 2 《生命之章》 面前的他只有一种态度:超然。 他:“那不是自杀,我只是想提前结束这一章” 他:“只是一个环节罢了” 他:“死忘并不是真的死亡,只是我们这么说,死亡只是生命一段的终结,但是我们还会用别的的方式继续下去。” 他:“这一章的结束,我说过的。” 他:“所以我想提前结束现在的环节,去看看后面到底是什么?” 他:“生命和死亡只是我们起的名字罢了,生命本身不见得是好的,死亡也不见得是坏的,这些都只是必须的某种阶段。现在,被我们称作是生命的这个阶段,是某个巨大环节中的一个段落,之前我们经历过其他阶段,之后还会经历另一些别的什么,但是我们不清楚那是什么?” “我们的生命,只是一个小段落,很小很小的一个小段落而已,之前有很多很多种其他的,我们无法理解的存在方式,之后也有很多很多我们完全未知的存在方式,就像最初我们无法理解我们存在于一个巨大的银河系一样。” 我:生活在现世的我们,很多时候总是对那些未知的存在感到恐惧、困惑、迷茫,可那些所谓的未知终归会与我们相遇,虽然此刻并不知道它们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在我们的生命环节中,但我们能做的就是摆好自己的心态,以一个平和的心情去迎接那些未知,毕竟,对世俗的人们来说,最可怕的也就是死亡。 3 《 番外篇 》 “精神病人如果是快乐的,那么为什么要打扰他们的快乐?如果一个快乐的精神病人,在没威胁到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又不给家人社会增加负担的情况下,那么就不必要去按照我们的感受去治疗。” “我的看法是:人人都是精神病” “他们的眼神都是极度敏感和警觉的” “不能整天在意别人的眼神和态度,自己得学会放开心胸,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我:在每个人没有妨碍到其他人的情况下,都可以做一些心中所喜之事,并不需要因为别人异样的眼光或讽刺的言语而改变。这个世间,谁不是孤独地来,谁又不是孤独地死?只求不负我心。 4 《灵魂的尾巴》 那天,我对她说:“想出去很简单,就跟灵魂盘起尾巴挤进躯壳当人一样,想不被人当成精神病,那就必须藏好一些想法,不要随便告诉别人,这样安全了。因为,我们的世界,还没有准备好容纳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 我:有些时候,人们总是用一些世俗的眼光去看那些行为、想法与之不同的群体,所以,很多情况下,那些常人眼里的“精神病人”,不再发表他们的言论,观点,甚至闭口不言,从此,活在他们自己的那个世界里,自己与自己对话,却也觉得很快乐。 5 《永生》 他:“几世前,我就明白了,想做一个影响到历史的人,需要太多因素,要比所有人更坚定,要比所有人更残忍,要比所有人更冷静,要比所有人更无悔,要比所有人运气更好,要比所有人更疯狂,还要比所有人更坚韧。。。。。太多了!” 他:“可以,我可以告诉任何人这点,很简单--不管身处什么时代,安稳的也好,战乱的也好,浮夸世风也好,只要做到四个字:隐忍,低调!” 他说得也许没错,无数人希望得到永生的眷顾,用各种方式追求---真身不腐,意志不灭。但是没人意识到,永生,也许只是孤独地存在。 我: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在的这个世界,那些被人们称颂夸赞的成功者或者领导者们,并不是如我们所想的那般另人艳羡,他们所经受的,承受的,面对的,是普通人无法体会和感受的,那些美好的外表下,藏着的是比所有人更多的坚定、残忍、冷静、无悔、疯狂,还有就是孤独! 6 《用不停歇的心脏》 “有些现象,如果用已知的各种科学,各种知识都不能解释的话,那么对于剩下的那些解释,不要看表面是否很荒谬或者离奇,都要学会尊重,因为那很有可能就是真正的答案。但是求证过程一定要谨慎仔细,不可以天马行空。” 他平静地看着我:“马可以跑得很快,鱼可以游得很深,鸟可以飞得很高,这都是他们的特点,为什么呢?马可以跑得很快,但是马不会四处去问自己为什么跑得快;鱼游得深,但是鱼不会四处找答案自己为什么游得深;鸟可以在天空翱翔,但是鸟不会质疑为什么自己可以飞得那么高。我是人,我不会那么快,那么深,那么高,但是我能够去找,去追求那个为什么。其实,这就是人类的不同,这就是人类的那颗心啊。” “其实,我相通了很多很多。生和死,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生命;生命是否高贵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自己的存在。在自己还有生命的时候,在自己还存在的时候,带着那颗人类的心,永不停歇地追寻那个答案。有没有答案,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充满期待。还记得潘多拉盒子里的最后一件礼物吗?”“希望!” “没错,就是这个。就算会质疑,就算问为什么,那又怎么样?不需要为此痛苦或者不安,因为人类就是这样的,就是有一颗充满好奇、期待、希望,永不停息的心脏。” “从前,我是瞎的,如今我看得见。” 我:上帝赋予了人类有别于动物,可以思考,产生疑惑的大脑,那就不要轻易丢弃这份恩赐。利用好那颗充满热情、好奇期待的心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好和奇妙,既然我们还活着,还拥有着鲜活的生命,就好好尊重它,爱惜它,直到最后。 7 《禁果》 她:“知识永远不会是负担,欲望才是负担。你的知识只是知识,你要看本质,有了知识,你自己又附加了很多的欲望,也就是说,你获取知识的原始动力不是纯粹的。上大学是为了什么?工作后又上那些各种补习班是为了什么?为了渴望知识?呸!那是胡说!但是最初学院的建立是为了什么?为了传播知识,现在已经不是了,大学甚至成了虚荣的一部分---如果你是名牌大学出来的话,为了知识?这个谣传太冠冕堂皇了!” 她:“我们现在做事都是不纯粹的,都是很多因素在里面,为什么就不能纯粹地做件事情呢?纯粹地做一件事儿,多痛苦啊。你生活一年,能有一次什么都不想就是为了纯粹的做而做吗?没有吧?所有说你活得很累。而我不是,我活得自在,我至少刚刚就做了啊,我在不让抽烟的地方抽烟了。就是想做一件纯粹的事儿。我说的在各种地方大便,也是一件纯粹的事儿。滚他的艺术,跟我无关!我是杂志编辑,我依旧在城市,在人群里生活,我偶尔纯粹一下,行不行?” 我:纯粹地做一件事,难吗?难,却也不难。难的是,在这个追求物质名利的社会状况下,很少有人还能无所畏惧地放肆地疯狂地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不掺杂任何欲望,因为,他们害怕世俗的眼光,原本那颗简单的心早已被如今的大环境所感染,无法回头。不难的是,只要你还有那一丝渴望,一丝期待,一丝挣扎,如同拼命穿过石缝吸收阳光雨露的小草一般坚韧,就完全可以偶尔为了自己的心去纯粹地做一件事儿。 8 《行尸走肉》 “我发现我的问题是断不了尘缘” “修得的人,不在乎轮回,因为在他们眼里,随便什么地方都是极乐净土” “我认为神佛有喜辈,有憎爱,所以才会有眷顾。假设真的有神佛,一定是大爱无边,因为神佛们会垂怜每一个人。亲情友情爱情都是最最基础的,连那些都不顾,哪儿来的眷顾怜悯?都割舍了?都是幻想?那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什么事情都用自己痴迷去解释,本身就是恶行,为天,就为天,为地,就为地,为人,就为人。否则就是痴心妄想。” 我:真正修行之人,面对人世间的磨难、困苦时,依旧是不卑不亢,平和自然,处之泰然,即使外表看上去风尘仆仆,衣衫褴褛,却依然给人如沐春风的温暖。真正修行之人,不会跟你说些常人看来很有哲理的话,什么佛缘,尘缘,佛家思想,他们的一举一动就说明一切。 9 《角度问题》 “问题在于,我们成年后都想复杂了” “其实我们很多习以为常的东西,本身就是有点问题的,但是没人发现。”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喜好,而不是必须跟别人一样的态度。” “所以,我这么生活,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至于我是不是要对所有人说这些,这是我的权利,假设我不愿意说,那么我就不说,别人怎么看我,不是我的问题,是他们的问题。” “累?谈不上,这是我喜欢的事情,所以不觉得累。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会很投入,很疯狂,而且会自己找问题,想办法。” “生存和兴趣是最好的动力。” “我们看待事情的时候,经常用客观的认知去理解,都说:“就是这样的,其实很多客观认知知识一个假定罢了,很多事情没有解释清楚到底为什么?” 我:很多所谓正确的价值观、正确的道德理念,有时候并不一定正确,却总是被当作从古至今延续下来的珍宝般被人类做重视着,不能有半点的否定,一旦出现异议的想法或者言语,总会有人劈头盖脸出来指责、批评。可那些一直被人们所崇尚的思想就真正没有半点差错吗?没有一点纰漏?难道都是被证实过后得到的结果吗?诚然,并不是这样,这个世界并没有完美的事,没有完美的人,更没有完美的答案! 10 《人间五十年》 她:“因为,有一天,我明白了自己只是一个命运的解读者,这就是我的身份,所以我没什么好困惑不解的。如果你,因为我的一句话就等着坐享其成,那么即使机缘巧合得到了什么,也很快会从手中滑走的,因为你不配拥有它。假如你对未来渴望到恨不得从喉咙里伸出一只手去抓住它,那么你很可能得到的远远超出你的期许。命、运,很多时候就掌握在自己手里。” “人间一世五十年,我不愿为了完成活着而活,我愿为了梦想而活” 我:希望我们每个人在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没有白白虚度,即使到生命的最后那一刻,回头看看,发现并没有什么那么多值得骄傲的事情,但还能够面带微笑期待来世的精彩和美好。 11 《萨满》 可我倒是觉得,就是这些死心眼,有病的人,用他们的坚持,我们才能了解到历史和过去的某个角落曾发生的那些故事,并且,在目前所有的领域,才有了现在的成就。历史如果仅仅是书本上记载而不是在人心里,还是会变成传说。两河文明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梵文,玛雅文明的三维结构文字,虽然都存在,但是没几个人能明白了,否则那些仅仅认识两百多个玛雅文字的人就不会被叫做专家了。 我: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间生存,有些人不知道为什么而活,有些人想着要活得更爽,有的人想一直活着。而有些人却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些人一生都在专注着某件事,让他们着迷、痴迷的事。可正是因为他们,我们这些普通人不费力气地收获了无数的瑰宝,看到了这个精彩的迷之世界。 完!

一个精神病患者眼中的世界会是怎么样的?是否亦如电影所表现的那般光怪离奇。

有一部分人确实会如你们接触的电影作品当中的表现的一般,既离奇,又破碎。他们有如梦境般生存于世,却对这个梦是梦还是现实无法判断。他们的自我感觉更加发达,以至于丧失了在真实与虚假之间进地判断的能力。可是,这点也和正常人是一样的。正常人所看到的,所想到的,有的时候不也自认为是真实的么?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他们的世界,在他们的眼中,就像我们的世界在我们的眼中一样,都是自我的。这也就是说,在我们的眼中看到的是无法理喻的他们的世界,而在他们的眼中看到的则是他们无法理喻的我们的世界。

当我们用精神病人的世界这个描述的时候,本身就是已经把他们划分到了另一个完全对立面上。我们依照于我们一直以来学会的社会给予我们的体系去观察,去判断。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得出了这个结论。而且,精神病本身也是与我们大部分群体的思维举止言行相背的时候,我们才会留意到“我们和他们在很多方面不同”。这种不同,成为了我们判断精神病的最直观的体验。

这种行为与思维分离,思维出现破裂,思维存在缺失及中断,梦幻体验,惊恐体验等等的过程,都只有他们自己才能体验到。但他们并非如我们一般可以组织出最恰当合理的语句来进行描述,他们甚至可以有丰富的感觉却没有办法进行陈述,这当中包括极其强烈的恐惧感,有一些病患是纯粹的思维掏空——活着却没有思维,仿佛活死人一般。还有些却是相反的,快速变化切换的思维,让他们的大脑始终处于混乱当中。还有一些则呈现的是与我们完全相反的行为模式,比如过度仰望天空导致的眼炎,对肮脏物质的过度喜好等等。

总之,要想了解并理解,着实不易。在对他们表示同情与尊重之余,我也对他们的人生表示怜悯和悲伤。今天你提到的是,精神病人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也如我们一般,有喜,有怒,有哀,有乐,有伤。只是,与我们不同的是,他们感受,表达,表现的方式不同,他们思考,探索,行为的方式与我们不同。我们就当他们是活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体验着他们自己的人生。而我们,则活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体验着我产自己的人生。这样就够了。毕竟,大部分精神病患其实是界于正常与异常之间,时而转换,体验着两种不同世界。

有一部分人确实会如你们接触的电影作品当中的表现的一般,既离奇,又破碎。他们有如梦境般生存于世,却对这个梦是梦还是现实无法判断。他们的自我感觉更加发达,以至于丧失了在真实与虚假之间进地判断的能力。

世界医学杂志评价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杂志是核心期刊等级。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国出版集团主管,中国医师协会系列主办系列期刊,科技部与卫生部指导,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世图音像电子出版社联合主办的中央级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级优秀医学连续型电子期刊。

相关标准:

确定核心期刊的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项,其一主办机构的权威性,其二文章作者的权威性,其三,文章的被引用率及文献的半衰期(测定文章内容新颖性的指标,一般科技文献半衰期较短,社科文献则较长)。

核心期刊是学术界通过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对于期刊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并以情报学理论为基础,将期刊进行分类定级,把最为重要的一级称之为核心期刊。

柳叶刀-《The Lancet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美国医学协会杂志-《JAMA 》 英国医学杂志-《BMJ 》

* 柳叶刀-《The Lancet 》 *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 * 美国医学协会杂志-《JAMA 》 * 英国医学杂志-《BMJ 》

世界医学杂志论文

“大数据”浪潮下,传统的临床案例的研究是不是“过时”了?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几位医生最近的行动鼓舞了临床医生进行临床研究的士气。他们对世界著名的医学杂志《柳叶刀》上的一篇重点文章提出了质疑,最终获得了《柳叶刀》及原文作者认可。

发表于《柳叶刀感染性疾病杂志》的这篇论文是《2008年至2012年中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由中国疾控中心、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和美国NIH等多家研究机构共同完成。

这是一项基于“大数据”的研究。研究者们基于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系统记录的共31个省市自治区的手足口病监测数据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该篇论文其中一处提到,“手足口病的发病症状多持续一天,死亡率便增加1%。”这引起了市妇儿中心的几位临床和公卫医生的'注意:这句结论与自己观察到的临床数据并不吻合。

“在我们的临床病例中,并不是所有症状出现都增加死亡风险,如发热;相同的症状出现在急性期和后遗症期对死亡风险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如吞咽障碍。”作者之一李佩青告诉记者。市妇儿中心的几位医生向《柳叶刀感染性疾病杂志》提出了质疑:“根据对2012年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EV71型手足口病病例的连续统计,我们发现,患者发病早期若出现脑干和丘脑方面的症状,会增加死亡风险。”

结果让李佩青们很自豪:《柳叶刀感染性疾病杂志》采纳并刊登了他们的提问,原文作者的回复也发表在了该杂志上。作者承认,这项研究确实没有收集到临床合并症或并发症的数据。市妇儿中心神经康复科主任杨思达认为,“这次临床数据与大数据的交锋中,大数据放弃了自己的观点,这样的结果提升了临床医生的价值,鼓舞临床医生坚持临床研究。”

世界医学杂志评价中国

是科技核心期刊;凭正高级有效

《世界临床医学》收录于中国核心(遴选)期刊、中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期刊,并开设: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特种医学,护理园地,卫生防预,中医中药,整形美容,内科外科,康复医学,医疗器械,妇幼保健,论著综述,专题研究等栏目。。《世界临床医学》杂志是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科技部批准在海内外公开发行的传统医药行业发展与学术研究综合性月刊,是一份权威的医学学术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3389[2],国内统一刊号:CN11-5576/R[3]。周刊。本刊以卫生工作者为主要读者对象,主要报道医疗卫生工作者在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影像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及康复医学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科研成果以及与实践密切结合的基础医学研究。《世界临床医学》杂志关注全世界医学行业热点、重点、难点,介绍中国及亚太各国传统医药的经验、理论与实践,传播行业资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本刊关注行业发展与学术研究相结合,阐述世界各国医学发展思路,弘扬和介绍中国医学研究的学术思想,将世界医学信息介绍到中国,将中国医学研究成果分享给世界。《世界临床医学》自创建以来,致力于通过科技期刊的出版为广大读者建立“没有围墙的大学,成长的摇篮”。竭诚为各级相关人员服务,及时展示我国医药领域的新成果、新突破、新经验,为其总结实践经验、发表学术研究成果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致力于全面提高医师的综合素质!

世界医学杂志论文

“大数据”浪潮下,传统的临床案例的研究是不是“过时”了?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几位医生最近的行动鼓舞了临床医生进行临床研究的士气。他们对世界著名的医学杂志《柳叶刀》上的一篇重点文章提出了质疑,最终获得了《柳叶刀》及原文作者认可。

发表于《柳叶刀感染性疾病杂志》的这篇论文是《2008年至2012年中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由中国疾控中心、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和美国NIH等多家研究机构共同完成。

这是一项基于“大数据”的研究。研究者们基于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系统记录的共31个省市自治区的手足口病监测数据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该篇论文其中一处提到,“手足口病的发病症状多持续一天,死亡率便增加1%。”这引起了市妇儿中心的几位临床和公卫医生的'注意:这句结论与自己观察到的临床数据并不吻合。

“在我们的临床病例中,并不是所有症状出现都增加死亡风险,如发热;相同的症状出现在急性期和后遗症期对死亡风险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如吞咽障碍。”作者之一李佩青告诉记者。市妇儿中心的几位医生向《柳叶刀感染性疾病杂志》提出了质疑:“根据对2012年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EV71型手足口病病例的连续统计,我们发现,患者发病早期若出现脑干和丘脑方面的症状,会增加死亡风险。”

结果让李佩青们很自豪:《柳叶刀感染性疾病杂志》采纳并刊登了他们的提问,原文作者的回复也发表在了该杂志上。作者承认,这项研究确实没有收集到临床合并症或并发症的数据。市妇儿中心神经康复科主任杨思达认为,“这次临床数据与大数据的交锋中,大数据放弃了自己的观点,这样的结果提升了临床医生的价值,鼓舞临床医生坚持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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