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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医学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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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医学期刊

徐克成在《癌症专线》中提出:癌症必须有新思路。第一,癌症的发生机制极为复杂,单一方法很难达到良好效果,因此综合性应用不同的治疗手段殊为重要;第二,癌症在不同的人、不同时期,均可表现为不同行为,因此治疗必须因人而异,实行个体化;第三,治疗必须顾全病人整体的健康。我们是治疗患有癌症的病人,而不仅仅是治疗病人的癌肿。癌肿消除了,病人死了,这是治疗的失败;只有病人的生命得到延续,治疗才算成功。目前愈来愈多应用微创治疗(如冷冻消融)和整体“培本”治疗(如免疫治疗),可能是达到上述目的的一种策略或途径。

不是问人吗:徐克成牛立志曾宗渊李朝龙穆峰好了,就记得这么多了。详细信息去百度,毕竟是正式官方介绍。

不是SCI本刊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主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1、第2、第3第4版及第5版(即2008年版)选定为药学类核心期刊,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确定为医学类核心期刊,被国家科技部科技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即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被武汉大学中国科学研究中心评为“中国学术核心期刊(A)”,被全军医学编辑委员会评为“全军医学学术质量优秀期刊”。 本刊被美国《生物学文摘(预评)》(BAP,BIOSIS Previews)、美国《化学文摘》(CA,Chemical Abstracts)、荷兰《医学文摘》(EM,Excepta Media)、波兰《哥白尼索引》(IC, Index of Copurnicu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中国文献数据库》(JST, Japan Science & Technology Agency(Chinese Bibliographic Database))、荷兰爱思唯尔公司《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菲律宾《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Ulrich PD, 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 美国《剑桥科学文摘(自然科学)》(CSA(Nat Sci))和英国《国际农业与生物科学研究中心》(CABI, Centre for Agriculture and Bioscience International)收录。国内入选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知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咨讯)、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CMCC,解放军医学图书馆)等数据库;本刊入选《中国学术期刊文摘》、《中国基础医学文摘》、《中国药学文摘》、《中国生物学文摘》、《全国报刊索引》(自然科学技术版)、《中文科技资料目录》 等。国外发行和交换已有美国、俄罗斯、日本和新加坡等13个国家。如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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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刊物是系指有关中医药学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继续出版物,是中医药学界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工具。中医药期刊出现于近现代,据统计,截至1949年10月以前,我国的中医药期刊约有四百余种。清代唐大烈主编的《吴医汇讲》11卷,(1792~1801年),其编辑大旨是“奥词显义,统为求教,长篇短节,并曰无拘”,内容已包括有当时41位作者的94篇文稿,所叙有内、外、妇、儿各科及历代医家论述,经义诠释,随诊笔记,读书方法,药物真伪鉴定等。从编例及内容而言,《吴医汇讲》可以说是近现代中医药期刊的雏形。

中医药期刊开始较多出现是在辛亥革命(1911年) 前后。现知较早的中医药期刊有上海医学公报社蔡小香等所编的《医学报》(创刊于1904年4月),神州医药学会绍兴分会何廉臣等所编的《绍兴医药学报》(1908年6月),广州梁慎余等所编的《医学卫生报》(1908年7月),宁波徐友函等所编的《卫生杂志》(1911年),神州医药书报社余伯陶等编的《神州医药学报》(1913年5月)等。当时的中医药期刊反映了中医药学界锐意革新的思潮,在内容上则中西兼备,在研究探讨中医学术的同时,对西医学知识也多有介绍。这一时期比较著名的中医期刊编撰者有蔡小香、丁甘仁、周雪樵、王问樵、梁慎余、唐乃安、袁桂生、顾宾秋、丁福保、何廉臣、裘吉生、曹炳章、徐友函、余伯陶、包识生等。

“五四”运动前后,到抗日战争以前,随着新文化运动的普遍开展,以及由于中医药学界联合起来反对对各届 *** 所采取的歧视、压迫、消灭中医等政策的坚决斗争,在斗争中中医药学界学术风气活跃,中医药期刊也显著增多。据统计,这一时期出版的中医药期刊在250种以上,其中在上海出版者最多,达90余种,其次则为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北京、天津等地。当时中医药期刊发行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有:上海中医学会所编的《中医杂志》(1912年12月),上海中华医药书局所编的《医界春秋》(1926年5月),杭州三三医报社所编的《三三医报》(1923年5月),广州杏林医学社所编的《杏林医学月报》(1929年1月),山西太原中医改进研究会所编的《医学杂志》(1921年6月)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东南亚各国也多办有中医药期刊,如《医药月刊》(新加坡)(1930年2月),《菲律宾医药会刊》(1930年4月)等。这一时期的中药医期刊,按其性质可分为三类:其一是中医药学术团体机关刊物,如中央国医馆及各地分馆所编的《国医公报》;神州医药学会各分会所编的《神州医药学报》以及中医院校所编的院刊等等。

这一类期刊多为各学术团体人撰稿。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多报告了各团体的机构、成员、沿革及动向等。其二是中医药界同人刊物。如上海中国医学月刊社所编的《中国医学月刊》(1928年10月),广州岭南医林一锷社所编《医林一锷》(1931年1月)等,这类期刊的内容广泛,思想较为活跃。其三是中医普及性刊物,如上海中医书局所编的《家庭医药杂志》(1930年1月),健康报馆所编的《学医门径月刊》(1930年5月),广州大众医刊社所编《大众医刊》(1931年4月)等,此外,当时各地报刊如上海《申报》、《新闻报》等,多编有医学卫生副刊,其中亦有特刊中医内容者。这类期刊的特点是宣传中医药卫生知识,读者面大,影响广泛。这一时期中医期刊的内容,一般都是有社论或言论栏。多反映当时中医界讨论中西医关系,如何整理中医学术,中医教育,医学道德等问题; 学说栏多连载篇幅较长的著作和讲义;药物栏介绍各种中药的研究;医讯栏报告各地医疗法令,医学团体情况;问答栏多解答读者学医、治病的各种问疑; 此外还有随诊笔记,医林文艺,杂俎等。这一时期比较活跃的编撰者有何廉臣、裘吉生、曹炳章、樵铁樵、陆渊雷、周学海、章臣鹰、张赞臣、秦伯未、范行准、祝味菊、杨 *** 、刘民叔、余无言、赵燏黄、陈邦贤、陈无咎、张山雷、吴汉仙、陆士谔、谢利恒、张锡纯、朱仁康、杨志一、张子英、杨医亚、朱振声等。

在1937年至1945年的抗日战争期间,新出版的期刊大约有六十余种。除上海及江浙等沿海各省外,各地新刊的中医期刊增多。如重庆出版有《国医月刊》(1939年4月),成都出版有《国医改进月刊》(1941年3月),桂林出版有《复兴医药杂志》(1941年4月),西安出版有《平民医学周报》(1943年6月)等。由于时局动乱,此时中医药期刊一般刊行年代不长。较有影响的是北京出版的《国医砥柱》。

菲律宾医学杂志

布鲁哥达综合症-简介 曾经,泰国、菲律宾、老挝的青年男性中存在不寻常的高猝死率,而猝死的青年几乎都是平素身强力壮的健康小伙子,他们的死亡方式惊人的一致,在睡梦中突然呻吟喘息,然后一阵猛烈的抽搐,气绝身亡。于是人们传说这是阴曹地府里寂寞难耐的寡妇们在夜间勾走精壮男人的魂魄,因此很多人家都在卧室外挂上木雕的男性生殖器,有的甚至男人穿上女人的睡衣以混淆视听,妄图摆脱女鬼的纠缠。总之,在泰国,这种猝死仅次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于第2位,女鬼勾魂的阴影笼罩着泰国的青年男人们。” 这种猝死菲律宾当地居民称为Bangungot.每个病例死亡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即呻呤,喘粗气和死亡前的猛烈抽搐。医学界后来终于发现,吞噬青年男人的寡妇幽灵叫SCN5N,是三号染色体上的基因,它控制心脏的生物电流。这种基因出问题,直接导致心脏的生物电流在某个特定时间爆发恶性紊乱,致命的心率失常由此而生。布鲁哥达综合症-治疗方法 这种布鲁哥达综合症的治疗方法现在很成熟,就在心脏内植入一个智能电子装置,实时监控患者的心脏节律,一旦出现会导致崩溃的紊乱,装置就自动释放出高能电击打心脏,以毒攻毒,很有效的。

人是没有前世的,前世是一种佛教用语。

在现实生活中,人会体验到过去生活的结果:通俗点就是所谓的'功德'业力(好人)和'过失'业障(坏人)的形式。

就像所说的那样,“播了什么种,也就收获什么”,无论在过去的生活中播下什么,都会在当今的生活中萌芽和成长。在这一生中遇到的一切都是自己曾经的设计和投影。

而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有义务去感受自己的痛苦,苦难。

似乎遇到的幸运或运气是自然界的精确法律,这实际上是由于你在前世曾播下的“好人”业力。因此,如果发现自己赢得奖金或彩票,或晋升为高薪工作,这全部归功于在过去生活中播下的好人业力。

在生活的周期性:每个人都会经历'起伏'。自然界的精确法则的规定,虽然可能有更多的好人业力,但是对于曾经每一个坏行为,将不得不在适当的时间单独承受其后果,并且不会从善行中减去!因此,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的生活永远不会持续好或不断恶化的原因。

整体而言,在整个生命中遇到的事迹和情况都是过去生活的反应。无限的生命就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始终都是完全为过去负责,当然是为了更好的今天。

如果前世是真实的,有人记得前世吗?在许多宗教学说中,人们声称有前世。在我国的许多传说中,灵魂死后需要穿过奈何桥,喝孟婆汤。你会忘记过去生活中发生的一切,欢迎你的新生活。有些人怀疑这是因为他们在前世接触过这些东西,对这些对自己有很大影响的东西没有什么感觉,所以他们会下意识地非常喜欢这些东西。

如果人类对他们最后的生活有记忆,这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负担。上一辈子的喜怒哀乐就会一直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之中,也会给我们这辈子的认知带来很大的困扰,现实中我们大部分人是不会有上辈子的记忆的,如果真的存在上辈子的记忆的话,也就不会如此的纠结是否有前世今生了。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你认真完成某件事或见到某人时,你会感到非常熟悉。仿佛自己曾经做过或者见到过这样的人或事,可是仔细回想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我们生活中也常常会说天赋,有的人生下来就对某一领域十分的擅长,这样的人也没有提前接触过这个领域,为什么一生下来就会呢。

有一些科学家们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发现一些有胎记的孩子,有些存在一些特殊的记忆,他们会说出自己的死法,而受伤致死的部位就是胎记所在的位置,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少见的,但是在长期的调查研究之中,事实上,有几个例子可以作为证据,我们不确定,研究将继续。

不是SCI本刊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主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1、第2、第3第4版及第5版(即2008年版)选定为药学类核心期刊,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确定为医学类核心期刊,被国家科技部科技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即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被武汉大学中国科学研究中心评为“中国学术核心期刊(A)”,被全军医学编辑委员会评为“全军医学学术质量优秀期刊”。 本刊被美国《生物学文摘(预评)》(BAP,BIOSIS Previews)、美国《化学文摘》(CA,Chemical Abstracts)、荷兰《医学文摘》(EM,Excepta Media)、波兰《哥白尼索引》(IC, Index of Copurnicus)、《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中国文献数据库》(JST, Japan Science & Technology Agency(Chinese Bibliographic Database))、荷兰爱思唯尔公司《斯高帕斯数据库》(Scopus)、菲律宾《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Ulrich PD, 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 美国《剑桥科学文摘(自然科学)》(CSA(Nat Sci))和英国《国际农业与生物科学研究中心》(CABI, Centre for Agriculture and Bioscience International)收录。国内入选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知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咨讯)、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CMCC,解放军医学图书馆)等数据库;本刊入选《中国学术期刊文摘》、《中国基础医学文摘》、《中国药学文摘》、《中国生物学文摘》、《全国报刊索引》(自然科学技术版)、《中文科技资料目录》 等。国外发行和交换已有美国、俄罗斯、日本和新加坡等13个国家。如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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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术堂的了解,在动手书写学位SCI医学论文之前,首先要在头脑里详细构思SCI医学论文的整体结构,多参考其他的SCI医学论文的写法,列出详细的提纲,并尽可能的详细,这样在动笔开始写作以后就不会脱题。建议作者在序言部分参考外文期刊所发表的 SCI医学论文的序言部分,要充分认识到序言部分的难度和重要性。因为每个研究者对于自己的研究技术方案、技术路线、实验过程、技术成果等很熟悉,心中一般都有数,容易表现出来。而序言部分要概括、总结和分析他人的工作,还要论述自己的观点,难度相当大。国内刊物发表的SCI医学论文,一般不太注重序言部分,学位SCI医学论文的序言也是相互搬迁的较多。因此,要提高SCI医学论文质量和水平,一定要在认真参考外文期刊文章的基础上,充分思考,可以先尽量写详细,然后根据需要再精简。不要开始简单,后来再修修补补,就难以形成系统性。还需要注意的是SCI医学论文摘要是SCI医学论文的意义、内容、特点的高度概括,500字左右的摘要应该简明扼要。还有,SCI医学论文要尽可能多的利用图形、表格、公式、数据表达意思,说明原理、方案等,有助于读者理解内容。SCI医学论文在评论他人的研究工作时,一定要客观,避免引起纠纷。特别是谈论其不足和缺点时,一定要慎重,没有把握时,且不可凭感觉或印象随意发表评论。参考文献中列出的文献,应尽可能的标注在SCI医学论文中。另外,一般对SCI医学论文的创新性没有特别的要求,但特点总应该有的,即使利用现成的方法、原理、工艺解决了生产或研究中的某个问题,也算有实用的特点。作者应尽力将研究工作的特点或创新点暴露给读者,有的研究生为了显示SCI医学论文的重要性,也不管是不是特点和创新点,列出一大串的特点和创新点,而有的根本不是特点和创新点。实际上,作为SCI医学论文,只要选题有一定的意义和工作量,作者能够独立完成,没有错误,有特点就符合基本要求,创新点或特点有2-3个就相当不错了。

Hello!关于新乡医学院科研成果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宝子们想得到具体了解,今天学姐就给大家详细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一、教学资源

学校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河南省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9个河南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级卓越医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项,2个河南省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1个河南省级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二、科研成果

2016年,学校获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其中特等奖1项,二等奖3项。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4项;河南省卫计委组织的“河南省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医学教育优质课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三、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9月,学校有教职工13718人(含5所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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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资源

截止2013年12月,建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和药学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10个省级特色专业。有16门省级精品课程,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师资力量

截至2017年11月,学校有教职工153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15 人(正高级人员133人、副高级人员399 人),专任教师911名,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占,副高职称的专任教师占,具有博士学位的占,硕士学位的占;

三、科研成果

截至2021年9月,学校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0余项。近年来,学校及附院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各类成果转化及横向合作16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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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技巧:

一、写作前

1、要知道在引言中陈述论点。

2、用论文的剩余部分陈述理由和证据,使论点得到充分支持。

3、考虑一下呈现这些内容的顺序:怎样安排段落之间的结构才是最清晰、最有说服力。

二、论文结构安排技巧

1、相似的想法通常应该集中在一起,而不是四处分散。

2、每个段落应该在字体上有区别,比如缩进或在段落之间留出额外的行间距。

3、每一段只应该陈述一个要点。

4、每个段落都可以看作是一篇小短文。

5、每一段都应该使用过渡词或短语连接到下一段。

6、段落的顺序应该符合逻辑,前后一致。

7、一旦同学写好了初稿,试着用一句话总结每个段落的要点。

医学期刊系列中的法律

从2007年起,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在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合法期刊上,详情请登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在“新闻机构查询”窗口输入期刊名(如:人民教育)再在“媒体类别”选“期刊”,如有就合法,否则疑为非法(刊名去掉书名号)。或在中选“出版单位名录”下查找。相关官方行政主管网具有权威及合法性,其他民间机构网站及非职能网站收录期刊均不具备法律效应! 打字不易望采纳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精华版《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第三章 执业规则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第三十八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第四十六条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第五章 医疗救治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二)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三)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二)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三)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会诊医疗机构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告知邀请医疗机构。第十二条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地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补充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第三十九条 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能上能下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药品管理法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第十七条 未取得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三级综合医院在同时出现下列三种特殊情况时,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邀请已取得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具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来本医院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一)供移植人体器官对血液供应有较高要求(如心脏移植);(二)供移植人体器官不能及时运送至取得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三)患者病情危重。上款规定的三级综合医院应当是人体器官捐献者所在地的医院,且具备手术、重症监护和免疫排斥反应应急处理等条件。具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在完成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后,应当待患者病情平稳后方可返回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严格遵守医学和伦理学原则,严格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人体器官移植的适应症。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的,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第二十七条 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人体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摘取尸体器官的,应当对尸体进行必要的、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处理。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进行活体器官摘取前,应当由本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主持听证,邀请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和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参加,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是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真实意愿、无买卖人体器官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后,方可进行活体器官移植。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在摘取活体器官捐赠者所同意捐赠的器官前,应当充分告知捐赠者及其家属摘取器官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经捐赠者及其家属同意,不得摘取活体器官。活体器官移植不应当因捐献活体器官而损害捐赠者相应的正常生理功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 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生委令第8号)《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已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务会议、卫生部部务会议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 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第七条 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已领取生育服务证,拟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需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证明。第八条 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以及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的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第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有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第十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颁布日期:19930326 实施日期:19940101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第十九条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第十九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由于国家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例之一是,必须在相应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文章若干篇,才能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由于绝大多数医学科技期刊规定发表文章必须缴纳发表费(也称版面费),因此,一些非法期刊有了滋生的土壤便应运而生,打着“中华”、“中国”和 “国际”杂志的牌子到处招摇撞,诱惑医护人员上钩以致上当,取投稿者大量金钱。如何辨识各种非法医学期刊,最为简单、快捷、准确的方法就是,到单位收发室或邮政局去查阅或查对《全国报刊简明目录》或称《收订报刊目录》中刊登的各种期刊杂志的“邮发代号”(简称代号)和“杂志名称”,或登录本省邮政网站查询。以下为辑文编译所收集的重要资料,希望可以第一时间帮到您,更多需要请关注官网如果想要了解一下合法期刊与非法期刊之间的区别点,主要从如下这几个方面去辨别:其一是辨主管部门。合法的医学期刊均在版权页(目录页)上标明了主管部门的名称。以《吉林医学》杂志为例:《吉林医学》杂志在版权页的左上方标明了“ 主管单位:吉林省卫生厅”字样。其二是辨主办单位。合法的医学期刊也都有主办单位的名称。如《吉林医学》杂志在版权页的左上方也标明了“主办单位:吉林省人民医院”字样。

儿科芳菲论文

弱不禁风,敏感,浅殇式微笑2010回答

写作思路:中心论点可以写“每一天进步一点点,就是成功的开始”,接着可以列举沈括的故事进行论证,中心要明确等等。

正文:

每一天进步一点点,就是成功的开始,所有的成功都不可能一蹴而就。

每一天进步一点点,会让咱们充满信心,一个人如果每一天能进步一点点,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你就会离成功近一点点。犹如水滴石穿,你的昨日与这天相比,已经进步了一点点。无数个“一点点”累积起来,迎来的将是明天辉煌的胜利。

就如荀子所说的“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句名言告诉咱们一个道理,一个每一天都能进步的人,成功的大门必须会为他敞开。

生活中无数的障碍会让你感觉到寸步难行,看似无法逾越,其实只要心中始终坚持着想跨越它的信念,每一天克服一点点,你便能够超越困难。就像周杰伦,他从小就钟爱音乐,并一向拥有当各型的梦想,他小时候一天能够写十几首歌,虽然只能自我欣赏。此刻,他的歌全国人大概都知道他吧!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读到这句诗时沈括的的眉头凝成了一-个结,”为什么我们这里花都开败了,山上的桃花才开始盛开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沈括约了几个小伙伴上山实地考察一番,四月的山上,咋暖还寒凉风袭来,冻得人瑟瑟发抖,沈括矛茅塞顿开,原来山上的温度比山下要低很多,因此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来得晚呀。凭借着这种求索精神和实证方法长大以后的沈括写出了梦溪笔谈。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的粗木,是从细如针毫时长起来的;九层的高台,是一筐土一筐土筑起来的;千里的行程,是一步又一步迈出来的。因此万事从小事做起,一点点累积,量变最终会引起质变。

就像咱们背单词,一开始什么样不懂,然而,每一天背十个单词,十天就能背一百个,一百天就能被一千个。就这样日积月累,咱们记单词就多了。

因此,每一天进步一点点,是成功的开始。

【 烟鸿影一盏茶,孤灯小楼听夜雨…】

斟一盏香茗,点一支烟,独倚轩窗,眸凭夜雨,落寞任雨舞,孤独任风伴。雨点点滴滴悄悄奏起岁月的乐章,风徐徐而来静静伴着记忆入绮梦。晶莹雨滴抚着流年的瑶琴,寂寥凝成行行斑驳的宋词,染了一曲春思,染了一眼胭红,染了一生尘梦。翩跹绵绵的细雨中,落入淡淡的花心间,挂在幽幽的嫩叶上,倾听徐风吟唱,碎落静谧孤夜,演绎一幕幕花前事,演绎一段段断桥情,演绎一首首红尘曲。几番梦回,暗香凝情,烟雨氤氲了视觉,雨帘倒映着,那幕转身遗落的清泪,溶入雨滴洒落在大地,溅起红尘滚滚,断了浅缘,陌了天涯,踽踽独行,飘零雨中,瞬间沧海俱变,刹那物已人非…眸对苍白的雨,抬手捧起点滴雨水,丝丝凉意侵入心间,倾间心也苍白。忧伤在细雨中缠绕不断,黄灯残照孤影,倾听窗外流年的琴瑟,静静拿起清茶,看那清水倒映昔时容颜,唇轻轻贴在茶杯,让缕缕暗香入心扉,让丝丝忧伤缠心头。点点雨滴紧凑一段哀曲,声声入心,闭目饮尽清茶,苦香缠绕,更伤情。雨落雨洒雨满天,茶苦茶香茶填心。孤影缠雨谁怜?一盏茶尽谁添?雨入寒墙相伴,胭脂泪落茶杯。憔悴雨笑憔悴人,岁月茶蘼寞心房!纵横交错思绪飞入半空,顺着细雨斜落,滴滴答答,谁姗然步履,踏在红尘中,平平仄仄行在宋雨中,款款而来,用轻盈的曲子诉说千种风情,缥缥缈缈从远方传来,缥缥缈缈从远方远去,遗落一双痴望双眸,遗失一颗痴恋的心。一夜雨,一杯茶,一种闲愁,两处离绪,雨的情你何时能落尽?茶的香你何时能殆尽?无奈,点点滴滴,无奈丝丝缕缕,落寞了心扉,这次弟,又乍一个愁字了得!袅袅琴声入耳,缕缕暗香入心。孤灯残照,怜影难抚,持笔暗香盈袖,伤痕墨入短笺。在这雨落的花影中,你我隔窗相望;在这清茶的暗香中,你我相依相伴;在这孤寂的小楼中,你我执笔诉情;在这寂寥的空间,你我静听心声。雨幕惭行远,茶尽心将还,青烟鸿影一盏茶,孤灯小楼听夜雨…

流年花独醉 只影笑春风

走过清晨,昨夜微雨,送我一个水晶琉璃世界……竹,纤枝秀影,悬着冰颗,翠欲滴。菊,淡淡素靥,嫣然浅笑,莹如晶。——题记乳雾如薄纱,雾里看花,缤纷迷离。清浅素雅中,令惯看浊尘的眼眸一瞥惊鸿……爱尘世间所有的花儿,每朵花儿,都有颗向往阳光生长的自然心,纯粹而清澈。为世人展颜芳华,盛开一片彩色的海……总觉着,每朵花儿,演绎着人的前生与来世,她的姿容她的心语,她的气质它的神韵,或娇娆或淡雅,或深敛或张扬,是女人们的化身。只是每一朵花儿的前世今生,亦幻亦真,无从说起,梦般的静谧遥远……当一树一树的花开璀璨,当梁间的燕语呢喃正浓,林徽因,这个芳质如花,吐气如兰的女子,携一身诗意,携幽幽兰芳,从岁月深处款款而来,写意着人间四月不老的传奇。岁月如河,浪涛过几许清宁?春晖脉脉,淡褪过多少朱颜?唯有她,是长河柔波里万千沙砾中的一颗明珠,宛若冰瓷莹玉。当白云渐成苍狗,她只做静云一朵,淡淡卷舒着诗意,水的柔波中,投一瞥浅浅的含笑。当沧海蜕成桑田,她只做桃花一朵,玲珑着柔柔的吐息,只在三月的薄唇边,留一瞥多情的痕迹……无言的真爱,划过岁月的苍凉;深夜的弦歌,布满稠密的悲思,太薄弱!太悲凉!若不能撕碎命运描摹的式样,只愿来生里,在你耕种过的岸边聆听鸟鸣歌唱,那一天,我要跨上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那一杯茶香,那一朵花开,淡至无语,开至无色。美丽可爱的人啊!你可知?那段十指相扣的温暖,瞬息即成永恒……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歌声,是盈盈的绒伞,载着蒲公英金色的梦儿,游走天涯……金黄如火般的炙热性格,云般流转清逸的辗转历程,成就了三毛的异域漂泊人生。将亲身经历赋予笔端,真挚淳朴的语言,使她的文字里,带着撒哈拉沙漠里炽热的风,吹过心头,不留痕迹……每当杏花春雨的江南,晚风袅袅升起的炊烟里,有母爱在油菜花深处深情地呼唤。她的童年,温暖芳香。蒲公英最深彻的痛,埋在异域的山谷里。身着他最爱的彩衣,双手,一遍遍划过那个名字,深埋的地下的,岂是一个人的心?心头花开过,梦落知多少……还记得当年写下的诗吗?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我们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女人如花,飘舞着蝶衣,在前世今生的梦里,嫣然翩跹……曾经是春风里最明媚的一抹嫣然,曾经是清夏里最清亮的一泓涧水,曾经是秋风里最静美的一枝朱红,曾经是冬日里最灿烂的一缕暖阳……朱颜淡褪,心芳不改!心如花开,在如歌岁月里,把酒临风。不问奢华,只求世间,酒逢知已举杯共饮的温暖。静默中,聆听花开的声音,细品岁月静好。那一段段,善感与多愁,渗透字里行间,一字字,点点滴。彷如凝滞的香茗,与君共赏,与君同酌……爱是美丽水墨画,宁静淡泊,儒雅极致。只愿君,花开珍惜,花谢莫离……

海的彼岸掀起微微波澜,在逆转时光的刹那间,风逝的过往隔离现实,而曾经相爱于海角的我们,被相隔天涯,相望天涯。____题记【一】岁月拍打着身上细小的尘埃,落下飞舞的烟点,褶皱的衣襟灰白淡蓝色的回忆,泅渡在深处中的红尘里,最寒冷的莫过于两心相守的人,最后只能相望于天涯。炎热的夏日,冰冷的内心,似乎有史以来都是如此,七月未央,情的断点最终谢下最美的帷幕,说是最美,怕是有人不知却是最疼的痛。剪下一段温馨浪漫的时光,放逐想念的思绪,腾空内心的所有,致使过去的过去被挡在盛夏之前,我不是你的谁,因此,也不想改变什么。夜,每每都是如此寂静,彻凉,风,每每都是异常寒冷,刺骨,而习惯沉默的自己时常蜷缩于黑夜的一隅,低吟着离别时的誓言。一路走过春夏秋冬的风景,逝去的落叶在半空中飞舞,轻轻握紧春的温暖,摊开夏的浪漫,放飞秋的凄凉,沐浴冬的日光,你总是笑靥如花,用心把我珍藏,我倾其所有,用情为你守候,就这样,携手辗转着轨道,或是欢笑,或是沉默,或是彼此相视,或是幸福观望。踩着红尘中最薄最淡的一缕阳光,随风飘扬,让爱在心里沉淀,千百回之后,归根于灵魂深处。月色如水,穿透风凉的夜晚,又是一个午夜的沉浸,一份无处倾诉的情感,仰望浩瀚的精灵,蠢蠢欲动的不安侵袭满身疲惫。一首简单的歌,一句熟悉的问候,一声踏实的回应,总能让心灵抚摸从未有过的柔软,而你,却是如此。古老的钟声响起,打开凌晨三刻的大门,万家灯火只剩下黑暗,伸手触摸白色墙壁上的影子,落寞不堪,发丝凌乱,有意似无意放纵着凝结的泪水。海的另一头,终于安静了,无声的时候可以让人听见呼吸的急促,那种快速的心跳,诠释了所有。驻留一方清土,为你守候一片天空,越是淡蓝,越是感伤。【二】初遇,如此美好,轻盈的风,撩起好看的脸颊,春季的风铃飘荡久远的声音,一声声,一阵阵,吹动心的世界,仿佛寻觅到停靠的港湾。蹑脚走来,拾取一片粉红的花朵,娇艳欲滴的张扬蓬勃朝气,我望而却步,停在离你一米之外,精致的轮廓让人看起来不禁心生怜悯,只此一眼,便无法遗忘。城市的日光正好路过头顶,折射的光线洒在你的脸颊里,晕染出一副明媚温暖的姿态。你浅笑迎风而行,一寸一寸迈着轻快的脚步,虽是轻得没有声音,然,在我的心里却是如此沉重,似乎每一步都是踏心而过。周边围绕青山绿水,远处依旧是风景如画,墨香的悠远,花开的声音,旋律的舞动,诉说一场盛大的心灵默契。就这样,静静的把我带入不染纤尘的世界,与城外的喧嚣划开界线,就这样,轻轻的把我融入你炙热的内心,与情感宣言倾泻一池温暖,就这样,痴痴的把你放在心里最深的位置,胶织缠绵的细语,就这样,柔柔的把你捧在我的手心里,深情的凝望着,凝望着……随着笔尖的浓度越来越深,挥洒出来的字迹变得越来越淡,即使不知道是否真的用心爱过,依然毫无顾忌的付出所有。盛夏的咖啡,在这个充满浪漫的时节,点缀了苍天之下的玫红,只需轻轻掠过,颜色突然变得妖娆。时光无眠,沉睡的大地掩盖太多背后的辛酸,而你总是以一种淡然的姿势,微笑着包容所有的不幸。一杯清茶,滋润喉咙,一阵清风,轻抚忧伤,一抹淡雅的微笑,温暖四季炎凉,淡蓝色的背景录制太多感动的瞬间,而独踽行走在匆匆而过人生路上的自己,细细品味在你之后更多的微妙的心灵相知。风,渐起,心花绽放。【三】细碎的时光,雕刻指尖磨平的岁月,站在海角之外,属于我们相爱的见证悄然在流年里散去,天涯之后,漠然相望。紧锁的额梢浮去遮住眼帘的漫云,也许什么话都不说,什么理由都不需要,只要你想,我都会满足你所想要的结果,所以,当你绝然说画上句号时,我真的接受,唯愿你幸福。海的彼岸,汹涌的波涛渐渐平静下来,当蝴蝶知道,断翼的自己永远飞不过沧海时,心也彻底荒凉,不是等待就可以换来一切,不是真心就可以拥有一切,不是放弃一切就可以信守爱的地久天长,真的不是。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倚窗而立,不敢睁开双眼面对一望无际的黑暗,颔首聆听被风吹过的声音,眼泪滑落的刹那,亲手葬送往事。凄凉的夜景,扰乱零度血液,本是没有温度的指尖,触及不懂疼痛的铁栏,只闻得一阵血腥,弥漫在毫无生机的夜幕中。七月,如期而至,仲夏之季的凌晨,耳边再也听不到关于你的一点一滴,也许是封锁,也许是隔绝,也许是逃避。不见的时候,不会心痛,不听的时候,不会心寒,于是,我便习惯穿梭在黑夜中,寻找一个与你无关,与我无关,与情无关的空间,轻轻搁浅属于我们的童话。那些所谓的浮华,所谓的真实,所谓的幸福与快乐,所谓的平淡与安然,都在时光逆转的瞬间,荡然无存。相爱于海角,相望于天涯,之所以是相望,只是想静静的眺望,默默的祝福,保留心中唯一一份专属你的念想。请原谅,我做不到相忘江湖,只因故事太过铭心,相忘说得太过轻巧,而记忆不允许我涂抹,如此,望即是忘,而忘非望。漫步在黄昏下的城景,被夕日余辉洒满金黄色,借着一缕清风,拭去昨日的忧伤,相望念安,不闻不见,

是不是模糊的看世界,会更美?是不是世界朦胧点,会更好?——————————————题记红颜一梦,芳菲尽。梦里离别,残泪痕。他乡独吟,红尘殇。深夜徘徊,心凌乱。染指流年,断肠思。伊人红妆,千年醉。浅唱流年,你我他。你,是我触不到的彼岸花,望断天涯。我,有我解不开的千千结,徒留记忆。他,是我不在乎的红尘客,擦肩而过。花落红尘,千年叹。岁月翩跹,静静地流逝,我,如凋零的花瓣,看昨日天空,是你的美丽,看云卷云舒,是眸的迷离,看灰色天空,是心的伤痕。叶的离开,奈何天。寂静韶华,梦里依稀有泪痕,那些话,怎么再去说出口,让你懂得我的疲倦,那些情,怎么再去挽回,让你懂得我的留恋?彼岸花开,世世错。默然转身,你的容颜,你的眉梢,你的注视,你的回首,你的言语,都让我开始有了一种逃离的疲倦感,你怎么舍得我如此流离?半夏微凉,红尘厌。蓦然回首,我的心,兀的滋生出一种厌倦的情愫,只是,泪依然淌在心里,轻声泣诉,那么的恨,却依然如此的舍不得。栀子花开,素颜喜。一帧素颜,去陌生的城市,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想要在念念不忘的日子里,将一切淡忘。岁月匆匆,太匆匆。时光,就像我在手中的指间沙,一粒粒摩挲着皮肤,疼痛的流向明天,那是你我他,都不曾去过的地方。溯洄从之,倒带阻。就算千万遍心中呼唤,过去的美好,悲伤逆流成河,我们也回不到当初的美好了,难道,是我不懂吗?日光照耀,白云飘。云淡风轻,是我一直想要的结果,只是,云淡了,风轻了,我依然回不到当初那个笑靥如花的温暖人,心里的伤,岁月要镂刻了多么深,又要镂刻多么久?月光流泻,朦胧美。是否,当时明月在,照得彩云归?心中无限酸涩,眼前的风景开始模糊了,是不是糊涂一点,我也可以做到,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岁月静好,淡流年。青山隐隐,路遥遥,开往春天地铁还没有启程,是不是,我还可以暂时躲在红尘的一隅,梦自己的梦,伤自己的伤?万千故事,戏子泪。永远看着别人的故事,留着自己的眼泪,也许,那个别人中也有自己,如此,我如戏子,却是真的动了情,伤了心,落了泪。梦落红尘,情缘尽。缘起缘灭,辗转流离,牵了的手,还是会放开,从此,心里有了一道伤,阴天的时候,夜深的时候,寂寥的时候,隐隐作痛。一帘幽梦,雾里花。情人节,情人劫,是宿命的一种轮回,还是红尘的一次巧合?情人泪,情人累,是宿命的一种既定,还是红尘的一次偶然?挥毫泼墨,只为情。红尘有爱,就不可能断了情。红尘有情,就不可能断了念。红尘有念,就不可能断了思。红尘有思,就不可能断了痴……道道轮回,总有一道是在自己的心坎里,是那份爱,还是,那份情?拈花一笑,佛笑了,曰,不可说,不可说。伊人红妆,千年醉,曰,红颜梦,红尘泪。后记:夜深了,不愿再去想,红尘的繁琐世事,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千年醉,朦胧美。潇湘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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