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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对工作的影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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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对工作的影响论文

随着工作压力的增加和生活节奏的快速化,职业病已经成为了现代人不可忽视的健康问题。职业病指的是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所导致的身体和心理的不适应,常常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和工作强度等原因所引起。在本篇论文中,将探讨我生活中的职业病发作时刻以及如何预防和治疗职业病。

我目前从事的职业是一名编程工程师,每天需要长时间面对电脑屏幕,输入代码。长时间的坐姿和缺乏运动,让我的颈椎和腰椎经常感到酸痛和僵硬。此外,由于需要经常对代码进行修改和调试,眼睛也容易疲劳和干涩。这是我最常见的职业病发作时刻,需要通过多做运动和调整工作环境来预防和治疗。

另外,我曾经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的经历也让我感受到了职业病的痛苦。长时间的站立和行走导致我脚部经常感到疼痛和肿胀,同时由于服务员的工作需要面对很多顾客,经常需要面对高峰期的巨大压力。这些情况容易导致心理的压力和疲劳。为了缓解这些职业病的发作,我通常会在工作后做些脚部按摩和全身放松的活动,同时通过适当的休息来减轻压力。

除此之外,我还曾经从事过销售工作,这是另一种需要面对高压的职业。经常需要与客户谈判和沟通,这容易导致情绪波动和心理疲劳。而且由于销售工作的工作性质,需要经常进行出差和夜间加班,这容易导致生活规律的紊乱和身体疲劳。为了避免职业病的发作,我通常会在工作之余找一些适当的爱好活动来放松自己的身心,比如打篮球、游泳和阅读等。

总的来说,职业病已经成为现代人不可忽视的健康问题,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预防。通过了解自己的职业病发作时刻以及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的方法:

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长时间的连续工作和过度劳累。

最近随着大家工作的不断增加,也有很多的人开始了解职业病,职业病是从之前就一直很深刻的一个话题,大部分拥有职业病的人,看起来和常人是没有任何异样的,但是拥有职业病的人,在生活中和正常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这些职业病有利也有弊,有时候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危害。

在很多工作环境比较差的地方,会接触到致癌物,而且还有的工作地点有粉尘,对于抵抗力比较差的人来说,容易患上尘肺病,肺心病,其实不管是工作环境差的地方,还是高档的办公环境,都会有各种各样的职业病,但是工作环境差的地方,职业病要更加多一些,而且更难治疗。

首先作为一个体力劳动者,那么自己要面对的环境是非常乱的,尤其是在建筑工地或者是采矿的地方,漫天都是黄沙,对人的呼吸系统来说,有很大的危害,长时间的搬运货物也会给人的脊椎带来很大的危害,尤其是有的工作涉及到一些特殊环境,那么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

随着我们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也导致了很多新兴行业的产生,做互联网的人整天都要面对着电脑,在这些电子产品面前不仅伤害脊椎,而且还会对视力有很大的损害,同时长时间的坐在办公室也会出现腰椎脊椎坐骨神经等一系列的问题,而这些病几乎都是没有办法救治的,所以会给我们平时的生活也带来一定的麻烦。

像这些身体上的损害是很严重的,但是职业病也不仅仅是这些非常严重的疾病,比如说有的护士在长时间的工作中会养成比较爱干净的习惯,出门的时候会比较注重自己的公共卫生,包里也会时常背着酒精湿巾,这也算是一种职业病,但是这种职业病对于我们正常生活来说是有一定好处的。

在如今拼尽全力追求成功的社会中,似乎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承受着各种压力和负担,尤其是那些从事高度竞争性和紧张的工作的人们。这些人们常常会面临职业病的问题,这些症状似乎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自然一部分。每个人的职业病症状不尽相同,但却都是由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所导致的。对于像我这样的办公室职员,长时间坐在电脑前,不仅容易导致眼睛疲劳和颈椎疼痛,还可能使手腕和手臂受伤。而像建筑工人和机械工人这样的重体力劳动者,他们的职业病可能与肌肉劳损和关节疼痛有关。他们的工作环境也常常不安全,所以他们还需要面对其他类型的职业病,例如听力损伤和皮肤疾病。很多职业病症状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还会影响生活质量。对于那些需要在工作中频繁使用喉咙或声带的人们来说,嗓子疼和声音嘶哑可能是常有的事情。同样地,许多人们也会被高度竞争性和紧张的工作所压垮,导致心理上的问题,例如抑郁症和焦虑症。不幸的是,许多人们对职业病的认识常常不足够,或者他们无法有效地管理自己的工作环境和行为。这些人常常会疏忽自己的身体健康,直到他们已经病入膏肓。因此,我们必须关注职业病对我们的影响,并尝试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这可以包括更频繁地休息和锻炼、改变工作姿势、戒除不良工作习惯和通过一些放松和自我调节的方式来减轻压力。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和警觉,以有效地应对职业病所带来的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职业病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而且会影响我们的经济与事业,成了非常困难的情况,便便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井井有条,但是会变得特别的累人。

职业病对我的影响论文

这个病症影响在我的生活方方面面,经常性的会做一些事情,而且比较重复,非常自然。这种病症的好处是可以让你变成非常自律,但坏处是会比较单一和固执。

每个人从事着不同的职业,而工作时间久了,大家都会养成一种职业病,那么职业病的影响有多大呢?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职业病会让我们更加的细心和认真。其次对待任何事物可以从专业的知识角度出发。

我们每个人都从事着不同的职业,各行各业,都在自己的领域中发挥余热,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中时间久了,就会不知不觉的形成职业病。比如从事食品工作的人来说,他们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在购买任何的食品的时候都会仔细,认真的看配料表,看看有什么有害物质和对身体有什么危害的成分在里面,对于他们来说,每次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仔细看配料表,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他们不仅担心自己,更是考虑家人的健康。

而那些从事服装贸易工作的朋友,在日常生活中,购买衣物的时候,尤其是贴身衣物,她们则会看衣服的质量,做工以及手感,看标签,面料,成分,从而进行选择。因为做过服装贸易的朋友都知道,服装在出口之前都是经过层层严格把关才能够合格。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职业病导致从事服装贸易工作的朋友本能的去更加细致,认真的去挑选衣物。职业病让他们为家人的衣食住行有了进一步的保护。

还会有无数个职业带来的职业病,比如警察,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接触的各种各样的案子多了,见识了人性的丑陋与阴暗,这样的工作环境,确实会影响一个人的性格,会让他们更加的理性,觉得生活来之不易,更加的珍惜。

而对于医生这一职业来说,每天接触不同的病人,甚至每天面对生老病死,生死离别,让他们心底更加的坚韧,更加的珍惜朋友和家人,他们会深深的体会到活着就是幸福,更会明白一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从来使他们更加的孝顺父母,团结兄弟姐妹。

当然,参加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自己的职业病,不管从事哪一种职业,有哪一种职业病,都是我们的职业在训练我们用一种特定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使我们更加的理性看待问题,以及解决问题。总之,不管是哪一种职业病,我们都应该适当合理的调节自己,形成更好的自己。

因为经常要坐在办公桌面前,看电脑的时间会比较长。所以颈椎经常处于紧张的状态,就会颈椎疼,有时候也会便秘。

例如我是做幼教的不小心把后面男生的杯子碰掉了,忙着说了一句对不起宝贝素不相识尬到死,又给人家解释了一通。然后又例如我朋友是做建筑装修我去餐厅吃个饭都要一直看着店里的装修设计,饭都没好好吃。职业病特别时间久了还可能会得一些颈椎病或者对身体产生亚健康的状态是非常不好的。

精神病对职业的影响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不能从事比较刺激精神的(但这点因人而异),比如你所说的高空作业。还有一些比较精细的工作可能有些人不行,因为有的药物会导致手颤抖,比如不能做医生开刀。但是我想做个牙医之类的医生还是可以的。如果比较容易受惊吓,就不要从事刑警这种行业,当兵也不太合适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太多了,比如说驾驶汽车,飞机,不能做风险大的工作,比如开塔吊,修房子等

职业病对颈椎病的影响论文

没有职业病,职业病对人的影响,首先就是会形成一种不好的习惯,这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也不能够很好的去完成一些事情,所以说才会导致了这一系列的现象。

首先肯定是长期坐在办公室里敲键盘的人,他们长期保持一种姿势导致脖颈受到伤害;还有就是老师们,他们常年的讲课批阅等让他们一直低头会影响颈椎的炎症。

这个病症影响在我的生活方方面面,经常性的会做一些事情,而且比较重复,非常自然。这种病症的好处是可以让你变成非常自律,但坏处是会比较单一和固执。

白领,领导,游戏玩家,程序员等,长期坐在电脑面前的都特别容易有颈椎方面的问题。

发表医学论文对工作影响

说白了就是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有好多发展

这是应该的。

也是必须的。

但是要搞清楚,正面的几个问题:

所以,从论文的终极目的出发,论文是可以作为职称评级的要素和标准,但是不是唯一的标准。促进交流和人才培养才是论文撰写的唯一目的。

您好,发表SCI说作者对某一医学领域有很深的简介,而且SCI一般都是有科研成果的,不管在国内还是国际都是有很大的影响力的,以后再用于竞聘上岗,还有晋升职称都是非常大的帮助。可以安排医学方面SCI写作发表,出刊快,检索快,另外可以安排 EI、ISTP等国际核心,还有医学类的 国家专利,国家课题,中央级出版社专著出版等,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发表论文有时是工作需要,比如:单位要求、职称晋升等;再者,论文发表也是学术成就的一种体现,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给同行提供学术性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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