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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杂志算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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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杂志算几类

医学期刊常规来说只分为 SCI 核心期刊 和普通期刊但是有一些省份会自己把期刊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比如浙江省一类期刊是国家级的核心期刊,二类的是除国家级核心期刊之外的其它核心期刊,三类的就是普通期刊。还有河南、陕西、四川 等地也把期刊分为A类B类或者一类二类也有的是一类为中文核心或者中华牌,二类为科技核心

是的在CNKI上可以查到

国家级期刊是指:由国家一级医学专业学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并出版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本科以上医药院校、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以及第一、二、三、四军医大学主办的学报。期刊必须有CN统一刊号。根据这些你可以判断它是否是国家级医学期刊,我曾经在《创新医学网》上看到过类似的信息,看见的国家级期刊有《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信息》都是国家级的期刊,你可以登录《创新医学网》再查看仔细的信息,

国际口腔医学杂志不是中文核心期刊,属于科技核心期刊。口腔类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有:中华口腔医学杂志、华西口腔医学杂志、实用口腔医学杂志、上海口腔医学、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

全科口腔医学杂志几类

未停刊。根据查询全科口腔医学杂志官网得知,截止2023年5月23日,全科口腔医学杂志处于正常出版状态,未停刊。《全科口腔医学杂志》是正规国家级连续型电子期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可查,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系列杂志,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

没有。《全科口腔医学杂志》创刊于2014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办的医学类电子刊物,截止到2022年11月1日还没有停刊,还在更新中。

资金出现问题。全科口腔医学官方发布的信息中,全科口腔医学杂志于2021年停刊,官方发布的停刊原因为杂志管理和编辑团队的变动、以及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全科口腔医学杂志是由中华口腔医学会主管、中国科学院口腔研究所主办的综合性口腔医学期刊,自2018年创刊以来曾先后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和临床案例等内容,为推动我国口腔医学科研和临床实践做出了积极贡献。

医学杂志能算几类学分

护士继续教育学分有一类二类之分,一类是指省级以上的学分,只要5分,二类指市级以上的学分,只要25分,这是中级职称及以下的要求.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护士继续教育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科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国外刊物:10-8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省级刊物:5-3学分;地(市)级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

4、科研项目.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5、出版医学著作,每篇写1000字授予1学分。

6、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7、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8、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工作后进职称有关系。

第一条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最低学分数。第二条 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和Ⅱ类学分两类。(一)Ⅰ类学分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⑵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⑵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⑶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⑷省级学(协)会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学术年会。3、推广项目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二)Ⅱ类学分1、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第三条 学分计算方法(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者,按每 3小时授予 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 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 10学分。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者,按每6小时授予 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6学分。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含计算机网络继续医学教育)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 3小时授予 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 5学分。4、省级学(协)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 3学分。(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1、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按每6小时授予 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 5学分。2、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 5学分。3、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教材、杂志、音像、光盘等,由市(州)以上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学习。学习后经市(州)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按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 5学分。4、经单位批准,凡到上一级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进修6个月及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5、在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余类推)国外刊物 10~9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 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5学分省级刊物 5~4学分地(市)级刊物 4~3学分内部刊物 2~1学分6、科研项目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 题 类 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依此类推)1 2 3 4 5 6 7国家级课题 10 9 8 7 6 5 4 学分省、部级课题 8 7 6 5 4 3 2 学分市、厅级课题 6 5 4 3 2 1 1 学分7、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 1000字授予 1学分。8、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 3000字授予1学分。9、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 1学分。10、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学分。参加者全年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11、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可授予主讲人1学分,授予参加者学分。参加者全年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第2项、第4~11项由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查授分。第四条 学分要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如下:(一)总分要求省、市(州)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的最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得低于 25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 20分,以上学分数为Ⅰ、Ⅱ类学分总分,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不区分Ⅰ、Ⅱ类学分)。休产假者在休假年内应完成最低学分10分(不区分Ⅰ、Ⅱ类学分)。民办医院及个体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参加相应级别的继续医学教育。(二)具体要求1、医、技、药类专业技术人员⑴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中级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10学分,Ⅱ类学分中的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0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Ⅰ类学分最低10学分。初级人员每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 8学分,Ⅱ类学分中的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 10学分。⑵市(州)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含三级医院)中级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 6学分,Ⅱ类学分中 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 10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Ⅰ类学分最低5学分。初级人员五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5学分,Ⅱ类学分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 15学分。⑶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级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5学分,Ⅱ类学分中 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5学分。2、护理人员⑴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护师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8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5学分,Ⅱ类学分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 15学分。护士每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5学分,Ⅱ类学分中 10~ 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 15学分。⑵市(州)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级护理人员五年内完成省级Ⅰ类学分10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Ⅰ类学分4学分,Ⅱ类学分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 15学分。⑶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级护理人员五年内完成省级Ⅰ类学分 8学分,Ⅱ类学分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5学分。第五条 学分登记和考核(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级Ⅰ类学分项目及Ⅱ类学分项目后需提供有效学分证明,其中Ⅰ类学分证书应有同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盖章,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每年底对有效证件审定确认,并登记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档案。(二)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取得规定学分是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第六条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一)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需按申报时所列条件,如期足学时举办。(二)学分证工本费用由项目主办单位缴纳,项目主办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学分证费用。(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发放,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举办日期、学分数等,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由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到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购领。(四)领取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含文字和电子版,国家级项目一式两份、省级项目一份):1、项目开办通知文件;2、项目参加人员登记表;3、项目的文字或声像材料,学术会议需提供论文汇编;4、项目日程安排(举办时间在一天以上者);5、考试试卷(需考核项目);6、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有关表格可从湖北省卫生厅网站( )和湖北省医学会网站()上下载。(五)国家级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申领程序:1、每季度初由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预领该季度开办项目的学分证;2、每个项目结束后 10天内,必须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电子版项目资料;3、每季度末各地各单位再次申领学分证时,提交该季度所有项目的文字资料,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发放下一季度开办项目的学分证;4、相关资料经审核后定期上网公布,供各地各单位及卫生技术人员查询。上一个项目举办结束后不能按要求上报完整项目材料的市州和单位,将停止发放其学分证书,并在卫生厅网站上予以公布。(六)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全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情况,抽查部分项目的举办情况并现场核发学分证。(七)对于虚报参加人员、不按项目申报所列学时举办或滥发、售卖学分证书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全省通报、1~3年停办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的处罚。第七条 每年五月份前查验上一年的学分登记情况。各市、州证书验证工作由当地继续医学教育领导机构实施,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证书验证工作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实施。验证部门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所记载的内容,检查继续医学教育的完成质量和完成学分。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发布的《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算几类

是核心期刊可以去网站看看 可以去看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的网站中国全科医学共分3个版本 学术版 临床版和读者版,是北大核心期刊也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读者版在中国知网上都能查到读者版的邮发代号是80-684

刊名: 中国全科医学Chinese General Practice出版地:河北省邯郸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历史沿革:现用刊名:中国全科医学创刊时间:1998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CA 化学文摘(美)(2011)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08)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国全科医学杂志是中文核心。《中国全科医学》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算是国家级核心期刊了。在广大专家、作者及读者朋友们的长期支持下,《中国全科医学》杂志再次入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即第9版)之“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

《中国全科医学》创刊于1998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主办的中国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全科医学学术性期刊。

据2019年7月《中国全科医学》官网显示,《中国全科医学》编委会有编委126人,青年编委57人,国际编委10人,学术顾问1人。

收录情况

《中国全科医学》是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2017年版),被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万方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中国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CA化学文摘(美)(2014)、JST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2018)、荷兰《医学文摘库/医学文摘》(EM)、《俄罗斯文摘杂志》(AJ)、波兰《哥白尼索引》(IC)。

EMBiology数据库(EMBiology)、EMCare数据库(EMCare)、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乌利希国际期刊指南(Ulrich)、Scopus数据库等收录。

口腔类医学杂志

是的在CNKI上可以查到

是统计源核心期刊,3核期刊

实用口腔医学

《实用口腔医学杂志》(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主办。 《实用口腔医学杂志》杂志自创刊起,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学术水平的办刊宗旨,坚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在学术上,提倡创新...

国际口腔医学杂志不是中文核心期刊,属于科技核心期刊。口腔类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有:中华口腔医学杂志、华西口腔医学杂志、实用口腔医学杂志、上海口腔医学、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

《全科口腔医学杂志》是核心期刊。

相关介绍:

核心期刊一般是指所含专业情报信息量大,质量高,能够代表专业学科发展水平并受到本学科读者重视的专业期刊。而《全科口腔医学杂志》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办的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

《全科口腔医学杂志》围绕全科口腔领域临床与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和国际最新动态,为广大从事口腔科医务人员提供学术交流的园地,促进国内外同行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口腔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的发展,解读最新相关医学领域学术观点,抓住学术研究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实施有前瞻性的编辑出版工作。

扩展资料

随着技术的变革、市场的发展、需求的升级,《全科口腔医学杂志》作为报道和传播医学新技术、新经验、新成果的专业媒介,迎来了数字出版大潮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遵照国家关于提高电子信息化出版水平的相关政策法规,《全科口腔医学杂志》以光盘附导读的形式出版发行。

确认核心期刊的标准是由某些大学图书馆制定的,而且各学校图书馆的评比、录入标准也不尽相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也未参加过此类评选活动。新闻出版总署从未就学术水平的高低为这些期刊划分过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科口腔医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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