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其实这种行为就应该要付出严重的代价,因为对于学术研究会造成非常大的干扰,惩罚的话就可以杀鸡儆猴。
看法一:我们应该要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不可以走歪门邪道。
西安交通大学的多位医学生篡改研究数据进行论文写作,但是最后被官方发现进行了通报批评。这个事件告诉我们,我们的要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不可以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错误的操作,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带给我们的是更加严重的后果,例如通报批评、开除等处分。即使当我们进行了某种不正当的操作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但是互联网的广大会进行搜索,最终会发现学术的错误。例如翟天临的知网事件,虽然他在学校毕业多年,但是最后还是发现他在学术上的造假。教育的目的就是让我们树立正确的观念,无论是学术还是价值观上,我们都要坚持自己的正确的思想理念,不能让我们多年的教育变为徒劳。
看法二:出现学术造假的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竞争力过于大。
学术的研究在很早之前就进行了,一些学术上的话题早已经被研究者们研究透了,但是对于后来者而言,却是一种煎熬。因为对于一些后来者而言,他需要发现更多的学术上的新知识。为了让自己的论文能够通过,所以就出现了学术造假的情况出现,要是这种铤而走险的做法,让他们深陷舆论的中央。近几年在学术照造假的新闻层出不穷,在翟天临事件出现之后,各大高校对于学论文的要求变得更加的严格,不免有一些同学为了铤而走险而进行学术造假。同时各大高校的学子在不断地内卷,会让某些同学感受到了竞争的压力,为了获得更高的荣誉而进行造假。不论我们的竞争压力有多大,我们都应该坚持自己内心正确的学术观念。
想要避免学术论文抄袭的话就需要加强论文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做好学术研究。
西安交大多位医生被通报,涉伪造论文、项目申请书抄袭剽窃,西安交大附属医院的多名医生,涉嫌论文造假、伪造、抄袭以及项目申请书等问题,
我觉得像这种论文方面的书写啊之类的,还是应该采取自己的劳动成果,特别是作为这个专业的。
这就是一种欺诈罪,并且是一种隐瞒真相的罪名,涉嫌抄袭罪名。严重以后是要被剔除学籍的。
感觉这个事情还是挺普遍的,只不过这些医生他们被爆出来了,其实我觉得像这样的人其实还有很多。
其实这种行为就应该要付出严重的代价,因为对于学术研究会造成非常大的干扰,惩罚的话就可以杀鸡儆猴。
剽窃就是说明有自己50%以上的原创度,还是大部分有自己的主见的,而是抄袭相当于百分之八十九十以上都是他人的内容,不作为自己的个人所得
目前已经处置了这些医生让他们暂时停止了工作,而且正在检查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如果严重的话会让他们停职或者是开除,还需要追究一定的责任。
可以看出医生不只是要医术,更重要的是品行要端正!
根据一系列有关部门的调查,最终发现裴钢的论文并没有造假。虽然现在会有一些院士和学者,他们陷入了造假抄袭的风波里面。但是对于这些事情,也希望大家能够理智的对待。所以也希望一些人,不要以公谋私的去做一些造谣别人的事情。虽然抄袭造假这些事情让大家觉得非常的讨厌,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学者都会做出这种事情的。对于这些学者他们所做的一些不好的事情,我们确实是应该讨厌他们,但是我们也绝对不能够一概而论。毕竟有很多学者,他们都是非常优秀的人。所以对于一些没有做过这些事情的人,我们仍然要对他们表示尊重。因为他们有现在这个地位,也是因为他们当初非常努力的学习得来的。
而且根据警方的调查,有一些学者他们确实是存在着一些造假和抄袭的嫌疑。同时这几名学者所做的这些事情,真的是让大家觉得非常的反感了。因为如果他们写不出来东西的话,完全是可以不去写这些东西的。可是他们造假,确实是会误人子弟的。因为一些学生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假的,于是便开始去读他们这些造了假的文章。所以也希望大家再去读别人文章的时候,也一定要对这个人有着充分的了解。否则的话,极有可能会读到造假的一些东西。
也希望通过这些反面的例子,能让那些学术上面有一些成就的人,能够不要那么的骄傲自满。虽然他们的成就非常的高,可是也并不代表着他们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大家就能饶过他们了。无论是谁做了这些不好的事情,也都会受到自己的该有的惩罚。所以这些人他们最好是能够向公众道歉,并且保证不会再犯下这些错误了。否则的话,他们也是会被大家所抵制的。而且也希望他们的学校,能够将这些人进行开除处理。毕竟像这种教授,不仅仅不会将学生教好,还会导致学生们变得更坏。
也希望饶毅能够向裴钢道歉,毕竟这件事情他并没有十足的证据就去举报别人。对于别人来说,也是一种伤害。而且不知道他们两个人是否有一些私人恩怨,但是无论怎样也不能够随便的就去诬陷别人。如果说他做的一些事情确实是不对的,那么完全是可以去向有关部门反映的。可是如果自己没有充足的证据,只是自己怀疑,那么最好也是不要去随便的举报的。否则的话,也会导致两人关系变得非常的尴尬。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非常的可耻。学术造假是一件很没有道德的事情,一个教授学术造假会给学生起到不好的模范。
是一种可耻的行为。从实验过程到实验数据都是造假的,利用造假数据又去发表论文。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术研究,也带坏了学术风气。可悲的是,学术造假现在应该在很多学校或多或少的都存在。
本文来源 “撤稿快讯” 官微
201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在 Molecular Therapy - Nucleic Acids (IF ) 发表题为 “Long Non-coding RNA PVT1 Competitively Binds MicroRNA-424-5p to Regulate CARM1 in Radiosensitivity of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长链非编码RNA PVT1竞争性结合MicroRNA-424-5p调控CARM1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放射敏感性)的论文。
论文作者:第一作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肿瘤科Dong Wang(音译 王东);通讯作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肿瘤内科Yi Hu(音译 胡毅)。
本文自2019年正式发表后,有读者质疑本文S9A/C的细胞周期图疑似为手绘;S8A/B中的细胞图与多篇文章存在重叠。针对以上质疑,作者尚未做出回复。
本文于2022 年 5 月 19 日被撤回 。撤稿说明显示:
应 Molecular Therapy – Nucleic Acids 编辑的要求,本文已撤稿。
在与读者提出的造纸厂一起调查数据制造问题时,发现本文图 S8A 和 S8B 中以相同或更改方式复制图像的证据。 这种在没有适当归属的情况下重复使用(部分是歪曲)数据代表了对科学出版系统的严重滥用。 就撤稿事宜联系作者时,作者没有回应。
参考信息:
本文来源 “撤稿快讯” 官微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这样子的话,这个人的口碑可能会被毁。我觉得对这些专家来说非常的重要。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