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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学论文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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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学论文研究会

1. 《谈国际商事仲裁协议》,载《法律与社会》,1996年第1期。2. 《国际冒牌货贸易的法律问题》,载《经济与法》,1996年第8期,第22-25页。3. 《论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载《宁波大学学报》,1996年第4期,第112~120页。据该文修改成文的论文《论世界贸易组织的几个法律问题》,于1996年11月获华东政法学院“第三届韬奋学术节”优秀论文一等奖。4. 《论大陆架划界争议中的公平原则》,载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学报《法学研究生》杂志,总第16期,第32~35页。5. 《浅谈国际贸易中冒牌货之法律问题》,载黑龙江省法学所主办《法学与实践》杂志,1996年第6期(总第72期),第15~18页。6. 《美国商业银行法的新发展》,载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法学研究》杂志,1996年第6期(总第89期)“外国法制”专栏,第45~47页。7. 《国际保理及其在国际贸易中应用的法律问题》,载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学报《法学研究生》杂志,第19期(1996年冬季号),第54~60页。8. 《证券纠纷案件的新特点》,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7月22日。9. 《国外投资银行业:发展特点及其借鉴》,载国家对外经贸合作部主办《国际经济合作》杂志,1997年第2期(总第134期)“国际金融”专栏,第48~51页。10. 《“其士”内幕交易案审结,香港证监会以败诉告终》,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7月25日。11. 《海外官司获胜,国内债务难偿——海虹控股有关公告的情况分析》,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7月31日第1版。12. 《基础已经奠定,架构已经形成——析我国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有关法规》,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3日。13. 《透支纠纷是非曲直可断定》,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6日。14. 《品牌不能乱喊价,无形资产评估必须依法进行》,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10日。15. 《陈年老帐怎么算,解放前“老股票权益申领须依法行事》,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15日。16. 《国有股权管理的配套法规》,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20日,第1版。17. 《规范国有股东行为,推动股份公司发展》,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21日,第1版。18. 《亦喜亦忧谈质押——关于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权质押的法律思考》,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21日。19. 《谈香港加快处理内幕交易案》,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23日。20. 《国有股权益不容侵害》,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8月29日。21. 《连环纠纷尚未了,质押担保接踵来——析让人眼花缭乱的法人股“运作”》,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9月2日。22. 《法律意识增强,行为更须规范——中国上市公司中报述评》,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9月16日23. 《遵守自律规范,推动市场发展——谈〈全国保险业公约〉的启示》,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9月20日。24. 《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武器——谈新刑法实施对证券市场规范化建设的意义》,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9月28日,第1版。25. 《贯彻罪行法定原则——析新刑法中有关“证券犯罪”的条款》,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9月28日,第1版。26. 《如何认定证券犯罪》,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9月28日,第1版。27. 《纠纷初审结,分歧未消除——宁波华通500万股法人股股权争议双方均称将上诉》,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0月1日。28. 《抓住机遇,难中求进——析我国国企改革面临的突出矛盾和焦点》,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0月5日第1版。29. 《联交所规范公司运作不手软,21家上市公司被停牌》,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0月7日。30. 《既是稳定调节器,又是发展推动力——析投资基金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促进作用》,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0月12日,第1版。31. 《牵线搭桥,功不可没——谈证券商载我国证券市场上的积极作用》,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0月19日第1版。32. 《建章立规重治理——析我国部分省市规范股份公司运作的做法》,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0月20日第1版。33. 《有突破才有发展——谈上市公司业务突破对其发展的促进作用》,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0月26日第1版。34. 《用好证券市场的“壳”资源——上市公司“换壳”对市场发展的积极作用》,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1月2日,第1版。35. 《股份合作制不是过渡形式》,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1月7日。36. 《股权转让缘何日趋活跃》,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1月8日,第1版。37. 《积极探索股票案件审判工作》,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1月12日。38. 《健全法规,规范行为——关于上市公司股权运作与转让的法律思考》,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1月13日。39. 《股权运作,规范现行——中国第一次规范上市公司股权运作研讨会综述》,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1月16日。40. 《企业投融资效率亟待提高》,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2月3日。41. 《股市投资须防盗》,载《上海证券报》1997年12月25日。42. 《引入投资银行机制,推动证券公司发展》,载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主管,对外开放办及特区办主办《开放潮》杂志,1998年第3期(总第27期)第36~37页。43. 《关于完善我国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思考》,载《上海投资》杂志,1998年第九期(总第123期)“法苑”专栏,第59~62页。44. 《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主业大转换透视》,载上海市国资委主办《上海国资》杂志,1998年第5期“财经广场”专栏,第17~21页。45. 《日益活跃的股权转让原因透析》,载《上海国资》杂志,1998年第5期,第22~24页。46. 《发展直接融资此其时矣――关于提高我国企业投融资效率的思考》,载《上海国资》杂志,1998年第10期“财经广场”专栏,第23~27页。47. 《期货公司越权平仓改单,法院判承担赔偿兼堂费》,载《香港商报》1998年11月20日B6版。48. 《期货市场国际规范的新发展》,载《法制日报》1998年10月10日,第8版“国外法坛”专版。49. 《GLOBEX及其法律意义》,载《法制日报》1998年10月10日,第8版“国外法坛”专版。50. 《国际期货市场法律规制的历程、现状和原则》,载《法制日报》1998年10月10日第8版。51. 《英国期货市场的立法与自律监管》,载《法制日报》1998年10月10日第8版“国外法坛”。52. 《日本期货立法的特点》,载《法制日报》1998年10月10日,第8版“国外法坛”专版。53. 《美国期货立法探析》,载《法制日报》1998年10月10日,第8版“国外法坛”专版。54. 《证券法对外资股市场的影响》,载《香港商报》1999年1月7日,第D1版。55. 《欧元:How do you do? 》,载《上海国资》杂志,1999年第1期第43~46页。56. 《透视香港创业板市场――高科技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新途径》,载《开放潮》杂志,1999年第4期“关注金融”专栏,第19~21页。57. 《中国大陆设立创业板市场的障碍与对策》,载办《开放潮》杂志,1999年第5期第35~37页。58. 《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引人关注》,载《上海证券报》1999年10月19日。59. 《香港二板市场“特别快车”》,载《上海国资》,1999年第10期,第页。60. 《创业板,香港的“那斯达克”? 》,载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中华文学基金会主办《环球企业家》杂志1999年第11期。61. 《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载《开放潮》杂志,1999年第6期(总第36期),“特别栏目”“加入世贸组织:影响分析及前景展望”,第25~26页。62. 《中国证券市场直面入世冲击波》,载《上海国资》杂志,2000年第1期,第42~45页。63. 《发挥监督功能 规范市场运行——论证券新闻与证券法制的辩证关系》,载《中国记者》杂志,2000年第3期。64. 《中国信托业的创新与发展》,载《上海证券报》2001年3月26日第1版。65. 《信托业迎来发展新契机》,载《上海证券报》2001年3月26日。66. 《网上证券交易推动证券服务迈向更高层次》,与孙克任博士合作,载《上海国资》,2001年第2期,第40-42页。67. 《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及其影响》,与孙克任博士合作,载《上海国资》,2001年第7期,第27-30页。68. 《询价制是否带来市场博弈新格局》,载《上海证券报》2005年2月2日。69. 《法律环境堪成有利,信托公司直面外资参股》,载《上海证券报》2005年3月7日。70. 《信托业务创新有制度优势》,载《上海证券报》2005年3月7日。71. 《证券法修改应注意与公司法协调》,载《上海证券报》,2005年3月9日第8版。72. 《2005:信托机构厉兵秣马》,载《上海证券报》2005年3月11日。73. 《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法律问题研究》,独著,10000字,上海经济法论坛2006年首届年会论文,大会宣读,2006年7月15日。74. 《构造我国金融期货法律体系》,独著,8000字,载《国际金融报》2006年8月17日第六版“论坛”专刊整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投资与证券》2006年第10期全文转载,第104-108页。75. 《国外证券税制发展特点及其借鉴》,独著,10000字,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财税法学理论研讨会核心论文,2006年11月18日大会宣读;刊载于《东方财税法研究》(2007),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版,载第88-100页。76. 《论金融期货交易所及其独占权制度》,独著,4000字,载《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1期,第45-47页。77. 《关于财经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几个问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财经院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主题评论,2007年5月24-25日,山西太原。78. 《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十大法律问题研究》,载陈大钢主编《创新型国家与经济法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版,第122-134页。79. 《中国法律翻译的回顾与建议》,独著,13000字,上海市浦东新区翻译协会2009年年会暨第二届浦东翻译论坛—“翻译推动浦东法治化进程国际论坛”(International Forum for Legal Translation and the Rule of Law)主题发言论文,2008年9月20日。80. 《金融法若干术语的英汉翻译与应用研究》,独著,12000字,载《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第60-67页。81. 《商事调解及其在金融纠纷解决中的应用》,独著,8000字,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2009年商事调解员大会撰写的论文,2009年6月18-19日。82. 《金融监管及其国际化的法律问题》,独著,17000字,中国国际法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学术论文,2009年6月20-21日于华东政法大学及上海银河宾馆。83.《研讨金融法治建设,普及金融法律知识》,独著,7000字,载《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84.《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优化法制环境研究》,独著,12000字,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中国城市金融法治论坛”学术论文,载中国法学会、同济大学《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中国城市金融法治论坛论文集》(上)第1-12页。85.《WTO体制下大中华经济区的法律问题》,独著,12000字,载《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86. 《关于我国财经类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思考与建议——以上海金融学院产学研开放式合作与管理为视角的研究》,独著,18000字,被2010年全国高等财经教育分会举办了首届“中国高等财经教育论坛”采用,编入其年刊《高等财经教育研究》,于2011年4月由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87.《关于浦东新区科普国际交流平台建设的思考与建议》,吴大器、丁海涛、张学森 合著,12000,载《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论担保物权的竞存》,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10期转载)。获2000年山东大学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教育厅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第十五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获山东省第十七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共同保证的结构形态与保证人责任的承担》,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获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论我国物的担保制度的完善》,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6年第1期转载),获山东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担保物权的竞存及其效力关系问题探析》,载《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1998年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二等奖。◆《反担保初探》,载《法律科学》1997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7年第4期转载◆《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达成的'还款协议'有无法律约束力问题刍议—兼评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第4号批复》,载《山东法学》1997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8年第3期转载)。获山东省司法厅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论物权之间的相斥与相容关系》,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2期。◆《权利质权争议问题探讨与立法规定的完善》,载王利明主编《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取得时效制度若干问题探讨》,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第二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及其相对性问题论纲》,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5期。◆《关于物权法体系设计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物权法体系设计问题之我见》,载王利明等主编:《中国民法典基本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论货币所有权及其在运营中的流转》,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试论中国动产抵押权制度的完善》,载渠涛主编:《中日民商法研究》(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一物一权原则质疑——兼论关于物权性质的物权绝对原则》,载《政法论丛》2004年第3期。◆《海域使用权研究》,载尹田主编:《中国海域物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论物权法基本原则的体系》,载孟勤国等主编:《中国物权法的理论探索》,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关于动产抵押权的几个问题-兼及让与担保制度的取舍》,载邹海林主编:《金融担保法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论商事通则与民法一般规则的关系—商事通则立法的可行性悖议》,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四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出版。◆《海域使用权制度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2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论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载《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的结合——物权法所有权编的基本结构设计思路》,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6期。◆《物权概念的二要旨: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5期。◆《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典权、传贳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兼论典权制度的现代价值》,载《中日民商法研究》(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空间利用权的涵义界定与其在我国物权法上的规范模式选择》,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准物权及其立法规制问题初探》,载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年刊》(2004),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共同危险行为争议问题探讨》,载《法学》2007年第2期。◆《论取得时效的制度构建》,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刍议物权法草案中所有权取得的若干规定及其完善》,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论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性质界定与类别划分中的意义—兼及公示要件主义公示对抗主义的立法模式选择》,载《法学论丛》2007年第3期。◆《物权法中的应收帐款质押制度解析》,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论货币所有权流转的一般规则及其例外》,载《山东审判》2007年第3期。◆《论异议登记的制度构建及其与财产保全制度的关系》,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婚姻关系与著作权及相关利益的归属、继承问题探讨》,载《著作权》1995年第4期。◆《企业兼并村庄不可行》,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5期。◆《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探讨》,载《法学》1987年第6期。

1、《我省城市建设中政府公共资金运作法治化研究》2007年8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交流论文,第二作者,3·2万余字,四川省社会科学项目(2005年11月8日批准,2007年7月5日结项)2、《论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的法治化运作》,《公安法治研究(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5期,独撰,1·2万余字,全国优秀社科学报3、《论我国刑事审判管辖的完善》,《江海学刊》核心刊物2005年第4期 第二作者1·0万字,本文由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10期全文转载4、《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谈权威司法误区与司法权威建树》,2005年11月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七次法学理论研讨会交流论文,独撰,万字,本文(李志平)被成都市法学会推荐在大会发言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研究》,《政治与法律》核心刊物,2003年2期 独撰,⒈7万余字,本文由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目录索引获得四川教育学院科研一等奖6、《携带凶器剪断防护栏翻窗入室劫财案的定性问题研究》,《民主与法制建设》省级理论刊物2003年12期,独撰,万字 ,7、《我省地方性立法应关注的问题》,《民主与法制建设》省级理论刊物2003年3期,第二作者万字8、《刑事审判独立与公正的保障》,《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省级理论刊物2002年2期,第二作者,⒈1万余字9、《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和完善》,《公安法治研究(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省级理论刊物2002年4期,第二作者,万字,本文由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目录索引10、《在押被告人立即释放问题研究》,《法学杂志》核心刊物2001年6期 第一作者,万字,本文由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目录索引11、《海峡两岸国家赔偿法之比较》,《海峡两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第二作者,万字,全国发行12、《刑事检察审判运作中若干妨碍司法公正问题及对策》,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刑事法判解》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 第二作者,⒈1万余字,全国发行13、、《刑事检察审判运作问题探析》,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省级理论刊物2001年1期,第二作者,⒈0万余字14、、《刑事再审制度改进与完善探析》,《中国刑事法杂志》核心刊物2000年4期,第二作者,⒈7万余字,本文由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0年9期全文转载15、、《西部大开发与我省教育的发展改革》,2000年9月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三次法学理论研讨会交流论文 第一作者,万字,获得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三次法学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16、《我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从依法办事到依法治国》,《四川法学研究》省级理论刊物1999年1期 第一作者,⒈1万余字17、、《从依法办事到依法治国》,1999年4月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二次法学理论研讨会交流论文,第一作者,1万字,本文(李志平)被成都市法学会推荐大会发言,并获得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二次法学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18、《抗诉运作完善机制之法律思考》,《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核心期刊1万余字,独撰,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8年第5期全文转载,末文获四川教育学院科研成果二等奖。19、《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中的问题及对策》,《企事业法律顾问》1996年第1期,(省级理论刊物)4千余字,独撰。20、《论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学与实践》1995年第1期(省级理论刊物)1万2千余字,独撰。21、《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及其合理控制探析》,《中国法学》1994年第4期,(权威核心期刊),1万余字,独撰。22、《论我国行政诉讼法对企业的法律保护》,《企事业法律顾问》(省级理论刊物)1993年第2期,1万余字,独撰。本文获四川省企事业法律顾问研究会优秀论文奖。23、《析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年第3期,(核心期刊)1万余字,独撰。24、《关于行政诉讼法学科地位的思考》,《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省级理论刊物)1万余字,第二作者,本文获四川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25、《刑事裁判文书改进探析》,《法学杂志》1993年第3期(核心期刊)7千余字,独撰。26、《论侦查的法定概念》、《公安大学学报》1987年增刊(核心期刊)1万余字,第二作者。27、《以案讲法——一个专横无耻的女支书》、《文明》1986年第4期(省级刊物)1万余字,独撰28、《近年来反诉制度研究的主要问题与观点》,《法学研究》(权威核心期刊)1986年第5期,万字,第一作者29、《对盗窃罪“数额较大”问题的看法》《福建司法》1984年第2期,3千余字,《省级理论刊物》,第一作者。30、〈浅谈我国刑罚的特点〉1983年11月7日《福建法制报》2千余字,独撰专著:1,《刑事检察审判运作法治化问题研究》 ,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版 独撰,15万字,全国发行2,《刑事诉讼法新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版,合著,撰写第30章,1·5万余字,全国发行著作:3、《行政诉讼法实用指南》,1991年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撰写2章,3万余字,全省发行。4、《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91年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撰写“一国两制”专题,6千余字,全省发行。5、《法学概论导读》,1993年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编写4万余字。6、《行政诉讼法学》,1994年7月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撰写5、12、15章共7万余字,全国发行。本书获四川省法学会优秀学术著作三等奖。7、《教育法规知识》,,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版,合著,撰写第9章3·7万余字全省发行8、《行政诉讼法学》,,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7月版,合著,撰写第6、7、8章,7·2万余字,全国发行9、《民事诉讼法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版,合著,撰写第9、10、15、16、21、22章,13·3万字,全国发行10、《刑事诉讼法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合著,撰写第12、14、16、22章,8·8万余字,全国发行11、《民事诉讼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合著,撰写第3、5、8、14章14·9万余字,全国发行 。

研究生优秀论文写法

如何写出一篇优秀的硕士毕业论文

多数读文科硕士研究生的人,都有过写作数千字文章的经验。而从写作数千字的文章到写作二三万字的硕士论文,中间隔着一道较为艰难的“坎”。一旦顺利地跃过这道坎,会有一种登上一个较高的山峰、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为什么呢?因为此前写作的文章,第一是字数有限,在结构和逻辑的把握上较为容易;第二是文章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论文。本科毕业时写作的论文可能是最大的,一般谈一个较小的话题,可以重复已有的研究成果,只要把基本知识以自己的语言叙述清楚,就算合格了。日常工作中写的文章,无非是工作总结、学习体会和文秘类的东西;即使尝试过文学作品的创作,无限自由的文学遐想与科学的论文写作,距离是很大的。对于多数硕士论文作者来说,都是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章,不仅长度,而且文章的性质也与自己经验中的完全不同,它要求学术性和一定的创新性。所以,如果在硕士论文写作方面下一定的功夫,掌握了写作的基本步骤和规范,论文成功了,这是一个人在学业上的一次飞跃,一定要把握住研究生三年学习中写论文这一最为关键的环节。

严格地说,论文写作并不是从提笔写(或在电脑上打字)开始的。此前的许多步骤都属于论文写作的必要环节,一定程度上比实际动手写重要得多。许多过来的人都有体会,完成一篇较大的论文,准备时间少则数月,多则数年,一旦真正准备好了,动手写作的时间不过数天到数周。

第一步,确定论文的选题。从广义上说,选任何本专业范围内的题目都能够写出东西来,只要你有新观点、新发现、新角度、新研究方法、新材料等等。但是这后面的“五新”大大限制了硕士论文的选题。这是由于作者多数是第一次写这么长的学术论文,缺乏经验,也缺乏深厚的知识积累,难以把握;同时,二三万字这个条件也对选题有很大的制约,如果题目过大,无法在这个相对狭小的范围内展开。所以,选题是否得当,对于论文的成功,影响很大,甚至有人说,一个好的选题等于成功了一半。

根据许多硕士论文的选题经验,这一级论文的选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本专业的研究空白、发生争议的话题(自己的观点感到较为充分)、对比性的话题、从其他专业角度研究本专业的话题(这是一种选题的边际效应)、有新的插入角度的老话题、刚刚冒出来的本专业的新问题。

第二步,围绕已经确定的论文选题,回顾相关的理论和研究,或者叫“文献检索”。这一步的工作是较为艰苦的,需要有思想准备。在我国,多数中文学术资料目前没有上网,需要手工查找,因而这个步骤中查找中文资料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可能很大;拉丁文资料,特别是英文资料由于网络传播的方便条件,相对好查询。但是不少资料即使找到了目录,真正能够阅读到,仍需要作者不懈的努力。

这一步是必要的,如果没有这一步,你的论文内容很可能重复了别人已经做过的工作,等于白做;查找的过程,也是启发思路、产生观点火花的过程,不走这一步,等于掐掉了自己新观点、新视角、新材料的来源。这也是为下一步做观点、角度、材料上的准备。

第三步,提出你自己关于选题的理论假设,或要研究的具体问题。选题是指准备写的论文的大体方向和范围,真要动手写作,就会遇到两类具体的问题。第一类属于观点方面的:我的具体观点是什么?你可以设想出一个或几个观点,但它们仅仅是一种假设,通过许多证据、材料,通过严密的论证和适当的论证框架结构,证明你的假设是成立的,这才能形成论文的主体。第二类属于实用方面的:我要具体论证什么问题?你可以提出许多原因、各种环境条件的影响,它们是不是与所论证的问题相关,相关到什么程度,这需要通过科学的调查和分析。

不论哪一种情况,这涉及论文的中心思想或论证主题,一定要明确,并且贯穿论文的始终。由于硕士论文字数相对长,常见的问题之一,在于作者把握不住全文,写着写着,无形中脱离了自己原来确定的假设或具体问题,说了许多无关中心思想或论证主题的内容。

第四步,决定采用哪些研究方法。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大体可以归为两大范畴,思辨研究和实证研究,后者又可分为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两种具体的研究方法。人们为探究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而采用不同的研究取向,不同的研究取向又有不同的研究方法,不同的研究假设、收集资料的方式和对结果的判断标准。但是各种研究方法在现在的论文写作中,已经越来越多地呈现相容和内在的连接。一般地说,根据自己的选题和讨论的具体问题,可以以一种研究方法为主,辅以其他的方法。例如研究“人”作为大众媒体信息的接受者其接受信息时的状况,这种研究取向就决定了研究本身要以定量分析为主,但同时也需要一些历史的、文化的、政治经济学的思辨研究。

在文科硕士论文中,作者直接为论文进行的定量分析,规模一般较小,适应的范围也是有限的,较多地采用别人而不是自己直接的调查结果。这是由于论文的规模较孝给予作者的研究经费有限、作者个人进行社会调查的能力有限等原因造成的。以逻辑分析为主的论文,适当采用一些定量分析的数据,有时会给文章增添一些分量。但是,一定要根据实际需要,而不要为了显示研究方法的多样而有意去做。例如一个很宏观的话题本来适于思辨研究,硬要加进一项微观的量化调查结果证明什么,反而会弄巧成拙。这是现在写好论文要把握的一个具体问题。

第五步,设计论文的框架结构。一般文章的写作也需要有这一步,但对硕士论文来说,更为必要,其要求也更细一些。一般情况下,一篇硕士论文要有绪章、入题的第一章、主体章节,以及结束语。章节的设置在写前要有个大体的布局逻辑,使之结构合理;章和章之间有一种逻辑联系,防止盲目写下去,淹没主题,不知所云。这一步很少有一次完成的,往往会根据收集材料的情况、调查访问中遇到的新情况,经常变动。但是就像建筑师在盖房子前必须有图纸一样,到了写硕士论文这个层次上,大体的文章框架不能仅仅存于脑子中,一般要形成文字,相对细致一些,具体到“节”更好(但“节”的层次开始时不要固定化),便于写作时心中有数。

到了设计论文框架这一步,因为有了文字化的章节设计,除了请导师指导外,这是在正式动笔写前较广泛地征求其他专家意见的一个好机会。框架还不是厚厚的论文,看时花费的时间不多,又可以大体看出文章的价值或存在的问题。这时修改论文结构比写完后修改要轻松、容易得多,时间也较为宽余,不要错过这个机会。

第六步,对已经取得的文献资料、调查材料和各种论据进行分析、归类,分别充实到各章节中,再进行解释、论证。这实际就是论文写作本身,所以这样描述,意在让作者理解论文写作的过程。各种材料和论据,不是天生就可以证明论点或说明具体问题的,需要通过作者对材料的组织和论证,才能使其变得富有生命力,极其自然、有力地为自己所论的题目服务。

在这一步,需要温习一下学过的逻辑学或社会调查统计的知识,用正确的逻辑思维和严谨的数据组织方式,紧紧围绕已经确定的理论假设或具体问题,调动自己所学的各种知识,通过正论(这是主要的)、反论、设论、驳论、喻论等等手法,论证观点或问题,得出结论,完成论文。

问题一:研究生论文怎么写 你好,同学,你的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老师让你往哪个方向写? 开题报告有什么要求呢 开题报告是需要多少字呢 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开题报告选题通过顺利。 1、研究背景 研究背景即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研究背景包括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还要综述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①人家在研究什么、研究到什么程度?②找出你想研究而别人还没有做的问题。③他人已做过,你认为做得不够(或有缺陷),提出完善的想法或措施。④别人已做过,你重做实验来验证。 2、目的意义 目的意义是指通过该课题研究将解决什么问题(或得到什么结论),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或结论的得出)有什么意义。有时将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合二为一。 3、成员分工 成员分工应是指课题组成员在研究过程中所担负的具体职责,要人人有事干、个个担责任。组长负责协调、组织。 4、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是课题方案的核心部分,它主要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研究内容是指可操作的东西,一般包括几个层次:⑴研究方向。⑵子课题(数目和标题)。⑶与研究方案有关的内容,即要通过什么、达到什么等等。研究方法要写明是文献研究还是实验、调查研究?若是调查研究是普调还是抽查?如果是实验研究,要注明有无对照实验和重复实验。实施计划要详细写出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地点、任务和目标、由谁负责。若外出调查,要列出调查者、调查对象、调查内容、交通工具、调查工具等。如果是实验研究,要写出实验内容、实验地点、器材。实施计划越具体,则越容易操作。 5、可行性论证 可行性论证是指课题研究所需的条件,即研究所需的信息资料、实验器材、研究经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及教师的指导能力。另外,还应提出该课题目前已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哪些方面需要得到学校和老师帮助等等。 6、预期成果及其表现形式 预期成果一般是论文或调查(实验)报告等形式。成果表达方式是通过文字、图片、实物和多媒体等形式来表现。 问题二:硕士毕业论文怎么写? 自己动手找一下,可不要照搬啊,参考一下,用自己的语言写出来那才是自己的,嫌麻烦的话,也可以找人帮忙写,佳博论文写的论文很顺利,可以试一试。 问题三:硕士论文结论部分应该怎么写 英盛观察认为论文的结论部分,应反映论文中通过实验、观察研究并经过理论分析后得到的学术见解。结论应是该论文的最终的、总体的结论。换句话说,结论应是整篇论文的结局,而不是某一局部问题或某一分支问题的结论,也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当体现作者更深层的认识,且是从全篇论文的全部材料出发,经过推理、判断、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新的学术总观念、总见解。 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该部分的写作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本文研究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②对前人有关的看法作了哪些修正、补充、发展、证实或否定。③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或遗留未予解决的问题,以及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的关键点和方向。 结论部分的写作要求是:措词严谨,逻辑严密,文字具体,常象法律条文一样,按顺序1、2、3……列成条文,用语暂钉截铁,且只能作一种解释,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文字上也不应夸大,对尚不能完全肯定的内容注意留有余地 问题四:研究生论文都是怎么写的啊??好难的。。 论文格式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问题五:硕士毕业论文 绪论怎么写 小木虫 绪论对于硕士学位论文而言,并非可有可无,而是一篇成功论文的一个关键点。一般而言, 绪论应该包括一下内容: 一、选题的意义 该部分要写的内容是本文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危害或后果。也就是说作者发现了一个必得要研究解决的真问题。 写作的要求是: 1、问题要明确,不能太宽泛,没有边,比如一篇环境法的硕士论文不能上来就说环境问题如何严重等等。因为环境问题严重虽然是问题,但太大。 2、问题得是某种的矛盾,而不是一个现象。现象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须得分析出现象背后的隐藏的矛盾。 3、问题得是法律问题,不能是其他学科或领域的问题。 4、如果可能, 论证一下这是一个真问题,而不是伪问题。 二、研究的范围 也就是说本文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前述问题, 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还有那些问题留待解决等。其中可能还得界定相应的概念。 三、研究的方法 大多数硕士学位论文,能够充分运用规范分析法已属不易,实证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现实的。因为研究的时间和经费都不允许作者进行实证分析。但如果能够充分占有已有的资料,也能够写出很好的论文来。 比较研究则或多或少都会用到一些。其他方法根据作者的能力选用。 四、研究的思路和进路或技术路线 本部分不是必须的, 可以根据情况来选择。 综上,问题最重要,一篇论文的成败首先取决于要研究的问题是否有价值,是否清楚? 问题六:硕士论文怎么写 您好,可以安排本科、硕士、博士等毕业论文,包修改,包通过,信誉保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问题七:参考文献中引用别人的硕士论文怎么写 作者. 题名[D]. 学位授予地址:学位授予单位,年份.就可以啦 问题八:硕士研究生的论文怎么写? 一、基本格式: 论文只能打印在每页纸的一面上,不得打印在正反面上。论文纸的大小尺寸为A4纸打印。侧面装订。 二、题名页: 论文题名页上打印格式基本相近,中、英文对照,中文题目页在第一页,英文题目页在第二页。一般由顶部往下三分之一页处打印论文题目,论文题目都用大写字母,下隔八行打印论文调查者姓名、所属电大,再下隔八行视实际情况打上提交日期XX年XX月XX日以及课程名称:论文项目设计 上述各项内容都应打印在论文题名页的中间部位。 三、摘要及关键词页 摘要及关键词页上打印格式同论文题名页,中、英文对照,中文题目页在上,英文题目页在下。一般根据提要的内容多少安排打印。中文题目摘要采用宋体一号,加粗,摘要正文部 无忧论文网 51lunwen/...7 分采用宋体,小四号。关键字题目部分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关键字短语部分采用宋体,小四号。英文题目摘要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为一号,加粗,摘要正文部分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为小四。 四、致谢页 学员可以自选致谢页,一般不要求写中文。英文大标题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为一号,加粗,正文部分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为小四。 五、目录页 英文大标题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为一号,加粗,小标题部分统一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为三号,加粗。注意在右方注明对应的页号,中间虚线连接。 六、正文页 问题九:研究生小论文怎么写 让我根据上一年毕业的师兄的毕业论不 比较多,顺的肯定好 问题十:硕士毕业论文怎么写?硕士毕业论文的要求是什么? 一般相关硕士毕业论文的内容都可在百度上去找的。 如果你不能自己完成,你可以到高质高价论文网看一下。 可应对高难度论文创作,写作也很精细。 企鹅.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 排版一定要遵循学校格式模板要求,否则参考文献、字体间距格式不对,要发回来重改,老师还会说你不认真 希望可以帮到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下面对论文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建议仅供参考: 毕业论文写作技巧 第一条,先要围绕着论题去占有和选择材料。 也就是说,当你的论题已经确定以后,第一,围绕着立论去占有材料,多多益善的去看。有的论题是来自老师已经拟订好的题目。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是自己确立论题的,先积累材料,再有论点。一旦立论确立了以后,再回过头来去占有材料。在占有材料方面跟我《基础写作》里讲的有相通的地方。第一要占有材料,占有研究对象的真实的材料。比如你要研究某个作家,某个阶段的几部作品,就将这几部作品拿来进行深入细致的研读,进一步来确定自己的论点。

优秀优秀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外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一) [1]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3. [2]付子堂.法律功能论W].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53. [4]王利明.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5]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和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7]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院出版社,1982. [8]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8-9.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10]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2. [11]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4. [12]苏力.送法下乡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00. [13]范偷.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547-555. [14]田有成.乡土社会的民间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 [15]顾培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之道[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1.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二) 1.沈跃东:《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法规范分》,《法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徐亚文:《口述历史与法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3.陈瑞华:《从 经验 到理论的法学 方法 》,《法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4.薛以胜:《法学研究方法初探》,《科技信息》2011年第3期。 5.崔二玲:《浅析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6.罗旭南:《法学方法多样化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适用》,《海南大学学报》(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7.刘颖:《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李云海:《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浅》,《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1期。 9.谢晖:《论规范分析方法》,《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10.冀海虹:《司法过程中法学方法之解读——以价值分析法为核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1.王丽霞:《<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教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2.冯 果:《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 13.刘连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在宪法研究中的局限性——以“分离命题”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4.张传新:《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15.魏治勋:《“规范分析”概念的分析》,《法学论坛》2008年第5期。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三)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马生安:《行政行为研究—宪政下的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陆伟明:《服务行政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袁裕来:《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梁津明、郭春明、郭庆珠、魏建新:《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 [15]王振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四) [1]任丁秋.私人银行业与资产管理---瑞士范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倪受彬.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信托运营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盛学军.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2012[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6]连建辉,孙焕民.走近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李春满.私人银行业务[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8]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9]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10]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11]孟建华.洗钱与银行机构反洗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12]卓泽渊.法律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英]莫德.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M].刘立达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4]王征宇,于江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15]丁邦开,何俊坤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五) [1]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2]张月满着《刑事证人证言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译者:罗结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田圣斌着《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6]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着《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7]刘根菊等着《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 [9]孙晶:《亲属作证特免权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1][德]尧厄尼希着,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12]程海霞:《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3]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着(宋金寿主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14]厦门大学法律系编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韩延龙、常兆儒编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2. 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法律论文的撰写需要很多参考文献,你知道有哪些文献可以参考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论文参考文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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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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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下面三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学硕士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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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在财会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财会专业的特点,对于会计硕士论文来说,选好了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本文整理了 100个优质“会计硕士毕业论文题目 ”,以供参考。 会计硕士毕业论文题目一: 1、 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及独立审计研究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政策选择的研究 3、基于知识经济的财务会计体系研究 4、论经验研究方法在现代管理会计研究中的应用 5、论网络会计在企业应用的实现方案 6、论上市公司并购中的财务安排 7、人力资源价值会计的货币计量研究 8、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9、论电于商务及其与会计软件的整合 10、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 11、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会计问题的研究 12、论人力资源会计的理论研究和应用 13、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与控制研究 14、关于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方法的研究 15、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若会计问题 16、对股票期权会计的探讨 17、中外会计报告比较及启示 18、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思考 19、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 20、试论人力资源会计 21、关于会计政策的探讨 22、建立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的探讨 23、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24、论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 25、关于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研究 26、试论重组会计 27、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会计监督 28、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问题的思考 29、关于会计管理体制的研究 30、对会计目标的重新思考 31、关于或有事项的研究 32、试论会计学科体系的构建 33、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的思考 34、浅议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 3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若问题的思考 36、债务重组会计的探讨 37、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经济后果研究 38、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 39、试论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40、试论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41、浅谈不良应收账款的原因与对策 42、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研究 43、浅析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44、债务重组中的所得税问题 45、浅谈企业长期投资项目决策的不确定性分析 46、浅析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 47、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对利润的影响 48、试论负债和负债经营 49、资本结构对我国上市公司影响 50、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会计硕士毕业论文题目二: 51、论审计风险的规避与防范 52、会计分析企业操纵利润的常见方法 53、资本结构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影响 54、财务会计与财务审计的比较 55、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56、完善我国利润分配和增值税核算 57、会计信息环境下企业内部控制调查与分析 58、会计报表审计应注意的几点意见 59、浅析审计信息化处理 60、浅谈所得税会计处理对企业的影响 61、长期投资决策与短期经营结合分析 6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确认 63、企业财务风险防范 64、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研究 65、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研究 66、高校财务财务成本与效益的研究 67、初探固定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 68、论新会计准则的国家化与国际化 69、债务重组中的所得税问题 70、浅析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71、企业并购的财务问题研究 72、企业/企业集团存量资产重组研究 73、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74、论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的建立 75、企业财务目标再认识 76、企业投资结构研究 77、关于财务的分层管理思想研究 78、试论企业表外融资的财务问题 79、论战略(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 80、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81、论企业收益质量及其评价体系 82、企业信用政策研究 83、浅议企业税收筹划 84、变动成本法的应用研究 85、论管理会计的设前提与原则 86、论投资决策分析方法 87、关于管理会计师及其职业道德研究 88、预算管理研究 89、关于ABC法的研究 90、责任会计的研究 91、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92、标准成本的研究 93、战略管理会计研究 94、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 95、关于成本差异分析的研究 96、关于敏感性分析的研究 97、关于成本控制方法 98、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99、论市场经济下审计的职能与作用 100、论审计目标与审计证据的获取

浅论人力资源会计【主题词】人力资源会计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 人力资源价值会计 确认 计量 报告 无形资产 基本内容 建立条件【摘要】本文从人力资源会计的定义、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其基本内容、建立条件等几方面对人力资源会计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对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的关系,人力资源会计属于无形资产等问题作了一些探讨。所谓人力资源会计是指对组织的人力资源成本与价值进行计量和报告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它是会计学科发展的一个新领域,是人力资源管理学与会计学相互渗透形成的新型会计理论,自从1964年,美国密西根大学的郝曼森首次提出人力资源会计这个概念之后,通过一大批会计学者的坚持不懈的研究,到今天,人力资源会计已逐步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理论体系,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更为人力资源会计的推广创造了历史性的契机。本文拟就人力资源会计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其基本内容、建立的条件等方面内容加以讨论。一.我国建立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1.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人力资源的因素对企业经营成败的影响越来越大,投资者对人力资源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是人力资源会计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因。2.内部管理的需要。现行会计将人力资源投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不单独提供有关人力资源投资及其变动的情况、人力资源投资的经济效果以及人力资源的经济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因而也就无法满足人力资源的管理和控制对信息的需求。3.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通过人力资源会计所提供的信息,政府可以了解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源维护与开发情况;同时,政府还可以运用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人力资源投资的力度,以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后劲。4..财务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事实上,单从会计核算原则来考虑,现行会计对人力资源的处理也有诸多不妥,一方面,将人力资源投资计入当期费用,违背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在人力资源投资上的投资支出,其收益期往往超过一个会计期间以上,属于资本性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先予以资本化,然后在各收益期内分期摊销,而现行会计的做法却是将其全部费用化,作为当期费用入帐。这样的做法在工业经济时代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工业经济时代一方面人力资源会计投资在数额上占总投资的比重太小,人力资源的重要性难以体现;另一方面,人力资源投资支出的受益期不一辨别,其受益程度更是难以计量。但在知识经济时代即将到来,人力资源投资比重日益增大的今天,再将人力资源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势必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另一方面,将人力资源投资支出费用化,必然使各期盈亏报告不实,导致决策失误。将人力资源支出全部作为当期费用,必然导致低估当期盈利,造成决策失误;同时,当企业大量裁员时,尚未摊销的人力资源投资支出应作为人力资源流动的损失,计入当期费用,但现行会计并不能反映出这种损失,不利于经营者进行正确决策。所以,从遵循会计原则的角度而言,实行人力资源会计也很有必要。由此可见,无论从满足信息需求者的要求而言,还是从维护会计核算原则而言,人力资源会计的实施都势在必行。二.人力资源会计的内容。(一)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所谓企业的人力资源,就是指能够推动整个企业发展的劳动者的能力的总称。人力资源会计与传统会计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人力资源会计将人力资源投资视作了资产。所以要谈论人力资源会计,首先就要涉及到人力资源投资能否予以资本化!这一点历来是会计学者争论的焦点。尽管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已经相当的多,但在其论述上,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为这一问题是关系到人力资源会计能否存在的关键,所以,笔者认为仍有加以论述的必要。所谓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可以带来未来经济收益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下面我们根据资产的定义的要点,逐个分析人力资源投资是否可以资本化:首先,人力资源是可以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收益的经济资源。人力资源是指人的劳动能力,而非劳动者本身,而劳动者的这种劳动能力显然是可以带来未来受益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有些学者认为人力资源对企业所提供的未来利益难以像固定资产那样加以合理的预计与确定,所以人力资源不是资产。我们认为,“提供的未来利益的确定性”并非是一项经济资源被确定为资产的必要条件,事实上无形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就无法事先准确的确定,但我们仍将其视作资产,那么对人力资源为何就不能同等对待呢?其次,人力资源是可以用货币加以计量的。这是因为企业花费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如招聘费、培训费、保险费、工资及福利费等各项支出本身都是以货币形式反映的,这就使得以货币来相对客观的计量人力资源的价值成为可能。最后,人力资源也是企业可以实际控制的。对人力资源资本化持反对意见的学者认为:人力资源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其所有权归劳动者所有,而企业无法拥有对劳动者的所有权,从而也就无法拥有和控制人力资源。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有关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有论述,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用货币从市场上雇佣了劳动者之后,在事实上获得了对未来劳动者一段时间内劳动力的使用权,而且这种权力是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而非劳动者,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一旦劳动者被资本家所雇佣,他的劳动力就已经事实上为资本家所控制(因为在劳动契约解除以前,劳动者是不能再自由的向他人出售劳动力的),而同时资本家并不需要拥有对劳动者人身的所有权。所以,人力资源是可以为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综上所述,企业在人力资源的载体——人身上的投资是企业付出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投资,是可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力,是企业能够控制和利用的,因而可以定义为会计资产。特别应该指出的是,笔者认为人力资产是一种无形资产。这是因为,我们知道所谓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资产,其具有以下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用于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了行政管理而拥有的资产(3)可以在一个以上的会计期间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4)所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对应无形资产的定义与特征,我们可以发现人力资产的特征与无形资产的定义和特征是相当吻合的:首先,人力资产不具备实物形态,企业员工虽具有实物形态,但人力资产是指员工的服务潜力,这种潜力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切不可把人力资产的的载体——人与人力资产本身混为一谈;其次,人力资产是能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用于行政管理的资产,人力资产能带来未来经济效益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再次,人力资产的受益期通常是一个会计期间以上,服务期低于一个会计期间的员工的工资等支出一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予资本化;最后,人力资产所提供的经济效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是因为:一方面,人力资产到底能带来多大的效益是很难估计的;另一方面,由于人才的流动性很大,使人力资产的受益期事实上也很难确定,所以人力资产所提供的经济效益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我认为人力资产应属于无形资产。(二)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主要涉及人力投资的核算,人力资源成本的汇集分配、人力资产的摊销、人力资产损失的确认等几部分。按照上述要求,应设立以下几个基本账户:(1)“人力资产”账户,总括反映人力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其借方反映人力资产的增加,贷方反映人力资产的减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现有人力资产的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本账户按职工类别设置明细账户。(2)“人力资产累计摊销”账户,其贷方反映按一定的摊销率计算的人力资产摊销额,借方反映因退休、离职等原因退出企业的职工之累计摊销额,余额表示现有人力资产的累计摊销额,本账户应按照对应的人力资产明细账户设立相应的明细账户。(3)“人力资产取得成本”账户和“人力资产开发成本”账户,这两个账户是成本计算性质的过渡账户,用以分类汇集企业在人力资产上的投资,借方反映投资支出的实际数额,贷方反映转入“人力资产”账户的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明对尚处于取得和培训阶段的职工的投资。(4)“人力资本”账户,该账户用来反映当从有关方面无偿调入职工时,作为“人力资本”的对应账户,反映投资来源。当职工离开企业是,应将“人力资本”账户相应的数额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特别应指出的是,“人力资本”账户应属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可用“资本公积”账户代替。有一种看法认为该账户既非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又非负债类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这一部分权益应属职工所有,当职工离开企业时,要同时转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他其实是股份制改革初期“企业股”的翻板,事实上,企业内部除了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之外不存在第三种权益。(三)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将人力资源资本化,就涉及到人力资产的计价问题,而对人力资产的计价主要有下面两种流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人力资产应按照其获得、维持、开发过程中的全部实际耗费人力资源投资支出作为人力资产的价值入帐,因为这些支出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籍此入帐,既客观又方便,这种方法称为成本法,成本法又分为按历史成本入账、按重置成本入账及按机会成本入账三种方法;另一种方法认为对人力资产应按照其实际价值入账,而不应按其耗费支出入账,因为企业获得、维持、开发人力资源的过程中的支出往往与人力资产的实际价值不符,这是由于对人力资源的支出相当的一部分往往由政府以公共支出的形式负担,企业并不负担这一部分成本,所以这一观点的支持者认为,成本法反映的会计信息是不真实、不全面的,对人力资产应按照其实际价值入账,故该方法称为价值法,价值法按照不同的计量模式又可分为群体价值模式和个人价值模式。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各自的道理,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人力资源会计的两大分支——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下面对这两大分支分别加以介绍:1.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人力资源投资支出是一个会计实体为了取得、维持和开发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取得人力资源支出。指会计实体为了获取某一项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招工支出,指为了网罗吸引求职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如招工广告费,中介机构手续费,因招工而发生的差旅费、接待费、材料费等;选拔支出,指从应招人员中挑选理想员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面试时支出的费用,体验费,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定岗支出,将录用的职工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所发生的各项一次性的支出,如搬迁费、注册费、接待费等,特别应指出的是,还应包括特定职工工作所需的特殊设备支出,这是因为这些特殊设备往往是应个人的要求,量体裁衣所定购的,一旦这一员工离开企业,其他人可能将根本不能利用该设备,故应计入人力资源取得支出。(2)维护人力资源支出,,指企业为将职工留在企业工作所发生的各种经常性支出,包括工薪及奖金支出、劳动保健支出,医疗保健支出、社会保险支出、人事管理部门的支出。(3)开发人力资源支出,指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上岗前培训支出,是指为了使职工具备完成特定工作所需要的技能,适应特定工作岗位的要求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见习费用、培训费用等;在职培训支出,是指职工达到熟练程度以前发生的各项支出;脱产培训支出,是指脱产学习,以提高员工素质,使之能适应新工作的要求而发生的支出,如教员工资,学员培训期间应发的工资,材料费、差旅费、住宿费、学费等。上述的各项支出,并非要全部计入人力资源的成本予以资本化的,只有那些受益期超过一年以上的费用才能予以资本化。一般说来,我们通常将人力资源取得支出和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而维护支出则按照传统财务会计的做法计入当期损益,但对数额较大的一次性维护支出,也可计入待摊费用,分期计入损益。如上所述,现行会计不问支出的性质,将人力资源支出一律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人力资源会计正是要改变这一做法,是会计信息更具真实性、相关性。尽管人力资源投资支出资本化就是将上述支出予以资本化即可,但是实务中依据计价标准的不同,又可分为三类,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机会成本法。历史成本法是将上述的获得、维护、开发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资本化,较为客观和方便;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重新获得与原来相同的人力资产所要花费的成本,该方法提供的信息更具决策上的相关性,但由于对什么是相同的人力资产、重置成本到底有多大等问题的确定标准,主观性过强,从而限制了其应用范围;机会成本法,是以企业职工离职时使企业所蒙受的经济损失,作为企业人力资产计价的依据,优点是机会成本较接近人力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但该方法使用面太窄主要适用于一些拥有专业技术能力的重要员工,对于一般员工不适用(因一般员工的离职往往不会带来太大的经济损失,即使有,也与员工的实际价值严重不符,不能籍此入账)。此外,人力资源既然是一种资产,自然涉及到摊销的问题,我认为人力资产的摊销应采用加速法摊销,摊销期可以按劳动合同期摊销,期末无残值。之所以采用加速法,主要是因为人力资产流动性较大,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大,从稳健原则角度出发,采用加速法摊销(即前期多摊,后期少摊)应比较可取。其具体的摊销方法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采用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均可。2.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有关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模型大体分为两类:群体价值计量模型和个人价值计量模型,下面分述之:(1)群体价值计量模型。主张该模型的人认为人力资源的价值是指人力资源会计在组织中的价值,作为组织中的一员,人力资源会计离开了组织就无法衡量其价值,而且,个人价值的总计不一定等于组织的价值,所以,他们认为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所计量的应是群体的价值,而非个人的价值,为此他们提出了用非购入商誉法和经济价值法测定群体价值的方法:非购入商誉法,该方法认为企业获得的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超额利润,应一部分或全部看作人力资源的贡献,人力资源的价值就是这部分超额利润资本化的结果,(人力资源的价值=超额利润/全社会平均投资报酬率);经济价值法,该法认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应是将企业未来盈余折现后,按人力资源投资占总投资数额的比例,将盈余现值总额的相应部分资本化的结果。(2)个人价值计量模型。主张该模型的人认为,组织的人力资源是个人价值的总和,只有先求出个人的价值,才有可能求得组织的价值,而且企业的许多决策都是以个人为中心的,取得个人价值的信息对企业的决策更具相关性。该模型常用的方法有未来工资报酬折现调整法,该方法认为,人力资源价值=未来工资支付额的现值×平均效率比率,未来工资支付额现值=∑〔Si/(1+r)∧i〕,平均效率比率=∑〔(i×RFi/REi)÷∑i〕,以上两式中,Si代表第i年的工资额,RFi为第i年的企业投资报酬率,REi为第i年的本行业平均投资报酬率;指数法,是根据基期人力资源的价值,按照某一指数,推算以后年度的企业的人力资产价值。应该指出的是,群体价值计量模型和个人价值计量模型是相互补充的,群体价值计量模型主要是用于对群体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价,如班组、车间等;而个人价值模型则适用于单个员工的价值评价,各有侧重而已。上面分别介绍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的基本内容,那么他们在会计实务中的相互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个人认为,通常情况下对人力资源的资本化应采用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方法,这是因为,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所以通过公平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人力资源的价格能最大程度的贴近反映人力资源的价值,所以将实际支出成本化的方法不会造成人力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另一方面,成本法数据的获取较为方便,获取的数据也较为客观,能防止经营人员利用处理方法的主观性篡改数据,粉饰报表;再者,尽管成本法未能涵盖全部成本,如政府支出等,但其未涵盖的部分主要是一些公共产品,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这一部分成本均不需支出,换言之,这一部分对企业来说是无成本资源,如同阳光、空气一样,企业人力资源会计对此没有反映的必要。所以,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应是人力资源会计帐务处理的主流。但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也并非一无用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无偿转入人力资源时,这时若选用成本法,人力资源的实际支出成本与人力资产的实际价值差别过大,而采用价值法则更具客观性、真实性,此时的分录为: 借:人力资产贷:人力资源取得成本(记录人力资源的实际支出)人力资本(记录人力资产与人力成本之间的差额)另外,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在财务评价、企业经营决策中的用途,较之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也更为广泛。(四)人力资源会计的报告对于人力资产的报告,我们认为应当分两部分:对内报告与对外报告,下面分述之。1.对外报告。一方面,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于无形资产项下单独列示人力资产有关情况,包括人力资产原值、摊销值、净值等数据。另一方面,应在附注中,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详细揭示人力资源的状况,从动态方面,应揭示报告期内追加的人力资源投资总额、投资方向、占本期总投资的比重等数据;从静态方面,应报告人力资源占企业总资产的比率,企业员工的学历构成,职称等情况,以展现企业人力资源的全貌。2.对内报告。内部报告的内容应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非货币信息,主要是企业现在的人力资源组成,分配及利用情况,特别对于一些高成本引入的重要人才,应重点揭示。另一部分是货币信息,主要是企业各责任中心人力资源的现值;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比;对于一些高成本引入的重要人才,应单独分析其成本与其创造的效益,以确定其投资收益率。三.人力资源会计在我国建立的条件中国人力资源会计的全面实施除了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完善人力资源会计的理论体系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人力资源法制化。对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要用法律法规加以确认,对其交换也应有一定的法律规范,确保企业对所雇佣的职工的劳动力的所有权;对中途违约离职的职工也应有相应的处罚,以保证企业人力资源的相对的稳定性。2.大力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对人力资源会计的发展,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一个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才能提供一个合理的人才的市场价格,从而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一个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的存在,使人才能自由流动,企业可自由获取其所需的人才,只用在这时,社会才可能产生对人力资源信息的真正的现实的需求,人力资源会计也才有了其存在的社会基础。目前,我国的人才市场、劳务市场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很不完善,而企业家市场几乎不存在,尽快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是当务之急。3.开展试点工作,为人力资源会计的大面积铺开做准备。试点可以选择学校、医院、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科研单位、高科技类型的企业等人力资源密集的单位,积累经验,既推动理论的向前发展,又为人力资源会计的全面实施做准备。目前,我国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理论上尚未完善,大部分理论来源于对西方论著的翻译,与国情联系不够紧密,人力资源会计的全面实施更是任重道远,这将需要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共同的不懈努力。(全文完)参考文献:(1)刘明辉主编:《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人力资源会计》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陈今池著:《现代会计理论概论》 立信会计出版社(3)杜兴强:“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计量与报告” 《会计研究》97.12(4)许汉友:“浅论人力资源会计的前提条件” 《财会月刊》98.9(5)邹海峰 刘军社 方雷:“人力资源会计综述” 《财会研究》98.2(6)冯虹主编:《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经济管理出版社刘 刚更多的到这里看:亿佰论文网 都是最新的会计毕业论文。

优秀化学教师的教学方法研究论文

一、努力提高化学专业知识——当好教师的先决条件化学是一门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以及变化规律的基础自然科学,客观的物质世界是不断地变化发展,化学这门基础自然科学,也是不断地变化发展的。化学老师是直接传授知识给学生的第一人,就必须努力地学习化学领域里的新知识,就必须努力地学习化学知识变化,多多地了解化学学科的发展,以获得更多的知识。从前称原子量现改为相对原子质量,百分比浓度现改为溶质质量分数,这样改更具有科学性。社会发展提高了对教师的要求。我国改革开放己经三十多年了,我国的国民文化知识大幅地提高,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社会对它要求就更高了,从前,由于缺乏师资,具有中专文凭就可以在初中任教了,现在大大不一样了,初中教师至少需要大学本科毕业,高中教师需要研究生毕业,最近几年瑞昌招聘教师就是这样进行,这就是对教师知识水平的客观要求。二、努力提高化学教学水平——当好化学教师的生存基础重视基础知识的教学,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双基知识是学生逻辑思维的基础,是判断推理必不可少的前提材料,如果没有扎实的“双基”,就不能有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也不能灵活运用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从平时的学生成绩来看,第一学期期中以后,由于“双基”不扎实,部分学生出现厌学情绪,成绩急剧下降,两极分化逐渐加大。所以日常教学始终应注重落实“双基”,不可随意拔高,才能大面积提高化学教学质量。加大对学生能力培养的力度。掌握文化知识,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具有分析、理解和综合表达能力,学生因综合分析推理能力较差所致,而对学生兴趣下降,因此,教学中要特别关注能力培养,在诸如综合创新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识图能力、知识迁移能力等方面下功夫,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在日常的教学中,要强化保护环境、防治水、大气、食品等被污染的急状,努力从封闭式教学走向开放式教学,尽可能使化学教学联系生产和生活实际。鼓励学生关心化学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从而克服化学教学只传授书本知识的偏向,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更好地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落到实处。

初中化学中的化学史教学资源 作者:肖梅(南京晓庄学院 化学专业 09师范班) 指导老师:龙琪[摘要] 本文在对人教版初中化学教材中的化学史料的内容、呈现方式、近年来教材中化学史的比重变化、教育功能分析的基础上,给出相应实施建议并举例剖析了如何开发教材中化学史料的教育功能,对化学教育中化学史资源的利用不当之处提出了些许建议。[关键词] 化学教材;化学史;教学资源一. 前言 在西方最早提倡科学史教育可追溯到19世纪中叶。当时的英国科学促进协会主席在1851年的一次演讲中呼吁:“我们要教给年轻人的,与其说是科学结论不如说是科学史”。二战后,以美国哈佛大学校长、著名教育家、化学家科南特()为代表,一批教育家进行了以案例教学法引入学校进行科学史教育的实践,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因此全世界的教育都陆续开始重视科学史的教育,也陆续获得了成功。中国从初中三年级开始开设了化学教育,对初中学生来说,化学是一门入门课程,教材很注重启蒙的作用。而且初中学生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尚属少儿期,还是一些直观的、趣味性的东西更能刺激其大脑兴奋.化学史教育,不单纯是讲一些小故事,吸引学生注意力,适当通过一些史实的介绍,能使学生理解相关科学知识、科学过程与方法以及培养学生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我国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把化学史作为“可供选择的学习情境素材”, 化学史可以为学生提供各种真实的学习情境, 为其营造生动有趣、基于生活经验与社会文化的学习氛围,为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起促进作用。正如美国著名科学史家萨顿所说“:科学史能够帮助我们达到教学的主要目的, 它能够说明科学之意义, 科学之功能和方法, 科学之逻辑的、心理的和社会的含义, 科学之深刻的人性,以及科学对于思想净化和文化整体化之重要意义。”可知化学史是化学教育的重要资源。 二. 化学史在初中化学教学中的应用现状及呈现方式(一)应用现状 开展化学史教育教学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广大化学教育工作者的普遍承认。但是,化学史的教学功能能否得以充分发挥,必须以老师是否在化学课程教育中开展化学史的教育教学,以及得到的效果来看。而化学史教育教学开展状况可以通过化学教师在教学中引入化学史进行化学教学的频次程度得以反映。 图1 教师教学中引入化学史进行化学教学的频次 从表中可知,54%的教师从不使用化学史进行教育教学,偶然使用化学史的教师仅占调查总数的43%,而经常使用化学史进行教育教学的教师仅为3%。由此可见,当我国中学化学史教育教学的开展状况不容乐观。 针对这一状况,笔者参考了一些文献整理得出化学教师对在课堂中引入化学史教学认识。表格设计是以教学论过程为主要依据,从中学“教”与“学”的实际出发,通过人员、物质、信息3个方面来全面寻求原因。 表1:化学教师对在课堂中引入化学史教学的认识调查表 完全同意 同意 中立 反对⒈教材中涉及的化学史知识范围广、知识面大 12 (30 %) 6 (15 %) 2 (5 %) 20 (50 %)⒉化学史知识中考、高考考点较少 20 (50 %) 16 (40 %) 1 (2. 5 %) 3 (7. 5 %)⒊化学史知识中考、高考考题容易 24 (60 %) 15 (37. 5 %) 1 (2. 5 %) 0 (0 %)⒋化学史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操 30 (75 %) 10 (25 %) 0 (0 %) 0 (0 %)⒌化学史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 21 (52 %) 16 (40 %) 2 (5 %) 1 (2. 5 %)⒍对学生来说,化学史知识是十分难学的知识 12 (30 %) 10 (25 %) 2 (5 %) 16 (40 %)⒎对教师来说,化学史知识是十分难教的内容 15 (37. 5 %) 12 (30 %) 1 (2. 5 %) 12 (30 %)通过上述调查分析表明,中学化学教师普遍认为重视和加强化学史知识的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但由于受“中考指挥”和传统的“应试”教育影响,一部分教师认为中考、高考中涉及化学史知识的考点较少,考题容易,教师只须念念教材,学生只须背背考点,所以教也容易,学也容易;另一部分教师则认为化学史知识范围广、知识面大,要在学生现有的认知水平上进行教学有一定的难度。 (二)化学史在教材中的呈现方式《科学课程标准》中提出了科学史进入科学课程的5种方式: ( 1) 作为引入新知识的背景素材; ( 2) 作为例题与练习题; ( 3) 作为相关资料插入; ( 4) 作为扩展性阅读材料; ( 5) 作为科技活动素材。并且指出, 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课程中引入科学史, 主要是作为学生学习科学的一种途径和手段, 科学史不应作为新的知识点来考核, 其教学效果应当通过学生对相关科学知识的理解、对科学过程与方法的理解以及学生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的培育来体现。 表2 人教版中化学史 章节 化学史的 主要内容 化学史的 切入点 化学史的 呈现方式 绪言 火的发现和利用及一些古代物品;道尔顿、阿伏加德罗及原子和分子的构成;门捷列夫及元素周期 正文 图片,文字 第一单元 课题2 炼丹术和炼金术、早期的化学实验室 正文 图片,文字 第二单元 课题1 拉瓦锡及氧气的发现、空气的成分 正文 图片,文字 第三单元 课题1 拉瓦锡、普利斯特里、卡文迪许及水的组成 资料 文字 第四单元 课题1 院士张青莲及相对原子质量的测定 资料 文字,图片 第四单元课题2 道尔顿及元素符号 资料 文字,图片第五单元课题1 拉瓦锡及质量守恒定律 资料 文字,图片第六单元课题1 人造金刚石和金刚石薄膜 化学•技 术• 社会 文字,图片第六单元 课题1 课后习题 石墨炸弹 习题 文字 第六单元 课题3 温室效应 正文 文字 第七单元课题1 燃烧的利用 正文 文字,图片 第七单元 课题2 能量及我国古代烧制陶器 正文 文字,图片第七单元 课题3 雕像及酸雨的危害 活动与探究 图片第八单元 课题1 金属材料;青铜奔马;沧州铁狮;铅的利用 正文 图片,文字第八单元 课题3 我国古代炼铁 正文 图片第十一单元课题1 大理石作为重要建筑材料的应用 正文 图片第十一单元课题1 我国制碱工业的先驱———侯德榜 资料 文字,图片 第十一单元课题2 18 世纪化学肥料的使用 正文 文字第十一单元课题2 物质的分类 拓展性课题 文字第十二单元课题3 导电材料;纳米材料 化学•技术• 社会 文字从上面表格中可以看出初中化学教材中的化学史教材多以插图和阅读材料的方式呈现。插图所展示的化学史内容广泛, 涉及化学家肖像、实验仪器设备、日常生活中难以见到的实物。插图与正文内容互为补充, 生动形象地说明或解释知识, 促进学生对抽象概念的理解; 其次, 插图与课文文字的合理搭配, 使教材在视觉上显得图文并茂、错落有致,呈现出一种和谐美, 符合初中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规律。阅读材料是课文正文内容的拓展。由于受教材篇幅和学科知识结构的限制, 一些化学史素材不便出现在课文正文中, 所以教材中在课文正文旁边或课后设置了各种栏目 ,如“ 资料”栏目, 这种呈现方式的目的在于:一方面对课文正文内容进行补充拓展, 开阔学生视野, 加深学生对课文知识的理解; 另一方面又能保持课文正文知识严谨的逻辑结构, 突出学科知识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三. 教材中化学史材体现的不足之处 2001年新课程标准教科书中,化学史呈现的形式更多样化,内容更丰富,在文内增加了不少插图和实物照片。如:彩陶、古画、雕像,透明金刚石薄膜等,在加上适当的文字说明或描述,把化学史知识融汇在各单元各课题中,画面色彩明丽,其真实、直观、亲切、深刻,比文字更有说服力,使得化学史知识更直观易懂,更接近于生活,能提高初中学生的阅读,兴趣和丰富他们的想象力,起到启发思维的作用,便于学生有效地学习、理解和掌握,有利于给学生提供熟悉的生活情景和已有的实际经验等学习素材,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使学生逐步认识化学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2],但就化学史材内容、呈现形式、分布等还有某些不足之处。(一)化学史材过于粗略表1化学史在近年教科书中所占比例版本 1978 1982 1987 1994 2001 2001(新课标)比例 5% 15% 15% 31% 32% 50% 由表中可看出从1978年到2001年的新课标教材中化学史材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可以感受到化学史教育的重要性已深入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观念中。但纵观教材可以发现化学史材都经过编写者的改动,讲得过于粗略,使本应该达到在潜移默化指导学生学习科学方法的目的完成不了。例如拉瓦锡研究空气成分的实验:“两百多年前,法国化学家拉瓦锡用定量的方法研究了空气的成分。他把少量汞放在密闭的容器里连续加热12天。发现有一部分银白色的液态汞变成红色粉末,同时容器里空气的体积差不多减少了1/5 。他研究了剩余4/5体积的气体,发现这部分气体既不能供给呼吸,也不能支持燃烧,他误认为这些气体全部都是氮气(拉丁文原意是“不能维持生命”)。拉瓦锡又把在汞表面上所生成的红色粉末收集起来,放在另一个较小的容器里再加强热,得到了汞和氧气(化学式为O2),而且氧气的体积恰好等于密闭容器里所减少的体积。他得到的氧气加到前一个容器里剩下的4/5体积的气体中,结果所得气体跟空气的性质完全一样。”我们都知道拉瓦锡开始并没有将既不能供给呼吸,也不能支持燃烧的气体称作氮气,在1791年夏比塔才称它为氮气;也没有“氧气”,拉瓦锡称它为“弹性流体”,是后人在后来的不断摸索中定义了氧气。加上这样的信息占不了多少空间而且简单易懂,加上去并不麻烦,可以给学生暗示科学的发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下得到结果。(二)关于化学史的习题过少鲁教版教材为加深学生对质量守恒定律的认识, 在课后以练习题目的方式呈现了另一则化学史素材: 波义耳为探索物质在化学反应中的质量变化而进行的实验。教材利用这则材料创设问题情境, 让学生对波义耳与质量守恒定律擦肩而过的原因做出分析。利用练习题目的方式引导学生对化学史素材中的事件做出分析与评价, 不但可以启迪学生思维, 巩固所学知识, 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受到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教育, 为逐步深入理解科学本质打下基础。化学史素材成为“静态”科学成果和“动态 ”过程与方法的载体, 成为促进学生掌握自然科学方法、理解科学本质的催化剂。而人教版关于化学史的习题少之又少,使学生在学习化学中忽视化学史。(三)教材中的化学史涉及到的中国人物较少 与我国有关的化学史素材(明确指出的)在化学教材的化学史中都占据着较大的比重。然而,在教材中涉及到的中国人物的名称却是凤毛麟角。这不利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利于提高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四)化学史料在教材中分布不均衡从化学史素材分析研究中可以看出,化学史料在三种版本的教材中的分布存在着不均衡的现象。一方面,在化学史料广泛地融入教材的基础上,化学史料并未覆盖教材中的所有章节,每种版本的下册涉及的化学史较少。另一方面,教材中有些章节的化学史料存在着较为集中的现象,如上教版中第三章第二节中原子中有关化学史的内容,阅读材料三处,图片7幅,涉及化学家4个。化学史料的过于集中造成了化学史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的浪费。四 对教材中化学史教育功能开发的建议与思考现在国内大多数老师对学生的教育侧重于对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习题运用,用化学史来强调化学家们的天资聪颖和勤奋。忽视化学家的错误,研究的艰辛,也就是化学家们的“人性”,使化学家这一职业离学生越来越远。(一) 教师应精心创设习题情景,进一步在习题中开发化学史教育功能 运用化学史创设习题情境是将化学史引用教学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优点在于不仅可以是本来枯燥、无味的习题变得生动、活泼,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还能使学生受到来自化学史的熏陶与教育。鉴于教材中的化学史料普遍存在“有而不足”的局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挖掘化学史料素材编制习题,弥补教材中化学史习题的匮乏。教师在编制习题时,要选择一些典型的化学史料的素材,选材不仅要体现课程标准的要求,而且一定是化学科学发展过程中起关键性或突破性作用的内容, 如元素和物质发现史、化学概念和理论发展史、物质结构的认识过程等。编制习题时,还应围绕“科学事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这条主线展开。这条主线涉及的四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的整体,它既是科学史内容的核心,也是教学与训练、评价的主线。通过学习可以使学生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三维角度获得全面发展。此外,编制习题时应根据化学史教学的内容、目标以及学生的特点选择不同层次的题型,体现不同层次的教育功能。可以是选择题、是非题、填空题、小论文或问题解决等多种题型。(二)在教学过程中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化学史料的内容和呈现方式程中进一富 虽然教材中的化学史料是教材编辑者立足于课程标准,根据教材内容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材中的化学史史料是“取之能用,用之有效”的。一方面,教材中的有些化学史料的内容过于简单,不利于其教育功能的发挥,这些史料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满。在使教材中的化学史史料丰满起来的过程中,不一定使其完整无缺,重要的在于凸显其教育功能,使学生真正能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如鲁教版第七单元第二节金属的化学性质仅在挑战自我中以习题的形式呈现教育意义不大,若能在金属与盐溶液的反应的实验探究后再以文字加反应原理呈现,学生就更能理解其本质,更好地掌握金属与盐溶液的反应这一知识点。另一方面,由于化学史料在教材中分布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各个学校的资源条件不同、教师自身的知识储备情况各异、学生的原有知识、兴趣爱好和心理发展特点等都有差异,这些因素影响着化学史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基于这点考虑,为了充分发挥化学史的教育功能,教师在备课时还应该在化学史的呈现方式上下功夫。(三) 教学中应适当增加我国的化学史料和人物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我国历史悠久,有着璀璨的历史文化财富,与化学有关的历史更是其中的一朵奇葩。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中的黑火药、造纸术,声名远播的中国瓷器,中国炼丹家的发现……这些都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不朽的荣耀,其中都闪烁着化学的光芒。教材中关于我国的化学史的数量还算差强人意,但是我国化学家的名字确是少之又少。为了进一步提高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提高民族的自信心、自尊心,适当增加我国的化学史和有关人物的名称是大有裨益的。不仅如此,我国历史名人在教材中的出现还能为学生树立榜样的作用。可以参考引入的人物很多,如东汉时期的炼丹家魏伯阳,晋代炼丹家葛洪,我国近代化学的启蒙者徐寿……(四)加强中学化学教师的化学史素养将化学史教育推广到整个科学史教育层面,从实践方面来看,尽管在科学史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无论在课程标准还是在教材中都有着明显地体现,但是科学史教育并没有形成一种主流。究其主要原因在于,广大科学教师本身没有受到多少科学史和科学哲学教育。正像BAAS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份报告中指出的那样,“他们(科学教师)的行为和思想都是职业训练的结果,缺少对科学本质和目的的理解”。因此,教材中化学史教育功能的开发除了受到教材自身的一些因素的限制外,最大的问题是多数的中学化学教师本身缺乏化学史的背景知识。这些教师本身在学习期间没有系统地学习化学史,也很少从化学史的相关教材中得到启发。因此,他们在成为教师后就很少愿意用化学史来教学,或很少知道如何正确地进行有关化学史内容的教学。因此,通过再培训、教师间交流等形式提高中学化学教师的化学史素养是非常必要的。总之,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积极探索有绩效的化学史教育,是充分挖掘化学史的教育功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前提。参考文献:[1].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化学.九年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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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教育 能够帮助未来的人们更好地适应化学化的社会生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化学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讲到素质教育,有以下几个问题想提出来和同志们商榷。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智力因素培养与非智力因素培养的关系及在化学教学中如何着眼于素质教育等问题。

一、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没有考试的教育也是不全面的教育,显然也是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谁也不会认为“交白卷”是素质高的表现。然而,素质教育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公民,而不是培养“考试得高分,其余不沾边”的高分低能的公民。事实上,随着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 方法 的不断改进,高分低能现象也在逐渐减少至最低程度。从这个意义讲,考试与素质教育的方向是一致的。

化学教师如何在突出素质教育的化学教学中驾驭考试呢?一方面,考试所涉及的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自学、思维等能力正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对于观察能力(图片观察除外)、化学实验的动作技能及德行、体质等难以通过考试检测,但学校及教师是不是只要抓住了“对付考试”就抓住了一切呢?显然是行不通的,第一,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价不再单纯看升学率,同样,学校评价教师也不再以升学率为唯一尺度。第二, 经验 表明:化学教师除了上好课外,也应与学生沟通情感,关心他们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等诸方面的进步。即素质教育抓好了,考试成绩也一定会上去的。相反,倘若对大纲所规定的“掌握、理解、了解、常识性介绍”等不同层次的要求视为多考与少考、重点考与非重点考、考与不考来组织教学是有害的,即那种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的做法应理智地予以摒弃。

二、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培养的关系

非智力因素是指人在行为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较为稳定的个性特征,主要包括:兴趣、动机、理想、气质、性格、品德、情操、情感和意志等等。它在人的行为的或心理的活动中起着动力性和方向性的作用。而中学时代,正是一个人的智力因素迅速发展,非智力因素逐渐形成、发展和趋于稳定的关键时期。

对待这个问题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只重视智力因素的培养与发展,而非智力因素则认其自然地发展,认为后者是学校和教师所管不了的,是社会和家长的事情。另一种态度则认为非智力因素也要像重视智力因素的培养一样,使之与智力因素得到同步的发展。有位心理学家说得好:人的心理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有机结合,任何一方出现“病症”,都会抑制另一方面的健康发展。非智力因素应如何培养呢?它与智力因素一样,同样有着自身的发生、发展规律。

如学习化学的良好动机的激发与培养就有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即好奇→兴趣→喜爱→ 爱好 →热爱。化学教师往往利用化学实验中的发光、发声、发热、颜色变化、状态改变、气味等奇异现象来引起学生的好奇心。但好奇是一种比较原始的、本能的、不稳定的认识倾向,接着,教师又通过形象生动、准确明白的讲授、以及性质联系用途、理论联系实际等教学手段和方法加以引导和巩固,还有作业与考试的成功的鼓舞等,逐渐使好奇发展为兴趣。兴趣比好奇要深刻、稳定、具体清晰且有力。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发展为喜爱、爱好和热爱。当学习成果常与荣誉、理想和抱负联系在一起时,喜爱、爱好和热爱就融有强烈的情感和意志色彩,具有稳定、持久而强烈的动力特征。

又如良好道德情操的培养和形成也有一个知、情、意、行的谐调统一的发展过程。由此可见,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存在着一个开发和引导、稳定和巩固、发展和提高的过程。不仅如此,它还有一个特点是在发展过程中具有反复性,此外,也受到智力因素的制约。因此,只有让学生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得到同步发展,其心理才能算是真正的健康发展。

三、化学教学如何着眼于素质教育

前面讲过,“双基”教学本身就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在化学教学中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重视实验教学

有人提出:实验教学的重视程度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标志。我国化学家戴安邦先生也指出:“只传授化学知识和技术的化学教育是片面的,全面的化学教育要求既传授化学知识和技能,又训练科学方法和思维,还培养科学精神和品德,学生在化学实验中是学习的主体,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训练用实验解决化学问题,使各项智力因素皆得到发展,故化学实验是全面化学教育的一种最有效的教学形式。”因此,我们不应该因为升学考试中对化学实验的动作技能测试不到而忽视实验教学。在教学中我们已深有体会:化学实验可以帮助学生建立和巩固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获取化学知识、培养科技素质。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实验中的时间和空间的运筹能力;通过计算和称量实验是否可以帮助学生形成“量”的概念呢?通过“打开试剂瓶盖要倒放”的动作技能的训练是否可以让学生养成“揭开茶杯(或电饭煲锅盖等)要倒放”——以防止污染的习惯呢?至于在实验教学中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观察能力等就不再赘述了。

(二)重视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是突出素质教育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我们应当想方设法,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些课外活动。课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是丰富多采的。如组织和指导学生办化学小报、化学墙报、化学 魔术 表演、自制仪器和自找代用品、做家庭小实验、举办化学讲座、化学竞赛、搞社会调查、组织参观化工厂、化学兴趣小组开展化学实验等活动。就拿这次全区义务教育化学样本班研讨会期间组织教师们参观遂川火柴厂来说,与会者亲眼看到小小的一根火柴,制造出来竟要这么多的设备和工序!不仅验证了课本上写的:火柴盒侧面所涂物质是红磷、三硫化二锑等混合物,火柴头上的物质是氯酸钾、二氧化锰和硫磺等,使理论知识与实际生产结合起来,而且还体验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生产时,同样还需要人们创造性的劳动,也充分体现了工人阶级的智慧和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伟大创业精神。这必将使我们的教学更加紧密地联系社会,取得课堂上难以取得的效果。

(三)重视练习与学法指导

现在谁都知道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很重要,应如何来培养呢?我认为有两条途径值得重视,一是指导阅读,二是指导练习。指导阅读就是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引导学生进行阅读训练。特别建议:最好的阅读材料是教材。初中化学新教材图文并茂,思考性、可读性强。且正好与课堂教学相配合,既起到 课前预习 的作用,又能使自学成果在课堂上得到及时的验证,从而增强自学信心和激发自学的兴趣。教师给出适当的阅读任务——要解决什么问题。教师对教材中的文字说明、图象图画、数据等应帮助学生进行分析归纳。指导练习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为学生选择适合的练习题,使学生免入题海之苦。这里若将习题分为两类的话,一类则是为学生及时消化和巩固新学知识,使新学内容与原有知识同化后,纳入自己的知识体系之中,即所谓“形成性练习题”。另一类则是提高题,即对某一知识点从各个不同方面和不同深度进行揭示,使解题时对该知识有全面深刻的理解,以达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的效果,同时需要运用类比、分析、归纳、综合等多种思维方法,使思维的广阔性、敏捷性、严密性、创造性等各种思维品质得到有效的锻炼。

二是要通过典型习题讲解,不仅教给解题技巧,更重要的是要指导学生学会通过练习之后去整理知识、使知识在头脑中清晰化、条理化、网络化。因此,每做完一道习题应该进行一番反省思索工作,如这一问题我是怎样解决的,应用了哪些相关知识?我是怎么想到这种解决办法的?还有其他解决办法吗。

综上所述,有关在化学教育中突出素质教育的问题,一要提高认识,二要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论文关键词:化学教育生命意识

论文摘 要:化学是一门与生命密切相关的教育课程,在化学的教育中透视着生命教育。在教育活动中,可以通过化学了解生命,认识思考生命的重要意义。由于人们对生命的理解不同,现有的生命教育也各不相同。通过对生命意识的诠释,把人们的终极追求目标作为生命教育的理念,同时,把认知、情感、行为这三方认识作为化学教育中生命意识教育的构造维度。

化学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它是研究物质组成、结构、性质、合成及能量变化的学科,生命物质和生命过程的变化是化学研究的重要对象,生命研究与化学研究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化学教育不仅仅是化学科学 文化 知识的传输,也是在传递对世界、生命价值的认知过程,生命价值的体现也在于它是人类创造和实施一切有价值事物的前提与先决条件,所以生命意识教育就是主要帮助人们认识并珍爱自己的生命,同时尊重其他存在的生命。

一、结合化学教育进行生命意识教育

化学与生命的密切关系是作为化学教育中进行生命意识教育奠定可靠的物质基础。如果把生命意识仅作为一个概念来理解那是远远还不够的,生命意识毕竟是一个鲜活的个体展现的现象,特别是对人的生命,不仅是作为具有生命特征的个体而鲜活存在的,更是为了追求生命的最终意义而存在的理念。而化学发展史却有很多生命意识教育的内容,化学家们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的不屈不挠的伟大精神,更是学生学习的榜样。例如:教师在传授原子论时,可以向学生们介绍著名的原子论创始人英国化学家道尔顿,他深信“聪明在于积累,天才出自勤奋”,并以“午夜方眠,黎明即起”作为他治学的座右铭,最终可以自学成才。因此,教师要充分利用化学教育进行意志品质的思想教育,让人们可以充分认识生命的意义在于坚持,也是对真理的不懈追求。

二、充分运用化学教育进行生命意识 教育

在化学教育中可以透视出对生命意识的教育,利用化学与生命相关的丰富资源让人们认识生命和对生命的理解。生命意识是指人对生命的存在、价值及意义的理解和认识,包括存在意识和价值意识两个方面。存在意识是人对生命存在的基础性的认识和理解,价值意识则是指人在生命存在的基础上,通过 社会实践 去实现生命价值的自觉意识。在化学中涉及生命知识的内容很多,关键在于如何才能把这些内容与生命意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能够有效地传授给学生。例如:教师在教授氯气相关知识的时候,结合录像播放氯气泄漏所引起的人员伤亡以及对环境的严重污染问题,这样可以让学生认识氯气是怎样的一种气体。再如:在制造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气体以及铜与硝酸、浓硫酸反应的实验时,这些气体容易污染教室和实验室的空气,也严重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这也需要让学生做到不留多余污染物,并且一定要把残余的有毒气体通过导管再通过一个倒挂漏斗,进入相应的吸收液,进行化学的妥善处理,以便消除或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通过对这些化学知识的学习过程,也可让学生知道生命的脆弱和珍惜生命的意义,从而可以有助于培养学生尊重生活和对生命意识的正确认识。

三、化学教育中透视着生命意识教育的情感维度

化学教育与生命意识的情感态度,可以激发人们探索化学与生命的关系,并在实际的生活中运用化学的知识与原理来认知生命的规律、实施对生命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健康的情感态度有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可以探索把化学原理与规律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从而提高对生命的认知度,并在日常生活习惯中形成良好的保护生命的意识。反之,负面的消极的情感态度,不利于化学教育中渗透生命意识教育的开展。通过了解生命意识的复杂结构,体会生命的珍贵与脆弱,才会欣赏出生命的美丽,从而养成对生活情感的积极态度,升华对生命的美好憧憬。

总之,化学教育不仅仅是获得知识的工具,它还是要建立在对人类生命的关怀的基础上的。生命是自然的产物,尤其是人的生命,生命意识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将生命的价值与教育统一起来,利用化学知识解决关于生命意识的问题,实现对生命的保护,促使心灵完善,达到提升生命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汪荪萸.化学教育中生命教育的渗透[J].课程与教学论,2009.

[2]李清秀.化学与生命教育把文化基因根植入心灵之中[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6).

[3]程锡俊.对学校教育中加强生命意识教育的思考[J].新乡教育学院学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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