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正常。这是根据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的,这样会比较公平。
著作权 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 继承人 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 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不正常,最终版权的归属和合同有关系,如果版权所有者和作者之间是委托的关系,那么最后作者只占其中的一部分,所以要注意合同内容,要注意委托创作的可能。
属于。毕业生学位论文属于学生个人独立创作完成,学生才是真正的作者,著作权也应当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学位论文是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一般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个级别。其中尤以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
著作权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继承人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毕业论文著作权,肯定属于学生所有,而不是与导师共有。大学生毕业论文虽然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但它从总体上考查的是学生学习研究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如果毕业论文可以与他人共著,就无法考察学生真正独立拥有的学业水平。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毕业论文著作权,肯定属于学生所有,而不是与导师共有。大学生毕业论文虽然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但它从总体上考查的是学生学习研究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如果毕业论文可以与他人共著,就无法考察学生真正独立拥有的学业水平。
可以举报,但是必须给出证据。另处置后果的话看他这个论文是干嘛用的,毕业论文抄袭的话,看学校,每个学校处理手段严苛度不一样,一本的话,基本上轻则延毕,重则直接拿不到学位
对于抄袭的定义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即剽窃。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编辑本段]侵犯他人著作权所应付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21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符合侵犯著作权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复制发行行为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拍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向社会公众进行出售、出租的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出版行为指对图书出版者已依法享有的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进行侵犯,盗版出书获利。制作、出售行为指制作的美术作品冒充他人署名或对冒充的美术作品进行售卖的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依据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处理。 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三)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 划清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根据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违法所得数额未达较大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一般的侵权行为追究其民事责任,而不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只有当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才成立犯罪。二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营利目的的,不构成犯罪,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理。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扩展资料:
著作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2、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互联网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侵权
论文关键词:数字化作品网络著作权网络传输权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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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现象日益严峻。本文从保护对象、侵权责任主体角度出发,对互联网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展开论述,并提出法律上的对策。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国际互联网在我国广泛发展,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层出不穷。网络商务及非商务行为都会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知识产权,给人们提出了信息使用和保护的问题。尤其是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已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国际社会作出了应有的回应。其中最受普遍关注和影响最深远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于1996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外交会议通过的两个新公约,即《版权条约》和《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主要是关于新传播技术,尤其是在数字技术和网络环境下使用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和邻接权问题。本文拟就网络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的界定、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及侵权行为法律应对几个间题,作一论述。
一、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
(一)新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对象的变迁及其法律认定
网络环境下传统作品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一是作品中的信息可以自由流通;二是作品受保护的标准模糊化,作品是否有独创性很难区分和保护。网络作品是指在电子计算机互联网络上出现的作品。对于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保护的问题,有观点认为当前对网络著作权法律未作规定,因而对其谈不上保护。面对网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输他人作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权利人叫苦连连。事实上,这里所指的网络作品并非新创作的作品类型,而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在网络上的表现形式,既包括网络原创作品,也包括传统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因此,可以从传统著作权法律制度中找到保护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未对作品受保护的实质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在《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和模型作品,其著作权仍属于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未经许可不支付费用的上载、传播、复制等行为都有可能构成侵权。
1.中国,两千多年前《左传》中,有“行其政事”、“行其政令”的记载。三百多年前撰写的《纲鉴易知录》中,也有“召公、周公行政”的记载。 2.国外,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就使用过“行政”一词。现今国际普遍采用的《社会科学大辞典》,对“行政”(Administration)的解释就是:管理国家事务。 3.西方学者对“行政”概念的界定四种角度及观点: (1)小政府(即行政部门)的角度——魏劳毕;(2)国家职能的角度——古德诺; (3)管理的角度——怀特;(4)公共政策的角度——戈德特纳 4.西方,最早论述政治与行政的区别,从政治与行政分离的角度来解释行政的是美国的威尔逊和古德诺,蕴涵了“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的观点。 5.从管理功能的角度来解释行政的学者认为,一切管理都是行政,国家管理机关、一切营利与非营利的公共管理机关、私人企业管理机构及其活动,毫无例外地都属于行政。特别是20世纪初期的科学管理革命,使一般管理与行政机关的管理相互融合。 6.毛泽东倡导并为实践证明,“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7.行政学诞生于美国,以1887年威尔逊发表《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为标志。 8.“行政国家”的出现,以在法制基础上行政机关规模的扩大、行政人员队伍的增长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发展为标志。 9.19世纪末,美国国内的文官改革运动直接推动了行政学的研究。 10.形成时期,又称科学管理时期。这个时期大致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如1887年威尔逊发表的《行政管理学之研究》、1900年古德诺出版的《政治与行政》、1912年泰罗的《科学管理原理》、1926年怀特的《行政管理学导论》和魏劳毕的《公共行政原理》。 11.成长时期,又称行为科学时期。这个时期大致在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梅奥的著名的“霍桑实验”、以巴纳德为代表的动态平衡理论、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理论、以麦格雷戈为代表的X—Y理论、以马斯洛为代表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 12.发展时期,又称现代科学管理理论时期或新公共行政管理时期。这个时期大致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至今。最有影响和最有成就的流派,是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科斯、诺斯、威廉姆逊与德姆塞茨等,主要理论贡献有交易成本理论、代理理论、制度创新理论等;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思提出的每个组织系统分为决策、管理和技术三个层次;美国哈佛大学的高斯等强调行政环境的重要性。 13.古典管理理论学派的泰罗提出的工作定额管理,开了科学管理的先河。 14.法约尔把管理活动概括为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15.古利克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管理七职能论。 16.梅奥等人的“霍桑实验”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开创了行为科学管理的新阶段。他们强调非正式组织的作用,强调人际关系和激励因素等。 17.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管理思想和流派又大量涌现,以至于被孔德称为管理理论的“丛林”出现了。 18.198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和劳动人事部召开了建国以来由政府主持的第一次研究行政学的会议——行政科学研讨会,标志着行政学在我国的重建,并成为行政学进一步发展的起点。 19.行政学的恢复、重建的过程中的几件事:一是1982年夏书章教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首次呼吁“要把行政学研究提到议事日程”。二是1982年中国政治学会委托复旦大学举办全国政治学培训班,行政学是培训的主要课程之一。三是1984年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与劳动人事部在吉林市召开了全国“行政科学研讨会”。这是一次关于建立我国行政学的研讨会。这次会议所取得的最大成就,是把行政学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提出来。 20.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在其名著《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中提出了“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五职能论; 21.美国管理学家卢瑟·古利克与英国管理学家林德尔·厄威克则在《行政管理科学论文集》中将古典管理学派有关管理职能的理论加以系统化,进一步提出了有名的“POSDCRB”,即“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协调、报告、预算”的七职能论。 22.决策职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如著名管理学家西蒙就特别强调指出,管理就是决策,决策贯穿于管理过程的始终。 23.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基础,极力推崇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生活,认为最好的政府就是干预得少的政府。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利己的润滑油将使经济齿轮以奇迹般的方式来运转,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国家元首的统治,市场会解决一切问题。” 24.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要全面增强国家的作用,政府不应该再仅仅是社会秩序的消极保护人,而且还应该是社会秩序与经济生活的积极干预者,由此形成了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论。这一理论认为,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如果没有国家的宏观管理,市场经济就会成为万恶之源,资源也会遭到毁灭和破坏。 25.1988年美国兰德公司,查·沃尔夫主持完成的报告《市场或政府——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中对此作了探讨。沃尔夫的结论是:既要使政府在改善和扩展市场中发挥作用,又要利用市场力量改善政府功能。也就是说,利用政府弥补市场缺陷,同时利用市场克服政府失败。 26.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认为,为满足较高的社会发展,政府活动也必然随之增加。城市化与高居住密度将产生外部性,拥挤又需要政府进行干预与调节。这一切都使政府活动的加强成为必需。他的这一论断被称为“国家活动不断增加的法则”,又称“瓦格纳法则”。 27.在当代西方行政理论中,对非正式组织的研究起源于霍桑实验。霍桑实验奠定了非正式组织理论的基础。 28.首次提出非正式组织理论的是美国学者巴纳德。他在《经理的职能》一书中指出:“非正式组织应是在正式组织中,由于个人之间的相互接触、相互影响而形成的自由结合体,它不具有特定的目的,而是具有偶发性或自然形成的。” 29.古典行政组织理论,这是西方早期的行政组织理论 1)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组织理论,把组织成员看做机械性组织中的一个部件,主张对他们的生活机能和工作行为进行分解和合成,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规范化的工作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组织效率。 2)以法约尔、古利克为代表的行政管理组织理论,着重研究组织要素和原则,提出了分工协作、权责一致、命令统一、指挥统一、集权与分权适当、强化纪律和秩序等14项原则和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协调、报告、预算的管理7种职能理论; 3)以韦伯为代表的科层组织理论,主张依法管理、权责一致、分层定等、专业分工、竞考录用人员、以职定薪等,认为只有这样,才是理想的组织。 30.新古典组织理论,又称为行为科学组织理论 1)以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组织理论,主张建立一个“和谐有效率”的组织。 2)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组织平衡理论,重视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个体与群体的平衡; 3)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过程组织理论,认为决策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管理就是决策。 31.现代组织理论:重视从社会整体联系、环境影响、发展变化等方面研究行政组织。 1)以卡斯特、罗森茨韦克为代表的系统分析组织理论,认为行政组织是一个“结构的社会技术系统”,由许多分系统组成; 2)以劳伦斯、洛西、伍德沃德为代表的权变组织理论,主张“如果……那么”这一权变关系。 32.组织设计理论。认为,组织设计作为有效知识管理的杠杆力量,在知识密集型经济中取得成功的思想观念将逐渐增强。 33.马克思、恩格斯的组织理论 1)随时撤换和罢免由普选产生的代表。2)建立“廉价政府”。3)“议行合一”。 (4)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官僚。 34.列宁的组织理论:罢免制 35.邓小平的行政组织理论 “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 36.人事管理多元模式:人力资源体系的3D检测系统[Dorightthings(做正确的事),Dothingsright(把事做正确),Doarightresult(得出正确的结果)];3P模式[核心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中的职位与岗位分析(POSITION),绩效分析(PERFORMANCE),工资分配方案设计(PAYMENT)];全视角考核(也叫360度反馈系统); 37.西方公务员制度,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而始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文官制度。1870年,英国公务员制度因此而正式诞生。美国,1883年确立。 38.1980年8月,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是我国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拉开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39.20世纪初,泰罗提出计划(管理)职能与执行职能分开的科学管理,开创了人类社会管理的新纪元。 40.20世纪中期美国,以领导管理为职业的“软专家”便应运而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美国的泰罗和法国的法约尔是这个时代的主要理论开创者。 41.毛泽东同志说:“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现象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 42.美国学者罗伯特·卡茨认为领导者必备三种技能:技术技能(专业业务能力)、人际技能(处理人际关系能力)、概念技能(分析和决策能力)。如果把领导者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那么三种技能的结构比例依次为:低阶层——47:35:18,中阶层——27:42:31,高阶层——18:35:47。 43.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决策”一词,例如,在《韩非子·孤愤》中有“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之说;楚汉相争时代,韩信就战争战略问题提出过有名的“决策向东,争权天下”的思想。 44.现代管理学意义上的“决策”一词及其理论的形成,则是在20世纪中叶发轫于美国。 45.黄达强,刘怡昌。 “行政沟通是行政组织及其个人对共同任务和问题获得统一认识的方法和程序,也是交流思想,互通信息,统一认识的过程。” 46.H.孔茨/H.韦克里。 “信息沟通就是把社会各种输入信号注入社会系统的手段。它也是一种改变行为、实现变革、使信息发挥积极作用和达到目标的手段。” 47.《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 “行政沟通是行政组织之间、行政组织与公务人员之间以及公务人员之间,为实现共同的行政目标,彼此交换意见,相互了解,求得共识的过程。” 48.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孔茨的说法,噪音指“妨碍信息沟通的任何因素”。 49.英国学者斯坦耶尔和史密斯指出:协调是“组织作出决定时必不可少的,它贯穿于整个行政过程中……几乎与管理同义。” 50.黄达强把控制和监督区分开来,他认为:“所谓控制,是指行政领导者和工作人员为保证实际工作能和计划相一致而采取的管理活动,和协调不同,它不是对各组织之间、成员之间的关系,而是对一个组织中实际执行过程中与计划的差距或背离,进而采取纠正的行动,使各项活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而“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察和督促活动。在我国是指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根据法律规定,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活动,实施全面而系统的严格监督。” 51.美国等国的年度预算从上年10月1日起到次年9月30日止,英国等国从上年4月1日起到次年3月31日止。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53.1994年,我国推行分税制。1999年,财政部正式明确提出实施公共财政管理。2000年起我国在县级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54.网络规划源于19世纪末美国学者甘特创制的甘特图表,也叫条影图。20世纪40年代,这种方法曾发展为横条图形规划法,50年代后期才正式形成我们现在所说的网络规划方法。 55.美国统计学家戴明首创“戴明循环”方法(又称PDCA循环方法)。P、D、C、A分别是英语PLAN(计划)、DO(实施)、CHECK(检查)、ACTION(处置)的缩写。 56.“帕累托分析法”又称ABC重点管理方法,其原型是19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所创的库存理论。0—80%的那些因素称为A类因素,是主要因素;80%~90%的为B类,是次要因素;90%~100%的为C类,最次要因素。 20世纪50年代,这种理论被引入经济领域,形成ABC管理方法,最早是在美国通用电器公司使用。 57.美国公共行政自威尔逊以来,一直视效率为其追求的终极目标。 1)威尔逊认为,行政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以及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与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去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 2)怀特指出,公共行政的目的,就是在官员和雇员的处置下,对各种资源加以最有效能地利用,使公共计划得以最迅速、最经济、最圆满地完成。 3)古利克曾说,行政科学中,无论是公或私,基本的善就是效率。 58.科学管理理论的效率原则对公共行政的影响不亚于早期公共行政学者。由于效率价值观在资本主义国家私营管理中的独特地位,使得古典管理理论一开始就被打上了效率至上的烙印。 1)泰罗管理理论之所以被冠以“科学”二字,主要是由于他对于效率的研究并把效率作为基础。泰罗意识到当时美国制造业,“那么工人和经理人员双方最重要的目的应该是培训和发掘企业中每个工人的才子,使每个人尽他天赋之所能,干出最高档的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达到最高的效率” 2)官僚制理论,等级森严的体制之所以被设计出来,乃是为了使行政机关更有效率地工作。在韦伯看来,上下服从、命令统一本身就是效率的保障。 59.威尔逊、韦伯等人,在对待效率与民主的关系上,都认为二者存在一致性。 60.奥斯特罗姆的民主行政理论,效率是民主行政的核心观点。“公益物品和服务产出的结果的衡量是根据其产出是否符合效率或其他绩效准则。”其分析工具是经济理论,对经济、效率和科学的追求始终是品评公共政策的标准。 61.在公共行政发展过程中,效率与民主、责任、公平等价值取向从来都是交*存在的,只是在一定阶段有所侧重而已。围绕这两类不同的价值观,演变出了公共行政发展史上的管理主义和宪制主义两大范式。 62.20世纪后20年在西方国家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建立在现代政治经济学和私营部门管理方法之上的新理论。政府改革基本可以被定义为追求“三E”(Economy,Efficien”,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效能)目标的管理改革运动。 63.英国学者E.费利耶(EwanFelie)曾把新公共管理的效率取向归纳为“效率驱动模式”。他认为,这种模式代表了将私人部门管理的方法和技术引入到公共部门的尝试,强调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一样应以提高效率为核心。 64.英国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源地之一,在其指导改革的核心纲领《改变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方案》中,就提倡采用私营部门有效的管理方法,以改变公共部门低效率的现状。为此专门在首相办公室成立一个效率小组,专责效率稽核工作,其负责人由政府聘请企业家担任。 65.在美国,强大的重塑政府改革运动不仅停留在理论造势上,由副总统戈尔领导成立的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把目标定为“创造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政府”。后期又通过《政府绩效与成果法》,作为行政改革的重要法律依据。 66.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改革重点是推行民营化,因而在实施管理主义策略上更加彻底。整个民营化工作以提高绩效为目标,通过解除管制、引入合同制和向市场转移等方式,使公共部门面貌焕然一新。 67.美国,本和高斯从社会领域的基本构成要素入手分析,认为公域与私域由机构、利益和参与三元素组成。公共部门在这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与市场部门的异质性,就是公共性。 68.针对公共部门效率问题,查·沃尔夫指出,非市场性的政府产出通常是一些中间产出,也即充其量是最终产出代理┅┅间接的非市场产出对最终产出的贡献程度是难以捉摸和难以量度的。 69.美国学者威尔逊《美国官僚政治》中将政府机构分成生产型组织、工艺型组织、程度型组织和应付型组织四种类型。 70.针对公共效率问题,有现代政府管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两种不同看法的理论。 71.帕金森定律所揭示的现象:一方面是产生了寻租行为,增加了非生产性成本,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是导致了过多的公共物品供给(即过多的预算花在公共物品供给上),政府机构和功能恶性膨号长。 72.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工作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效率最直接的制约因素是管理方法。以点带面、典型带动方法。这种方法是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的运用。 73.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有一句名言:“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其表达的是系统论的整体性原则。
行政管理学诞生于美国。美国的学者和改革家对此作出了重要贡献。1887年,威尔逊发表的《行政研究》,1900年,古德诺出版《政治与行政》以及1926年怀特怀特(Leonard D�White 1891~1958)出版的《行政学导论》,对行政管理学的主要内容作了论述,使行政管理学成为一个独立的重要学科。
新公共行政学派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行政学界最活跃的一个学派,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关注社会公平,致力于对行政道德问题的研究。(1)对传统公共行政学“效率至上”的反思与批判 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不应当是效率,而应当是社会公平。传统行政学坚持政治与行政分开,过分强调效率,结果在经济增长、科技进步的同时,却出现了各种社会危机。应当赋予现代公共行政以伦理的内容,以增强行政人员的责任感,让管理者承担其社会责任,把出色的管理和社会公平作为社会准则及其基本行为的出发点。 (2)主张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强调公共行政组织的变革 行政组织变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民主行政之模型。新公共行政学派提出应减少层级节制,分权、放权,广泛吸收公众参与。公共行政组织设计应遵循两个目标:顾客导向;应变灵活。(3)提出公共行政组织存在着分配、整合、边际交换和社会感情等四种基本运作过程 ①、分配过程,这是新公共行政学的中心内容。应从公共行政项目效益的角度,来处理相关群体中人的物质和服务的分配问题。②、整个过程,指通过权威层级来协调组织中成员的工作过程。主张采用非结构、非正式和非权威的整合技术,来增强行政组织凝聚力。③、边际交换过程,指行政组织与其他相关组织及群体之间(比如立法机构、利益团体)建立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的过程。边际交换方式的发展,首先需要服务对象更多地参与,其次是要发展新型的政府部门间的关系。④、社会情感过程,这是一种社会情感的训练过程,同时又是行政体制改革基本工具。功过训练,降低行政人员对权威层依赖,提高行政机构整体适应各种社会环境能力。
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男,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韦伯曾于海德堡大学求学,在柏林大学开始教职生涯,并陆续于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大学任教。他对于当时德国的政界影响极大,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进行谈判,并且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Weimarer Verfassung)的起草设计。韦伯同泰勒和亨利·法约尔处于同一历史时期,并且对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确立做出杰出贡献,是公认的古典社会学理论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被后世称为“组织理论之父”。弟弟为德国另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韦伯。出版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古犹太教》等。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上的研究开始于名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文,并且继续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以及《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古犹太教》里进行探索。他对于其它宗教的研究则由于他在1920年的突然去世而中断,使他无法继续在《古犹太教》之后的一系列研究—包括了计划中对于诗篇、塔木德犹太人、以及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研究。他所完成的那三个主要研究都关注于宗教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社会阶层与宗教理想间的关系、以及西方文明的独特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