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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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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论文题目

八、民法~1.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意义3.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4.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5.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6.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则^7.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8.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9.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0.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11.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12.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13.论合伙的法律地位14.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15.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16.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17.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8.论意思表示19.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20.论物权行为30.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31.论表见代理32.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33.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34.论无权代理W|c35.论民事权利体系'}36.论人身权体系737.论民法中的物权体系38.论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DDwY39.论诉讼时效制届满的效力;T40.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F41.论民法中的归责原则xI"z?[42.论过错责任原则*43.论无过错责任原则%A^bT44.论民事责任的特征与功能=Y45.论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s46.论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与区别js]47.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U-H2[48.论所有权的限制o`{t49.论用益物权体系/50.论我国的不动产物权体系51.论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论我国农业土地物权制度的完善i53.论地役权$,(54.论典权w55.论担保物权体系!AF56.论抵押权的设定与效力&E!57.论质押的客体}{15n58.论权利质押的特征BlS59.论留置权的特征的意义u60.论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n61.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A62.论共有vN63.论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比较.论占有制度的意义p65.论物权的效力W66.论物权的支配效力muU{67.论物权的追及效力"yc68.论物上请求权ByPIR69.论物权与债权的区别BlsN70.论物权法定原则*wVM71.论一物一权原则Cj4,/72.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的关系fQ73.论债的特性F*74.论债权的相对性BR}a}75.论债权的效力&X76.论债权的履行原则|b2\;G77.论债的分类及其意义sOj}=85.论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则k86.论合同的解除[?87.论缔约过失责任q,}!I=88.论违约责任制度的特征与功能0~89.论继续履行N)90.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91.论情势变更原则Q-3a;92.论合同中的第三人CIj93.论第三人侵害债权urnm[w94.论不当得利4IQ95.论无因管理xP(96.论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hOH97.论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Uim898.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比较c/Wh99.论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m<100.论民法的私法属性u#P101.论法人分类的意义'y102.论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f5sW3103.论财团法人7104.论取得时效制度-105.论动产的善意取得S?Bo|106.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_No4d]107.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Pwu108.论合同解释原则YR?)~109.论有限合伙L110.论隐名合伙NtU111.论买卖合同的特征与意义Ia@0112.论隐私权<,r113.论名誉权z&u114.论精神损害赔偿6ZK115.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mU116.论无效民事行为G0,O117.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C118、试论格式合同%Z119、论缔约过失责任/120、论合同的生效')121、论无效合同}K`%uC122、论可撤销的合同zG1J123、论效力未定合同AB{cpi124、试论情势变更原则"4125、论不安抗辩权~{/#126、论债权人的代位权L127、论保证人的权利sZH3~N128、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7Tn)P129、论合同的解除g130、试论违约行为的形态=e131、试论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并用问题NkLjl132、论合同的解释3133、论预期违约+tlw134、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X135、论赠与合同arV;D<136、试论租赁权]u-137、论承揽合同:tc138、试论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Qrn1=)139、论保管合同8X)UY140、论旅游合同w)8v141、论债权人的撤销权az\a142、论合同的成立vq?143、论合同的效力)144.论第三人利益合同H3cE>145.论合同代位权7ub146.情势变更原则与合同落空之比较研究=APc14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人优先受偿权研究(148.论第三人侵害合同的民事责任|}K149.论合同相对性原则A>4P150.论赠与合同s}S151.论竞争力待定合同g}`|z152.论无权处分Lt]G153.论惩罚性违约责任JfAXjG©网络国法论坛--倾听你的观点,畅谈我的观点,沟通从这里开始……$a©网络国法论坛--倾听你的观点,畅谈我的观点,沟通从这里开始……2九、婚姻继承法?,Y1、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V&d{2、论遗赠扶养协议ky*^M3、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VB54、论遗嘱能力MA5、论夫妻财产制b6、论离婚时的损害赔偿[{<7、论离婚的法定条件c$Ajt8、人工生育方式的法律思考V/MDfW9、论亲权与监护meV#[(10、论婚姻自由(@c[B11、论公民的生育权bqg12、论结婚法律制度、论夫妻人身法律关系N\KE14、论夫妻约定财产制M15、论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制uHaG16、论一夫一妻制Y]P17、论无效婚姻制度O"#jJ18、论婚姻登记制度8V19、记生育法律制度与婚姻家庭的关系_[hSA20、论探视权,VVZ621、论婚姻法的立法思考p22、论法定继承制度DE&\23、论公民的继承权c0_x24、论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925、论对重婚的认定和处理`{'9十、民事诉讼法学-t1、关于民事诉讼法学若干基本问题的探讨2T2、关于民事诉讼若干基本问题研究&2eM2t3、关于网上名声诉讼方式的可能性探讨#@]4、论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及其理论基础35、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变革E2nmu{6、论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民事诉讼_L7、关于我国民事诉讼立法若干问题的探讨Ke8、我国海峡两岸民事诉讼程序比较tA9、一国两制下的民事诉讼特点:+nG10、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D,11、论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PL'I12、论诉权OKY13、论诉@ZLIW14、诉讼标的及其识别标准研究+O15、论诉的成立要件FX@f29、共同诉讼研究Cxu{KP30、论第三人131、论代表人诉讼制度Z)ob_32、论诉讼代理制度]L0X33、论证据Dhfeh34、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8E!35、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dM36、举证责任免除问题研究c[fG`#37、证据的理论划分标准研究&238、证据保全问题探讨1Az39、关于强制措施若干问题探讨b+40、论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制度D41、论财产保全~#8;42、论先予执行制度7buR43、诉讼费用问题研究044、若干不同类型案件审判程序问题研究Cwiez45、第一审程序研究pO2t46、普通程序研究?Q}F2{47、简易程序研究_h~48、论起诉Y!wk49、第二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e9y50、论上诉U~1D51、关于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研究W^52、论特别程序^e53、督促程序研究(或完善)5#(54、公示催告程序研究(或完善)>55、论破产程序1LH56、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研究257、执行难及其对象之我见%1[geu58、论民事诉讼中的国际司法协助HIV|B"59、论民事诉讼中的区际司法协助B^U60、论民事纠纷的地域特点x61、论民事纠纷的时代特点@{)t62、论民事纠纷的人群特点D63、论促裁制度的若干问题fnyP64、论人民调解`7(65、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探讨U366、公证在民事诉讼中的意义及作用问题研究|a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用益物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为解决物质资料的所有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是所有权与其权能相分离的必然结果。这种分离适应了商品经济要求扩大所有权、扩展财产使用价值的需求,对于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充分发挥物质资料的效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无不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法律都给用益物权以确认和保护。自从《汉谟拉比法典》出现永佃权的萌芽以来,经过罗马法及受罗马法影响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发展,用益物权已经形成了完备的体系,成为现代物权法的重要支柱之一。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用益物权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用益物权逐渐成为物权法的中心 自物权制度产生以来,经演变发展,形成了两个各具特色 德国民法典的物权体系,即罗马法物权体系和日耳曼法物权体系。这两个物权体系由于价值观上的差异,在物权观念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并对后世物权法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罗马法的物权制度是简单商品经济的法律表现,它以“个人主义”为立法思想,形成了以所有权为中心的物权法体系,强调物的“所有”而非“利用”。这种物权观念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影响甚大。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是农业经济的法律表现,它以“团体主义”为立法思想,形成了以物的“利用”为中心的物权法体系。这种物权观念对英美法系国家的财产法影响甚大。罗马法的以“所有”为中心的物权观念适应了资本主义初期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接受。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这种观念逐渐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日耳曼法的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观念,却颇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因而为许多国家所重视和采纳。在现代法中,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财产法,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观念都在法律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以物的“所有”为中心的物权观点,已经被以物的“利用”为中心的物权观点所取代。用益物权作为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反映了现代物权法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观念。因此,可以说,现代物权法的核心在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因社会经济的变迁而发生变动 用益物权是社会经济条件的具体法律表现,因而,用益物权因社会经济的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动。这种变动表现出两种相反的趋向:一方面,新的用益物权种类不断出现。用益物权的种类取决于人们对财产的控制和利用程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采用,人们对财产的控制能力大大增强,对财产的利用程度日益加深,这就要求法律确认新的用益物权。例如,在罗马法中,只有役权、地上权、永佃权等用益物权,而在现代物权法中,除这几种用益物权外,在许多特别法中还规定了诸如采矿权、水权等用益物权。在我国,新的用益物权种类更是层出不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用益物权的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重视,出现了许多新的用益物权,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国有资源使用权等。这些新的用益物权的出现,对于优化资源配置,解决资源的所有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固有的用益物权种类有所减少。在新的用益物权不断出现的同时,固有的某些用益物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动而逐渐失去存在的基础,例如,在我国的台湾省,永佃权因台湾政府实施耕者有其田政策而消失,固有法上的典权已趋式微,设定地役权甚为少见。再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建立,旧中国的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永佃权、典权等用益物权随之消灭。用益物权的权能在逐步扩大 随着人们对财产控制能力的增强和对财产利用程度的加深,不仅导致产生新的用益物权,而且也使用益物权的权能发生变化,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例如,按照传统的地上权理论,地上权人只享有在土地上营造建筑物或种植树木的权利,而不涉及地下或空间。但是,在现代社会,土地资源的利用已从地表向地下和空中发展,出现了土地利用立体化趋势。对于这种发展趋势,传统的地上权理论是无法解释的,因而各国民法借助于扩大传统地上权的权能,以适应土地利用立体化的发展趋势。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区分地上权”或“空间地上权”。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新的用益物权。但我们认为,这种“区分地上权”或“空间地上权”与传统的地上权只是在量的方面存在差别,并无本质的不同。“区分地上权”或“空间地上权”仍属于地上权的范围,只是地上权的权能扩大而已。例如,《日本民法典》于1966年依第93号法律在地上权一章的第269条中追加了“地下、空中的地上权”的内容,规定:“地下或空间,因定上下范围及有工作物,可以以之作为地上权的标的。于此情形,为行使地上权,可以以设定行为对土地的使用加以限制。”“前款的地上权,即使在第三人有土地使用或收益权利情形,在得到该权利者或有以该权利为标的权利者全体承诺后,仍可予以设定。于此情形,有土地收益、使用权利者,不得妨碍前款地上权的行使。”我国台湾的《大众捷运法》亦规定了空间地上权。该法第19条规定:“1.捷运系统主管机关因线路工程上之必要,得穿越公、私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其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绝,必要时得就其需要之空间范围协议取得地上权,协议不成时,准用征收之规定取得之,并支付相当之补偿。2.前项土地因路线之穿越,致不能为相当之使用时,土地所有人得于施工之时起至营运后一年内请求征收土地所有权,主管机关不得拒绝。3.前二项土地上空或地下使用之程度、使用范围、界线之划分、登记、设定地上权、征收之审核办法,由交通部会同内政部定之。”地上权如此,地役权亦不例外。现代法也出现了“空间地役权”,即为行使空间地上权或空间所有权而对其周围的特定空间享有权利。如在高压电线通过的一定空间范围内,为避免危险,禁止有工作或建筑物的存在。编辑本段法律性质 用益物权是罗马法及受罗马法影响的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特有概念。我国民法学界对用益物权含义的认 罗马法识没有原则分歧,均将用益物权界定为: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权利。在对用益物权性质的认识上,学者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有的学者用他物权的性质来阐述用益物权的性质;也有的学者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上来分析用益物权的性质。我们认为,认识用益物权的性质,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应明确用益物权是物权,所以,用益物权应当具备物权的通有性,如法定性、优先性、排他性和追及性等;第二,应明确用益物权是他物权,所以,用益物权应当具备他物权的通有性,如受限制性、派生性、不完全性等;第三,应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上来认识用益物权的性质。综合上述三个方面,我们认为,用益物权除具有法定性、优先性、排他性、追及性和受限制性、派生性、不完全性等物权和他物权的共有属性外,还具有如下法律性质: 1.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所谓用益性是指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用益性是用益物权的基本属性,是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相区别的基本标志。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物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双重属性。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就这两种不同的价值而设立的权利:用益物权侧重于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侧重于物的价值或曰交换价值。正因为如此,用益物权又称为使用价值权,而担保物权又称为价值权。由于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物的使用和收益,因而,它不可能具有担保物权的变价受偿性和物上代位性等属性。就是说,用益物权不涉及以用益物的价值清偿债务问题,也不涉及用益物灭失后以其他物代替的问题。用益物权的用益性因用益物权的种类不同而存在着范围和程度上的差别。例如,传统民法上的地上权和永佃权都是以土地为用益物的权利,但两者的用益范围和程度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地上权以在土地上营造建筑物和种植树木为用益范围,而永佃权则以在土地上耕作或牧畜为用益范围。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所谓独立性是指用益物权不以用益物权人对所有人享有其它财产权利为其存在的前提。用益物权的独立性表明用益物权不具有担保物权所具有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属性。就是说,用益物权不以他权利的成立为成立前提,不随他权利的让与而让与,亦不随他权利的消灭而消灭;同时,用益物的变化,如部分灭失或价值减少等,用益物权都将随之发生变化。在用益物权独立性问题上,地役权似有例外。通说认为,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9〕这似乎与担保物权相同,其实不然。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存在明显的差别。地役权的从属性是指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所有权分离而存在,不得保留地役权而处分需役地所有权。这种从属性具体表现在:地役权必须与需役地所有权一同让与,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地役权不得被分割为两个以上的权利,也不得使其一部分消灭。可见,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是为保证需役地人的用益目的而采取的措施,而非为保证某一债权的实现而设置的。 3.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所谓占有性是用益物权须以实体上支配用益物为成立条件。物权是一种支配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如此,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支配形态不尽相同。用益物权的内容在于使用收益的实体,即对物的使用价值的用益,因而它必然以物的实体上的有形支配,即实体占有为必要。用益物必须转移给用益物权人实际占有支配,否则,用益物权人的用益目的就无法实现。例如,若不转移土地,地上权人或永佃权人就无法在土地上营造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进行耕作;担保物权的内容在于取得物的交换价值,因而可不必对物进行实体上的有形支配,以无形支配为满足。在担保物权中,质权和留置权以标的物实体上的有形支配为必要,但这种支配并不是用益性的。在质权和留置权中,都有权利人非经物之所有人的同意,不得使用收益物或留置物的规定。否则,权利人应负民事责任。呵呵。编辑本段立法完善用益权是用益物权的最基本形态 从各国物权法的规定来看,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因而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种类亦不尽相同。在罗 法国民法典马法中,用益物权包括役权、永佃权、地上权。其中役权分为地役权和人役权,人役权又包括用益权、使用权、居住权和奴畜使用权;《法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权、使用权和居住权、地役权。这种规定沿袭了罗马法中的用益物权的分类,即把役权分为人役权和地役权,前三种用益物权都属于人役权的范围;《德国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先买权、土地负担、役权。其中役权包括地役权、用益权和人的限制役权;《日本民法典》规定了地上权、永佃权和地役权三种用益物权;《瑞士民法典》只规定了役权及土地负担,役权的具体种类包括地役权、用益权、居住权、建筑权、对泉水的权利。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两点认识:一是用益物权大多是以土地为标的的不动产物权,二是地役权、地上权、用益权是用益物权的最基本形态。历史沿革 在我国古代法中,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地基权、永佃权、典权。这些用益物权基本上都是以土地为用益物的,反映了我国古代农业经济的特点。在清末起草的《大清民律草案》中,规定了地上权、永佃权和地役权三种用益物权。之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民法都规定了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和典权四种用益物权。目前施行于台湾的国民党民法仍规定着这些用益物权。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众所周知因素的影响,我们在法律上只承认所有权,而否认他物权,特别是用益物权,致使我国在将近40年的时间里,不仅在法的理论上否认了用益物权制度,而且在法的实践上也一直没有建立用益物权体系。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个里程碑。它以“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概念代替了用益物权的概念,规定了属于用益物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资源使用权、采矿权、国有企业经营权、相邻权。除《民法通则》规定的用益物权外,我国的其他特别法中还规定了渔业捕捞权、狩猎权、水权等用益物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还确认了典权和地上权的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立法中规定了一些用益物权,但从整体上说,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还是比较杂乱的,还存在着相当多的缺陷,主要可以概括以下三个方面:用益物权制度缺陷 其一,立法概念不准确。 我国的民事立法,一直没有使用过物权及用益物权的用语。《民法通则》使用的“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学者们通常认为指的就是用益物权。历史已经证明,用益物权是一个既准确,又严谨的概念,为各国物权法所通用。用“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这一中国独有、但却极不准确的非法律概念来代替用益物权,明显违反了立法的技术要求,导致了立法概念的模糊。法律规定如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亦是如此,在大量的有关典权的司法解释中,典权都被典当所取代。而实际上,典权与典当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一为物权,一为债权。 其二,立法内容不完整。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涉及用益物权的规定少得可怜,被认为是用益物权规定的条文只有4条。区区几个条文,怎能容纳下用益物权的丰富内容!尽管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有一些更为具体的规定,但这毕竟不是民事基本法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往往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这种规定的结果,不仅使用益物权的立法内容过于简单、原则、分散,留下许多空白点,而且往往使民事权利无形中带上了行政管理的枷锁,给权利人行使民事权利带来不便。 其三,立法体系不科学。 从罗马法,一直到《德国民法典》,尽管各国设置的用益物权种类不尽相同,但各国民法无不都有自己完备的用益物权体系,以涵盖本国所有权与其权能相分离的各种形式。我国《民法通则》虽然规定了一些用益物权,司法解释中也确认了某些用益物权,但我国的用益物权尚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有学者认为,最典型的用益物权体系,应当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德国和瑞士法中规定的用益权和我国古代法固有的典权。我们姑且不论这种主张正确与否,单就这些用益物权而言,我国的民事立法都未明文规定,更不用说完善的用益物权体系了。必须建立完善的用益物权制度 我国用益物权立法的上述缺陷,严重影响了用益物权作用的发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解决资产闲置和资源缺乏的矛盾,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用益物权制度。如何构造我国的用益物权体系 如何构造我国的用益物权体系,学者们的看法差别很大。具有代表性的意见,主要有:第一,用益物权 地役权包括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地上权、典权、采矿权、地役权;第二,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用益权、永佃权、典权;第三,用益物权包括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地上权、地役权(相邻权)、典权、采矿权、租赁权;第四,用益物权包括经营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承包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水面滩涂养殖使用权、草原使用权、水使用权、采矿权)、地上权、地役权、典权。这些意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基本上是以现有的法律规定为依据来探讨问题的。但由于我国用益物权立法的局限性,这些意见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限性。用益物权体系 我们认为,我国未来的用益物权体系应当包括下列用益物权: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而永佃权、承包经营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租赁权等,则不能成为我国未来的用益物权。因为:第一,永佃权已无存在之基础;第二,承包经营权并不是严格的法律用语,在未来的用益物权立法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第三,国有企业经营权是一个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而至今尚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对国有企业经营权,我们倾向于通过法人所有权的方式来解决;第四,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可以改造成为用益权;第五,租赁权自始都是一种债权,虽然现代法中有“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这并不能改变租赁权的债权属性。 1.地上权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地上权是指为建造房屋、隧道、沟渠等工作物及培植竹木、树木,使用他人土地之权。我国民法中是否存在地上权,是否应当确认地上权,学者们有不同的意见。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就是地上权,或相当于地上权;也有学者认为,地上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不同的,我们没有必要硬拘泥于地上权的概念,不应非将它们的名称统一不可。我们认为,从本质上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权并没有什么差别,完全可以用地上权这一准确、统一的概念取代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建立我国的地上权制度,应当以现行的以营造建筑物、种植树木为目的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造林权为基础,同时,应当确认地下和空中地上权。 2.地役权 地役权是一种古老的物权形式,不仅在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存在,而且英美法系国家也予以确认。通说认为,地役权是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可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继续地役权和不继续地役权、表现地役权和不表现地役权。我国立法中没有地役权的规定,《民法通则》只是规定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与地役权颇为相似,立法例上也有将相邻关系作为一种地役权加以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在地役权篇第二章“法律规定的役权”中就规定了诸如流水、通风、采光、滴水、通行等相邻关系。我国也有部分学者将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等同起来,用相邻关系取代地役权。这是不正确的。从法律性质上说,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是不同的:相邻关系属于自物权的范围,其创设的目的是对所有权行使效力及范围进行直接限制;而地役权属于他物权的范围,其创设的目的在于利用他人土地以便于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自罗马法将相邻关系作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措施,纳入所有权体系,德国、日本、瑞士等国的民法都沿用此制。因此,在未来的用益物权中,应当将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区分开来,在用益物权体系中,给地役权以一席之地。 3.典权 典权是我国传统的特有物权制度,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典权是属于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学者们甚有分歧。我们曾对这一问题作过详细的论述,认为典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在传统民法中,典权的标的物包括土地和房屋。新中国成立后,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典权被废除,但公民之间的以私有房屋为标的物的典权一直大量存在,并得到了司法实践的承认和保护。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典权的适用范围有扩大的趋势。我国未来的用益物权立法应当确认这一具有中国固有传统的物权种类,并将典权物扩大到一切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如土地、房屋、地上权等。4.用益权用益权指对物或权利不加变更使用收益的权利 用益权是指对物或权利不加变更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国外立法例中,如罗马法、法国法、德国法、瑞士法等,均将用益权作为人役权的一种。按照《德国民法典》的规定,用益权包括物上用益权、权利上用益权和财产上用益权。借鉴国外的用益权制度来构造我国的用益物权体系,这是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有学者主张,我国的国有企业经营权和国有资源使用权可以改造成为用益权。我们赞同创设用益权制度的设想,但对用益权的具体内容则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目前有两种权利可以归入创设的用益权之中,即以开发利用国有、集体自然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矿藏)为目的的使用权和以耕作、牧畜、养殖为目的而承包国有、集体自然资源(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因为,这两类权利都符合用益权的特征,其内容与用益权基本相同。至于国有企业经营权,应当通过法人所有权的途径加以解决。关于能否将农村承包经营权改造成为永佃权问题,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主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改造成为永佃权;也有学者主张,现代法中不能重建永佃权制度,但在未来立法中可以借鉴永佃权制度中的某些合理成分及其做法。我们认为,农村承包经营权以改造成为用益权为宜,而不宜改造成为永佃权。因为:第一,在现代法中,随着各国土地政策的不断改进,永佃权已趋式微,甚至消灭;第二,永佃权作为封建剥削的工具,已在大陆消失近40年,这种国情不能不予考虑;第三,使用用益权而不使用永佃权,国外已有立法先例。《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都规定的是用益权,而没有规定永佃权。

我也不知道你熟悉的方向是什么,我写过很多,,我就给你写选题你自己看下,参考下,27、 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区别和认定 28、 驰名商标申请与维护研究 29、 商标显著性理论与实践研究 30、 品牌策划的法律问题研究 31、 商标注册变更法律问题研究 32、 论知识产权法中的程序先于权利 33、 网络环境下版权的扩展及其限制 34、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发展 35、 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 36、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37、 论经济法的和谐价值 38、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探析 39、 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 40、 论完善我国竞争立法 41、 公司转投资的法律问题新探 42、 公司僵局法律对策研究 43、 论完善我国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机制 44、 上市公司相互持股法律问题探讨 45、 论股权的法律保护 46、 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47、 公司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研究 48、 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立法建议 49、 关联公司法律问题新探 50、 论我国破产法律适用制度的不足及其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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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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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2.论我国服务期制度的完善3.论股权的善意取得4.论公司章程的效力5.论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完善6.论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7.保险法中道德风险防范机制研究8.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范围探讨9.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中"第三者"认定问题研究10.论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的立法完善11.论我国破产财产清偿制度的完善12.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13.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14.论消费者网购的权益保障15.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研究16.以附属商行为视角论自助寄存的法律性质17.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18.论商标的合理使用19.营业转让中债务承担问题研究(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第一篇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范文参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重述与裁判研究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特别是区域性或全球性金融危机的频发,世界各国普遍达成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改革重中之重的共识.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市场消费空间持续拓展以及消费层次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市场争夺过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在金融市场领域,金融消费者与金融经营者之间因为力量、信息的不对称,侵害明显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日益增多,但是由于我国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存在诸多不足,例如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司法制度不够完善等,这导致金融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积极性和金融业的良性发展.本文围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除了绪论以外,主要从七个章节展开讨论.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意义、文献综述、写作思路、写作方法和主要贡献.第二章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概述.从消费者保护运动谈起,回顾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起源和背景,指出我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意义和紧迫性,这不仅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鼓励金融创新和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随后,梳理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的立法,并分析其特点:金融消费者基本政策处于有法难依的局面、传统民商法难以实现倾斜保护、专门金融法律直接规定稀疏和层级较低,从而不能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最后,归纳出我国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几种表现:金融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及信息安全因金融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遭受侵害;金融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不适当销售行为,诱使消费者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金融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并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实状况进行评价.第三章介绍和评价域外国家和组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以期为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益的参考.依次介绍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国际组织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立法内容,并分别作出评述.这些国家和组织共同的特点主要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逐渐加深,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并适时加重金融经营者的义务,包括说明义务、安全保障义务、适当性销售义务等.

论文题目建议要切入点小以下都是优秀的经济法和商法的论文题 1、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法律互动与平衡 2、“政府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3、“市场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4. 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法的关系 5、城乡协调发展的经济法思考 6、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7、论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8、论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 9、关于政府采购的经济法思考 10、税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创新 11、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完善 12、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思考 13、论产品质量责任的确定 14、关于我国新公司法的若干思考 15、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6、反垄断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7、论劳动债权的优先权 18、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19、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法思考 20、论集体谈判制度

物权论文题目

据了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有多,这里学术堂特意整理了二十个好写的题目供大家参考: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律发展透视论法律解释的基本要求与难题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概念特征困境及其消解黔东南苗族地区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探讨信息自由与学术自由冲突浅谈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路径日本修订纺织品两项法规国外人才法律制度及其启示罗马法监护监督制度的公益法理念及启示从责任规则和财产规则的角度分析广场舞事件基于字义的法律解释之界限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法律文化培植研究融入政治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之关键--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民国时期云南货币法律制度嬗变"互联网+"时代中的法学成人教育模式转变莫高窟艺术文化反映的儒家化法律现象论我国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其培育--从《法律与宗教》谈法律信仰日本海洋立法对我国海洋法治建设的启示物化的法治文化研究--以法院建筑为例的研究综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模式改革的法律思考"法不责众"的博弈心理与法治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期立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 (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 (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 (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 (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您的法学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你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论文题目

论保护妇女儿童与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妇女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支伟大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尊重妇女,爱护儿童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但是,有些人无视这些规定,歧视、侮辱、摧残妇女和残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迭有发生,一些地方买卖婚姻盛行,成为青年人争取婚姻自由的沉重枷锁;拐卖妇女儿童、重婚等社会丑恶现象和抱童养媳、溺婴、弃婴等恶习有所复萌,严重影响安定团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当前,我国城乡正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与此相适应,司法机关严厉惩处了一批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完全必要的,非常正确的。 我国是社会主义。

“全面二孩”政策是指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与二孩政策相关的参考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影响与对策》

摘 要:本文以我国人口政策调整为理论依据,分析了我国当前人口资源现状及特征,提出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并根据影响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全面二孩 人口资源 对策

一、概述

“全面二孩”政策是指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随着我国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变化,20世纪70-80年代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近几年加快了调整的步伐。“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的大调整(表一)。

二、我国人口现状及基本特征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大陆人口已达到了亿人,比上年末增加了710万人,其中,当年出生人口为1687万人,出生率为‰,死亡人口为977万人,人口死亡率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全国人口的结构特征主要呈现为:

(一)从性别比来看,男女性别比正在逐渐缩小。2014年总人口性别比为,较2013年缩小了。

(二)从年龄结构来看,老年化程度不断增大。2014年全国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较2013年的提高了一个百分点,老龄人口也由2013年的亿人,增长到了2014年的亿人,增加了亿人。

从城乡结构来看,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升。我国人口城镇化率由2014年的提升到了2014年的,增长了个百分点,农村人口减少有所放缓,但人口流动速度在不断加快。

三、“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现实影响

根据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的规定,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全面放开“二孩”政策。那么在“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我国人口结构以及社会发展中将会出现哪些变化呢?

(一)对人口发展趋势的影响。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80年代、90年代和00年代的人口分别为亿、亿、亿。00年代的人口数量比80年代的出生人口萎缩了,而这两个年龄段的群体还相差不到一代,实际平均生育低于,,在如此较低的生育率下,几乎每隔一代人,出生的人口就会降低1/3。目前,我国人口占全球人口比重是19%,但每年1500万左右的新生儿仍低于世界年出生新生儿12%的比例,预计到2050年,我国的年新生儿出生约800万,约占届时全球人口的5%。“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国虽然会出现人口数量的增加,但要把目前的生育率提升到世界平均水平需要2-3代人时间。

(二)对人口结构的影响。从历年统计的数据来看,1979年,我国的0-14岁少儿的人口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1/3,而2009年,该比例降到了1/5以下,目前也只有约,与世界平均27%相比,差距较大。2015年,我国20-34岁年龄阶段的青年人口为亿,预计到2030年将会降低到亿人。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为亿人,占全部人口总数的,预计在未来数十年里,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平均年均净增长600万-1200万左右,此刻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将会延缓我国成为世界上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的步伐。此外,人口性别比失衡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问题,“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这一问题将会得到有效改善。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未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既是科技创新的竞争,同样也是人口资源的竞争,人力资源在推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重要性正在不断上升。如果解决不了低生育率陷阱问题,由此带来的未富先老、财政拮据、创新乏力等问题就会出现,反过来又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即将进入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适时调整人口政策,允许和鼓励“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对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影响的举措

人口政策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民族前途的大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揭露我国的人口领域正发生着重要变化:生育率水平偏低、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进程加快等等,“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的片面认识已不能准确反映当前我国的人口状况。为此,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全面实施“二孩政策”,面对“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在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所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积极对策予以应对。

(一)制定落实“全面二孩”政策的具体措施。从当前我国的人口规模、结构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等分析,我国人口政策的长期目标应该是,要保持每年出生人口的总体稳定,防止出现人口出生率的过快上涨或急剧减少,要把人口规模稳定在资源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并最终将生育率稳步提升至更替水平,要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各个年龄阶段人口结构预期目标,为后期人口政策的制定提供具体的目标引领。例如,其中,14岁及以下的人口比例要由目前的,未来五年里要将青少年比例再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进一步降低人口老龄化比重。

(二)完善家庭养育扶持政策。随着养育成本的增加,即便是“全面二孩”政策的松绑,仍然有不少年轻人抱有观望情绪,主要是现在的育儿成本高,政府在家庭养育扶持方面还没有完全补齐政策短板。要让生育政策落到实处,减轻家庭育儿经济上的负担。政府可以直接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养育“二孩”。譬如:像新加坡:目前,在职母亲的有薪产假为16个星期,产假期间月薪分别由雇主承担和政府支付,最高补还额是每月1万元,父亲还可享一周带薪陪产假。

(三)改善学前教育条件。城市入托、入幼、入学耗时耗力,致使很多家庭不敢生育“二孩”,也导致很多农村孩子成为留守儿童。我国城市完全有能力为此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中国很多行业投资过度、产能过剩,但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却严重不足。建议政府在新建公建配套幼儿园时,同步配套托儿所;同时盘活社区资源腾出空间、协调社区内的幼儿园、公办早教中心、民办早教机构等,举办半日制、计时制的托幼服务,让家庭可以就近享有便捷、平价、优质的公共托育服务;更要积极协调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托育服务,满足家庭的不同层次需求。

(四)更加注重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为了减轻职业母亲生育小孩的后顾之忧,政府应适当承担产假期间的用工成本。我国的产假远短于大部分低生育率国家,延长产假由政府买单,是维护职业母亲权益的重要保障。此外,建议废除任何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补偿失独家庭等的合法权益;立法保护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技术辅助生育的孩子;加强优生优育、亲子教育等科学理论和技术的研究,为我国公民的高素质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五、结语

全面二孩政策并不能改变我国出生人口的长期萎缩趋势。如果不能大幅提升生育率,我国未来人口的极度老化和急剧萎缩难以避免,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会受到影响。虽然“全面二孩”政策已经出台,但真正要让普通家庭愿意生,最主要的是要保障养育“二孩”的家庭生得起、养得起、养得好孩子。总得来说,在“十三五”期间,中国人口政策应该从限制生育转变为鼓励生育政策。

参考文献

[1] 杨燕.关于顺应“二孩”政策提升公共育儿服务水平的几点建议[OL]上海统一战线.

[2] 彭希哲.实现全面二孩政策目标需要整体性的配套[J].探索,2016(1):12-16.

妇女节温馨的标题

妇女节温馨的标题。三八妇女节,是全世界妇女的一个节日,搞妇女节活动的时候,自然少不了一个好的标题,这样的标题能引人注目。下面为大家介绍妇女节温馨的标题。

1、扮靓女人天,购物添光彩。

2、三八节,让我们为亲爱的母亲做一件事、说句暖心的话。

3、美丽携手,与您同行。

4、最爱你的那个人正在变老。

5、美丽女人,情动好礼。

6、美丽处处绽放。

7、时代女性,风采飞扬。

8、春风摇曳女人节。

9、女人“善”待自己,才会有美丽容“颜”。

10、女人主张。

11、美丽从这里开始。

12、给您美的健康,健康的美。

13、妇女能顶半边天。

14、美丽女人节。

15、流光溢彩,情醉三·八。

16、时代女性,风采飞扬。

17、扮靓女人,购物添光彩;给力三八,美丽只需1元。

18、三月女人天,老公显真爱,亮丽伊人节,购物添好运。

19、三八宏图展,九洲春意浓。

20、天下没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21、三月女人天,亮丽伊人节。

22、爱母亲、爱厨房。

23、三月女人天,魅丽妇女节。

24、美丽人生,幸福女人。

25、美丽心得共分享。

26、三月女人天,亮丽妇女节。

妇女节主题标语

1、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向妇女姐妹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3、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世界由你们而美丽,生命由你们而完美

5、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

6、学习科学知识,为春晓开发多作贡献

7、三八宏图展,九州春意浓

8、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

9、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和谐社会统筹发展

10、发展妇女儿童事业.com,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1、倡导先进性别文化,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12、创业创新创优,创造美好生活

13、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14、推动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共建繁荣和谐的东海春晓

15、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16、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妇女发展

17、争做学习型知识型创业型新女性

18、倡导妇女学习,传播家庭美德

19、巾帼建功创伟业,和谐社会共创建

20、推动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共建繁荣和谐的海林春晓

21、“三八”到了,让我们为亲爱的母亲做一件事说句暖心的话……

22、凝聚妇女力量,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

23、学习巾帼英杰,争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新女性

24、争做时代新女性,推进和谐新发展,共建美好新海林

25、祝妇女姐妹们青春常驻身体健康节日愉快

26、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为早日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27、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周年

28、“男女平等”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

29、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让更多妇女儿童常受惠普受惠

30、各族妇女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

31、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领域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母亲素质教育行动”

32、充分发挥妇女在“五位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3、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履行男女两性和谐发展

34、关注母亲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35、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

36、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

37、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8、科学教子,以德育人

39、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 进一步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力度

40、提升妇女综合素质 共建和谐美丽和田

妇女节祝福语

1、恩师,在妇女节来临之际,祝您身体健康,桃李满门!

2、谢谢您,妈妈!祝愿您妇女节快乐,身体健康,永远开心。

3、祝所有的女同志快乐日常化,爱情持久化,情调小资化,妇女节快乐!

4、春天来了,妇女节也来了,祝你节日快乐!

5、让我给你过一个快乐的三八节:老婆你好,咱家你是大领导,妇女节真好,你过节,我劳保。

6、恩师授学业,人生老师含辛如苦,学业老师言传身教。妇女节到了,祝老师健康平安!

7、春光明媚,这一个美好的节日,我想最好的祝福送给你,妇女节快乐!

8、老师,说上一句多谢,愿福寿安康,祝您三八妇女节快乐!

9、美丽的你过一个美丽的节日,在这快乐的日子里!三八节快乐。

10、亲爱的老师,我们赞美您,辛勤的园丁,用嘹亮的歌声表达我们的情感。妇女节快乐!

11、妇女节悄悄的来了,而我对你也已经死心塌地了,我跟定你了,祝你三八节快乐!

12、三八妇女节,道一声:老师辛苦了!

13、女人节你是幸福的,因为你得到了我的`祝福,祝你妇女节快乐。

14、老婆,你今天好好休息吧,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啦,祝你节日快乐宝贝!

15、老师,我想悄悄的对您说:妇女节日快乐!感谢您的培育!

16、在这欢乐的时刻,我想悄悄的对你说:妇女节日快乐!

17、星星闪烁着为你舞蹈,月亮微笑着为你祝福,在这欢乐的时刻,我想悄悄的对你说:妇女节快乐!

18、没有老师,就不会有今天优秀的我。老师,祝您妇女节快乐!

19、三月八,妇女节,祝福你,常欢笑,心想事成万事顺。

20、三八到了,穿新衣,漂亮如昔,所有劳动我主干,过节了,应该休息休息,愿你节日快乐!

21、女人女人,遇事能撑半边天。3月8日妇女节,三八节祝福语,愿妈妈颜若桃花,永远十八。

22、今天是你的节日,在你我的世界里你一直是老大,咱们的事情你说了算!亲爱的,妇女节快乐!

23、节日是快乐的,今天的你是美丽的,祝你三八妇女节快乐!

24、亲爱的老师,祝您妇女节快乐!

25、三八妇女节近在咫尺,我尽快为你送来了祝福,祝你节日快乐!

26、在这个给女性的日子里,我有一句话想对你说,这是我一直想要告诉你的,妇女节快乐!

27、你有折服众生的迷人微笑,你有独特气质的勾人魄力,你有倾国。

28、收到我的祝福的人永不被炒;阅读的人会飞皇腾达;储存的人会爱情甜蜜!三八节快乐!

29、谢谢您,老师,让我走好人生漫长的路。妇女节快乐!

30、尊敬的老师,妇女节到了,送上祝福,祝您妇女节快乐!

31、感谢您,亲爱的老师,祝您妇女节快乐!健康幸福。

32、老师,三八妇女节快乐!祝你一生开心顺心!

33、今天是妇女节,女同胞们,尽情地潇洒一回吧!三八妇女节快乐!

34、今天三八妇女节,只想告诉您一声:老师,您辛苦了,注意身体!

35、对您的感激千言晚语也无法表达,对您的祝福百千万年也不会改变,老师,祝您万事如意!

36、天如此晴朗,我的心情比风还愉快,老婆我爱你!三八妇女节愉快!

37、亲爱的老师,我用真心祝福来表达对谢意;祝您妇女节快乐!

38、谢谢你,尊敬的老师!祝你妇女节快乐!

39、阳光因您而灿烂,心灵因您而纯洁,世界因而您而美丽。老师,祝您妇女节快乐!

40、亲爱的老婆,祝三八节快乐,年轻漂亮永远。

物权法学论文题目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论知识产权案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2、大学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教育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路径4、论知识产权审判中专家辅助制度的改革5、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研究演变轨迹评析6、三网融合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7、试论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8、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9、黑龙江省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研究10、论“新丝路”背景下我国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11、关于知识产权正当性论争之思考12、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与防范:现状、原因与对策13、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选择及策略研究14、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15、网络交易平台数字信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嗨 乡村问题太失望 太失望了 太深奥

这个比较容易,首先跟你们导师的研究相一致,这样你答辩的时候会比较好。如果导师没有规定,那你就选自己比较拿手的,题不要太大,切入点比较小比较合适就可以,不要太大,太大了可能不好控制。选择比较好控制的题,你就能更快提升。同时可以借鉴你同学的选题,但是题不要太有争议,可以选择一个好把握的。具体的问题,可以找我交流,好的文章都是修改出来的,记住多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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