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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硕士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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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硕士毕业论文

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610页。

好像是樊崇义的刑法学

作为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你们知道自己的开题 报告 要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开题 报告 范文 ,欢迎阅读。 法学本科开题报告范文篇1: 毕业 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用中英文撰写,汉语在前,英语在后。目的是限定毕业论文的大致范围和方向,即论题。应力求简明扼要,引人注目。一般不超过15-20字。必要时可使用副标题。 本选题的研究目的 以中学英语教学法方向为例,则须说明要解决英语教与学,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应是在教学实践中比较突出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是前人从未解决的,并且能填补某一领域的空白的问题。 本选题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对该选题曾作过哪些方面的相关研究,本课题在国内外研究中处于何等地位?是属于未开拓的领域,还是在前人已经研究过的基础上作深层次的研究?国内外有哪些论文、论著涉及到本选题的内容? 研究本选题的动机及意义 提出本选题的根据是什么?为什么提出这个选题?本选题的研究有什么意义?从理论的角度看,本选题有哪些方面的突破,其价值取向是什么?本选题与相关领域之间的关系如何?对英语教学会起什么作用?从实践的角度看,本选题是否有助于英语教师和学生把握教与学的动向,使人们在英语教与学的过程中少走弯路,是否有利于提高英语教学质量? 本选题研究的主要观点、内容、重点和难点 本选题研究有哪几个重要观点,其特点是什么?研究的重点在哪几个方面?研究的难点在何处?怎样从理论与实践出发,对英语教学进行更深入的理论探讨?如何结合英语教学实际对改进英语教学作对策思考?本选题有哪几个新观点?是否填补了国内外同行业研究中的空白? 本选题的撰写框架 框架可用提纲形式表述,一般构成如下: 引言:提出问题、摆明观点。 论点:分析问题与阐明自己的观点。大致包括:问题的原因及危害性;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理论上来论证问题的解决 方法 ,并联系教学实际阐述解决问题的策略与做法。另外,利用实际数据作为论据,证明方法的有效性。 结论:通过对问题的分析论证,其结果如何?对人们在英语教与学中有何指导意义?有哪些方面需要继续研究的?它还有什么不足之处? 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一般是英文参考书在前,中文参考书在后,以字母拼音顺序排列。 研究基础 作者在选择该题之前作过哪些方面的学习、研究或写过什么 文章 ?说明能如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的理由。 研究方法 常见的研究方法包括:观察、调查、描述、实验、实证、文献、个案研究、比较研究、 经验 总结 、实践 反思 、测量、量化、行动研究、表列、图示、内容分析等方法。例如:实验的方法就是对英语教学班级进行实验对比;调查的方法就是通过调查表、询问、问答等形式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个课题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一种或多种研究方法。 撰写步骤及阶段任务 包括:选题及开题报告初稿、正式开题报告及提纲、完成初稿、二稿、三稿、定稿等、何时论文答辩等。 法学本科开题报告范文篇2: 一综合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国内外研究动态 国外刑法理论界对 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 得出了肯定与否定两种结论,同时,亦有学者主张限定的肯定说。 (1)肯定说认为犯罪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而共同犯罪的 共同 正是共同恶性的体现,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不过是实现共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东西。 (2)否定说主张,共同犯罪是两个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参与实施一个犯罪。 (3)限定的肯定说则认为,一般不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但当各共同行为人负有法律规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共同违反了该义务时,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 诚然,德、日、前苏联刑法学者主张共同过失犯罪论的日趋增多,但在德、日、俄等国占通说地位的还是共同过失犯罪的否定说。 国内理论层面, 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 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 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我国刑法已经承认了共同过失犯罪这一概念,刑法第25条第2款关于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规定就是一个证明。只不过,我国刑法对共同过失犯罪人不以传统的共同犯罪论处罢了。 选题的依据 在我国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国倡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并不完善,所以要把共同过失犯罪引入我国法律。 我国有些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是否应该认定共同过失犯罪在学术上有很大争议。 有相当部分案件(共同实施过失行为,但不能证明死亡结果由谁的行为造成,如脚手架上扔圆木案)只有在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下才能得到妥善的判决;同时,肯定共同过失犯罪,追究其共同过失犯罪的责任,这对于遏制过失犯罪是相当有利的。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外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对于共同过失行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则是该问题的核心所在,因为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也就确定了我国应怎样对共同过失犯罪定罪量刑的问题,使这一理论更好的为我国刑法服务。 研究步骤、方法及 措施 确定选题方向。共同过失犯罪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列出论文提纲。罗列出自己要写的基本内容和提纲。 完成论文。 比较法:外国学者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比较。结合我国国情与外国相关理论进行比较。 从理论到实际的结合:在充分了解国内外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现状后,再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实际运用。 阅读了大量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的著作,如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 上网查看和阅读了很多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学术论文,硕士毕业论文等。 收集了不少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案例,如央视大火案、共同 射击 致人死亡案、脚手架上扔圆木案等。 研究工作进度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修订本 第3版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 [2]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0月版 [3]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 [4]赵采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第一卷 法律出版社2015年9月版 [5] 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3月第2期 [6]杨妮妮 马诗雨:《浅析过失共同犯罪》法制与社会 20XX年8月(中) [7]刘俊:《浅议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第4期 [8] 罗云:《浅论过失共同犯罪》南昌高专学报2015年第4期 [9]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10]李风梅:《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5年第3期 [11]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2015年第2期 [12]马琳:《论共同过失犯罪》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15年3月第30卷第3期 [13]舒洪水:仪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14]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3月第2期 [15]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5年版 [16]郑鹤瑜:《过失共同正犯若干问题研究》河北法学 2015年 [17]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18]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2015年第2期 [19] (日)阿部纯二:《刑法墓本讲座》第四卷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0]罗结珍译(法)卡斯乐.斯特法尼:《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法学本科开题报告范文篇3: 开题报告的基本要求 包括:封面、考核表、开题报告正文,总字数不少于2015字。 开题报告正文:由三部分内容组成:(1)文献综述;(2)论文的基本框架;(3)参考文献目录。(文献综述部分,可根据论文选题的特点,主要只概述国内的研究现状) 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问题 文献综述 人大对法院进行个案监督,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合法正当方式,还是对司法制度的一种干涉破坏,数年来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不同意见。??。 目前,在关于个案监督活动和个案监督立法的合法性争论中,主要存在支持和反对两大类观点。支持方认为个案监督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不妨碍司法机关独立司法权的行使,完全具有合法性。因此建议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其地位,规范其实践。另一类反对方的观点认为个案监督破坏了法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将在事实上和不同程度上分享司法权,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也有一些学者从折中的角度看待人大的个案监督虽然并不赞赏这类做法,但仍认为这是应对当前司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一种 没有办法的办法 ,因此不能简单地否定,当务之急是要规范人大个案监督的程序。 公平正义是司法最终的追求目标,如何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是司法制度设置的目的。对#from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精选3篇来自学优网 end#此,各国的司法制度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在我国,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对法院行使监督权是有宪法依据和现实必要的,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然而,人大采取对法院个案监督这种方式来行使监督权利大于弊,稍有不慎可能会沦为对司法的干涉,不宜过分推广。同时,应当对人大的监督进行立法,从监督的主体、程序、对象和范围等进行规范。因此,笔者以《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为题,从人大监督权的性质、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状和争议、个案监督的利弊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就如何规范人大监督制度提出了建议,以期有助于司法制度和宪政体制的完善。 国内研究现状 个案监督的性质界定,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以及个案监督存在空间的发展趋向,已经成为当前宪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的 热点 和难点。综合近期我国有关的研究文献来看,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尹杰在《关于人大个案监督权的思考》中认为,近些年来,司法改革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对于目前严重的司法腐败现象,人们深恶痛绝,但是如何解决这一痢疾却又是个难题。作者认为,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首要要求,也是 当前司法改革的核心。目前的这种个案监督,显然不利于司法独立的实现。恰恰相反,它对司法独立有百害而无一利。另外,人大的个案监督制度使司法成为立法的附庸,个案监督对破坏了司法权威。因此,个案监督与现代社会的法院是行使司法审判权的唯一有权机关的制度是相违背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 蔡定剑在《人民代表大会个案监督的现状及其改革》中对个案监督持折中的观点,作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还应承认人大个案监督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人大进行个案监督不能说完全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和实践的必要性。人大对个案监督对保护公民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惩治司法腐败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各地人大的个案监督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各种不规范的表现,而导致了监督的正确性和公正性受到怀疑。另外,个案监督对法院的审判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作者认为,应当对人大个案监督进行规范性和制度性改革,提出监督的严格标准,极大限度地减少它对司法审判的干扰和对司法权威的影响。为此需要解决一些理论、观念和制度性问题。 有可能会妨碍法院的 独立审判。作者最后对如何 保障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必须集体行使, 且这种监督主要是事后的监督,只是对法院工作的一般的监督,权力机关不能对法院的裁判 予以更正或宣告无效。 以上研究成果指明了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并对人大个案监督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了赞成或反对的观点和理由,由于目前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此具有较大分歧,个案监督利大还是弊大,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这也是本论文要分析的重点问题。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部分,根据论文选题的不同,可有,可无。 论文提纲 引言:谈及个案监督的发展沿革和现状 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监督的法律分析 法院的宪法地位 人大对法院监督的性质 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 个案监督的定义 个案监督的沿革 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实操作和存在的争议 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行规定和具 体操 作 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争议 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弊端和理由 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理合理性问题 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规范依据合法性问题 完善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法律思考 对个案监督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15年6月,第1版; 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2月,第1版; 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贺卫方:《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1月,第1版; 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15年9月,第1版; 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李晓斌:《对 人大 质询法院的质疑》,《法学》1999年,第5期; 包万超:《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另一种思路》,《法学》1998年,第4期; 王磊:《试论我国的宪法解释机构》,《中国法学》1999年,第5期; 于晓青、李永红:《论人大对司法机关进行个案监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法学》1999年,第1期; 董皞:《法律冲突与法官的权力――李慧娟事件回放与评论》,《法制日报》2015年11月20日; 王利明:《论权力机关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监督》,《中国民商法律网》, 尹杰:《关于人大个案监督权的思考》,《东方法眼网》, 看了法学本科开题报告范文的人还看了: 1. 本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2.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3. 浅谈法律系毕业论文 4. 关于法律论文范文 5. 法学论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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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刑法学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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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著录格式: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你看,其中并没有法律文献。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四、讨论我国的受贿罪法律完善对策(一)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取消刑法对于受贿罪客观要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使刑法理论上争论不断,也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把这个规定取消,至少有如下优点:1.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符合受贿罪本质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这是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任何犯罪都可以用很多事实来描述,但并非每个事实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对社会危害性及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那些事实才是犯罪构成要件,才能反映犯罪的本质特征,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①]受贿罪的危害或受贿罪本质不在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在于收受贿赂行为本身。[②]因此,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收受贿赂行为即对廉洁性产生危害,具有了受贿犯罪本质特征,能够构成受贿罪。至于是否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或行为,是不能够决定或消除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仅是社会危害性程度上的差异。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人的受贿行为都侵犯了犯罪客体,从犯罪本质考虑,该行为即构成受贿罪,根本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因此,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符合受贿罪本质的要求,而且使立法更加简明扼要。2.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体现了立法目的的要求从受贿罪立法初衷看,对于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受贿罪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权力的异化,防止职务行为廉洁性受到侵害。而我国现行立法认为仅此还不能认定受贿罪,还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立法这样规定显然不能很好的实现立法目的,不利于立法宗旨的实现。从目前政策来看,这样规定也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基本精神不符,与人民群众要求更是格格不入,只有取消这一要件,才能理顺这些关系,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在立法中无视这一因素的存在和作用。众所周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刑罚设置的主要依据,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不仅取决于在客观上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而且还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本文建议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并非在立法中无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因素,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为“他人谋取的合法利益”是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对人应当获得的利益,无需违背职责即可实现,其侵害的还仅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为他人谋取的非法利益”是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对人不应获得的利益,相对人若要实现利益,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必然要违背职责,这样行为人在侵害职务行为廉洁性的同时又破坏了职务行为正常管理秩序,其行为无论在社会危害程度上还是在主观恶性上都重于前者,对其量刑从重或加重设置是罪责相适应原则的要求,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如美国刑法将贿赂罪分为轻型贿赂罪与重型贿赂罪,其划分标准就是以是否存在“枉法意图”,“枉法意图”与我国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似,有“枉法意图”即为重型贿赂罪,其刑罚设置明显重于无枉法意图的轻型贿赂罪。[③]3.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有利于打击受贿行为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取消这一规定可以使法网更加严密,使那些收受贿赂又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腐败分子无法逃脱制裁。同时,取消这一规定能够减轻司法机关在证明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素上、及收受他人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之间因果关系上的困难,有利于加大打击受贿犯罪的工作力度。有人担心,取消这一要件,会混淆受贿罪与亲友间馈赠的界限,可能会导致扩大打击面。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贿赂归根到底是建立在公职人员的职务权力的制约性基础之上的,是职权的衍生物,因此,亲友间馈赠无论是在缘由上还是在数额上都与受贿罪截然不同。(二)贿赂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笔者建议,在我国刑法对的受贿罪规定中,用“不正当好处”取代“财物”,“财物”一词外延过窄,其不足前面已作阐述。不正当好处,既包括财物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前文已作出论述,此处不再赘述。建议用“不正当好处”取代“财物”,意义如下:1.贿赂的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更符合受贿罪本质从贿赂罪的本质来看,非物质性利益同物质利益一样,都是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利益。收受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利益一样,都会侵害公职人员行为的廉洁性。而且,“权钱交易”发展到“权利交易”是当前犯罪的新特点,是犯罪手段翻新的具体表现。如前所述,以《公约》为代表的国际通行做法都将“贿赂”扩展到“一切不正当好处”,我国采用这种做法,不仅是遵守国际义务的要求、顺应了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的要求,而且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本质。受贿罪是以权谋私的犯罪,其本质是对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收受或索取的是财物还是其他不正当好处,都毫无疑问地构成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其社会危害性的本质是一样的。在人的需要和欲望多元化的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财物还是其他不正当好处,都能满足以权谋私者的心理、生理、物质或者精神需求。如果我们一方面打击受贿犯罪,另一方面却把贿赂限制在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上,势必会放纵犯罪。因此,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财产性利益或非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规定为受贿罪,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本质。正因为收受财物以外的其他财产性利益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也能够体现受贿罪的本质及其危害性,所以,把它们包括在贿赂范围之中是合理的。2.贿赂的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能够使立法更加科学从立法上考虑,将什么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纳入到刑法规制之中,取决于这种行为的“客观性、惩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所谓“客观性”,是指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现实生活客观存在的现象,或者虽然当前尚不存在,但根据科学预测,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确有可能出现的现象。如果现实不存在,将来又根本不可能出现,现行法律便没有必要作出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贿赂的内容已经不再仅限于财物。公职人员在经济交往中接受公款旅游、色情消费等变相“权利交易”的现象不断出现,产生了一个“权钱交易、权益交易”的特殊阶层,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这种现象不受刑律惩处,将有损法律的严肃性。[④]所谓“必要性”,是指客观存在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到了必须用刑罚规制、否则不足以预防、惩治和遏制的地步,但现行刑法又无法适用的情况,应当在立法中考虑,将其纳入刑法规定中。目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时期,法制有待于健全。各个领域,尤其是行政、经济领域暗箱操作等现象比较普遍,这给贪污受贿犯罪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厚实的土壤。尽管我国当前加大了反腐力度,但贪污受贿行为屡禁不止。从司法实践看,甚至在同一个地方受查处的领导有“前仆后继”的现象,而且腐败涉嫌金额还不断攀升。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索取或收受“财物”会受到惩处,财物之外的贿赂则被认为名正言顺。人们的需求并不是单项的,物质外利益的一时满足,可能转而促使行为人贪求更多的物质,以便再次或多次满足前次的非物质享乐,物质与非物质性利益在贪污贿赂犯罪中交迭,滚雪球式越滚越滚大。所以有必要修改现行刑法中不合理规定,将贿赂范围扩大为“不正当好处”,将一切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都囊括进来。所谓“可行性”,是指适用刑罚方法惩治贿赂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实施的可能性。作为贿赂的利益都是客观实在的,在司法实践中是可能和能够加以具体认定的。无论贿赂的内涵如何变化,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能够作为贿赂的,不论是物质、物质性利益还非物质性利益,必然都具有实用性这一特点,它一方面能够满足受贿人的物质上、精神上或其它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能为行贿人换回某种好处,从这两点来认定是否接受了贿赂,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操作性。[⑤](三)设置受贿罪独立的法定刑,合理确定“数额”在受贿罪刑罚中的地位现行刑法典没有受贿罪的独立法定刑的规定,刑法典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法定刑的规定处罚。笔者认为此种立法是不科学的,受贿罪从行为特征到保护法益均不同于贪污罪,应该拥有独立的,能正确反映行为危害大小的法定刑。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从犯罪本质看是不同的,贪污罪一定侵犯了财产所有权,非法占有财物的数额可以衡量其危害程度,“计赃定罪量刑”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而受贿罪是贪利性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损害的是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贿赂的多寡不影响其用权换利的本质特征,所以它的法定刑设置应该和罪质相匹配,将受贿罪的法定刑依照与其直接客体完全不同的贪污犯罪显然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立法以具体的数额来划分受贿罪量刑的标准,结合收受贿赂还要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要件,所告知社会成员的是受贿是数额犯,且不为他人谋利的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不是犯罪。受贿罪中的这两个因素,宣示了侵害了社会根本利益的行为可能不受刑罚处罚。立法通过“情节”、“数额”、“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限制了刑罚适用的范围,造成受贿罪法网不密。当然受贿罪刑罚的一旦趋密,会客观上扩大犯罪的范围,但“密而不厉”的刑罚设计是符合现代刑法要求的,可以从刑罚方式多样化、非刑罚方法以及严格限制重刑上兼顾“密”和“不厉”的双重要求,从而也顺应刑罚轻缓化的世界潮流。现行刑法典对受贿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反之,在公司、企业人员的受贿中,立法没有规定任何情况下可以减、免刑事责任的从宽情节。这种实际对国家工作人员网开一面的立法规定,与受贿罪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对此类特殊身份犯应该从重处罚的这一普遍原则相背离。有观点认为,现行立法对贪污贿赂罪的起刑数额之规定与盗窃罪等贪利性普通犯罪之数额标准严重失调,不能体现刑罚的公平。[⑥]笔者不同意此观点,从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4项规定看,即使贪污受贿不满5000元且情节较轻,也被立法认定为犯罪,而且从罪状描述看,受贿罪无数额的规定,反之,对盗窃罪等贪利性普通犯罪立法是做数额较大的成罪要求。之所以有以上观点,是来源于“两院”有关受贿罪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而现行受贿罪立法刑罚量刑幅度过宽,不能够很好的对应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刑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的规定,笔者认为依据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责任,可以紧缩量刑幅度,对几类危害性特别严重的受贿犯罪明确“重罚”外,对普通受贿犯罪可以采用短期监禁刑,并根据受贿罪的职务经济犯罪特点,多采用罚金刑和资格刑,使得罚当其罪。鉴于上述分析笔者建议,根据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为其叙明新的罪状并设立独立的法定刑,立法中取消“数额”、“情节”的具体规定,从而严格限制司法解释对立法的扩张性解释,明确告知社会成员本着从严治吏的精神,国家对受贿行为不论数额均作刑法上之否定;而对于需要裁判者加以主观判断的因素,如“数额”、“情节”和其他影响罪行等级,可以以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四)严格限制受贿罪死刑适用的范围有观点认为,我国对受贿等经济犯罪规定死刑,是一种不符合刑罚的效益观念的选择,成了一种以剥夺价值大的权益为代价保护价值小的权益的手段,如此分配的死刑不但明显的构成成本大于收益、投入大于产出的选择,而且给国民培植了诸如财产与生命可以等价的观念,从而人为贬低了人的生命价值,因而对受贿这样犯罪的死刑应予废除。[⑦]笔者认为,如果单从死刑本身看,它既不能杜绝或减少犯罪的发生,也不能因其残酷而就此遏止住“行恶”之动机,从来就没有因为严刑峻罚人类就改恶从善,因而不是受贿罪的死刑不符合刑罚之效益,而是死刑本身就是非理性的。笔者认为在短时期内取消受贿罪死刑缺乏背景条件:我国刑法分则十章中涉及死刑罪名有70个(不包括选择性罪名),而其中两章职务犯罪中有死刑规定为2个即贪污罪和受贿罪,反观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就有17个,如果只单独取消受贿罪的死刑,对官员的贪污腐败深恶痛绝的人民群众很难认同;在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危害后果,也有导致严重人身伤亡后果的,而在读职罪中并无极刑之规定,公众感情很难接受我国死刑适用范围较广的情况下,单单对职务犯罪网开一面的做法,所以受贿罪死刑的保留是一种“补漏”。笔者认为,受贿罪死刑的废除必须与我国总的死刑政策相匹配,在现阶段不宜单独废除受贿罪之死刑。那么,现行受贿罪死刑适用的立法规定是否合理?依照贪污罪死刑适用的标准,刑法典将受贿罪死刑的范围确定为“受贿在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笔者认为,这一标准无论从刑罚效益还是司法实践看都是弊大于利,且超过了一般预防的限度。将受贿罪适用死刑的外延定在10万元,即使仅从当前的社会生活条件看,也是不合理的。从法律追求看也有悖于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历史趋势,10万元作为受贿罪死刑适用的“准用”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不大,造成受贿可能处以极刑的条件—涉案数额规定的范围过于宽泛,使得该罪死刑缺乏严格的限制条件,立法或司法解释对情节特别严重又无明确规定,造成司法实践领域中的死刑风险处于不确定状态,罪行的严重性与法定刑的幅度已无比例关系,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现时存在受贿千万未处极刑,而受贿百万却被判死刑的情况,又造成公众的质疑。如果说受贿涉案金额对死刑无影响,但为何立法明确规定对死刑无影响的数额条件,反而对有实质意义的特别严重的情节不加以规定。参考文献:1.张旭:《国际刑法——现状与展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版。2.马长生:《国际公约与刑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3.毕志强、肖介清、汪海鹏、张宝华:《受贿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第1版。494.范春明:《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第1版。5.林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第1版。6.孟庆华:《受贿罪研究新动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第1版。7.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版。8.高明暄主编:《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9.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10.陈兴良:《当代中国刑法新境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11.王云海:《美国的贿赂罪——实体法与程序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12.储槐植:《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13.肖扬:《贿赂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1994年第1版。14.杨兴国:《贪污罪贿赂罪法律与司法解释应用问题解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第1版。--------------------------------------------------------------------------------[①] 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版,第135页。[②] 刘系琳:《论受贿罪的客观方面》,《兰州商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18页。[③] 王云海:《美国的贿赂罪——实体法与程序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版,第128页。[④] 林锦征:《试论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完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24页。[⑤] 林锦征:《试论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完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11页。[⑥] 何承斌:《贪污犯罪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225页。[⑦] 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l版,第534、5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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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眼明珠树是在哪买的啊?眼明珠哪有买啊?用那对近视真的有效吗?如果是真性近视,除了激光手术,不要相信其他任何方法会有疗效。当然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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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心理健康 教育 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摘要:组成部分。认识心理健康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性,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心理健康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将两者结合起来,从而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关键词:心理健康,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一、心理健康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性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的联系

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情绪、意志、性格等方面的素质。一方面,两者互为条件。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以受教育者心理活动规律为依据,思想的发展变化受心理因素影响和制约。思想政治教育只有从受教育者的心理出发,才能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否则就会陷入盲目的境地。同时,心理教育也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因为人们在进行心理教育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会将自身的思想政治观念贯穿其中,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另一方面,两者相互影响。任何一种政治思想品质都是由知、情、意、行四个心理成分构成的。心理成分的健康发展是良好思想品德形成的重要前提。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完全脱离受教育者当时的心理需求。同时,思想是心理的调节中枢,是行动的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人们的心理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一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治观形成,它就对一个人的整个个性品质起导向作用,促进和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二)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教育结合的可能性

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教育关系密切,同属于意识范畴,都是以人脑为器官,以客观现实为源泉,以实践活动为桥梁,以感知为基础的。思想活动是心理活动的高级形式,心理是思想的基础,思想的发展变化要受心理的影响、制约。而心理活动的方向又受思想的支配。思想对心理起决定作用,心理对思想有反作用,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思想问题与心理问题交织在一起,许多思想问题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心理因素,有些看起来是思想道德问题,究其根源实质却是心理障碍所致。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绝不能忽视学生的心理因素,而只有从心理入手,才能掌握学生思想意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从而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而心理教育能把人们的思想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使人们的心理素质得以提升,思想积极向上。它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又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正因为如此,某些心理问题可以通过思想教育的方式来解决,某些思想问题也可以通过心理咨询来改变。

(三)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教育的结合是时代对高校教育的必然要求。

我国在校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7一22岁之间,正处于青年期。这一时期是人的生理、心理急剧变化的时期,是人个性品质形成、身体和智力发育的最高峰,是人生中精力最旺盛、求知欲最强烈、接受新事物最快的黄金时期。由于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信息网络迅猛发展,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减少,人们的心理负担加重,心理不平衡加剧。而当代中国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他们是一个承载社会、家庭高期望值的特殊群体。他们自我定位比较高,成才欲望非常强,但社会阅历比较浅,心理发展并不成熟,极易出现情绪波动,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急需疏导和调节。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开展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已刻不容缓。

二、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一)新时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很多,它贯穿在整个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中,渗透到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经济转型和我国当代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培养大学生对生活的现实态度,正确处理理想与实现的矛盾。大学生往往对人生怀有美好的憧憬,对未来踌躇满志。但一接触现实却发现并非想象的那么美好时,就容易产生不客观、不正确的判断,从而产生不健康的心理。表现为不愿意参加社会活动、缺乏生活热情和积极性、猜疑他人、孤独忧郁、生硬固执等状况。因此,培养大学生对杜会对生活的现实的、科学的态度就成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二、培养大学生耐挫折能力,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在我国,能考人大学的学生,往往在中学时期都是学习尖子。但进人大学后,却发现自己在班里非常一般。有的虽然学习非常努力,但成绩总是在中下水平。对他们来说,这是很难受的。进人大学的新环境后,远离父母、家乡,教学方式、生活环境等都不同于中学,于是一部分大学生产生了一些病态反应:对战胜困难毫无信心、心慌失眠、多虑、有的沉默寡言、有的破罐破摔,甚至有的寻死觅活、自杀轻生。从调查情况看,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学生产生受挫心理的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应该把提高学生的耐挫折能力作为对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三、培养大学生的顽强意志,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当代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在家为掌上明珠,考上大学以后更是家中的皇帝。一些不良的 家庭教育 使他们产生不健康的心理,如过分依赖、受不得刺激、经不起挫折、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有一点不顺心就觉得天要塌下来、意志薄弱,承受力差、一遇到问题就无所适从,容易产生挫折感。孔子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孔子将“勇敢”作为君子“三道”之一。在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同样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勇者不惧”、一往无前的顽强意志,使他们能在即将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生活中,不断增强生存与发展的能力。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融合的途径

1.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思想上、情感上的交流和共鸣。

思想政治教育着眼于国家、社会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和发展,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世界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远大理想,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其教育方式一般是主动介入,采用集体教育的方式,自上而下,强制灌输,受教育者往往缺少平等和尊重体验,有被命令感和被迫服从感。心理健康教育则着眼于个体的成长与发展,帮助受教育者认识自我,建立正确的 自我评价 ,使受教育者学会处理个人与自身、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其教育方式一般是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互相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采取个别交谈和咨询的方式,帮助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构建健康的心理世界。

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了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势必要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心理健康教育的 方法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相似的角色之间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更容易互相影响。高校学生都是成年人,心理和生理都已成熟,他们需要的是一种平等和尊重的交流方式。如果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以座谈方式代替 报告 方式,以谈心方式代替训导方式,学生们就会因“角色相似”而把教育者当作知心人,并乐意接受其教育。

因此,我们要转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从过去单一“说教者”角度和立场转变为兼顾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角度和立场,尽快站在学生的角度,尊重、理解、同情学生,对学生思想上的困惑、迷茫、误解和不正确的观点采取谅解和宽容的态度。尊重学生的价值观,尊重学生自主选择价值的权利,以减少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被动服从。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要对学生的价值观无原则的接纳和包容,当学生的价值观明显违背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时候,当学生做出一个可能给社会、他人或其本人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的价值选择的时候,教育者就要对学生进行价值干预,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其持续进行影响,使其思想向社会所要求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与心理健康教育方式的水乳交融,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思想上、情感上的交流和共鸣,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实现解决学生心理问题、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应,任何正常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与客观现实保持一致。有时面对同一客观事实,不同的主体可能会有不同的心理反应,但以下三方面的规律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所共同存在的:第一、客观刺激事件会导致主观心理反应;第二、负性刺激事件会导致负性心理反应;第三、良性刺激事件会导致良性心理反应。所以说心理问题和思想问题在本质上是和实际问题密切相连的。思想政治教育通常是从人的现实表现入手,分析支配其行为的思想动机,再从思想动机分析产生该思想动机的客观外界条件,然后去创造和改变客观外界环境,使之具有产生好的思想动机的外界条件,从而促使人形成良好的思想动机。因此,解决实际问题就成为解决心理问题和思想问题的基础。对大学生而言,目前面临的实际问题主要是学习困难、就业困难、社会交往困难、贫困生生活困难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容易使人产生紧张、焦虑、自卑、无价值感、社交恐惧等负性情绪,这些负性情绪长久不能摆脱,就会影响他们业已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解决这些心理和思想问题:一是要引导受教育者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一个正确认知;二是要把解决心理和思想问题与解决现实问题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现实问题解决了,就会缓解压力,稳定情绪,化解矛盾,使学生产生积极乐观的心态,增强学习积极性,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回报国家。因此,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坚持解决心理、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教育学生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困难和问题,尽量用宽容的态度对待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另一方面教育者要想方设法解决学生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在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真正解决心理和思想问题。

总之,心理健康教育已成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手段,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强势作用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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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人际交往 障碍原因及改进方法》

摘要:人际交往的本质是心理适应,相互的心理适应才能产生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如今当代大学生人际交往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学生的主要问题之一,影响高校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交流。本文从人际交往的定义,影响大学生人际交往障碍的因素以及大学生人际交往障碍的外在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了产生人际交往障碍的原因,并且提出了解决的方法,以有利于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关键词:大学生;人际交往;障碍;解决方法;

人际交往的本质是心理适应,相互的心理适应才能产生良好的人际关系。而现今,人际交往障碍却成为当代很多大学生学习、生活的绊脚石。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在交往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处于青年期的大学生,思想活跃,精力充沛,兴趣广泛,人际交往的需要极为强烈。他们力图通过人际交往去认识世界,获得友谊,满足自己物质和精神上的各种需要。在交往过程中,如果顺利,大学生便心情舒畅;一旦交往受挫,便心情郁闷,身心受损,产生各种不良后果。

青年大学生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对事物的感性和理性认识逐渐趋于成熟,已初步形成自己独特的认识和见解,但自我意识发展还不完善,不能很好地应对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惑与问题,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的一些负面因素阻碍了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进而影响学业的顺利完成。

一、引起大学生人际交往障碍的原因

(一)认知引起的交往障碍

大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多, 经验 和阅历逐渐丰富,非常喜欢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腻烦说教。他们渴望成才,自尊心极强。但不能对自我和社会进行正确客观的评价,自我调适能力也很欠缺。因此他们对未来生活充满过于理想化的追求,缺乏科学的社会认知,容易偏离实际水平,产生主观偏差或障碍,主要表现有:

(1)第一印象效应:是指凭直觉把与人第一次见面的印象作为对他人的评价,并在日后的交往中占主导印象地位,以此来决定与他人的关系及亲密程度。

(2)晕轮效应:指人们对他人的认知判断首先是根据个人的好恶得出的,然后再从这个判断推论出认知对象的其他品质的现象。

(3)刻板印象:是指对于某一类人或群体所形成的一种比较固定、刻板的看法。在角色认知过程中,按照预想的类型赋予习惯性、特征化的评价。这种以个性代替共性、以特殊性代替普遍性的做法会阻碍交往的正常进行。这就要求大学生抛弃传统观念,结合现代社会状况及实际情况考察具体人、具体事,以免产生误解。

(4)投射效应:是指将自己的情感、意志投射到他人身上并强加于人的一种认知障碍。假定他人也一定会有与自己相同的感受和品质,通俗的说就是“以已推人”、“以已之心,度人之腹”,往往会带来对方的排斥与反感。

(二)社会因素引起的交往障碍

社会因素主要指家庭、社会环境和学校等因素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不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应该是全面的教育。但我国的教育制度以应试教育为主,缺乏素质教育,同时家庭教育也以此为导向,这种教育制度影响了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首先,在学校层面,中小学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抑制了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增强。学校在教育上往往偏重智力因素的培养,忽视了对学生情感、意志、性格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不注重心理的沟通疏导。其次,高等学校教育普遍重视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而人际交往教育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由于理论知识的缺乏,严重阻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交际能力的发展。

(三)交往面狭窄,缺少经验和交谈技巧

第一,大学交往以寝室为中心。他们多在寝室这种小的交往圈子里面生活,且满足于这种现状,不愿主动去接纳、开拓外界的精彩生活。交往的狭隘性使很多大学生跟其他非同寝室的同学的关系变得疏远起来,交往面也越来越狭窄。第二,一些大学生缺乏交谈技巧,不善于拒绝别人的要求,不会说“不”,导致事情不能得到很好解决;说话欠思量,以致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会。第三,当前大学生的人际交往教育往往是理论上的教育,缺乏实践的平台。高校或因为不重视当代大学生人际交往实践的重要性,或因为场地有限,或因为本身和社会上一些企业、机构的联系少,很难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四)过度依赖网络引起的交往障碍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大学生首当其冲成为互联网最频繁的使用者之一。网络的介入,使大学生的人际关系也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网络普及后,许多大学生过分沉溺于网络交往,参加现实人际交往的时间会逐渐减少,造成热衷于各种“网事”,对近距离的关系反而疏远了的情况。特别是家庭的关爱对他们来说更成为一种束缚和负担。许多大学生宁愿在网吧不分昼夜地上网,也不愿意回家探望父母。还有些人除了要生活费外,和父母无话可说。亲情是人最基本的感情联系,也是人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它需要的是现实生活中的维系。网络的介入可能导致亲情的疏离。一些沉迷于网上交际的大学生,往往因为疏于现实交往,将所有心事都交给了网友,缺乏现实交往的动机,导致其现实人际交往的勇气与能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锻炼与培养。

(五)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化

经济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以及物质和 文化 生活的极大丰富,大大减少了社会个体对他人的需求和援助,这种生活态度的转变也影响了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观念。从人的价值观角度看,过去那种“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依然是中国社会所弘扬和提倡的,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激烈竞争加剧了人际关系的处理难度。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人际关系的疏远、人情的淡漠。大学生的人际交往也受社会风气的影响,现今社会上流行的“金钱至上”、“一切凭关系”等不良社会风气也影响着大学生的交往观。这些都不利于大学生人际交往的正常进行。

二、逾越人际交往障碍,学会正确与人交往

大学生要有意识在进入大学一开始就学习人际交际的技巧,从各个方面锻炼自己,克服各方面的心理问题,不断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度过快乐的校园生活,更有助于今后的生活、工作取得成功。

(1)把握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

正确的交往原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平等原则。平等待人是与人和谐交往的前提。与人交往应做到一视同仁,切忌嫌贫爱富,不能因为家庭、地位、经历、特长、能力等方面原因而对人另眼相看。平等待人就是将心比心,学会换位思考,只有平等待人才能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平等相待。二是诚信原则。诚信历来被视为人际交往的的基本准则。诚信要求在交往中,彼此应抱着诚心诚意善的动机和态度,相互理解接纳和信任,重信用、守信义。三是宽容原则。宽容就是心胸宽广,大度容人,对非原则性的问题不斤斤计较。宽容对协调个人和他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扩大交往空间,也有助于消除人际间的紧张和矛盾。四是互助原则。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相互关心,互相帮助,对增强彼此的理解,加深彼此的感情,有着重要的意义。

(2)学习交往技巧

大学生不断调整、改变自己的不当观念,对人际交往形成一种积极的准确的认识。为此,在人际交往中应尽可能地做到:

1.注意仪表、举止、言谈、风度、气质和行为规范,给对方良好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在人际交往中的作用非常大,具有认识效应、即时效应和长久效应,往往是根据对方的仪表、举止、言谈、风度、气质等形成的。因此加强自身修养,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出现在交往对象面前是十分重要的。

2.要把对方放在首位。关注对方的需要、兴趣和感受。交往的话题和形式应适合对方的知识范围和经验,合乎其心理需要和兴趣。要学会倾听,仔细耐心地倾听能让对方感到自己得到了认可,觉得自己有价值,此乃人际交往中的法宝。同时,交谈要注意建设性和有效性,大学生有很强的上进心,能从谈话中得到一些收获和启发将是一件很让人高兴的事。

3.讲究语言的艺术性。讲究语言的艺术性,要做到会用清楚、准确、简练、生动的语言表达思想和感情;谈话内容不枯燥,能吸引对方;尊重他人意见,避免评论和争论;即使批评他人,要在肯定之后提出,而且以不伤害他人的自尊心为前提。

4.保持适当距离。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决定人与人之间是有一种无形的距离,而且此距离由它适当的限度,距离过近或过远,都会造成人际关系的不和谐,正所谓“距离产生美”。

(3)充分实践,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大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到了方法与技巧,但同时还需要大量的实践活动。如果不进行实践那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大学生从入校的第一天起,要经常与人交往,锻炼自己使对方开口的本领和寻找相互感兴趣话题的本领。还要注意对交往的对象期望值不要太高,不要希望每个人都能成为你的知心朋友,避免造成心理有失落感。要经常换位思考,体会对方的心理感受,就会理解别人的感情和行为,从而改善自己待人的态度。

综上所述,我认为克服大学生人际交往障碍需从大学生自我意识的培养开始.学校、家庭社会等因素确实对大学生的人际交往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已经发生了,不能改变。大学生只有寻求通过自身的学习和实践来改变人际交往障碍。根据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所做的调查,北京高校中,月生活费不足200元的大学生可视为贫困大学生,不足100元的为特困生。按照这个标准,我不属于贫困和特困大学生,但我家庭确实很贫困。根据我所看的接近20篇文献分析,我是有轻度的人际交往障碍,也有 文章 中谈到的问题。首先我对人际交往的期望过高,期望交往的都是知心朋友,大家志同道合,这有些理想化,不利于我的人际交往。因此我要纠正这种想法。其次我生活主要以寝室为中心,在寝室这种小的交往圈子里面生活。这就造成了我交往面狭窄。解决途径是我应当多参加集体活动,多与寝室以外的人沟通交流,拓宽交际面。再次,我的人际交往技巧匮乏,为了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我一定的多看一些社交礼仪,人际交往方面的书籍,多和有经验的人交流,努力克服人际交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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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智南信大硕士毕业论文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人才需求急速增加,而传统的人才培养专业课程体系已不能适应企业需求。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论文篇一:《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探究》 [摘 要]如今计算机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计算机信息安全问题时刻牵动着百姓的神经。本篇 文章 主要针对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探讨,以期为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发展作出贡献。 [关键词]计算机; 信息安全; 管理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计算机信息技术已经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紧密联系起来。然而随着 网络技术 本身在各个领域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计算机信息安全问题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所带来的威胁也在不断增大。而所谓的计算机信息安全,实际就是针对互联网所采取的管理技术 措施 ,通过相应的措施,来使得网络环境之内的数据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1 计算机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信息自身的不确定性。在网络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进入了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接受者,通过网络人们发送个人、集体或单位的信息,供其他网民阅读。然而,网络的信息传播具有匿名性的特点,传播者可以上网播发任何信息,由于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就会出现一些虚假信息或内容表述不明确的信息来混淆视听。另外,随着人们利用计算机存储个人信息的普及,许多不法分子通过不合理的途径盗取私人信息,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 安全软件设计滞后。计算机的出现为各项工作提供了便利的工作 方法 ,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伴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结合,时空的界限被打破,人们利用计算机几乎可以了解世界各地的新闻动态,可谓是“一机在手,可知天下事”。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计算机系统总是不时的感染病毒或者出现被黑客侵略的问题,对计算机用户造成极大的损失。而且相关的病毒查杀软件总是在问题出现后才相继出现,具有严重的滞后性。还有就是在一些正常软件的使用过程中由于设计的不合理或者维护工作不完备,一旦有大批量的访问时就出现卡机、瘫痪的状况,给用户的使用带来不便。 计算机硬件配置不足。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计算机的体积越来越小,经历了从台式电脑到 笔记本 的转变,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笔记本掌上电脑,手机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充满人们的生活。许多有头脑的商家都看到了这一商机,纷纷投入这一行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每个商家无所不用其极,而价格优势可以说是对顾客最大的刺激。在保证较低销售价格的情况下,各大商家为了继续维持自身利益把降低成本作为解决途径,这就造成了计算机很多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的缺失。还有就是大量盗版软件和系统的使用,造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不稳定,在系统存在大量漏洞的情况下很容易就泄露了使用者的信息。 网络系统管理薄弱。我国在计算机应用方面的起步,远远落后于欧美过程中,现如今,所呈现出的基础都还较为薄弱,并且信息安全的管理体制也并不完善,这也是我国当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时常暴露出“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本身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对于网络 系统安全 进行严格的过滤。部分工作人员抱着不法的目的故意泄露安全信息。这主要是由于灰色产业链下,一直都有着利益的来往,部分工作人员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私自将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库等方面的重要信息贩卖给他人,这也就直接导致网络安全问题的出现。 2 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提高计算机信息安全的意识 虽然计算机技术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的发展,但是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对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仍存在明显的不足。在这一弊端之下,信息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轻者只是对个人姓名等一些基本信息的泄露,重者甚至会泄露诸如账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的重要信息,进而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提高个人和单位的安全意识,增加他们有关计算机信息安全常识的培训非常重要。另外,计算机用户还可以在使用计算机上网时尽可能少的填写个人信息,即便填写也要在有一定信誉和权威的官方网站;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他人电脑时要及时的删除遗留下的个人信息。 完善相关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并完善以高等学历 教育 为主,以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科认证培训为辅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体系。高职高专院校应该根据社会需求,开设网络安全专业。暂时不具备条件的院校可以有选择地开设网络安全类课程,开设网络安全基础与防火墙、 操作系统 安全、数据加密与PKI技术等选修课,举办网络安全专题讲座,结合培训、认证机制,引进网络安全职业资格认证(如NCSE、CISP、CIW)等多种途径培养实用型人才,为我国网络系统安全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运用网络技术保证信息安全 防火墙是阻止网络黑客非法进入某个机构网络的主要屏障。它利用内网的边缘,对计算机、其他外部网络和内部网络之间进行互相隔离,最大程度上阻止黑客的非法活动。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和保护的一个主要措施就是访问控制,它主要是控制网络资源不被黑客进入,目前技术条件所支持的访问控制策略主要以基于规则和角色的两种方式为主。基于规则控制的访问控制的策略有很多,如架设防火墙、口令认证、身份认证、证书访问控制等。基于角色主要针对一些局域网之间,主要控制角色行为,这是最实用也是最安全的。其他控制措施还有网络服务器安全控制、属性安全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网络端口节点安全控制等。 进一步完善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工作 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数据的备份,应进行额外检查以确保数据的正确备份和归档?。定期(每周)检查原始数据,防止原始数据的错误传播到备份数据中。?把每次进行备份的情况都通过电子文档记录下来。?定期(至少每年)测试数据备份和恢复方案,确保数据能够在预定的时间内恢复,并基于测试结果改进备份方案。确保可靠和正确地获得可需要备份的数据。如数据库、业务数据等。核验并确保获取备份数据的过程是否可靠的,备份程序是否进行正确的配置。备份驱动器(例如磁带驱动器)也应定期(每月)进行维护备份介质应定期(每周)检查其是否正常,并定期更换。确保进行备份的人员经过了培训并具备足够的技能。当备份人员暂时无法工作时,应有其他人可完成备份工作。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2012年,工信部发布了《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战略举措,同时,要求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重点保障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创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发展、保护公众、维护国家的安全。立足国情、以我为主、管理与技术并重,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最后发挥各界积极性,共同构筑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3 结束语 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计算机凭借自身的优势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各个方面。假如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不当,就会导致数据遗失、泄露等问题,那么所带来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因此,除了相关部门需要对于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进行防护措施建立和管理持续完善以外,广大群众也应当要自觉的树立起计算机信息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宏飞 . 提高计算机信息安全的策略研究[J]. 南信息与电脑 ( 理论版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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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一男,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策的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1年29期 [4]魏建兵,计算机网络安全与防范的研究与探讨[J]硅谷,2011年22期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论文篇二:《试谈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教学》 摘要:对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教学的探讨首先要正确的认识该课教学的意义,采用恰当的 教学方法 ,实施有效的课前有准备、课中有策略、课后有延伸教学步骤,注重教学中的基础操作的训练、小学生认知规律、游戏引入教学、素质、能力培养是教学关键等环节来培养全面发展的小学生。 关键字: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 教学 认知规律 一、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课教学意义重认识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信息管理技术已经深入社会的各个领域,计算机成为人人必须掌握的基本能力,小学生也不例外。教育部提出“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在全国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面实施‘校校通’工程,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努力实现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教学只是一种基本知识的普及,其目的是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中,通过形象生动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掌握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基础知识,比如计算机的用途、硬件的结构、操作软件系统,并学会最基本的操作程序。同时,作为素质教育的拓展,培养小学生学习计算机的兴趣与意识,让小学生掌握部分将终身受益的基本应用技术,并在学习计算机基本常识过程中让大脑智力得到开发,让动手操作能力得到协调提高。 在具体教学中作为一名计算机教师,如何根据小学生的知识结构、认知规律、 儿童 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并能紧贴《教学大纲》要求,用科学的寓教于乐的方式激发、保护孩子们学习计算机的兴趣,构建一种轻松、有趣、愉快的学习氛围,让教学过程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才是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课老师应当思考的问题。 二、有效开展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教学的教学方法 (一)任务驱动法 任务驱动法是被广泛用于计算机信息管理课堂教学中的一种很有实效的教法,把教学内容设计在一个个实际任务中,教学过程变成教师带领小学生在计算机上完成实际任务,让孩子们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掌握新的知识。对于应用软件的使用,不是单纯地讲解菜单和命令的使用,那样的话,会出现教师讲,学生玩的现象,导致授课效率很低。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后,可以把学生的角色从“让我学”变成“我要学”。 (二)任务分解法 小学生年龄较小,自控能力较差,时间一长往往注意力就分散了。为此,我在选择任务时,将大的任务分割成许多的小任务,将每一个小任务再分解成若干个知识点,每次课讲解一个小任务中的一个知识点,然后马上动手进行训练,以增强趣味性,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另外对于一些比较枯燥的内容,也不适合安排很大的任务,需把任务分割到每一节课中长期训练,如指法训练。 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管理课程教学实施过程 (一)课前有准备 计算机教学它既相同于 其它 学科,又有别于其它学科,所以,它同样需要教师的备课。然而,这里的“备”却包含既要备软件又要备硬件。备软件,即要备教材,备教法,还要备学生。备教材,不仅要掌握小学阶整个的教材内容,更要清楚课时教材所在的章节、内容、教材特点、难易程度、重点难点。备教法,要明确上课过程中使用什么合适的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备学生,就是要充分了解学生的特点。教学过程还有第三者—计算机的参与。所以必须对它也要备一备,即备硬件。一台计算机正常工作,就意味着每个学生能正常地接受学习,要提高40分钟的教学效率,备好计算机,让计算机在课堂上正常工作,很好地为学生服务十分重要。最后还得准备好多媒体课件,以便备的课能顺利进行,完成目标。 (二)课中有策略 备课是前提,上课是关键。如何使备好的课上好,有效率,贵在有法,且得法。而稳定教学秩序,集中学生注意力,激发学习兴趣是最直接的方法。 教学中,除了人的因素外,计算机因素也不可忽视,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全部都得通过计算机,计算机既是学的目的,更是学习的工具,而它却又偏最会出现问题,到问题,就要学会调控。 (三)课后有延伸 一堂精心准备的计算机课往往在上完之后还会发现或多或少的问题,由于现在同年级班级比较多,为避免在下个班出现同一问题,这就需要教师在课后及时不断 反思 改进,以使教案不断趋于完善,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四、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教学应注意的关键环节 (一)注重基础操作的训练 计算机信息管理课中最基础的是打字练习,所有的信息与思考,都得通过键盘打字输入到计算机程序中。在字根练习过程中,可以结合 一年级语文 课识字阶段的笔顺教学,采用计算机编码将要教学的字拆成部件在屏幕上显示出来,让学生清楚的看到汉字的笔顺,引起学习兴趣,使笔顺教学避免枯燥、死板的情况,活跃了课常教学气氛。在打字速度练习时,可以让孩子们输入自己心里想的话或者在电脑上写 作文 ,激起他们借助计算机表达的兴趣,让学生在灵活处理的细节实践中熟练掌握操作技巧。 (二)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教学要尊重小学生认知规律 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还没有定型,有喜欢被表扬的心态。小学计算机老师在展示学生作品的同时,要学会利用夸奖的语言,诸如:“你的排版布局太大方啦”、“你画的小伙伴真棒”、“你的指法练的太精准啦”、“你击键速度又快又准”等等。同学们的成绩得到教师的承认、肯定和赞扬看到自己的成绩,能得到教师的表扬或其它同学的羡慕,会激励他们树立自信心、增强自豪感,激发学习动力。从而掀起学生们再次学习赶追超的高潮,另外,还可以让学生在互帮互助中强化学习效果,增强友谊。 (三)游戏引入教学中 小学生只有对事物产生积极的情绪才能产生学习兴趣,才能对事物产生积极的态度,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来,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小学生年龄小、有意注意时间短、自我控制能力差, 学习态度 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喜好。他们只有对教学感兴趣,才能产生学习的兴奋点,才能以最大的学习热情投入到学习中来。相反,如果学生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热情会逐渐降低,甚至产生厌倦情绪,这样肯定是无法取得好的教育效果的。 在计算机信息管理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在教学中注重运用游戏教学法,以此为切入点,把游戏作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手段。小学阶段的学生对游戏情有独钟,在教学中引入游戏,迎合了小学生爱玩好动的天性,寓教于乐,让学生在玩中学到知识,教学效果事半功倍。 (四)素质、能力培养是教学关键 学生素质、能力的培养是关键。在培养小学生的动手操作及思维能力的同时,开发小学生的素质和智力。 小学生对计算机的规范操作,对早期的养成教育有很大帮助,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及学习习惯;并且,在指法练习中准确性的要求,也可以培养学生认真、一丝不苟、刻苦的精神;在软件学习的操作中,有的学生会因为争得第一而欢呼,而有的则会因为落后而沮丧,这时,教师便可以教导他们胜不骄,败不馁的道理,以培养他们良好的心理素质,所以,在教学中,只要教师不失时机地对学生加以引导,让学生充分发展自我、展现自我。 五、小结 小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教学是一项面向未来的现代化教育,是培养孩子们计算机意识、普及计算机科学、提高科学 文化 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小学计算机教师,我们将在具体教学中,以启蒙为本、技能为主、尊重小学生心理特征、学用结合、循序渐进、立足普及、适度提高为指导思想,不断探索小学计算机教学的新路子,为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人才打下良好的知识基础。 参考文献: [1]凌勇滦.激发学计算机学习兴趣教辅结合寓教于乐——小学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学心得[J].科技致富向导.2012(4). [2]牛美敬.浅议小学计算机的有效教学[J].金色年华(下).2011(9). [3]赵岩.浅论小学计算机的教学初探[J].学周刊.2011(1). [4]胡春花.小学计算机教学模式与技巧初探[J].新课程:小学(中旬).2011(12).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论文篇三:《浅析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 摘要:本文旨在对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进行阐述,在介绍计算机网络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计算机网络的防火墙的设定、增加计算机网络的访问策略以及对计算机网络的传输数据进行加密等信息管理策略,从而保证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为互联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防火墙;增加访问策略;数据加密 一、引言 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通信线路制作工艺的不断提高,光纤已经作为下一代互联网中主要的通信线路,从而构成了计算机网络快速的交互式数据传递以及声音图像等信息的快速传播的信息告诉公路。由于互联网络的共享性和开放性,计算机网络中传递的信息良莠不齐,需要采用特殊的方法或者技术来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从而实现对信息资源本身、操作人员、应用技术以及网络结构等整个信息活动中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实现对各种网络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满足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的服务过程。 二、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的必要性 计算机网络是按照约定的通信协议,以通讯线路和通讯设备为基础,将不同区域内的计算机系统连接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功能的通信网络系统,并且能够利用设备中特有的计算机软件来来实现计算机网络中的资源共享、信息交换、在线服务、协同处理和分布计算等通信服务功能。计算机网络有利也有弊,只有人们采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管理,加强网络信息监管,才能正确高效地利用计算机网络,同时用法律和政策来制约并引导网络信息市场,增强全民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加强网络信息伦理道德建设,才能有效地健全网络信息管理体制,完善网络信息市场运营,保证网络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由于计算机网络中充斥的各种信息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复杂,加上有一部分人以了谋取个人私利,通过互联网络发布各种有害信息,从而加重了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的难度,使互联网络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力度,来解决各种互联网络的信息管理的各种问题。 三、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 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主要是对计算机网络自身传递的信息以及网路中个中服务设备等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保证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一般的,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包含IP地址、域名和自治系统号AS的管理的基础运行信息管理,对网络中提供信息服务的服务器的配置情况、运行负载情况以及信息服务的可用性和完整性的服务器管理,同时对计算机网络访问用户的姓名、身份识别、权限等进行的用户信息管理以及对各种网络信息资源的管理,包括信息发布、信息过滤索引和导航等。但是由于人为的疏忽以及技术自身的缺陷,使得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不能完全地抵制互联网络中各种潜在威胁,导致计算机网络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计算机网络的互联性使得计算机病毒通过互联网络更加容易传播,互联网自身协议的不完善,为不法分子入侵互联网络提供了可能,导致计算机网络或者企业内部网络存在安全隐患,人为地对于网络内部用户权限分配规则不明朗,为计算机网络造成了不必要的安全漏洞,操作系统自身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为黑客入侵计算机网络打开方便之门,使计算机网络时时刻刻受到安全威胁,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降低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威胁,保证互联网络正常稳定安全运行。 (一)设置防火墙 防火墙是限制传输信息通过的一种协助确保信息安全的设备,是采用网络隔离而保护计算机网络的有效措施,它通过智能甄选外部网络请求,来允许或者阻止其是否能够访问计算机网络,同时配合相应的杀毒软件和防病毒策略,对计算机网络中所有的出入口进行设置保护,不仅能够防止外来访客恶意攻击,同时保护了计算机内部网络的文件以及数据安全,另外可在计算机网络中增设网络入侵检测系统IDS,对网络中的各种操作时时刻刻进行扫描并自动识别破坏性代码流,当有发现时可以自行记录并进行报警、阻断通信连接或者相应的安全策略等操作,从而确保了内部网络的信息安全,增加了互联网络的容错率。 (二)增加数据加密策略 互联网络中防止信息窃听、篡改、泄露等对于计算机网络的信息管理同样不容忽视。对计算机网络中应用数据、文件、传输口令以及控制信息等传输信息等采取数据加密可以有效地增加侵入者破译传输信息的难度,从而保护了计算机网络信息传输安全,减少入侵黑客对信息进行非法操作的可能性。数据加密是采用各种不同的算法,将原始信息通过特殊的技术,按照特定的算法与密钥值进行的数据处理。在收发双方协定加密算法和密钥之后,在信息传输时可以根据协定的加密算法和密钥对进行加密操作,然后将生成的加密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输,当接收者收到传播数据后,根据协定的密钥,采用解密算法对其进行解密操作,从而得到原始数据,从而保证了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 (三)增加访问策略 访问权限的设定可以让访客不能访问某些受保护的文件和数据,防火墙机制就是其中一种访问策略设定。当然,我们还需要增加计算机网络的访问策略,设置多级访问权限,从而保证计算机网络资源不被非法访问和使用。首先可以对计算机网络的访问者进行权限分配,内部用户和外来用户对于网络中资源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不同,同时设置对于不同的内部用户对于计算机网络的不同目录级别访问权限也不同,保障了文件和数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且通过对网络服务器以及网络端口和节点的安全控制、网络的检测控制,从而增加信息传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证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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