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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网毕业论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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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网毕业论文报名

自考毕业论文报名申请时间为上半年6月左右,下半年12月左右,具体的申请时间请于当地自考办工作为准。考生在办理毕业论文申请时需要写到准考证、最高毕业证书、各科考试成绩单及免考证明到当地自考办进行资格审定。自考每年有2次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是3月和10月进行答辩。如果4月份考完全部课程,6月份可以申请论文,大概是9月份论文答辩,具体的时间由大学公布。论文成绩大概和10月自考的成绩一起公布。12月可以申请毕业,大概2月份拿到本科毕业证,拿到毕业证的同时可以申请学位,一般情况下6月份可以拿到学位了。从时间上看,如果4月考完全部课程,下一年的6月可以拿到学位了。10月份考完全部课程的话3月份进行答辩。具体的时间还要看自考办的工作安排。相关程序与四月份的答辩流程相似。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师大教育。师大教育不仅有成人大专学历,而且有本科学历等学历证书,上班族必备职业证书,是在职备考的最佳选择,证书具有高含金量,学信网可查;同时师大教育每周4*12小时辅导,8大名师跟踪教学服务 ,低基础入门,教材精讲,真题解析,冲刺串讲;更有考前模考全录播模块教学,每年最新教程变动强化全新考试方向;精讲全新考试和重点,助力学生更好的学习。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如何报名论文?1.自考生进入院校官网,自学考试导航栏,点击“论文申请”。2.进入论文申请页面,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信息核对清楚之后点击“确认申请”。3.网上填完毕业论文登记表,点击“确认申请”后,进入毕业论文登记表填写页面。4.填写完毕后核实信息,若无误点击“本人确认无误并提交”,即可进入下一步。5.点击“确认”进入预约时间界面预约成功后,点击“确认”,进入打印申请论文登记表界面。自考论文报名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10月自考07759visual basic程序设计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 2016年04月自考06049心理学导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毕业论文报名申请条件如下:1.完成自考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2.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3.完成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自考毕业论文申请。自考毕业论文报名申请时间为上半年6月左右,下半年12月左右,具体的申请时间请于当地自考办工作为准。考生在办理毕业论文申请时需要写到准考证、最高毕业证书、各科考试成绩单及免考证明到当地自考办进行资格审定。自考生在通过资格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到主考院校办理交费手续,并依据考生事先申报的选题方向为考生指定指导老师,同时由主考院校向自考生发放撰写毕业论文的具体材料等信息,告知自考生论文的要求,论文参考题目、答辩时间等。考生在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后便可进行论文撰写工作。自考毕业论文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04月自考06216中外建筑史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 2015年04月自考00662新闻事业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 2013年10月自考06569物业管理实务真题 格式:PDF大小: 2020年10月自考00886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本科论文看当地院校的时间安排一般是6月份和12月份。实践技能考核:需先参加该课程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实践技能考核。

考生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所报考专业课程成绩总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打印含右边毕业专业考试课程在内的整个页面)来校办理报考手续。

毕业论文(设计):

其毕业专业所规定理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抵免课程都必须通过且达到总学分要求方可报考。

考生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照片一张、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所报考专业课程成绩总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打印含右边毕业专业考试课程在内的整个页面)来校办理报考手续。

自考论文答辩网上报名

新疆自考论文报名时间是每年的4月和10月,论文答辩时间每年的6月和12月。自考论文报名在自考办报名。详情可以登录所报自考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

符合主考院校的自学考试论文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考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需要到主考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手续,最后只需要耐心等待主考院校分配自学考试论文指导老师即可。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论文格式要求 一、论文篇幅: 3000—4500字,论文必须包含2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及3-4个关键词。 二、论文格式: (一)题目、署名及层次格式、文字、字数要求: 1、文稿采用A4幅面word文档;中文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仿宋体;英文字体.

上海自考毕业论文

复旦大学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本科毕业论文申办将于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8日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管理服务平台 上进行。1、网上申办的流程(1)2022年12月17日-12月18日 网上申请并上传材料(详见附件1《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毕业论文的操作说明》)(2)最晚于2022年12月26日登陆考生服务平台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如需补交审核材料,请及时提交。 (12月19日至12月26日为审核期,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多次登录查看审核结果,可能需补交审核材料,全部申请将于12月26日完成审核。)(3)2022年12月27日已审核通过的考生用身份证号登录查询缴费链接后缴纳论文指导费。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当次论文申请。2、申请条件全部理论课程(含必要加考课程)通过的考生。新闻学本科专业考生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考试合格后,应提交两篇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才可申请毕业论文。(附:《关于新闻学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新闻作品的说明》)注意:已办理论文延期的考生,无需再次申请论文。已有论文合格成绩的考生,论文不得重写,请勿重复申请论文。3、论文指导收费申请本科论文初审通过后须缴纳论文指导费,收费标准为护理学专业600元/人,行政管理和新闻学专业400元/人。缴费链接查询网址建议在电脑端进行缴费在缴费完成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后台确认,在工作人员确认之前考生服务平台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待审核”。4、论文指导培训会议论文指导及培训会议的整体通知将于2023年1月上旬在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网址为 )上公布。请自行关注相关通知,切勿错过。5、重要提示请提前完成专科毕业文凭的认证,以便做好后期提交毕业申请的准备。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 )进行学历认证并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上述两种证明材料具备其一即可,附件2: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流程说明)。附:关于新闻学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新闻作品的说明新闻学专业是培养系统掌握新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业务能力、成为能够在新闻媒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应用型和高层次专门人才。因此,它对该专业毕业生有更高的要求,即新闻学(基础科段)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者毕业时必须提交到新闻单位采编实习的一篇作品;新闻学(本科段)专业考生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应提交两篇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现在就提交新闻作品等问题作如下说明:1、新闻作品必须是发表在具有刊号、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公开出版电子刊物上的文字作品和图片作品,也可以是电台和电视台发表的影音作品。2、提交新闻作品原件的同时,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出版单位的证明。证明内容除了证明该新闻作品是考生本人的作品外,还必须注明考生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是以笔名发表的,需特别注明。3、考生发表的作品必须是在参加考试期间发表的作品。4、考生须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自行发表新闻作品,自考办不负责联系和推荐。附件1: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复旦大学自考生(仅限专升本)申请毕业论文操作说明.pdf附件2: 打印或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流程说明.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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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生所有的考试都通过了之后,是需要申请毕业的,那么申请毕业有没有什么手续呢,那么上海大学自考本科需要撰写毕业论文吗?和上海自考网小编一起看看吧!报考上海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的人士在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具体撰写的规则和论文的格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完成论文的写作,这里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就是还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原创度,因为学校会对我们的论文原创程度进行检测,如果查重时超出规定的标准我们就要修改自己的论文,否则也不能够算论文顺利的合格,在论文创作时要和自己的导师多沟通。我们撰写完毕业论文以后还要多阅读几遍论文,这样才能够对自己写作的论文能够更流畅的说出创作的动机,在最后我们还要进行毕业论文的答辩,在答辩的时候老师会针对我们的论文进行提问,如果我们回答正确并且表现的自信落落大方这样才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如果答辩老师的提问我们没有及时的回答,势必会影响我们答辩的分数,虽然说答辩合格分数为60分可是我们应该有更高的追求。以上就是上海大学自考本科需要撰写毕业论文吗?的相关内容了,更多上海大学自考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上海大学自考准考证号从始至终都是一个吗?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是什么?

上海小学报名

2023年上海小学报名时间3月25日在右。

1、一般的小学报名时间是在春季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开始报名,就是学生期末考试后,是初步报名,主要是统计学生用书情况。

2、新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星期,也是学生开始报名的时间。

3、如果错过了这两个固定的时间段,就是插班生了。

4、学生报名时需要带家庭户口本,孩子的户口,需要建立学生学籍。

5、最好是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统一建立学籍,错过了就需要等待其他时间了。

小学报名注意事项:

1、携带符合要求的证件材料:

各学校招生要求携带的入学材料不同,如部分学校要求携带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身份证、房产证、信息采集表等材料。

按学校要求携带务工就业证明、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全家户口簿、就读证明、信息采集表等材料;提醒您一定要按照学校要求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部分学校还要求提交材料摆放顺序,家长们需要按照学校要求按顺序摆放入学材料。

2、注意是否带孩子一同报名:

符合单校划片入学的家长注意,结合往年学校报名要求来看,部分学校招生通知中会说明是否要求带孩子一同前往报名,部分学校需要一名家长陪同孩子前往报名,请家长们注意学校通知,最终请以划片小学实际要求为准。

上海小学入学要求如下:

1.入学信息登记。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统筹居住地入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5.公办小学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根据上海教育消息,2022年度上海幼升小网上报名时间已公布,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4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网上报名安排

6月4日-19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6月20日-21日,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6月22日-26日,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6月26日,民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6月24日。

7月4日-10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7月4日-5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7月1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7月13日-14日,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7月25日-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5月29日,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

5月底-6月初,各区将组织幼儿园大班线上家长会和小学毕业班学生线上家长会,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上海入学报名系统官网

2022年上海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4日。

一、2022年上海小学网上报名方式:2022年上海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家长可以访问进入“入学报名系统”,入学报名系统自2022年5月31日起向社会开放。

二、2022年上海小学网上报名流程:6月4日-6月19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

上海幼升小入学报名系统开通后,家长可登录报名网站,家长可以在公办、民办小学报名中选择其中一项,请慎重选择。另外,报名先后与录取没有必然关系,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即可,如果遇到网络暂时拥堵,不要着急,可以错峰填报,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官网: 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入学信息登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以下简称“面谈”)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二)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小学,以安排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三)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5日,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四)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五)公办小学验证。5月18日-5月19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6月15日-6月16日。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2日-4月13日,各区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二)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三)小升初入学方式。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含寄宿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于4月14日-4月15日,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报名”栏目在线报名,限报名就读意愿区一所初中的一个项目,并于4月18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项目名称。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示。体育、艺术特长生全市统一测试时间为4月20日-4月21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8日完成。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六)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简章。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二)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3所民办初中。完成民办初中报名后,家长必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三)规范面谈程序。5月17日前,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民办学校仅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应安排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对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民办小学校、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5月18日-5月19日。 (四)分批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数录取新生。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20日-5月21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3日-5月24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招生政策问答。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本辖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 3.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 4.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图书馆面积和设施设备及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5.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6.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 7.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招生承诺等。 8.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3月9日-3月3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4月13日-4月2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各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民办学校要将“三个承诺”放在“校园开放日”活动通告(通知)、招生简章的显著位置,“校园开放日”期间将“三个承诺”通过书面形式发到每一位参与的学生和家长手中。 (二)发放入学通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9月5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区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校园开放日”活动和民办学校面谈期间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社会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 (五)开展教育督导。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市级层面适时开展巡查,进一步督促区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六)完善监察机制。各区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民办学校招生“三个承诺”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七)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将民办学校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八)实施“双减”措施。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活动的,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数,取消3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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