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论文知识库

首页 期刊论文知识库 问题

审计拓展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审计拓展研究论文

审计论文提纲

导语: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国的审计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下面是我分享的审计的论文提纲,欢迎阅读!

题目: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及措施

摘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商业银行在内部审计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相对独立性难以保证、审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本文通过对当今内部审计现状的描述,对商业银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进一步提出改善措施,本文对于改善内部审计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措施

1.概述

2.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

银行内部审计管理与机构配置

银行内部审计内容多样化

银行内部操作系统智能化

3.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内部审计权限独立性不足

审计人才短缺

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4.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进措施探究

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和整体素质建设

更新审计技术及方法

5.结语

参考文献:

[1]邱兆祥,邱俊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转型升级:现实意义与实践路径[J].西南金融,2013,06:12-15.

[2]李亚鹏,廉鹏飞.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未来发展的趋势[J].时代金融,2013,24:21-22.

[3]丁俊博,李烨,徐润,等.江苏省商业银行转型背景下内部审计独特性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3,33:204-207.

[4]朱泉.浅谈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运用[J].金融纵横,2012,04:51-55.

[5]黄种.中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独立性研究[J].管理观察,2015,03:9-11.

题目:国企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审计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境外投资日益增多,国家审计的视野应拓展到境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现代国家审计目标具有综合性的要求,因此现代国家审计应该关注境外投资的.税收风险管理审计。本文首先探讨国企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审计之地位,再研究税收风险管理审计包含的双重税收风险管理审计、境外企业组织结构风险管理审计、转移定价风险管理审计、资本结构风险管理审计以及税收协定风险管理审计这五个维度的审计内容,最后分析如何加强发展跨国审计合作,以应对境外投资审计的需求。

关键词:国有企业;税收风险;境外审计;跨国合作

0引言

1文献综述

境外投资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审计

2国企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审计的内容

双重税收风险管理

境外企业组织结构风险管理

转移定价风险管理

资本结构风险管理

税收协定风险管理

3大力推进国企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韩师光.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风险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郝玉贵,赵晨,郝铮.国家审计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理论分析与实现路径[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6(02):23-32.

[3]华维真.试述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控制[J].涉外税务,2010(03):31-33.

[4]王克玉.境外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审计探讨[J].审计研究,2015(05):14-19.

题目:内部审计在现代财务管理的运用

摘要:目前,社会经济发展迅猛,而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和财务管理之间关系,变得更加密切。现如今,现代财务管理阶段,对于内部审计而言,成为不可或缺关键。而随着财务管理方面要求持续变高,无论内部审计工作,还是财务管理工作,在目标方面逐渐一致,从而促进财务管理顺利实施。通过科学有效内部审计,利于单位达成目标,实现价值。本文针对财务管理工作环节,如何实现内部审计应用展开一定探讨。

关键词:内部审计;现代财务;管理;应用;效用;分析

一、财务管理阶段普遍面临实际问题

(一)财务管理缺乏重视

(二)整个财务管理体系,难以充分满足现代管理需求

(三)关于财务管理,执行力方面不高

(四)关于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需要加强

二、内部审计之于现代财务管理方面实际作用

(一)借助于内部审计,能够帮助管理人员加强财务管理

(二)借助于内部审计,实现财务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三)借助于内部审计,可以增强财务管理执行作用

(四)借助于内部审计,增强财务管理人员能力水平

三、结语

参考文献:

[1]马卫红.浅谈内部审计在现代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

[2]姜雷.内部审计在现代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中外企业家,2015.

[3]梁丹.浅议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J].财经界(学术),2010.

[4]何立志.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2.

[5]郝栋梁.新时期医院财务管理的内涵现状与对策对促进内部审计的意义探讨[J].大家健康(下旬版),2013.

1、 [会计]浅析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 摘 要21世纪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是重中之重。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很多,开展企业内部投资经济效益审计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投资项目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33 KB 日期:2008-10-08 2、 [财务管理]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问题研究 论文+翻译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增长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的浪潮,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态势,在壮大国民经济、改善经济结构、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同时,20...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622 KB 日期:2008-09-15 3、 [财务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探析 翻译+论文摘要在国内外审计丑闻频频出现的今天,业内人士都在哭诉着“面对审计失败,我们这些会计师事务所有很多无奈之处”。审计,被喻为经济警察,维持着经济市场的秩序和主持公正的行业,在经济市场上打滚的人们...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496 KB 日期:2008-09-13 4、 [会计]试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摘 要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但近年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严重,加之有些单位、部门“反审计”的手段多种多样,审计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些都使得审计风险日趋增大。审计风险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社会...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7 KB 日期:2008-09-09 5、 [财务管理]企业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问题探讨 摘要体现企业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具有独立财产权和责任的新型企业制度客观上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监控。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一席之地,企业必须在对外开拓市场的同时,对内强化管理,而充分有...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69 KB 日期:2008-07-13 6、 [会计学]浅析审计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 摘 要本文浅析了审计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了审计专业判断研究的重要性并对审计专业判断的过程和内容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在本文中,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领域的有关研究问题:审计专业判断的重要性、过程和内...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14 KB 日期:2008-07-08 7、 试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 前 言现代企业制度是指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特点,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体现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要求,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企业具有独立财产权和责任的一种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5 KB 日期:2008-06-23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规体系的逐步健全,审计活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愈来愈多。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范文篇1 浅谈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的 措施 和 方法 摘要:随着现代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给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审计工作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是企业内部结构中的重要组成。而施工企业的项目又是施工企业的根本,对施工企业项目的审计是做好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的基础。本文针对施工项目目前管理的现状、施工项目内部审计的措施和方法作粗略探讨,以强化施工企业的审计效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及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施工项目 内部审计 措施 方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筑施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建筑行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审计质量又是审计的生命线,审计质量的优劣会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声誉,也会影响审计部门的权威和形象,影响到审计部门能否健康发展和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因此,提高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的认知度,加强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就成为当前施工企业审计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大内审宣传力度 提高全员内审认识 (一)当前施工企业项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的认识还不够 不少企业领导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也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及企业本身升级的需要。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 企业管理 中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特别是有一些领导对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可以随意撤并内审机构,精简内审人员,从而出现将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撤并或将其内部审计人员精简并入财务部门或从财务部门中分离出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的情况,这使得许多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势单力薄,很难发挥作用,认为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是可有可无的部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上述认识足以说明了施工企业的项目对内部审计缺少足够的认识,使得施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很难独立开展各项审计工作,难以获得符合实际的第一手资料,形成切实有效的审计建议。 (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内审的作用应不仅限于事后监督,更多的应是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对于施工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更不应局限于事后的审计,而更应该关注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在施工过程中起到防范与控制作用,而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将对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把单位风险降到最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二是微观审计与宏观相结合,既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要求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又在审计若干具体项目后,综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规范项目财务收支行为提出建议。 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进行恰当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等方面加以解决,使之不再有重复发生的可能。 二、工程收入确认的审计 根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项目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实际工作中通常项目根据责任预算编制情况确认工程总收入、总成本。财务按照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一)主要问题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往往与业主批复的验工计价金额有较大差距。如根据项目的不同意图,有的为了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充分地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可能会多计收入;有的为了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目的而少计收入,待工程决算以后再冲回或再计收入,人为操纵损益。 2.业主迟迟不作工程决算审计。如为了拖欠工程款,有些业主几年甚至十年不作工程决算审计,还有些建设单位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于“在建工程”账户长期挂账,这都给施工企业准确确认收入带来不确定因素。 3.重复确认收入。如当总公司下设多个分公司时,有时几个分公司共同承建一个工程项目,各个分公司会出现重复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审计方法 为提高审计效率,审计人员应凭借专业 经验 和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作出正确的选择,选择有效率的审计策略和方法。具体建议如下: 1.可以通过检查项目累计结转收入和累计结转成本是否基本配比,来发现收入确认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尚未完工的项目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决算的项目,相应调整收入。但是难以判断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工程完工程度是否可靠。 2.可以获取以往年度(可取前两年或三年)已竣工决算的工程收入确认的有关资料,将会计账面确认的收入与按竣工决算应确认的收入进行比较,计算一个收入确认的误差率,作为对资产负债表日收入确认的参考。 3.在审计中,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繁简程度、施工项目情况以及所编制工程预决算的质量水平等因素,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如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与个别审核法等。审计人员应重点检查收入的计算、确认方法是否合乎规定,注意查明有无随意确认收入、虚增或虚减本期收入的情况,及其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应收工程款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等。 三、工程成本的审计 (一)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施工费、临时建筑设施费和其他直接费用等。审计中我们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建造合同的甲、乙双方不能及时对账,极易漏记甲方供料成本。 2.企业日常核算管理制度松懈,材料出库、入库的内部控制较薄弱,外购材料不通过出入库手续,直接运抵建筑工地,易导致材料管理和核算出现漏洞。采购数量上不能完全按照定额采购,施工现场经常是按实际需要采购,造成竣工后核算施工图材料用量与实际消耗数量不符,为日后的外审埋下隐患;工人工资结算单不正规,结算依据不足,存在用假工资表套取费用的情况,人工成本核算不准确。 3.有的企业将金额较大的临时建筑设施费一次计入成本费用,水电费用结转依据不足,导致成本费用不实。 4.有的工程项目成本结转的多,收入结转的少,账面反映为亏损,这可能存在人为调节利润的问题。 5.增加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偷逃税款。 6.利用发放奖金、补贴等名义,处理违规支出。 7.对于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项目,管理人员往往利用各种形式与供货方相互勾结,侵吞企业财产物资。 (二)审计方法 1.对跨年度工程项目应按年累计分成本项目进行结转,以明确每一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是否配比,据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成本核算异常的工程项目,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性。 2.材料费用方面,应主要检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材料出入库制度是否完备;有无少进多出或挪作他用等现象;有无材料消耗异常的项目,并查明原因;期末材料的盘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利用开具的虚假发票处理其他费用,人为加大工程成本的情况。 3.人工费用方面可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年度工资有无异常变动,并查明原因,抽查应付工资计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比如:工资核算是否以签名的工资结算单为依据,与相应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用工是否匹配,以免随意开单;抽查工资结算凭证用以确定工资、奖金、津贴的计算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代扣款项等。另外,为查明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队是否串通舞弊,除通过分析性复核以检查工资有无异常变动外,还应当与预决算的工程量加以对比,或通过实地考察、查询施工 日记 等方法,核对应付工资账户贷方发生额累计数与有关成本费用账户,以发现有无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 4.应检查费用的计量是否合规。如临时建筑设施费应按照建造合同施工期分期摊销,预计水电费用时应该有甲乙双方认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施工企业项目的内部审计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既有财务预算的审计、施工过程经济投入的审计,也有合同管理的审计和项目结算的审计。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审计面临的风险也在进一步加大,这就需要进行必要的风险强化,特别是完善对施工项目的内部审计,从而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的效能。施工企业应重视对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够发挥审计的真正作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审计师专业必备[Z].中国审计出版社,1992(4). [2]檀鹤铨等.新编铁路审计指南[Z].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2). [3]刘明辉.独立审计准则研究[J].大连:东北 财经 大学出版社,1999(6). [4]李世钰,曹锡锐,__远.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讲解[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2). [5]周丽琼.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J].企业家天地,2007,(10):77-80. 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范文篇2 浅析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摘要: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现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几个方面阐述了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措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之一,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为推动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 1.对内部审计工作认识不足 由于内部审计制度在我国的建立相对较晚,一些重大的审计 报告 、审计成果没有公开,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不足,甚至简单地认为审计就是查账,没有认识到审计的目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和职能,所以至今仍有部分企业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也有部分企业把内部审计机构设在了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兼职内部审计工作,导致不能合理、有效的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2.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准确。 企业内部的各职能部门都是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行使职权、开展并报告工作的,即使有些职能部门是由企业某位副职分管,那也是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实质上是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在目前还没有哪个法律和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的某个机构可以不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更没有规定企业内部横向职能部门之间需要相互报告工作的情况,况且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企业财务负责人要由董事会任免,而没有规定内审人员具有这种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承担各职能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各职能部门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意志体现,特别是那些实行垂直集权管理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触角深入到企业的各个活动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实质上是主要负责人监督主要负责人的单方面活动,这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 3.内部审计观念落后 审计观念落后也是影响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部分企业内部审计仍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上,对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等方面涉及较少。内部审计的目标停留在查错补漏上,没有转变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效率上来,以事后监督为主,末将事前是预测把关、阶段监督检查和事后审计查处相结合,没有认识到审计的内容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最终是帮助企业领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全面服务。 4.内部审计体制不完善,独立性不强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关键是保证其独立性,通过审计工作的实施,对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因此,内部审计机构对谁独立、由谁领导、为谁服务尤其重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采取内部审计机构与企业其他部门平行的管理模式,由企业总会计师或总经济师直接分管,内部审计机构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由于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人事、经济等各项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使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同时也降低了审计的职能,久而久之,内部审计也失去了其权威性、有效性。 5.内部审计方式方法落后 计算机技术的发菜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无纸化办公成为现实,内部审计作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理应实现网络化,而我国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技术和方式、方法,还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手段落后,涉及计算机程序、网络信息审计的很少,致使内部审计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起不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服务作用。 6.内部审计队伍素质不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投资呈现多元化,在计划经济时期少有的企业购并、分设、企业间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行为时有发生。为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和规范企业经济行为的内审人员必然要参与到企业这些行为中去。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也应该是多元化的,不仅要有懂财务及审计的人才,还应配备精通企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成为开展高层次审计监督的关键所在。现代内部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包括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计算机的运用等,而且还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中,审计人员构成参差不齐,素质不高,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贫乏,专业构成主要是审计或会计专业,而来自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或法律等方面的人才缺少。另外,有些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难与被审计单位协调沟通,影响到内部审计的成效。 二、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 1.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 提高管理者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加强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针对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不合理,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做法,在董事会下设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双重负责,并通过内部审计章程对内部审计的地位、职责权限、业务报告程序进行规定。 2.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实现内部审计转型 现代内部审计的目标不再仅是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而应转向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和控制风险,强调了增值审计,突出了介入风险管理和广泛的内部控制,同时还要做好管理咨询等增值型服务工作。这就要求企业要正确认识内部审计转型的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尽快更新观念、转换角色,全面分析审计需求,明确内部审计转型的方向和目标,制订合理的转型规划和方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增值服务中的作用。 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审计模式,加强和改善风险管理已成为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十分重要的因素,当然也就成了现代企业管理当局十分关注的问题。而风险管理是指识别风险并设计控制风险的方法,其核心是将没有预计到的未来事项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风险管理首先要求在组织中发现那些高风险暴露的领域,对高风险暴露点的识别要通过对组织的分析进行,这种分析既包括审计人员客观的金额测试,也包括主观的判断。其次将分析的结果与认为可接受的风险的金额水平相比较,最后实施必要的变革。 3.推行计算机审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成效 近年来,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全面推进和实施,审计信息化进程也逐步加快,计算机审计成为主流。利用计算机审计比手工更迅速、更有效地审阅、核对、分析、比较企业的各种信息,可对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系统及会计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评价,对企业资金及各种资产进行密切跟踪,从而有利于评估企业风险及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工作。 4.坚持客观公正,严格处理处罚。 严格的处理、处罚是一种有效的 教育 和强化管理的手段,有利于遏制违规乱纪,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有利于提高审计的威慑作用,净化经济环境,从源头上切断滋生违法违纪的经济基础:有利于约束管钱、管物人员的经济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因此,在审计违法违纪问题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只有这样,才能掌握主动,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5.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1)打破以往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的局面,积极吸收具有工程、信息技术、风险管理、法律等非会计专业背景的人才,壮大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实力。 (2)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也要增强自身的学习意识,加强知识的积累和更新,不断拓宽知识面。积极参加国家相关专业的考试,比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更好的为社会、企业服务,体现自身的价值。 (3)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同时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有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为企业管理服务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现代化知识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内部审计队伍。 参考文献: [1]于玉林:内部审计在企业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审计月刊.. [2]刘文华:会计电算化带来的审计风险.中国审计..

近年来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不足,这严重影响着我国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因此,进一步规范、加强和完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转化经营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 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审计独立性很难发挥。企业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取决于集团管理层的重视程度。目前有的企业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些企业设置不合理,将内部审计并入其他职能部门,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难以真正发挥监督职能。因此,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不能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及其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保证内部审计职能的正常发挥。 2.“双重化”管理体制,使独立、客观审计的原则难以得到体现。现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大多是根据本集团的制度规定,一方面向同级领导负责,另一方面向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在这种双重管理体制下,内部审计人员本身的任用、提拔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切身利益与本单位利益息息相关,从局部利益出发,内部审计工作往往受到本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干预,内部审计效益与本集团整体利益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使内部审计独立、客观审计的原则难以得到体现。 3.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职业要求不但专业知识要强,而且需要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内部审计人员既要懂得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又要精通企业管理、计算机技术、相关行业的业务流程和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品质。而我们现有的审计人员基本上都是财务人员转型,对经营管理、工程预算、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现代企业已经走向网络化、信息化,对内部审计人员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已势在必行。 4.内部审计实施中存在一定困难。在实际工作中,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以企业集团名义进行,被审计单位虽然不会设置各种障碍阻止审计人员的查证、取证,但也存在拖延提供资料、资料提供不全或应付了事的情况。虽然这些困难有被审计单位主观上对内部审计认识的模糊造成的,但更主要的是被审计单位唯恐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出而采取的抵制行为。基层单位目前因机构设置限制,很多未设专职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工作的开展就更难。 论文内容摘自原创论文网yclunwen

论文拓展研究方向

填写论文研究方向的原则:

一、应与兴趣相合一个人在日常生活里,没有兴趣的事,不会去做,如勉强去做,也会做不好。写论文的情形跟做事一样,能符合自己的兴趣才有可能写好。

二、应考虑自己的能力在就读大学的这段期间内,是否有能力作某个论题的研究,也应好好考虑。论题如涉及太多外文文献,就要考虑自己的能力是否能胜任。

三、范围应大小适中一般讨论论文写作的书,都强调论题不宜太大,或论题要小,笔者以为研究方向的大小应有其伸缩性,Gocheck论文检测系统认为,研究方向大小的选择,应以研究时间的长短、数据的多寡作为考虑的首要因素。

四、资料是否容易取得一篇论文的好坏,除写作者的能力外,另一部分的因素是资料是否充足。当我们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就应把资料是否容易取得,列为重要的考虑因素。

五、应能推陈出新一般论文写作规范,都强调论题要新,意思是前人可能没有研究过,或研究的水平不高。

扩展资料

研究课题一般程序是:搜集资料、研究资料,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最后是执笔撰写、修改定稿。

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搜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

首先,查阅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

其次,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

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调查的方式有:开会、访问、问卷。最后,关于实验与观察。实验与观察是搜集科学资料数据、获得感性知识的基本途径,是形成、产生、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的实践基础,本方法在理工科、医类等专业研究中较为常用,运用本方法时要认真全面记录。

第二、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考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阅读、选读、研读。

第三、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考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不能只是重复前人或人云亦云。

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怕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

第四、研究课题的关键工作――执笔撰写。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

第五、研究课题的保障工作――修改定稿。通过这一环节,可以看出写作意图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是否准确、明确,材料用得是否恰当、有说服力,材料的安排与论证是否有逻辑效果,大小段落的结构是否完整、衔接自然,句子词语是否正确妥当,文章是否合乎规范。

1、了解自己感兴趣的课题

能够研究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日常学习与翻阅专业文献,可以帮助你更好地找到自己的兴趣点。有了感兴趣的内容,就要付之实践。

首先是查找相关资料,通过知网等工具可以轻松地检索到自己感兴趣内容的相关文献,当然还可以通过百度、谷歌等浏览器以及图书馆等社会资源下载所需文献。有了详细的了解之后,再考虑是否要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2、明确导师的研究方向

了解导师制定的研究方向和预期目标是确定研究内容的又一行之有效的方法。

首先,应当详细地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其次,如果是导师给出的研究方向,那么一般是可行的;这时我们就要积极与导师沟通,了解导师对于该课题的想法;在进行充分、有效地交流之后,我们就要对导师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考虑,可行度较高的话,就可以着手开始搜集资料,为论文完成打好基础。

3、确定研究思路和计划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通过与导师、学长学姐的沟通,我们可能会对这个课题有一定新的认识,确定了研究方向之后,就要对近几年的文献进行更深的了解。

精读和泛读相结合,同时对论文的主要观点、论证方式进行记录,同时要进行思考研究课题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计划。

扩展资料:

考虑要素

1、研究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才能保证具体的研究方向,才能排除研究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干扰。

2、研究的内容。要根据研究目标来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要求全面、详实、周密,研究内容笼统、模糊,甚至把研究目的、意义当作内容,往往使研究进程陷于被动。

3、研究的方法。选题确立后,最重要的莫过于方法。假如对牛弹琴,不看对象地应用方法,错误便在所难免,相反,即便是已研究过的课题,只要采取一个新的视角,采用一种新的方法,也常能得出创新的结论。

申报课题研究方向填写,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填写。一种是课题主办方给出了研究方向的范围,我们根据自己的选题,匹配对应的研究方向,是哪个就填写哪个。另外一种是课题负责人根据本课题的要求确定研究方向,属于哪个研究方向,就填写哪个研究方向。首先,课题主办方给出了研究方向范围:课题主办方给出的研究方向范围,一般在课题申报通知文件或者课题申报书中。相当于本课题的研究方向是一个选择题,我们填写的研究方向,必须是选项中的一个。比如中医药、临床等,你的选题属于临床方向,那你课题的研究方向就填写临床,或者临床对应的选项,A、B等。其次,课题负责人确定研究方向:选题是申报课题的重中之重。课题申报如何选题?有着很多注意事项和要点。至于范围,课题主办方要不给出具体的选题范围要求,要不给出课题指南。课题负责人申报这一课题,就必须按照选题要求或者课题指南,确定具体的选题目录。就看各位同学根据实际情况去填写了。

法律逻辑的拓展研究论文

法律职业者存在的主要方式是法律语言表达和法律思维。法律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条理清楚,不违背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法律思维则强调依据法律规范进行思维、强调程序优先、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合法性优于客观性、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理论优于结论。此外,这里讲的逻辑主要是形式逻辑,即对法律判决的结论必须是依据推理的方式逻辑地得出。换句话说,法律思维不能与人们的日常逻辑思维明显违背,否则判决就缺少了说服力。[1]不过,逻辑思维并非法律人所专有,实际上,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逻辑与逻辑表达。[2] 但是,法律与逻辑却存在着更为密切与广泛的关联。这是因为,法律人特别重视逻辑思维在法律中尤其是法律推理或者法律方法中的作用。因为在一般案件的司法判断中,法律职业者的主要思维方式就是将法律大前提和事实小前提结合起来,运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逻辑地推导出一个裁判结论。正因为逻辑推论仍然是司法裁判者的主要思维方式,所以,人们对逻辑在法律中的作用日益重视。法学院里一般都要开设“法律逻辑学”或者相关课程,法律专业的学生一般都要接受法律逻辑学课程的专门训练。近年来,国内有学者编辑了法律逻辑学专刊,[3]专门探讨法律逻辑问题,这也充分表明人们日益重视逻辑学在法律中的地位。本文所要使用的“逻辑”一词,是一种“常识”意义上的“逻辑”,即形式逻辑。[4]美国著名法官亚狄瑟先生也指出,我们不需要洞悉逻辑的奥秘,而只要对其基础初步了解即可,亚狄瑟先生所讲的逻辑也主要限于形式逻辑。 近年来,法律与逻辑问题的研究逐渐得到了更多学者的关注,但是,法律人大多并没有说明何谓法律的逻辑,或者说,法律逻辑与普通的形式逻辑的差异何在。柯克大法官在与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对话中提到的“自然理性”与“人工理性”的差异有助于我们思考法律逻辑问题。柯克大法官认为,作为法律之基础的理性是一种人为理性而非常识分析,这种理性只有经历过法律训练、有法律经历的人才会运用。[5]笔者认为,一般的形式逻辑并不能等同于法律逻辑,法律逻辑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是,一般的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运用是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性、规约性和价值性的约束的,换句话说,法律逻辑是一般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有限度的运用。但是无论如何,法律领域是无法排斥逻辑发挥作用的。 法律领域之所以离不开逻辑作用的发挥,原因主要有六。第一,法律适用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逻辑思维活动。依法办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依据“逻辑思维”办案,逻辑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的思维智力手段。德国学者伯恩·魏德士指出,“如果仅仅是要求规范的制定与规范的适用应当和谐而无矛盾,那么形式逻辑对于法学的重要性便毫无疑问。在法律工作中,逻辑矛盾(违反思维法则)也是错误的”,[6]并会成为人们上诉的依据。第二,法律逻辑首先关心的依然是思维的形式问题。逻辑本身只是一种思维工具,普通逻辑是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而仅仅关注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形式逻辑本身并不能给人们提供具体的知识,但是它是人们正确思维、交流信息、准确表达和严格论证的手段与方法。它具有与语法类似的功能,因为人们的思维如果不遵守语法,语言表达就会混乱,理解就不可能,而普通逻辑则是思维的“文法”。[7]第三,法律逻辑有助于人们识别与驳斥谬误与诡辩。法庭论辩中,也有不少人会玩弄诡辩,而依据逻辑规律和规则,就可以识别、揭示这些言论的逻辑错误。第四,法律人思维的基本依据——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两部分: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构成要件即构成法律欲规范之特定事实,而法律后果即立法者所赋予特定事实在法律上的后果。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是引起法律后果发生的依据,也是当事人请求权的基础。民事诉讼中的案由其实就是民法规范中的构成要件高度概括。在法律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之间,就存在法律上的逻辑关联,即一行为如果符合构成要件,就可能逻辑地承担法律上的后果。第五,法律逻辑的作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立法领域、案件侦查领域、法律事实认定领域、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辩领域等等。第六,法律逻辑的运用的核心是法律推理。司法判断过程中运用的推论工具主要就是三段论,推论的过程与方法就是从已知的大前提(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小前提(法律事实)出发,将事实与规范结合起来,并通过推论必然地推导出结论的过程。虽然有的学者将辩证推理、归纳推理也纳入了法律推理的范畴,但这似乎是将法律推理的含义泛化了。所以,坚持推论理论的学者认为。推论的含义仅限于“以法律为大前提、以事实为小前提的演绎推理过程”。[8]但是,无论如何,形式逻辑思维运用仍然是法律推理的核心问题,因为违背逻辑会导致错误的判决结论。(一)在立法中的作用 逻辑虽然不可能给我们提供一个绝对完美无缺的法律体系,但是,法律的表述却需要遵守最起码的逻辑要求和逻辑理性,遵守起码的立法逻辑。梁慧星先生指出,作为规范性的法律与其逻辑性是互为表里的,如制定法律或者法典,其编排的顺序只能是“逻辑性”而不能是所谓的“重要性”,因为重要性是见仁见智的。如民法典的制定从制度安排上来说,只能是一般的、共性的制度在前,特殊的、个性的制度在后,所以民法典形成了“总则”(共同规则)与“分则”(特殊规则)。在法律适用中,法典的这种一般与特殊的逻辑关系,恰好是适用法律的基本逻辑关系。制定法律虽然是从一般到特殊,但是适用法律的逻辑刚好是从“特殊”到“一般”,越是特殊的规则越先适用,即要遵循“特殊法优先适用”的基本原则。可见,法律的逻辑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有效保障。[10]逻辑思维理性地要求,立法须达到体系的完善,法律精神应当做到前后连贯,法律分析与判断的一致性、一贯性、无矛盾性、推论的必然性。历史上,逻辑理论体系曾对于罗马法摆脱其体系的不合逻辑性,成长为博大精深、结构严谨的体系,产生了巨大作用,并且对后世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影响重大。[11]此外,对于立法来讲,体系化法典编纂符合逻辑体系要求的重要作用在于,它可以简化法律,使法律具备条理性。尤其是在复杂法典的编纂中,法律越复杂,简化法律的需求就越迫切,通过符合逻辑要求的法律编纂,可以将庞杂的法律压缩到较少的内容中,以克服体系上的混乱。[12] (二)在案件侦查中的作用 逻辑思维虽然可以作用于诸多领域,在许多领域里发挥作用,但逻辑思维的作用主要限于推理领域。[13]这又可以分为两个领域,即案件侦查与司法裁判两个领域。在案件侦查中,如果思维违背逻辑,决不可能走向正确的侦查方向。刑事案件侦查中,逻辑推理是分析案情、案件侦查的重要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说,案件的正确侦查既需要侦查人员认真勘查现场、确定侦查范围、收集检验证据、否定嫌疑对象,需要在掌握既有案件事实材料的基础上,追溯案情发生的真实时间、地点、作案动机等,更需要正确运用逻辑推理,对案件的性质、犯罪人的身份、作案的手段等进行合理推测和断定。而要从既有案件线索所昭示的多种可能结果中作出正确的侦查判断,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逻辑推理形式来完成。可见,逻辑推理在案件侦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确的逻辑推理是对案情进行正确分析、有效推断的必备条件。

摘要:准确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是进行逻辑结构分析的前提。根据语义分析哲学对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法律规范作为一个被建构起来的概念,应当强调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由于法律规范的“最小单元”性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往诸种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各有利弊得失,却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把“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逻辑结构”)误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这一误区导致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解释力和应用性受到影响,不仅难以解释刑事法律规范的结构,而且很少在部门法中被实际运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应当采用新的“三要素说”:法律事实+规范模态词+法律效果。关键词: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是法学规范理论中的一个亮点,法律或法学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一类具有较强“技术性”的理论上。这就更要求此类理论本身具有经得住推敲的“科学性”,进而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以这样的要求反观现有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我们会发现存在许多的混乱和不明之处。对此做出深入研究和必要的澄清,对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良性互动,提升法理学的科学性品质,具有基础意义。事实上,这一理论恰恰在热衷于“宏大叙事”的学术氛围中被长久忽略。由于法学理论中此类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内容并不多见,对它的忽视而导致的错误就更加损害法学的科学性品质和形象。我想,法学需要“宏大叙事”,也需要“雕虫小技”。本文将首先致力于分析“法律规范”概念的准确界定,然后总结归纳现行(含以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并对其利弊得失给予简要的分析评判,最后在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对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新理解。一、“法律规范”的准确界定法律规范[①]的界定,是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的前提。没有对法律规范概念的清晰界定,所谓的逻辑结构分析就没有明确的对象。对象不明确,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学术讨论,因而也就不可能得出确切的和有益的结论。但是复杂之处在于,对法律规范的界定实际上是以对其功能、作用的思考及其与相近概念(比如“法律规定”“法条”“规整”等)的关系的思考为基础和前提的,正如凯尔森所说:“我们对自己智力工作中想当作工具的那些术语,可以随意界定。唯一的问题是它们是否将符合我们打算达到的理论目的。”[1](P5)因此,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学术语,法律规范的科学含义的确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反思的平衡”的结果(借用罗尔斯的术语)。这一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其引发的思考带来如下启示:法律规范作为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是根据需要“建构”起来的,所谓需要,在这里就是我们确立一个概念的目的,即是让它发挥何种功能或作用。这与我们一般把概念当作“给定的”通常处理方式不同。这里需要克服的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突破对概念的实体论的理解,而代之以“功能论”。对概念的实体论理解实质是一种“反映论”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有它的用武之地,但显然不适于法律规范这类概念的界定。概念的本质问题是贯穿哲学史古今的一大课题,它的一个突出表现便是中世纪唯实论与唯名论的争执,简单地说,唯实论认为,共相(概念)是独立于具体、个别事物的实体性存在,“在人类思想的世界与外部现实的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对应。”[2](P32)唯名论则认为,“概念只是一种名称,亦即称谓。这些称谓在客观自然界并没有直接的、忠实的复本和对应物”。[1](P32)对概念的实体论理解实际是唯实论思想的体现,这一思想传统构成了西方哲学史上的主线,由古希腊的柏拉图至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而登峰造极。按照这派的观点,概念是本原、实体,有固定的所指和确定的含义。而概念的功能论则与唯名论的根本主张一致,认为概念并不是抽象的实体,它的确切含义只有在使用中、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确定。可见,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比实体论理解更为灵活。随着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分析哲学、实证主义以“拒斥形而上学”为旗帜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一次反叛。现代西方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的研究和洞见为深刻理解“概念”的本质提供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视野。维特根斯坦曾明言:“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3](P31)这一思想在新分析法学的倡导者哈特那里得到重视,他在分析了“通常的定义模式并不适合于法律的领域”后,阐发了源自边沁的思想:“我们一定不能把这些词拆开了、孤立地去看,而应把它们放回到它们的扮演独特角色的句子中去,从而进行一个整体的衡量。”[4](P29)这一思想可以说是19世纪中叶实证主义兴起、特别是20世纪分析哲学成为西方哲学的主导特征以后,得到普遍认同的思想。“法律术语的意义是以这些术语被使用的语境、使用这些术语的人、以及运用这些术语的目的来确定的。”[②]在研究法律概念时,不要问某概念的本质是什么?而应问这个概念的功能是什么?[5]概念功能论的思想是深刻而富有启发的。根据这一思想,概念既是灵活的又是清晰的。“灵活”是说概念可由人意欲它发挥怎样的功能来确定,而概念的功能取决于学科建构的要求、需求、目的。“清晰”是说概念的含义一经由此确定,就应当一以贯之地加以使用。在此意义上,法律规范是一个“建构性”的概念,而不应当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反映论”的概念。在我看来,“建构”这一概念的核心目的,在于使“法律规范”承担起法律分析的基本单元的作用,正如“商品”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一样,“法律规范”至少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承担着这种功能。而分析法学在概念或规范分析上的卓有成效的建树及由此体现出的方法论上的优势,对整个法学理论具有基础和前提性意义,“错也要错得清楚”实在是走向可能的正确的必经之途。以概念的功能论为基础,我们才有可能对法律规范概念进行一番建构。据此,本文把法律规范定义为:作为法律的基本要素,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能够发挥法律的规整[③]功能的相对独立的最小单元(这是就形式方面给法律规范下的定义,就内容方面,法律规范无疑是以权利性、义务性或责任性法条为具体构成)。根据这一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包括如下要点: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要素之一,与通常所说的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要素。第二,法律规范在实定法中占有最大比重,是构成法律的主要成分,这一点可从绝大多数法律都以权利或义务性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得到证明,而“是否授予权利或设定义务是检验一个法条是不是法律规范的标准。”[6]第三,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这正是本文要论述的内容。第四,法律规范是能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的规整功能的最小单元。对此作如下说明:(1)法律的根本目的或作用在于发挥对社会生活的规范、调整作用,因而法律规范作为法律的主要构成要素当仁不让地承担这一功能;(2)任何法律规范都是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都必须在与整个法律体系及其所蕴含的立法目的等价值因素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调整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没有绝对独立地发挥规整功能的“单元”,因而是“相对独立”;(3)之所以是“最小单元”,是基于理论上确立一个概念的目的就是用这一概念能够较为方便地建构或有效地解释整个的知识或文本体系,因此研究者必然寻求各种意义上的“最小单元”,正如生物学把“细胞”、马克思把“商品”作为其相关研究的“最小单位”一样。在这个意义上,笔者不赞同龙卫球教授对“法规范”概念的理解和用法,他把“法规范”等同于“法律”;没有使用“法律规范”的概念,而以“法律规定”即拉伦茨的“规整”代替之。[7](P37)我国法理学家对法律规范已有不少研究成果。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规范作为构成法律的主要要素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8](P91),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9](P53)孙笑侠教授把法律规范定义为:通过法律条文表达的、由条件假设和后果归结两项要素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10](P50)刘星教授将法律规范表述为: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职责的准则,或者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11](P75)这是目前国内有代表性的几部法理学教材对法律规范的界定,它们的共同点是:第一,都强调法律规范是关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规定;第二,都强调法律规范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尽管具体表述不尽相同。但是这些定义都忽视了对法律规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这一重要之点的强调,正是这种忽视造成了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普遍误差。我们认为法律规范概念从功能要求上说,应当是构成法律的细胞,“相对独立”、“最小单元”应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二、现行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分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的核心,是对各种具体的法律规范的构成进行抽象、分析、分解,进而得出所有法律规范共有的、抽象的“构成要素”,因此,这是一种通过抽象分析的方法得出的适用于所有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及其关系(即结构)的理论。以下本文对我国法学理论中关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代表性观点作简要述评。观点1:法律规则(规范)=假定+处理+制裁这一观点来源于前苏联法学著作。它认为法律规范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假定、处理和制裁。按通常解释,假定是规定一定行为准则适用的条件的那一部分;处理是法律规范中反映行为规范本身的那一部分,也就是法律规范中规定允许、禁止或要求人们行为的那一部分。制裁是规定强制实施法律规范的可能性或违反这一规范所招致的法律后果的那一部分。评析:这一理论曾是前苏联和我国的法学理论中的通行观点,尽管现在已为“通说”所摒弃,但是在抛弃此说的理由即对其缺陷的指证上,本文与学界已有的分析不尽相同,阐述如下:第一,正如这一理论自己解释的那样,“处理”本身就是行为规范。我国著名法理学家沈宗灵教授明确指出:“处理就是行为规则本身,也就是法律规范中指出的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哪一部分。这是法律规范的最基础部分。”[12](P33)既然“处理”本身即行为规则,那么它怎么又同时是自身的构成要素呢?要素总是相对于系统或一定的结构而言的,但如果一个系统只有一个要素(即其自身),显然就不能成其为系统,原因在于并未对系统进行“分析”,所谓的“要素”其实是换了一个称呼的“系统”。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作为法律规范下位概念,至少需有两个才能成立。因此上述对“处理”含义的解释固然正确,但说“处理”是“法律规范的最基础部分”是不确切的。准确地说,它是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基础部分。第二,如果不对“处理”进行特别定义,“处理”和“制裁”在语义上和实际上都可能重叠:所谓“制裁”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处理”,即违背了法定义务而导致法律责任时的一种“处理”。第三,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有相应的“制裁”性规定(尽管这一点常常被指为法律规定空白或欠缺),更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制裁”性的。第四,在这一理论中,“假定”似乎只是法律规范的附属部分,甚至是在法律规范之外独立存在的部分,这意味着“假设”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没有适当的位置。观点2:法律规则(规范)=假定+处理这是西方学者的观点。假定指出了规范适用的条件,处理则是一个规范性规定。以“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这一法律规范为例,其“假定”部分是:如果一个人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处理”部分是:此人无法律能力。评析:这一理论模型是对观点1的局部修正,克服了简单的逻辑缺陷,即取消了“制裁”。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制裁”并非一个必备要素,大量的法律规范没有“制裁”的内容。正如王涌博士指出的:“所谓法律规范就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规范性陈述,它只包含假定与处理两个部分,制裁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规范的必要因素。而其中‘假定’就是对事实情境的设定,而‘处理’就是对特定的事实情境中的法律关系的规定。”[5]但是这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同样是把“处理”理解成规范本身,观点1的缺陷仍有残存。观点3:法律规则(规范)=行为模式(权利、义务的规定)+法律后果的归结这是以张文显教授为代表的我国法理学界目前通行的观点。张文显教授分析了前述观点的缺陷,择其要点如下:第一,西方学者的两分法明显地忽略了合于或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这一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第二,苏联学者的三分法只注意到否定式法律后果,而忽视了肯定式法律后果。肯定式法律后果是合法行为的后果,否定式法律后果是违法行为的后果。第三,“假定”不是构成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独立要素。因为如果“假定”指规定该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的那一部分,它就不是法律规范的内在构成因素;如果“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权利之行使条件和方式或义务之履行的条件和限度,那它已包含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其适用的条件、方式、限度是不可分开的。人为地将它们分割开,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就成为不可思议的东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如果把“订立经济合同”(所谓的“假定”)与后半句分开,后半句的规定就是莫明其妙的东西。鉴于此,张文显教授提出,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由如下两部分构成的:(一)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二)法律后果的归结。法律后果分为否定式法律后果和肯定式法律后果两种。否定式法律后果是国家对违反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所抱的不赞许态度,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否定和责罚。主要的责罚形式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肯定式法律后果是国家对于合于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所抱的赞许态度,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具体形式包括对一定状态的确认(如认定合同、婚姻有效),对一定行为的奖励(如对发明创造的肯定和奖赏,批准专利申请等),对不法侵害的恢复(如支持当事人的执行申请等)。[6]评析:张文显教授所代表的目前法理学界的主流观点认识到西方的二要素说和前苏联的三要素说有缺陷,特别是提出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在理论上具有重要贡献,但在指证缺陷的具体所在上可能有欠精准,论证如下:第一,依据两要素说没有“制裁”而断定这一理论模式欠缺“法律后果”,失之简单,有欠公允。如前文所述,“处理”本身无论在一般语义上还是在法学理论中都可以包含“制裁”这一“法律后果”。造成这种认识上差别的原因在于“处理”、“法律后果”等概念的确切含义有待澄清。我认为这两个概念用词不同,却有同等的意义。“法律后果”的概念,既如张文显教授所深刻认识到的那样不仅包括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也包括肯定性的法律后果,那么“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它并不限于或主要不是“奖励性”的、如同法律责任那样单独列出的一种法律规范。张文显教授指出,对合法行为的确认、肯定、保护本身就是一种“法律后果”,也就是一种“处理”。比如,《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其中“处理”和“法律后果”完全是不可分的。再如《公司法》第214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其中的“吊销营业执照”既是“处理”,又是“法律后果”。对具体法律规范的分析表明,“处理”与“法律后果”(或“法律效果)是一个东西。第二,张文显教授深刻指出“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补充了以往对法律后果的片面认识,这一理论贡献意义重大,它通过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表明:法律不仅是制裁性、惩罚性的,现代法律更是权利性的。但不得不承认,由于提出这一理论模型的背景和旨趣在于通过与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即通常易见的“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比较而构造全面、准确的“法律后果”概念,由于它关注和侧重的是上述宏观层面的问题,在“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形态上,这一理论并未作具体的探讨。人们对此也很少作进一步的追问,通常就把“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简单地理解为与惩罚性法律后果相对应的“奖励性法律后果”,照此理解,笔者发现包含所谓“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寥寥无几。[④]这与以权利为本位的现代法律的特征相当不吻合。症结何在?把肯定性法律后果理解为“奖励性”法律后果的误导所致。在进一步的思考中,笔者发现“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不应作如此狭隘的理解,它的存在形态之多样和广泛,远超过“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因为,所有权利性规范都可以看作是具有肯定性后果的法律规范。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肯定性”与“否定性”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有较为复杂的意义:(1)“肯定”和“否定”是相对而言的,并非泾渭分明的两种类型,一个救济性法条(比如在一个侵权案件中作“恢复原状”的处理)既是对侵权人的“否定”,同时是对受害人权利的“肯定”。“肯定”和“否定”完全取决于对何种主体而言。(2)现有理论对“肯定”和“否定”的理解仅限于对当事人来说代表利益还是负担(或惩罚),但作为一般的法学理论,更应当从立法目的的高度理解“肯定”和“否定”的实质,无论是对正当利益的肯定还是对不义之举的否定,都是对代表着人民利益的立法者意志的“肯定”。第三,把“假定”融入“权利义务性规定”而不把它作为单独的法律规范构成要素,论证清晰有力,结论正确。但笔者注意到,在张文显教授2001年再版的《法哲学范畴研究》一书中(前述主张见于1999年版的《法理学》教材),又把这一结论改了回去,即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发生的时间、各种条件等实施状态的预设)、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规定)和‘法律后果’(含否定式后果和肯定式后果)三部分。”[13](P49)这一情况说明关于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分析还需进一步阐明。同时,这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观点表述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重要信息: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行为模式”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且容后面分析。第四,把“权利义务性规定”(行为模式)作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要素之一,与“法律后果”一起构成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这一观点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既然法律规范是能够发挥法律的规整功能的最小单元,并且法律是通过“权利或义务性规定”发挥这种功能的,但是如前所述,权利或义务性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某种法律后果,因为权利义务性规定本身已经是完整的法律规范,而不应当是它的一个要素!因此再加上“法律后果”就成为多余。这即是说,假如把“法律后果”与“权利义务性规定”放在一起作为法律规范的要素,是画蛇添足;假如只剩“权利义务性”规定作为“要素”,是同语反复,理由如前:只有一个要素就不成其为要素。第五,“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模式,难以解释刑法规范,尤其刑法分则以刑罚为内容的责任性规范。比如,“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在这一类刑法规范中没有“行为模式”,即没有关于权利义务的规范,只有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定的法律后果。固然我们可以依据法律责任是第二性义务的理论[⑤],把责任性规范还原为义务性规范,以此间接地解释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也适用于刑法规范,但对此类刑法规范毕竟难以直接应用现有理论给出便捷的解释,更重要的,依据本文对法律规范的界定,把一个责任性规范还原为一个义务性或权利性规范,这前后已经是彼此独立的两个规范,应当分别进行逻辑结构的分析。因此本文认为以“还原法”来解释刑法规范的逻辑结构不能成立。刑法是一大重要法律部门,如果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不能涵盖、解释主要的刑法规范,显然其理论说服力将大打折扣。总之,目前法理学界的通说一方面把先前的“两要素说”收回到“处理”中的“制裁”,经过修改完善(补充了“肯定性后果”)以“法律后果”之名重新释放出来;另一方面把“假定”从先前的“两要素说”、“三要素说”中收回来,融入一个新的概念:行为模式(权利义务性规定),形式有所变换,但以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根本缺陷仍未被凸现和纠正。这一缺陷使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仅仅存活于法理学的范围内,稍微深入到部门法的规范分析,就捉襟见肘。以较为得到公认的通说为例,我们在部门法的诸多规范中,可以直观到“权利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力性规范”、“职责、职权性规范”可以通过还原法归结到权利或义务性规范)、“责任性规范”,但是,除了在“责任性规范”中我们能看到符合我们想象的“法律后果”,在权利性、义务性规范中“法律后果”在哪呢?我们说这些规定本身就是对权利、义务的确认、肯定,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后果”。这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法律后果”确实有出入。以《公司法》第138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为例,这一权利性规定本身已经是一种“法律后果”,并不需要在这一规定之后再加上一个单独的“法律后果”,比如“股东依法转让股份,受法律保护”等。更为要紧的是,即使现实迫切需要一个与之相关的责任性规定,比如“设置障碍限制股东股份依法转让的,应到受到处罚”,并且在制定法中列入了这样一条规定,但这已经是另一个法律规范了,尽管它与前者有关联——这种关联应当被视为是法律规范之间的关联(或结构),而不是法律规范“内部”的“结构”。这里必须明确的是,讨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只能在“一个”规范的限定下来谈,而不能将其混同为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结构。如果把这种从反面规定违法责任的规范,与原规范联系起来讨论其“逻辑结构”,那就进入了另外一个研究领域: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或逻辑结构,实际上是法律文本的逻辑结构,甚至是跨文本的法律的逻辑结构。前述把“制裁”“法律后果”作为法律规范的结构要素的诸说,共同性的失当在于混淆了“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与“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的区别。对此,我们以一个简化的法律规范的模型加以说明:“如果A,则B”、“如果非A,则C”,按本文的界定,这里已经呈现了两个法律规范,而不能因为二者的关联性就把二者视为一个法律规范。把“法律后果”作为要素,恰恰是把A当作“假定”,把B当作“处理”,把C当作“制裁”(法律后果)了。举例来说: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202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两个法条是各自独立的两个法律规范,应当分别进行逻辑结构分析。而现行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把前条(172条)当作了“行为模式”,把后条(202条)当作“法律后果”。造成这种误差的根源在于忽略了法律规范的相对独立的“最小单元”的性质,而错误地把两个有关联的法律规范当成了一个法律规范。本文认为,不宜按这种理解进行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分析。原因在于:第一,如果按此种理解,则我们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分析可以无限制地扩展下去,进入法律规范间关系的分析领域,而有关联关系的法律规范不仅存在于同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还可能存在于多个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以及此种分析完全可能是“跨文本”的。第二,并非所有关于权利义务性的规定都有相应的责任性规定,在此情形下,按照通行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会得出结论:相当多的“法律规范”由于缺少“法律后果”,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规范,这与法律规范是占主要成分的法律要素的事实不符,是不妥当的。其实把没有责任性规定视为法律的缺陷是法律“命令说”的观点,“奥斯丁认为,不完善的法律,例如没有制裁规定的法律,是有缺陷的,是不具有命令特点的法律。”[14](P15)“命令说”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为自然法传统所不能接受,也为奥斯丁之后的法律实证主义所批判,足见强调责任性规范为法律逻辑结构的必需组成部分的观点有片面性。

法律论文的撰写需要很多参考文献,你知道有哪些文献可以参考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论文参考文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参考文献

1.赵维田著《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石广生主编《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编《乌拉圭回合协议导读》,索必成胡盈之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H Jackson著《GATT/WTO法理与实践》,张玉卿、李成刚、杨国华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

5.李浩培著《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6.周忠海等著《国际法学述评》,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李居迁著《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8.宣增益主编《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教程》,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9.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0.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国家外国专家科教文卫司编《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则、程序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篇二:参考文献

1. 郑成良主编:《现代法理学》,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 。

2. 张文显,李步云主编:《法理学论丛》(第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3. 潘维大,刘文琦编著:《英美法导读》,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4. 陈舜著:《权利及其维护:一种交易成本观点》,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

5. 刘湘廉主编:《刑法学总论论点要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6. 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

7. 阿计著:《法治备忘:共和国立法、执法实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

8. 陈建新著:《依法治国论》,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

9. 黄文艺著:《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研究:模式、传统与过程》,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 。

10. 公丕祥主编:《当代中国的法律革命》,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

11.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法学论文参考文献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13.公丕祥主编:《法制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14.郭成伟主编:《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15.〔德〕Karl Larenz:《法学方法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6。

16.孙晓楼:《法律教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17.刘旺洪 刘敏主编:《中国公民现代法律观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

18.靳诺主编:《高校思想品德教育理论与实践》,北京:学习出版社,2001,

19.郝铁川著:《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江泽民同志治国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0.谷春德主编:《法律基础》教师教学参考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篇三:参考文献

1.鲁丽丽:《形式与非形式逻辑――论法律逻辑之定位》,《现代物业》2013年第5期。

2.成静:《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安康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3.杨娟:《法律思维研究综述――从语言的角度》,《经济管理者》2012年第24期。

4.庾晋鹏:《从法律推理到法律论证――法律逻辑内涵的逐渐丰富》,《经济师》2012年第11期。

5.李瑜青、张建:《法律思维内涵与特征再思考》,《东方法学》2012年第2期。

6.王利明:《论法律思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2期。

7.孙培福:《法律方法中的逻辑真谛》,《齐鲁学刊》2012年第1期。

8.王新娟、张斌:《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宪法案例教学》,《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1年第9期。

9.梁开银:《法律思维: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契合点――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互动与改良》,《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

10.郭瑞昌:《论中国传统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沧桑》2011年第2期。

11.李义松、苏胜利:《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2.项庭庭:《浅议法律思维》,《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3.马玉波:《法律逻辑的思维模式选择――谈谈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法学论文参考文献论文。

14.郭新杰、葛宇宁:《试论法律逻辑的品质》,《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5.周占生:《法律思维路径之辨――以规范结构为基点》,《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6.王萍:《对法律思维研究的整理与思考》,《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7.印大双:《法律逻辑与大众逻辑之博弈》,《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2期。

18.徐楠:《浅议法律逻辑研究的转向》,《沧桑》2009年第1期。

19.聂小明:《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内在观察》,《滁州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蚂蚁拓展场景问题研究论文

科学小论文---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蚂蚁,大家都很熟悉,它是一种社会性的生活习性的昆虫,属于膜翅目,蚂蚁的触角明显的膝状弯曲,腹部有一、二节呈结节状,一般都没有翅膀,只有雄蚁和没有生育的雌蚁在交配时有翅膀,雌蚁交配后翅膀即脱落。蚂蚁是完全变态型的昆虫,要经过卵、幼虫、蛹阶段才发展成成虫,蚂蚁的幼虫阶段没有任何能力,它们也不需要觅食,完全由工蚁喂养,工蚁刚发展为成虫的头几天,负责照顾蚁后和幼虫,然后逐渐地开始做挖洞、搜集食物等较复杂的工作,有的种类蚂蚁工蚁有不同的体型,个头大的头和牙也发展的大,经常负责战斗保卫蚁巢,也叫兵蚁。读了这一段,你是否也对蚂蚁有所了解了呢?可是,我虽然了解了蚂蚁的具体的情况,但我却始终不懂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但着这个问题我也查阅了一些书籍。在书上说蚂蚁从蚁穴出发到达目的地后,沿途会留下一些气味,返回蚁穴。用触角相互碰一下,通知其他的蚂蚁。我想那些伟大的科学家们一定也做过像这样的实验,就是科学家先确定一只蚂蚁,将他沿途到达目的地的地方用力擦干净。当这只蚂蚁返回时,在被擦去气味的地方突然间停了下来。原地边转圈边寻找着什么。从而得到蚂蚁是靠气味来辨别方向的。可那是他们做的实验,我们虽然懂,却没有真正的去实验过。所以我为了证实这个理论,自己也试着尝试了一下,自己也做了一个实验,来证明科学家的理解是正确的。首先我准备了一个十厘米左右的细小树枝,在树枝的一头放上一个诱饵——一个连人都可以被吸引住的一颗诱人的小糖果。我把这个诱饵放在一个蚁穴附近。不一会儿,有一只蚂蚁出来探路了。我一看,目标上钩了,就把他引上木棍,他到达了那糖果的地方,左顾右盼,仿佛在闻一闻、嗅一嗅。我趁此机会将木棍的中断部分截下一厘米的木棍。当这只蚂蚁返回的时候,就在被截去的地方左转右转, 就是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很奇怪,过了一会儿,我又一次做了实验,结果还是一样,蚂蚁就是找不回家的路,通过了这一个实验,我终于懂了,原来蚂蚁是靠气味来辨别方向的。知道了这个秘密后我在想:是否我们可以制作一种蚂蚁报警器呢?当蚂蚁走到报警器附近时,报警器就能“闻”出蚂蚁的气味,然后发出鸣叫声,让我们知道蚂蚁跑到橱柜里了或其他地方。其实,古往今来,我们用的那些交通工具许多都是从动物的身上得来的灵感的,就连蚂蚁也不例外,就像飞机,就是从鸟的身上得来的,鸟有翅膀,飞机也有翅膀,鸟会飞,飞机也会飞。所以当我们现在知道了蚂蚁这个秘密后,不要吃惊。你们是否会想是否我们可以制作一种蚂蚁报警器呢?当蚂蚁走到报警器附近时,报警器就能“闻”出蚂蚁的气味,然后发出鸣叫声,让我们知道蚂蚁跑到橱柜里了或其他地方,或者我们也可以从这个原理上制作一个防小偷的报警器呢?这样,我们就能非常成功的抓住那一些可恶的小偷了。当邪恶的小偷来到你的房间里来是,那,报警器就能“闻”出小偷的气味,并发出鸣叫声。好了,现在大家都应该对蚂蚁有所了解了吧!另外,蚂蚁还会说话呢!动物也有自己王国的表达方式和交流,这也告诉了我们,如果你不团结,那么你将一无所有,朋友之间的友谊真伟大。同时,我们也要多观察,多发现,但是不能因为你在动物身上作试验,就伤害小动物,因为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题目: 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因为蚂蚁它依靠一种气味,这种气味使它们不迷路只需恪守“60度法则”,蚂蚁就绝对不会错过回家的路。最近,英国科学家研究发现,蚂蚁能够将“几何信息学”有效地“应用”在认路上。这项研究成果发表在最新一期的《自然》杂志上。群体生活的蚂蚁经常独自外出寻找食物,有时走很远的路。从很远的地方回到蚁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小小的蚂蚁却有一套杰出的认路本领,即使浓云密布,或者地面上被破坏,它们仍旧会找到蚁巢,只不过要多走些弯路而已。为什么蚂蚁能够准确寻找归途,这个问题像谜团一样,长久吸引着动物学家的兴趣。在探索过程中,研究者找到了蚂蚁用来辨别方向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比方说,发挥超常的记忆力,利用气味信息等。不过,最新的研究发现令人意想不到———蚂蚁能够将“几何信息学”有效地“应用”在认路上。蚂蚁的这个特点是由英国科学家发现的,而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最新一期的《自然》杂志上。研究结果显示,当蚂蚁外出觅食或在回家的途中,一般情况下它们都会释放特殊的信息素气味来标示行进的轨迹———当行进路线出现一定角度的转弯,它们便会释放这种微量的特殊气味作为路口路标,同时标示出来的路口角度还会暗示是否有食物源存在,或仅仅就是一条普通的岔路口。研究人员在文章中介绍称,在对野外蚂蚁活动的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发现,当专职负责侦察任务的侦察蚂蚁从蚁穴出发后,它们会运用一种有特殊气味的信息激素全面标示出其行进的轨迹,而后续出洞的工蚁们将依照这些信息素的指示向有食物的目的地不断进发。法老蚁最初生长在南非,如今已成为常见的家庭害虫。一般情况下法老蚁会通过释放称为信息素的特殊化学物质来标示各自行进的轨迹。从理论上讲,迷路的法老蚁可以通过信息素轨迹,根据信息素气味寻找食物或者回家的路。但据拉特尼克斯教授和其他两位研究人员、谢菲尔德大学计算机学系教授邓肯杰克逊和迈克·霍尔克姆表示,这种方法相对而言比较浪费时间。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的科学家在观察一种名为法老蚁的小型蚂蚁搬运草料时发现,蚂蚁辨别方向时更好的办法是利用反向轨迹。反向轨迹是指满载而归的蚂蚁在返回蚁巢时,只要按照与出来时相反的角度便能循路而归。谢菲尔德大学的研究小组称,过去一直研究蚂蚁信息素轨迹的研究人员并未发现这种方向标志或者反向性。正如他们所预想的那样,蚂蚁不仅仅通过轨迹路线上信息素浓度的不同寻找食物或者巢穴,而且还通过几何学。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植物动物学教授弗朗西斯·拉特尼克斯表示,通过几何学(想像一个大写的Y),迷路的蚂蚁能够重新找到回家的方向。在轨迹的交叉点,从洞中出来的蚂蚁会发现两条大约呈30度角(相对于目前前进轨迹)的轨迹(想像一只蚂蚁从巢穴———Y的下部———向外爬行)。这就意味着当蚂蚁们从蚁穴出发时,只要沿着这些事先标好角度的特殊路径行进,就一定能够找到食物资源,而当满载而归的劳动者要返回蚁巢时,只要根据这一蚂蚁家族自创的“60度法则”,按照相反的角度循路而归。由此一来,只要严格遵循这些路标的指示,外出的蚂蚁就绝对不会错过回家的路。美国堪萨斯大学生态学和进化生物学系的教授鲁道夫·杰德尔表示,蚂蚁利用轨迹几何学方法定向的发现让他们大感吃惊。杰德尔教授表示,轨迹几何学只有在蚂蚁迷了路、缺少可选择的方向线索以及没有其它蚂蚁跟随的自然情况下才会对它们有帮助。他说:“目前研究人员还不了解轨迹几何学使用的频率……蚂蚁为了增加觅食的效率,便需要使用这种被科学家新发现的技能。”“罗马人说,条条大道通罗马。而对蚂蚁来说,则是条条道路通往蚁巢。”弗朗西斯·拉特尼克斯教授说。画下记号 参照物可以作为一点依据那万一记号被破坏了怎么办 主要还是分泌信息素法布尔好像做过试验 就是把蚂蚁画下的记号抹去 但蚂蚁还是会找到有的蚂蚁貌似好会依照日照来判别这几种可能都有科学性,你看看吧

今天,我在放学路上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青虫在慢慢地蠕动,还看到了一只小蚂蚁在大青虫旁边转来转去,似乎想把它弄回巢穴去,但却无能为力,因为大青虫对它一只小小的蚂蚁来说,的确太庞大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看看事情会怎么发展。虽然这只小蚂蚁相对大青虫来说,是那么渺小,可它却不愿意轻易放弃这来之不易的美味佳肴,只见它一会儿从大青虫头部拉,一会儿从尾巴推,真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可大青虫却纹丝不动。我想小蚂蚁累得筋疲力尽后准会无可奈何地回家,哪知奇怪的事发生了,只见小蚂蚁头上的两只触角不停地上下摆动,我正纳闷,不知它要干什么,不一会儿,成群结队的蚂蚁浩浩荡荡地来到了大青虫旁,有的推,有的拉,一些懒家伙甚至爬到大青虫身上享受美味。最后,庞大的青虫被无数小小的蚂蚁顺利地运回了巢穴。啊!小小的蚂蚁都有这种坚持不懈、团结互助的精神,何况我们人呢?让我们记住茨威格的话――人类的一切工作,如果值得去做,而且要做得好,就应该全神贯注。小小的蚂蚁微不足道,只要我们轻轻一踩他们的生命就没有了。可是,蚂蚁的身上,有一种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可贵品质——团结合作。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门口散步,忽然看见地上有一块饼干,饼干旁边正站着一只小蚂蚁,我想:这只小蚂蚁在干什么?于是我好奇地蹲下仔细的观察着这只小蚂蚁。只见他先用触角顶饼干,可是饼干丝毫不动。它的这一举动让我明白了它是要把这块饼干抬起来。我继续观察,它又想用前脚推着饼干前进,可是饼干就是不动。最后,它用后背艰难地扛起了饼干,可是一扛起来就吃不消了,就又放下了。小蚂蚁虽然没有走,但是可以看出它失望了。小蚂蚁又在饼干前来回走动,好像正在想着什么办法,然后悄悄离开了,我想:这只小蚂蚁肯定是放弃了,我也没什么可以看的了,回家吧。正当我起身准备走的时候,忽然看见一大群蚂蚁向这块饼干走来,带头的正是那只小蚂蚁!那群蚂蚁在小蚂蚁的指挥下,分别在饼干两边排成两列,大的用后背扛,小的用触角顶,终于把饼干抬起来了,我一直注视着饼干和那群蚂蚁,看着他们消失在碧绿的草地上。一只小小的蚂蚁根本不可能搬动这块饼干,但是当许多蚂蚁新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的时候就凝结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团结合作的力量。所以,我们要学会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不能一意孤行。这就是我从蚂蚁搬食这件事中得到的启示。如果我是蚂蚁500字如果我是蚂蚁如果我是蚂蚁,我的蚂蚁王国可大了。在原来的生活中,早上我至少要吃一碗方便面,外加一根小火腿肠。我成了一只蚂蚁后,一根火腿肠足够我吃个一年半载了,一碗方便面就更不用说了,一杯果汁就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游泳池,可以边喝果汁边游泳,这不是一种绝妙的享受么?如此算来,我就能帮爸妈省下好多钱了,比如说,一滴水就够我我洗澡了,水费不就能大量节省了?虽然我变得那么小,可玩起来却比人更带劲。小孩儿折的纸飞机可是我在天空中翱翔的最好交通工具,我会趁他们不注意,悄悄爬上“飞机”。我坐的“飞机”性能极好,碰上运气好时,在天空中飞翔好一阵子才渐渐降落,那高兴劲儿简直无法形容,可也有倒霉的时候,我要是爬上一架“破飞机”,还得拼命抓住“机身”,得克服“飞机”重心不稳而出现的种种危机。不过最危险的是“飞机降落”,稍一不小心就有“坠机”的可能,弄不好就会“机毁人亡”,尽管这种游戏够刺激的了,可是,那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呀!假如我是一只蚂蚁,我担心我的身体太小,行人视我的生命轻如鹅毛,并将我一脚踩死,而且最让我寒心的是没有人会为我的死而伤心。不过,俗话说得好,“生命诚可贵,奉献价更高”,说不定我在有限的生命里还能做许多益于社会的事呢!万一,有个猎人要捕捉小动物,在他开枪的那一刹那,我趁机在他的脚上咬一口,他准会把枪打偏,动物们听到枪声肯定会及时逃跑。当然,好事做完得快速离开现场,被猎人发现了我可就糟了。假如我是蚂蚁,我要利用自己的特点去做许许多多的好事,为人类造福。蚂蚁搬骨头200字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小蚂蚁来到公园散步。走着走着,小蚂蚁惊喜地发现草丛里躺着一个庞然大物——一跟大骨头,它高兴极了。心想:如果我把这根骨头带回家,可以吃上半个月呢!于是,小蚂蚁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去搬骨头。可是,骨头却纹丝不动。小蚂蚁急得团团转。突然,小蚂蚁想起了一句话“团结力量大”。于是,小蚂蚁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赶紧跑回了家。它叫来兄弟姐妹们,叫来了爸爸妈妈。一群蚂蚁在蚂蚁爸爸的指挥下,一、二、伞,一起把骨头抗上肩。“嘿呦嘿呦”蚂蚁们扛着骨头往前爬,骨头也慢慢地向前移动。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终于把骨头扛回了家。蚂蚁们欢呼雀跃,庆祝着胜利。他们一边品尝着每位的食物,一边欣赏着外面的风景。这真是一种愉快的享受。假如我是蚂蚁400字大家好,我是蚂蚁。人类都叫我们“大力士”“建筑设计师??”“垃圾保洁者”。你们大吃一惊吧,我们有这么多的称号。想知道我为什么有这么多称号吗?那就请你们洗耳恭听吧!我们蚂蚁身高约3——4毫米左右,有6只细线一般的小脚,分别在身子两侧。人类之所以叫我们“垃圾保洁者”是我们蚂蚁是吃人类丢弃的食物长大的。我们蚂蚁之所以长不大,可能是我们不吃蔬菜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宁可天天吃蔬菜,长一个比人类还健壮的身体,这样的话就不用被人类欺负了。我们蚂蚁都是“建筑设计师”。你们可别小看我们的家,我们的家蕴含了许多的奥秘呢!我的家深3——4米,家里有上千个小洞,每个洞都是我们的家呢!现在还有一些野外探索人员,在拍摄我们家的构造,还在电视上放过,我们的家厉害吧?我们蚂蚁个个都是大力士。别看我们个个都是小不点我可是能举起比自己重两三倍的东西,是不是很厉害?我在这慎重宣告:我们蚂蚁是益虫。请你们手下留情,脚下留轻。我们只是在食堂墙上“清理垃圾”----小骨头,你们这些可恶的坏人竟然用水泼我们,害得我和爸爸妈妈分别了。呜呜呜···我只是一只小蚂蚁,对人类有益的益虫,请你们别伤害我们。六蚂蚁“偷”葡萄450字秋天到了,葡萄成熟了,一串一串的挂在绿叶下,晶莹剔透,红的像宝石、紫的像水晶,诱人极了!这时,一群蚂蚁来到葡萄架下,个个都垂涎三尺。葡萄架的主人为了防止葡萄被偷走,特意在葡萄地里栽了一个稻草入。但馋嘴的蚂蚁仍然被机灵的稻草人发现了,他大声喊道:“喂,小蚂蚁,你们知不知道,未经别人的允许,是不可以动别人的东西!”小蚂蚁听了,红着脸走了,可是他们心里仍然没有改变想法。于是,他们私下商量,蚂蚁老大说:“你们听着,咱们一会儿再去一次,到时候,你们看得仔细点儿,只要我一走,你们就走,记住了吗?脚步一定要轻,等我停下时,所有蚂蚁都要迅速滚到旁边的草丛中。”行动开始了,他们选了一条在草丛旁边的路,蚂蚁老大看看稻草人正在和小鸟高谈阔论。他们便低着头,弯着腰,一起迈着小碎步向前面走去。这时稻草人似乎听见了什么动静,警惕地向四周望去。蚂蚁们见了,悄悄地躲进草丛中,等到没有露出什么破绽,才蹑手蹑脚地继续前进。没过多久,大家就来到葡萄架旁,可是,怎样上去摘葡萄呢,大家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为了不惊动稻草人,蚂蚁老大让大家四人一组,两人摘,两人运,轮流做。马上,大家齐心协力,一会儿的功夫,一大串葡萄就被大家摘光了。大家一起把葡萄运回蚂蚁洞里,酿成葡萄酒,制成葡萄干。而稻草人发现树上的葡萄“不翼而飞”,很后悔自己没有看好葡萄园,让小偷们不劳而获。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素质拓展论文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学习心得 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具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思想觉悟;具有投身改革、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具有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自强不息、求实创造的优良品质。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记录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要求学生 在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能把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洞察社会能力;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体现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学生具有宽厚扎实的专门知识和多门学科的专业知识;能深入思考和探索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熟练掌握一到两门外语和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对知识结构以及人与自然关系有总体性的把握,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知识底蕴;具有对新技术、新观念的跟踪和鉴别能力;具有创新的意识和思维习惯。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反映学生参与的文体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他经历。要求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开拓进取的健全人格;具有适应环境、善于调节的健康心理;具有胜任学习和工作的健壮体魄。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记录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要求大学生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发展自己的特长,提高人际交往的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同学和睦相处;在社会工作中,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应变能力,体验成功、增强自信;学会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本领。 技能培训及其它记录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学生提高双语能力、计算机能力以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其它技能培训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 长期以来,在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上有“通才”与“专才”的争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把握社会分工的“专业要求”和社会合作的“社会化要求”之间的关联。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就深刻体现了不同需求之间的关联,即从上述六大内容入手,铸造大学生适应社会的共同平台,突破狭隘专业划分所带来的知识局限,从而为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培养通识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 2002年以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已经在上海、重庆、山东、湖南等地高校成功进行了“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试点工作。从各试点单位的情况来看,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全面贯彻了党的教育方针,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对于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紧扣高校‘育人’中心工作,适合青年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⑦一般来讲,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应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落实工作。 1、职业设计指导 大学生活是职业生活的前奏。大学生职业计划的成败,不仅是大学生自己学习成功与否的标志,也是一所大学教育成功与否的标志。对大学生进行职业设计指导,要理清专业目标与社会需求、兴趣爱好与个性心理之间的关系。 2、素质拓展训练 所谓素质拓展是要求大学生首先满足基本素质要求,即大学的培养目标规格基础上,培养具有充分个性和丰富创造精神与实践能力的素质。全国高校普遍开展的“挑战杯”、“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均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的有效载体。同时,大学生素质拓展的过程就是促进大学生社会化的过程。因此,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要求我们主动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与协作,积极争取社会参与到大学生素质拓展的过程中来。在素质拓展训练中,要采取“请进来”、“推出去”等多种途径,通过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等活动,通过与企业联合举办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让学生能够更多的与社会接触,从而能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在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中积极吸纳社会的参与,不仅能够增强大学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的主动性,而且使社会在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过程中强化对“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认同。 3、建立评价体系 在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试点过程中,应当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公正合理、切实可行的大学生拓展认证体系和操作程序。在认证环节中,认证内容的合理性、认证程序的可操作性事关“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成败。在开展认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探索并努力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规范《大学生素质拓展书》的认证内容,逐步健全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的指标体系,尽可能以客观选项代替主观评价;第二,不断完善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评价体系,形成开放的、自我完善的认证机制;第三,吸纳学生和社会的参与,建立起与认证组织体系相对剥离的监督组织体系;第四,加强对认证队伍的选拔和培训。 4、强化社会认同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素质拓展认证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必须推动认证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要着手构建计算机网络信息平台,要建立高效安全的素质拓展计算机网络数据库,不但对学生的认证工作可以在计算机网络中实现分散评价,集中控制,而且社会公众和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授权权限,直接进入到高校网络数据库中查对学生的素质拓展情况和认证情况。这样做,不但使高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获得师生和社会舆论最大限度的监督和保障,而且将形成有效的素质拓展机制。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使高等教育重新审视大学培养专门人才的基本职能,又结合社会发展赋予人才观以科学内涵。如果在环境的变迁中轻视大学的育人职能,放任教育的异化,则很可能重现孔子之忧,即“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⑧从这个角度来讲,“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义,在如下话语中定能得到彰显,“大学固然应当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大学教育也应当帮助学生从事有益并令人满意的工作。然而对于一个最好的教育来说,还存在无法用美元和人民币来衡量的更重要的方面。最佳教育不仅有助于我们在专业领域内更具创造性,它还应该使我们更善于深思熟虑,更有追求的理想和洞察力,成为更完善,更成熟的个人”。

我来了!快给我分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