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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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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

本人在网上查到了2015年1月22日公布的《东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大家可以对照一下,就会知道本人所言不虚。

东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东北大学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意见》(东大学科字〔201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位论文包括所有向东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 所提交的 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统称为学位论文)。

第二章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包括在学位论文中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的主要学术观点、实验(调查)数据、研究成果等行为;

(四)伪造数据的。包括在学位论文中故意假造或篡改实验(调查)数据、实验结果、研究成果和引用的资料等行为;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三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认定

第四条 东北大学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负责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评判等工作。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学科建设与发展处)。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为本部门有关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机构。

第五条 研究生院、有关学院(部)在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抽检等工作中发现疑似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或接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举报(须具实名)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研究生院向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相关举报或证据材料等。由秘书处向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第六条 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会同相关学院(部)共同研究讨论,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解释,决定是否进行调查。若需调查,则责成相关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调查,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 相关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须就所举报、发现的问题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对作假事实是否存在和事实应如何定性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提交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

第八条 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在收到相关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提交的调查报告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调查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认定意见。认定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接到书面异议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复议,维持或变更认定意见。如当事人仍有异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第九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或学术委员会的认定意见转交研究生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条 参与调查的人员不应与举报人或被举报人存在师生、亲属等关系,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第十一条 相关人员在受理举报和调查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章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理

第十二条 东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中学位相关问题处理的决策机构。行政和纪律处分等其他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或有严重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还要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为在职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其中为我校教职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除岗位聘任合同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为我校教职工的,将给予解除岗位聘任合同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行为的,学校暂停或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除岗位聘任合同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学校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作为对学院(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学院(部)予以通报批评、核减其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招生计划、暂停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招生直至取消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学位授权资格的处理。

第十七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该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处理决定书由相关部门送交当事人本人。

第十八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学校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结束30天内,学校将处理情况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湖北大学学位论文作假

近日,有网友反映 湖北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高君路的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研究生陶涛的硕士学位论文 ,对此,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和哲学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核实后将联系记者。 澎湃新闻记者在中国知网上找到了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伦理学专业研究生 陶涛2008年5月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康德的道德自由观》 ,以及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研究方向为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生 高君路2014年5月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康德道德自由论探究》 。经澎湃新闻记者比对发现,两篇论文部分内容基本一样。 陶涛的硕士学位论文比高君路的硕士学位论文发表早6年。 两篇论文的目录基本一致,左为高君路论文目录。 2008年陶涛论文摘要 2014年高君路论文摘要 如陶涛在其论文的第三部分“实践自由”中的第一段写道:自由作为先验的理念,虽然已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给予了其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它还未经证实。同时,“如果我们目前能够找到一些理由去证明,这种属性事实上应属于人类的意志并同样也属于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那么由此就并不只是说明了纯粹理性可以是实践的,而且也说明只有纯粹理性、而不是受到经验性的局限的理性,才是无条件地实践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证明了自由这种属性属于人类的意志,那么纯粹理性的实践运用也就可以得到证明。 高君路论文中“实践自由”这一部分的第一段内容如下:自由作为先验的理念,虽然已经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给予了它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它还没有被确切证明它的“实在性”。同时,“如果我们目前能够找到一些理由去证明,这种属性事实上应属于人类的意志并同样也属于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那么由此就并不只是说明了纯粹理性可以是实践的,而且也说明只有纯粹理性!而不是受到经验性的局限的理性,才是无条件地实践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假若我们证明了自由这一属性属于人类的意志,那么纯粹理性的实践运用也就可以得到证实了。 两段内容基本一致,只是高君路在其论文中对一些表述略作修改。 除此之外,高君路硕士学位论文中的致谢内容也涉嫌大面积抄袭了陶涛论文中的后记内容。 如,陶涛在其硕士学位论文后记部分中写道:……我相信,“自由”虽不创造生命,却赋予生命以意义。对于生命意义的追寻,是我选择伦理学作为专业的原因;而选择“自由”作为毕业论文的主题,则是我努力进入伦理学殿堂的尝试……我爱这篇论文,犹如皮格马利翁热爱他的雕像。皮格马利翁仅需向爱神寻求帮助,便可将雕像变为挚爱的美人;而我能够完成此文,却离不开太多无私的支持……康德曾说“我己经给自己预先勾画出我要执著前进的轨道。我将步入我的进程,没有什么能阻止我继续走下去。”那年,他22岁。 而高君路则在其论文的致谢中写道:……我相信,“自由”虽不创造生命,却赋予生命以意义。对于生命意义的追寻,是我选择伦理学作为专业的原因;而选择“自由”作为毕业论文的主题,则是我努力进入伦理学殿堂的尝试……我爱这篇论文,犹如皮格马利翁热爱他的雕像。皮格马利翁仅需向爱神寻求帮助,便可将雕像变为挚爱的美人;而我能够完成此文,却离不开太多无私的支持……康德曾说:“我己经给自己预先勾画出我要执著前进的轨道。我将步入我的进程,没有什么能阻止我继续走下去。”那年,他22岁。 根据上述两段文字可以发现,内容几乎完全一致,甚至原本专业为外国哲学、研究方向为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生高君路,在致谢中,专业也变成了“伦理学” 。 澎湃新闻记者分别致电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及研究生院办公室,对方均表示针对高君路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核实后将联系记者。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东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保存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东北农业大学(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EAU),简称为“东北农大”,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特色高水平大学,“援疆学科建设计划”,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学校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先后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高等教育部、国家农业部、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1981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院校,1994年与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业大学。

截至2022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亿元;设有16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拥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5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1487人,全日制在校生31107人,其中研究生6436人、本科生24340人、外国留学生251人。

你好,东北农业大学是211,但不是985

地点房间号周一到周五双休日期刊阅览室3258:00-21:30时电子阅览室413多媒体阅览室423分馆电子室204文献资源建设部办公室1108:00-11:30时13:00-16:50时 不开放 流通部办公室204阅览部办公室204图书馆办公室306网络与信息服务部办公室401、405教师阅览室221工具书阅览室301外文图书借阅室334古籍特藏阅览室501分馆科技图书馆借阅室208分馆非学术期刊阅览室304分馆社科图书馆借阅室308还书处2188:00-11:30时 13:00-16:50时社科图书借阅室2088:00-21:30时 11:30-13:00为午休时间文学图书借阅室321保存本图书阅览室409科技图书借阅室511注:每周三下午政治学习,各阅览室中午11:30闭馆,晚上18:30开馆.图书馆每年 5 月 1 日至 10 月 1 日 期间实时夏季作息时间,下午上班时间为 13 : 30-17 : 20 。

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东北农业大学是211大学,但不是985大学。全国共有115所211大学,39所985大学,其中黑龙江有4所211大学,1所985大学,目前985和211大学建设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大学建设。

东北农业大学(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EAU),简称为“东北农大”,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特色高水平大学,“援疆学科建设计划”,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学校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先后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高等教育部、国家农业部、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1981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院校,1994年与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业大学。截至2022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设有16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拥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5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1487人,全日制在校生31107人,其中研究生6436人、本科生24340人、外国留学生251人。院系专业截至2022年3月,学校设有16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开设75个本科专业。

师资力量截至2021年3月,学校专任教师1417人,其中教授333人、副教授48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912人,具有硕士学位者409人。现有“万人计划”入选者15人(含青年拔尖人才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2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7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8人、讲座教授3人,青年“龙江学者”2人,博士生导师22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植物学课程教学团队(2009年,胡宝忠)、兽医临床教学团队(2008年,王洪斌)国家级教学名师:王洪斌等“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王洪斌“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向文胜、付强、刘忠华、姜毓君、张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向文胜、张颖科技部中青年领军人才:向文胜、张颖、付强、刘忠华、姜毓君、王相晶、韩英鹏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杨德光、向文胜、张颖、张淑珍黑龙江省级教学团队:应用化学教学团队(2009,,叶非)、农科数学课程群教学团队(2010,孟军)、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教学团队(2009,赵奎军)、土地资源管理教学团队(2010,雷国平)、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学团队(2008)教学建设质量工程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重点专业3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黑龙江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项目2项(涵盖8个专业),黑龙江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教育部、农业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省部级实验教学中心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动物医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学、生物技术、农业水利工程、园艺、动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拔尖创新型):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复合应用型):农学、园艺、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乳品工程“3+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动物科学专业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农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植物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乳品工程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东北农业大学-润盈生物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绥化分院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园艺分院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农业大学-兰西县种猪场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农业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农业大学绥化大豆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农业大学兰西生猪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西甜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精品课程:兽医外科学、动物生物化学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保险与生活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乳与健康、生命教育(1~7讲)、大豆与人类健康(1~5讲)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动物生物化学、兽医外科学教学成果2017年,学校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学科建设截至2021年3月,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二级学科),2个黑龙江省级重点学科群(二级学科),10个黑龙江省级一级重点学科;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畜牧学、作物学、兽医学、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学、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草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乳品工业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哈尔滨市食品产业研究院重点学科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畜牧学 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农业机械化工程、基础兽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二级学科):蔬菜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临床兽医学农业部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黑龙江省级重点学科群:新型农业装备制造产业、绿色食品生产与加工黑龙江省级一级重点学科:作物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园艺学、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学位授予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畜牧学、作物学、兽医学、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草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点:兽医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畜牧学、作物学、兽医学、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草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植物保护、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点:工程(生物工程)、兽医、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农业(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推广、农业资源利用)、金融等科研平台截至2019年3月,学校有3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区域试验站,3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2个农业部科研基地,设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是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首批建设院校之一。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寒地小浆果开发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乳酸菌代谢调控与发酵剂制造技术、大豆遗传育种与分子设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豆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寒地粮食作物种质创新与生理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东北大豆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农业部东北地区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鸡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区域试验站:农业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部东北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部东北地区作物栽培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部动物疫病病原生物学东北科学观测实验站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农业资源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级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大豆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重点实验室、北方寒地现代农业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动物疾病防控技术与制剂创制、北方寒地园艺作物遗传育种与设施栽培重点实验室、牧草种质资源与育种重点实验室、小浆果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高寒地区设施园艺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比较医学重点实验室、动物源性人兽共患病监控重点实验室、北方寒地农作物有害生物绿色防控重点实验室、寒地农业可再生资源利用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寒地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重点实验室、饲料营养重点实验室、生物乳业重点实验室、动物群发性疾病监测和防治重点实验室、农业工程重点实验室、寒地作物品种改良与生理生态重点实验室、节水农业重点实验室、寒地黑土利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寒地蔬菜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农业生物功能基因重点实验室、大豆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其他省部级研究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全国乳品信息中心、农业部农业生物基因检测中心、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黑龙江省农业生物基因检测中心、黑龙江省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黑龙江省优势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研发平台研究成果截至2019年3月,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32项。学术资源截至2019年3月,学校主办的期刊有:《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英文版)》《中国马铃薯》《饲料博览》《中国乳品工业》《乳品与人类》《农业经济与管理》《大豆科技》。《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农业核心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并被CABI、CA、CSCD等中国国内外数据库收录,曾获全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优秀期刊、全国优秀农业期刊、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等奖项。馆藏资源据2019年4月学校图书馆官网数据显示,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有各类文献资源200余万册,其中印刷版文献140余万册,电子图书66万余册。印刷本文献中含中外文图书近120万册,中外文学术期刊及报纸2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0个。订阅中外文学术期刊刊及报纸2000余种。馆藏中有文渊阁版《四库全书》一套,《续修四库全书》一套。馆藏文献已经形成以学校重点学科和研究型文献为主,电子文献资源覆盖相关学科的馆藏体系。先后购买清华同方、北京万方和重庆维普等中文数据库,Agricola、FSTA、EBSC0、Springer、CA等外文数据库,购买书生、超星电子图书66万册,自建了“大豆”、“奶牛乳业”、“学位论文”等特色数据库。合作交流截至2019年3月,学校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设有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大学校长论坛中方秘书处单位,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国家的60多所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学报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现已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农业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第五版)三大核心期刊,应该算国家一级刊物

有两个版本,社会科学版的不是中文核心期刊。另一个是,在中国知网上一查就知道了。是的话就有2008年核心期刊字样。

应该是校级刊物吧!

不好投。《东北农业大学学报》(中文版)是东北农业大学的农业自然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学报不好投,1950年已创刊为《哈农学报》,1957年正式创刊为《东北农学院学报》,1994年因学院升为东北农业大学,故更名为《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初审

属于。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中有列明。“核心期刊”这个名号有很多机构都在用,有不同的版本。但我们通常说的,也是一般作为职称评定等所要求的核心期刊,是北大编制的,也即上文提及的。详细可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检索网上查询。

我只知道一本农业科学,审稿是半个月

不好投。《东北农业大学学报》(中文版)是东北农业大学的农业自然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学报不好投,1950年已创刊为《哈农学报》,1957年正式创刊为《东北农学院学报》,1994年因学院升为东北农业大学,故更名为《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 12. 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 6.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 24. 湖北农业科学 33.自然科学版28.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玉米科学5. 中国农机化 S3. 浙江农业学报 29. 四川农业大学学报 23. 土壤学报 2.麦类作物学报 4. 农机化研究 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安徽农业科学 18. 新疆农业科学 34. 江苏农业学报 26.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6.中国水稻科学 3.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36.中国油料作物学报 8,5 农学. 干旱地区农业研究 7.核农学报 11. 广东农业科学 31. 河南农业大学学报16. 浙江大学学报. 农业机械学报 4.自然科学版 8. 生态环境 10.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 灌溉排水学报 3. 甘肃农业大学学报 32S 综合性农业科学 1. 水土保持学报 3.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15.自然科学版 30. 中国农业科学 2. 中国农学通报 20.杂交水稻 6.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 11. 吉林农业大学学报 17. 土壤肥料(改名为. 江苏农业科学 25. 土壤通报 5.棉花学报 7.自然科学版 5,农作物 1.作物学报 2.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3. 中国水土保持 11.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 21.中国棉花 13.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 15.大豆科学 9. 扬州大学学报.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13:中国土壤与肥料) 9. 西北农业学报 22.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7.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6. 华北农学报 4. 新疆农业大学学报 S1农业基础科学 1. 贵州农业科学 37.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 27.农业与生命科学版 9. 广西农业生物科学 35. 上海农业学报 19.农业生物技术学报 12.农业与生命科学版10.种子10.作物杂志 14. 农业工程学报 2. 西南农业学报 14. 水土保持通报 7. 河南农业科学 38. 水土保持研究 8. 土壤 4.中国烟草科学 来源于.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 S2 农业工程 1. 节水灌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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