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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法医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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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法医学杂志

看中。1、论文一旦刊出,作者要承担文章内容及其影响的责任。有多个署名作者的文稿,第一作者是直接责任者;如果第一作者不具备承担文责的资历或能力,应将其指导教师或课题负责人列为通讯作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中国法医学杂志主要发表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等及其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新观点、新技术和新成就。

中国法医学、中国司法鉴定、中国法庭科学

很明显不是一个杂志。是两个。各有各的刊号。

医学与法学杂志

【泸州医学院】(LuZhou Medical College) 泸医精神:团结奋斗 艰苦创业 泸医校训:高尚医德 精湛技术 健壮体魄 服务人民 泸州医学院是四川省省属高等院校,坐落在川、渝、滇、黔结合部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泸州市。学院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西南区川南医士学校,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泸州医学院。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获准成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0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被评为优秀等级。 (一)办学规模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人,其中留学生292人,研究生759人,本科生11,382人,成人教育脱产生200余人。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生源丰富、质量好,近5年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2006年起口腔医学和麻醉学专业在川、渝两地纳入一本招生。 (二)学科专业 学院现有16个二级院(系):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麻醉系、医学检验系、医学影像系、公共卫生系、生物医学工程系、法学系、体育系。设有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英语、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法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社会体育、生物医学工程等1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文、法等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和麻醉学专业是四川省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首批品牌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法学专业是我院校级品牌专业。学院有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17门,校级精品课程27门。 学院现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医学电生理实验室、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感染与免疫实验室;省级基础教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分子生物学与免疫学教学实验中心;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生理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眼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口腔临床医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药理学。其中,内科学(传染病学)、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心血管病学)、外科学(血管外科学)、外科学(肝胆外科学)、中医内科学(脾胃内科)、中医内科学(肝胆内科)等8个学科为省、厅级重点及重点建设学科。 (三)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目前,有专任教师874人,另有直属附属医院医师504人承担临床教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兼职教学人员近2,000人。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正高职称的110人,副高职称的226人,中级职称的24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1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6%。有硕士生导师245人,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8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2人,获省、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49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38人。 (四)教学设施 学院现有忠山和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83,854 m2。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40,674m2,学生宿舍建筑总面积108,455m2,运动场地总面积69,386 m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108万元,多媒体教室74间,语音室13间,教学用计算机2,123台。图书馆建筑总面积为28,212 m2,馆藏文献万册(含电子图书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三级以上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附属医院开放床位9,844张;有三级乙等及以上临床教学医院20所及其他稳定的校外专业教学实习基地15个。 (五)教学改革 为适应高等医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学院实施了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在三个层面上对本科教学进行了改革:一是加强了学科建设,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强化专业基础,修订和完善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和加强了学生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及临床应用能力的培养;二是进一步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了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的建设,加大了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建设和应用;三是进行了学分制的教育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并建立健全了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在近两次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学院获一等奖1 项,二等奖5 项,三等奖 6项。 (六)科学研究 学院现有心血管医学研究所等16个省级、院级研究机构。其中,作为四川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心肌电生理实验室、省重点学科传染与免疫研究室具有较高水平。近三年,学院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253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0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2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8项,省高等教育学科优秀科研成果4项,国家专利授权8项;出版学术专著44部,发表论文2,919篇,其中核心期刊453篇,SCI收录论文19篇。2006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首次获得省科技厅国际合作项目资助1项和“十一五”重大攻关项目1项,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6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2007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3项,参加了“十一五”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大骨节病综合防止研究”;科研的立项及获奖的数量、级别逐年提高。 学院主办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并获得国际文献检索系统CODEN代码和国家科技期刊统计源的《泸州医学院学报》。2006年,经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批准,我国西部地区第一份医学与法学交叉渗透、相互结合的学术性季刊《医学与法学》杂志创刊发行。(七)医疗服务 学院三个直属附属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连上台阶,早在20世纪60年代,附属医院率先在四川省成功开展断肢再植手术;70年代末继华西医科大学之后在四川省第二家成功开展器官移植手术;2004年、2005年相继成功开展四川省首例连体婴儿分离术、心脏移植手术,是川、渝、滇、黔结合地区的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八)对外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学院加强了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德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医学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联系,并开展了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援外医疗工作成绩显著。学院聘请有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医学遗传学家吴旻教授为名誉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口腔医学专家邱蔚六教授和美国国家健康总所糖尿病、消化病及肾病研究所哺乳类遗传实验室主任、著名美籍华人科学家邓初夏博士为客座教授,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著名法学专家梁慧星教授为兼职教授。通过扩大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学院教学、科研、医疗及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九)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为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学院党委进一步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大了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保证。学院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以第二课堂教育活动为主要手段,加强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教育。学院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生动多样的学生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院校风、教风、学风良好,各级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广大教职医护员工勤奋工作,学生刻苦学习,学院各项工作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面对西部大开发和高教大发展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世纪社会、经济、科技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型医学人才的需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对我院办学的定位,学院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大力推进质量立院、科技兴院和人才强院战略,全面提高学院的教学、科研、医疗和社会服务的整体实力和水平,为把学院建设成为 “学习、和谐、奋进、品牌”的高水平医学院校而不懈奋斗。

垃圾技术,垃圾医生,我在那里做的一个小手术都失败了,现在更严重并且还要做第二次手术

泸州医学院简介 泸州医学院是四川省省属高等院校,坐落在川、渝、滇、黔结合部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泸州市。学院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西南区川南医士学校,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泸州医学院。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2009、2010年分别获准成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被评为优秀等级。 学院现有忠山和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7万余m2,学生宿舍建筑总面积10万余m2,运动场地总面积7万余m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100万余元,多媒体教室78间,语音室13间,教学用计算机2443台。图书馆建筑总面积为万余m2,馆藏文献170万册(含电子文献84万余册)。现有16个二级院(系),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其中留学生283人,研究生960人,本科生12400余人,专科生544人。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生源丰富、质量良好,近10年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2006年起口腔医学和麻醉医学专业在川、渝两地纳入第一批本科招生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学院在岗教职员工有1093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教师队伍中,学院及三附院共有正高级职称213人,副高级职称446人,硕士生导师380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2人,四川省级教学名师4人,获得省、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49人。 学院设有医、理、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有中西医结合、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生理学等2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心血管病学)、内科学(传染病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5个学科是省级重点学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科是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设有临床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麻醉医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是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麻醉医学是四川省首批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临床医学、麻醉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及预防医学专业是四川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以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教学团队是四川省省级教学团队。临床医学、麻醉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法学、护理学专业是我院特色专业。学院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7门,院级精品课程42门。“西部地方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西部地方院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四川省地方属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 学院拥有体系较为完备的科学研究基地,医学电生理实验室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膜通道功能、结构与信号转导同步研究基地是四川省科技条件平台,医学电生理实验室、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感染与免疫实验室3个实验室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另有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二级实验室3个。分子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两个实验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省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是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我院心血管医学研究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 为适应高等医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学院实施了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在三个层面上对本科教学进行了改革:一是加强了学科建设,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强化专业基础,修订和完善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和加强了学生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及临床应用能力的培养;二是进一步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了精品课程建设,加大了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建设和应用;三是进行了学分制的教育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并建立健全了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在近两次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学院获得一等奖2 项、二等奖5 项、三等奖6项。 近5年来,学院共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791项,其中国家级课题31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承担国家“863”计划子项目1项,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项,参加国家“973”计划项目2项,获得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科技厅等部省级项目88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7项,出版学术专著33部,发表论文5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587篇,SCI收录论文104篇;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7项,科研的立项及获奖的数量、级别逐年提高。学院主办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学类学术期刊《泸州医学院学报》,作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已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2009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我国第一份医学与法学交叉渗透、相互结合的学术性季刊《医学与法学》杂志公开发行。 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其中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中医院是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是四川第二大口腔专科医院且正在申报三级甲等专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开放床位共12000余张,另有三级乙等及以上临床教学医院29所及其他稳定的校外专业教学实习基地30余个。3所直属附属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连上台阶。早在20世纪60年代,附属医院率先在四川省成功开展断肢再植手术;70年代末继华西医科大学之后在四川省第二家成功开展器官移植手术;2004年成功开展四川省首例连体婴儿分离术,2005年成功开展四川省首例心脏移植手术,是川、渝、滇、黔结合地区的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近年来,学院加强了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德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医学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联系,并开展了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援外医疗工作成绩显著。学院聘请有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口腔医学专家邱蔚六教授和美国国家健康总所糖尿病、消化病及肾病研究所哺乳类遗传实验室主任、著名美籍华人科学家邓初夏博士为客座教授,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著名法学专家梁慧星教授为兼职教授。通过扩大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学院教学、科研、医疗及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面对高教大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世纪社会、经济、科技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型医学人才的需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对我院办学的定位,学院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大力推进质量立院、科技兴院和人才强院战略,全面提高学院的教学、科研、医疗和社会服务的整体实力和水平,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学习、和谐、奋进、品牌”的高水平医学院校而不懈奋斗。

法学本科生发论文一般的可以考虑法制与社会、法则与经济、法制前沿等比较专业的期刊,也可通过论文发表网提供以下核心期刊论文的发表:如河北期刊、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大家、人民论坛、教学与管理、中国成人教育、华东经济管理、教育评论、人民日报、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高教探索、社会科学家等100多个核心期刊,收费标准是2000字符300到600不等。本科生应该鼓励发表论文,通过选题、构思、写作、发表这一系列操作可以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有可能挂在老师名下就更容易发表,有些期刊还对西部学校的学生发论文有政策性导向支持。

法医学杂志与中国法医学杂志区别

刊名 级别 刊期 发表周期《医学信息上》 国家级 旬刊 3个月左右《医学信息下》 国家级 旬刊 2个月左右《中国社区医师》 国家级 旬刊 3-4个月《按摩与康复医学》 国家级 旬刊 1-2个月《内蒙古中医药》 省级 半月刊 2-3个月《健康必读》 省级 月刊 20之前当月《中外健康文摘》 国家级 旬刊 2-3个月《临床合理用药》 省级 半月刊 1-2个月《中外妇儿健康》 省级 月刊 2-3个月《实用心脑肺血管病》 省级 月刊 2-3个月《中国民族民间医药》 省级 半月刊 2-3个月《中国医药指南》* 国家级 半月刊 1-2个月《中国卫生产业》 国家级 月刊 1-2个月《健康研究》 省级 双月刊 2-3个月《医药前沿》 省级 半月刊 2-3个月《检验医学与临床》 省级 半月刊《中国伤残医学》* 国家级 双月刊 2-3月《亚太传统医药》 国家级(不收护理) 月刊 4个月《上海医药》* 省级 月刊 3-4个月《北方药学》 省级 月刊 《哈尔滨医药》 省级 月刊 5-6个月《中国医学工程》 国家级 月刊 1-2个月

有一本就叫法学的

法律类核心期刊表1、法学研究2、中国法学3、法学4、法商研究5、政法论坛6、现代法学7、中外法学8、法学评论9、法律科学10、法制与社会发展11、法学家12、比较法研究13、环球法律评论14、当代法学15、法学论坛16、政治与法律17、河北法学18、法学杂志19、法律适用20、行政法学研究21、中国刑事法杂志22、人民司法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4、人民检察25、知识产权26、中国法医学杂志27、中国司法鉴定

著作:1.《医疗过失技术鉴定研究》独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2. 《法医学》参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北京2008年5月 第一版3.《简明法医学》副主编 华艺出版社, 北京 ,2000年8月,第一版4.《中国公民法律咨询全书(第3分册)》参编 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5.《医疗事故赔偿》参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北京 2003年8月,第一版6.《病历规范化书写与举证》华夏出版社,北京,2002年11月,第一版 参编7.《人体伤亡伤残鉴定及赔偿标准汇编》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07,第一版 参编8.《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操作指南与实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4年6月,第一版 参编9.《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争议案件评析》中国检察出版社,北京,2008年11月,第一版 参编10《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指南》人民军医出版社,北京,2009年6月,第一版 参编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1,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的手功能评估,《中国司法鉴定》,从一起医疗纠纷鉴定案例谈我国手术同意书的共性缺陷,《中国卫生法制》2009年第1期。3,伤残标准及其赔偿方式的比较研究,《证据科学》2009年第2期。4,应用Goggle-VEP客观评定视野缺损的法医学价值分析,《证据科学杂志》2008:1(3)5,关于知情同意权的现实思考(Study on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in Medical Disputes)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分会场发言 ,应用PRVEP P100空间频率阈值客观评定视力的价值分析,《中国法医学杂志》2007:21(3)7,眼损伤伤残标准的比较研究,《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7:13(8)8,新工伤标准引发的法律问题思考,《法律与医学杂志》2007:14(4)9,人工角膜眼的残疾评定探讨,《中国法医学杂志》2006:20(3)10,“肢体功能丧失”条款操作上的难点及对策分析,《中国法医学杂志》2006:20(4)1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刍议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4:11(1)12,SEP检查在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探讨-附60例检查分析,《中国法医学最新科研与实践》,(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413,法国法医学掠影 ,《人民法院报》,视野与LED-VEP相关性初探,第九届全国临床视觉生理学术会议,200415,额部注射胶原蛋白致眼失明引发美容纠纷1例分析,《法律与医学杂志》,2003:10(4)16,OK镜引发的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要点浅析--附22例分析,《法医学杂志》,2003:19(1)17,高位视路损伤与管内段间接视神经损伤的比较,《中国法医学杂志》,2002:17(2)18,视神经损伤的电视野检查及其与LED-VEP相关性分析,《中国法医学杂志》,2002:17(6)19,与眼球钝挫伤相关的视网膜裂孔的法医学鉴定,《中国法医学最新科研与实践》,(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020,自动电视野检查的客观性分析及其与L-VEP对应关系浅析 ,全国法院第三届司法鉴定学术交流会,200021,外伤后视网膜脱离损伤参与度的法医学分析,《法律与医学杂志》,1999:6(3)22,交通肇事眼损伤鉴定及其VEP检查特征分析,《法医学杂志》,1999:16(2)23,眼眶爆裂性骨折法医学鉴定相关问题探讨,《川北医学院学报》,1998:13(3)24,颅脑损伤致皮质盲1例分析,《法律与医学杂志》,1998:5(2)25,聊城法院介入医疗纠纷事件的初步调查,《法律与医学杂志》,1998:5(1)26,眼损伤相关问题探讨(附69例统计学分析),第五次全国法医学术交流会,199727,头面部损伤致视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全国法院第一届司法鉴定学术交流会,199728,联合应用ERG、VEP进行眼挫伤的法医学研究,《法医学杂志》,1996:12(1)29,周围神经损伤的电生理检查及评价,《中国法医学杂志》,1996:11(3)30,视觉电生理在法医临床学的应用及展望,《法律与医学杂志》,1996:3(1)31,法医学眼损伤鉴定与相关临床资料分析,《法律与医学杂志》,1996:3(3)32,视网膜挫伤后应用ERG客观评定视力的探讨《法律与医学杂志》1995:2(1)33,周围神经损伤的电生理及法医学应用评价,《法律与医学杂志》,1995:2(1)34,头面部损伤致严重视神经损伤的法医学研究,《法律与医学杂志》,1994:1(1)

《法医学杂志》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部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第三条: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期刊,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四条:已经批准登记的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创办期刊的程序向部宣传司重新申报,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其它项目的变动,由部宣传司审批。第五条:期刊需要出版增刊的,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需注明发表日期)、增刊总字数、印数、印张、定价、出版日期、印刷单位等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六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版与本系统、本行业业务有关的专业“年鉴”,可以作为期刊申报,申报程序同创办期刊程序相同。第七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非正式期刊,由部宣传司审批,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非正式期刊创办程序办理。第八条:部宣传司负责统一核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记者证,并负责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备案。各期刊需要领取记者证的,应向宣传司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和《期刊社领取记者证登记表》。丢失记者证的,可以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半年后予以补发;持记者证人员脱离采编岗位的,应退交记者证。第九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期刊,只能由经登记的主办单位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同其他单位搞协作、合作或委托出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期刊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严禁出卖、转卖、出租、出借、转让“期刊登记证”。第十条:部宣传司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第十一条:各期刊出版后应及时向部宣传司送缴样本(三本)。第十二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定期向部宣传司报告以下情况:1、每半年报送一次期刊宣传报道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2、每年12月25日报送正式期刊发行总数、非正式期刊的总数,以及期发行量、次年首期征订数、本年度与次年同期增减率等情况;3、每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期刊变更情况:包括期刊名称、主编、副主编、刊期、开本、定价、页码、发行范围、文种、刊社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正式期刊及非正式期刊名录一、正式期刊:《司法行政》杂志部办公厅主办《人民调解》杂志部基层司主办《法律与生活》杂志法律出版社主办《中国律师》杂志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函授通讯》杂志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上海)《政法论坛》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比较法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现代法学》杂志西南政法学院主办《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学院主办《法律科学》杂志西北政法学院主办《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中南政法学院主办《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劳改劳教理论研究》杂志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二、非正式期刊:《司法业务文选》部法规司主办《新生报通讯》部劳改局主办《函授教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研究生法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图书馆》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1)《法医学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编辑部编辑出版并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医学学术刊物(双月刊)。(2)本刊诚征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化学等学科未发表过的论文、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学术争鸣、综述、研究简报、经验交流、医疗纠纷、案例报道、讲座和名词解释等有关各类稿件。对于国家级攻关项目、重点科研项目以及重大科研基金资助课题形成的论文尤其欢迎,一经录用,将优先发表。(3)本刊接受电子邮件投稿。发送稿件时请在主题中注明“投稿”字样。电子邮件投稿后不必再寄打印稿。编辑部收稿后,即回复并告知文章编号,作者查询稿件时请报编号。为方便联系,投稿时请留联系电话,如第一作者联系不方便,请自行指定1名通信作者,告知其详细联系方式。(4)新投稿件需附单位审核证明信,可以扫描后同稿件同时发送给编辑部。证明信内容包括:①第一作者身份;②基金项目;③无一稿两投、不涉及泄密、署名争议;④内容无政治性错误;⑤内容真实性由审核单位和作者自负。(5)请勿一稿两投。如发现同稿件在不同的公开发行刊物上刊出,本编辑部二年内不受理该作者的稿件,并向其所在单位及相关期刊进行通报。本编辑部收到稿件后一般3个月内会将采用、退修或退稿意见通知第一作者。只有接到本刊退稿通知后作者方可将稿件自行处理。如投稿3个月后未收到本刊任何通知者,请来函来电向本刊编辑部查询。期间作者如地址搬迁、联系方式改变请及时通知本编辑部。(6)来稿一经接受,作者需签署著作使用授权书,并对稿件清样进行核对和签字,然后尽快寄回编辑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凡涉及对原意的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作者如不希望删改,请声明。(7)本刊已加入国内外多种大型数据库系统。凡被本刊录用的稿件,将由本刊统一纳入各信息服务系统。如作者不同意将自己的稿件纳入各数据库,请在投稿时书面声明。(8)本刊对确定刊用的稿件将依所占版面与插图数量收取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适量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经刊载后酌付稿酬(含光盘版和各网络数据库版稿酬),另赠当期杂志1~2 册。2 撰 稿稿件格式:本刊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数据评价规范》(CAJ-CD规范)格式。论著稿件内容和顺序排列:基金项目,作者简介,中文题名、作者名、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英文题名、作者名(中国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 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论文、案例分析、技术与应用、学术争鸣、综述等正文一般不超过10 000字(包括图表及参考文献)。研究简报、经验介绍、案例报道等一般不超过4 000字。 基金项目(Foundation item)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著录,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例: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2004BA523B) 第一作者简介 (Biography)本刊论文、案例分析、技术与应用、综述等文章要求列出第一作者简介,其中包括作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简历信息(职称、学位、简历、研究方向等)和联系信息(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三部分,其中基本信息是必需的(民族为汉族可省略)。简介前加“作者简介:”作为标志。例:作者简介:乌兰娜(1968-),女(蒙古族),内蒙古达拉特旗人。副教授,博士,1994年赴美国哈佛大学研修,主要从事蒙古学研究。Tel:, E-mail: 。如需标明通讯作者的,可在“作者简介:”项后加“通讯作者:”项,并将主要信息列出。题名(Title)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要旨,避免使用“…的研究”,“…的探讨”等没有实质意义的词语,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缩写字符和代号等,一般不用副题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外文题名一般不超过10个实词。英文题名的首字母及各个实词的首字母应大写。 作者(Author)及其工作单位(Organization)作者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作者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单位(包括同一单位不同科室)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相应单位(或科室)的阿拉伯序号。换行后在圆括号内列出作者单位全称及所属科室全称,单位名和科室名后排列所在省份、城市及邮政编码,作者单位间用分号“;”隔开。例:张召晖1,常云峰1,2,周晓蓉1,3,邓振华1(1.四川大学 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四川 成都 610041; 2.中南大学 基础医学院法医系,湖南 长沙 410013; 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上海 200063)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如下写法: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复姓连写;“双姓”(包括 “夫姓+父姓”、“父姓+母姓”)中加连字符。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名字不缩写。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用逗号隔开。如:ZHANG Ying (张颖),WANG Xi-lian (王锡联), ZHUGE Hua (诸葛华),FAN-XU Li-tai(范徐丽泰)。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英文文章和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工作单位还应在省市名及邮编之后加列国名,其间以逗号分隔。例:(Institute of Nuclear Energy Technology,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摘要(Abstract)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中文摘要编写应执行GB 6447规定,报道性文摘(论文、案例分析、技术与应用等要求含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以300~400字为宜。指示性文摘(学术争鸣、综述等要求)以200~300字为宜。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研究简报、经验介绍、案例报道等B类文章不需要摘要。英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主要信息应与中文摘要保持一致,注意使用符合语法的英文,尽量使用第三人称的被动语态,方法和结果部分用过去时态,结论部分用当前时态。中文摘要前加 “摘要:” 作为标志,英文摘要前加“Abstract:”作为标志。关键词(Key words)关键词数目一般为3~8个,关键词标引应从医学主题词表(Medical Subject Headings,MeSH)中选用规范词,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词如确有必要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在主题词后。关键词中缩写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SCI”应标引为“脊髓损伤”。各关键词之间应用分号(;)分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中文关键词前应冠以“关键词:”,英文关键词前冠以“Key words:”作为标志。例:关键词:法医人类学;放射学;身高;颈椎;线性模型Key words: forensic anthropology; radiology; body height; cervical vertebrae; linear 正文 医学名词和缩写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 (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非公知公用的缩写第一次在摘要和正文中出现时应以以下方式描述:中文全称(英文全称,缩写)。 标题研究类文章一般分为“引言”、“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4个部分;个案报道一般分为“案例”和“讨论”两部分。各部分以下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标题要有标题名。采用四级标题,顶格排序,引言不排序。一级标题用1,2,…,排序;二级标题用,,…,排序;三级标题用,,…,排序;四级标题用, …,排序。其后用(1),(2)…,可无标题名,连续表述。 图文中插图应具有自明性,要有图序和图题。显微照片应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线图和点图作图要规范,实验点要简明、准确、大小适宜、线条均匀、图中文字、符号、坐标的标值及标值线必须清晰。标目采用国家规范的物理量,物理量要列出名称、符号和单位符号。图的内容切忌与表格和文字内容重复。 表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表题和表中文字尽量使用中文,可按本刊规定使用符号和缩写。三线表具备要素表序、表题、表身、表注(必要时)。全文有1个表,表序写作“表1”。表内栏目为物理量时,应列出物理量的名称、符号和单位,例:时间 t/min;浓度 cB/(mol·L-1)。表中的单位等内容一致时,可将其用圆括号标注在表题下方表的右上端,例:(n=8,x±s)。表中数据小数点对齐或加减号对齐。表注置表下方,采用1),2)…形式,不用*、#、△、★等符号。 数学、物理、化学式应编排序号,序号标注于该式所在行的最右边。圆括号形式。较长的式子在运算符号(+,-,×,÷, >,<,=)处转行,关系符号留在行末。不能在∑,∏,∫,dx/dt等这类符号后转行。 执行专项标准中注意的问题 标点符号执行 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注意不可出现冒号套冒号的情况,如:“病理诊断:脑:淤血、水肿;肺…”。不可将冒号(:)与比号(∶)混用。正确使用连接号,例:CAJ-CD;1 000~1 500 kg,1998—2006年。数字用法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和GB 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修辞语句、概数的临近数字、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含月日表示时间和节日的词组、无统计意义的用汉字。数字的小数点前后,每3位一组,组间空1/4汉字空。参数和偏差范围的正确表示举例如下:(1)数值范围 5~10,3×103~8×103;(2)百分数范围 20%~30%,(30±5)%;(3)具有相同单位的量值范围 ~;(4)偏差范围 (25±1)℃;(5)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 3 cm×4 cm×5 cm。 统计学符号执行GB/T ~ 《统计学术语》。常用相应术语及符号示例:样本量 n; 样本观测值 x,y; 样本均值 x;样本相关系数 r; 样本复相关系数R;样本标准差 s;样本方差 S2; t检验 t; F检验 F; χ2分布 χ2; 自由度 v; 概率 P。 量和单位执行国家标准GB3100-1993,GB3101-1993,GB3102(1~13)-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与符号。量符号以斜体字母表示(pH用正体除外),单位符号一律以正体字母表示。例:血压计量单位为 kPa;时间单位为 s、min、h、d;质量单位为 kg;重量单位为 N; 分子质量单位 为 u;旋转速度正确的表示为:“离心半径10 cm,1 000 r/min,离心5 min”或“1 000×g离心10 min”; B的浓度 cB单位为mol/L、mmol/L等。质量浓度ρ单位为kg/L,g/L、mg/L等。参考文献按照GB/T《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著者为1~3位时全部写出,人名中间加逗号,3位以上时只列出前3位,后加“等”或“et al.”。中文期刊用全名,西文按《医学文献索引》(Index Medicus)格式缩写。参考文献标注法(1)本刊正文中引用文献的标注方法采用顺序编码制, 即按文章正文部分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 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根据情况可按下述3 种格式之一标注。薛社普,等[1]指出棉酚从体内排泄缓慢。棉酚对人类的抗生育效果达99%[1-2,4]。cAMP 含量测定方法见文献[1]。(2)图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次序编号,标注写在图的说明和注释中,图中不应出现引文标注。(3)表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次序编号,在表注中依次标注; 若必须在表中标注,可采用另列一栏并将引文序码置于方括号中,以避免与表中其他数字相混淆。 文后参考文献类型根据GB 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参考工具-K,其他-Z。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的参考文献,以双字母作为标志: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的电子文献,采用双字母表示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磁带-MT,磁盘-DK,光盘-CD,联机网络-OL,并以[文献类型标志/载体类型标志]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志。例: [M/CD]—光盘图书;[DB/MT]—磁带数据库;[CP/DK]—磁盘软件;[J/OL]—网上期刊;[DB/OL]—网上数据库;[EB/OL]—网上电子公告。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在引做参考文献时不必注明其载体类型。

是的。医学与法学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家级医学期刊,并不是核心期刊,医学与法学主要征稿对象为医疗机构,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仲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医学、法学院校的师生,是将医学及法学相互结合起来的刊物,主要介绍医辽纠纷等医学与法学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家级医学期刊,并不是核心期刊,医学与法学主要征稿对象为医疗机构,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仲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医学、法学院校的师生,是将医学及法学相互结合起来的刊物,主要介绍医辽纠纷等相关内容,下面小编推荐几本医学法学方向的核心期刊。法医学《法医学杂志》属于统计源核心期刊,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中国法医学杂志》(CN11-1721/R)1986年创刊,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荣获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2008)。《中国法医学杂志》是国内法医科学技术领域国家级国内外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双月刊)。率先报道国内法医学科各领域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双月刊)创刊于1988年,是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医学系列刊物之一,为医学科研管理专业的高级学术刊物。《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主要内容以宣传党的科技方针政策和反映我国医学科研管理学科的研究成果和进展,以全国卫生行政、高等医学院校、医院、卫生防疫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的领导,科研管理干部和参与医学科研管理活动的其他学科专家、学者科学研究人员和科技开发人员为主要对象。

法医学杂志和中国法医学杂志区别

医学与法学不是cssci,属于省级刊物。

很明显不是一个杂志。是两个。各有各的刊号。

法律类核心期刊表1、法学研究2、中国法学3、法学4、法商研究5、政法论坛6、现代法学7、中外法学8、法学评论9、法律科学10、法制与社会发展11、法学家12、比较法研究13、环球法律评论14、当代法学15、法学论坛16、政治与法律17、河北法学18、法学杂志19、法律适用20、行政法学研究21、中国刑事法杂志22、人民司法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4、人民检察25、知识产权26、中国法医学杂志27、中国司法鉴定

《法制与经济》《法制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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