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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体系及内容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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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体系及内容研究论文

目 录一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背景和意义 1(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 1(二)新准则出台的历史背景 1(三)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意义 2二、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2(一)第一个层次,它是起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 2(二)第二个层次,主要是38项具体准则 21、一般业务准则 2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 33、报告准则 3(三)第三个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3三、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 3(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 3(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 4(三)计量基础有了较大的变革 4(四)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重大改变 4四、针对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的思索 5(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大量引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 5(二)新准则有些定义虽然明确,需要会计人员好好理解和学习 5(三) 新会计准则更加强化了会计的功能 5(四)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 从容面对新准则带来的挑战 5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绪论: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一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背景和意义(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适用于上市公司。这是中国会计界的里程碑,它将推动中国向更现代的经济模式过度,并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定。 (二)新准则出台的历史背景1、全国人大于1999年修订了《会计法》,国务院于2000年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要素的定义都作了新的规定,但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由于没有同步修订,依然有效,造成了在执行过程中事实上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间的不一致,相互抵触。为了与会计领域的最高法律、条例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需要对现行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重组、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等,它需要新的会计准则来规范新出现的经济事项。 3、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频繁出现的会计信息失真以及对股票市场的冲击,也暴露出会计准则的不完善,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的滞后性以及主观性导致整个会计、审计行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4、中国加入WTO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化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如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即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最后,大型国有企业海外上市,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重新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这些是促动我国推动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最直接的动力。(三)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意义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宗旨,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作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信息供给的约束,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作出理性决策。二是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始终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三是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架起了密切中外经贸合作的会计技术桥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四是促使上市公司提高会计质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作为信息不充分一方的利益。同时促使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总之,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实施将对规范我国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新准则的主要内容(一)第一个层次,它是起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的总提要求等。它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二)第二个层次,主要是38项具体准则它对我国目前各个行业的企业存在的各类经济业务,明确了会计处理的具体原则和规范。具体准则根据基本准则制定,主要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或有事项、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借款费用、所得税、外币折算、企业合并、租赁等准则项目。一般业务准则的编号大部分排在新准则体系的前列。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生物资产、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等准则项目。3、报告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准则,包括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分部报告、关联方披露等准则项目。此外,为了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新准则体系中还包括了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当于新旧会计标准的衔接办法。(三)第三个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作为整个准则体系共同的应用指南,规范新准则体系下会计科目的设置、财务处理、报表体系的构成、报表项目的内容、报表格式等。三、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新会计准则体系已由财政部颁布,即将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立足中国的实际,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广大会计工作者多年来的梦想和追求,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较旧准则在修订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原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3项会计一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国际上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新准则将原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主要是因为基本准则中再规定“一般原则”较难解释,与国际惯例也难以协调,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能体现该章的内容实质。同时对原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三)计量基础有了较大的变革新基本准则不再把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把原来权责发生制原则改为了记账基础。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公允价值,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四)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重大改变《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没有按照原《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那样,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是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所得税》,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4]。自财政部199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来,我国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基本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并存。绝大多数企业采用了应付税款法,而本准则引入了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等概念。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而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因此本准则实际只允许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这是对所得税会计的一个革命性变化。由于许多会计人员甚至是许多注册会计师对纳税影响会计法缺乏实际经验。可以想象本准则将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实行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性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四、针对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的思索 (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大量引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一方面,可以使得资产的价值更吻合其实际的市场价值,更好地反映经济事实,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本身存在着不确定性,第三方很难判断企业所采用的公允价值实质上是否真正“公允”。同时,多种计量属性并存也使得企业计价灵活,选择空间增大,从而必须防止可能进行盈余管理。 (二)新准则有些定义虽然明确,需要会计人员好好理解和学习如新无形资产准则把“研究”、“开发”定义得尽可能确切、完整,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界定。但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要正确地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故在实践中对同一种情况,不同的会计人员会产生不同的职业判断。 (三)新会计准则更加强化了会计的功能我们知道, 会计的基本功能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但会计的功能决不仅限于此。它要和国家其他政策相配合, 体现对特定产业的政策扶持。以新的《无形资产》准则为例, 它就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相配套, 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政策扶持。《规范纲要》中提到, 国家将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加大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税前扣除等激励政策的力度。而开发费用的资本化无疑会提升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业绩, 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 从而提高他们在研发投入上的热情。 (四)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 从容面对新准则带来的挑战首先, 企业的财务主管有必要阅读一下已经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这样, 可以先行了解新准则将会带来哪些变化,企业现有的会计系统所能提供的信息是否可以满足这些新要求。其次, 由于新准则数量倍增, 而且所要求的会计处理方法越来越复杂, 顺利实行的关键是拥有足够且胜任的财务人员。财务主管须了解企业现有的财务人员具有什么样的专业资格, 还需要哪些培训以迅速提升能力和补充知识,企业可能要增加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第三, 财务报表作为企业业务表现最主要的一份“成绩单”。新准则实行之后将对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什么影响, CFO乃至财务董事都有必要了如指掌。第四, 由于企业财务核算都已在不同程度使用了电脑系统, 新的会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可能带来的软件和硬件的升级要求也不得不纳入考虑范围。 结论:由此我们看到,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内容更多,核算更复杂,信息披露更严格,这样对会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带动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必将带动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较大提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也能为国家决策提供更可靠更客观的资料,必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原创的,新鲜的,希望能帮到你

会计准则发展最重要的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正是 “环境使然”。历经三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终于破茧而出(07年1月1日实行)。该准则对现行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和多方面完善,广泛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原则和方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内容上都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的趋同。按照我国的立法习惯和会计法律体系框架,新基本准则继续保持原有定位,作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突出了其法律地位。 [1]从整体上评介,与原基本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重大改进:(1)准则的内容结构更为合理,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更加突出:首先,新准则在总则的第四条明确提出会计目标,并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加以规定,如此更加合理;其次,将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便于与国际惯例衔接。相应地,这一章的内容也作了适当调整 [2],修改后的这章完全成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规定,体现了修订后基本准则的概念框架倾向,起着连接会计目标与其他概念的“桥梁”作用;最后,新准则对于第三至八章中关于会计要素的规范,剔除了原准则中“具体要素项目”的内容,只描述基本要素本身,增强了准则的基础性,真正体现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有助于会计准则的协调,并为具体准则的出台和修订打下基础;(2)会计目标更好地体现了当前的经济环境:原准则提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新准则完全抹去了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迹”,鉴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状况,修改后的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结合,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保持一致;(3)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使用资产负债观重新定义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同时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引入“利得”和“损失”概念,并且将其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类,目的是为了更加合理反映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4)会计计量是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基于计量在财务会计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新准则专辟一章论述计量问题,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全面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满足了会计实务发展的需求。 新准则的修订改善了原准则对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有助于我国会计的国际协调,促进了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新准则仍存在一些重要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一、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权衡在公司治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在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分离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基本理由在于,会计信息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借以减少决策风险、促使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杜兴强,2002)。为了发挥上述功效,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了应于规范的要求,规定决策有用性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于是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就成为保证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相关性指与决策相关,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可靠性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和偏差,并能忠实反映它意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虽然二者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但是它们并非总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因此往往需要权衡和协调。 [3] 相关性与可靠性孰先孰后? [4]纵观国际上众准则制定机构的主流观点,相关性皆成为关注的焦点。FASB虽对两者并列提出,但其意图更侧重于相关性;AICPA的调查报告提出的诸多建议,都明显地反映了对会计信息相关性改进的要求;AAA每十年颁布的一系列研究报告中,都将相关性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加以阐述;在现行的财务报告改革浪潮中,改革的焦点更是集中在提高信息决策的相关性上……然而,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的接踵而至,使得人们又重新探讨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有些学者认为,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但并非对所有人都无用,而不可靠的信息更加危险,所有的使用者的决策都会被他误导,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我国新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二条随之提出“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显然,虽然新准则规定二者要求皆要具备,但却凸现了可靠性要求。 [5]尽管如此,对于二者矛盾的焦点,始终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笔者认为,再苦苦寻求两者之间的均衡点似乎无益于事,不妨换个角度去解决这一问题。英国会计“真实和公允”的特点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我们尝试给会计信息质量一个更高的原则,那就是真实和公允。“真实与公允”观点是英国会计的最主要特征,它被理解为:必须披露所有的“真实的”、“诚实的”重要信息,而不管其有利或不利;必须不抱偏见,不故弄玄虚,不隐瞒重大事实,必要时,也可超出规定要求披露有关细节。在英国,这一观点是至高无上的,它是财务报告的指导思想,也是财务报告的最终测试。符合真实和公允的会计信息有时可以背离会计准则的要求,甚至可以背离《公司法》中的有关会计要求。英国 “真实与公允的观点”不但在英国根深蒂固,这一观点已超出国界被欧盟甚至国际上所接受。欧盟在其1978年发布的第4号指令中的第一章(第2条)总则中规定:公司的财产和财务状况必须依照“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加以反映;当遵从了指令规定,但未能做到充分地提供真实与公允的信息时,必须提供补充的信息。并且在1983年发布的第7号指令中又强调“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应处于最优先的地位”。由此可见,欧盟的大部分国家都已接受了这种观点,并在实务中加以运用。 “真实与公允”观点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有一定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人们常说,财务报表显示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真实与公允的概况,或是公允的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本框架虽然不直接涉及这些概念,但是,运用主要的质量特征和适当的会计准则,通常可以产生一般所理解的、表达上述资料的真实和公允的概况的财务报表,或是公允反映上述资料的财务报表。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也要求“真实与公允”的编制财务报表。从各国的规定可以看出,“真实与公允”的初衷就是引导会计实务,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最大程度地实现财务报表目标。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正是最好地联结这一理念和实务的桥梁,它是报表目标的具体化。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真实与公允的理念才能得以实现。受这一思想的启示,我们可以尝试重新构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在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一首要质量特征之上,再构建一个最高质量特征,即真实性与公允性。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应真实地反映经济实质,不得虚构、歪曲和隐瞒经济业务事项;公允性,要求不偏不倚,企业在具体加工、生成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不偏袒委托、受托任何一方的利益。真实性和公允性应成为会计信息的最高检验尺度。二、关于会计计量问题新准则单列一章(第九章)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并较以前做出重大调整,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来说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对金融工具而言则是最相关的计量属性。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我国原有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逐渐凸现出单一性。因此,在此次新准则的变革中,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可谓适应了环境的变化,成为可圈可点之处。然而,从公允价值的出现到现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直备受争议。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公允价值的准则,这一准则一出现便在美国会计界和金融界引起强烈反响。以SEC 和投资者为代表的支持者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将极大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 使会计信息反映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且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反对者则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是对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极端背离,不仅缺乏可靠性,而且将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产生巨大波动, 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短期化。可见,对各种计量属性如何选择,争论最多的其实是计量属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问题。准则制定者一直以来都在探寻二者之间的均衡。毋庸置疑,引入公允价值将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投资者在对某个公司的股票进行估价时,关注的不仅仅是公司的现时价值,更关注公司未来发展机会,反映在股价上即公司未来发展机会的现值,计量公式应为:MVE=α1BVE+α2UNA(MVE为权益的市场价值;BVE为权益的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的现时价值;UNA是未确认的净资产的价值,也就是未来发展机会的价值。当存在完善的市场时,α1+α2=1)。在未引入公允价值之前,历史成本只能反映过去企业发生的经济交易,投资者只能根据现在的情况推测未来;而引入公允价值以后,MVE=MWA-MVL(MVA为资产的市场价值,即资产公允价值总和;MVL为负债的市场价值,即负债公允价值总和),资产负债表就直接反映了权益的市场价值(即股票总价值)。通过公允价值信息,投资者可以了解企业当前所持有的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从而合理评价企业的风险和收益,以及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从而作出投资和其他决策。因此,公允价值的使用提高了投资者判断企业未来前景的决策相关性。然而,公允价值不像历史成本那样客观,带有很强的主观因素,它的可靠性是其致命的弱点。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除此以外,在技术上,当不存在健全的市场经济和活跃的市场交易、市价不可观测时,公允价值就需要会计人员的大量估计和判断,这种随意性也为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大开方便之门。正是由于公允价值确认时的不确定以及在计量形式上的多种选择形式,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降低了。因此,笔者认为,公允价值的运用应具有极其严格的内外部条件的限制。首先必须要有高度开放发达的要素、技术、资金、人才市场和活跃的交易,并且各要素的投资主体要有要求企业提供公允价值信息的需求;而内部条件则是财务信息报告者要有主动提供公允价值信息的动因。考察我国的国情,我国的证券市场不像西方国家那么发达,没有较为健全的信息规则和活跃的交易,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占较大比重;会计人员总体水平较低,投资者素质也不高;信息失真、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金融工具使用并不普遍,公允价值需求不高……因此,考虑到中国经济还处在转型阶段,成熟的市场经济尚未建立,在肯定会计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和益处的同时,笔者认为我国准则广泛应用公允价值的做法值得商榷,我国还不具备全面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正如吴亚军所说: “一个制度一定是和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当时的制度必须能适应当时的生产力”。一国的会计准则应该贯彻稳健的原则,而不宜一味地追求与国际接轨。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仍然坚持历史成本的基础地位,有选择的运用公允价值。例如:可根据环境对资产负债项目进行分类,对于有活跃市场能可靠获得公允市价或进行现值估计的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一般制造性、非金融性的资产和负债,如石油、天然气、存货和厂房设备等,继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再比如:在对公允价值表现形式的选择上,应依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及内容进行选择,在交易市场比较完善的条件下,现行市价应为首选。当然,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随着市场的完善以及财务金融理论和会计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将越来越大。三、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问题要素的定义有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种。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原本是计量企业收益的两种不同理论。资产负债观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因此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按照收入费用观,会计上通常是在产生收益后再计量资产的增加或是负债的减少。将之引用到准则制定中,资产负债观是指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在制定会计准则时,首先定义并规范与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要求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首先考虑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二者在具体会计处理中的一个显著差异就是对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按照资产负债观,企业的收益是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不包括业主投资或派给业主款造成的净资产变动),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收入费用观则直接确认已实现的每笔收入和费用,进而根据配比原则确定收益。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而言,资产负债观更为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影响,确保了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厘清该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后果,为确定某一期间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费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最终采用一种财务报表使用者易于理解的方式在财务报告中反映这些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比较强。新准则在定义要素时,对老准则采用的收入费用观作了彻底变革,改用资产负债观来定义要素。就资产而言,把资产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使之成为所有会计要素的共同基础:收入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费用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负债是现在承担的未来经济利益牺牲的义务等。资产成为了企业获利的资源,利润也由资产而生,依附于资产。采用资产负债观以后,要素的本质揭示的更加清楚了。这是新准则的进步之处。然而,就定义的范围来看,笔者认为还有待扩展,仍举资产为例。人力资源是当今最重要的资产板块,忽略它传统会计核算体系已经无法再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那么,人力资源能否作为资产确认呢?对照通用的资产的定义,资产应具有以下特点:①资产是由过去形成的;②资产为企业拥有或控制;③资产能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显然,人力资源是一项经济资源。当劳动者将劳动力投入企业运营时,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有关合同,这说明在契约期内,企业拥有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和处分权,也就拥有或控制了人力资源;其次,劳动者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发挥他拥有的能力,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人力资源应当确认为资产。然而,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仅考虑了“交易和事项”,对于人力资源这类的“情况”却没有交代。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中的交易事项日益纷繁和复杂,已经出现许多未来的事项。交易的双方可能是先签好了一个不可更改的合同(契约),交易与事项却尚未发生,但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双方之间的风险与报酬已开始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合同也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理应确认为资产。例如衍生金融工具,它是一种契约形式,签约双方只是享有某种权力和义务,并无实物交易发生,其立足点不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是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资产的本质是权益(权力和利益的合称)。过去(包括现在)在会计恒等式的影响下,资产被强调为一种可视化的使用价值,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其实资产还有另一维度“权力”。从确认的角度看,“利益”维度是构成资产的基础,是确认的基础;而“权力”的作用在于使资产得以认定。这样看来,资产的两个维度:权力和利益,正好对应着确认的两个要素:认定和计量(陈国辉,2005)。可见,作为权力的衍生金融工具也应当确认为资产。因此,资产定义的边界应扩大,能否设想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或情况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和权利。”三、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增设“第四表”近年来,外界对财务会计及财务报告的指责越来越多,认为财务报告缺乏信息含量,只是一堆“无用的数字”。恪守会计本质、特征和边界,仍然只提供现有利润表的信息似乎已远远不够,只有突破财务会计固有的程序和技术,改变财务会计的特征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信息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收益理论发展起来。会计界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开始注意吸收经济学收益观的某些合理内核,引导现代会计理论的收益观朝着经济学收益观方向发展。1961年爱德华兹和贝尔在其著作《企业收益理论与计量方法》中肯定了经济收益的理论价值,但因它不能被客观计量而无法用于实际计量中;于是,他们将经济收益与会计收益相结合,提出了“企业收益”的概念;随后,1980年FASB正式提出了“全面收益”这一新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它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全面收益出现以后,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用单一的一张全面收益表,虽可以全面反映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在资产债表日之间所发生的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所有变动,但经营收益和物价变动等信息却无法分开列示,与决策有用的信息仍可能无法获得,于是出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既不放弃实现原则,又能反映价值变动,“第四表”¬——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就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 第四表产生以后,原始的利润表就可以继续反映企业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及其已实现的资产损益,而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则反映传统会计收益难以处理和反映的物价变动或其他一些外在环境事件所引起的已确认而未实现的损益,从而全面反映报告期内产生的净资产的全部变动;除此之外,建立在资产负债观上全面收益理论还突破了传统计量上“三位一体”的限制,解决了当前会计计量和报告中的一些难题,为今后确认和计量更多的可实现利得开辟了道路。全面收益理论的成熟,促进了收益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和真实性的提高,通过业绩的分开列示,还增加了收益信息的透明度,避免少计资产多计负债,少计收入利得的利润操纵行为。阅读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财务会计报告一章虽也有所修改, [6]但规定中并没有看到关于“第四表”的论述,鉴于上述分析,笔者建议我国应逐步应用全面收益理论,实现增设第四表的报表改革。五、关于资本保全的规定企业的目的是在保全资本的基础上获得利润。早在希克斯的《价值与资本》中就将收益定义为“保持期末和期初同等富裕的情况下,可予消费的最大金额”。“同等富裕”就体现了资本保全思想,可见资本保持的重要所在。IASC在其概念框架的最后一节,专门讨论了资本与资本保全概念问题。它将资本的概念划分为资本的财务概念和资本的实物概念,并指出“企业应根据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资本概念”。我国新准则业已提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理应就公允价值所对应的实物资本保全有所提及,以保证其一贯性,然而基本准则却没有单设章节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缺陷。资本保全的基本含义是保持资本的完整无缺,只有超出投入资本以上的部分才能确认为收益。随着物价变动的加剧,资本保全概念有了新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两大派别——财务资本保全和实体资本保全。财务资本保全观念认为资本是一种财务现象,是指用货币表示的业主投入企业的净资产或企业产权。因此,财务资本保全就是保持业主投入资本的货币等值或购买力完整无损,或保持企业产权的完整无损,收益的确定要以保持原有资本的货币量或购买力为前提。实体资本保全观念是指业主投入企业的各种资产所代表的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该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实体资本保全就是保持这种生产经营能力的完整无损,当期收益应当是在保持期初及当期投入的生产经营能力基础上的盈余。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财务资本保全是以保持资本的货币等值为目标,而实体资本保全是以保持资本的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对于二者的选择,笔者认为应根据资本的具体形态加以区分。货币资本本身就是一种财务现象,它的生产经营能及就体现在它的购买力上,只要其购买力得到保持,货币性资本也就得以保持了。因此,货币资本应选择财务资本保持观念,而实物资本则应选择实体资本保全观念。对资本保全观念的选择不仅涉及计量基础问题,它还将决定编制财务报表中会计模式的选择,包括前文所讨论的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以及全面收益/会计收益等一系列选择。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的基本准则应单设一章对资本保全观念作出规定。六、结束语新会计基本准则的公布,让我们看到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初步成果。然而,新准则仍有许多重大方面值得推敲和完善。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缩小差距,使我国会计成为国际化语言的任务还很艰巨,中国会计学者们的努力任重而道远。

关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合一问题的思考一、非盈利组织与企业在业务内容和管理模式上的渗透要求其会计规范趋同把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两大体系,是现代会计的一大特征。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称为预算单位,并按其职能不同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可称为政府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按其内容和性质可称为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我国采用的这种财政供给型管理方式和报账制会计管理模式是与我国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对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原有意义上的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都是对国拨经费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和报告,因而具有相似性,但与企业会计却有明显的差别。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对事业单位采用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后,绝大部分国有非盈利单位一改过去纯国拨经费收支的局面,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势态,并强调成本核算,从只注重现金收付走上了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的轨道。这一变化使得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差别增大,而与企业会计的差别缩小,甚至在很多方面趋同。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一方面民间非盈利组织及企业兴办的非盈利组织机构不断涌现并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非盈利组织也利用其可支配的资金结余和技术优势兴办盈利性单位或进行投资、这就使得原来能够划分得非常明确的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概念公告》第四号《非盈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讲到:本论的对象为非盈利组织,它们的业务以非营业性质为特征,并居统治地位。作者的理解:只有那些具有明显非盈利性质的组织才适用于其发布的这一概念公告,言外之意:必然存在一些非盈利性不是特别明显的非盈利组织。可见,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盈利组织和非盈利组织在业务内容和管理方式上的交融与渗透,使得各自适用的会计准则界限变得模糊了。可以推断,我国以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三足鼎立”的会计准则体系格局,会逐渐被政府会计准则和企业及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两分天下”的会计准则结构所取代。二、我国两套会计准则合一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两套会计准则合一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两套会计准则在内容安排上合一,减少乃至消除按原有规范而造成的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在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差别;二是统一两套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以便综合考虑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问题。前者是决定两套会计准则体系合一的关键,也是核心,后者是两套准则合一的保障。关于两套准则制定机构的合一性我们已经做到了,财政部会计司是行使我国企业及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制定权的唯一机构,这为两套准则内容的综合考虑提供了可能和基础。接下来就是其内容是否具有合一可能性和必要性的问题了。要分析这一问题,有必要先分析一下我国目前非盈利组织执行有关会计规范的基本情况,然后再从其规范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讨论合一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目前我国非盈利组织现状看,有会计规范依据的仅包括国有事业单位,非国有事业单位尚无会计规范可依,但就我们掌握的情况分析,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行为不久将通过《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规范。可见,无论是国有非盈利组织还是民间非盈利组织,其会计行为都将纳入到会计规范的范围,且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根据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在国有非盈利组织中有很大一部分正在向企业化管理的方向过渡,届时自然会纳入企业会计规范的范畴,剩余的极小部分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企业单位兴办及私立研究机构、学校、医院等,其目的主要是盈利,至少是通过某种方式间接提供盈利资源,这部分机构自然应纳入企业范畴。按照这一情况分析,真正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和组织已经为数不多了,但仍可依其属性分为国有非盈利组织和民间及私立非盈利组织两部分。在为数不多的这些非盈利组织中,其会计规范的内容和方法与企业是否具有可合性和必合性呢?对这一问题可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企业会计和非盈利组织会计是否具有相同或基本一致的理论指导;二是从现行的会计规范及其改革趋势看,两套会计规范的共性是否远多于个性;三是国有非盈利组织和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信息使用者是否具有基本一致的信息需求。如果对每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出于准则制定成本和规范性的考虑,两者合一是必要的,否则是无必要的。(一)企业会计和非盈利组织会计是否具有相同或基本一致的理论指导这属于如何建立我国会计准则理论结构的问题。根据对美国财务会计概念的分析,我们认为建立既适用于企业又适用于非盈利组织的理论概念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从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所规范的内容看,其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表等诸多方面具有一致性;从各自规范的确认、计量、报告方法和内容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同小异;尤其从《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各项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所有者权益同净资产,以及利润和利润分配同结余和结余分配两大方面有所不同。再者,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以及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显然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因此,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建立一套对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均起指导作用的理论概念或框架,对诸如会计目标、财务报告要素、财务报告的列报等内容进行统一表述和说明,并对极少数特殊问题(如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分类标准、目的等)进行专门论述,以指导各项准则或制度的制定和修订。(一)从现行的会计规范及其改革趋势看,两套会计规范的共性是否远多于个性对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分析不难看出,两套会计准则大同小异,重复多于新意,这为两套会计准则合一提供了可能,而且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所谓的几个“新意”中,有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必须保留的特色,如建立净资产概念、实行支出核算等,但有的却是核算上值得改进的地方。下面仅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三个主要“特点”分析如下:1.关于固定资产及修购基金问题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呈现的特点是:(1)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除非存在未决的待处理固定资产财产损益或未到期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两者永远一致;(2)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提取折旧,而是提取修购基金,而且除少数具备条件的单位比照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提取修购基金外,大都依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我们认为这些特点值得商榷。首先,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反映是毋庸置疑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无论固定资产的具体用途是什么,其价值一定会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减少,而且以其历史成本为限,以收入为依据计提修购基金并不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损价值,因而也就无法提供关于固定资产现有价值及净资产的真实情况。其次,以固定基金反映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无法提供关于固定资产是否受到出资人限制的情况。再者,依照现行规定,事业单位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在付清最后一笔租金之前,实际上把固定资产的价值分别反映在负债和净资产中了,负债部分反映应付而未付租金,净资产中的固定基金反映实际已经支付的租金,从而使得以固定基金反映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这一命题失去了存在价值。我们认为,随着非盈利组织从现金收付管理向资源运用管理转变,出资人和管理者都需要掌握关于非盈利组织资源及其运用情况,固定资产作为重要的物质资源必然要求会计提供其可带来未来效益的情况,因而客观上要求比照企业的处理方法进行核算和报告。随着权责发生制会计在非盈利组织中运用范围的日益扩大,与固定资产修理有关的会计处理,也完全可以仿效企业的处理方法。非盈利组织固定资产及折旧问题,可以参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93号准则(非盈利组织折旧的确认)的规定,拟定我国非盈利组织折旧问题的会计准则。2.关于支出核算问题支出核算和列报是非盈利组织区别于企业的又一大特点。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主要表现是:无论是事业支出还是经营支出,一律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核算和列报。这一要求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无论在自制资产方面,还是在成本费用方面,都要把与未来支出相联系的各具体要素按规定的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说,事业单位的全部资金都来自于财政拨款,这种处理是合理的,因为资金提供者需要这方面的信息;然而大多数事业单位除了财政拨款外,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经营方面收入或其他收入,用这部分资金安排支出无须按财政要求的列报项目进行报告。我们认为,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从某种意义上讲同企业的经营收支没有本质区别,对这类业务应从满足事业单位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比照企业的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会计处理。硬性要求事业单位的所有支出都按现行规定列报,由于实务处理上的困难而会计主体难免“编造”数据,这种数据的有用性必然大打折扣。可行的办法是,将事业支出按出资者要求进行列报,将经营性支出比照企业支出办法进行列报。3.关于会计报表问题与企业会计报表相比,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两个最大的特点是:(1)从会计报表体系上看,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2)从具体会计报表的结构上看,资产负债表采用“科目余额表”的结构形式。我们认为这种“特色”表现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方面的不足和缺陷。(1)现金流量表所表现出的特殊作用是其他任何一张会计报表都不能替代的,这一点无须论述。现在的问题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规范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时,却忽视了这一重要内容。我们认为,以现金流量表难度大和事业单位不向出资者分配利润为由而否定现金流量表在非盈利组织中编制的必要性是站不住脚的。首先,现金流量表已经成为与会计主体有利益关系的各方了解其现金变动及支付能力的重要报表。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要是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收支调整为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的收支,所以相对来说难度较大,但事业单位有很多业务就是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确定收支的,因而其编制相对比较容易;再说有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作参考,使得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更为简单、方便。其次,事业单位尤其是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和有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由于对这一部分业务采用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处理,使得其收支表中的收支不能反映现金收支的真实情况,而出资者及管理部门了解事业单位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可支用现金额,从这个角度看,事业单位编制现金流量表显得非常重要,况且会计实务中大量的事业单位自行编制现金流量表已是客观事实。我们认为,非盈利组织编制现金流量表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而且我们可喜地看到财政部会计司拟订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已经将现金流量表作为主要报表内容了。可以预见,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特色”将不复存在。(2)事业单位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格式采用的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原理,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它实际上是会计科目余额平衡表,这种报表结构沿袭了我国传统预算管理体制下的资金表格式,不仅报表内容与其名称不吻合,而且与收支表的关系显得重复累赘,也不便于有关方面(如银行)进行分析。因此这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需要改进,使之符合惯例要求。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对事业单位会计现存的问题进行纠正以后,现行的两套会计准则体系合一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三)国有非盈利组织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是否应具一致性要回答这一问题,应首先从信息使用者需求角度分析。作为非盈利组织,其信息需求方主要是出资人和管理层。无论是国有非盈利组织还是民间及私立非盈利组织,出资人需要掌握关于其所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通过资金使用所产生的效果等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非盈利组织营运情况、发展能力及项目效率等;管理层需要掌握营运状况、营运效果及发展潜力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中有很大一部分需要通过规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生成的会计信息得到反映,诸如财务状况、资源获得及耗费、现金流量等。我们认为,国有非盈利组织与民间及私立非盈利组织的区别仅在于由其主要资金提供者的身份不同而决定的其服务领域和服务目标的不同,从信息需求者角度看,对其信息的质量要求是没有差别的,因此国有非盈利组织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应具一致性。另外,在一个具体的非盈利组织,其资金提供者中既可能有政府部门,也可能同时有非政府部门,当资金提供者未具体规定其资金限定的用途时,严格分清其支出中哪些是政府部门提供的资源,哪些是非政府部门提供的资源很难做到。这说明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将国有非盈利组织与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规范分开制定,应将两类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合并制定。通过上述分析可得出的结论是,应将企业会计准则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合并制定,而且非盈利组织既包括国有非盈利组织又包括民间及私立非盈利组织。三、几点建议1.充分吸收和借鉴预算会计改革的国际经验和改革趋势,尽快修改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使其更趋完善、科学和国际化;建立我国非盈利组织概念,改变非国有的组织、团体、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无会计标准可遵守的局面。2.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和组织下,归并企业会计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制定机构的权限,将政府会计准则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制定权限加以区分。由现有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并由相关部门和机构成立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各司其职。3.抓紧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理论结论,用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将用于指导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理论概念进行统一规范,结合非盈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国际趋势,对非盈利组织的报表要素、报告格式和内容以及净资产分类进行重新定义和解释,提供资本(净资产)保全的确定标准,为会计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提供理论指导。4.加强会计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为建立适应我国政府机构和预算体制改革后的财务报告体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为分行业、分系统的财务报告提供企业和非盈利组织报表合并的指南,以满足行业和系统管理的需要。参考文献[1]荆新。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2]盂凡利。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3][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娄尔行译。论财务会计概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4]刘积斌。西方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摘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5]刘积斌。事业单位会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刘积斌。事业单位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7]刘光忠。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1)。[8]张雪芬。预算会计改革思考[J]会计研究,2001,(4)。[9]陈胜群,陈工孟,高宁。政府会计基础比较研究[J].会计研究,2002,(5)。[10]舒惠好,王鹏。学习国外成功经验推进中国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改革[J].会计研究,2002,(5)。

关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研究论文

关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合一问题的思考一、非盈利组织与企业在业务内容和管理模式上的渗透要求其会计规范趋同把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两大体系,是现代会计的一大特征。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称为预算单位,并按其职能不同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可称为政府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按其内容和性质可称为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我国采用的这种财政供给型管理方式和报账制会计管理模式是与我国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对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原有意义上的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都是对国拨经费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和报告,因而具有相似性,但与企业会计却有明显的差别。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对事业单位采用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后,绝大部分国有非盈利单位一改过去纯国拨经费收支的局面,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势态,并强调成本核算,从只注重现金收付走上了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的轨道。这一变化使得国有非盈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差别增大,而与企业会计的差别缩小,甚至在很多方面趋同。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一方面民间非盈利组织及企业兴办的非盈利组织机构不断涌现并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非盈利组织也利用其可支配的资金结余和技术优势兴办盈利性单位或进行投资、这就使得原来能够划分得非常明确的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概念公告》第四号《非盈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讲到:本论的对象为非盈利组织,它们的业务以非营业性质为特征,并居统治地位。作者的理解:只有那些具有明显非盈利性质的组织才适用于其发布的这一概念公告,言外之意:必然存在一些非盈利性不是特别明显的非盈利组织。可见,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盈利组织和非盈利组织在业务内容和管理方式上的交融与渗透,使得各自适用的会计准则界限变得模糊了。可以推断,我国以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三足鼎立”的会计准则体系格局,会逐渐被政府会计准则和企业及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两分天下”的会计准则结构所取代。二、我国两套会计准则合一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两套会计准则合一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两套会计准则在内容安排上合一,减少乃至消除按原有规范而造成的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在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差别;二是统一两套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以便综合考虑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问题。前者是决定两套会计准则体系合一的关键,也是核心,后者是两套准则合一的保障。关于两套准则制定机构的合一性我们已经做到了,财政部会计司是行使我国企业及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制定权的唯一机构,这为两套准则内容的综合考虑提供了可能和基础。接下来就是其内容是否具有合一可能性和必要性的问题了。要分析这一问题,有必要先分析一下我国目前非盈利组织执行有关会计规范的基本情况,然后再从其规范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讨论合一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目前我国非盈利组织现状看,有会计规范依据的仅包括国有事业单位,非国有事业单位尚无会计规范可依,但就我们掌握的情况分析,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行为不久将通过《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规范。可见,无论是国有非盈利组织还是民间非盈利组织,其会计行为都将纳入到会计规范的范围,且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根据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在国有非盈利组织中有很大一部分正在向企业化管理的方向过渡,届时自然会纳入企业会计规范的范畴,剩余的极小部分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企业单位兴办及私立研究机构、学校、医院等,其目的主要是盈利,至少是通过某种方式间接提供盈利资源,这部分机构自然应纳入企业范畴。按照这一情况分析,真正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和组织已经为数不多了,但仍可依其属性分为国有非盈利组织和民间及私立非盈利组织两部分。在为数不多的这些非盈利组织中,其会计规范的内容和方法与企业是否具有可合性和必合性呢?对这一问题可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企业会计和非盈利组织会计是否具有相同或基本一致的理论指导;二是从现行的会计规范及其改革趋势看,两套会计规范的共性是否远多于个性;三是国有非盈利组织和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信息使用者是否具有基本一致的信息需求。如果对每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出于准则制定成本和规范性的考虑,两者合一是必要的,否则是无必要的。(一)企业会计和非盈利组织会计是否具有相同或基本一致的理论指导这属于如何建立我国会计准则理论结构的问题。根据对美国财务会计概念的分析,我们认为建立既适用于企业又适用于非盈利组织的理论概念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从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所规范的内容看,其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表等诸多方面具有一致性;从各自规范的确认、计量、报告方法和内容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同小异;尤其从《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各项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所有者权益同净资产,以及利润和利润分配同结余和结余分配两大方面有所不同。再者,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以及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显然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因此,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建立一套对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均起指导作用的理论概念或框架,对诸如会计目标、财务报告要素、财务报告的列报等内容进行统一表述和说明,并对极少数特殊问题(如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分类标准、目的等)进行专门论述,以指导各项准则或制度的制定和修订。(一)从现行的会计规范及其改革趋势看,两套会计规范的共性是否远多于个性对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分析不难看出,两套会计准则大同小异,重复多于新意,这为两套会计准则合一提供了可能,而且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所谓的几个“新意”中,有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必须保留的特色,如建立净资产概念、实行支出核算等,但有的却是核算上值得改进的地方。下面仅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三个主要“特点”分析如下:1.关于固定资产及修购基金问题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呈现的特点是:(1)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除非存在未决的待处理固定资产财产损益或未到期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两者永远一致;(2)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提取折旧,而是提取修购基金,而且除少数具备条件的单位比照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提取修购基金外,大都依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我们认为这些特点值得商榷。首先,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反映是毋庸置疑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无论固定资产的具体用途是什么,其价值一定会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减少,而且以其历史成本为限,以收入为依据计提修购基金并不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损价值,因而也就无法提供关于固定资产现有价值及净资产的真实情况。其次,以固定基金反映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无法提供关于固定资产是否受到出资人限制的情况。再者,依照现行规定,事业单位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在付清最后一笔租金之前,实际上把固定资产的价值分别反映在负债和净资产中了,负债部分反映应付而未付租金,净资产中的固定基金反映实际已经支付的租金,从而使得以固定基金反映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这一命题失去了存在价值。我们认为,随着非盈利组织从现金收付管理向资源运用管理转变,出资人和管理者都需要掌握关于非盈利组织资源及其运用情况,固定资产作为重要的物质资源必然要求会计提供其可带来未来效益的情况,因而客观上要求比照企业的处理方法进行核算和报告。随着权责发生制会计在非盈利组织中运用范围的日益扩大,与固定资产修理有关的会计处理,也完全可以仿效企业的处理方法。非盈利组织固定资产及折旧问题,可以参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93号准则(非盈利组织折旧的确认)的规定,拟定我国非盈利组织折旧问题的会计准则。2.关于支出核算问题支出核算和列报是非盈利组织区别于企业的又一大特点。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主要表现是:无论是事业支出还是经营支出,一律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核算和列报。这一要求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无论在自制资产方面,还是在成本费用方面,都要把与未来支出相联系的各具体要素按规定的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说,事业单位的全部资金都来自于财政拨款,这种处理是合理的,因为资金提供者需要这方面的信息;然而大多数事业单位除了财政拨款外,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经营方面收入或其他收入,用这部分资金安排支出无须按财政要求的列报项目进行报告。我们认为,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从某种意义上讲同企业的经营收支没有本质区别,对这类业务应从满足事业单位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比照企业的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会计处理。硬性要求事业单位的所有支出都按现行规定列报,由于实务处理上的困难而会计主体难免“编造”数据,这种数据的有用性必然大打折扣。可行的办法是,将事业支出按出资者要求进行列报,将经营性支出比照企业支出办法进行列报。3.关于会计报表问题与企业会计报表相比,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两个最大的特点是:(1)从会计报表体系上看,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2)从具体会计报表的结构上看,资产负债表采用“科目余额表”的结构形式。我们认为这种“特色”表现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方面的不足和缺陷。(1)现金流量表所表现出的特殊作用是其他任何一张会计报表都不能替代的,这一点无须论述。现在的问题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规范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时,却忽视了这一重要内容。我们认为,以现金流量表难度大和事业单位不向出资者分配利润为由而否定现金流量表在非盈利组织中编制的必要性是站不住脚的。首先,现金流量表已经成为与会计主体有利益关系的各方了解其现金变动及支付能力的重要报表。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要是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收支调整为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的收支,所以相对来说难度较大,但事业单位有很多业务就是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确定收支的,因而其编制相对比较容易;再说有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作参考,使得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更为简单、方便。其次,事业单位尤其是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和有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由于对这一部分业务采用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处理,使得其收支表中的收支不能反映现金收支的真实情况,而出资者及管理部门了解事业单位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可支用现金额,从这个角度看,事业单位编制现金流量表显得非常重要,况且会计实务中大量的事业单位自行编制现金流量表已是客观事实。我们认为,非盈利组织编制现金流量表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而且我们可喜地看到财政部会计司拟订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已经将现金流量表作为主要报表内容了。可以预见,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特色”将不复存在。(2)事业单位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格式采用的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原理,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它实际上是会计科目余额平衡表,这种报表结构沿袭了我国传统预算管理体制下的资金表格式,不仅报表内容与其名称不吻合,而且与收支表的关系显得重复累赘,也不便于有关方面(如银行)进行分析。因此这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需要改进,使之符合惯例要求。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对事业单位会计现存的问题进行纠正以后,现行的两套会计准则体系合一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三)国有非盈利组织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是否应具一致性要回答这一问题,应首先从信息使用者需求角度分析。作为非盈利组织,其信息需求方主要是出资人和管理层。无论是国有非盈利组织还是民间及私立非盈利组织,出资人需要掌握关于其所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通过资金使用所产生的效果等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非盈利组织营运情况、发展能力及项目效率等;管理层需要掌握营运状况、营运效果及发展潜力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中有很大一部分需要通过规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生成的会计信息得到反映,诸如财务状况、资源获得及耗费、现金流量等。我们认为,国有非盈利组织与民间及私立非盈利组织的区别仅在于由其主要资金提供者的身份不同而决定的其服务领域和服务目标的不同,从信息需求者角度看,对其信息的质量要求是没有差别的,因此国有非盈利组织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应具一致性。另外,在一个具体的非盈利组织,其资金提供者中既可能有政府部门,也可能同时有非政府部门,当资金提供者未具体规定其资金限定的用途时,严格分清其支出中哪些是政府部门提供的资源,哪些是非政府部门提供的资源很难做到。这说明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将国有非盈利组织与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规范分开制定,应将两类非盈利组织会计规范合并制定。通过上述分析可得出的结论是,应将企业会计准则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合并制定,而且非盈利组织既包括国有非盈利组织又包括民间及私立非盈利组织。三、几点建议1.充分吸收和借鉴预算会计改革的国际经验和改革趋势,尽快修改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使其更趋完善、科学和国际化;建立我国非盈利组织概念,改变非国有的组织、团体、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无会计标准可遵守的局面。2.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和组织下,归并企业会计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制定机构的权限,将政府会计准则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制定权限加以区分。由现有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并由相关部门和机构成立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各司其职。3.抓紧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理论结论,用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将用于指导企业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理论概念进行统一规范,结合非盈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国际趋势,对非盈利组织的报表要素、报告格式和内容以及净资产分类进行重新定义和解释,提供资本(净资产)保全的确定标准,为会计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提供理论指导。4.加强会计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为建立适应我国政府机构和预算体制改革后的财务报告体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为分行业、分系统的财务报告提供企业和非盈利组织报表合并的指南,以满足行业和系统管理的需要。参考文献[1]荆新。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2]盂凡利。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3][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娄尔行译。论财务会计概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4]刘积斌。西方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摘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5]刘积斌。事业单位会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刘积斌。事业单位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7]刘光忠。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1)。[8]张雪芬。预算会计改革思考[J]会计研究,2001,(4)。[9]陈胜群,陈工孟,高宁。政府会计基础比较研究[J].会计研究,2002,(5)。[10]舒惠好,王鹏。学习国外成功经验推进中国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改革[J].会计研究,2002,(5)。

会计准则发展最重要的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正是 “环境使然”。历经三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终于破茧而出(07年1月1日实行)。该准则对现行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和多方面完善,广泛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原则和方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内容上都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的趋同。按照我国的立法习惯和会计法律体系框架,新基本准则继续保持原有定位,作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突出了其法律地位。 [1]从整体上评介,与原基本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重大改进:(1)准则的内容结构更为合理,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更加突出:首先,新准则在总则的第四条明确提出会计目标,并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加以规定,如此更加合理;其次,将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便于与国际惯例衔接。相应地,这一章的内容也作了适当调整 [2],修改后的这章完全成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规定,体现了修订后基本准则的概念框架倾向,起着连接会计目标与其他概念的“桥梁”作用;最后,新准则对于第三至八章中关于会计要素的规范,剔除了原准则中“具体要素项目”的内容,只描述基本要素本身,增强了准则的基础性,真正体现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有助于会计准则的协调,并为具体准则的出台和修订打下基础;(2)会计目标更好地体现了当前的经济环境:原准则提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新准则完全抹去了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迹”,鉴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状况,修改后的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结合,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保持一致;(3)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使用资产负债观重新定义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同时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引入“利得”和“损失”概念,并且将其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类,目的是为了更加合理反映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4)会计计量是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基于计量在财务会计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新准则专辟一章论述计量问题,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全面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满足了会计实务发展的需求。 新准则的修订改善了原准则对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有助于我国会计的国际协调,促进了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新准则仍存在一些重要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一、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权衡在公司治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在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分离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基本理由在于,会计信息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借以减少决策风险、促使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杜兴强,2002)。为了发挥上述功效,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了应于规范的要求,规定决策有用性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于是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就成为保证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相关性指与决策相关,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可靠性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和偏差,并能忠实反映它意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虽然二者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但是它们并非总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因此往往需要权衡和协调。 [3] 相关性与可靠性孰先孰后? [4]纵观国际上众准则制定机构的主流观点,相关性皆成为关注的焦点。FASB虽对两者并列提出,但其意图更侧重于相关性;AICPA的调查报告提出的诸多建议,都明显地反映了对会计信息相关性改进的要求;AAA每十年颁布的一系列研究报告中,都将相关性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加以阐述;在现行的财务报告改革浪潮中,改革的焦点更是集中在提高信息决策的相关性上……然而,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的接踵而至,使得人们又重新探讨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有些学者认为,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但并非对所有人都无用,而不可靠的信息更加危险,所有的使用者的决策都会被他误导,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我国新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二条随之提出“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显然,虽然新准则规定二者要求皆要具备,但却凸现了可靠性要求。 [5]尽管如此,对于二者矛盾的焦点,始终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笔者认为,再苦苦寻求两者之间的均衡点似乎无益于事,不妨换个角度去解决这一问题。英国会计“真实和公允”的特点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我们尝试给会计信息质量一个更高的原则,那就是真实和公允。“真实与公允”观点是英国会计的最主要特征,它被理解为:必须披露所有的“真实的”、“诚实的”重要信息,而不管其有利或不利;必须不抱偏见,不故弄玄虚,不隐瞒重大事实,必要时,也可超出规定要求披露有关细节。在英国,这一观点是至高无上的,它是财务报告的指导思想,也是财务报告的最终测试。符合真实和公允的会计信息有时可以背离会计准则的要求,甚至可以背离《公司法》中的有关会计要求。英国 “真实与公允的观点”不但在英国根深蒂固,这一观点已超出国界被欧盟甚至国际上所接受。欧盟在其1978年发布的第4号指令中的第一章(第2条)总则中规定:公司的财产和财务状况必须依照“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加以反映;当遵从了指令规定,但未能做到充分地提供真实与公允的信息时,必须提供补充的信息。并且在1983年发布的第7号指令中又强调“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应处于最优先的地位”。由此可见,欧盟的大部分国家都已接受了这种观点,并在实务中加以运用。 “真实与公允”观点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有一定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人们常说,财务报表显示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真实与公允的概况,或是公允的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本框架虽然不直接涉及这些概念,但是,运用主要的质量特征和适当的会计准则,通常可以产生一般所理解的、表达上述资料的真实和公允的概况的财务报表,或是公允反映上述资料的财务报表。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也要求“真实与公允”的编制财务报表。从各国的规定可以看出,“真实与公允”的初衷就是引导会计实务,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最大程度地实现财务报表目标。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正是最好地联结这一理念和实务的桥梁,它是报表目标的具体化。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真实与公允的理念才能得以实现。受这一思想的启示,我们可以尝试重新构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在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一首要质量特征之上,再构建一个最高质量特征,即真实性与公允性。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应真实地反映经济实质,不得虚构、歪曲和隐瞒经济业务事项;公允性,要求不偏不倚,企业在具体加工、生成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不偏袒委托、受托任何一方的利益。真实性和公允性应成为会计信息的最高检验尺度。二、关于会计计量问题新准则单列一章(第九章)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并较以前做出重大调整,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来说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对金融工具而言则是最相关的计量属性。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我国原有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逐渐凸现出单一性。因此,在此次新准则的变革中,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可谓适应了环境的变化,成为可圈可点之处。然而,从公允价值的出现到现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直备受争议。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公允价值的准则,这一准则一出现便在美国会计界和金融界引起强烈反响。以SEC 和投资者为代表的支持者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将极大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 使会计信息反映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且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反对者则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是对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极端背离,不仅缺乏可靠性,而且将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产生巨大波动, 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短期化。可见,对各种计量属性如何选择,争论最多的其实是计量属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问题。准则制定者一直以来都在探寻二者之间的均衡。毋庸置疑,引入公允价值将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投资者在对某个公司的股票进行估价时,关注的不仅仅是公司的现时价值,更关注公司未来发展机会,反映在股价上即公司未来发展机会的现值,计量公式应为:MVE=α1BVE+α2UNA(MVE为权益的市场价值;BVE为权益的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的现时价值;UNA是未确认的净资产的价值,也就是未来发展机会的价值。当存在完善的市场时,α1+α2=1)。在未引入公允价值之前,历史成本只能反映过去企业发生的经济交易,投资者只能根据现在的情况推测未来;而引入公允价值以后,MVE=MWA-MVL(MVA为资产的市场价值,即资产公允价值总和;MVL为负债的市场价值,即负债公允价值总和),资产负债表就直接反映了权益的市场价值(即股票总价值)。通过公允价值信息,投资者可以了解企业当前所持有的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从而合理评价企业的风险和收益,以及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从而作出投资和其他决策。因此,公允价值的使用提高了投资者判断企业未来前景的决策相关性。然而,公允价值不像历史成本那样客观,带有很强的主观因素,它的可靠性是其致命的弱点。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除此以外,在技术上,当不存在健全的市场经济和活跃的市场交易、市价不可观测时,公允价值就需要会计人员的大量估计和判断,这种随意性也为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大开方便之门。正是由于公允价值确认时的不确定以及在计量形式上的多种选择形式,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降低了。因此,笔者认为,公允价值的运用应具有极其严格的内外部条件的限制。首先必须要有高度开放发达的要素、技术、资金、人才市场和活跃的交易,并且各要素的投资主体要有要求企业提供公允价值信息的需求;而内部条件则是财务信息报告者要有主动提供公允价值信息的动因。考察我国的国情,我国的证券市场不像西方国家那么发达,没有较为健全的信息规则和活跃的交易,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占较大比重;会计人员总体水平较低,投资者素质也不高;信息失真、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金融工具使用并不普遍,公允价值需求不高……因此,考虑到中国经济还处在转型阶段,成熟的市场经济尚未建立,在肯定会计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和益处的同时,笔者认为我国准则广泛应用公允价值的做法值得商榷,我国还不具备全面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正如吴亚军所说: “一个制度一定是和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当时的制度必须能适应当时的生产力”。一国的会计准则应该贯彻稳健的原则,而不宜一味地追求与国际接轨。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仍然坚持历史成本的基础地位,有选择的运用公允价值。例如:可根据环境对资产负债项目进行分类,对于有活跃市场能可靠获得公允市价或进行现值估计的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一般制造性、非金融性的资产和负债,如石油、天然气、存货和厂房设备等,继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再比如:在对公允价值表现形式的选择上,应依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及内容进行选择,在交易市场比较完善的条件下,现行市价应为首选。当然,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随着市场的完善以及财务金融理论和会计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将越来越大。三、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问题要素的定义有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种。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原本是计量企业收益的两种不同理论。资产负债观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因此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按照收入费用观,会计上通常是在产生收益后再计量资产的增加或是负债的减少。将之引用到准则制定中,资产负债观是指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在制定会计准则时,首先定义并规范与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要求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首先考虑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二者在具体会计处理中的一个显著差异就是对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按照资产负债观,企业的收益是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不包括业主投资或派给业主款造成的净资产变动),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收入费用观则直接确认已实现的每笔收入和费用,进而根据配比原则确定收益。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而言,资产负债观更为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影响,确保了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厘清该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后果,为确定某一期间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费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最终采用一种财务报表使用者易于理解的方式在财务报告中反映这些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比较强。新准则在定义要素时,对老准则采用的收入费用观作了彻底变革,改用资产负债观来定义要素。就资产而言,把资产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使之成为所有会计要素的共同基础:收入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费用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负债是现在承担的未来经济利益牺牲的义务等。资产成为了企业获利的资源,利润也由资产而生,依附于资产。采用资产负债观以后,要素的本质揭示的更加清楚了。这是新准则的进步之处。然而,就定义的范围来看,笔者认为还有待扩展,仍举资产为例。人力资源是当今最重要的资产板块,忽略它传统会计核算体系已经无法再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那么,人力资源能否作为资产确认呢?对照通用的资产的定义,资产应具有以下特点:①资产是由过去形成的;②资产为企业拥有或控制;③资产能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显然,人力资源是一项经济资源。当劳动者将劳动力投入企业运营时,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有关合同,这说明在契约期内,企业拥有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和处分权,也就拥有或控制了人力资源;其次,劳动者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发挥他拥有的能力,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人力资源应当确认为资产。然而,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仅考虑了“交易和事项”,对于人力资源这类的“情况”却没有交代。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中的交易事项日益纷繁和复杂,已经出现许多未来的事项。交易的双方可能是先签好了一个不可更改的合同(契约),交易与事项却尚未发生,但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双方之间的风险与报酬已开始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合同也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理应确认为资产。例如衍生金融工具,它是一种契约形式,签约双方只是享有某种权力和义务,并无实物交易发生,其立足点不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是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资产的本质是权益(权力和利益的合称)。过去(包括现在)在会计恒等式的影响下,资产被强调为一种可视化的使用价值,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其实资产还有另一维度“权力”。从确认的角度看,“利益”维度是构成资产的基础,是确认的基础;而“权力”的作用在于使资产得以认定。这样看来,资产的两个维度:权力和利益,正好对应着确认的两个要素:认定和计量(陈国辉,2005)。可见,作为权力的衍生金融工具也应当确认为资产。因此,资产定义的边界应扩大,能否设想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或情况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和权利。”三、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增设“第四表”近年来,外界对财务会计及财务报告的指责越来越多,认为财务报告缺乏信息含量,只是一堆“无用的数字”。恪守会计本质、特征和边界,仍然只提供现有利润表的信息似乎已远远不够,只有突破财务会计固有的程序和技术,改变财务会计的特征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信息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收益理论发展起来。会计界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开始注意吸收经济学收益观的某些合理内核,引导现代会计理论的收益观朝着经济学收益观方向发展。1961年爱德华兹和贝尔在其著作《企业收益理论与计量方法》中肯定了经济收益的理论价值,但因它不能被客观计量而无法用于实际计量中;于是,他们将经济收益与会计收益相结合,提出了“企业收益”的概念;随后,1980年FASB正式提出了“全面收益”这一新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它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全面收益出现以后,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用单一的一张全面收益表,虽可以全面反映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在资产债表日之间所发生的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所有变动,但经营收益和物价变动等信息却无法分开列示,与决策有用的信息仍可能无法获得,于是出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既不放弃实现原则,又能反映价值变动,“第四表”¬——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就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 第四表产生以后,原始的利润表就可以继续反映企业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及其已实现的资产损益,而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则反映传统会计收益难以处理和反映的物价变动或其他一些外在环境事件所引起的已确认而未实现的损益,从而全面反映报告期内产生的净资产的全部变动;除此之外,建立在资产负债观上全面收益理论还突破了传统计量上“三位一体”的限制,解决了当前会计计量和报告中的一些难题,为今后确认和计量更多的可实现利得开辟了道路。全面收益理论的成熟,促进了收益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和真实性的提高,通过业绩的分开列示,还增加了收益信息的透明度,避免少计资产多计负债,少计收入利得的利润操纵行为。阅读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财务会计报告一章虽也有所修改, [6]但规定中并没有看到关于“第四表”的论述,鉴于上述分析,笔者建议我国应逐步应用全面收益理论,实现增设第四表的报表改革。五、关于资本保全的规定企业的目的是在保全资本的基础上获得利润。早在希克斯的《价值与资本》中就将收益定义为“保持期末和期初同等富裕的情况下,可予消费的最大金额”。“同等富裕”就体现了资本保全思想,可见资本保持的重要所在。IASC在其概念框架的最后一节,专门讨论了资本与资本保全概念问题。它将资本的概念划分为资本的财务概念和资本的实物概念,并指出“企业应根据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资本概念”。我国新准则业已提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理应就公允价值所对应的实物资本保全有所提及,以保证其一贯性,然而基本准则却没有单设章节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缺陷。资本保全的基本含义是保持资本的完整无缺,只有超出投入资本以上的部分才能确认为收益。随着物价变动的加剧,资本保全概念有了新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两大派别——财务资本保全和实体资本保全。财务资本保全观念认为资本是一种财务现象,是指用货币表示的业主投入企业的净资产或企业产权。因此,财务资本保全就是保持业主投入资本的货币等值或购买力完整无损,或保持企业产权的完整无损,收益的确定要以保持原有资本的货币量或购买力为前提。实体资本保全观念是指业主投入企业的各种资产所代表的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该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实体资本保全就是保持这种生产经营能力的完整无损,当期收益应当是在保持期初及当期投入的生产经营能力基础上的盈余。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财务资本保全是以保持资本的货币等值为目标,而实体资本保全是以保持资本的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对于二者的选择,笔者认为应根据资本的具体形态加以区分。货币资本本身就是一种财务现象,它的生产经营能及就体现在它的购买力上,只要其购买力得到保持,货币性资本也就得以保持了。因此,货币资本应选择财务资本保持观念,而实物资本则应选择实体资本保全观念。对资本保全观念的选择不仅涉及计量基础问题,它还将决定编制财务报表中会计模式的选择,包括前文所讨论的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以及全面收益/会计收益等一系列选择。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的基本准则应单设一章对资本保全观念作出规定。六、结束语新会计基本准则的公布,让我们看到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初步成果。然而,新准则仍有许多重大方面值得推敲和完善。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缩小差距,使我国会计成为国际化语言的任务还很艰巨,中国会计学者们的努力任重而道远。

【摘要】新会计准则体系发布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被认为是会计史上的里程碑,但新准则的简约化也使得弹性空间加大,对职业判断具有更高的依赖性。本文通过分析会计准则与职业判断的关系,指出了会计职业判断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新准则对会计职业判断的要求,并提出了在新形势下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的途径。【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精髓 会计职业判断 一、 引言会计发展史表明,会计是特定环境的产物,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会计准则作为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专业技术标准,也应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21世纪是高科技大发展和经济管理水平大提高的时代,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会计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也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世界潮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应用指南组成得新会计准则体系。这套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后,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及加速中国融入全球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自1993年“两则两制”发布实施起,历经10多年的全面梳理和反复调整、修订,这部传奇般的中国会计标准改革“演义”,其历时之长,规模之大,内容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与旧会计准则相比较,经多次修订后的新体系不但借鉴了国外宝贵经验,在会计政策选择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还在关联方交易披露、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等方面保持了“中国特色”,使之更符合我国大多数会计人员的思维模式与业务素质要求。正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所言,作为“我国会计审计史上新的里程碑”,它既是旧阶段的终点也是跨入新阶段的起点,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最终实现了全面接轨。会计是商业语言,会计准则是商业语言的规范,其功能是使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如投资者、债权人等通过阅读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会计实务工作者作为会计准则实施的具体执行者,是准则实施的关键。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体系在其会计理念、体系结构以及具体内容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创新,新会计准则也使得会计自由裁量权加大,要认识、掌握及具体应用,不仅需要会计人理念的转变和扎实的基本功底,更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此外,经济的发展使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大大提高,会计环境和会计处理对象日趋复杂。准则、制度不可能穷尽所有现实或潜在的交易事项,因而不可能有唯一普遍适用且稳定不变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在这种情况下,职业判断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正如资深特许会计师克里斯�6�1A�6�1麦溥在《教育我们的学生——我们的责任是什么?》中写到:会计技能大体上是一个经验和判断问题。基础理论并不十分深奥。而当我们试图将这些基本原理运用于商业环境中出现的无穷变化着的、复杂的各种情形时,真正的考验随之而生。事实性的信息及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固然重要,但是除非能够与判断的开发和培训同步进行,否则它们的价值将被埋没……解决商业问题不仅仅要求有条理地掌握事实的秩序,同样重要的是,对这些事实的细致分析、合乎逻辑的推理、形成和得出有效的结论,并且进行恰当地判断。新会计准则虽然规定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还尽可能地提供了执行准则规定的具体指南,比如资产减值准备准则中规定了较为详细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但是由于会计职业本身的原因,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依靠自己的知识、经验、偏好和所处的环境对会计事项做出一系列的预期和判断。正如Bruce R�6�1Jonas所说,同样的数据、同样合格的会计人员处理的结果可能大相径庭。此外,迈克尔�6�1杰宾斯,阿里斯特�6�1K�6�1梅森(2005)认为如果没有职业判断所带来的灵活性和智慧,财务会计程序、准则和规则所组成的复杂财务会计系统就会是笨拙的、反应迟钝的、不敏感的。简言之,是无法运作的。因此虽然会计信息大都是数字化的,具有基于事实和客观公正的特点,而且由会计准则等规范,但是它所传递的信息却受到广泛的职业判断程序的重大影响,甚至常常由其决定。本文便从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来探讨会计职业判断与会计准则的关系,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职业判断的要求和会计职业判断在会计准则中的作用,及在新形势下提高会计职业判断的途径。二、会计职业判断的含义霍华德�6�1里恩斯认为判断是当你不知道应该做什么的时候所要做的。判断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在形式逻辑上用一个命题表达出来。迈克尔�6�1杰宾斯,阿里斯特�6�1K�6�1梅森(2005)认为“判断”是一个选择、决策并导致行动的过程。判断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在形式逻辑上用一个命题表达出来。对于判断的解释看似很简单,但判断却可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会计标准体系及核算模式研究论文

会计核算主要是记录、核算、反映和分析资金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变动过程及其结果,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 企业管理 层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信息。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核算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举措对于企业收入的核算、票务的管理、现金流、利润核算等关乎企业发展的经济管理制度产生了诸多的影响和变化.总体层面来说,企业要根据税改制度的现状来进行经济管理的完善,积极的适应新的制度变化,加强新税改对于涉税人员的知识培训,提升涉税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自身的素养,加强基本的税收工作管理;具体层面来说,对于会计核算项目要及时的调整,税务筹划要提前做好,使企业充分感受这次税改带来的效益.本文针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下,此税改对于企业核算带来的影响,并且通过影响从中探索企业核算良好发展的 措施 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会计核算;影响;探讨

会计核算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国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形成更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税收制度有着重大的意义.企业要根据税改制度的现状来进行经济管理的完善,积极的适应新的制度变化,加强新税改对于涉税人员的知识培训,提升涉税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自身的素养,加强基本的税收工作管理;具体层面来说,对于会计核算项目要及时的调整,税务筹划要提前做好,使企业充分感受这次税改带来的效益[1].

1营改增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发展现状

营改增的制度不完善

由于营改增的制度的改革,许多方面的发展并未做到十分的完善,这就对其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具体的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具体划分,如何将营业税转化为增值税都是需要规范的制度进行良好的制约.但是目前的营改增的会计审核制度依旧不是十分的完善,对于各方面的界定较为模糊,这就要求具体的涉税人员在进行会计审核的时候,一定加强税务审查,核对好税务的 收据 ,将税务工作严格规范的完成.

企业的不重视

由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相关制度并不是十分的完善,所以许多的企业也并不是十分的重视,在实际的跨级审核中不会按照规范制度去进行,许多偷税漏税的现象时有的发生.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制度的过程之中,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是现实企业会计核算依法发展的重要前提,我国现阶段各项法律规章将企业作为发展营改增的实验构成主体,而这确定核算主体的过程之中,营改增的制度往往会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发生一定的冲突,从而造成企业会计审核缺乏法律依据,缺少必要的执行与监管能力,某些会计从业人员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利用营改增制度中的漏洞,珠宝私囊,以公肥私.

2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成本核算方式变化对比

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前,价税合计数为总体的成本,这是应该把真正的成本和进项税额从总计价税中分离出来;在实现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需要根据具体的进项税和销项税发票进行进项税和销项税的抵消,开具发票的能力是其抵扣税额的主要依据.

建筑材料费用.一方面产生影响的是钢筋、水泥和木材费用的影响,增值税17%的适用于钢筋和水泥,此成本如果不含有税就会减少;增值税率为13%的适用于木材,此成本如果不含有税就会减少.其次是影响建筑地材费用,如果按照3%的税率扣建筑地材的税款,的成本将会减少.最后是影响混凝土费用,抵扣6%的混凝土增值税,将会有的成本减少.

机械费.机械费用是指对于机械设备的维护和部分机械的租赁费用,其中有75%左右的费用都是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在实现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提高了17%左右的机械租赁费用增值税税率.

人工费.在总的工程造价中,人工费用属于中医的组成部分,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针对于不同的人工费用征收现象有着不同的税务规定,在表现上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劳务公司代由公司将部分的工程承包出去,根据合同规定的纯劳务分包的费用收取3%的费用,这个税用属于建筑业的营业税,开发票时,开取建筑业的发票;另一方面,采用直接服务的原则,为对方提供直接的劳务服务,按照合同中的规定,缴纳5%的费用,这个是属于服务于的营业税,开具服务业的发票.

营改增对企业收入核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改革之前,企业要核算全部的工程造价进行营业税的缴纳,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由于新规定中,增值税是属于外税的,那就应该根据不含有增值税的工程造价进行税费的缴纳费用.具体的分离公式为: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增指税税率);不含税价格比含税价格下降百分比=(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00%={1-1(/1+增值税税率)}*100%.与此同时,由于预留的税率窗口为11%,由此可得: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

营改增对票务管理的影响

在实现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规定之后,由于企业所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涉及到抵扣购买方的税额,因此相关部门应加以重视,进一步加强对于专用发票的管理,防治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从而因此的不必要的犯罪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对于企业各个环节所用到的专业发票,要严格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在开具发票时各种章具的真实性,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的发生.

营改增对于现金流和利润核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前,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变化的重要因素是收入和成本的减少比例和营业税税金减少程度.在此关系中,现金流和企业整体税两者的增减程度是呈负相关的,即现金流增加,企业整体税负就会减少;现金流减少,企业整体税负就会增加.现金流在企业征收营业税的时候,受到企业税金预缴制上午影响较大,对于企业税金预缴制来说,是指先进行现金的预缴,进而进行施工,等竣工后在对相关的款项进行清算,使之收支的平衡.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中,企业通常以现场的施工进度进行税款的收缴,这样就会导致,应缴的税额就会远远低于企业纳税的税额,由此对于规避现金流的冲击有很好的避免作用,保证企业从中获取最根本的利益.

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增值税税负.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各种纳税人的情况也是有所不同的,针对目前的纳税现状,主要分为两方面的纳税人,即一般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的纳税人在纳率上相比,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率相对较低,这样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来说是十分的不公平的,最终可能会导致小规模的纳税人在会计核算和经营项目管理中失去相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流转税.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前,应该缴纳的营业税税金将会直接计入损益类科目下的营业税金以及附加中,这是企业在进行最后的会计核算的时候,就会直接将营业税金从收入中提出,方便了记账的流程;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营业税变为了增值税,直接将税额划分为外税之中,此时要将增值税计入要缴纳的增值税的科目之中,这样将远远缩小了企业利润的扩大空间.

所得税.利润的变化情况会直接影响所得税的变化,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企业的所得税与利润之间呈正比,企业所得税随着利润的增加而增加,随着利润的减少而减少[2].

3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措施

在我国完善税率制度之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样的改革委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契机,然而也受到了税率制度的改革冲击,如何在这场税改之中临危不惧,脱颖而出,成为各个企业关注的焦点,接下来就针对“营改增”的情况,在总体层面和具体层面两个方面进行措施的探讨.

总体层面

在之前的营业税的时期,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是隶属于内价税,与营业额呈正比例关系,营业税的多少直接与营业额挂钩,没有进行抵扣的情况,而且涉税的相关职责有企业的财务部门全权负责,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营业税的税值不仅仅是收到了营业额的影响,而且还与企业取得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进项税抵扣凭证的金额有关,涉税的相关责任此时也是由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承担,极大地将责任风险缩小.

加强涉税人员的培训.要加强涉税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增加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涉税的风险从原来由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变为由财务部门和营销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在这种情况背景下,十分有利于企业部门的团结协作精神的培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涉税人员的培训与职业道德素养提升,才能更好的面对营改增制度对于企业的冲击力.

加强涉税工作的力度.对于各种涉税的各类基础工作,要加强重视,保证好其完成度.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相关的涉税基本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其基本工作的好坏不仅仅是影响到涉及增值税额的金额大小问题,更影响到企业的法律保障度和税务风险.所以相关企业要加强会计的核算,加强各种增值发票的开取效益和保管的力度,落实好每个抵扣管理的环节认证.

具体层面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财务的扶持资金被纳入营业外科目.根据我国的相关税法规定,在国家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对于企业颁发通过国家审核的项目专项财政性奖金,允许其作为不征税的收入,在最终计算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时将此部分从中扣除.但是与此同时,国家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对于企业颁发通过国家审核的项目非专项财政性奖金应视为税收的收入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财务的扶持资金被纳入营业外科目,应该具体根据国家颁发的专项奖金和非专项奖金进行具体的区别对待,区别划分之后,再考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会计核算时设置营增改抵消的销项税额专栏.只要在此提供按照营业税中增值税的向有关规定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需要支付给非试点的纳税人的价款应税服务的部分,所以需要在会计核算时设置营增改抵消的销项税额专栏.

完善相关的措施、制度.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此项改革对于企业的核算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企业的各方面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政府在面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时候,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规范税务制度,积极地进行各个地区的税务工作检查.同时,企业也要配合好政府的工作,对于财务核算积极的上交资料,报给审核机关进行审核[3].

4结语

总之,企业在应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制度改革时,一定要表现积极地态度,积极的响应各方面的政策和制度要求,根据本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加强对于增值税务的策划手段,加强对于税务的管理工作,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综合提高涉税部门和人员的总体素质水平.

作者:王强 单位: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参考文献:

〔1〕潘文轩.营改增十点钟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解疑[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01).

〔2〕张云,匡勇.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创新投资的影响———以江西三大行业上市公司为例[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01).

〔3〕王桂英.我国预算会计现状与发展思路[J].科技风,2012(23).

摘要:就目前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来看,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无论从理论还是到实践上都有较大的局限性,要做到发挥出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能,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加强与解决。

关键词: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体系建设

一、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概念

会计核算(financialaccounting)是指采用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企业的会计人员统一的、系统地记录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以及预算的一系列过程包括所产生的结果,作为会计报表,并以此作为事后核算的依据,来考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企业的目标,以及企业的亏损情况,为企业的决策以及企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料参考。会计核算主要有置账户和账簿、复式记录、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环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企业在面临重要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企业为了有足够的能力迎接市场经济带来的考验,企业需要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核算工作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在企业的会计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并且不断的成为企业在 财务管理 中的重要对象。比起传统的会计核算工作,企业就需要注重会计工作中的会计核算的现代化、规范化的建设。因为规范的会计核算工作体现出了企业对于会计管理的全面性与系统化,能够较好的涉及到核算工作的各个方面,更为准确的反映出企业在会计工作中的情况,从而可以发现问题,降低企业风险,加强企业财务方面的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目前,仍存在很多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的不规范,导致没有真正把会计核算工作的作用发挥出来,会计核算工作效果不显著,并且浪费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容易给企业带来更严重的经济损失。以下重点讨论了我国企业在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会计核算执行的缺陷

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的不规范之一体现在制度方面,内部管理体制严重滞后,导致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失控,造成大量的企业资金损失和浪费。首先企业没有制定出较好的规范会计核算的工作程序,没有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相关企业制度。会计核算工作缺少规范性,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企业会计部门的职权模糊不明确,部门间分工不明确,会计人员的职权混乱,无法充分发挥出会计专业人员的地位和作用,并且仍然采用会计人员固定岗位、固定职能的工作制度,例如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不符合相关的会计管理要求,发挥的作用不显著,导致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再有就会计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性不高,部门之间缺乏交流。

2.监督职能的弱化

缺少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机制。企业内部没有设立相关的专门监督部门。所以容易导致企业的领导在管理会计人员时没有做好应有的管理反而还妨碍了会计工作的进行。因为缺少监督机制的制约也容易导致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例如,管理者越权行事,挪用企业资金,为了保密而私底下贿赂工作人员,制作假账,使得会计账面的失真,反映不出企业真实的财务情况。会计工作中的计量验收、成本核算、财务审查等都缺少有效的监督。内部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会计核算得不到制度的保障,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对企业带来的作用,影响企业在经济活动上的决策。即使企业存在内部监督部门,但是工作重点只集中在事后监督,监督上的延后性,使得会计核算的监督没有发挥出较大的作用;最后是企业缺少经济责任追究制度,粗放式的会计核算。导致了企业内部会计科目的不规范,相关税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散漫,因为企业认为不存在内部建账的需要,特别是对于增值税发票方面的建账。

3.企业领导认识不够

企业领导可能对会计管理意识不高,把会计核算工作简单的看做是算账和记账的任务。不能够促进会计核算工作与企业各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对于会计人员的聘用方面,没有采用具有专业 会计知识 的人员,或者利用职权之便,给关系好的人员安排会计工作,导致了会计人员安排上的随意性,降低了会计核算的低质量和低效率。还有存在某些规模小的企业,资金不足,所以在招聘会计人员时要求较低的现象,甚至没有要求持相应的会计资格证上岗。这些原因导致了会计人员财务意识低下,专业知识不够高,会计管理能力和处理风险上的能力过低,只掌握基础的会计工作程序,致使了企业管理手段落后, 方法 陈旧,观念保守,与现代会计核算观念差距大,工作不规范,在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中不规范,例如会计报表格式不规范,导致核算工作难度加大。因为会计人员对于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不了解,所以在账目的核算以及审批手续不符合要求。即使具有专业的会计知识的员工,也会缺乏创新意识,危机感差,没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市场意识、效益意识。

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体系建设

1.建设规范的、现代化的企业核算工作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提高,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超前性也日益增强。企业应该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会计核算科学手段,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学习机会。有机结合现代企业的管理结构,目前我国企业主要采用董事会管理制度,所以企业的董事会可以直接委任一名总会计师,主要负责会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更好的确保会计资料和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并且企业董事会应该放权给总会计师,根据会计工作上的需要,成立会计核算的部门,每一个部门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人,下设具体的、负责不同工作部分的会计,例如总账会计、成本会计、收入支出会计等等。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2.转变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观念

企业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会计部门的会计核算重要性,会计核算渗透到企业经济活动中的财务会计核算,财务情况、经营行为的成果、缴税情况等。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开展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企业管理者要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督促会计部门加强 规章制度 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使之成为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部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进行会计监督,提高企业的经济管理能力,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同时,实时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舞弊行为的存在,内部监督工作应该渗透到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及时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评价,反馈给上级部门,对于存在不规范的工作应该给予公开批评,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提高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会计人员工作水平的高低取决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能力,提高会计人员你的自身素质,以适应现代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当务之急就是规范企业在招聘员工方面,从源头上确保企业会计人员队伍的专业性。因为会计核算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关系,所以企业应该投出必要的资金,替企业招纳具有高专业素养的会计人才。进行会计人员的“再 教育 ”,加强培养员工在法制教育、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会计知识的方面,并且能够与会计专业知识灵活的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4.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系统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了实现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现代化,需要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但是在办公非自动化条件下,想要运行现代化管理会遇到到更多的困难,无法实现现代化管理控制。所以企业临到要具有现代管理观念,为会计部门更新、配置必须的设备,目的是要使得计算机技术能够运用与会计核算工作去,及时更新财务软件,为会计审核工作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提供了技术方面的保障。同时也要注重会计人员能够较好的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完成会计核算的工作,必要的时候还要提供经费来进行员工计算机方面的培训。

四、 总结

会计核算工作体现了企业的经济活动的情况,始终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作为会计最基本的工作,充分体现出了会计核算的反映职能,所以企业应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上的规范性。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改变,在会计核算工作上会对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企业应该重视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

作者:姚奕擘 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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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会计准则体系发布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被认为是会计史上的里程碑,但新准则的简约化也使得弹性空间加大,对职业判断具有更高的依赖性。本文通过分析会计准则与职业判断的关系,指出了会计职业判断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新准则对会计职业判断的要求,并提出了在新形势下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的途径。【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精髓 会计职业判断 一、 引言会计发展史表明,会计是特定环境的产物,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会计准则作为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专业技术标准,也应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21世纪是高科技大发展和经济管理水平大提高的时代,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会计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也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世界潮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应用指南组成得新会计准则体系。这套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后,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及加速中国融入全球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自1993年“两则两制”发布实施起,历经10多年的全面梳理和反复调整、修订,这部传奇般的中国会计标准改革“演义”,其历时之长,规模之大,内容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与旧会计准则相比较,经多次修订后的新体系不但借鉴了国外宝贵经验,在会计政策选择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还在关联方交易披露、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等方面保持了“中国特色”,使之更符合我国大多数会计人员的思维模式与业务素质要求。正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所言,作为“我国会计审计史上新的里程碑”,它既是旧阶段的终点也是跨入新阶段的起点,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最终实现了全面接轨。会计是商业语言,会计准则是商业语言的规范,其功能是使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如投资者、债权人等通过阅读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会计实务工作者作为会计准则实施的具体执行者,是准则实施的关键。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体系在其会计理念、体系结构以及具体内容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创新,新会计准则也使得会计自由裁量权加大,要认识、掌握及具体应用,不仅需要会计人理念的转变和扎实的基本功底,更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此外,经济的发展使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大大提高,会计环境和会计处理对象日趋复杂。准则、制度不可能穷尽所有现实或潜在的交易事项,因而不可能有唯一普遍适用且稳定不变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在这种情况下,职业判断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正如资深特许会计师克里斯�6�1A�6�1麦溥在《教育我们的学生——我们的责任是什么?》中写到:会计技能大体上是一个经验和判断问题。基础理论并不十分深奥。而当我们试图将这些基本原理运用于商业环境中出现的无穷变化着的、复杂的各种情形时,真正的考验随之而生。事实性的信息及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固然重要,但是除非能够与判断的开发和培训同步进行,否则它们的价值将被埋没……解决商业问题不仅仅要求有条理地掌握事实的秩序,同样重要的是,对这些事实的细致分析、合乎逻辑的推理、形成和得出有效的结论,并且进行恰当地判断。新会计准则虽然规定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还尽可能地提供了执行准则规定的具体指南,比如资产减值准备准则中规定了较为详细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但是由于会计职业本身的原因,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依靠自己的知识、经验、偏好和所处的环境对会计事项做出一系列的预期和判断。正如Bruce R�6�1Jonas所说,同样的数据、同样合格的会计人员处理的结果可能大相径庭。此外,迈克尔�6�1杰宾斯,阿里斯特�6�1K�6�1梅森(2005)认为如果没有职业判断所带来的灵活性和智慧,财务会计程序、准则和规则所组成的复杂财务会计系统就会是笨拙的、反应迟钝的、不敏感的。简言之,是无法运作的。因此虽然会计信息大都是数字化的,具有基于事实和客观公正的特点,而且由会计准则等规范,但是它所传递的信息却受到广泛的职业判断程序的重大影响,甚至常常由其决定。本文便从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来探讨会计职业判断与会计准则的关系,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职业判断的要求和会计职业判断在会计准则中的作用,及在新形势下提高会计职业判断的途径。二、会计职业判断的含义霍华德�6�1里恩斯认为判断是当你不知道应该做什么的时候所要做的。判断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在形式逻辑上用一个命题表达出来。迈克尔�6�1杰宾斯,阿里斯特�6�1K�6�1梅森(2005)认为“判断”是一个选择、决策并导致行动的过程。判断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在形式逻辑上用一个命题表达出来。对于判断的解释看似很简单,但判断却可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摘要小企业在完善我国市场机制、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劳动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会计核算的不规范,是制约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本文首先分析了小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包括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会计机构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等等;然后本文分析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后,如何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税务部门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防止小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等。关键词:小企业 会计核算 会计规范化目前,我国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创新、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小企业的特点是数量多、规模小,因此在税收上不好管理。从近几年的税务机关的执法实践来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纳税自觉性和计税准确性始终比较高,经营管理较为规范,在主观上很少有偷逃税的行为。而一些小企业和有名无实的“空头”企业,它们流动性强,财会人员不固定,兼职财会人员多,更有甚者一人兼任几家或十几家企业的会计,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明细核算不健全,执行企业主意志的多,执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少,时常发生偷、逃、税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追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今年的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开始实施,这就为我国的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因此,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解决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问题,减少乃至杜绝小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一、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小企业规模小、人员少、业务单一、组织结构简单,组织制度缺失、管理水平不高。逃避纳税,逃避债务的愿望要比大型企业强烈。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企业那么明显。尤其是小企业中的民营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家庭财产常相互占用,给会计核算带来困难。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规范。有的小企业干脆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设置会计机构,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确。小企业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高手作兼职会计,会计无证上岗的多,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几乎没有。.建账不规范,会计核算常违规操作。有些小企业根本不设账,或者虽然设账,但账目混乱。还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会计核算中人为操纵利润,采用倒轧账的方式记账,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企业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谈不上会计监督。用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付出成本大,或者难以获得。原始凭证的获取要付出成本,是因为企业在购买商品物资时要不要发票存在着不同的价格,若要发票,要加价,价格较高;不要发票价格较低,两者的差价是税款。小企业往往希望以较低的价格成交,但是又无法取得记账所需的合法凭证。还有的小企业发生费用后无法取得发票,只能取得不合规的收据。多发生在上级主管部门摊派的费用支出。企业只好不作此账,或相互之间调剂票据。制度缺失。小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承包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虽有其中几项制度,实际工作中从未认真执行过。因此,小企业的正常经济业务的有效运行难以保证,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也的不到保证。而设立这些制度的目标就是要保证企业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到相应的会计账户,使编制的跨期报表符合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要想达到以上要求,小企业必须得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二、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途径 建立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上市公司及其他性质的大型企业和我国的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做出规范,保障了他们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终于实施了,它使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变得有章可循。《小企业会计制度》解决了小企业会计目标定位混乱问题。它是以税法为导向的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信息主要应满足计税的要求,其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税务机关,其次才是债权人(如果有负债)。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建立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只有建立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才有可能按要求、门类记账、按会计制度中设置好的会计科目对业务进行分类,整理,才能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另外,会计核算模式建立后还能够健全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实施后,税务部门应该利用好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这两个有力武器,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从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入手,规范小企业税收秩序,加强小企业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首先,从帐薄、凭证管理入手,严格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新《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所有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通过强制建帐的手段,减少税源的流失,促进税收征管。为便于税务机关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纳税人有义务将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如果纳税人不报,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保持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上的灵活性的同时,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的规定或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缴税款,保证国家税收应收尽收。其次, 从整顿企业财会人员入手,促进其会计核算的规范。对于明细核算不健全,靠编制逻辑平衡的报表应付检查,财会人员只对业主负责不对法律负责等问题,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新《会计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整顿规范。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企业, 一律根据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的规定追究财会人员的连带责任。 促进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强化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其目标是树立起会计职业的尊严和荣誉感,最终使会计人员将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作为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 认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促进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其具体操作主要有:一是各地财政部门要配合小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要内容;二是从小企业自身做起,完善用人机制,敢于推陈出新、摒弃陋习,积极为年轻的、业务素质高的窥及人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待遇应予倾斜,吸引会计本科生、研究生到中小企业去工作,逐步改善其会计人员结构。积极开展委托代理记账业务对于无条件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企业,按规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对于代理记账问题,财政部早在1994年就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受托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凭证及资料进行审核,双方各负其责,共同促进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原则,正确定位高层管理人员的角色符合界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只能在二者中仅选其一,既不可各取所需,也不能交叉混用。小企业相对大中型企业而言,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不高,但有一点应清醒地认识到,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同样要遵循会计核算的13项基本原则,即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这13项基本原则,是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准确进行确认计量、合理对确认计量进行修正的保障,是小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首先应遵循的原则。如前所述,小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因此对其在会计核算中的正确定位也很重要。对于高层管理者,会计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与其保持独立,同时要监督其行为,防止其利用职权做出职责不清的越权行为,高层管理者从财务部取钱,一定要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记账,对高层管理者资金使用一定要按照企业财务预算执行。三、结束语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问题任重而道远,《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使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迈出了一大步。但是,从目前我国小企业的现状来看,靠企业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是不可能的。因此,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我们首先要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建立合理的会计核算模式,加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其次,财政部应指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健全账簿体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严肃处理,加强外部监管力度;最后,税务部门也应改进查核方式,改进税务人员对于小企业的态度,加强其对小企业的核查工作。我们相信,只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小企业会计规范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定能把这项艰巨的工作做得更好。(作者简介:欧阳能(1969- ),男,会计学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一直从事会计实践、会计教学和注册会计师业务。现在中山大学会计学研究生课程班进修。主要研究方向:会计信息、企业智力资本研究。)

论文会计准则国内外比较研究

你自己去学校图书馆上维普、万方、知网等找啊

会计原则”一词来自西方国家,最早见于1890年美国的会计文献,但真正受到美国会计界的重视是在1930年以后。随着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不断发展,如今会计原则已成为各国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主要课题。在多数国家,“会计原则”一词又被改称为“会计准则”。近些年来,会计准则也逐步为我国会计理论界所重视,并正在努力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 一)国外会计界关于会计准则的几种不同认识 1、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术语委员会于1853年公布的第1号《会计术语公报》指出:原则是“所采纳的或定称的一般法则,当作行动的指针;行为或实务确立的一个基础……”。这是美国会计职业团体对会计原则所下的最早定义。从这个定义理解,会计原则是会计行为的指针,是会计行为或实务所赖以确立的基础。 2、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70年发布的第4号说明书指出:“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揉合了某一特定时刻有关下述事项之一致见解;何种经济资源及义务应依财务会计而当作资产及负债入账,资产及负债之何种变动应予入账,这些变动应在何时入账,资产及负债及其间之变动应如何衡量,何种情况予以披露,以及应如何披露,乃至应编制何种财务报表等。”在这段叙述中,明确指出,会计原则就是关于资产、负债及其变动如何确认、计量、记录和揭示的一致性意见。 3、日本番场嘉一郎主编《新版会计学大辞典》的定义是:“会计原则是经济社会中给企业的会计实践指明方向的路标,是企业进行会计活动的指南。”这个定义是从会计实务出发而提出的,会计原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指南。 4、在西方国家最早采用会计准则一词的,是1940年美国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所著《公司会计准则绪论》。在这本书中指出:“会计准则之本身,非即为会计方法与程序,但为会计方法与程序之指南针耳。”这就是说,会计准则并不是具体的会计方法与程序,而是它的指针。国外会计界关于会计原则(或准则)的整个看法。大体上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广义方面理解,会计原则是从会计理论到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一种指导方针;从狭义方面理解,会计原则是恰当地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即指导会计实践的指南,更具体地说,就是关于资产负债及其变最如何确认、地量、记录和揭示的规范。国外所以要判定会计原则,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指导会计人员恰当地处理会计事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二是使会计信息的指导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便于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更好地利用会计信息。 二)我国会计理论界关于会计准则的几种认识从我国会计理论界来看,关于会计准则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看法:1、把会计准则划分为基本会计准则、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编报准则和具体业务准则三个层次。2、把会计准则划分为基本准则、一般准则和具体准则三个层次。基本准则包括独立经营准则、经济效益准则、计划准则等;一般准则包括会计分期准则、会计主体准则等;具体准则包括会计核算、会计控制和会计分析准则。 通常,我们所指的准则是会计核算准则,会计核算准则是关于价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准则。由于会计核算具有分配功能和信息功能,是处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依据,所以会计核算准则不应包含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有关方面的规范。因此,这一观点也不可取。 通过以上对各种意见的分析,我国会计准则从纵向上,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又分为通用业务会计准则,财务报表会计准则、特殊业务会计准则和特殊行业会计准则。从横向上,每一具体会计准则一般包括引言(准则范围)、定义(某准则涉及的概念)、一般确认原则、一般计量方法、一般报告原则、一般提示事项、附则(解释权和生效日期)七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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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文献综述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是新近出现的概念,是资本市场国际化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学者们对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进行了相当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1、塞缪尔斯和派(Samuels and Piper,1985)曾提出:会计准则的发展是一个由若变强的过程,应该是“比较—协调—标准化—统一性”。 这一排序的意义在于它客观地描述了会计准则国际协调进而达到趋同甚至统一的发展过程。2、乔伊和缪勒(1991)指出解决全球会计问题的两种形式:一是协调化,通过各国会计3标准的不断协调,求同存异,增进共同的内涵,缩小存在的差异,提高国家间会计实务和财务报告的可比性。二是标准化,即制定和实施全球统一的会计标准来取代各国的会计标准。3、关于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结果方面的研究。研究主要涉及到某一时点上会计准则实质趋同(Em enyonu and Gray, 1992; Herrm ann and Thomas, 1995),以及通过一定期间内趋同变动的计量来研究会计准则实质趋同的过程( Yang and Lee, 1994;Archer,eta l ,1995)。在大多数情况下,该类研究的目的在于评价全球和区域性的对准则趋同努力的影响。例如,Em enyonu 和Gray(1992)研究了 EU 第 4 号指令对一些欧洲国家会计准则实质趋同的影响。还有一些学者研究了会计国际化对区域水平趋同的影响。例如,Doupnik 和 Taylor(1985)、Yang 和 Lee(1994)研究了 IASC 准则的发布分别对西欧和泛太平洋国家准则趋同的影响。Barth 和 Clinch(1996)、Harris 等(1994)假设会计准则实质趋同与会计规范趋同相关,并体现于股价的波动中,进而研究了股票回报与使用不同国家会计规则计算的盈利之间的联系。Ball 等(1998)拓展了对会计趋同的市场基础的研究,研究了普通法和大陆法国家会计盈利的市场相关性,引入了一种检验环境变量对会计信息影响的方法,结果发现这两种类型国家的不同制度因素确实会影响盈利的价值相关性。这些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这些研究仍可能存在两个问题:首先,他们没有研究不同国家规范机构的不同力量的后果,而即使在规则类似的情况下,不同的影响力也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实务。其次,他们几乎没有对不同国家趋同水平的差异进行解释,而这种差异可能是由于其它环境差异因素 (如产业特征因素等 )引起的。将“趋同”的概念正式应用于会计领域,应该“归功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成立后一直致力于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化,其目标在总体上是“协调化”的思想。即:协调意味着不同观点的调和,尽可能协商调整各国会计差异,达到国际间相互沟通、理解、减少障碍和矛盾。然而,自2001 年实现成功改组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目标有所转变,它明确规定制定高质量、可理解并具有强制性的全球性的会计准则,并促使这些准则得到严格运用,促使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达到高质量解决方法的趋同。这样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从全球会计准则的协调者转变为全球会计准则的制定者,“趋同”的概念正式提出,并得到了各国会计界的普遍认可,而且许多国家都表示愿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国内文献综述综观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问题的研究现状,可以发现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问题已经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我国学者开始关注会计的国际趋同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等问题。1、盖地在《大同小异:中国会计准则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会计研究,)中将中国现行企业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对比,说明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企业会计标准己经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大同,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的小异,即会计差异。2、汪祥耀、骆铭民在《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财经论丛,)中探讨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然性、可行性,以及分析各国会计准则趋同化形势的基础上,比较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的主要差异,并进而提出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的一些建议。3、冯淑萍在《中国对于国际会计协调的基本态度与所面临的问题》(会计研究,)中指出“在对待会计国际协调方面,我们一贯坚持: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立足于我国当前会计环境的前提下,除了那些相关国际会计惯例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或者明显不切合我国实际的情况之外,我们都努力促使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协调或者一致。这一指导原则已经体现在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也将指导我国未来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建设”。4、盖地、刘慧凤在《会计原则协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切入点》(会计研究,)中指出“在会计界,从主张会计的国际协调到现在提出的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们认为,这不仅是字面的差异,而是实质内容的变化,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对会计国际协调的更恰当表述”。5、2005 年9 月在西安召开的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明确表示了对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积极态度,并提出了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四条基本原则。本次会议对进一步促进我国会计改革、 加快我国会计国际趋同步伐、 推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6、2005 年11 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联合声明”,明确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实现趋同,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工作和会计国际趋同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57、2006 年2 月发布的新会计准则目标是,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从“形式”上实现与国际准则完全趋同,并且进一步减少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从而进一步在实质上与国际趋同。楼继伟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的可贵实践和崭新突破》(会计研究,)中指出“2006 年2 月发布的39 项会计准则在关键环节和根本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趋同”。从国内相关的研究文献来看,学者们分析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程度,研究的主要成果是,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会计确认原则、计量方法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己经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思想正式建立的时间还不长,相关的研究文献比较少,且研究的角度也比较单一,主要从国际大环境中探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动因及相关对策,很少有人从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经济后果角度来阐述。尽管我国会计准则已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会计环境,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也会给我国带来一些负面经济后果。本文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的角度,具体分析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给我国带来的正面、负面经济后果,在此基础上,分析并提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原则和策略

新会计准则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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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规范研究分析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对我国经济影响日益增强,尤其在加入WTO之后,大量外国企业和外国资本涌人国内,大量国内企业到境外从事投资、融资活动,因而,如何做好我国会计规范与国际惯例之间的衔接,就成为日益紧迫的课题。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此后,逐步推进非上市公司采用新准则,这在我国会计规范体系建设过程中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关健词:会计规范;会计法律;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1 会计规范总体概况 会计规范是一套用于规定、约束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加工、处理与信息生成等行为的法律、标准制度和惯例的总称。一般来说,会计规范应具备内容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形式上的权威性和公认性,时间上的稳定性和统一性,以及发展方向上的前瞻性和先进性。会计规范体系就是由各项会计规范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按系统论的观点来阐释,会计规范是一个具有结构性、功能性和开放性的统一体系,主要包括会计法律规范、会计理性规范、会计道德规范以及国际会计慢例。 在我国,会计规范则主要采用了“准则”和“制度”两种形式,具体又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层次的《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第二层次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三层次的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则又是按如下方式得以实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各级行政机构制定、颁布和实施各项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委托财政部指制订、颁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有关会计方面的规定、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会计道德标准;企业内部则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的有关会计财务的制度、规定。应该说,我国现阶段采取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规范模式。首先,会计准则又个含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的现实是初级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而会计制度在易学性、操作方便性方面,更能满足广大会计人员的需要;其次,会计准则在应用中更多地是依赖于专业判断,这给了会计人员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从而客观上也为当前一些会计人员粉饰利润的行为提供了方便之门;此外,会计准则应是一个科学的体系,而从截止2006年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来看,还不足以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所有这些,要求我国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运用会计制度与之相配套协调。 2 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体系 企业会计制度是指国内的各个企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以及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制订的具体会计操作规定。可以说,企业会计制度是会计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化,它可以对会计准则的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从而保证会计准则实施的目标性与科学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盆。在我国,会计制度的产生、变革都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直接的联系,而社会经济环境是一个宽泛的、动态的、不断发展的概念,因而企业会计制度从它产生的那天开始,就在不断随着经济社会变革的需要,持续演变着。 3 我国现行会计规范体系的缺陷 现行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仍有很大缺口。尽管当前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13个行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制度,但很多交易和事项仍缺乏相应的会计规范,尤其是一些特殊事项、特殊交易和新兴业务。目前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少通用的标准在处理相关事项、交易和业务有着相互冲突的规定,而特殊的事项、交易和业务又找不到相应的规定,这些说明,我国会计标准体系实际上仍存在相当大的缺口,实务中还有很多问题由于没有相应的会计标准而只能用会计推理的方式来解决,而这种会计推理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极大,最终的后果就是会计处理很不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够清楚。按照理论界以及实务界对会计制度体系的设计的理解,企业会计准则最初是作为指导会计制度的规范出现的。我国会计制度体系的起点是《会计法》,会计准则是在《会计法》指导下制定的原则性的会计规范,而会计制度是在会计准则指导下制定的具体的会计规范,这样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应当由三个层次构成: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它们之间应该是指导和被指导的上下级关系。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我们发现,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实际上与会计制度是处在同一个层次上,企业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两个标准体系并列,经常造成不一致和混乱,影响会计实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较之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范的制定不规范。从总体上而言,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参照了国外的标准,且注意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体现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可是在会计制度的出台以及解释方面,随意性就较大。一个明显的表现就体现在对企业会计制度解释的规定上,当新出台的规定及解释与原先的解释不一致时,可以轻易地否定推翻原先的解释。另一方面,会计制度的制定不规范也体现在各个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自身企业特征制定和设立会计制度上,某种意义说,这是一把“双刃剑”,既给了企业根据自身现实来有效进行会计工作的灵活性,也给一些企业随意制定自身会计制度、滥用会计政策提供了可能。因而,财政部应该明确所有的会计标准包括会计制度在内的立法权全部归属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每一个解释都要通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并以公告形式发布。 结束语:我国目前实行会计法律规范为指导,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共建、平行推进的双轨制模式,是当前从我国国情出发得出的实际可行模式。在这种会计规范体系之下,理想的结果是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建立,企业会计人员薄记水平的提高,加之会计准则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具体详细处理方式,从而使得会计制度的作用逐渐弱化,当会计制度对企业没有参考价值时,就可完成由会计制度到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熊哲玲,梁静.论我国会计规范改革方向[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4). 作者简介:李明东,男,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储运销售公司财务科)。 补充: 【1] 吴健. 企业会计规范问题探析[J]. 上海企业 , 2006,(07) [2] 本刊编辑部. 中国会计规范体系示意图[J]. 财会通讯(综合版) , 2005,(01) [3] 李易. 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J]. 财会通讯(综合版) , 2004,(07) [4] 何存花. 建立科学会计规范体系应解决的几个问题[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0,(S2) [5] 高文静. 建立与WTO相适应的会计规范体系[J]. 辽宁经济 , 2005,(03) [6] 李红, 马瑛. 我国会计行业如何面对WTO的挑战[J]. 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学报 , 2002,(03) [7] 胡东明. 建立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J]. 铁道经济研究 , 2004,(04) [8] 鞠红兵. 我国企业会计规范体系的基本结构[J]. 中国审计 , 2001,(12) [9] 党建玲. 关于会计规范体系的思考[J]. 西安金融 , 2004,(09) [10] 杨靖, 李克桥, 田小凤, 王淑珍. 加强会计规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J]. 集团经济研究 , 2006,(03)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txt 《新会计准则引发的思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架构, 趋同与等效》

毕业论文也写的是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下面的是我的论文里的文献,你看看能用上的你就用吧,我的答辩都完了.[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 IASB.国际会计准则[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4] 新企业会计准则重点难点解析编写组.新企业会计准则重点难点解析[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5] 吴水澎.中国会计理论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6] 谢诗芬.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前沿问题研究[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7] 谢诗芬.论公允价值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若干重大问题[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6(11)[8] 葛家澍.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J].会计研究,2006(9)[9] 郭艳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及其在会计准则中的运用[J].财会月刊,2007(7)[10] 王建成,胡振国.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研究的现状及相关问题探析[J].会计研究,2007(5)[11] 德国、英国公允价值评估的发展现状及启示[J].中国资产评估,2007(3)[12] 徐琣婷,姜小华.在公允价值计量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对财务报告信息的影响[J].财会月刊,2006,(9)[13] 毛志宏,张星明,马玉芳.浅析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上市公司业的影响[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7)[14] 张理.论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J].财会研究,2006,(8)[15] 李懿.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看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应用[J].财经界,2006 ,(8)[16] 路晓燕.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应用[J].会计研究,2006 ,(4)[17] 郭学新.公允价值计量对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影响[J].财会月刊,2007,(3)[18] 葛家澍.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J].会计研究,2006,(9)[19] 葛家澍.创新与趋同相结合的一项准则——评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J].会计研究,2006,(3)[20] IASC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 Discussion Paper, Accounting for Financial Assets and Financial Liabilities, .[21] FASB, Preliminary Views, Reporting Financial Instruments Certain Related Assets and Liabilities at Fair Value, December1 4,1999.[22]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 derivatives and Other Financial Instruments—A Discussion Paper, July1996.[23] FASB, 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 , 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 [24] IASC, Present value Steering Committee, Issues Paper on Present Value (draft), July 2000.[25] IASC Current Projects, Present Va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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