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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原理论文范文形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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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原理论文范文形式美

浅谈生活中的美学 一谈到美学,人们往往会产生距离感,把美学等同于不食人间烟火、束之高阁的晦涩理论,认为它远没有物理、化学这些自然科学来的真实。其实并非如此,以往,我也认为美学十分神秘,里面蕴藏的玄机只有大师方能参透,当我走近它,一步步了解这门学问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美就在身边。它“润物细无声”地渗透在鲜活的生活中,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找到美的影子。翻开生动的生活画卷,形形色色的人过着形形色色的生活,体现着形形色色的美。不论是穿衣戴帽,还是居家旅游,或是与人交往,无不渗透着美的因素。俗话说,穿衣戴帽,各有所好。如何穿出自己的个性始终是人们关心的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古人所谓的“冠冕堂皇”中的“冠冕”就是特殊的“帽子”。古制男子二十为弱冠,行过冠礼之后方为成年,身为帝王的便可亲政,平民百姓则可继承祖业、参与家族事宜。冕则是皇帝登基时戴的“帽子”,标志着新王继承大统,至高无上。窥一斑而知全豹,光是小小的帽子就隐藏着许多学问,再不用说上衣下裳了,这背后的学问恰恰是美学要研究的内容。人的性格千差万别,言谈举止自然不同,或桀骜不驯,或温文尔雅,观其言行,可知其内心,所谓“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可人”。中国是礼仪之邦,自周代开始,我们的民族就开始按照各项礼仪从事各种活动,当然美学活动也不例外。一个人的谈吐和社交时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古人崇尚儒雅,教人与人为善,所谓“仁者爱人”,为人处事讲究“温、良、恭、俭、让”,这些做人的准则无不透着一个“德”字。在古代,一个人的德行修养对于这个人是否“美”人至关重要。历代的儒学大师都论述过“比德”,从孔孟到荀子,到董仲舒,再到刘向、许慎、白居易等等。美学包罗万象,除上述以外,生活中处处都有美的存在。游山玩水,自然美映入眼帘,驻足观赏,便促成了人与自然的对话,也就是美学中所讲的审美主、客体二者关系;买房装修,主人都会挖空心思为自己营造一个舒适、个性、有品位的家,这就涉及到了形式美的因素.

美学(希腊语:αισθητική;英语:Aesthetic)是一个哲学分支学科。美学的概念是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在1750年首次提出来的,他认为需要在哲学体系中给艺术一个恰当的位置,于是他建立了一门学科研究感性的认识,并称其为“Aesthetic”(感性学)。美学是研究人与世界审美关系的一门学科,即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活动。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以意象世界为对象的人生体验活动,是人类的一种精神文化活动。美学属哲学下级学科之一,该专业从属于哲学。要学好美学需要扎实的哲学功底与艺术涵养,它既是一门思辨的学科,又是一门感性的学科。美学与文艺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神话学等有着紧密联系。何为美?这是美学这门学科所研究的基本问题。每位哲学家对这个问题都有着自己的看法。这也并非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通过它可以辐射世界的本源性问题的讨论。从古到今,从西方到东方,对“美”的解释是复杂的。如古希腊的柏拉图说:美是理念;中世纪的圣奥古斯丁说:美是上帝无尚的荣耀与光辉;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是生活;中国古代的道家认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而一本《美学原理》则告诉我们美在审美关系当中才能存在,它既离不开审美主体,又有赖于审美客体。美是精神领域抽象物的再现,美感的世界纯粹是意象世界。美学的范围与宇宙同在,与人类同在,作为一本美学原理,应该讲哪些内容呢?这不但涉及到美学作为一种学术按自身的逻辑关联的内容,还要涉及到教育体系的学科分类对美学的具体呈现的制约,在中国,一是放在哲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的美学,二是艺术学下面的四个一级学科里:艺术理论、美术与设计学、戏剧与影视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三是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下面关于文学的诸学科和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下面的各国文学,四是一级学科建筑学下面与建筑艺术相关的学科和林学下面的园林植物和观赏园艺。这里最为重要是因艺术学与美学的分离而产生出来的艺术概论(或艺术学概论)与美学的关系。可以说,美的艺术类型与艺术概论所讲的内容甚多重合。因此,还要对学科分工的内容加以考虑。在综合这两个方面方面之后,一本美学原理,一是要列出所应讲的问题,二是在这些问题讲清之后,要让人对整个美学问题有一个整体性的领悟。基于此,一本美学原理,最需要讲的问题如下:1,审美现象学,讲清楚当人面对美,做审美欣赏时,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审美是怎样开始的,怎样进行的,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2审美类型学,讲清楚美分为几个大的基本类与型,如美、悲、喜等大类,类下有小型,如美之下有优、壮美、典雅,这些类型各自的特点是怎样的。3,审美文化学,讲清楚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和表现形式,进一步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念和形式。4,形式美法则,讲清楚超越文化和时空的美的基本法则,如形、色、对称、均衡等。5,美的起源。从人类文化学来看,美是怎样产生的,人是怎样认识到美的。6,美学的学科历史,讲清楚美学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其规律是什么。在这六大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审美现象学、审美类型学、审美文化学、形式美法则,作为教育体系中的美学原理,知道了这四大方面,就基本上把握住了美学。希望我能帮助你解疑释惑。

摄影是什么? 有人说,摄影是一门科技。有人说,摄影是一门艺术。 优秀的照片让人知真假,懂善恶,而且令人感美丑。 美与丑,这是美学探讨的问题,也是摄影应该探讨的问题。然而,实际状况又如何呢? 先看美学研究者的态度。王朝闻主编的《美学概论》,是高等院校使用的美学教材,厚厚的几百页,没有“摄影”二字,仿佛说,摄影与美学无关。北京大学著名美学家,宗白华教授的《美学漫步》提到了摄影。他认为“轻易的、表面的、虚假的东西”不是艺术,例如摄影,这位美学大师不仅看不到摄影有美学,而且看不到其中有艺术性。 我认为,大师们不了解摄影,自然也不懂得摄影有美学。 那么,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我们摄影人自己的态度。1、关于摄影美学“美学”的定义,即使有不同的说法,但如果你说它是一种反思的哲学,应该不会有异议。所以说,“美学”不是“被指导”的学问。你不能说朝哪个方向才是摄影艺术最好的发展方向,也不好说要成为摄影家,必须如何如何来构置画面。我不反对人家有这样或那样的主张,我只觉得不应该认为这些主张就是“美学”。举个例子,有ABC三个摄影家。A专门拍水墨山水画风格的作品,而且认为这才是唯一有艺术价值的摄影。而B呢,一贯“创作”那些谁都不理解,拍的是没人能看懂的作品,然后罗列出诸多艰深的理论,证明他的作品才是“纯粹的艺术”。C呢,则专门把镜头对准街头,美其名曰,摄影的天生使命就是“写真”。三位“专家”,都自诩为摄影领域的创新者,坚守着自己的“主义”,无论他人讲什么,总不为所动,坚持自己的工作方向。假设来个大辩论,那结果大概是,甲说甲的“摄影的艺术性”,乙说乙的“摄影的本质性”,最后没有结论。假设这三位有朝一日怀疑起自己的工作,开始学会退一步反省自身的立场,这时候如果能有所突破,就不能没有“摄影美学”这个抓手,以对过往进行系统的批判研究。真能这样,A也许会发觉,一味在摄影作品中追求绘画的笔法不免偏颇;B也许会注意到艺术作品避不开“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协调问题;还有C也许会恍然大悟,原来被自己一直忽略的地方,也还隐藏着微妙的审美空间。现实中,美学不但被很多人以各种形式“权力滥用”,而且还有众多“美学专家”不顾及现实艺术世界,只管将自己编织进抽象的理论大网里,自顾自地满足。我以为,中国在编纂自己的精神科学时,太多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理论,所以对美学不免有些过于偏爱。作为摄影作品的创作者,需要具备美学方面的反思态度。因为再伟大的美学专家的学说,即使完全构成体系,在实际操作者看来,也只是“常识的集成”而已。理论最多只是为你的想法搭个脚手架。2、摄影美的特征从广义上讲,作为审美鉴赏对象的摄影作品,种类繁多。从日常报刊上的新闻报道照片到艺术至上主义的“创意作品”,其间还有街头摄影、商品摄影、肖像、风光摄影等。大到国家级建设项目的摄影,小到随身装饰品的广告摄影,统统算进。不用说,这些作品,均追求一定的“摄影效果”。正是这些被追求的“摄影效果”里,往往包涵了一定的审美价值。每一个作品里都有“摄影的美学”。而且,每一个摄影部门所追求的审美价值标准都不一样,想要从中挖出某种“共同原理”,的确有些勉为其难。如果实在要找点什么出来,最终能找到的也许只有片鳞只爪。事实上,要弄清这些作品的存在价值,必须向每一个摄影部门一一去求证。不仅如此,就摄影作品本身而言,其审美价值还会随着作品创作时所应用科技手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比如,同样是拍一个风景,用普通摄影和高空摄影,以及自然摄影和角度摄影,所得到的审美性质截然不同。最近,德国就运用以上四种不同的摄影方法,分别拍摄了国内的风景名胜,并编辑成不同的画册,供人们欣赏。通过欣赏这些摄影集,人们可以真切感受到科技给“摄影效果”带来的巨大变化。这样看来,仅就风景摄影而言,所谓“纯摄影之美”,就有好多种。所以,必须分门别类,以不同的标准给予相应的价值评价。这是“摄影美学”特有的性质。3、摄影作品的审美标准摄影作品的审美标准,必须根据摄影类别的不同,以及所用科技的相异等,做出复杂多样的区分。在我们的摄影家之中,有一些人过快肯定自己的尝试,这种现象的出现,恐怕源于以下三种条件。其一,摄影的种类和技巧太多,可以尝试的空间太大。本来仅仅的“尝试之作”,很快,也很容易就被误认为是“具有一定价值的艺术品”。其二,看看摄影创作者的数量,会发现大部分是非专业人才。而且,不同于别的艺术,摄影不需要常年一点一点的训练才能学会,入门比较容易,那些本来觉着“好玩”来尝试一把的人,往往容易被误以为是“艺术家”。其三,因为摄影是新兴艺术,它不像绘画那样拥有数千年的历史、有伟大的先行者和严肃的传统。即使有“摄影艺术”一说,其中的“艺术”的含义,很容易被轻视,甚至被认为和所谓商业艺术、街头艺术没有两样。以上三个条件,如果正面运用,那么会使摄影具有特别的优势。反过来,如果被误解,会造成艺术价值水准的深跌。这就要求我们培养自己超强的批判精神,不断对种种新奇的尝试给予严肃的反省。不仅仅停留在理念和口号上,而是要切切实实去付诸实践。为了这种反省,我们还要加强自己与摄影相关的其他艺术的修养,学会在与其他艺术的比对中思考问题。结语摄影的优势在于,它能在完全保持审美功效的前提下大量生产,需要的时候,谁都可以很容易地得到。摄影的这一强项,是不能否认的。而且,这一强项可以直接带来重要影响,那就是摄影所具有的社会效应,它肩负着相当重要的社会作用。———————————————————————————————————————————— 摄影艺术的美学特征和美学本质体现在摄影这一整个过程的完成中,从摄影师对于生活的体验和观察;对观察到的事物在脑海中的加工和整理;运用摄影技术将美的事物记录下来的过程;以及最终欣赏者对于摄影作品的鉴赏才完成了对于摄影的整个艺术创作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骤都包含着美学对于摄影艺术的影响和引领。 一、摄影艺术创作前期的体验阶段摄影艺术的创作过程实质就是摄影师在生活体验的基础上,对现实的审美认识与对审美认识的表现过程。因此摄影艺术的创作是从创作主体的生活体验开始的。 生活体验即是摄影创作者在观察或接触生活中,被生活所感动,从而产生饱含感情的深刻的感受和难忘的记忆和思考,从而产生强烈的心潮起伏,形成物我同一、主客体交融的境界。简单的说就是摄影师发现事物或主体内在美,发现万物之次序与节奏,轮廓与线条,层次与空间,把一般人容易忽略的角度,处理成审美主体。 在这个创作的前期或者准备阶段,对于世界和生活的体验阶段,无不要求摄影创作者必须具备发掘美和欣赏美的基本素养。首先摄影创作者必须有发现美的目光以及对美好事物的独到的感受力,这就要求摄影师本身要懂得什么是美的本质,并具备自觉的乃至下意识的在社会生活中观察和捕捉所需要的艺术创作的素材的能力和习惯,对这些被观察的对象的审美特征能迅速的把握住并产生深刻的感受。由于摄影创作者是带着自己丰富的审美经验,带着自己的艺术思想、情感、不同的心境去观察和感受他所认为的美的事物,对生活中美的体验也有所不同,因此被体验或观察到的客观事物必然受到创作者主观审美目的、态度、情绪的影响。才会出现同一景物,不同的摄影师,却能创作出风格、意境完全迥异的作品。 二、摄影艺术创作的构思阶段 摄影创作的构思阶段是摄影师在既定的艺术心理定势和创作目的的指引下,在对客观事物的体验的基础上,发挥主观的艺术想象力,对美进行加工,从而在头脑中孕育出一个全新的审美意象的过程。其实质就是摄影师对生活体验和社会现实的一种审美认识活动。这一过程是将摄影师对生活的体验和自身思想情感高度融合的典型性过程。 首先摄影艺术的创作过程并不是单纯刻板的将客观事物重复性的记录过程,在这个活动过程中,摄影师必须发挥其审美特质,对客观事物进行主观加工,使得这按下快门的决定性瞬间,包含了内心的感动,在静止的图像背后有创作者主观的情感体验。决定性瞬间的展现并不是美好景物的无序罗列和摆放,摄影师必须发挥主观情感、审美体验、审美认知对美好的事物进行审美再创造,在头脑中发现客观事物的次序与节奏、轮廓与线条、层次与空间、色彩与明暗,并按照以个别表现一般的规律,经过审美的加工改造,构思出具有典型性的艺术意象,这个典型性意象既具有鲜明独特、丰满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普遍的代表性和概括性。例如在人物摄影中,摄影师往往抓住一个典型性人物的动作、或者表情的一瞬间来表达一群人的思想和面貌。这就需要摄影师在前期对拍摄主题的生活进行深刻的体验,他要掌握和理解他所要表达的这一群体的生活面貌和生活细节,从而在这生活细节中提炼出值得记录的瞬间,对这许多个瞬间进行选择、提炼、集中和虚构,最后抓住最有典型性的瞬间进行记录。这个构思的过程是摄影师对生活的审美发现和审美理想的集中体现。 三、将意象物化,记录瞬间的阶段 意象物化和记录阶段是摄影创作最决定性的阶段,是摄影师运用摄影语言,将构思成熟的意象记录为可供审美和鉴赏的摄影艺术作品,其实质即是摄影创作者的一种审美表现活动。和其他的艺术创作相同,这也是摄影创作最重要的环节,是形成摄影作品的最具有决定性的阶段。在这个记录、物化的过程中,摄影师必然要借助照相机等一系列摄影器材,也必然更加需要发挥其艺术想象和审美思维,将艺术意象进一步具体化、明晰化和完善化,同时运用摄影师独到的审美素养,构造最具有美感的摄影语言,将最终的艺术形象记录下来。这期间,摄影创作者要将美学元素发挥的淋漓尽致。 对于画面的构图即是这个阶段摄影师应用美学元素的体现。在摄影构图中,按美学原理就有很多种讲究。1、平衡,一幅摄影画面中,往往有多重事物组合而成,客观事物如何组合,取舍是最后画面有和谐美感的关键,因此在将摄影意象物化的过程中,摄影师必然要应用平衡的构图法则,对取景器中的所有景物进行细致主观的删选和组合,使得最后画面能呈现出视觉上的平衡之感;2、对比,在画面中难免会出现客观事物虚实、明暗、粗细、大小、方圆的对比等,此时摄影师为了表达其主观的创作目的,就会巧借画面中的对比,突出主题。例如为了突出颜色的醒目,可以采用万绿丛中一点红,这是颜色的对比,为了表现客观物体的高大,可以用极具反差的低矮来衬托,从而达到摄影创作的主观目的;3、虚实,虚实交互应用,是中国画的特色之一,但摄影中常用的清晰与模糊,留白等等也都与美学上的虚实观念有关。画面中什么地方应当留有空白的空间,什么地方应当满满当当,都看创作者想要突出的主体以及其表达的情感主题。虚实相生的手法也常被摄影师用来构造画面的空间层次。4、比例,画面中的部分与整体以及各个元素之间都存在着比例关系,这就需要摄影师发挥其审美想象和审美思维,将画面中各个元素展现的比例,大小恰到好处的展现出来。5、和谐,和谐也是中国古典美学中重要的准则之一。和谐建立在统一及类似的原则之下,同时也蕴涵着平衡,构图过分规整,则会缺乏生气,此时就需要或加强对比,或利用虚实来增强画面的活力。而相反的,若是过度变化,则又会显得画面散漫无章。因此在摄影构图中,美学就如同一把尺,平衡着画面中的各种元素,使得画面呈现出生动而不显杂乱,又有章可循的和谐画面。 四、摄影艺术作品的鉴赏 摄影艺术的意象物化,最后形成了可供欣赏的摄影作品,这还没有完成摄影创作的最后步骤,摄影作品的形成以及摄影创作的最终完成是以观众对于作品的鉴赏为标志的。在这个鉴赏的过程中,由于受众要形成自身独有的审美态度和审美心理,要运用自身的情感、思想和经历去解读作品,在这个再创造的过程中,美学同样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首先,当鉴赏者或者观众看到一幅摄影作品,会先从艺术的、审美的角度与作品进行交流和对话,其次,这期间受众的审美意识、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决定了这幅作品对于鉴赏者产生的影响。由于鉴赏者的人生阅历,受教育程度以及审美习惯和趣味的不同,其对同一幅作品产生的审美效果也是各有不同的,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在审美态度的影响下,受众还会以自身的受教育程度、艺术的理解、生活的经历和阅历以及充分发挥其联想和想象解读作品中包含着的情感和寓意。 综上所述,从摄影艺术创作的整个过程看,美学都始终指引和影响着其每一个步骤的完成,要创作出优秀的摄影作品,就必须要将美学元素充分的融入进摄影创作的点滴中。

从古人关于 " 南派 " 、 " 北派 " 、 " 碑派 " 、 " 帖派 " 的划分及其艺术特色的评价中 , 也可以看出古代书法美学对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审美特征的认识。尽管这种划分有时并不十分科学 , 但从其总体风貌上来把握 , 可以把南书、北书、帖派、碑派作为这两种美的形态的不同代表。相对说来 , 南派重优美 , 北派尚壮美 ," 北书以骨胜 , 南书以韵胜 "," 南书温雅 , 北书雄健 "( 刘熙载《艺概》 ), 南书婉丽清媚 , 富有逸气 , 北书雄奇峻健 , 更具豪气。重帖者 , 偏于阴柔之美 , 尚碑者 , 侧重阳刚之美。这与南派、北派书风也有密切关系。南书重帖 , 北书重碑。 " 南派乃江左风流 , 疏放妍妙 , 宜于启牍 : 北派则中原古法 , 厚重端严 , 宜于碑榜 "( 钱泳《书学》 ) 。帖宜于行草 , 以流美为能 , 碑宜于楷隶 , 以方严为尚 ," 短笺长卷 , 意态挥洒 , 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 , 法书深刻 , 则碑据其胜 "( 阮元《北碑南帖论》 ) 。北碑书法具有 " 魄力雄强 " 、 " 气象浑穆 " 、 " 笔法跳越 " 、 " 点画峻厚 " 、 " 意态奇逸 " 、 " 精神飞动 " 、 " 骨法洞达 " 等壮美风格。从某种意义上说 , 中国古代书法优美、壮美理想的发展演变 , 也正在重帖、重碑的不同倾向中进行。唐重碑 , 以壮美胜 , 宋、元、明重帖 , 以优美胜。 中国古代书法美学虽然在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两种形态上有不同侧重 , 但并不偏废哪一方。它强调二者的素朴结合、辩证统一 , 反对纯刚纯柔、偏执一方 , 倡导 " 刚柔相济 " 、 " 骨肉相称 " 的 " 中和 " 之致。它认为 " 纯骨无媚 , 纯肉无力 ", 只有 " 肥瘦相和 , 骨力相称 " 才行。从 " 刚 " 与 " 柔 " 来说 ," 直则刚 , 曲则柔 , 折则刚 , 转则柔 , 轻重捺笔则刚 , 首尾匀袅则柔 ," 二者结合," 刚柔相济乃得佳 "( 《明赵宧光论书》 ) 。从 " 阴 " 与 " 阳 " 来看 ," 沈着屈郁 , 阴也 , 奇拔豪达 , 阳也 "," 书要兼备阴阳二气 " 。总之 ," 阴阳刚柔不可偏颇 "," 高韵深情 , 坚质浩气 , 缺一不可以为书 "( 刘熙载《艺概》 ) 。它认为偏执一方 , 便会出现弊病 , 从而降低审美价值 :" 张瑞图书得执笔法 , 用力劲键 , 然一意横撑 , 少含蓄静穆之意 , 其品不贵 "( 梁巘《评书帖》 ) 。纯刚纯柔都不可 ," 纯刚如以锥画石 , 纯柔如以泥洗泥 , 既不圆畅 , 神格亡矣 " (卢携《临池诀》)。因此要求二者结合 , 使其相辅相成 , 刚中有柔 , 柔中有刚 , 达到 " 婉而愈劲 , 通而愈节 " 、 " 飘逸愈沈着、娴娜愈刚健 " 的刚柔相济的 " 中和 " 境界。这种 " 中和 "的 " 火候 " 是较难把握的 , 往往 " 趋稳适蕴藉 , 则无气魄骨力 ; 求气魄骨力 , 则不稳适蕴藉 "( 梁巘《评书帖》 ) 。古代书家们总是不断地探讨着如何把握这种 " 中和 " 之度。古人云 :" 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 蔡邕 ), 指出了毛笔的艺术表现功能。此一 " 软 " 字 , 是刚柔相济之 " 软 " 。 " 能柔能刚之谓软 , 非有柔无刚之谓软也 "( 刘熙载《艺概》 ) 。他们强调 " 以劲利取势 , 以虚和取韵 "( 董其昌《画禅室随笔》), 达到 " 骨 " 、 " 力 " 、 " 势 " 与 " 韵 " 、 " 味 " 、 " 趣 " 的和谐统一。 古代书法美学的 " 中和 " 美理想 , 还突出地体现在对晋人书法 , 尤其是对王羲之书法的崇拜方面。晋人书法表现出平和自然、含蓄委婉、刚柔相济、尽善尽美的境界 , 成为 " 中和 " 之美的典范。它如同西方古希腊的艺术 , 一直是后人学习的楷模。中国古代书法艺术、美学的发展 , 可以说是在尚晋与叛晋的矛盾冲突之中发展 , 是在不断向晋人书风回溯之中前进 , 这也即在 " 中和 " 与反中和的对立中演变。人们认为 ," 晋尚韵 "," 晋书神韵潇洒 "," 晋人书取韵 " 。这种 " 韵 ", 主要表现在一种平和自然、含蓄委婉的 " 中和 " 美的意境。古人谈到晋书 , 几乎都推崇备至 , 显露出对一种不可企及的美的向往之情。他们认为 " 晋人以风度相高 , 故其书如雅人胜士 , 潇洒蕴藉 , 折旋俯仰 , 容止姿态 , 自觉有出尘意 "( 方孝儒《逊志斋集》 ) 。在晋人书法之中 , 尤其对 " 二王 "( 又主要是大王 ) 崇拜至极 , 认为王羲之达到了尽善尽美的中和美的最高境界 , 是万世的典范 :" 逸少可谓韶 , 尽美矣 , 又尽善矣 "( 张怀瓘《书断》 )," 尽善尽美 , 其惟王逸少乎 !"( 李世民《王羲之传论》 ) 。王羲之 " 思虑通审 , 志气和平 , 不激不厉 , 而风规自远 "( 孙过庭《书谱》 ) 。这 " 志气和平,不激不厉 ", 不正是古人向往的最高的情感境界吗 ? 他们这样来描绘王字 :" 同夫披云睹目 , 芙蓉出水 "," 如阴阳四时 , 寒暑调畅 , 岩廊宏敞 , 簪裾肃穆 "," 如清风出袖 , 明月入怀 "( 李嗣真《书后品》 ), 真是美不胜收。正因为王羲之在人们心中占有如此高的美学地位 , 所以便进一步被当作衡量书法艺术价值的重要标准。如所谓 " 虞世南得右军之美而失其俊迈 ";" 欧阳询得右军之力而失其温秀 ";" 褚遂良得右军之意而失其变化 ";" 薛稷得右军之清而失于拘窘 ";" 李邕得右军之法而失于狂 ";" 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于粗 "( 李煜 ) 。这些书家虽然都具有王羲之的某一特点 , 却都达不到王字的十全十美的艺术境界。 上面分析的 " 中和 " 美理想 , 是中国古代书法美学中的主导思想。虽然在书法美学的发展中也出现一些 " 反中和 " 的审美思潮 ( 这在后面的历史分析中将提到 ), 但它们都没有象 " 中和 " 美理想那样在古代社会贯穿始终 , 没有成为主流 , 占居主导地位。 二 从中国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 美思想的历史发展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考察 : 第一个阶段 , 从汉代到唐代 。它以 " 中和 " 美为主 , 又偏于阳刚之美 , 这是一个强调情理统一、又注重理性的阶段。其中,汉代是萌芽发端期。魏晋是发展高峰,达到刚柔相济的“中和” 美典范程度。唐代也强调一种理性的均衡适度的和谐。在这种“中和”之美的总体倾向下,它又强调“骨” 、“力” 、“势” ,追求一种雄强有力的气势。唐代是这种壮美理想的高峰。第二个阶段 , 从宋代到明代。这时以情为主 , 出现了张扬个性的不中和、不和谐的“狂狷” 因素、" 丑 " 的因素。宋代首倡之,明代“狂草” 派达到高潮。从偏于" 中和 " 的优美、壮美理想发展看,此阶段以阴柔之美为主导倾向,元、明两代盛行。第三个阶段,清代。这是一个综合、总结的阶段, 也是向近代美学转变的过渡期。它在综合阐发前两阶段的基础上探求情与理的结合 , 强调在壮美基础上达到优美与壮美的辩证统一。下面具体论述。 汉代 , 特别是汉末 , 是中国古代书法美学的萌芽、发端期 , 是古代书法艺术审美意识自觉独立的时期。汉代在书法创作实践中进行了理论探讨, 提出了所谓 " 上皆覆下 , 下以承上 "、" 左右回顾 "、" 欲左先右 , 至回左亦尔 "( 蔡邕《九势》 ) 书法形式美辩证规律 。从汉代关于 " 势 " 、“力”的论述中 , 从其作为审美联想中介的自然美形象的描绘中 , 可以看出他们崇尚一种有力度、有力势的飞动之美。蔡邕说 :" 藏头护尾 , 力在字中 , 下笔用力 , 肌肤之丽。故曰 : 势来不可止 , 势去不可遏 ,…… "( 《九势》 ) 。他探讨了 " 力 " 、 " 势 " 的审美联系及毛笔在表现 " 力 " 、 " 势 " 方画的独特的艺术功能。有 " 力 " 才有 " 不可止 " 、 " 不可遏 " 的 " 势。汉代首倡了阳刚之美的审美理想。 到了魏晋,从审美理想的总的倾向看 , 人们强调情理统一 , 崇尚一种刚柔相济、骨 肉相称、骨势与韵味和谐统一的 " 中和 " 之美。晋人书法呈现出平和自然、含蓄蕴藉的美的境界 , 达到 " 中和 " 之美的高峰。魏晋追求 " 平和 " 的审美境界 , 讲求书法外在形态的 " 势和体均 " 。卫恒说 :" 观其措笔缀墨 , 用心精专 , 势和体均 , 发止无间 "( 《四体书势》 ) 。王羲之认为 :" 夫书字贵平正安稳 "( 《书论》 )," 凡书贵乎沉静 "( 《书论》 ) 。他们反对恣肆狂乱的笔势 , 要求 " 分间布白 , 远近宜均 , 上下得所 , 自然平稳 ", 指出 " 当须递相掩盖 , 不可孤露形影及出其牙锋 "( 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教悟章第七》 ) 。 " 孤露形影 " 和 " 出其牙锋 " 是不符合 " 平和 " 的美学标准的。魏晋之“和” ,是多样变化之和。他们要求“数体俱入” 、“字字意别” 。但这种变化是 " 和 " 中之 " 不同 "。魏晋书法美学既主张变化 , 又要求不超出整体之 " 和 ", 它强调诸形式美因素达到素朴和谐统一。" 作一字 , 横竖相向 ; 作一行 , 明媚相成 "。" 绵密疏阔相间 "(王羲之《书论》 )。" 不宜伤长 , 长则似死蛇挂树 ; 不宜伤短 , 短则似踏死蛤蟆 "( 《笔势论十二章》 ) 。要求润涩、盈虚和谐统一 , 起伏得当 , 远近适度 , 诸矛盾因素在整体中达到完满的结合。魏晋追求一种以骨为主、骨丰肉润、刚柔相济的艺术美 , 强调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的素朴和谐统一。魏晋书法美学提倡 " 骨 " 、 " 力 ", 反对软弱无力的书风 , 把 " 骨 " 、 " 力 " 作为重要的审美标准,认为“多力丰筋者圣 , 无力无筋者病”( 卫铄) 。魏晋所尚之 " 骨 ", 与后来唐代之 " 峻厉 " 、 " 粗放 " 、 " 雄强 " 之 " 骨 " 、 " 势 " 不同 , 它更主要是一种潇洒俊逸之 " 骨 " 、 " 风流气骨 " 。从当时对书法风貌的描绘来看 , " 王僧虔书如王、谢家子弟 , 纵复不端正 , 奕奕然有一种风流气骨 "( 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 ;" 陶隐居书如吴兴小儿 , 形容虽未成长 , 而骨体甚峻快 ";" 王右军书如谢家子弟 , 纵复不端正者 , 爽爽有一种风气 "( 袁昂《古今书评》 ) 。这里 ," 奕奕然 " 、 " 风流气骨 " 、 " 骨体甚峻快 " 、 " 爽爽有一种风气 " 等 , 说明了魏晋骨势的艺术意境。魏晋之 " 骨 " 是 " 骨丰肉润 " 之 " 骨 ", 刚柔相济之 " 骨 ", 它既求骨力、气势 , 又要有华润流畅的韵致。他们强调 " 骨力 " 与 " 媚好 " 的统一 , 既讲求 " 笔力惊绝 ", 又追求 " 风流趣好 " 、 " 笔道流便 " 。王僧虔说 :" 骨丰肉润 , 入妙通灵 "( 《笔意赞》 ) 。 萧衍认为 :" 纯骨无媚 , 纯肉无力;……肥瘦相和 , 骨力相称。 "( 《答陶隐居论书》 ) 可见 , 片面强调 " 骨 " 、 " 力 "," 纯骨 " 无肉 , 是不行的 , 必须 " 骨 " 与 " 肉 " 、 " 媚 " 与 " 力 " 结合 , 达到 " 骨丰肉润 " 、 " 肥瘦相和 , 骨力相称 " 的境界 , 才符合 " 中和 " 美的标准。可以说 , 魏晋之 " 骨 ", 是 " 形 ", 又是 " 神 ", 是 " 意 ", 又是 " 法 " 。在这里 , 外在的 " 骨法用笔 " 与内在的风骨气韵达到了水乳交融般结合 , 形与神 ( 形式与内容 ) 、 意与法 ( 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 ) 达到完满统一。魏晋人尚清逸之气、俊君之骨 , 追求洒脱俊逸的精神、气度。这种对人的内在气质和外在风度的要求 , 表现在书法创作中 , 一种骨肉相称、刚柔兼备、有骨力、有韵味的艺术意境便创造出来了。魏晋所崇尚的 " 中和 " 之美 , 是一种情与理、感性与理性、个性与共性和谐统一之美。其情感之抒发自觉的控制在理性、理智之中 , 个人感性意趣之追求和谐地遵循着理性、共性的法度规范。它不同于以法胜、以理胜的唐书之美 , 更有别于宋以后以意趣、情感、个性胜的 " 狂狷" 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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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学,从何而谈 (一)美学与美感的概述 什么是美学? 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日常的美化活动。 美学这门科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古代思想家对于美与艺术问题的哲学上的探讨,对于艺术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可以看作是美学理论的萌芽和起点。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则是近代的产物。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和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美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作为一个特殊部问开始确立起来。鲍姆加登[1]在1750年第一次用“美学”(Asthetik)这个术语(其含义是研究感觉和感情的理论),并把美学看作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后,康德、黑格尔等赋予美学以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理论形态,使之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九世纪一些资产阶级美学家在实证主义精神的支配下,力图使美学摆脱哲学而成为所谓“经验的科学”。当然,以所谓“经验的科学”自命的实证美学,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哲学的支配,但美学在这一时期是更加广泛地和独立地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给美学研究提供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改变了美学研究的面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性的美学观点,然而他们没有来得及使之系统化。因此,建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仍是一个有待努力完成的任务。应该说,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美学,至今还处于探索阶段。 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是在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而美感人对客观事物的外在美或内在美的特征的一种情感体验。它是由具有一定审美观点的人对外在客观存在事物的美的特征进行评价时产生的一种肯定、满意、愉悦、爱慕的情感。美感体验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对审美对象感性面貌特点、如线条、颜色、音韵、谐调、鲜艳、匀称等的感知,是产生美感的基础。2、对美的对象的感知和力量。美感是人对审美对象的一种主观态度,是审美对象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的反映。审美就是对美与丑进行鉴赏,只有通过认识、评价、鉴赏活动,才可能产生美感。由于每个人的审美需要、观点、标准、能力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因而对同一对象的美感体验也不相同,不仅对美与丑的评价鉴赏能引起人的美感,而且对善恶的评估也会影响人的审美感受与体验。 (二)美与美感 什么是美?尼采的理解,除“外观的幻觉”[2]说和“生命力的丰盈在对象上的投射”说之外,还有以下几点什得注意的提法: 第一、美是强烈欲求之所系。尼采认为,自康德以来,一切美学理论都被“无利害关系”这个概念败坏了。他厌恶所谓“无欲的静观”,而主张:“美在哪里?在我须以全意志意欲的地方;在我愿意爱和死,使 意象不只保持为意象的地方。爱和死:永远一致。求爱的意志:这也就是甘愿赴死。” 第二、美是强力的形象显现。“当强力变得仁慈并下降为可见之时,我称这样的下降为美。” 尼采对美感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析: 第一,联想说。美的判断“赋予那个少许发它的对象以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是以各个美的判断之间的联想为条件的,却与那个对象的本质完全无关。”把一个对象感受为美的,是因为这个对象激活了主体无意识中对以往种种美好体验的回忆,所有这些体验相互少激励,集结在这个对象周围了。所以,美感是以无意识联想为基础的一种错觉。 第二,动物性快感混合说。我们身上存在着性部动、醉、残酷等动物性快感状态,当一个对象少许起这些快感状态所寓区域的兴奋之时,“动物性的快感和欲望的这些极其精妙的细微差别的混合就是审美状态。” 第三,同感说。在远古时代,人受恐惧的训练,在一切陌生者身上看到危险,于是学会了在心中迅速领司和模仿对主感情的本领,即学会了同感 。人甚至把这种看法从人、动物推广到了自然事物,以为一切运动和线条都蕴含着意图。由恐惧而练习同感 ,由同感而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美感,包括对自然的美感。此说相当于移情说,不过尼采指出了移情起源于原始人的恐惧。 第四,距离说。美感有赖于一定的空间或时间距离。 (三)由美感而产生的美学构想 由费希纳开始的“自下而上”[3]的美学所提供的所有启发就在于此。 我们既然已经有了人类真实的审美体验作为美学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作为讨论一切美学问题的最本原的基础,那么关于美的客观存在的假说,立即就成为一种奢侈,而且绝对是一种碍手碍脚的奢侈。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也不复是美的所谓本质,不复是关于美是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是美感的本质,美感过程的本质,是人类主体审美地感知和把握对象的过程本身。这就意味着美学已经从一门关于“美”的科学转化成了一门关于“美感”和“审美”的科学,美学的立足点也就从本体论层面上迅速地转移到了认识论层面,从对本体的形而上的研究转化为对认识的形而下研究。 有位哲人说过,当人们异口同声地称赞某个对象很“美”时,他们说的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每个人的心理感受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征,而且同一个人的心理感受,也总是处于不间断的变化过程之中。更何况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用以判断对象的价值标准不同,面对同一对象时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将它放到整个审美发展史中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不同个体的审美体验的差异,甚至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持的价值标准的不同。我们在观照一片清淡平和的风景时产生的怡然自如的愉悦固然总是被美学家们称之为“美感”,然而我们在剧院里观赏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时心灵有可能经受到的巨大震撼也可以称之为“美感”吗?还有,我们在阅读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经历的怪诞无比的复杂心情,应该不应该也称之为“美感”呢? 这样的问题,我们从历代美学家们汗牛充栋的文献中,根本就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人们总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美感,却似乎很少来谈论那些被称之为“美感”的人类的具体感受本身。 第二章 由美学而发的审美感受 (一)审美感受 审美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给活动主体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并且还是一种通过这些主体的心理感受而获得其意义的活动。因而研究审美,首当其冲应该研究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人们将这种感受称之为“美感”。 研究“美感”,我们却很难直捷地用一两句话给出“美感”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在漫长的美学发展史上,就此曾经有过许多的争论与异议,而且还因为美感的定义其实也与美的定义一样,涉及到美学领域里几乎所有重要方面的重要问题。对“美感”的理论界定,与此前美学家们致力于对美的界定一样,实际上正是美学中有限的几个最核心的问题中的一个。 美学中所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争辨,只要是具有理论意义的争辨,大致只能出于两种最基本的分歧。其一是缘于各人欣赏趣味的不同,其二,则是缘于理论出发点的差异甚至对立。 不同风格与流派的代表人物经常互相攻讦。古典主义者看不起罗可可风格,现实主义诋毁流漫主义,托尔斯泰极不喜欢莎士比亚,其间的是是非非,更不能一言而尽。纵然我们能够找出许许多多理论上的根据,来证明某一种艺术风格比起另一种风格来更有生命力,或者说某种风格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显得更加适合时宜,我们亲身的审美感受却好象并不受这些理性的证明的左右,它似乎超越于理性的思考之外,而直接在心灵中与对象产生碰撞。面对这样一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审美感受,如果我们不想变成为感性领域里的暴君就只能这样说,因趣味不同而产生和出现的感受的不同之间,恐怕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要是真实的而非虚伪的审美体验,就是正确的。在真正的审美感受领域里,没有错误可言。正因为此,休谟才说“趣味无争辨”,因为在审美的领域里真正值得争辨的不是感受的真伪,而是某种感受是否属于审美的范畴,应该将哪些心理感受归之于审美的范畴之内,而又应该将一些怎样的心理感受剔除出审美的领域。然而这样的讨论,早就已经超出了趣味的差异。 这样的分歧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分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用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出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争辨,就象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欧洲人为了打破回教徒对东西方贸易的封锁,四处寻找通向东方的海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行的他们始终都未能真正到达传说中那个神秘而诱人的黄金之都,然而在这个探险过程中,从每个方向前进的人们却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因为理论基点的不同出现的争论,则象是那个古老的盲人摸象的传说所描述的那样,那位摸到腿的盲人说大象是柱子形的,那位摸到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就象一把蒲扇,那位摸到大象腹部的人说它就象是一块平板……不同的摸索者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立场出发推导出他们不同的理论,于是难免会从中产生出关于大象形状的“柱子学说”、“蒲扇学说”,甚至可能更振振有辞的“平板主义”。 然而就像要解决摸象的盲人们的争论,我们有可能做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出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之后,比较这样几种不同的出发点对于完整的大象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象某个三段论如果最终推导出了荒唐的结论,而它的推理过程本身又正确无误的话,我们就应该到它的前提中去发现与寻找错误的根源。一个自完备的理论体系如果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么很有可能其错就在它的理论出发点。 (一)审美价值与评价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价值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在欣赏中,由于地区和民族等文化差别,会出现价值观的差异,甚至会有完全不同的价值标准。但这不意味审美价值无客观性,因价值不等于评价,它们之间可以统一,也可以对立。文化习俗和个人特殊经验是造成不统一的主要原因。在对某一作品实际判断中,不同主体会出现不同感受。如,一个人在丧失亲人时,热烈欢快的形式也不会被其感知为愉快的东西。反之,一个时逢喜事的人,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也会感受到欢庆的气氛。由于文化习惯的差异,一幅山水国画也难以被一个西方人所接受,主体的评价与价值客观性符合与否,还要看主体所操持的欣赏媒介是否符合主体的欣赏习惯,一个不会下围棋的人,无论其有多少美学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也很难感知到棋盘中形式之美。同时,还要看主体能否在理智的作用下将普通情感升华至审美情感。一个具有欣赏水平的人,能感知和体验各种媒介的审美现象,甚至能将日常信息转换成审美信息进行体验。 在美术欣赏中,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具有社会功利性。一方面,审美意象和信息在激发主体审美经验的同时,也可能激发起个人的现实意识,即审美判断中潜伏着利害判断。如,对画中苹果的色彩和形状产生美感时,也可以作为“望梅止渴”的情感体验。即是纯粹几何形所传达一种普遍情感也能激起个人无意识的利害判断。另一方面,美感中包含着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如果将壮观的战争场面看成是一种总体艺术,那么人们是不会想往那种艺术的。因为审美价值的判断要受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制约,即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制约着审美价值判断。如,有时代和地区风格的作品或为某集团的个人情感所认可的形式规范,都可以作为审美评价的标准。 (三、)对美学的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后,曾占中国美学主流的实践美学话语开始衰落,美学界或是拒斥形而上学而转向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或是仍在传统模式内以生命本体置换实践根基从而倡导生命美学或后实践美学。然而,美学基本理论要获得真正的发展,最终还在于思想范式的转换。曹俊峰的《元美学导论》就是这一转换的初步成果,它无疑是90年代以来最有创造性的美学原理著作之一。在批判传统和当代美学的缺陷的基础上,作者发现它们共同的病因在于语义含混、概念不清,对于美学陈述的性质认识不够准确,在讨论美学问题时缺乏自觉的逻辑意识。由此,他提出以语言分析作为对美学痼疾的“较好的诊疗术”,其所谓的“元美学”(metaaesthetics)实质上就是语言分析美学,“它以一般的美学陈述为对象,以更高层次的语言对美学陈述作语义和逻辑分析”。根据他提出的诊治方案,首先要从审美和美的分析转变为用语的分析,从而把美学陈述或语句作为解析对象,进而还要考察美学陈述的内在逻辑问题。显然,这一方法论来自于欧美的从弗雷格、罗素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哲学,它体现出将这一思维范式具体落实到美学领域的本土化的努力。在具体操作中,作者先是从美学概念的分层(对象描述层、心理描述层、艺术技巧的评价层、审美评价层和美学原理层)入手,考察了这种鉴赏性概念的语义上的模糊性多义性、不可定义性,以及随审美心理而不断创新的开放性。接着,又着手对不同的审美命题分别进行语义分析,从而推导出一系列的结论:所有审美对象描述句都带有主观情感性,都非客观准确描述,越是不可证实就越有审美特性;审美心理描述句不能把个人的内省经验的描述普遍化。如此等等。 毋庸质疑,《元美学导论》深受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语言学转向”的影响,它突破了以往美学原理研究(深受黑格尔主义浸渍)仅囿于人文主义一脉相承的传统,力图在语言分析哲学的基础上构建出元美学的理论轮廓,为中国美学的多元发展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结论:千百年来人们很少真正从具体的人的真实的感受出发来研究美学,从人性的角度来研究美学。离开了人的感受,离开了人性及其人性的发展变化过程,美就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这样的研究,永远不可能看到随着人本身的变化,随着人类所赖以生活其中的自然与社会背景的变化,随着人的精神需求的变化,艺术与人的审美感受本身都在发生着不停顿的变化。所以我只能说,我们既然生在这个人们思想境界还不高的年代,我们就只能通过相当的定义来结实我们所谓的美学,可是,我多么希望,我们所说的美学,不仅仅是艺术家眼中的美丽,它可以走进千家万户,走入平常百姓啊!审美活动则是象征地面对世界、超越世界.

浅论悲剧美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作为美学对象的悲剧,必须是能使人奋发兴起,提高精神境界,产生审美愉快的。悲剧通过丑对美的暂时的压抑,却强烈地展示了美的最终和必然的胜利。所以实际上悲剧美所显示的审美特性必然体现出一种崇高之美,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比如被称为悲剧典范之作的古希腊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作品所表现的普罗米修斯为正义而甘受酷刑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展示出一种可歌可泣的悲壮崇高之美。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就留下了悲剧创作的辉煌成果,出现了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等著名的大悲剧家。这时的悲剧,大都取材于神话、传说和史诗。《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就是著名的代表作。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莎士比亚将悲剧艺术发展到了空前的壮大,这时的悲剧作品大都以人文主义观点宣扬新兴资产阶段的政治理想和生活愿望。其内容已离开了神话传说,而多以历史故事为体裁,如《哈姆雷特》《奥赛罗》等。19世纪的欧洲,在浪漫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思潮推动下,出现了雨果的《欧尼娜》,小仲马的《茶花女》,奥斯特罗夫斯基的《大雷雨》等一批优秀的悲剧。在中国的戏剧发展史上,王国维在1921年才使用悲剧这个术语。但这不等于是说中国是从那个时候才开始悲剧创作。如关汉卿的《窦娥冤》,无名氏的《孔雀东南飞》等都是较早出现的悲剧作品,在世界广为流传。在希腊传统的悲剧创作中,人物的命运做为悲剧的最重要的因素,那是英雄人物在命运面前的无力所体现的,而观众也能够从这种无法言传的力量中得到一种命运无常的压迫感。首先要认识到这种最原初的创造往往是代表了人们的一种基本的渴求的。之后在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中则把悲剧的模式以及人们所欣赏悲剧的心理是怎么样的联系起来,他的两条重要理论便是:一、悲剧的主角是和我们相类似的人,他们并不是道德最完善的人,因此他们便会有过错,在悲剧中人们看到他们由于某种很小的过失所引起的巨大悲惨后果,从而引起悲剧的效果。二、人们在欣赏悲剧的时候,悲剧引起了哀怜和恐惧,从而导致这些情绪的净化,这种过分强烈的情绪宣泄使得恢复心灵的平静从而保持心理的健康。很显然亚里士多德把悲剧的形成和所引起的心理的效果降低到了普通人的层次上,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命运的互相怜悯于是体现在悲剧的审美活动之中。之后莱辛对于悲剧理论又做了扩展,他认为观众在欣赏悲剧时候所表现的哀怜和恐惧不是作用在自己或者悲剧中人物的身上,而是把自己的命运和人类的命运结合起来,认为这样的悲剧是可能发生在任何的一个人的身上,这是最为悲惨的事情了。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关于悲剧的理论,但是就产生人悲剧的心理的效果来看,中国的悲剧一直在发展着。二十年代鲁迅先生也曾提出过一个悲剧的著名命题:“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里揭示的悲剧艺术的特征是“人生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生活中一般的悲哀、悲痛和悲惨。悲剧的审美价值是以人生的社会价值作为基础的,而其表现的手段则是“毁灭给人看”,美好的有价值的东西遭到毁灭,它给人的感受应该是极具震撼的。这是鲁迅悲剧观的核心。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悲剧理论最有代表性的观念。中国的比较著名的“悲剧”,比如我国古代文学史上最早、最优秀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就比较有代表性。诗歌所表现的悲剧艺术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故事在情节的叙述中创造一种悲剧气氛。原题目的设定、开头的起兴和情节发展中气氛的渲染,都在极力营造爱情的悲苦情调。第二、人物的悲剧美,是最富有感染力的悲剧力量。主人公刘兰芝的姿容、心灵和人格,都被塑造得完美无缺。人物形象愈是完美,其悲剧效果愈为突出。因此,刘兰芝的悲剧实际上是社会的悲剧。而焦仲卿由于受封建礼教束缚而不敢大胆反抗的软弱性格是造成他悲剧的主要原因。第三、艺术手法强化了悲剧效果。赋、比、兴等传统表现手法增加了悲剧的情绪浓度;反衬、烘托突出了人物形象的美学效果;细节描写、多层次渲染等手法,清晰有序地将悲剧气氛凝为一体。主人公因生命遭到毁灭而成就了精神生命的永恒价值,从而激起悲壮之情而使人们的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提升。这就是悲剧的美学力量所在。另外还有像《窦娥冤》。这种悲剧的力量主要来自善良又无力的小人物在不公的社会中所遭受的悲惨命运。这种悲剧情景在以上西方的传统悲剧理论中是不符合的,首先窦娥并没有在剧中表现出过失,其次窦娥在地层社会中代表的是一种典型的性格,她所遭遇的是一种黑暗力量的折磨,并不能代表一种社会的普遍力量,换言之传统的西方悲剧理论具有一种贵族性,而中国的这种下层的悲剧则代表了一种现实性。《西厢记》《牡丹亭》等等,这些代表的是一种人物内心的强烈冲突以及社会的普遍力量的压制,这里可以看到人的情欲的力量和社会压力之间的冲突。士大夫的悲剧。这在文学作品中并不是直接的表达的,但是他们的生平,对理想的追求,对完美人格的实现则代表了中国所特有的一种悲剧气质,那便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虽万折吾往矣”的理想人格,这种理想人格的悲剧性在于现实精神的缺失,在面对现实的复杂和矛盾尖锐的时候不能够从一种务实的角度来实现较好的结果,而是以个体的毁灭来实现理想人格的实现。例如屈原、文天祥等。《红楼梦》所代表的更为复杂的悲剧。它即表现了人在命运无常面前的脆弱无力,也表现了个人理想与社会普遍力量的冲突,同时也具有小人物在残酷现实中的悲惨命运,而这一切则集中表达了一种深切的人生幻灭感。根据上述实例,我大致归纳了悲剧的四种类型。一、命运的无常(希腊悲剧、红楼梦)。二、人生理想与普遍力量的冲突(红楼梦贾宝玉、苏格拉底、黑格尔的悲剧理论)。三、理想人格的实现(中国士大夫精神)。四、平凡的人在黑暗中的悲惨命运。(窦娥冤、莱辛的悲剧论)。而这些悲剧在人心中所产生的心理效果也可以说是并不一样的,有同情,有设身处地的恐惧和哀怜,有命运的共鸣,有并未发生于自身的安全感(类似崇高),还有黑格尔所提到的心灵的愉悦。但是应该说不论哪一类型的悲剧,都是一种美的体现。生命是有限的,而追求不朽。悲剧在将人生中最残酷的一面呈示给我们,引起我们惊悚的时候,更激发我们一种对美好的生活的追求、一种对悲剧美更深层次的认知。参考书目:1 《美学原理》蒋孔阳编 华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 《唐弢文集》第九卷 《〈孔雀东南飞〉的现实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3 《中国文学史(一) 》 游国恩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美学原理论文审美1000字

文学审美是指读者对文学作品进行的鉴赏活动,它是一种特殊的精神享受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文学审美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网络文学的审美趋势

摘 要:网络文学近年来影响越来越大,它以网络代替传统的纸质媒介,呈现出自己独有的审美趋势。它的这种审美趋势主要体现在:审美创造的主体间性,审美态度的目的化,审美趣味的媚俗化。

关键词:网络文学;主体间性;审美态度;审美趣味

网络文学作为文坛一支异军突起的力量,从十多年前的无人问津,到现今占据文学的主流市场,即便是传统文学的销售也要冠以“著名网络小说家”、“最新畅销网络小说”等字样借以吸引读者。网络文学较之于传统文学,最大的区别在于传播媒介的不同,传统文学使用的纸张等传统的媒介,网络文学的传播媒介则是网络。网络的兴起与广泛的运用,是网络文学发展的最大推动力。网络文学的发展受到 网络技术 的发展和运用的重大影响,因此,网络文学有着自己独特的审美趋势。

一、审美创造的主体间性

对网络文学发展最敏锐的莫过于它的审美接受者,即在线读者。在线读者不同于传统的读者,他们对文学的关注依赖于网络。在线读者所阅读的作品是作家在网络上写作发布于网络的,他们所阅读的作品是很大程度上是在网络文学这个环境下所创作的。在线读者所感知的文学活动中的世界,是网络所建构的一种“拟态环境”,网络文学作家的作品所反映的世界无论是客观世界还是主观世界都受到这种“拟态环境”的影响。传播学家沃尔特·李普曼在《舆论学》中首次提出“拟态环境”的概念。所谓“拟态环境”并不是指现实环境的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时间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之后向人们展示的环境。这也就是说,在线读者在网络作品中所感受到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世界,也不是现实世界在作家头脑所显现的主观世界,而是一种拟态的非现实的世界。

主体性是启蒙时代的产物,它肯定了人的价值。传统的文学创作是一种主体性的创作,作者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主体性拉开了主客体之间的距离,甚至把主客对立起来。在传统文学中,由于作者与读者之间是一种非共时性沟通,也就是说作者通过写作而固定下来的意义与通过读者进行理解的意义之间存在着距离导致了这种对立。现代美学认为审美是主体间性的活动,而不是片面的主体性的活动。网络文学的发展实现了这种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转变。传统文学的审美创造模式是作家创 作文 本,读者接受解读文本,而网络文学则改变了这种单项的模式,作家创作文本,读者接受解读并且参与文本的再创作,甚至原本的作家也会变成审美接受者。

王晓东在《西方哲学主体间性理论批判》中将主体间性的思想分为三个层次:社会学、认识论和本体论。

社会学的主体间性是指作为社会主题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关涉到人际关系以及价值观念的统一的问题,但是仅仅限于社会关系、伦理原则的范围,没有进入哲学的本体论的层面。而且社会学的主体间性是不充分的,在现实领域不可能真正解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对立。

认识论的主体性是指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它关涉到知识的客观普遍性问题。审美创作中作家与文本则是这样一种认识论范围的主体间性。作家创作文本,通过对日常生活的感知和想象以文字为载体形成文本,看似作家是绝对的主体。事实上在文学创作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感觉,一旦当你塑造了某个人物,建构了某个叙事的线索之后,人物和情节的发展开始不受作家的控制,它们似乎有了自己的生命。并且当作品一旦完成之后,作品则成为了自行运作的主体而不受创作主体所控制。作家与作品不再是一种谁创造了谁的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对话关系。

生存论主体上的主体间性是指主体间的存在,不仅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主体间性的根据在于生存本身,生存不是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主体构造、征服客体,而是主体间的共在,是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交往、对话。在网络文学创作中,读者的参与创作是它独特的创作样式,互为主体的双方是双方能动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而不仅仅是主客体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这种主体之间的交流首先是一种共同参与,一种主体的分有、共享或一种共同创造。

在审美创造中,作家、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成为真正的主体间的关系,人与作品与读者的关系变成了我与另外一个自我的关系,我把作品与读者当做是有生命的、有感情的主体,我与之交往、对话、和谐相处,三方都获得了升华。

二、审美态度的目的化

人为了得到诗意和美感就必须超越主客关系的模式,为进入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准备条件。这个条件,在西方美学史上,叫审美态度。在中国美学史上,叫做审美心胸。朱光潜强调,有审美态度才能看到美。网络文学的审美态度是一种目的化的审美态度,以自身为目的追求生活娱乐般的非现实的愉悦。

传统的美学家他们都认为在审美活动中存在着一种不同于实践的、理智的、道德的态度的审美态度。叔本华的审美静观,认为审美态度就是一种从意志和欲望的束缚中获得暂时解脱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和观察事物的普通方式迥然有别的审美观照方式;或者说就像布洛所说的在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之间要有一定的“心理距离”;或者正如康德所说,这种审美是无关利害的。一句话,这种审美就是要超越现实、超越实体,超越个人的欲望及实用的目的,超越抽象的概念思维,超越道德上的需求,而使审美主体专注于事物的形式和外表以取得一种审美观照的愉快。网络文学环境中的审美主体完全从个人的喜好出发,选择自己的审美观照的方式。也不要求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保持一定的距离,相反,正是因为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的相近,使得审美主体更愿意去关注它。传统的审美方式所要求的距离,很容易造成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隔膜。现今,网络文学目的化的审美态度要求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审美对象,这种兴趣首先得建立在与审美对象能够很好的契合与共鸣。这种审美距离的拉近使得这种契合和共鸣能更好的实现。最后,无论网络文学这样的作品所带来的快感是功利的还是非功利的,都给审美主体以审美的愉悦。

审美主体的审美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审美对象。也就是说,审美对象的审美特质能不能为审美主体发现和欣赏,这要看审美主体采取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是以什么精神状态去注意和观看它。如果主体以一种实用的或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去面对审美对象,那他便不可以将注意力投注到对对象的审美观照之中,当然不能发现和欣赏到美。这些都说明了主体的审美态度在审美活动中是至关重要的。网络文学中的审美对象,不同于传统的审美对象那样晦涩难懂,而是根据读者的喜好来创造审美的对象。比如网络文学的受众多为青少年,则网络文学大部分的题材都是围绕亲少年所喜爱的奇幻、爱情、青春等。再不如当下流行的穿越题材也是由于审美主体的大量关注所导致这类型的作品的大量产生。也就是说,网络文学中读者的审美态度比传统文学更打程度的决定着审美对象。 对于审美态度的总体特征,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这就是“超越性”。审美态度所要超越的是日常生活的实利意识以达到一种暂时的超脱,简言之,就是对实用功利的超越。这种超越还包括对人的情感等官能快适的超越,对道德的超越。审美超越的最后一层含义是,是对审美快乐自身的不断超越,体现为审美快乐的不断超越提升,最后走向极致。网络文学带有某种致幻的力量,无论从文学创作者所依赖的世界还是他所创造的世界,与现实的世界都存在者很大的差距,网络文学的读者流连于这种“拟态”的世界,过分的追求对个人欲望的满足,对个人情感的宣泄。这样的审美态度并不具备超越性,反而沉溺于非现实的世界无法自拔,甚至放任自己在自我的世界中掩耳盗铃般的活着。一方面网络文学的作家也安逸于这种环境,另一方网络文学的读者把这样的世界误认为是真实的世界。

三、审美趣味的媚俗化

审美趣味就是一个人审美感知的外在表现形式。网络文学影响下的审美趣味是一种大众的审美趣味。社会学家赫伯特·布尼黙,指出大众具有规模大、分散、匿名和无限性的特点,既不同于有一定组织性的社会群体,也不同于松散的易冲动的群集,更不同于有政治自觉意识的公众。大众没有任何组织性,没有稳定的结构、规范和领导者,缺乏为实现自身目的而行动的意愿和手段,但是对那学超出其直接 经验 范围或直接控制之外的事物感兴趣,并对之关注有加。正因如此,网络文学的审美趣味呈现出从众性和盲目性。

第一,从众性。审美趣味的从众性是指,在网络文学中并不是所有的读者都知道怎样的作品是好的,而是看大家在看什么就看什么。例如,在广大读者群中有一群小资派的读者,他们看安妮宝贝,把安妮宝贝的作品看作是文学小资标志。这种从众性表明,大部分的读者追逐的是文学所指向符号而不是文学本身。在消费社会里,艺术具有了某种可消费的性质。读者对作品的消费已经不再想原来那样出于审美的需要,而是在追求一种欲望的满足。审美需要是一种对作品本身的需要,而欲望满足却只求从作品那里获得一种象征符号,这就造成了以符号消费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趣味。对象征符号的需求不要求作品能给人带来某种愉悦,它只是作为一种空洞的能治而漂浮于作品之上。作为消费的符号,这些作品实际上已经丧失了其所指。

第二,盲目性。审美趣味的盲目性是指,网络文学的受众盲目跟从大众潮流的喜好选择审美对象。网络文学中所体现的审美趣味是一种虚假的趣味,它并非来自于生命内在的冲动,而是迫于外力的驱使而表现出来的趣味。这种审美趣味则具有盲目性,总是随着“潮流”而变,缺乏一定的稳定性。消费时代逻辑就是人们不再是理性地扪心自问“我”需要什么,而是盲目地跟着传媒制造出来的欲望走。在布迪厄看来,趣味是某一阶级成员通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对自己阶级归属的认同,它对分配的控制是通过消费进行的,不同的趣味就会产生不同的消费观,不同的消费观又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空间中的阶级归属。网络文学的读者盲目的与网络中相应的阶层保持趋同,借以显示自己紧跟时代潮流并带有某种炫耀性。这种盲从性,使得读者一直追逐这代表“潮流”趋势的审美趣味,他们认为只有追赶上了领跑者,自己的审美趣味才会是合法的和有意义的。但是有讽刺意味的是,追逐者跑得越快,他们离自己真实的趣味就越远,越难以表达自己真正的审美需求。

四、结语

网络文学以文学为依托,是生长在文学土壤下的一朵艳丽的花朵,它与传统文学虽然存在着如此多的不同之处,存在着如此多的独特之处,但是它还是文学的一个分支,它仍然要肩负着传统文学索要肩负的使命。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一切东西都被拿来消费,我们甚至开始消费我们的文学。如若一切都是可消费的短暂的,那么总要有东西来展现它永恒的魅力,它就是文学。文学之所以长久被人喜爱在于它所具有的超越性,网络文学也该以此为使命,追求不朽与超越。(作者单位: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

参考文献:

[1]沃尔特·李普曼.舆论学[M].华夏出版社,1989.

[2]王晓东.西方哲学主体间性理论批判[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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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范玉吉.审美趣味的变迁[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5]张贤根.互文性:在艺术、美学与哲学之间[M].长江文艺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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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学,从何而谈 (一)美学与美感的概述 什么是美学? 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日常的美化活动。 美学这门科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古代思想家对于美与艺术问题的哲学上的探讨,对于艺术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可以看作是美学理论的萌芽和起点。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则是近代的产物。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和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美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作为一个特殊部问开始确立起来。鲍姆加登[1]在1750年第一次用“美学”(Asthetik)这个术语(其含义是研究感觉和感情的理论),并把美学看作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后,康德、黑格尔等赋予美学以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理论形态,使之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九世纪一些资产阶级美学家在实证主义精神的支配下,力图使美学摆脱哲学而成为所谓“经验的科学”。当然,以所谓“经验的科学”自命的实证美学,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哲学的支配,但美学在这一时期是更加广泛地和独立地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给美学研究提供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改变了美学研究的面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性的美学观点,然而他们没有来得及使之系统化。因此,建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仍是一个有待努力完成的任务。应该说,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美学,至今还处于探索阶段。 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是在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而美感人对客观事物的外在美或内在美的特征的一种情感体验。它是由具有一定审美观点的人对外在客观存在事物的美的特征进行评价时产生的一种肯定、满意、愉悦、爱慕的情感。美感体验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对审美对象感性面貌特点、如线条、颜色、音韵、谐调、鲜艳、匀称等的感知,是产生美感的基础。2、对美的对象的感知和力量。美感是人对审美对象的一种主观态度,是审美对象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的反映。审美就是对美与丑进行鉴赏,只有通过认识、评价、鉴赏活动,才可能产生美感。由于每个人的审美需要、观点、标准、能力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因而对同一对象的美感体验也不相同,不仅对美与丑的评价鉴赏能引起人的美感,而且对善恶的评估也会影响人的审美感受与体验。 (二)美与美感 什么是美?尼采的理解,除“外观的幻觉”[2]说和“生命力的丰盈在对象上的投射”说之外,还有以下几点什得注意的提法: 第一、美是强烈欲求之所系。尼采认为,自康德以来,一切美学理论都被“无利害关系”这个概念败坏了。他厌恶所谓“无欲的静观”,而主张:“美在哪里?在我须以全意志意欲的地方;在我愿意爱和死,使 意象不只保持为意象的地方。爱和死:永远一致。求爱的意志:这也就是甘愿赴死。” 第二、美是强力的形象显现。“当强力变得仁慈并下降为可见之时,我称这样的下降为美。” 尼采对美感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析: 第一,联想说。美的判断“赋予那个少许发它的对象以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是以各个美的判断之间的联想为条件的,却与那个对象的本质完全无关。”把一个对象感受为美的,是因为这个对象激活了主体无意识中对以往种种美好体验的回忆,所有这些体验相互少激励,集结在这个对象周围了。所以,美感是以无意识联想为基础的一种错觉。 第二,动物性快感混合说。我们身上存在着性部动、醉、残酷等动物性快感状态,当一个对象少许起这些快感状态所寓区域的兴奋之时,“动物性的快感和欲望的这些极其精妙的细微差别的混合就是审美状态。” 第三,同感说。在远古时代,人受恐惧的训练,在一切陌生者身上看到危险,于是学会了在心中迅速领司和模仿对主感情的本领,即学会了同感 。人甚至把这种看法从人、动物推广到了自然事物,以为一切运动和线条都蕴含着意图。由恐惧而练习同感 ,由同感而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美感,包括对自然的美感。此说相当于移情说,不过尼采指出了移情起源于原始人的恐惧。 第四,距离说。美感有赖于一定的空间或时间距离。 (三)由美感而产生的美学构想 由费希纳开始的“自下而上”[3]的美学所提供的所有启发就在于此。 我们既然已经有了人类真实的审美体验作为美学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作为讨论一切美学问题的最本原的基础,那么关于美的客观存在的假说,立即就成为一种奢侈,而且绝对是一种碍手碍脚的奢侈。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也不复是美的所谓本质,不复是关于美是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是美感的本质,美感过程的本质,是人类主体审美地感知和把握对象的过程本身。这就意味着美学已经从一门关于“美”的科学转化成了一门关于“美感”和“审美”的科学,美学的立足点也就从本体论层面上迅速地转移到了认识论层面,从对本体的形而上的研究转化为对认识的形而下研究。 有位哲人说过,当人们异口同声地称赞某个对象很“美”时,他们说的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每个人的心理感受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征,而且同一个人的心理感受,也总是处于不间断的变化过程之中。更何况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用以判断对象的价值标准不同,面对同一对象时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将它放到整个审美发展史中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不同个体的审美体验的差异,甚至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持的价值标准的不同。我们在观照一片清淡平和的风景时产生的怡然自如的愉悦固然总是被美学家们称之为“美感”,然而我们在剧院里观赏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时心灵有可能经受到的巨大震撼也可以称之为“美感”吗?还有,我们在阅读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经历的怪诞无比的复杂心情,应该不应该也称之为“美感”呢? 这样的问题,我们从历代美学家们汗牛充栋的文献中,根本就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人们总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美感,却似乎很少来谈论那些被称之为“美感”的人类的具体感受本身。 第二章 由美学而发的审美感受 (一)审美感受 审美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给活动主体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并且还是一种通过这些主体的心理感受而获得其意义的活动。因而研究审美,首当其冲应该研究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人们将这种感受称之为“美感”。 研究“美感”,我们却很难直捷地用一两句话给出“美感”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在漫长的美学发展史上,就此曾经有过许多的争论与异议,而且还因为美感的定义其实也与美的定义一样,涉及到美学领域里几乎所有重要方面的重要问题。对“美感”的理论界定,与此前美学家们致力于对美的界定一样,实际上正是美学中有限的几个最核心的问题中的一个。 美学中所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争辨,只要是具有理论意义的争辨,大致只能出于两种最基本的分歧。其一是缘于各人欣赏趣味的不同,其二,则是缘于理论出发点的差异甚至对立。 不同风格与流派的代表人物经常互相攻讦。古典主义者看不起罗可可风格,现实主义诋毁流漫主义,托尔斯泰极不喜欢莎士比亚,其间的是是非非,更不能一言而尽。纵然我们能够找出许许多多理论上的根据,来证明某一种艺术风格比起另一种风格来更有生命力,或者说某种风格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显得更加适合时宜,我们亲身的审美感受却好象并不受这些理性的证明的左右,它似乎超越于理性的思考之外,而直接在心灵中与对象产生碰撞。面对这样一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审美感受,如果我们不想变成为感性领域里的暴君就只能这样说,因趣味不同而产生和出现的感受的不同之间,恐怕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要是真实的而非虚伪的审美体验,就是正确的。在真正的审美感受领域里,没有错误可言。正因为此,休谟才说“趣味无争辨”,因为在审美的领域里真正值得争辨的不是感受的真伪,而是某种感受是否属于审美的范畴,应该将哪些心理感受归之于审美的范畴之内,而又应该将一些怎样的心理感受剔除出审美的领域。然而这样的讨论,早就已经超出了趣味的差异。 这样的分歧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分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用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出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争辨,就象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欧洲人为了打破回教徒对东西方贸易的封锁,四处寻找通向东方的海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行的他们始终都未能真正到达传说中那个神秘而诱人的黄金之都,然而在这个探险过程中,从每个方向前进的人们却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因为理论基点的不同出现的争论,则象是那个古老的盲人摸象的传说所描述的那样,那位摸到腿的盲人说大象是柱子形的,那位摸到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就象一把蒲扇,那位摸到大象腹部的人说它就象是一块平板……不同的摸索者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立场出发推导出他们不同的理论,于是难免会从中产生出关于大象形状的“柱子学说”、“蒲扇学说”,甚至可能更振振有辞的“平板主义”。 然而就像要解决摸象的盲人们的争论,我们有可能做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出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之后,比较这样几种不同的出发点对于完整的大象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象某个三段论如果最终推导出了荒唐的结论,而它的推理过程本身又正确无误的话,我们就应该到它的前提中去发现与寻找错误的根源。一个自完备的理论体系如果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么很有可能其错就在它的理论出发点。 (一)审美价值与评价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价值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在欣赏中,由于地区和民族等文化差别,会出现价值观的差异,甚至会有完全不同的价值标准。但这不意味审美价值无客观性,因价值不等于评价,它们之间可以统一,也可以对立。文化习俗和个人特殊经验是造成不统一的主要原因。在对某一作品实际判断中,不同主体会出现不同感受。如,一个人在丧失亲人时,热烈欢快的形式也不会被其感知为愉快的东西。反之,一个时逢喜事的人,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也会感受到欢庆的气氛。由于文化习惯的差异,一幅山水国画也难以被一个西方人所接受,主体的评价与价值客观性符合与否,还要看主体所操持的欣赏媒介是否符合主体的欣赏习惯,一个不会下围棋的人,无论其有多少美学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也很难感知到棋盘中形式之美。同时,还要看主体能否在理智的作用下将普通情感升华至审美情感。一个具有欣赏水平的人,能感知和体验各种媒介的审美现象,甚至能将日常信息转换成审美信息进行体验。 在美术欣赏中,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具有社会功利性。一方面,审美意象和信息在激发主体审美经验的同时,也可能激发起个人的现实意识,即审美判断中潜伏着利害判断。如,对画中苹果的色彩和形状产生美感时,也可以作为“望梅止渴”的情感体验。即是纯粹几何形所传达一种普遍情感也能激起个人无意识的利害判断。另一方面,美感中包含着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如果将壮观的战争场面看成是一种总体艺术,那么人们是不会想往那种艺术的。因为审美价值的判断要受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制约,即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制约着审美价值判断。如,有时代和地区风格的作品或为某集团的个人情感所认可的形式规范,都可以作为审美评价的标准。 (三、)对美学的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后,曾占中国美学主流的实践美学话语开始衰落,美学界或是拒斥形而上学而转向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或是仍在传统模式内以生命本体置换实践根基从而倡导生命美学或后实践美学。然而,美学基本理论要获得真正的发展,最终还在于思想范式的转换。曹俊峰的《元美学导论》就是这一转换的初步成果,它无疑是90年代以来最有创造性的美学原理著作之一。在批判传统和当代美学的缺陷的基础上,作者发现它们共同的病因在于语义含混、概念不清,对于美学陈述的性质认识不够准确,在讨论美学问题时缺乏自觉的逻辑意识。由此,他提出以语言分析作为对美学痼疾的“较好的诊疗术”,其所谓的“元美学”(metaaesthetics)实质上就是语言分析美学,“它以一般的美学陈述为对象,以更高层次的语言对美学陈述作语义和逻辑分析”。根据他提出的诊治方案,首先要从审美和美的分析转变为用语的分析,从而把美学陈述或语句作为解析对象,进而还要考察美学陈述的内在逻辑问题。显然,这一方法论来自于欧美的从弗雷格、罗素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哲学,它体现出将这一思维范式具体落实到美学领域的本土化的努力。在具体操作中,作者先是从美学概念的分层(对象描述层、心理描述层、艺术技巧的评价层、审美评价层和美学原理层)入手,考察了这种鉴赏性概念的语义上的模糊性多义性、不可定义性,以及随审美心理而不断创新的开放性。接着,又着手对不同的审美命题分别进行语义分析,从而推导出一系列的结论:所有审美对象描述句都带有主观情感性,都非客观准确描述,越是不可证实就越有审美特性;审美心理描述句不能把个人的内省经验的描述普遍化。如此等等。 毋庸质疑,《元美学导论》深受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语言学转向”的影响,它突破了以往美学原理研究(深受黑格尔主义浸渍)仅囿于人文主义一脉相承的传统,力图在语言分析哲学的基础上构建出元美学的理论轮廓,为中国美学的多元发展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结论:千百年来人们很少真正从具体的人的真实的感受出发来研究美学,从人性的角度来研究美学。离开了人的感受,离开了人性及其人性的发展变化过程,美就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这样的研究,永远不可能看到随着人本身的变化,随着人类所赖以生活其中的自然与社会背景的变化,随着人的精神需求的变化,艺术与人的审美感受本身都在发生着不停顿的变化。所以我只能说,我们既然生在这个人们思想境界还不高的年代,我们就只能通过相当的定义来结实我们所谓的美学,可是,我多么希望,我们所说的美学,不仅仅是艺术家眼中的美丽,它可以走进千家万户,走入平常百姓啊!审美活动则是象征地面对世界、超越世界.

审美作用于艺术设计,而且艺术设计反作用于审美。如果你把这两点论出来这个题目就OK了。估计字数能达到6000字以上。

美学原理美学的解读论文

高校美学原理是师范生对审美理论认知的基础课程,其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到师范生审美教育的有效性。美学原理课程在教学上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因此,教学方法的改革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学原理论文范文: 论景观视觉美学评价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美学原理论文如下:

论文标题: 论景观视觉美学评价 摘要: 本文通过对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影响因素及指标体系的分析,提出了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方法,以期对旅游资源景观的开发和改造有所帮助。

关键词 :景观 视觉 美学评价

一、 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因素

景观视觉美学是指景观视觉的美学价值对人的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目的是针对开发活动对景观可能造成的美学影响程度做出预测,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景观的视觉美学评价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的有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和主体因素。

不同的观赏位置对景观的审美评价是不同的,因为景观是立体存在于三维空间的实物。观赏距离将景观分为近景、中景、远景。近景是靠近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或按人的尺度,人的视野所看到的景物,如建筑立面的局部(细部)景观。中景是离观景点较远的位置所看到的景物,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观赏方式。远景是远离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在大视野内观赏到的景物及它周围的环境。观赏角度也就是我们的视线与水平线的夹角。观赏角度通常分为仰视、俯视和平视。仰视会使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会产生压迫感和震撼感。俯视则是人处于较高位置观赏下面的自然景观,会感觉豁然开朗,从而激发人心。平视是一种与景物相对接近的观赏方法,会使人处于一种平和的心态,产生享受安宁感和平感。

作为欣赏主体的人,往往因欣赏主体观赏目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知识背景、意志经历等的不同,从心理上对景观的欣赏不同;欣赏主体还因生活环境、社会角色、文化因素、经济收入等的不同,他们对于同一景观所感受到的美是不一样的。

二、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指标体系

景观与环境的融合度越高,则景观敏感性就越高。因此,可以将色彩、形状、质感作为景观美学视觉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

1、色彩指标

明暗对比是表达三度空间幻觉的强项,这首先取决于事物本身的明亮度,形成的阴影里无质却有形,并有大小深浅之分,能对景观画面的相对均衡起到一定的作用。由色彩的明暗度相差而构成的明暗对比是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色彩对比形态。

冷暖对比是色彩结构中对人的感情产生最大影响力的色彩对比,如人们看到红橙色联想到火光,而觉得热;看到蓝色联想到冰天雪地,感受到冷。这类色彩的变换使人的色彩感情像在波浪中起伏的小船,随着冷暖色彩倾向性而上升和跌落。

补色对比是最鲜明的色彩结构。补色对比反映出人的色彩视觉的内在需要被完全满足,故而补色对比具有永恒的色彩和谐价值。当人们眼睛疲劳的时候,欣赏一处由不同色彩结构构成的美丽风景,在得到美的色彩享受的同时,又不知不觉地调节了人的色彩视觉机能。

色彩纯度对比表现出单色性色彩本质的秩序感。纯度即颜色的饱和度、彩度、鲜明度,反映色质饱和程度的等级。色彩纯度对比就是以高纯度的颜色同稀释后不同纯度的颜色并置。同一种纯度色相,由于面积不同,对于人的感情影响力也产生巨大差异,所以面积对比被认为是一切色彩对比的重要形式因素,而面积对比的主要依据在于各种颜色的明度。

2、形状指标

形状指标应包括外轮廓线和形状面积。人们认识物体,首先看到的是物体边线形成的外轮廓,因为边线外轮廓将这一物体与其他物体划分开来。 外轮廓线有粗细、曲直、浓谈、虚实之分,加上角度、方向的配合,就可以经过交错、排列灵活地表达各种景观不同的主题,并能在人们视觉心理上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对于凹进或成曲线状的景观来说则很难确切把握其边线、外轮廓,因为这些物体结构的形状并不都是由该物体实际边线呈现出来,因为如此,所有物体真正形状是以它的基本空间即基本体积所构成,也就是它的面积构成了它的形状。形状面积只有大小的对比,不同性质区域面积大小的不同搭配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3、质感指标

质感是物体的表面物质特性给人的感觉。质感具有丰富景观画面视觉效果的功能。质感在视觉景观中意味景物的表面特征,不同的质感可以相互衬托,产生视觉的张力,尤其是视觉质感差异大的事物放在一起容易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粗糙灰白的砾石地上几颗珠圆玉润的红樱桃,反比把它们放在丝质台布上时更加晶莹夺目。

三、建构科学合理景观美学评价的方法

景观美学评价体系最后要转化为可操作的评价方法才有实际的意义和效果。因此,要建构起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景观评价数据。由于景观美学评价涉及到评价主体与客体的诸多因素和一套复杂的指标体系,要保证美学评价的科学性与操作的合理性,就必须在科学性与文化性中找一个平衡点。而这一平衡的技术支持就是遥感技术、图形分析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采集评价指标时,减少人的因素;在统计过程中,也减少人的因素。

建议分步评价方法,保证景观的文化性。分步评价方法即先进行景观的科学审美评价,然后再进行人文评价。由于景观的美学评价是一个主观性十分强的活动,要保证其客观性,仅有科学性的审美评价是不够的,还必须以人文评价来保证景观的文化性不受到科学性的破坏。

建设开放式的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景观美学评价不只是一个专业问题,也是一个民族和大众的问题,所以应该把民族文化和大众文化纳入评价体系,让民众的声音得到体现。这就要求建设开放的评价体系,对景观审美进行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周宪.视觉文化时代的来临[N].解放日报,2004-7-25.

[2]王玉婷.关于视觉造型艺术中的色彩对比美[J].美与时代, .

[3] 俞孔坚. 景观的含义[J].时代建筑, 2002,1 :14-17.

浅论悲剧美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作为美学对象的悲剧,必须是能使人奋发兴起,提高精神境界,产生审美愉快的。悲剧通过丑对美的暂时的压抑,却强烈地展示了美的最终和必然的胜利。所以实际上悲剧美所显示的审美特性必然体现出一种崇高之美,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比如被称为悲剧典范之作的古希腊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作品所表现的普罗米修斯为正义而甘受酷刑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展示出一种可歌可泣的悲壮崇高之美。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就留下了悲剧创作的辉煌成果,出现了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等著名的大悲剧家。这时的悲剧,大都取材于神话、传说和史诗。《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就是著名的代表作。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莎士比亚将悲剧艺术发展到了空前的壮大,这时的悲剧作品大都以人文主义观点宣扬新兴资产阶段的政治理想和生活愿望。其内容已离开了神话传说,而多以历史故事为体裁,如《哈姆雷特》《奥赛罗》等。19世纪的欧洲,在浪漫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思潮推动下,出现了雨果的《欧尼娜》,小仲马的《茶花女》,奥斯特罗夫斯基的《大雷雨》等一批优秀的悲剧。在中国的戏剧发展史上,王国维在1921年才使用悲剧这个术语。但这不等于是说中国是从那个时候才开始悲剧创作。如关汉卿的《窦娥冤》,无名氏的《孔雀东南飞》等都是较早出现的悲剧作品,在世界广为流传。在希腊传统的悲剧创作中,人物的命运做为悲剧的最重要的因素,那是英雄人物在命运面前的无力所体现的,而观众也能够从这种无法言传的力量中得到一种命运无常的压迫感。首先要认识到这种最原初的创造往往是代表了人们的一种基本的渴求的。之后在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中则把悲剧的模式以及人们所欣赏悲剧的心理是怎么样的联系起来,他的两条重要理论便是:一、悲剧的主角是和我们相类似的人,他们并不是道德最完善的人,因此他们便会有过错,在悲剧中人们看到他们由于某种很小的过失所引起的巨大悲惨后果,从而引起悲剧的效果。二、人们在欣赏悲剧的时候,悲剧引起了哀怜和恐惧,从而导致这些情绪的净化,这种过分强烈的情绪宣泄使得恢复心灵的平静从而保持心理的健康。很显然亚里士多德把悲剧的形成和所引起的心理的效果降低到了普通人的层次上,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命运的互相怜悯于是体现在悲剧的审美活动之中。之后莱辛对于悲剧理论又做了扩展,他认为观众在欣赏悲剧时候所表现的哀怜和恐惧不是作用在自己或者悲剧中人物的身上,而是把自己的命运和人类的命运结合起来,认为这样的悲剧是可能发生在任何的一个人的身上,这是最为悲惨的事情了。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关于悲剧的理论,但是就产生人悲剧的心理的效果来看,中国的悲剧一直在发展着。二十年代鲁迅先生也曾提出过一个悲剧的著名命题:“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里揭示的悲剧艺术的特征是“人生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生活中一般的悲哀、悲痛和悲惨。悲剧的审美价值是以人生的社会价值作为基础的,而其表现的手段则是“毁灭给人看”,美好的有价值的东西遭到毁灭,它给人的感受应该是极具震撼的。这是鲁迅悲剧观的核心。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悲剧理论最有代表性的观念。中国的比较著名的“悲剧”,比如我国古代文学史上最早、最优秀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就比较有代表性。诗歌所表现的悲剧艺术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故事在情节的叙述中创造一种悲剧气氛。原题目的设定、开头的起兴和情节发展中气氛的渲染,都在极力营造爱情的悲苦情调。第二、人物的悲剧美,是最富有感染力的悲剧力量。主人公刘兰芝的姿容、心灵和人格,都被塑造得完美无缺。人物形象愈是完美,其悲剧效果愈为突出。因此,刘兰芝的悲剧实际上是社会的悲剧。而焦仲卿由于受封建礼教束缚而不敢大胆反抗的软弱性格是造成他悲剧的主要原因。第三、艺术手法强化了悲剧效果。赋、比、兴等传统表现手法增加了悲剧的情绪浓度;反衬、烘托突出了人物形象的美学效果;细节描写、多层次渲染等手法,清晰有序地将悲剧气氛凝为一体。主人公因生命遭到毁灭而成就了精神生命的永恒价值,从而激起悲壮之情而使人们的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提升。这就是悲剧的美学力量所在。另外还有像《窦娥冤》。这种悲剧的力量主要来自善良又无力的小人物在不公的社会中所遭受的悲惨命运。这种悲剧情景在以上西方的传统悲剧理论中是不符合的,首先窦娥并没有在剧中表现出过失,其次窦娥在地层社会中代表的是一种典型的性格,她所遭遇的是一种黑暗力量的折磨,并不能代表一种社会的普遍力量,换言之传统的西方悲剧理论具有一种贵族性,而中国的这种下层的悲剧则代表了一种现实性。《西厢记》《牡丹亭》等等,这些代表的是一种人物内心的强烈冲突以及社会的普遍力量的压制,这里可以看到人的情欲的力量和社会压力之间的冲突。士大夫的悲剧。这在文学作品中并不是直接的表达的,但是他们的生平,对理想的追求,对完美人格的实现则代表了中国所特有的一种悲剧气质,那便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虽万折吾往矣”的理想人格,这种理想人格的悲剧性在于现实精神的缺失,在面对现实的复杂和矛盾尖锐的时候不能够从一种务实的角度来实现较好的结果,而是以个体的毁灭来实现理想人格的实现。例如屈原、文天祥等。《红楼梦》所代表的更为复杂的悲剧。它即表现了人在命运无常面前的脆弱无力,也表现了个人理想与社会普遍力量的冲突,同时也具有小人物在残酷现实中的悲惨命运,而这一切则集中表达了一种深切的人生幻灭感。根据上述实例,我大致归纳了悲剧的四种类型。一、命运的无常(希腊悲剧、红楼梦)。二、人生理想与普遍力量的冲突(红楼梦贾宝玉、苏格拉底、黑格尔的悲剧理论)。三、理想人格的实现(中国士大夫精神)。四、平凡的人在黑暗中的悲惨命运。(窦娥冤、莱辛的悲剧论)。而这些悲剧在人心中所产生的心理效果也可以说是并不一样的,有同情,有设身处地的恐惧和哀怜,有命运的共鸣,有并未发生于自身的安全感(类似崇高),还有黑格尔所提到的心灵的愉悦。但是应该说不论哪一类型的悲剧,都是一种美的体现。生命是有限的,而追求不朽。悲剧在将人生中最残酷的一面呈示给我们,引起我们惊悚的时候,更激发我们一种对美好的生活的追求、一种对悲剧美更深层次的认知。参考书目:1 《美学原理》蒋孔阳编 华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 《唐弢文集》第九卷 《〈孔雀东南飞〉的现实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3 《中国文学史(一) 》 游国恩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我对美学的认识和理解是:这是一门非常深奥而又纯粹的学问。爱美是人的天性,人人都有爱美的能力,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研究美的能力和天才。审美和美学根本就是两回事,审美本质上是人类的社会生活现象,而美学则是对这种生活现象作哲学的追问。美学最初隶属于哲学,后来才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学术的角度来说,美学是跨学科,涉及到哲学、人类学、艺术学等多种学术门类,作为研究,它需要深厚的学术修养,特别是哲学的功底。但现状却是,到处都有美学,美学研究的队伍之庞大和美学著作以及文章之多,让人望洋。有服饰美学、建筑美学、音乐美学、教学美学、文化美学、装饰美学、体育美学等,各种大的美学门类中又可以划分为更为具体的小的美学门类,如体育美学中又具体有足球美学、篮球美学、舞蹈美学、围棋美学等。现在似乎只差“吃饭美学”、“解溲美学”之类的了。但读这些美学论著,我们除了看到一些美学的术语和概念以外,根本就看不到哲学。我们看到,有些甚至写了多本美学专著的学者,对哲学其实一无所知。有的美学论著谈的根本就是一些简单现象以及对现象的体会,不过借用了美学的外表,实际上根本就无深度可言。这里附带谈一下我对实践美学的认识。我认为,实践美学最大限度地发展了马克思《巴黎手稿》中的美学思想,与国内其它美学派别相比,最具有理论阐释功能,但它同样存在严重缺憾。弥补实践美学缺憾的关键,我认为并不是宣布要“超越”或“否定”它——任何想超越和否定它的美学学者,尽可去建立自己的美学体系,而不必靠“超越”、“否定”的舆论迫使实践美学的“引退”——而是实践美学自身的学科定位:它究竟是给审美实践以指导的社会科学美学还是建立在实践哲学基础上的人文思辨美学。目前的实践美学是具有科学品格的,譬如,在对审美发生规律的揭示上,实践美学的科学性是无可替代的;在文化审美价值生成的阐释上,也是有阐释力的,当然需要对“本质力量对象化”所造成的“泛美主义”加以适当限定(详见后文)。但就实践美学的整体学科特征来看,我个人认为,它更接近于思辨美学。实践美学中不仅有“积淀”、“有意味的形式”等难以证真或证伪的思辨概念,而且,“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的人化”也成为以实践为本体思辨展开揭示“美的本质”与“规律”的逻辑起点或理论基石。这使实践美学所揭示的美的本质与规律,同样具有极大的审美阐释盲区。 当然,对于思辨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并不是缺陷,或许正是其纯正学术品格的体现。譬如说视觉对称美,只是源自人的两眼结构,显然毫无学问深度可言,而如果用思辨的语言,将其解释为“有意味形式”、“自然向人生成”或“实践劳动创造”等等则显然深奥的多。但对于要走向科学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却是严重的缺陷,但它并不能靠对现有体系的修补来解决,而是要靠新的体系建构和对“美的规律”的充分揭示来实现。这却是很难的。笔者从事社会科学美学研究,自知才疏识薄,用了几乎15年时间也没有穷尽对“美的规律”的把握。因此,看到有些先生能在一篇论文揭示美的规律,而且附带将真、善、美规律统统网尽,我只有像当年福楼拜对乔·治桑所表示的那样,羡慕之余,只能自愧弗如[7]。 从价值属性谈审美价值 从价值学角度探讨美的本质和规律,正如朱立元先生指出的,的确不是美学新说;但引进价值概念后对美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也是事实。究其原因,我想大半不在美学自身,而在价值学。数十年来,哲学界对价值学深入研究后,竟得出几乎与二千前年柏拉图“美是难得”的同样的结论:价值是哲学理论中“最深奥、最烦难的领域之一”[8]。我这样说,也决没有否定价值学美学的意思,而只是说,美学学者在运用价值概念时要多一些谨慎。像陆梅林先生认为价值是“物的物质属性”的观点,今天在价值学研究中便已被大多数学者所否定。否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的“说法”,而是因为其学说本身难以自圆。像商品价值,它“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9],怎么能说成是“物的物质属性”呢?朱立元先生认为价值是“关系范畴”,是目前哲学界较为普遍的观点。我则认为价值的存在论本质是一种系统属性,是一种结构性和获得性系统质,如商品价值,只有在商品交换系统中才存在。当然,不同的价值理论可以共存,彼此间的论争也不属于美学范畴;无论我们引进怎样的价值理论,关键是要能解决美学的理论困境。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之中同样不应当有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值”;马克思著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这与西方学术史上哲学“价值学”较经济学“价值学”诞生较晚的轨迹是基本一致的。因此,陆先生所谓“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看来”云云,是欠严谨的。而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也有误,“‘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种概念”[10],并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恰恰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瓦格纳的观点。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的这一“误读”,是十多年前郝晓光先生首先发现并更正的。其后,李德顺先生在他的《价值论》中又有详尽的考证。马克思不同意把“商品价值”作为这种“价值”属概念的原因很清楚,因为这种作为种概念的“价值”实际上是从“使用价值”演绎出来的等值概念,瓦格纳企图用这种推演将“商品价值”变成商品“使用价值”的派生物,以抹煞“商品价值”的特殊社会本质。因而,无论这一表述多么合乎我们对价值的理解,也不能拿来作为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定义[11]。但十多年来,由于学科隔阂,美学界经常有人将其作为马克思的“价值”定义习惯性地转引,这里顺便更正,以免继续误读下去。 其实,这段话是不是马克思的原话,并不影响它的真理性。李德顺先生自己也认为哲学价值更接近于马克思的“使用价值”,他的“价值”定义也是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满足”,属于价值“效用”说。因此,上述“误读”,也不影响朱立元先生对价值和审美价值论述和他对陆梅林先生的批评。而正如朱先生指出的,陆先生同样也认同价值“效用”说,陆先生甚至直接把“使用价值”概念作为“价值”的定义。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价值“效用”说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它既无法涵盖作为价值“特殊”的“商品价值”,更无法充分解释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一些学者在运用效用价值探讨审美价值时,甚至陷入了阐释的循环:客体具有审美价值,所以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而客体所以具有审美价值,则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这样的“美学研究”,确如赵汀阳先生所说,“没有用处”。同时,审美应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超功利性,这也是各派美学的共识,而效用价值恰恰是指物的功利价值。尽管效用价值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审美价值,但毕竟不应成为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的主体。正因如此,价值“效用”说使我的审美价值系统研究,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为此,我从马克思劳动二重性观点中受到启发,提出了文化价值与文化效用价值共存的“价值二重性”观点。 大家知道,人类区别于动物本能的文化实践活动,都是自觉的意志行为,都有着既定的实践目的;人类在实践中创造文化客体、创造客体的文化效用价值的同时,也创造了自身和对象的文化价值。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创造力合目的性的付出,体现出主体的文化效应价值;作为具体的实践活动,创造出客体的千差万别的文化效用价值。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另一方面看,则是对人类创造力本身的确证,它体现出主体的文化价值;作为性质相同的人类创造性活动,它对象化形成客体的文化价值。客体的效用价值不完全等同于主体的效用价值,更不完全等同于主体或客体内含的文化价值。而主体的文化价值对象化为客体的文化价值,并由客体文化价值加以对象性确证,因此,这两者是完全等值的。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我这里所谓的“文化价值”,就是客体所“对象化”、“物化”的“人的本质力量”,它同样源自《巴黎手稿》,而且应当成为科学的实践美学中应有的概念,因为它既是对“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价值描述,又可以解释文化审美价值的客观性。的确,人们欣赏实践创造文化客体时,主要并不是欣赏它的效用价值,而是欣赏它所内含的主体创造性——人类的力量、技术、学识和智慧。尽管离开效用价值,很多文化客体将失去审美价值,但客体的审美价值却与其效用价值没有直接关系。那些模仿名家足以乱真的赝品,并不影响对外行观众的审美效果,但在行家眼中,它却一文不值,因为其中缺少人类最宝贵的文化独创性。当然,引进“文化价值”概念,并不能完全克服实践美学固有的理论阐释盲区和误区,这不仅因为前文化审美价值和社会审美价值[12]无法由它阐释,而且因为,所有的文化客体皆具有文化价值,但显然并不都具有文化审美价值。这的确是实践美学的一大理论缺憾,甚至连坚持实践美学的杨恩寰先生在承认“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确有混淆“物质生产实践与审美实践”弊端的同时,也认为“这个命题不完全适合表述实践和审美实践”[13]。其实,正象现实的物质实践和审美实践之间并不存在堑沟一样,文化价值与文化审美价值之间也不存在质的绝对差异。差异只存在于文化价值的量的或程度的方面。这个量或程度方面的差异,也就是制约文化价值向文化审美价值转化生成的一种价值差距或价值尺度。 我们知道,人类的文化实践在创造水平上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同一主体、同一专业领域中的实践活动,主体每次的文化价值创造或实现水平也是绝不相同的。象同一木匠制作的家俱,其工艺难度和技术发挥水平总是有高下之差异的;象同一作家创作的小说,其形象塑造与语言表达水平也是有优劣之区分的。这些客体所物化的主体创造本质或客观实现的文化价值水平显然是不同的。文化审美价值作为对人的创造性本质的肯定,显然只能以其中价值实现水平最高的客体为审美对象。而作为创作者本身,无论木匠还是作家,通常也是知道这种差异的,他们自己也总是将那些水平最高的作品作为“代表作”,以其为美。而那些大路货、大流作品,寻常价值实现水平的客体,创作者自己也不会宣耀,也不以为美。由“本质力量对象化”所产生的“泛美主义”,便可由这一概念所消除

美学原理中关于美育的论文

美学向人们的日常生活靠近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德国古典美学之前,西方美学主要是一种形而上的美学,以探求审美现象背后的本质作为主要目的,关注的是远离生活世界的美、美感、艺术的自然的或认识的本原,美学家们孜孜以求的就是:美是什么?美感是什么?艺术是什么?尽管美学家们得出了汗牛充栋的抽象结论,然而对于人们实际的审美活动、艺术创造和欣赏却没有直接的作用,往往显得隔靴搔痒,无法解决人们所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审美和艺术问题,好像是天堂里的声音,难以在现实中引起回响和共鸣,更无法在审美实践和艺术实践之中予以实施。到了十八世纪中期,在德国古典美学内部引发了“实践话语的转向”,从康德开始,要求美学成为“自然向人类生成”的中介,席勒更是把美学及其研究的美、审美、艺术当作了使人类恢复“人性完整”和解放人类、批判现代性、使人得到自由的手段。然而,这种回到生活世界的苗头却被窒息在黑格尔的庞大的、严整的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之中。但是,美学的感性的、现实的、生活的本根却并没有完全被掐断。在费尔巴哈—车尔尼雪夫斯基对黑格尔的批判中生活的本根又得到了复苏、萌发,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就是其明显的标志。真正把美学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进行思考的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劳动创造了美”,“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只是由于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所以,是马克思把美学研究的根基奠定在了以物质生产劳动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之上,使美学研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关系密切起来。并且,马克思这一思路以极大的影响力影响了后来的现代派和后现代美学家,从叔本华、尼采的唯意志主义、克罗齐的直觉主义、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美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美学、胡塞尔等人的现象学美学、萨特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美学,到卡西尔和苏珊·朗格的符号论美学、理查兹的语义学美学、维特根斯坦的分析美学、俄国形式主义美学、英美形式主义美学、法国结构主义美学,都把美学问题与人、人类社会、人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进行研究。

美育即审美 教育 ,贯穿于人生教育的各个阶段,自然也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美育对于提高幼儿综合素质有很大的帮助。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幼儿美育教育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幼儿美育教育论文篇一:《浅议幼儿教育中的美育问题》 【摘要】美育即审美教育,贯穿于人生教育的各个阶段,自然也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美育具有促进德育、智育等协调发展,提高幼儿综合素质;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养成健全人格等重要功能,当前对美育还存在着不够重视,理解不够全面等问题。在正确解读美育内涵和本质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实施幼儿美育,提升幼儿美育的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幼儿教育;美育;素质教育 美育即“审美教育”,又称“美感教育”。它是通过审美活动,即通过认识周围事物和艺术之美,以培养审美能力的过程.美育具有德育、智育、体育无法替代的作用。[1]“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个人和社会最为重要的事业之一,幼儿阶段处于人生成长发展的最初阶段,这时期的教育对以后人生有着重要影响。人的身体素质、智力发展水平、个性品质的形成都与幼儿阶段的教育有密切关系。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社会成员,除了重视对幼儿智力的开发外,也要注意其他方面的教育,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林斯基所说:“要实现全面发展,就要使智育、体育、劳动教育和审美教育深入地相互渗透和互相交融,使这方面的教育呈现一个统一的、完整的过程”。[2]因此,要使幼儿全面发展就不能忽视美育的重要作用。 一、幼儿美育的重要性 要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绝不可忽略美育的重要作用.这是由幼儿身心特点和美育的性质所决定的.幼儿很早就能够表现出对美的感知,心理学的研究证明,在外部条件的影响下,四个月的婴儿,有的已喜听钢琴的声音,一岁的婴儿爱看颜色鲜艳的衣服;两岁多的幼儿已有他们喜爱和不喜爱的颜色;五岁的 儿童 能欣赏落日和晚霞。所以幼儿美感能力的培养是审美教育的起点,也是美育的始基。[3] 1.美育能促进智育、德育等的协调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首先美育能培养幼儿良好的道德感。在美育的过程中,教师通过言传身教让学生能逐渐正确地分辨出善恶美丑,在爱美之心的驱使下,自觉地抑制和抛弃丑,去掉自己的不良习惯,追求和创造美,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其次,美育能够促进幼儿的 智力开发 。美育对智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美育能够激发学生的 想象力 ,促进学生思维发展。比如学生在欣赏自然风光时,如画的景色会让他们不自觉地展开思维的翅膀,去想象鬼斧神工的自然景观是怎么来的,鱼儿为什么在水里游?鸟儿为什么在天空飞?总之,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美育能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养成健全人格 美育是一种侧重于感性而又能够促进感性和理性协调发展的教育。这使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4]世界的多元性也决定了人类认识世界的不同方式,美育不仅从感性出发而且能使感性得到升华,它使人的感觉――知觉――想象――情感――欲望通过审美获得熏陶和理智的滋养,潜移默化地形成感性和理性意识的交融与和谐,从而培养了健全的人格。 二、幼儿美育存在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幼儿美育在促进智育、德育协调发展,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养成健全人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教育状况来看,还存在着以下不足: 1.忽视美育的重要性 由于应试教育制度和思想的恶劣影响,加之“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的教育观念的盛行,幼儿教育的单纯知识化现象也开始流行。不少幼儿园过分偏重于对儿童科学知识的灌输,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其他方面尤其是对幼儿的美育。 2.错误理解美育的内涵 美育涵盖内容宽泛包括音乐和舞蹈,绘画,影剧欣赏,文学;自然美以大自然为审美对象所感受和体验到的美;社会美以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人和事为对象而感受和体验到的美;科学美以科学的内容和形式为对象所感受到的美。因此,对幼儿的美育自然不能只侧重一点或某一方面,当前部分学校或教师错误地认为美育就是教教孩子画画,这种对美育片面的理解很容易对孩子的全面发展造成伤害。 三、幼儿美育的实施策略 根据美育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并针对当前幼儿美育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改进幼儿美育。 1.在游戏中实施美育 幼儿普遍存在着好奇心重、想象力丰富的特点。针对幼儿这一特点,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多组织孩子参加具体、形象、生动、愉快的游戏活动,让幼儿在游戏中受到美的教育。如安排孩子当“演员”或者让孩子组织小游戏,老师参与,让孩子在玩的同时感受美。 2.在教学中实施美育 在教学活动要创设情境,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的美育熏陶。如,春天来了,就让孩子到室外去观看花儿的美丽,春风的轻抚,使幼儿感受到春天的气息。在绘画课上让儿童把看到的花儿按自己的印象画下来,并讲讲自己的感受。这样,孩子们不但丰富了语言,而且对自然之美有了进一步感受。通过让幼儿观察、画画、交流等活动,让他们感受美、理解美。 3.在生活中实施美育 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艺术领域的“目标”要求让幼儿“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引导幼儿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丰富他们的感性 经验 和审美情趣,激发他们表现美、创造美的情趣”。[5]在日常生活中教育孩子爱护花草树木,不踩踏花草,不乱写乱画,讲究卫生等,这些能使他们感受到什么是行为美。教育孩子要学着自己穿衣服,午睡时衣帽要放在固定的地方,注意个人卫生,养成整洁的好习惯,使幼儿知道这就是仪表美.要保持环境卫生,每天吃完水果,果皮要放在塑料口袋里,培养幼儿不乱扔果皮等杂物的好习惯。老师要鼓励幼儿和老师一起美化环境,见到别人有困难要尽力给予帮助.教师对幼儿的点滴进步,可以用“小红花”的形式加以赞扬、鼓励,从而培养幼儿具有美的心灵。 四、教师要提高自身水平。 教师的作用主要在于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6]因此,在对孩子实施美育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教师的美育培训,提高教师的美育素养和能力。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在平时的的教学和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美育,并能用自己整洁端庄的仪表、优雅亲切的教态、生动形象的语言、整齐美观的板书、高尚伟大的人格去影响孩子。 总之,幼儿美育在幼儿教育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中,提高幼儿美育的水平。 参考文献 [1]黄稚琳,幼儿美育浅论[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58-60. [2]王习明,论学校美育的功能[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6期,121-123 [3]陈科美.再谈幼儿美育[J],教育科学,1989年第1期,36-37. [4]顾颉,论美育的功能[J],中国教育学刊,2004年第10期,9-11. [5][6]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37. 幼儿美育教育论文篇二:《浅谈美育教育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 摘 要:幼儿教育中的美育教育旨在培养儿童认识美、发现美以及创造美的能力,是幼儿教育启蒙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美育,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培养幼儿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幼儿美育是运用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培养幼儿正确的审美观念,使其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及培养健康审美态度的教育。 关键词:美育;幼儿教育;素质培养 幼儿美育是运用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培养幼儿正确的审美观念,使其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及培养健康审美态度的教育。美育在提高幼儿素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方面有着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美育在提高幼儿素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方面有着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幼儿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美育 日常生活是美育的丰富源泉,凯洛夫说过“在儿童美育中,起着重大作用是他们对周围环境的无知无觉”。创设一个优美的育人环境,使幼儿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是对幼儿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培养幼儿观察周围生活中的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仪表美等。观察语言美,就是要指导幼儿在观察其他幼儿的文明语言的同时,自己也要做到语言美。观察行为美,就是观察其他幼儿和周围生活中的人能否有礼貌文明的行为,即要做出符合社会公德的行为,如尊老爱幼、重师敬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等等。观察环境美是要指导幼儿学会对周围生活环境予以正确认识,幼儿园是幼儿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幼儿园的整体设计及室内外装饰,都应该注意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构思,同时还要注意童趣的特点。如:在围墙上画出形态各异的 动物画 及 卡通画 ,能使幼儿有生活在童话世界的感觉。美育发挥了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而社会安定已成为一个国家的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一,社会是美育的大课堂,选择一些美好的社会事物对幼儿进行美育,可以培养幼儿美好的道德情操。如,参观工农业生产,可以培养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听英雄模范的 事迹 介绍,可以培养向英雄人物学习的品德。在公共场所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可以培养幼儿自觉遵守社会规范的美好行为品质。参观县政府、游览观景台等人文艺术可以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美好情感。 二、在舞蹈教育活动中感受美 国家教育部于2001年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在艺术部提出了“培养幼儿对艺术的喜爱,丰富他们的感性经验,激发他们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趣和能力”的目标。随着幼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园艺术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幼儿舞蹈教育作为幼儿音乐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之大,成效之显著,有目共睹,也是其他艺术教育不可替代。幼儿舞蹈凭借着直观、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和富有魅力、感染力的表演形式深受幼儿的喜爱,舞蹈的形象化、趣味化、生动化的表现手法寓教于乐,向幼儿展现了一个个真、善、美的七彩世界,它让幼儿在舞蹈教育活动中受到美的启迪、美的熏陶,使幼儿具有美的情操、美的素养,具有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幼儿舞蹈中有诗意的构思,有美的艺术造型,有活泼可爱的动物形象,有神奇梦幻的童话王国,有五彩斑斓的大自然世界,有悦耳动听的音乐旋律,有绚丽多彩的服装道具等等。而这些在幼儿舞蹈教育活动中教师要如何激发幼儿感受美的情趣?首先,引导孩子去感受舞蹈的艺术之美。舞蹈是以经过提炼、组织、艺术加工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它的独特性,在于运用人的形体动作表现艺术,属视觉艺术范畴。让幼儿多欣赏经典优秀的舞蹈作品,丰富幼儿的审美经验,不断加深幼儿视觉印象,让他们从观赏中感受舞蹈动作之美。如我在教《小孔雀》时先找来杨丽萍代表作《雀之灵》 三、美育释放儿童自然天性,健全人格 美育教育包含审美教育以及美感教育,审美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对自然、社会以及艺术上对美的感知和欣赏的能力,进而让学生对美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和创造能力。美感教育旨在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个人审美理想,端正审美观,以一个健康、积极的审美态度看待社会。幼儿教育作为儿童初步突入教育门槛的启蒙教育,不单单要教会孩子学生生活自理的能力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还要教育孩子审视美的能力,以及健全孩子的人格和塑造孩子的个性。而美育教育的渗入,能够有效培养儿童的审美能力和创造美的能力,给儿童营造一个理想教育的环境。一切美的事物对人的吸引力是非常强大的,人往往会循着美的方向继续走下去。但是处于由于教育阶段的儿童,由于其本身心智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缺乏对美的感知和鉴别,往往容易在根据自己主观意识的喜好去判定“什么是美?怎样才算美?”,这极容易让孩子走入一个对美的事物认识的误区,而且这种误区一旦在儿童的潜意识中扎根,就很难根除。 美育教育对于健全儿童人格方面的作用体现在,让儿童在发现美、鉴别美的过程中,对自我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互相比对,在比对的过程中认识到什么是是非对错,如何区别美与丑。毕竟孩子对这个社会的了解非常有限,对美的事物缺乏一定的评判标准,往往会根据自己喜好来判别美。比如对自然事物的美的看法,如花草树木、鸟兽虫鱼、山川河海,往往会因个人的第一感觉喜好来辨别,又比如对社会上一些精神层面上的美的评判,儿童更是没有判别的标准。因此,美育教育作为一个摆渡者的身份,让儿童感受自然的万千变化、神奇奥妙的美,让儿童以健康、积极、向上的美的思想去感知精神层面上的美德。美育教育能够促进儿童的个性的发展,在协调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差异互补过程中,实现幼儿全方位个性的发展。 幼儿美育教育论文篇三:《浅析幼儿美育实施的途径》 摘要:美育即审美教育,它将人的社会性同生理性融合在心理中。美育功能对每一个学前儿童在认识生活、认识世界,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上所发挥着独特作用。因此,如何对幼儿实施美育,打破固有的教学模式,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教育者在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幼儿美育;审美;幼儿园;教师 美育作为一种感性教育,在呵护儿童童心的同时,也在发展他们的创造力,连贯性的美育可以使个体在成年之后仍然保持怡然活泼的童心,并使其创造力得到持续的发展。 幼儿美育主要以艺术教育为基础,以幼儿园生活与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引导幼儿置身于和谐的、愉悦的、自主的、创造性的情境中,让幼儿经历丰富的情感体验,感受生活和学习中的快乐、探索和创造的魅力,从而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就像苏霍姆林斯基说的:美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和体魄健康的强大源泉。幼儿美育具备让幼儿认识深化、情感净化、道德感化和智能开发等很多功能,是幼儿自我发展与完善的重要途径。幼儿美育就是根据幼儿的审美心理特点,利用美的事物的具体、鲜明的形象,发展幼儿感受美、理解美、表达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情趣和能力的教育。 幼儿园美育任务就是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幼儿园和家庭要形成教育合力,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日常生活、艺术教育、社会活动等教育资源,多 渠道 、全方位地对幼儿实施美育,以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一、艺术教育是幼儿美育的主要途径 艺术是人类审美实践的集中体现,艺术美直观、鲜明、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因此最容易引起幼儿感情上的共鸣,陶冶幼儿的情感,带给幼儿充分和完美的美的享受,对培养幼儿的审美素养有重大意义。幼儿的艺术教育主要有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文学欣赏,而每种艺术形式都有其特定的作用。艺术教育通过 唱歌 、舞蹈、绘画和语言等多彩的活动,发展幼儿的艺术能力,开发幼儿大脑,培养幼儿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一)音乐是一种声音的艺术,它塑造艺术形象,表达人的情感。在音乐教育中,教师通过音乐节奏、 音乐欣赏 和歌舞技能来培养幼儿音乐的感受能力,并辅以感受美的 方法 。例如:在演唱歌曲《鲁冰花》时,教师可以通过展示一系列关于歌曲的图片或者观看歌曲的舞动视频,让孩子感受旋律的美好,产生对音乐的热爱,以及学会表达对妈妈深深的爱。 (二)美术教育则以线条和色彩塑造形象的视觉艺术,幼儿美术教育包括绘画、剪纸、玩具制作、 泥塑 等活动。教师通过让孩子亲手设计、制作美术作品,从而锻炼视觉,加强动手能力,培养创造能力,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并且幼儿在对绘画作品的鉴赏活动中,能够提高对美术作品的理解和欣赏水平。教师切忌脱离艺术自身的感染而对幼儿进行呆板的模仿和单纯的技术练习。 (三)文学以生动、形象、优美的语言塑造人物或事件,幼儿文学作品如童话、 故事 、儿歌等具有生动的语言和艺术形象。幼儿通过听、看、说等方式感受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增长文学知识,培养理解和欣赏文学的能力,丰富其内心世界。例如:在老师让幼儿欣赏文学作品时,积极引导幼儿激发他们的审美情感,然后去体会作品的艺术形象,用一些优美的词语去描述,在结束时,教师用幼儿能明白的话语 总结 该作品的“中心思想”,来引发幼儿的思考,让孩子们在诗一样的童话中体会真善美,净化和滋润幼儿的心灵,对幼儿的健康成长给予正确引导。 二、把美育渗透到幼儿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为幼儿进行美育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美的熏陶。凯洛夫说过:“在儿童美育中,起着重大作用是他们对周围环境的无知无觉。”幼儿最初的美感是从日常生活开始的,所以幼儿的美育应贯穿在幼儿的整个生活中。 (一)家庭是幼儿美育启蒙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应该为幼儿提供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幼儿家庭美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在家庭布置上,注重朴素美观,干净整洁,为幼儿提供一个陶冶幼小心灵的生活空间,让孩子体会到形式美;在家庭氛围上,倡导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睦的家庭环境能够给孩子一种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在生活态度上,倡导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家长对生活的态度和做事态度等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道德观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幼儿园作为补充 家庭教育 不足的机构,是幼儿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也要把美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首先,注意幼儿园环境的布置,室外尽可能栽培美丽的花卉和树木,并且使有足够大的安全的玩耍空间,室内布置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图画,以及孩子自己设计的各种作品,从而为幼儿创设充分显示自己创造能力的机会,让孩子们时时刻刻感受校园之美,实施对幼儿无声的美育。其次,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教师通过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让幼儿在与老师、同伴交往中体现语言美、行为美、仪表美。最后,在各式各样的游戏中充实幼儿的生活,活跃幼儿的身心,发展幼儿对美的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 三、在大自然和社会中拓宽美育的空间 幼儿美育不应只局限于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大自然和社会为幼儿美育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引导幼儿观察和感受大自然之美是幼儿美育的重要途径。我国教育学家陈鹤琴也主张把“大自然、大社会”做出发点,让儿童直接向大自然、大社会去学习,感受自然与社会带来的美好。 (一)自然界包括动植物和自然现象。大自然为幼儿提供的审美对象是千变万化、丰富多彩的,是最真实的内容,这些形象生动的美非常容易被幼儿理解与感知。因此教师应好好利用这些自然资源,可以通过散步、参观或郊游等一些户外活动,深切感受空中的飞鸟,水中的游鱼,花间的蝴蝶,让他们更多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领略鸟语花香的迷人景色,增强幼儿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发展对美的丰富感受性,从而激发幼儿对大自然的热爱与追求。 (二)社会环境包括个人、家庭、集社、市场等。社会是美育的大课堂,美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中,教师应积极引导幼儿认识社会中的美好事物,在社会中对幼儿进行审美教育。例如:参观各种建筑、商品和艺术品,感受物质文明之美;听一听先进的人物和事迹,了解英雄模范,感受精神文明之美;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培养幼儿的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这些都会在儿童幼小的心灵中播下美的种子。 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曾说过:“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是呀,美无处不在,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用爱心对待每一个幼儿,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地对幼儿实施美育,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地发展,以提高未来社会的人才素质。 参考文献 [1]梅俊宇:《浅析学前儿童美育培养途径》,青年文学家,2010年 [2]冉祥华:《美育.童心.创造力》,学前教育研究,2009年 猜你喜欢: 1. 浅谈幼儿美术教育论文 2. 关于幼儿园美术教育论文 3. 幼儿美术教育论文 4. 幼儿美术教育论文参考 5. 浅谈幼儿园艺术教育论文

论历史美学与美育的基本范畴历史美学是以普通美学的一般原理为指导,以历史学中客观存在的审美素材为研究对象,以历史社会美、历史人物美、历史自然美、历史艺术美以及历史著述美等为主要领域,来研究历史美的本质与因素、历史审美与美育、历史美与现实美的关系及其创造等审美关系问题的学科。历史美学与历史学既有联系又有明显不同。历史学为历史美学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历史美学则为历史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领域,提供了审视历史的另一双眼睛。历史学包含了历史科学和历史美学,历史美学则是历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美育是应用美学理论的教育实践,在具体实施中,既要服从美的规律,又要遵循教育规律。在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中,美育的内容十分丰富。历史美学可以指导人们自觉地运用历史进行美育。首先,是历史社会美。历史社会美是指历史上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人类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方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历史发展起一定促进作用的一切历史事物所具有的美。当历史上的一种社会形态或一个国家、一个朝代处于上升阶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基本适应,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统治者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关系基本和谐,这就是一种社会的优美。如西汉前期的文景之治,统治者推行休养生息政策,轻摇薄赋、减轻刑罚,表现了一种清雅恬淡之美。又如唐朝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政治安定,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国力强盛,煌煌大唐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表现了一种富丽辉煌之美。历史上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斗争。人类正是在这些斗争中不断地使目的性与规律性相统一,从而推动着历史的前进,创造着历史的壮美。那些代表社会发展趋势的先进阶级、进步力量在斗争中展现出自由自觉的创造力,他们本身是美的。有时候斗争胜利了,正义战胜了邪恶,人民为之欢欣,历史回响着英雄的赞歌。有时候斗争失败了,邪恶吞噬了正义,无数的仁人志士为正义的事业而流血牺牲。他们的精神感人肺腑,他们的失败和牺牲,意味着有价值的、可宝贵的东西被摧毁,表现出悲剧性的崇高美。在他们的身后,树立起人类解放道路上一座座壮美的丰碑。其次,是历史人物美。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历史人物美在历史社会美中据最突出的地位。在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历史人物数百个,这是我们进行历史美育的重要内容。历史人物美主要表现于其进步性、人民性、正义性和爱国主义。比如,在中国历史上,伏羲神农教人渔猎耕稼是美的;大禹治水公而忘私三过家门而不入是美的;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顺应历史潮流振国兴邦是美的;商鞅吴起王安石锐意变法革除积弊是美的;陈涉吴广登高一呼解民水火是美的;孔孟老庄以睿智启人教化万民是美的;屈原贾谊李杜苏辛不朽诗文惊天地泣鬼神是美的;苏武持节牧羊、祖逖击楫中流、岳飞英勇抗金、郑成功收复台湾是美的;李时珍遍尝百草著录药典为民除病祛殃是美的;林则徐虎门销烟的壮举是美的,关天培为国尽忠的行为是美的“;六君子”慷慨就义的豪气是美的;孙中山奔走呼号百折不挠的精神是美的;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先烈们身上,更集中体现着共产主义的理想之美、大公无私的心灵之美、铿锵豪迈的语言之美、英勇献身的行为之美。这些历史人物是人类社会几千年大浪淘沙产生出来的精英,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着作为人的整体的人格美。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中还有一些典型的反面人物。他们站在历史潮流的反面,阻碍或延缓历史的进程。他们是丑恶的,是作为真善美的对立物得存于史册的。在历史教学中揭露历史上的丑,反衬历史上的美,是历史美育的重要手段和任务。第三,是历史自然美和艺术美。在我们教科书中有大量的历史自然美和艺术美的材料。历史自然美是指与人类历史进程有关的自然或“第二自然”的美。如那养育人类古老文明的泱泱大河是美的;那宜于耕种的冲积平原是美的;人类制造的最古老的石器工具所具有的曲线和对称是美的。历史艺术美主要是指作为历史知识重要组成部分的工艺史、美术史、音乐史、文学史、建筑史中那些典型代表作品的美,这类内容不胜枚举。第四,是历史著述美。历史著述美是历史美育的重要方面。图文并茂的历史教科书,那精美的插图、生动的文字给人以知识,也给人以美感。历史教师的教学作为一种历史的“述”,也应遵循美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的真与美的关系。历史教师研究历史美学自觉地调动历史审美情感,就能赋予历史以血液、生命和灵魂,给历史教学带来活力和生机,使之感奋人心,陶冶性灵,从而全面实现历史教育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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