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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华制度文化为主题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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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华制度文化为主题的论文

由西方引导的近代化和现代化,虽然给人类带来了高科技的享受,比如迅捷的交通和通讯、充分发挥所有感官功能的文化生活等等。但随着地球资源日益加速的耗竭和生物圈环境日益严重的破坏,它也越来越快地把人类推向了不可救药的死亡边缘。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即强调“天人合一”,这是近代以来西方在引导世界潮流的时候所想不到的。近代化让人类对自然充满激情和干劲;现代化则让人类对自然极尽疯狂;中国传统文化却会让人类重新恢复理智,融入、回归自然。现代化,只有和中国的传统文化理念相结合,才能调理出根治地球资源环境危机的妙药良方。我相信,人类的“后现代化”,一定是中国传统文化唱主角的时代。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诸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从实质上看,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论者有诸多看法。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长期发展的思想基础,可以叫做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文化发展过程中的精微的内在动力,即是指导民族文化不断前进的基本思想。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就是中华民族在精神形态上的基本特点。因此,(1)钢健有为;(2)和与中;(3)崇德利用;(4)天人协调。"这些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所在。"(张岱年:《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辑,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的民族精神基本凝结于《周易大传》的两句名言之中,这就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中庸"观念,虽然在过去广泛流传,但是实际上不能起推动文化发展的作用。所以,"不能把'中庸'看做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张岱年:《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学术月刊》1986年第12期。)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还表现为以德育代替宗教的优良传统。(张岱年:《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载《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论集,东方出版社出版)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之根本精神为融和与自由"。(许思园:《论中国文化二题》,《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辑,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有的学者认为,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以家族为本位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伦理纲常,是贯穿于中国古代的社会生产活动和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这五个层面的主要线索、本质和核心,"这就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杨宪邦:《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再评价》,载张立文等主编:《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的民族精神大致上可以概括为四个相互联系的方面:(1)理性精神。集中表现为:具有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充分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和个体与社会的统一,主张个体的感情、欲望的满足与社会的理性要求相一致。总的来看,否定对超自然的上帝、救世主的宗教崇拜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强烈主张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反对两者的分裂对抗,这就是中国民族的理性精神的根本。(2)自由精神。这首先表现为人民反抗剥削阶级统治的精神。同时,在反对外来民族压迫的斗争中,统治阶级中某些阶层、集团和人物,也积极参加这种斗争。说明在中国统治阶级思想文化传统中,同样有着"酷爱自由"的积极方面。(3)求实精神。先秦儒家主张"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人论世,反对生而知之;法家反对"前识",注重"参验",强调实行,推崇事功;道家主张"知人"、"自知"、"析万物之理"。这些都是求实精神的表。(4)应变精神。(见刘纲纪:《略论中国民族精神》,《武汉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尊祖宗、重人伦、崇道德、尚礼仪"。(见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此外,中国传统文化还具有发展的观点、自强不息和好学不倦的精神。(见丁守和:《中国传统文化试抡》,《求索》1987年第四期。)有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是人文主义。这种人文主义表现为:不把人从人际关系中孤立出来,也不把人同自然对立起来;不追求纯自然的知识体系;在价值论上是反功利主义的;致意于做人。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给我们民族和国家增添了光辉,也设置了障碍;它向世界传播了智慧之光,也造成了中外沟通的种种隔膜;它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也是一个不小的文化包袱。(见庞朴:《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光明日报》1986年1月6日。)(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摘编)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以工业化、教育普及化和科学化为重要特征的现代文明。现代文明主导世界的现实,决定了无论一个国家发展民族现在处于怎样的状态,走向现代化,这是它的必然趋势。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国情不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道路,遇到的问题、阻碍也各自不同,中国是一个的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曾反复出现关于中国传统文化能否走向现代化的争论。这一历史现象鲜明地揭示我们:中国传统文化能否走向现代化?如何走向现代化?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必须弄懂搞清问题。一、否定传统文化,也是否定历史文化,广义上讲,它是指人类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生产的能力及其所创造的财富的总和,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狭义的文化主要是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所积淀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文化遗产,也是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的精神体现。传统文化既有精华,又有糟粕,所以,对传统文化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全部的吸收,只有站在时代高度,通过实践检验。汲取精华,清除糟粕,才是正确地发挥作用。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总要有建立在一定的经济、政治之上的文化,否定传统文化,也是否定历史,否定民族精神。人为地割断自己的“根”。美国文化哲学家怀特说过:“文化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文化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产生于更早的文化环境”,“现在的文化决定于过去的文化,而未来的文化仅仅是现在文化潮流的”。可以说,一个国家民族的发展史,也就是发展和丰富传统的历史。同样,作为凝聚和激励人民重要力量的民族精神也是传统文化长期熏陶与培育的结果,是传统文化的结晶。一个民族陷入任何困境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民族精神支柱,精神上无所依托。所以,如何对待传统文化问题,决不单纯是个文化问题,而是一个关系民族命运发展的问题。许多历史事实证明,一个国家走上民族振兴,走向现代化,无不是从弘扬 民族精神做起。民族精神是民族之魂。否定传统文化,必然抹煞民族精神。那种认为中国现代化只能从异质文化中汲取力量,企图以文化就是以西方文化模式代替中国传统文化模式的过程称为西化派是错误的。从认识论来看,主要是由于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首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缺乏深刻的了解与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并非像某些人所说,是一堆毫无价值的垃圾,而是有着多方面的丰富内涵,它的优良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并且是一切新的更高的文明的再生源之一。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主要体现在这样几方面:一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中国文化历来关注现实人生,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并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是这种入世的人生哲学,培育了中华民族敢于向一切自然与社会的危害和不平进行顽强抗争。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不信邪、不怕“鬼”的精神,强调人生幸福靠自己去创造。要实现现代化,这种自信自尊的精神是决不可少的。二、知行合一观。中国儒家文化所讲的“力行近于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行重知轻”的认识论思想,这与实践品格具有某种一致性。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现现代化,当然要努力学习外国的先进的东西,但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社会主义实践。三、重视人的精神生活。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人的内在修养与这精神世界,鄙视那种贪婪与粗俗的物欲。孟子提出“充实之谓美”,并认为“宝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是对人格的根本要求,这种传统美德,对现代人格的塑造,也是非常可贵的。四、有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爱国主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古人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今天,一个国家只有走上现代化,国家才会繁荣富强。而实现现代化,全靠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五、追求真理,勇于奉献的精神。中国传统文化蔑视那种贪生怕死,忘恩负义、追逐名利的小人。古人在谈到对真理的追求时,认为“朝闻道 ,夕死可矣“。宣扬”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这种对真理执着、献身精神是推动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六、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的伦理规范。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社会只有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形成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社会才能充满温馨与和谐,才能给人带来希望与力量。上述种种仅是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地的一部分,仅此就足以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罗素曾说过:“中国文化的长处在于合理的人生观”这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深刻认识和概括。其次,是把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对立起来,传统文化并非一潭死水,而是一个动态系统。人类在自己的社会实践中创造传统文化,并在实践中革新与丰富传统。否则,就不会变为现实的文化传统。所以不能把传统文化简单地归结为“过去的历史”而应认识到它同时关系着现在与未来。把发展看成为“反传统”,其思维方式就是把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对立起来。其实,任何现代化只能从现实传统文化出发,否则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陈寅恪先生说过:“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波普尔曾针对那种妄图“彻底清洗社会这块布—创造一块社会的白板,然后在它上面画出崭新的社会制度”的理论,指出:“没有比毁掉传统的构架更危险的了,这种毁灭将导致犬儒主义和虚无主义,使一切人类价值漠不关心并使之瓦解。而且,一旦毁灭了传统,文明也随之消失。”所以对传统文化决不能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而必须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实践中加以检验,清除那些过时的东西。再次,从民族文化与世界文明的辩证关系看。世界文明并非是某一个国家民族作用的结果,而是全世界人民共同创造的。当然,由于各方面具体条件的不同,在世界中所起的作用各不同,但这只是作用大小的问题,而不是有无的问题。所以各民族的文化应是平等的,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而不应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任何一个国家,作为人类世界组成的一个部分,都不是孤立的,其存在与发展,不能不对别的国家有所影响:也不能不受到其他国家这样那样的影响。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曾经给世界文明以重大贡献。当代西方许多的中国古代文化热,也表明中国传统文化至今仍在发挥作用。因此,只有各个国家充分发挥自己民族文化的特点,对人类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世界文明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保证。相反,一个国家不顾自己民族的特点,一味模仿或照搬别的文化,不仅不会有好的发展,甚至会走上灭亡的道路,世界史上是有这种教训的,其实,西方文化也是一分为二的,既有好的东西,也有糟粕,不可“拣进篮里都是菜“,如”拜金主义“之类,即使在西方,也是被批判的。西方文化也并不等于世界先进文化,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世界先进文化是以它的先进性、科学性及对人类社会的意义标志的。因此,学习与引进外国文化,必须作具体分析,一定要从本国实际出发,一个成功的现代化国家决不是全盘,引进西方文化,而是在自己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一面学习外国先进文化,一面对本国文化进行革新,不断提高自己的现代化水平,由于传统文化能否现代化,能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弘扬,关键在于人们用何种思维方式对待传统文化。二、传统文化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传统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精神形态,是一定社会存在的反映,这种传统文化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它对社会长期发生作用。另外,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消极因素,这与现代化发展是不利的,就其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表现是:一、缺乏民主精神。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意识对人们影响极深,封建专制思想一方面严重压抑和束缚个性发展,另一方面,造成特权思想,直到今天,中国人仍缺乏民主意识。二、法制观念淡薄。中国传统文化不重视法制,实行的是人治,如实行的是皇权至高无上,因而君言就是法。在我国今天社会主义社会里, 人民群众已经成为国家主人,国家的一切法律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封建特权思想严重,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事,还时有发生。三、商品意识差。中国是个农业国,重农轻商十分严重。过去,经商是被人看不起的,不知商业是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对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繁荣经济,方便,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现代,没有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也就无法走向现代化。四、守旧意识严重。中国的小农经济广大,个体经济,靠天吃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很容易满足于现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起来造反和自学接受新东西的。三、由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是推动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精神动力区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抛弃其糟粕,吸收其精华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也就是使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报务。传统文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符合时代需要的新型文化,但这种转化需要社会实践,使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生活相结合,才能使之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根本的结合点 。第一发展市场经济经济的需要。过去,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这种经济是人治经济,一切由政府统管,政企不分,按长官意志办事,乱放炮抱粗腿界得到合理配置,造成中国经济长期落后。现在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机制作为配制社会资源的基本手段,是按照市场经济运动规律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管理体制。因此它能有效激励企业发挥主动性与竞争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与创造性,成为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一定的经济总是与一定的文化相联系的。经济与文化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今天的经济,也就是明天的文化;而明天的文化,也将是后天的经济。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任何一项经济活动,都是具有一定观念文化的人去从事的,没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与思想首先素养的人,就无法胜任,所以,现代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将对人们现有的文化观念进行检验,新的取舍,另一方面,促使人们必须努力学习一切先进的东西,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素质,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这就是市场经济对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的根本决定作用第二、它是建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制意味着合法性、权威性、公正性。法治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一是引导作用—引导市场经济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二是规范作用—通过法律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与秩序;三是保障作用—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与正当权利。这些都是现代文明与现代文化的体现,而中国传统文化在这方面却有很大的缺陷。中国传统文化在法制思想上强调实行人治。法律仅作为治国的某种辅助手段,这种缺乏权利意识的传统文化,在市场经济就难以存在与发展了第三,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市场经济要求对中国传统文化那种“君子谋道不谋食”把“义”与“利”对立起来的旧的价值观的否定,从而增强人们的务实精神与进取精神。实际上,人们的实践活动,是离不开利益原则的。要保证市场经济所追求的价值的实现,不仅个人实践活动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学会按法办事,而且也促使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提高工作效率,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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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欲,强加于人。曾有报道说,有人不礼让,为争座在公交车上大出打手,在航班上拳脚相向,尽丧“礼义之邦”颜面。 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商品经济社会中,通过正常途径获得利益无可非议。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某些企业、个人为追求高额利润而无视法律规定。楼塌塌、桥垮垮这类“豆腐渣工程”并非只见于一城一地。 独生子女时代,一些家长对孩子溺爱惯宠,出现一批任性自我、缺少合众精神与礼仪修养的小皇帝、小公主。他们进入学校后,同学关系失常,师生关系出现错位,重师尊教、同学友爱的优良传统遭遇挑战。梅州市某中学,曾在短短四天内发生三起因学生受到批评而动手打老师事件,让人汗颜。 …… 毋庸讳言,这里所揭示的道德失范、礼义缺位现象并非社会主流,但是应该承认,其不良影响绝不可也不应该低估。如何吸纳中华传统礼制中合理质核来扭转不良状况,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二 社会的进步是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和精神文明水准的提升。精神文明水准的变动,可以出现总体提升的趋势,也可以在某些时段、某些侧面出现下降的趋势。精神文明包括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两个层面,思想道德可分为社会公德和个人私德。思想道德的变化原因极其复杂,需要从特定的历史条件来加以分析与判定。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中科学文化的发展,对思想道德的提升会有促进作用,但并非必然关系:思想道德的提升与下降不一定完全对应物质文明的提高与低落、科学文化的发展与停滞。 有人认为,道德失范、礼义缺位要从社会体制上查寻原因,这当然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我们才不断深化体制改革,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提升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但是,体制问题只是诸原因之一,并非全部原因,因此我们不能一见到道德失范、礼义缺位问题就怪罪体制,我们还需要并应该从其他方面来寻找原因。 1.对中华传统礼制的歪曲与不适当批判 20世纪的“新文化运动”是一场反封建的思想解放运动,它极大地动摇了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使中国人民的思想得到空前的解放。就这个意义上说,“新文化运动”非常必要且不容否定。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参与这场运动者不少有留学西洋的学术背景,他们主张全盘西化,无视中华民族文化精华而欲一扫了之,这就走向了极端。彭林先生在《礼乐人生》一书中指出,吴虞所说“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是“把吃人和礼教这两者直接画了等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吴虞观点的错误根源。十年动乱,曾再次大批礼教,把孔子“克己复礼为仁”说成是复辟奴隶制度。对中华传统礼制进行歪曲或不适当的批判,是导致人们对中华传统礼制误解的重要原因。 我们不否认中华文化(当然包括中华传统礼制)存在着历史局限性,历史上起过不良作用,也强调随着历史发展、社会进步,旧礼教中存在的弊端或糟粕确实应该淘汰出局,但不可否认,作为中华文化之一部的中华传统礼制,沉淀着中华先民极为宝贵的生命经验和生活智慧,它的精华部分已经融入中华民族血液之中,成为凝聚国人之内在动力。因此,对中华传统礼制应该历史地去分析与评判,不能也不可全盘否定。2015-14 半月刊明德讲堂Moral Lecture45 2.民族虚无主义荒谬言论还有市场 中国的民族虚无主义是随着西方坚船利炮入侵而产生的,从本质上说是崇洋媚外的产物。民族虚无主义者鼓吹全盘否定中华文化乃至中华民族历史,无视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与文化精华,乃至故意混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时下民族虚无主义并未退出历史舞台,某些“月是西方圆”的论调仍然很有市场。否定中华传统礼制具有合理因素或说内在价值,便是民族虚无主义的重要表现之一。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思中华文化存在的弱点与缺陷是完全应该的、必要的,但若对西方文化盲目崇拜与宣扬,进而自戕中华文化精华而去仿效西方一些皮毛,则有丢了西瓜拾芝麻之嫌。事实上,中国近代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中国要实现国家独立、民族振兴、国力富强、民众幸福,是不能走依靠乃至投靠西方资本主义这条道路的。 实际上,中华传统礼制既不是从孔子开始,也不是儒家专利。中华古“礼”远远早于孔子而存在,尽管原初相当简陋,但它确实是先民处理人际关系的最早准则。后来,经过周公“制礼作乐”,经过孔子宣扬与践履融入了儒家思想因素,再经过后来各派思想家的理论探索,以及政治家的推行与践履,中华传统礼制经过数千年的积淀与反复建构,日臻成熟和精致。先贤孜孜以求的礼治,既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彼岸理想,也融汇着中华先民的追求与梦想。其中反映中华民族宽厚、平和、诚敬、谦让、慈爱、孝悌等品格的精华部分,早已成为中华民族民族认同与民族和谐的基石。显然,民族虚无主义否定中华传统礼制精华的实质是否定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否定文明古国的历史传统! 3.拜金主义对个人道德底线造成冲击 改革开放之后,党和国家鼓励勤劳致富,人们可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理直气壮地赚钱,以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但不要忘记,应当“取之有道,用之有度”,致富不忘行善。反之,取之无道,见利忘义,骄奢挥霍,为富不仁,则会导致非常严重的恶果。近年来痴迷金钱、崇拜财富、享乐至上、见利忘义、极端自我的拜金主义潜滋暗长,对社会道德的冲击非常明显。拜金主义扭曲了某些人的价值观,混淆了勤劳致富与损人利己的界限,腐蚀了正常人性,导致道德沦丧,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4.家庭教育缺失使得礼仪行为不易扎根 良好的礼仪习惯应该从小培育,家庭教育极其重要。家长文明礼貌,自觉抵制不良习惯,以身作则,才能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道德。反之,家长自身有不良习惯,对孩子潜移默化,其影响也是极大的。有些家长在公共场合鼓励或纵容孩子爬树摘花,如此怎能让子女长大后遵循文明礼仪、具有公共道德观念? 三 对于时下道德失范、礼义缺位的现象,我们既不能怨天尤人,也不可无动于衷,必须亡羊补牢,建立规范有效的当代礼制体系,建立良性的社会秩序。彭林先生在《当代工业文明与传统礼乐文化》一文中说:“提倡礼乐文化,有助于提高公民的素质。”彭先生所讲的公民素质其实便是公民道德素质。那么,剥离中华传统礼制的封建质核之后,它有哪些现代价值或哪些可以借鉴的地方呢? 1.追求理想之梦,提升国人道德境界 中华传统礼制追求礼义,追求个人完美的道德修养与精神境界,其终极目标是达到国家、社会、团体、家族乃至个人之间和谐关系。《礼记•礼运》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46Moral Education China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里描述的大同世界是个天下为公、和谐有序、贤能当政、讲信修睦、团结互爱、社会稳定的局面,这便是中华传统礼制追求的终极目标。因此,礼义不仅表现为“进退周旋,威仪抑抑”(《宋史•乐志》)外在形式,而且体现为道德提升与精神境界的完美。 在我看来,孔子是一位怀着建立一个大一统、和谐安宁社会的理想主义思想家,他追求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有道”天下,实际便是理想中的大同社会。在孔子看来,要达到这样的目标,便要努力将人培养成有相当道德水准、遵礼行礼的“君子”。古人强调“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认为“德辉动于内”,礼才能使“动于外”,即内心真诚,辉映出内在的道德,才能生发出本真、雅致、规范的礼仪行为,显示出来的便是真正的礼义。 显然,先哲把培育遵礼守道的理想人格、提升君子之道德境界作为毕生追求之目标,因为这是实现大同世界之基础。如果转换成现代视角,那么我们就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培养道德人格,提升国人道德境界,从而讲信修睦、团结互爱,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稳定安宁。总之,中华传统礼制要求秉持严肃恭敬的人生态度,加强道德自律,培养道德情操,注重行为践履。 2.正确理解义利之辨,增强国人诚信观念 义利关系实际是道德行为与物质利益的关系,“义利”之辨是中国古代有关道德行为与物质利益关系的分辨。中国先哲对义利关系有甚多论述。孔子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要求“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孟子主张“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董仲舒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朱熹解释道:“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显然,先贤在对待义利两者关系上,强调见利思义、以礼行义,即主张道德自觉、遵礼守道,以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之优劣作为价值取向,以此来臧否个人行为。这些基于礼义基础之上、从道德角度来区分义利的观点有其可取之处,我们不必也不能全然摈弃。这是先贤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严肃思考,是保障国家政治有序运行、保护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理论总结,是他们对国家治理理论的重大贡献。 实际上,正确的义利观应该将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充分肯定与鼓励公民通过合法渠道、正当手段来获得正当利益。由此,可以理直气壮地宣传中国古代的义利观,不必将“义”单纯视为封建道德而加以否定,不必将义利对立起来否定义之功效。如此才能正确理解义利两者关系,增强国人诚信观念,彻底与拜金主义划清界限,从而构建出有序、和谐的经济秩序。 3.遵礼守法,礼法结合,培育国人道德自觉 在中国古代,礼法合一,要求人们遵礼守法,违礼即违法。这既是一种出自较高道德要求之下的自觉的道德实践,又是法律规定之下的强行要求,因此要求人们一举一动都需遵礼守法。当时,统治者对礼所具备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功用是非常了解的,他们都企望用礼来治理天下。2015-14 半月刊明德讲堂Moral Lecture47 《礼记•祭统》称:“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剔除其中封建质核,着眼于领导与下属共同维护和遵循礼的规范与准则,将“治人之道”(当然包含法律规范)与礼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达到上行下效之目的,确实富于启示意义。《左传》强调:“君子之行也,度于礼。”这是从道德的自觉来谈礼的。《国语•楚语上》说:“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这是从礼之规定来谈提升国人道德水准的。可见,中国古代所谓的“礼”,在等级关系之下体现出的社会功效,力图制定出一整套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人际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当然,时代变迁,传统礼制中强调的封建等级制度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但传统礼制中所倡导自觉遵礼循法这一原则,是完全可以去粗存精、古为今用的。 其实,古代礼制既有教化功效,又有法制规范之用。《礼记•经解》称“礼禁乱之所由生”,“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显然,古人早就注意到通过礼可以“止邪于未形”,使人们“徙善远罪”,达到“禁乱”和教育人们的目的,发挥礼制防止犯罪、培养君子的作用。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吸取古礼那种“徙善远罪”观念,尝试构建新的礼义体系或礼仪制度,教育国人,从而提升其道德水准,造就更多新时代的君子。 从中华传统礼制礼法紧密结合这一特点可以得出这样一种启示:礼法不能脱节,既不能重礼轻法,也不能重法轻礼,需要礼法结合,礼法并重。过分夸大“法”的强制作用,无法解决国人道德提升问题;夸大“礼”的教化作用,以为礼万能,无法解决国人违法之事。因而,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传统礼制礼法结合这一特点,从提升国人道德自觉入手,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 程度,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私德建设,这无疑是对国家、社会、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之事。 4.实施礼仪教育,建设新时代的道德规范 中华传统礼制注重礼仪教育,能起到铸塑道德人格、凝聚人心、推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 我国自古便有蒙学,内容之一便是教育儿童自幼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初步具备基本的伦理道德,懂得礼仪规范。孔子多次说过“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朱熹《童蒙须知》千余言,概括起来便是一个“礼”字。 实际上,中国古代礼制教育并非仅是一种外在的礼仪教育,而是内外结合,侧重内在的道德修养,力求培养君子的教育制度,因此它蕴涵着丰富的可供采择的要素。《礼记•内则》对自幼及长的礼制教育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而且强调终身力行践履,随时学习。古人还明确说过“父兄教子弟,必正其身以率之,无庸徒事言词”(《围炉夜话》),强调家长身为表率的道理。我们可以通过礼仪教育培养新时代的君子,建设新时代的道德规范。 概言之,在剥离中华传统礼制的封建质核之后,它确实具有可供我们借鉴的现代价值,对扭转当下道德失范、礼义缺位的不良现状,提升国人的整体道德素质,建立规范有效的当代礼制体系,建立良性的社会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作用。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元素丰富多彩,是人类文明宝库中不可多得的灿烂瑰宝,为中华民族繁衍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是每一位炎黄子孙永铭于心的骄傲。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民族的兴衰,其要害之处在于,即“犹如没有血脉的生命是不可能生存生长延续一样,没有文化的民族同样是不可能生存壮大的。具有数千年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如血脉之重” 。因此,寻求传统文化生命旺盛之因,弘扬传统文化,提升国家软实力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 究竟什么是传统文化呢?顾冠华先生曾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指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过程中在一些特定的自然环境、经济形式、政治结构、意识形态作用下形成和传承下来并且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文化的具有生命力的中国古代文化”;也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植根于中华民族土壤中的稳定的、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积淀着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精粹。还有的学者认为:“传统文化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在经过不断地产生和淘汰的过程后,得以积淀、保存、延续下来的具有重要价值和生命活力的文化。” 在笔者看来,传统文化主要是指世代相传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思想、道德、风俗、习惯、典籍、宗教、艺术、科技、制度和思维方式等,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等,其核心和灵魂是精神文化。我们这里所说的传统文化主要指中华民族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具有民族精神文化。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连接古代、现在和未来中国人的时间之流和生命之流,是中国人的精神生命” , 也是中华民族香火永续的生命活力。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因此谈及它的特点,往往是见仁见智。但是概括起来主要有:重视人生和入世的人文传统、重视伦理纲常和道德教化、重视中庸和谐的处世哲学、重视坚韧顽强的文化性格。一部《易经》阐发辩证思想,阐述“变”是一切事物根本规律的道理;一部《道德经》以玄学观念“道”来阐释宇宙万物的演变;一部《论语》述说了孔子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思想体系。正是这三部经典学说令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框架得以构建,随着时间推移,历代思想家不断迸发出各种创造性的思想,这些思想经过沉淀和发展逐渐形成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不仅体现在物质文明方面,更多地表现在思想精神方面。具体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可大致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世代相传、忧国忧民的爱国主义精神。自古以来以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重的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如岳飞的“精忠报国”,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二是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中华民族自古就产生了一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形成了敢于超越自我、顽强拼搏的自强不息的精神。如,“夸父追日”、“愚公移山”、“大禹治水”、“精卫填海”等战天斗地其乐无穷的思想无不体现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奋发向上、拼搏进取的民族精神。三是求真务实的诚信品格。这种诚信的品格一方面体现为孔子所说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实事求是精神,以及老子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的自知品质。另一方面表现在商品交易中的“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市不二价”等诚实守信上。四是贵和乐群的和谐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一方面指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另一方面指“中庸”思想,即提出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五是追求高尚的道德修养。中国传统文化囊括了大量的追求高尚道德情操的思想。其中儒家主张以提高自身修养为根本,重视道德力量的感化作用,倡导以德服人,见贤思齐。正是由于这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其影响了无数人并树立起远大的抱负和培养了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文化传承,既有客观必然性,又有主观能动性,就犹如“基因”的力量和积极的选择一样。传统文化是“源”,现代文化是“流”。“源”是“流”的起点,“流”是“源”的发展。因此,新时期我们应该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和“取其精华,去其槽粕”的方针,以一种新的观念、视野、方法和逻辑去研究和弘扬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现代文化。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以及国际地位的迅速提高,挖掘传统文化的精髓,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增强国家软实力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中国传统文化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奠定文化根基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在中国的大地上迅速传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思想、民本主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思想和唯物主义实践观等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有着相互融通的契合点,从而为马克思主义植根中国提供了优良的文化土壤。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的大同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相结合。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其实是一个公正、平等的理想世界,这与中国“天下为公”的大同构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中国作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共产主义得以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为其所奠定的思想基础密不可分。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相结合。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其核心内容就是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这些其实就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科学的、革命的爱民、重民学说。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提倡 “民惟邦本”的思想,从而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更容易得到中国共产党人的深刻理解和运用。实践证明: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深得民心,才取得了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成就,这与传统文化奠定的民本思想基础息息相关。 再次,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阶级斗争思想相契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素有的誓死保家卫国的气概和不屈不挠的民族斗争精神使得中国人民取得了历次革命的伟大胜利。而马克思主义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力图通过阶级斗争最大限度地去争取和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这点与传统文化提倡的善于斗争思想不谋而合。因此,它也使得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学说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容易被中国人认同。 (二)中国传统文化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文化资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一种社会主义的观念体系。”这种观念体系的发展得益于优秀的民族文化环境。从马克思主义角度来看,任何时代的社会意识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前人所积累的思想材料。就中国传统文化而言,其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文化气质和精神底蕴,它们贯穿于中国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等各个方面。正是深受这些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得以形成和发展。中国自古以来就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某种角度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个人层面的要求,齐家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治国平天下是国家层面的要求。为了顺应新时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并自觉以此行事的要求,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对其内容进行了精炼和通俗的概括。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我们仔细研究不难发现,这些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炼概括仍然是以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为核心并结合中国的国情加以提炼而成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丰厚的精神文化资源。 (三)中国传统文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文化力支持 首先,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具有指导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既适应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家所倡导的“无为而治”的理念――即“减少政府干预”的理念,从而更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其次,传统文化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产生巨大的影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是在吸收中国儒家文化的大同理念和“方圆”规则等精华思想的基础上,按照马克思所倡导科学社会主义的秩序精神――“人们对于人类一切公共生活的简单的基本规则……从必须遵守变成习惯于遵守”――所形成的。 再次,中国传统文化对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思想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思想,是党中央根据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的指导原则,在充分汲收中国传统儒家“小康”思想的精华和提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而形成的。 最后,中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以德治国”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社会主义“以德治国”思想,是对刘少奇同志关于“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新的共产主义文化和社会道德”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是对中国儒家“为政以德”思想的升华。 (四)中国传统文化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文化先导力 高占祥先生说过:“文化先导力,是探索力、是先遣力、是先行力,一句话是文化先驱力”。从发达国家来看,他们非常注意利用文化的先导性来促进社会发展。“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个人的梦,其本质内涵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要实现这一宏伟的目标必须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而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价值取向,“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特质,“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的生态伦理以及“养浩然之气”的道德修养等向我们展示了优良的中国文化传统,即奉献精神和爱国情怀、艰苦奋斗和坚韧不屈的精神、环保意识和和谐理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全的人格特质,这些都为实现中国梦奠定了广泛的思想基础,从而更容易凝聚人民力量推动中国梦的实现。正所谓“强者无先例,强者的真正意义是文化先导力的活力,文化先导力是创造未来的科学” 。从文化的维度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实现中国梦的丰富资源,而中国梦也蕴含着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文化力量。实现中国梦,需要文化精神的旗帜,需要文化精神的自信,需要文化精神的激励。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以汉字与中华文化为主题的论文

导语:汉字,偏居人人所不及处,终有一日,汉字的幽灵,将且仅将在庸人心头回荡,却不屑悲悯叹息。下面是关于汉字与传统的议论文800字,欢迎参考。

《牢记汉字是根本,莫忘姓名是炎黄》

每一笔都冥思苦想,每一字都方正漂亮,每一次开口都令观众汗颜,每一次关于文化的节目都深得人心。

科技发展十分迅速,各种高端手机竞相推出新产品,各种输入法也是层出不穷,人们日常对手机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有的人甚至不用看键盘就能盲打出想要的字,对于一些日常挂在嘴边的字,竟然提笔就不会写,这一切,也许都是对中国汉字的陌生化与疏离感。

科技是把双刃剑,作为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类,我们应当将科技玩弄于鼓掌之间,而不是被套入科技的“囚笼”中。扪心自问,中华上下五千年,哪一段深刻的历史不用汉字书写?哪一个美丽的故事不用汉字润色?哪一首漂亮的诗歌不用汉字珍藏?从先秦到现代,汉字文化一脉相承,师尊孔子用汉字记下“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教训后人为人处世之道;诗仙李白,写下如美丽银河般无数的诗,那汉字,就如那构成美丽银河的点点繁星;明代洪应明,“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豁达情怀也是由汉字来传达给后人……从古至今,汉字作为文化的传承品,经久不息,把古人的思想带给我们,试想若中华文化是一棵参天大树,那汉字,就是它的根啊!若没有汉字,我们何以交流?何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何以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

同时,汉字也代表了中国的传统文化,日本曾经有一个将军说过:“如果想征服中国,光靠杀人是没用的,我们要让这里的孩子说日语,写日语,把大和民族的文化放入他们的心中,才能够真正地征服这里。”是啊,在“国外风”充斥人心的现在,有几人能够读出“直挂长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有几人能够在国画的淡墨寥寥几笔品味出宁静淡雅?有几人能在二十四式太极拳中品出古老的人体全息和以柔克刚的民族思想?又有几人能够在《昆曲牡丹亭》浅浅几句中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那些“日漫控”连日本因明治维新而崛起都不知道,那些“欧美控”连向基督祷告的顺序都不了解,如此之国人,何等悲哀!

从今开始,喜欢中国的汉字吧!品读中国文化吧!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微开小轩,任月光流淌,摆一纸熟宣,执一杆毛笔,磨一方淡墨,写我们的文字,写我们的文化,看月光照亮,微风拂面,墨香四溢。

从一个“汉字听写大会”映射出如此感悟,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传承中国的民族文化,多写汉字,多读文化,意境无穷。

已等不及写一纸我们最珍贵的灵魂了。

评语:文字写得颇为精彩,主旨鲜明,中心突出,引题析因后,运用比喻论证,排比,反问进行深入剖析,议论说理有力度,后半部分更是渐入佳境越写越美写出了作者的独立思考与真情实感,很好地完成了训练任务。

《莫让传统文化渐行渐远》

突然发现身边的朋友们都在看《来自星星的你》时;突然发现自己偶像都是欧美或日韩的明星时;突然发现和朋友们的聊天都变成明星八卦时,我心里也莫名的百感交集。回想起往日的种种,似乎只是一个个空洞的躯体在行尸走肉般的话看。在这个极速的时代里,不容停歇,一旦如此,那将会被社会所淘汰,所以我,我们都似乎只能麻木地从众,寻找并沉浸在那所谓的娱乐里,僵硬的活着,丧失了自己的灵魂。直到——一个个红白相间的田字格,和一股名为“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清风拂进我的心底,我“清醒”了许多。它带来的警示和启发引我深思。

“汉字听写大会”一炮而红,甚至远超以往所谓的“大热”的娱乐节目。但我不希望人们只是因为随波逐流,或是三分热度地去关注汉字。像“癞蛤蟆”这样常见的'字却只有30%的人写对,这意味着什么?不仅仅是简单地提笔忘字这样的普遍现象,更暗含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正在逐步缺失。而一个民族或是一个国家的发展是绝不可能离开传统文化的延续的,因此我认为,莫让传统文化渐行渐远。

汉字对于中国人来说,早已不仅仅是方格内的横竖撇捺,也不是简单的交流工具,它满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炎黄子孙的血液,沉淀着民族的精魂。作为国人,不会写中国汉字是理应去警醒的。或许你会说,这提笔忘字不就是现在科技化国际化的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个弊端吗?但是请你谨记,汉字早已融入了我们的血液中,分不开,斩不断。它是传统文化的载体,而传统文化又是一个民族的魂,这样一个承载着我们的根的灵魂,怎么可以被舍弃?试想一下,一个没有灵魂的民族怎么可能被人记住,被人敬佩?怎么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一活动及时为我敲响了警钟,每个国人都应该关注传统文化。

其实,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练习过书法的我更能体会传统文化之美。墨的沁香环绕身旁,提笔印下或端正或潇洒的汉字。我爱那方正有致的楷体,飘扬舒展的行书,圆润协调的隶书,洒脱不羁的草书。我置身于那一撇那一横长中,心中独有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在中华民族的结晶包裹下,我深陷其中,带给我不一样的欢愉。

关注传统文化不仅利于民族发展和传承,更是文化复兴,国家振兴不可丢失的存在。与其过多地崇洋媚外,看什么韩剧美剧,听什么外文歌曲,不如放下手中的iPhone,拿起身边的“孔孟老庄”,端起一杯青茗,细细品尝。

所以,不要让外文垃圾再侵蚀我们的灵魂了,让我们回归传统!书写我们自己的文化!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依靠你我,让我们并肩前行,莫让传统文化渐行渐远!

评语:很好!文章取得了长足进步,开篇“排比列举”引材,而后打开思路,从汉字与文化,汉字与民族,汉字与爱国等角度谈生意,危害,有力论证,接着联系自身实际谈汉字之美,结尾发出倡议,点题,能将堂上所讲方法迅速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很好地达到了训练目标。

《汉字与传统,矢志不渝的根》

汉字,偏居人人所不及处,终有一日,汉字的幽灵,将且仅将在庸人心头回荡,却不屑悲悯叹息。

央视举办的汉字听写大会,预料之中地暴露出汉字书写的严重问题,有如虚假繁荣的当头一棒,让人们从被社会导向宣扬捧到的云雾里摔下,警醒,然后意识到当代文化的颓唐,荒芜。

汉字在中华文明中,从来领衔主演,策划着时代的发展。汉字,是野蛮与文化的边界,是左祍与开化的差别,由汉字开创的早起国家直接衍生出“天下共主”的思想,莫不赋予中华民族强烈的精神认同和整体意识,其后演变为唐宋的普世主义,中华民族精神依托汉字得以体现,舒展,最终使整个亚洲为其先进的文化,文明折服,让中国一时万国来朝。

纵览千年华夏文明史,汉字,是作为一个民族,一群拥有者同样经历,记忆,价值观的人所最珍重的内核与底蕴出现的,然而,反观今日,尚文化之风不似古之盛行,尽管科技的发展难辞其咎,但国家对于传统文化的淡漠冷淡,以及中国重理轻文的教育模式,无一不动摇着汉字的根基,动荡的十年,信仰伦理,公序良俗的沦丧,无一不导致着人心的浮躁,此消彼长之下,自然为外来文化造就了可乘之机,悠远宁静,恬淡自如的汉字,又怎么会有立身之地呢?然而古今对比之下,扪心自问,是从何时起,我们自己拔下了我们深深扎在这片土地上的根,使我们慢慢枯萎,成为一株无根的,枯黄的,垂老的,毫无灵气的野草?

可以说是千年间文化的积淀,时间的冲刷,在神州大地上孕育出无数闪耀的群星,积累出千年的时间,空间,积累出我大中华,然而,身为中国人,我们有理由坚信,能让我们在世界面前,引以为傲的,并非是科技,而是我们的文化底蕴,那是深浸在骨髓里,经时间发酵,可于一言一行间投射出一个人的品行修养的灵魂素养,这种人文情怀,绝不是任何尖端技术在一朝一夕间可模拟的,贪图多与快,却背弃了对自我行为道德的约束,或许会飞黄一时,但代价,却是整个民族的永久倒退。

每个汉字,都封存了多少尘封的历史,往事,回望书写大会,唯愿人人警觉自醒,倘若某日汉字消亡,中华民族定当不负在存。

评语:好一篇宏论!作者思考深入,鞭辟入里,深入文化内核,与民族之基,字里行间散发出浓郁的忧思情怀与爱国热忱,文章引题后细数汉字发展历史以饱蘸情感之笔抒写保护汉字与文化的意义价值,剖析弃掷汉字的危害与后果,引人深思,给人警醒。

历史是一个粗线条的大师,它勾勒了全球化的进程,却忽略了人们为这个发展和进步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幸好,历史又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大师,当今世界的趋势并不是单向度的。 中国的长项在于文化。中国文化近二百年来遭受了严峻的考验,已经和正在获得新生。近代以降,中华文化不但暴露了它的封闭愚昧落后挨打的一面,更显示了它的坚韧性、包容性、吸纳性、自省能力、应变能力与自我更新能力。 中国的目标应该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建设文化大国。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赖以安身立命的根基,是我们中国的形象,是解决许多麻烦问题,实现持续发展、和平崛起与国家整合的依托。中华文化是全体华人的骄傲和共同资源。中华文化是当今世界上的强势文化的最重要的比照与补充系统之一,中华文化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没有中华文化的人类文化,将是多么残缺的文化! 这里,我着重就一些个人的感受、经验谈一谈汉语汉字(海外习惯通称为华文华语)与我们的人文文化传统与现状的某些关系。 对于大多数民族来说,她们的独特的语言与文字是她们的文化的基石。尤其是使用人数最多,延续传统最久,语音语词语法文字最为独特的汉语汉字更是我们的命脉,我们的灵魂,我们的根基。 汉语属于词根语,汉藏语系。我的小说《夜的眼》译成了英、德、俄等印欧语系许多文字。所有的译者都向我提出过一个问题:“眼”是单数还是复数,是“eye”还是“eyes”? 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汉语是字本位的,“眼”是一个有着自己的独立性的字,它的单数和复数决定于它与其他字的搭配。汉字“眼”给了我以比“eye”或者“eyes”更高的概括性与灵活性:它可以代表主人公的双眼,它可以象征黑夜的或有的某个无法区分单数与复数的神性的形而上的而非此岸的形而下的眼腈,它可以指向文本里写到的孤独的电灯泡。 汉语培养了这样一种追本溯源、层层推演的思想方法。眼是本,第二位的问题才是一只眼或多只眼的考量———那是关于眼的数量认知。眼派生出来眼神、眼球、眼界、眼力、眼光等概念,再转用或发挥作心眼、慧眼、开眼、天眼、钉子眼、打眼(放炮)、眼皮子底下等意思。 动词与系动词也是如此,华文里的“是”字。既是“to be”也是“am”,又是“was”,还是“were”,包括了"havebeen”、“has been”和"used to be”等。 组词造词也是如此,有了牛的概念,再分乳牛母牛公牛,黄牛水牛牦牛野牛,牛奶牛肉牛油牛皮牛角。这与例如英语里的cattle——牛、calf——小牛、beef——牛肉、veal——小牛肉、cow——母牛、bull或者0X——公牛、buffalo——水牛、milk——牛奶、butter——牛油……大异其趣。这些与牛有关的词,在华文里,是以牛字为本位,为本质,为纲,其余则是派生出来的“目”。这样的牛字本位,则难以从英语中看出来。 所以中华传统典籍注重最根本的概念,多半也是字本位的:如哲学里的天、地、乾、坤、有、无、阴、阳、道、理、器、一、元、真、否、泰……伦理里的仁、义、德、道、礼、和、合、诚、信、廉、耻、勇……戏曲主题则讲忠、孝、节、义,读诗(经)则讲兴、观、群、怨。然后是自然、主义、理论、原则……有了仁,就要求仁政;有了道,就认定执政的合法性在于有道,并区分王道与霸道还有道法自然与朝闻道夕死可矣;有了义,就提倡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有了主义就有“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有了原则,就有绝对“不拿原则做交易”……这些文字、概念、命题,不但有表述意义、价值意义、哲学意义,也有终极信仰的意义与审美意义。华文注重文字——概念的合理性与正统性,宁可冒实证不足或者郢书燕说的危险,却要做到高屋建瓴与势如破竹,做到坚贞不屈与贯彻始终。在中国,常常存在一个正名的问题。训诂占据了历代中国学人太多的时间与精力,然而又是无法回避的。许多从外语译过来的名词都被华人望文生义地做了中国化的理解,中文化常常成为中国化的第一步。这产生了许多误读、麻烦,也带来许多创造和机遇,丰富了人类语言与思想。这里起作用的是华文的字本位的整体主义、本质主义、概念崇拜与推演法(如从真心诚意推演到治国平天下),与西方的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理性主义和神本或者人本主义大相径庭。

汉字的文化魅力勤劳、智慧的中华民族,经过几千年的锤炼,创造出世界上唯一古老却仍具有旺盛生命力的表意文字。它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的主要载体,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汉字是中华民族文明之母,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它在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功勋。汉字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她以优美的形态、和谐的韵律、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世界上流传至今的古老的文字,并在新世纪越发散发出她无与伦比的魅力!汉字形体优美。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而来、由线条图形构成的表意文字,线条图形本身的结构就能表现出图画美。仔细端详我国的汉字,有的端庄秀美,有的自然简洁,有的流畅飘逸。正因为如此,中国才有那么丰富的书法艺术。汉字优美的形态,给我们以无限的想象力。翻开书本,你会觉得每一个汉字都是鲜活的,一个个汉字犹如一幅幅精美的画卷展现在我们眼前。“日”的形状像太阳,“月”的形状像月牙,“山”像高高隆起的连绵山峰,“川”像飞流直下的悬崖瀑布;“马”像骏马在奋蹄奔驰,“鸣”似鸟儿在引吭高歌,“旦”似太阳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集”似三只鸟儿在树上依偎栖息;三人为“众”,日月为“明”,“步水(三点水)”为“涉”,双“木”成“林”..几乎每一个汉字都能为我们插上一双想象的翅膀,让我们在汉字的世界里自由畅想,在汉字艺术的画廊里得到形象真实的美感。汉字音韵和谐。一个汉字就是一个音节,在一个音节内,没有复辅音,无论开头或是结尾,都没有两个或三个辅音连在一起的现象,因此,音节与音节的界限分明,音节的结构形式整齐。汉语的音节元音占优势,一个音节中可以没有辅音,但不能没有元音,而且,由复元音构成的音节比较多,因元音是乐音,所以汉语音节乐音成分比例大。汉语的每一个音节都有若干声调,声调可以使音节和音节之间界限分明,又富于高低升降的变化,于是形成了汉语音乐性强的特殊风格。许多汉字韵母相同或相近,把这些韵母相同或相近的音节放在每一句或隔一句的末尾,就可以使音调和谐悦耳,富于音乐节奏,诵唱顺口,好听好记。诗歌就是利用汉字的这一规律构成的韵文。每一个汉字有一个特定的声调,阴平、阳平读起来比较舒缓,叫平声,上声、去声读起来比较急促,叫仄声,有规律地交替使用这两大类声调,可以使音调抑扬顿挫、悦耳动听。汉字历史积淀深厚。几千年来,中国历史文献,浩如烟海,文献中典故、成语、丰富多彩。几个汉字,可以表达一篇文章、一个故事的内容。如“班门弄斧”、“滥竽充数”、“黔驴技究”、“江朗才尽”、“车水马龙”、“门可罗雀”„„数不清的简洁词汇,将含义丰富深远的内容,鲜明生动地表现出来。中国古籍,车载斗量。《老子》五千字,奥妙无穷,已形成一个学派《老子学》。《孙子兵法》几千字,变换不测,不仅适用与军界,世界多国的商界也在应用。而且,汉字字与字之间区分明显,个性突出,便于高速新产品试销读。由汉字排列组成的诗词歌赋和析字联等,讲究整齐、压韵、平仄、对仗,文字精炼,内涵丰富,高雅清新,是其它文字难以具备的。汉字是汉文化的创造物。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符号系统,故可直接传递语义信息。“江、河、汛、汤、泊”与“水”有关,“扎、打、扑、扒、扔”与手的动作行为有关。汉字的构造有一定的理据性。张斌指出:“汉字的理据性透露出丰富的汉民族文化信息,通过汉字内部结构的分析,我们甚至可以窥见古代的风俗、社会发展、认知水平等。”深入到每一个汉字的结构中去,就会发现其中都蕴藏着很深的造字理据,从中可以窥探当时的社会生活。例如远古用贝壳作货币,故记录有关经济活动的汉字都加上一个“贝”,如“贪、贫、货、贷、资、贱、财、购”等,汉字体现了汉民族的思想观念和认知水平。例如,封建社会妇女地位低下,故含有贬义色彩的汉字都加上一个“女”,如“妒、奸、婪、妖、妄、嫖”等。汉语中表示思想感情的汉字都从心旁(或心的变形),如:想、忘、忠、恕、怨、愁、忆、恼、悦、惮、愠、恭、慕等,这是古人对客观事物认识的一种观念的反映。先人认为,心是思维的器官,鉴于这种认识,在造字时,留下了一批从心旁的表示思想、感情的汉字。“汉字”是世界上唯一从古代一直演变过来没有间断过的文字形式。从甲骨文到西周时期的金文、大篆(钟鼎文、石鼓文),再到秦朝时期的“小篆”,实现了“书同文”,之后“隶变”实现了古文字向今文字阶段的转变,隶书、楷书以及

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主题的论文

传统 文化 就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化,是民族历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三传承文化的 议论文 800字10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1

临近年关,最热闹繁华的街上已是挂满红灯笼,年味正浓。趁着刚放寒假的闲暇时光,我报名参与了社区组织的迎新活动——学习剪纸。

社区工作人员讲我领到位子上,桌上已备好了材料。请来的老师是位剪纸的传统手艺人,只见剪刀在他手上仿佛是活了一般,将原本普普通通的纸张剪成了一个又一个精美绝伦的图案,大家都十分惊叹,跃跃欲试想要亲自上手。老师举手示意,使按奈不住的大家安静下来,他举起话筒,将剪纸艺术的历史娓娓道来,中国的剪纸起源于西汉。当时人们用麻纤维造纸, 传说 汉武帝的宠妃李氏去世后,武帝思念不已,请术士用麻纸剪了李妃的影像,这大概是最早的剪纸。公元105年,蔡伦改进和推广前人的 经验 开始大量造纸,这种镂花形式因找到了更易普及的材料从而诞生了剪纸艺术。

我听了之后感到十分震惊,没想到那么久之前就已经有了剪纸。老师还说到:“千万不要觉得这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工艺品,民间剪纸善于把多种物象组合在一起,并产生出理想中的美好结果。无论用一个或多个形象组合,皆是‘以象寓意’‘以意构象’来造型,而不是根据客观的自然形态来造型,同时,又善于用比兴的手法创造出来多种吉祥物,把约定成俗的形象组合起来表达自己的心理。追求吉祥的喻意成为意象组合的最终目的之一。地域的封闭和文化的局限,以及自然灾害等逆境的侵扰,激发了人们对美满幸福生活的渴求。人们祈求丰衣足食、人丁兴旺、健康长寿、万事如意,这种朴素的愿望,便借托剪纸传达出来。这便是平凡的剪纸所蕴含的深意。”老师的一番话使我受益匪浅。剪纸不仅仅是剪纸,更是寄托了人们的美好愿望,是劳动人民的精神支柱。我们学习剪纸,其实也是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

接下来老师教授了我们如何剪“福”字,大家都尝试起来,将自己对新年的美好祈盼寄托在了剪纸之上。活动结束后,社区人员组织我们一起把剪出来的“福”字送给社区里的老人们。我们来到老年人活动中心,为老人们送上了我们最诚挚的新年祝福与一个个新鲜出炉的“福”字,面对着他们和蔼的脸以及幸福的笑容,大家都感觉收获颇丰。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2

曾经有报道说,有记者到曲阜看到满街都在卖《论语》,就采访当地的老百姓,他们说,那些东西都是卖给外国人看的。可见,老百姓只是把《论语》看成旅游的商品、旅游的纪念品,并没有对内容感兴趣,并没有当文化典籍看。传统文化是我们的灵魂,是我们中国人引以为骄傲的地方。我们要先自己多学习,多了解,并且向外人宣扬我们中国人拥有的传统文化。我们不能让我们的传统文化离去世界的舞台。因为它使我们中国人凝聚,使我们中国人团结。

前段时间举办的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和中华 成语 大赛就是一个很好的继承传统文化的方式,通过搭建这样一个公众平台,使人们重燃了对母语的热爱,还有舌尖上的中国,不仅弘扬的是中华传统美食,更多的是透过美食宣传积淀的中华美食文化。

党的提出要“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又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相得益彰。“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基因,已经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唯有民族文化才是历史长河中永远流淌的,唯有民族文化才能凝聚起推动民族复兴的力量,也唯有民族文化才能开启更加灿烂文明的中华新纪元。面对新时期实现中国梦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汲取还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还有大有可为的广阔空间。我们应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更进一步的细致梳理和深入挖掘,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切实做到古为今用,使其更为丰富、更加多样。

让我们从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中汇聚新的力量,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不断前行,坚定奔向中华民族美好的未来。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3

在当今开放的世界里,我们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也要大力弘扬华夏五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健康地朝多元化方向发展,才能更加地充满生机和活力。

小时候,每当大年三十晚,村里便鼓声四起,霎时间村当街便挤满了人,有敲锣打鼓的,有扭秧歌的,有踩高跷的,有玩龙的,村里好不热闹。小孩子穿着棉袄在街上你追我赶的,不时地放着炮,老人们聚成一堆儿聊天,年轻小伙儿,俊俏姑娘则在给人们表演节目。

而 清明 节,人们总会把嫩绿的柳枝插在门上;端午时,奶奶总会给我们系五线绳,煮鸡蛋、煮大蒜,包粽子……到了 中秋节 呢,我们一家老小坐在院子里,举头望明月,低头吃月饼,真是人间一大乐事。

可现在呢,“洋节”来袭,西方的情人节代替了我们的七夕节。洋节风靡而传统节日却逐渐被人们淡忘,身为一名中国人,你难道不应为此做些什么吗?

现在,每当过年时人们总是出去大吃一顿,守在电视机旁看春晚,有许多人在叹气,说:“怎么一点年儿都没有?”孰不知扭秧歌,敲大鼓等这些文化习俗正在挥手向我们告别。

清明节 人们哪还会在自家门前插一枝嫩柳呢?仅仅去坟里扫扫墓,而已。 端午节 ,还有谁会安分地在家包粽子?中秋夜圆之夜,又有谁会和家人们惬意地坐在院子里手拿月饼,抬头赏月呢?

中华的优秀传统文化慢慢被人们所淡忘。传统佳节在现在社会里日益冷清,怎能不令人担忧?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呢?

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老祖先留给我们的无形财富,传统佳节蕴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子,这些是我们民族的优秀劳动成果和智慧的结晶。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能倡议大家为弘扬传统文化而贡献一份微薄之力。优秀的传统文化不属于这个民族,它更属于这个世界。我们要尽全力把我们的传统佳节推广到世界上,让世界变得更加炫彩多姿。保卫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你还等什么?快行动吧!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4

“很有feeling!”“好欢型啊!”目前,像这样将英文直接嵌入汉语,似乎已成为国人的一种习惯,而汉英夹杂再遇上网络,就形成更为荒诞的语言风格。因此,我们应该净化汉语,重视汉语发展,传承中华文化。

语言不仅仅是交流工具,更是一个民族 思维方式 的载体,语言的纯洁性事关一国的凝聚力及软实力。我们最初是太想与国际接轨了,可过多地接“英语”的轨,却并未搭上真正的“国际”班车,就像“邯郸学步”的寿陵子,非但没有学好,还忘了自己的本真。

文化是民族发展的命脉,是民族独立的象征。国亡了,可以复;文化消失了,这个民族就很难在世上立足。犹太民族在历遭受了那么多的苦难,却依然生生不息,就是因为他们一直捍卫着自己的文化。而文明古国古巴比伦的消失,吉普赛民族的消亡,关键原因就是民族文化的丧失。

汉语表达英语化,汉字书写错字连篇,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汉语的没落,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学的传承。假如有一天,我们再不能感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辽阔;假如有一天,我们再无法欣赏“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雄浑;假如有一天,我们再不能理解“仁义礼智信”——那就叫做“数典忘祖”!

因此,重视汉语发展,传承中华文化,势在必行。

值得庆幸的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些,开始尝试改变:“汉字听写”“高考加大语文权重”“学校开设国学课”,一时之间,在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帜下,“国学热”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让我们看到了传统文化复兴的希望。

但“热”这个词让我又有些隐忧。因为“热”就意味“一时”,意味“潮流”,意味“盲从”,而复兴传统文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办几所国学院、读几本经典书籍就能做到的。中小学中,引导学生“读经”成为时尚,30所学校引进台湾国学教材,却都未考虑是否适用。作为 教育 者,我们不能在“老路”上翻捡“宝贝”,到别人家借家具用,应该放出眼光运用智慧,寻求一条适合我们自己的国学发展之路。

有人曾说,文化是国家发展的根系,根深才能叶茂。为这棵树施肥浇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动脑、用心,帮助人们重温经典,拥抱中华传统文化。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5

中华,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巨龙,她孕育了所有的炎黄子孙,而经历过千百年时间的洗礼后,又传承给炎黄子孙许多精神上的文化!

爱国诗人陆游说“位卑未敢望忧国”。是啊,从古至今,有许多人,他们热爱祖国,为祖国而奋斗。岳飞是一名抗金英雄,正是由他带领的岳家军,使金军发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而诗人文天祥面对元军宁死不屈,以身殉国,表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他的伟大精神将永垂不朽!

孝悌友爱,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孝顺父母,尊敬长辈,更是一件首要的事。例如东汉时期的孝子黄香,他帮助父亲料理家事,还在寒冷的夜晚用体温温暖父亲冰冷的床。而黄香的孝行让我在感动之余多了几分敬佩。

当然,孝悌友爱很重要,尊师重教却也不可缺少,老师教给我们知识,也帮我们养成使我们终身受益的好习惯。

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讲诚信,上学后,老师也要求我们诚实守信,不欺他人。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甚至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由此可见,诚信是多么重要!

“中国信义妈妈”李雪英,她打工7年为儿子还债75万!有人说她傻,儿子欠的债务,母亲没必要承担。她却坚定地说:“怎么可以欠人家的债呢?咱一定要还!“李雪英四处找工作,一干就是7年,她最终还清了欠款。她的 事迹 一经传出,便感动和影响了无数人!

“外甥有理打得舅”讲得是包公的 故事 ,他便是明礼守法的典范,他断案时务求公正,不畏强权,不徇私情,包拯的从舅仗势霸占田产,不仅被包拯没收了田产,还被包拯打了一顿。所以,我们要积极学习他刚正不阿,执法严明的精神!

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该勤学励志,历史学家司马光少时好学,他做了一个“警枕”,只要晚上读书枕在“警枕”上一睡着,他就会马上惊醒。还有西汉时的匡衡,凿壁借光只为了读书,那么微弱的灯光却使匡衡读得津津有味,我们现在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难道不应该好好学习吗?

我们应该让这些沉淀在时空中的传统文化重新复苏,散发耀眼的光芒!让我们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吧!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6

季节的更替,太阳的东升西落,都遵循着自然法则。几千年前,中国人的祖先 总结 了自然规律,为后人留下了智慧的结晶。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春天耕种秋天收获,这是前人留下的规律。”祖先留下了许许多多智慧的总结。但是智慧的总结现在被世界遗忘了,过去的习俗已经被遗忘,西方国家的节日却被人们铭记在心。

春风拂过大地,花蕾向外张望,布谷鸟的叫声提醒他们要播种了。

每当奶奶听到杜鹃叫时,她总是忙着准备播种。奶奶拿起一把大锄头,眯起眼睛,抬头望着天空,捡起蚕豆种子,叫我去田里。在泥泞的山脊上,我踩着小鞋子上的脚印,手里拿着一把小锄头,在背上摇摇晃晃地走着。奶奶笑着说:“差不多了。”你不能吃豆子。如果你吃了,以后收获的时候你就不能吃了。”在这一段话中对现场。听着锄头周围挖掘的声音,“布谷鸟悠扬的歌声。奶奶把两个手指伸到她的手掌里,两只大手拿起一个光滑的锄头开始挖掘。我学会了用同样的方式挖掘,但是很快我就汗流浃背了。奶奶过去常在屋前用一把大锄头挖洞。我就用一把小锄头把洞埋了。奶奶在豆子旁边,我把石头按在豆子旁边,趁奶奶不注意的时候,把豆子捡起来放到石头里。把豆子捡起来,送到嘴里。结果,吃了一口土后,奶奶看见了,笑了,拿出一把种子,说:“到那边去,在地上吃。”穿过短短的小路,走到田埂上,坐下来吃瓜子,时不时地拿起几粒谷粒跑到奶奶面前。

晚上,我们举起锄头,抱着小桶回家。进门的时候,我看见妈妈在厨房里做饭,喊着:“妈妈,我回来了。”妈妈微笑着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泥土,递给我和奶奶一碗热汤,让我和奶奶单独在一起谈论这个地方。

那个时候,家里总是挂着旧的黄色日历,一天就翻了。现在旧的日历不见了,新的日历也变了,但是以前的那个日历还没有翻过。

随着时间的流逝,中秋节、端午节、寒食等节日都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了。“”和情人节等其他一些人为的节日在公众中变得热闹起来。

中国传统文化的衰落,西方文化的冲击,过去的喧嚣,今天的萧条。二十四节气的运用,外国人的嫉妒,国内人民的冷漠。新历法充满了其他国家的节日,而中国的一些传统节日却渐渐的被忽视,这种现象令人痛心。

在漫长的岁月中,我们应该重新获得中国传统文化的美丽,重视传统文化,牢记中国人民的智慧。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7

每一次指尖轻触琴弦的触动,每一次琴弓擦弦而过的轻颤,都带动着人的心弦,诉说着一个又一个优美而凄婉的故事,二胡,中华传统文化,民族之乐!我与它紧密接触,用心传承!

就在我还在牙牙学语时,母亲便为我带来了二胡这位朋友,我便开始练习二胡,可是渐渐它便不再是我的朋友,我开始对它厌恶,避之不及,因为妈妈总催我练习,二胡也没有好听的声音,拉起来手还很疼。

窗外淅淅沥沥下着小雨,天阴沉沉的,压得人仿佛喘不过气来,我无奈的看了看手中的二胡,叹了一口气,心中十分烦躁,心想: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么难拉,烦死了!这时楼下的小伙伴喊我下去玩,可妈妈出门时说不让我下去,于是我只好作罢,重拾二胡,带着万分仇恨,拉了起来,刺耳的声音,令我更加烦躁。

终于我有些受不了了,拿起手机,想到有梁山伯与祝英台这部影片,于是便抱着玩乐的心思打开电影,想看看影片中的二胡拉得有多好!一阵飞鸟飞过,绿树青山,一位佳人出现,是那么的美丽,此时一阵婉转的二胡声响起,是那么的柔美轻快,我被带入到音乐中。在梁山伯与祝英台无法喜结良缘时,那凄惨的幽怅的二胡声,仿佛一下子捏住了我的心脏,让我难受的说不出话来。在梁山伯化为怨灵哭诉时,黄沙漫天,二胡声也变得低沉愤怒,仿佛在批判控诉封建不自由婚姻的罪恶。我一口气看完了整个影片,意犹未尽,时而缓,时而急的二胡声还在我的耳边回旋,余音绕梁。我感到这才是真正的二胡,真正的传统音乐,是在用心演奏,用心在传承。

我轻轻拿起一旁的二胡,端正心态与身姿,开始拉奏。一边拉,我一边回想影片中的一幕幕场景,有欢快轻松,也有沉重愤怒,我仿佛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我仿佛与曲子融为了一体,二胡的琴弦时而颤动时而平缓,琴弓时而悠长,时而停顿,我拉奏的曲子好像是一个故事,诉说着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也诉说着我自己的心事。我忘我的拉奏着,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我好像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我感到了二胡的精髓,中华民族音乐的精髓。我是在用心演绎,用心传承,即使自己的胳膊再酸,手被划破,也再也不在意。我与二胡有了亲密的接触!

是啊!“天降大任于斯任也”,每一位炎黄子孙都有义务去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我也不例外,与二胡的一次紧密接触让我理解了传承的真正含义,无论前方的路有多么的艰险,我都会坚持下去,将我们的文化传承下去!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8

传统文化,形成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发展历史当中,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优秀的传统文化,就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然而,人类进入21世纪以后,工业与商业的全球化正逐渐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消解着传统文化的精髓,传统文化濒临消失。

首先是传统节日。传统节日,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继承与发扬传统文化的一种良好方式。然而在现在,随着西方 圣诞节 ,情人节等一系列节日的广泛传播,传统节日却渐渐被淡化了。鲜少有人在端午节赛龙舟,吃粽子;在 重阳节 登高插茱萸;在中秋节赏月,庆团圆;在腊月初八熬一锅热腾腾的腊八粥祈平安。在 西方节日 被人们热火朝天的庆祝之时,谁还会想起这些内涵丰富,意义非凡的传统节日,与习俗呢?恐怕,早已将它们抛之脑后了吧?

其次是传统的歌舞。凤阳花鼓,云南花灯,东北秧歌等早已被人们认为是俗不可耐,在公园中看到老年人扭秧歌时,还有许多的年轻人加以嘲讽,而西方传入的 街舞 ,雷鬼等舞蹈却被年轻人大加追捧,成为他们的心头大爱。而在一些摇滚,Rap等流行歌曲广为传唱的同时,中国的一些民间音乐以及国粹京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冷落。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人抛弃了传统歌舞,转而奔向了流行音乐与舞蹈的怀抱。

不仅如此,曾经在民间大放异彩的民间艺术也面临着失传的危险;传统的绘画书法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传统思想道德正在被人遗弃。这许许多多的社会现象,不禁令人堪忧。传统文化濒临消失,而我们却不加以挽救,而还是为了各种外来的文化,节日,兴奋不已。在我看来,在这样下去,不用多久,传统文化就会完全消失,不复存在。

为了不使我们中国人遗憾,后悔,我们每个人应该成为传统文化的传播者和建设者,努力使传统文化重新绽放光彩,恢复生机与活力,为我们将来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了传统文化的恢复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使其重新发出夺目的光芒。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9

历与中华文化若后若先之先古文化,或已夭折,或已失其独立自主之民族生命。唯中华能以其自创文化独立于其生命,至于今日岿然独存。

因此,作为炎黄子孙的大家,应该传递灿烂的中华文化,守卫大家的文化家园。

从这一刻起,大家不要沉醉于那些糜烂的情爱歌词,不要依恋于乱竹丝耳,踏上文化的故土,让余秋雨告诉大家他的“千年一叹”是在叹谁的心坎。让冰心告诉大家,她的“繁星”点缀了谁的世界;让海子告诉大家,“那片海”在春暖花开时润色了谁的眼。

在历史的长河中,掏出一抔闪着光的沙土,细细掏尽。拾出经典,珍贵地收好大家的祖先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与精神财富,继承与发展后再传递给下一代,让中华文化在大家的守卫下闪烁其迷人的光芒。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自豪。中华节日文化则是一曲唱不尽的民乐,品不透的茶茗。

新春佳节,寄寓于合家团圆;清明节,着意缅怀故者,抚慰亡灵;/端午之晨,龙舟竞发,唱尽胸中豪情。可以说,每一个佳节都承载着华夏儿女源自民族本性的希望和祝愿。

欢度传统佳节,是中华儿女在用最自豪的方式传递、守卫着瑰丽多彩的中华节日文化,皆因中华节日文化乃是联系血脉骨肉之情的纽带。

来吧!让大家浸足于清泉,沐臂于月光,听古代圣贤佳人在耳边低声吟唱,享受民族风俗,浴心波涛,感受今朝人生美满幸福无比。这就是欢度传统佳节,传递、守卫中华文化过程中萌发的强烈的民族文化自豪感与神清气爽啊!

与此同时,大家更应该注重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因为,保护文化遗产,才能向世人标识大家古老东方的命脉所在,让绚烂的东方文化一代又一代地传递给大家的子孙。

传递、守卫中华文化,是让经典文化的光芒在历史长河亘古不息,是强烈的民族自豪感的萌发源泉,是向世人展示古老东方的命脉所在的标识。

因此,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将中华文化的传递与保卫视为己任,守卫大家的文化家园。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10

上下五千年,中国一路风尘仆仆走来,脚下踏的是深厚的文化底蕴。但在今天,一提及中国传统礼仪,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清晰概念,甚至则一位这种传统礼仪人化是过时的东西。因此,中国礼仪文化正在遭受着史无前例的以往与不屑。

然而,中华民族传统礼仪文化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处理人际关系的实践结晶,是人与人之间行为规范的准则。

杨时与他的学友游酢为求的正确答案一起去老师家请教。时值隆冬,天寒地冻,来到程家时,适逢先生坐在路旁打坐养神,杨时二人不敢惊动老师,就恭恭敬敬立在门外,等候先生醒来,过来良久,程一觉醒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只见她遍身披雪。脚下雪已有一尺多后了。此后,“程门立雪”的故事就成了尊师重道的千古美谈。

礼仪是律己,进人是一种规范,是表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 文明礼仪 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

东汉黄香仅仅九岁,就懂得尊老爱幼,孝顺父母。在冬天严寒之时,就用自己的身体将父母的被子温暖后,再请父母安寝;在夏日炎热之际,则用扇子给父母扇凉驱蚊,以侍奉父母安寝。黄香温席是在中国传统孝之礼仪,孝顺父母,从小事做起。

近百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优秀的伦理道德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今的人们已经有了较之过去更为雄厚的经济基础来孝敬老人,心已经没了,孝敬父母不是有心无力,而是有力无心。

唐朝贞观年间,西城回纶国是大唐的藩国,一次,回纶国为了表示对大唐的友好,派使者带一批珍宝见唐王,其中最珍贵的是白天鹅。途中,白天鹅不谨飞走,使者只拔下几根鹅毛,却没能抓住白天鹅,使者在担心害怕之余吧鹅毛献给了唐太宗,唐代宗并没有怪罪他,反而觉得他忠诚老实,不辱使命,从此,“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的故事干为流传开来。

中国传统礼仪,应是体现精神价值的生活方式,传录它可以使我们的礼仪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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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优秀的中国 传统 文化 影响了无数中华儿女,更是初中学生思想 教育 取之不竭的重要资源。我们要重视传统文化,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三传承文化的 议论文 800字五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800字五1

中华五千年文化博大精深,深入精髓,让人深深的震撼,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中华传统文化渐渐淡化,近年各种损坏传统文化的事情侵入我们的内心。中国优良的传统文化离我们越来越远。

面对物质的-,尊严应该如何存在?十几年前的一个春天,韩国某公司的女老板以员工没按照她的吩咐去休息为理由,喝令全体中国员工下跪。一百多名员工迫于无奈跪下,唯独孙天帅刚直的立在原地。女老板恶狠狠的威胁说不下跪就开除,孙天帅很坚定的说了一句“我是中国人”后愤然离去。孙天帅用实际行动证明尊严实实在在的要重过各种物质甚至于是生命,有尊严的人面对权贵不卑不亢,面对不义之财不馋不贪,面对不公之事不忍不避。一个人有了尊严便有了支撑生命的灵魂的骨架。一个民族有了尊严,那么这便是一个充满希望,不可战胜的民族。

面对日渐冷淡的人心,爱心该何去何从?有这样一位老太太,她的住房是由五个子女凑钱买的,面积不大,卧室只有不到十平米,她的柜子还是她结婚时候从旧货市场买的,桌子跟椅子都有几十年的“高龄”了。她就是中国当代家喻户晓的人物,杰出的豫剧大师常香玉。建国后,她用自己的演出收入为农民捐献了 拖拉机 ;抗美援朝时,她和丈夫在各地巡回义演,为志愿军捐过飞机;十年-后,她把补发的所有工资作为党费全部上交。爱心是永不低头、永不屈服的铮铮铁骨,是人类走向兴旺和发达的希望和灵魂。爱心是阳光,温暖每一个人,驱散所有黑暗,爱心是绵绵不绝的江河,流遍世界各地,一个充满爱心,懂得团结互助的民族拥有不可战胜的刚毅。

面对日益物质化的世界,梦想在哪里生根?“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陈欧用自己的行动来阐释自己的梦想。他也曾经失败过,他也曾经失落过。“蜗居,-婚,都让我们撞上了。别担心,奋斗才刚刚开始,80后的我们一直在路上。不管压力有多大,也要活出自己的色彩,做最漂亮的自己。”“我们做的是自己,为了梦想而奋斗。只要努力、自信,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己的代言人。”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他凭着对自己梦想的追求,终于取得了事业的巨大成功。

尊严,爱心,梦想,这些只是我们精神世界折射出来的一小部分,但当我们真正地做到了,才是真正地把握住自己的人生。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800字五2

中国!一个伟大的国度,拥有浩瀚的疆土,几千年以来,孕育了多少才识过人的军事家,才华横溢的诗人,目光长远的君王,天马行空的艺术家,他们,在自己祖国的领土上创造了一项又一项的奇迹!

例如:“万里长城”,“兵马俑”,“莫高窟”,《离-》,《史记》……而创造这些奇迹所需要的精神,便是我们中华民族千年以来熔铸的敢于创新的精神,它,有的在宏伟壮观的建筑上传递,有的在包含情感的字里行间中流溢,还有的在苍劲如龙的笔墨里婉转……这些丰富的文化遗迹在飘荡的历史长河中仍然是保留了下来,这,便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留给我们的独一无二的财富!

如今,在我的脑海里,却清晰地记得在小时候参加的一次-,在那次的-中,有一种叫做“飘色”的绝妙艺术无不吸引着我的眼球,那也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中国的文化,第一次体会到了它的博大精深,也是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浓厚气息,每每回忆起这次的经历,心中总不由得涌起一种炎黄子孙的归属感与自豪感。

“飘色“又名”抬阁“,是集 历史 故事 、神话传奇于一体,融绘画、戏曲、彩扎、纸塑、杂技等艺术为一身的民间大型造型舞蹈,是中原地区民间 春节 社火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绵延传承至今的中原"抬阁"被誉为"华夏一奇",被外国人认为是”中国隐蔽的文化“在中华民俗和中国民间艺术领域影响甚广。

“飘色”不仅仅是一种艺术,更是一种珍贵的文化遗产,不仅能给人带来一种全新的视觉的感受,还能给我们带来一种来源于中华民族血脉深处的自信与骄傲,这种文化遗产难道不让人重视与珍惜吗?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却在现代科技的冲击下淡忘了往日辉煌的文化成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身于现在文化以及科技创新的事业中,忠心与历史文化的人却是越来越少,对此,我不禁感到了一丝紧张。作为一位中国人,我们难道不应该去深入了解属于我们自己的文化吗?难道就不应该传承这几千年下来的宝贵文化吗?我们绝不能让如此众多珍奇的文化遗产泯然于滔滔的历史长河中!为此,我对于传统文化进入校园考场表示赞成,因为这样便能人为地督促我们学好语文,更好地接受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800字五3

所谓传统文化,可以说是一个民族丰富的特色,一个国家独有的标志,一段历史熔炼的精髓。

中国的传统文化可谓是五彩斑斓了,可以是建筑,书籍,服饰,它包罗万千,丰富广博。就如中国传统文化中代表性的神物“龙”的形象。其实龙本不存在,它只是古代的人们为拥有神奇力量的向往,因此作为自己民族的图腾,有着鹿角、虎须、蛇身、凤爪等多种特征,融合了多民族的文化。龙就似我们我们中华民族,象征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伟大神力向往的美好理想。

“中华汉字,生动形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就是汉字了,这也是我们“传播文明,盖世无双”的传统文化之一。它的特点嘛,就是“ 对联 形式,汉子独创,左右工整,能简能祥,既便言志,又供观赏。”说起汉字我们无不想到书法文化。值得赞扬的是,即使书法的年龄远远大于我们现代人,但我们间的距离却似穿越的效果。在此,我也是书法的传承者之一,它的美感“篆书隶书,古色古香,行书流畅,正楷端庄,狂草奔放,凤舞龙翔,”我也深有体会。对于写书法的传统用具——毛笔,柔软优雅,创作的字体有胖有瘦,或直或曲,时而粗糙时而顺滑,无不体现着各种线条的美感,无不透露着写作人当时的心境。然而西方人用的钢笔却只能将字死死地呆呆地“刻”在纸上,所以西方国家没有书法这一说。这就是中华民族先辈的智慧结晶,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值得我们华夏子孙传承。说到书法,我便想起中考语文要提高分值,会在书法和文言文方面加以重视,这样一来就对我们中学生了解掌握中国传统文化做了进一步的要求,传统文化进入校园考场啦!由此可见,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我们也应该了解重视它。

反观我们现代社会,经历多次战事,以及全球化资本主义的冲击,一再使得文化的传统根基早就如同一片风中摇摇欲坠的枯叶。再加上我们的经济日渐富裕,西化的生活方式在中国人的生活中也越来越普遍,但这也不能是我们的心灵感到满足。如何重新找回中国传统文化中固有的美感,继续传承它呢?那就得扎根于我们的生活,就当我们对传统文化多一些关注,多一些了解吧!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800字五4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近年来,我们有幸接受越来越多的感恩教育,这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要进行道德教育就无法离开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

中华文化的境界是和谐,要和谐就要顺应自然,尊重自然,而不是去破坏自然,去“人定胜天”。我们把天地比作父母,感恩大自然赋予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感恩大自然赋予了与人类生生不息、和谐相处的万物。有了这份感恩之心,我们就会赞美天地、赞美万物,懂得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我们人类长久生存的金钥匙。1988年,75位诺贝尓奖得主在巴黎发表联合宣言:21世纪的人类要生存,必须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孔老夫子那里汲取智慧;二十世纪70年代,英国大哲学家汤恩比教授说:要解决21世纪的人类问题,只有孔、孟学说。这些世界顶尖级的人物,懂得我们中华先祖留下的文化是安身立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智慧与大道,而我们更应感念祖恩,以中华文化之精神,重视我们的地球,重视我们的家园。

念及恩情,大莫过于父母的生养之恩。“大爱无疆”、“大道至简”、“大恩不言谢”;要真知和践行感恩,莫过于孝。如果说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尽孝,那么很难相信他能对别人真诚。没有真诚就谈不上信用。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就是告诉人们要从真诚开始,自立于社会,成就于和谐,践行人性向善、择善固执、止于至善。孝,要有一体的观念,懂得孝就是要懂得感恩,把一体的观念落实到生活、言行中就是孝道。我们从对父母开始尽孝心,然后推广开来,对兄弟姐妹、对所有的亲人也有这样的爱心;对老师同学、对领导同事、对社会大众,不管到哪里,都用这种爱心对待所有的人。宇宙万物与我一体,爱别人就是爱自己。孝是感恩,孝是仁爱。真正懂得孝的道理,懂得感恩的情怀,就懂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

孝的延续,不仅爱现在的大众,还要爱未来的大众。我们要关照未来,不能因为眼前的享受而把子孙未来的资源糟蹋了。如果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大自然的资源被破坏,将来吞咽这些苦果的必然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要长久发展,就要对自然有恭敬心、感恩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心存感恩的心,感恩自然,感恩父母、亲人,感恩社会。孔子的门人曾参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何谓“忠恕”?尽已之为忠,就是要竭尽自己之力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善待同学、同事、亲朋好友;“恕”寓意“如心”,就是推己及人,将心比心。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有了“忠恕”之心,就能认真对待工作,处理好各种关系,就能够“团结干事”。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自立于社会,成就于和谐。

高三传承文化的议论文800字五5

金秋十月,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到大足石刻的 社会实践 活动。

大清早,同学们乘着大巴,一路上洒下我们的欢歌笑语。很快,我们便来到了大足的宝顶山,这里云雾缭绕,风景优美。

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穿上统一的汉服,迫不及待地来到刻有“天下大足”的大门旁。只见宽阔的广场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排排具有古典气息的石书桌,上面放着笔、墨、纸和《弟子规》,广场正前方还挂着两幅孔子的画像。我们庄重而严肃地站在石桌前,仔细地听着工作人员为我们讲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尊师重道,同学们虔诚地在孔子像前行三鞠躬礼,还恭敬地写了一个“人”字,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人”的笔画含义,一撇代表学问,一捺代表品德,大家还一齐朗诵了《弟子规》。最后老师在我们的眉心点上一颗朱砂,这个仪式代表老师已为我们开启了智慧之门。

通过学习儒家文化,拜孔子,让我们知道了从小学要会礼仪,学会感恩,还教育了我们如何做人、做学问,如何做一个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

随后,我们来到了博物馆的地下层。在那里我们学会了如何沏茶,品茶,喝茶,让我们知道了茶其实也是一种文化。

午饭后,我们来到大足石刻。这里石窟有75处,造像多达5万多尊,这些石刻以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技艺精湛而著称,它是世界石窟艺术中的一颗璀璨明珠,更是一部伟大的石窟“连环画”。其中“千手观音”石像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千手观音”高7。7米,刻于88平方米的峭壁上。她全身镀满了金箔,金光闪闪,被誉为“天下奇观”,千手观音共有1007只手,手里拿着120件法器,每只手中心均有一个法眼,像在视察人间疾苦,这些佛手无一雷同,千姿百态地分布在佛身四周,像孔雀开屏一样美丽。

细细观察,你会发现这些石刻全部由山体直接开凿而成。可以想象,在那个缺乏现代科技的时代,古人不知克服了多少艰难险阻。我情不自禁地感叹古代的能工巧匠们的非凡技艺。

随后,我们又进行了写生活动和参观了石刻博物馆。

通过这次大足石刻的社会实践活动,让我感受到了中国古人的聪明才智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我们一定要弘扬并传承中华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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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有取有弃,对于优良的传统文化,我们要大力弘扬。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我们要予以摒弃。我们要弘扬的诗是正能量。2、加大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例如孔子学院,例如春晚在海外的直播,都是很好的弘扬传统文化的例子。3、要增强民族自信,并不是外来的才是好的。要想弘扬传统文化,我们首先必须要自信。

1、要有取有弃,对于优良的传统文化,我们要大力弘扬。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我们要予以摒弃。我们要弘扬的诗是正能量。

以合同法律制度为主题的论文

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与功能分析摘要: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与劳动力的相互给付为内容的合意,其特点在于劳资双方的允诺无法依靠合同的允诺规则获得强制执行的正当性,这决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与合同有本质区别,就其功能而言,劳动合同不过是合同的“镜像”,并不具备通过劳资个体自由合意达致劳动关系稳定运行的制度功能。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合意一、问题的提出与分析的路径劳动合同长久以来在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中被奉为圭臬①。在过去上百年的时间里,国内外相关研究汗牛充栋并已延伸到劳动关系的各个领域②。这些研究虽然分析了劳动合同各项具体制度和理念特色,但却忽略了对劳动合同法律构造与功能等本质问题的深入探求。这种研究缺陷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合同法研究路径的依赖。合同法的理论研究是以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由合意所达成的允诺必须信守为基础,而相关制度建设也是以自由合意为基本范式。但是劳动关系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财产交换关系,上述相关学术研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也都竭力地区分劳动合同与一般合同以强调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然而,这样的研究将陷入一种困境:如果强调劳动合同的“特殊性”,那就意味着劳动合同首先是合同,即前者属于后者,这就要求劳动合同与合同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特殊性仅体现为制度规则上的调整。但是,劳动合同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与一般商品交易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上述路径就会将劳动合同研究引向歧途。而这就体现出相关研究的第二个缺憾即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构造缺乏审慎的思考。劳动合同的合意是在怎样的主体地位关系中形成的?它的客体与标的到底是什么?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不详加探讨,就难以客观认识劳动合同。认识尚且模糊,徨论制度建设?为了突破劳动合同研究的困境,本文将致力于劳动合同法律构造的研究,从探讨劳动合同的客体指向入手,分析主体双方的允诺内容,结合主体双方的交易地位差异,详细分析劳动合同的合意过程,形成对劳动合同法律构造的实质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运行的可能影响。二、劳动合同法律构造分析(一)劳动合同合意基础的再认识———以劳动合同的定义分析为路径劳动合同的定义在各国立法文件中表述各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日本《劳动基准法》第9条规定:劳动契约具有设定劳动者与使用者之间法律关系以及形成以劳动条件为基本内容的权利义务之机能[1]。《埃及劳动法》第29条规定:个人雇佣合同是用于工人为了得到任何形式的工资保证在雇主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工作所签订的任何合同。《比利时雇佣合同法》第2条:雇佣合同是劳动者为了获得报酬,在一个雇主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一项工作而签订的合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工者之间有关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俄罗斯联邦劳动法案(2001年1月31日修正案)》第56条: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有关下列问题的协议,即雇主有义务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提供某种工作以实现本法案和其他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协议、以及地方性劳动法规所规定的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等(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也有义务履行该劳动合同和雇主内部劳动规则所确定的工作职能[3]。从上述劳动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劳动合同首先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合意。“合意”在合同法中的含义是当事人就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上述外国劳动立法对劳动合同的定义明确了劳动合同是以雇主提供并实现劳动条件而劳动者给付劳动为内容的合意。如果以合同法的规则来考量,交易客体必须具备财产价值的同质性,那么,劳动条件与劳动之间是否具备同质性?换言之,劳动合同的客体与合同的客体是否具有相同的性质呢?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所谓劳动条件是指维持与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须的相关条件。作为与之交易的对象———劳动力的交易和使用条件都不同于一般商品。就价格而言,一般商品之价格所涉及之利益仅为当事人之经济利益,而劳动条件对于劳动者而言,其首要的意义是维持生

目录: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二)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三、关于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之思考(一)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二)、缔约过失责任表现形式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主题词:合同法 缔约过失责任内容摘要: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它的提出其目的是解决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缔约当事人一方的不谨慎或恶意而使将要或缔结的合同归于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信赖其合同有效成立的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也可能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对方当事人的损失。简言之,就是合同缔结当事人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正是合同法上缔约过失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产生,正是由于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各自调整范围上出现的真空地带,对在缔约阶段因一方过失、过错致他方受损害均无法解决。为了弥补这一漏洞需要从法律上建立缔约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本文试从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构成要件着手,准确把握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不同点。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在适用时间上,准确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先合同义务;在适用空间上,准确确认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的产生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的各种表现形式及补偿范围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何谓缔约过失责任,学者们归纳的定义不尽统一,一般认为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并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是德国法学家耶林(Rudolf von Jhering)首先提出的。1861年,在其主编的《耶林学说年报》上发表的《缔约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的损害赔偿》一文中指出“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契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契约的缔结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而被排除时,则会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信赖而产生的损害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前,应当认为我国并没有相对完整的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对缔约过失责任原来的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中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才较系统地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缔约过失责任是产生于缔结合同过程的一种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何时,何时终结,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要约生效作为起点。主要理由是因为要约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时要约分别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双方才能进入一个特定信赖领域。在这种特定的信赖领域内,合同当事人双方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约合同的必要的准备。另种观点认为,由于缔约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想要确立一个时间点非常困难,而且是僵化的。因此,应根据不同的先合同义务,灵活确立一个可变的时间点较为理想。本文基本同意第一种观点。缔约过失责任以要约生效为起始,是因为缔约过程中是一种双边行为,缔约之初双方不具有缔约上的实际联系,不可能产生信赖利益,也不产生先合同义务。必须是双方之间接触、了解、确信后才能产生一种信赖关系,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对相对方构成损害,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要约生效,终止于合同生效,判断是否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其关键是看缔约双方是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一方或双方是否有违反先合同义务,而致使相对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2、缔约过失责任是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的产生先契约义务,或称之为先合同义务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负有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附随义务。正是由于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才导致了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一种信赖利益。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或称消极利益,一般是指无过错一方因合同无效、不成立等原因遭受的实际损失。对于信赖利益的损失界定,在目前法律上无明确规定的情况,较难以把握,在司法中可能会出现赔偿过宽、过窄,也可能出现同一类案件有不同的裁决结果。本人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范围可以包括:缔约费用;履约准备费用。4、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补偿性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在现行法中尽管已经得到明确,但附随的先合同义务法律无明确的规定,只是适用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他只存在于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信其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故缔约过失责任救济方式仅为补偿性,其目的是为了达到与契约磋商未发生时相同的状态。(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须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具体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五个: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2。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而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后,合同的缔结过程就已经结束,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只能构成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必须有缔约过失行为的存在。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缔约一方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的行为。一般认为《合同法》第42条、43条之规定,即是只有合同缔约人的一方存在上述行为时,才可能承担因此行为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3、必须有损失的存在。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给缔约合同的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赔偿的损失也是基于信赖利益的范畴,不包括履行利益。4、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过错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也不例外。过错具体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态。故意是指缔约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能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而仍然进行这种民事行为,希望或放任违法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缔约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协力、通知、保护、保密等义务,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其不会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此,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具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如果缔约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是受害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合同缔约人一方的损失并不是因对方的过意或过失造成的,而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其受损失的一方合同缔约当事人也不得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不同。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义务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仅仅适用于合同缔结过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判断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合同是不是有效成立。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则适用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仅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责任承担的形式不同。缔约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定金等条款。而缔约过失责任它排除了缔约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免责条款,而是直接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归于无效,其责任承担只能是损害赔偿,当事人不能任意选择。一般以受到的损失为限,赔偿的是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3、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能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1。即只有在缔约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或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缔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无过错,虽然也存在着损害并造成一方或双方的损失,也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面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缔约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作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作为例外或补充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在所不问,均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将该原则予以确认。同时,对于有名合同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189条、第191条、第320条、第374条、第406条、第425条等,从而形成了严格责任为主导,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和补充的立法格局。(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讲的公平,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诚实,要表里如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复无常,也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三是从当事人协商合同条款时起,就处于特殊的合作关系中,当事人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履行相互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在起草合同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规定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是商品交换的规则,作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法,公平原则已经包含等价有偿的内容。公平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有价值相等的意思。我认为在合同法中还是用公平原则代替等价有偿原则为好。等价有偿作为商品交换的规律,并不表现在每次商品交换中,每一次商品交换的不是商品价值,而是商品价格。只有在长时期的商品交换中,在价格围绕着价值的上下波动之中,才表现出等价有偿的规律。公平原则既表现在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方面,更表现在个别的具体的合同之中,任何一个合同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体现公平原则的精神。由于合同种类广泛性,有的合同属于无偿合同,用公平原则比等价有偿涵盖更宽一些,更能照顾千姿百态的各类合同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的适用面愈来愈宽。有人认为,按照恪守商业道德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包含公平的意思。除合同履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外,合同法规定诚实信用还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即前契约阶段,也适用合同终止后的特定情况,即后契约阶段。《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第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二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依据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讲的是后契约义务,履行后契约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诚实信用原则。(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纳入行政法律关系或者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实施的那些规定,譬如纳税、工商登记,不得破坏竞争秩序等规定。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或者排除适用的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或者团体利益。当然,法律的任意性规定,不是永远不能适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的某个问题,当事人有争议,或者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达不成补充协议,又没有交易习惯等可以解决时,最后的武器就是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合同法的规定,除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38条有关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等规定外,绝大多数都是任意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当于国外的不得违反公共政策或者不得损害公序良俗的规定。随着民事法律的不断完备,不少过去属于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现在已经有法律规定,成为遵守法律的内容。但法律与社会存在相比,毕竟是第二性的,法律很难对社会上的形形色色事无巨细地都作出规定。遇到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又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怎么办,最后的法律武器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这一原则,才可以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条规定主要适用于合同履行,为什么要写到合同法第一章一般规定之中,给予高度重视呢?中国在转轨时期,由于缺乏搞市场经济的经验,管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济秩序上有些混乱,合同履行率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强调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实意义很大。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首先是对当事人说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行政机关说的。行政机关不得干涉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违法变更甚至撕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审判机关说的。审判机关应当像遵守法律一样保护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普遍贯彻,那么,合同这一法律手段,必将大大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新的合同法,不仅在第8条确立了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也在合同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等方面维护这一原则。在合同订立方面,详细规定了要约、承诺制度,共22条之多,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过去规定清晰可辨,具有操作性。在合同变更方面,《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在合同解除方面,合同法规定了约定解除;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也在第94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特定情形。最后谈一下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问题。《合同法》第3条至第8条规定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人认为,有关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不够全面。这个意见是对的。要在短短的一、二句话中全面表达合同法的每一个基本原则十分困难,事实上也做不到。那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怎么写呢?一是类似于民法通则的办法,如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有针对性地作出最难体现该项基本原则特征的规定。合同法有关基本原则的表述,采取的是后一办法。

一、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从立法指导思想入手,然后分析这部法律,对我们每一个法官、律师、学校教员来说,掌握这部法律可能更深入。立法指导思想是在立法方案中明文规定的。这部合同法的制定与别的法律制定不一样。新中国历史上每一部法律的制定基本上都是这样的:由一个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一个班子,大家一来就列提纲、设计章节、拟条文,反反覆覆地修改。而这部合同法的制定却是首先设计立法方案,而立法方案的设计委托给八位专家来完成。八位专家中有两位法官,一位是最高院的李凡(音)副庭长和北京高院的何新,当时是研究室主任,现在是告申庭的庭长,两位庭长都是四十岁刚出头。其他六位同志,年龄最大的是江平教授,他当时六十多岁。其次就是我,当时五十岁刚出头。接下来就是三、四十岁的,如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最年轻的,大概三十多岁〕;吉林大学的崔建远教授;烟台大学的郭明瑞教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新研究员。我们不是一开始设计合同法的章节,而是大家先来漫谈合同法发展的情况,即务虚。大家讨论本世纪以来合同法有哪些发展趋势,其精神实质发生了哪些变化,有些什么新的制度。在大陆法国家的德国、法国、日本,英美法国家的英国、美国等的合同法中以及在国际公约中比如联合国的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中有些什么新的制度、新的创新、新的原则。讨论后先拟定制定本法的指导思想。共五个指导思想。 1.制定本法要从中国实际出发。 什么是中国的实际,经大家讨论斟酌,最后定下来四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改革开放;第二个要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三个要点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第四个要点是与国际市场接轨。只有这四点是中国的实际,其他任何的特征都不是中国的实际。 确定了中国实际以后,紧接着是要总结我们的合同立法和合同司法的经验。这就是要总结我们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民法通则》、三个合同法以及各个合同条例和一系列实施条例中的经验和不足。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法院的经验,尤其表现在最高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关于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合同法的意见,最高法院平时的解答、批复。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最高法院公报,公报自1985年创刊以来,陆续刊登了一些判决,这些判决当中有一些是有非常典型的意义,创设了一些新的规则。这些都要进行斟酌、分析,凡是成功的、符合中国实际的、符合法理的,我们都要采纳。 然后还要广泛地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战后以来在立法上通过修改法律、修订法律、制定法律创立了很多新的东西以及很多新的经验,一些重要的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在战后都有一些修订,还有一些单行立法和他们的法院、法官创设的规则,都需要斟酌借鉴。战后以来发达国家法院同样面临着社会关系极度动荡、极度复杂,社会环境极度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新的案件、奇怪的案件在战前没有,在法律上没有相应的规定。而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官面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创设了一些新的规则,新的制度,我们都要尽可能地采纳、吸收。 除了国外先进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外,不能忽略我国的台湾。台湾的法律是我们国家在1929—1931年制定的,他们的民法典是我们中国当时的民法典,虽然现在叫台湾民法典,但它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并且台湾后来的经济生活有极大的发展,当我们在经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的动荡、动乱时,台湾抓住这个机会发展其经济。经济一发展,就产生很多新的问题,因此它的法院和法官也创设了很多新的规则,这些我们当然都要参考借鉴。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合同立法和司法经验,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使我们的合同法成为反映现代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共同规则。这是在第一个指导思想当中就提出来的目的。我们的法律不能够关起门来,不能只是由我们的学者、立法者、法官看得懂,外国人看不懂。我们的市场需要和国际沟通,我们的法律不仅要我们自己能够理解、能够掌握,也要使国外的企业、企业家、法官、律师能够掌握。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我们采纳共同规则才能做到。我们平常说的和国际接轨,它的前提是要法律规则接轨,法律规则不接轨,经济无法接轨。所以在第一个指导思想上我觉得很重要的是要尽量采纳反映现代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共同规则,并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协调一致。这里没有说和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完全一致,说的是协调一致。就是说我们并不是照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因为我们国家对一些国际公约有保留条款,还有些惯例不见得和我们合适。所以我们提的是协调一致。这是第一个立法指导思想,是非常重要的。 2.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保障当事人享有充分的合同自由。合同法不过就是两个独立、平等、自由的当事人在一起共同协商决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两个当事人应该是独立的、自由的、平等的,如果他们不平等,一个人隶属于另一个人,合同内容无法决定,如果他们没有自由,不能支配自己的行动,不能支配自己的思想,也不可能签订合同。所以说合同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求,没有合同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这一点非常重要。试想一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平等的、独立的、自由的?不是,我们的企业是处在一个对层次的上下隶属关系当中,从中央经济主管部门,比如一机部、二机部、三机部、四机部,一直到七机部、八机部,然后到省一级经济管理部门,比如机械厅,再到地区一级的经济管理部门,比如机械局,还有县、市区的工业局、机械局,等等,都是行政主管机关,最下面一级才是企业。这样企业处在由上到下的行政隶属关系的最下一个环节,它上面全是一级一级的行政主管机关,我们叫做多层次的行政管理环节、行政层次或行政机关,企业成为这样一个行政关系中的最低层。这时,它已经不成其为企业了。八十年代初期我们曾经用一些教材、著作介绍苏联的法学,苏联的经济法把企业叫做经济机关,正是针对这种层层行政管理体系而言的,有一定的道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再是独立的生产者,而是一个垂直关系中的一个环节,它的全部活动是严格按照从上到下的指令性计划,还包括上级机关的字条、电话、批示等等,来安排它的生产、交换。 一个消费者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是自由呢?不是。我们每一个消费者吃的粮食、穿的布匹、用的东西甚至生活用品,都是按照指令性计划安排的。我们有购粮本、粮票、布票、糖票、鸡蛋票、肉票等等票证,消费生活也完全是按照指令性计划安排的。 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是不是自由的呢?也不是。农村的生产我们叫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公社、大队、生产队这样三级上下隶属关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是合一的,生产和行政管理是结合在一起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见了,那谁是生产单位呢?生产队作为一个生产的组织、基层单位,就象我们的企业一样,按照行政指令性计划来进行的生产。农民去劳动的时候,就象工厂的工人一样,是按照生产队的安排去的,上工听钟声、下工听哨声,每天做什么工,全听生产队长指示。 在这种行政隶属关系条件下,就没有独立平等的自由的个人,从工业到农业的经济生活全部按照指令性计划进行,按照指令来运转,有没有合同的地位呢?没有。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是截然相反的经济形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尽量砍断这样的隶属关系,要造就独立自由平等的生产者、市场参加者。我们的扩权让利,我们企业体制的改革不就是最终使企业从行政隶属关系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个人吗?成为独立的主体参加市场进行生产、交易吗?我们的农村改革中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归根到底就是让农民摆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成为独立的生产者,能够自己独立决定自己的劳动。这样看来,我们的改革一开始就是面向市场,全面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是有了这些独立的、平等的、自由的市场主体。 这些独立、平等、自由的市场主体怎么进行活动呢?在市场经济下,已经没有严格的国家计划、行政指令把全国的生产、某个行业的生产能够严格来安排,事实上已经做不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告诉我们,市场经济是没有计划的,是靠市场规律在起作用,物价上升大家就生产这个东西,物价下跌大家就生产别的,靠市场机制来指挥运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能靠猜测这个市场,要靠签订合同来组织自己的生产、交换,只有签订了合同以后,才能放心地投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才能销售出去。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可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关系都要表现为合同关系,唯有合同关系才是市场经济特征的反映。 独立、平等、自由的当事人们自己协商安排其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关系在法律形式上就叫做合同。因此合同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自由,合同自由是市场经济本质特征的最基本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的自由、农民的自由越来越大,但现存的三个合同法上合同自由不够,限制特别多。举例来说,19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上,专门规定了合同管理机关,而合同管理机关管理合同有各种手段,特别利害的一招是,合同管理机关可以主动确认合同无效。这些制度严格说是计划经济的反映,限制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是和市场经济直接抵触的。1993年修改经济合同法已经把它删掉了。 我们现在制定新的合同法,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的法律能够体现合同自由这个原则,如果作不到这一点,我们的法律就不可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第二个指导思想就是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只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要保障当事人享有充分的合同自由,不受行政机关和其它组织的干涉。 当然,合同自由并不意味着对当事人一点限制都没有,在合同自由的原则下,合同当事人应当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个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二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作某种限制。后种限制中的特殊情况是说一定要有正当的理由,至于正当的理由是什么,当时作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正当理由包括:为了保护消费者,为了保护劳动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只有出于正当的理由,才能在立法条文上限制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实质上也是在限制滥用合同自由。 3.合同法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或前瞻性。 本法制定、实施的时代特点是:在二十世纪末制定,在1999年通过,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效、实施。我们的法律就应该做到有必要的超前性,我们是要面向二十一世纪不能够只看见眼前的转轨时期。也就是说,新合同法应当能够适应我国建成市场经济后对法律调整的要求,估计到2025年、2030年中国的转轨时期已经结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基本建成,那个时候我们的市场经济和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没有什么差别,到那个时候我们的合同法照样能够管用。但这不是说一点也不要修改,或者说不必要制定什么新的单行法、某种合同专门制定规则,而是说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基本制度、基本规则到那个时候能够管用,能够符合社会生活的要求。这一点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也有争论,有这样一种倾向认为我们应该着重考虑目前转轨时期的一些特点。在讨论立法方案时,针对这个问题,大家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最后认为,我们确实要面向二十一世纪,但同时也要兼顾转轨时期的一些特殊问题。 转轨时期有哪些特殊问题呢?由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行政干预还非常严重,侵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十分多,还有转轨时期的经济生活有很多混乱,什么三角债、赖帐、建设工程合同中收回扣、送红包,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桥倒屋蹋,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害。对这些严重问题我们在制定合同法时不能够置之不顾,一定要有充分的注意,要制定出相当的对策。 这是第三个指导思想,即面向二十一世纪和怎么样兼顾转轨时期的一些特殊问题。还提出一点对转轨时期的那些落后现象我们不能迁就,比如说红包、回扣在转轨时期非常普遍,但我们不能通过立法把它变成合法化的东西。 4.新合同法的价值取向应该是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 法律的价值取向就是法律追求的目标。我们的合同法应当既追求经济效率,又追求社会正义。所谓经济效率,拿我们习惯的话说就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企业的赚钱;所谓社会公正,是在整个社会不同的阶层、人群之间要大体上做到平衡,在一个合同关系当中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要大体平衡。 法律是调整整个社会的,整个社会要有一个基本上的利益平衡。有些人群比如说消费者、劳动者,他们是分散的、弱小的,他们没有办法和企业家、大企业、大公司相抗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只讲形式上的公正,我们说合同自由吧,你们只要自由协商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就给以保护,这里的合同自由就仅仅是形式上的自由。实际上,消费者、劳动者他怎么能够对抗大企业?试想一个山区出来的男孩子、女孩子进到城里来打工,当他身无分文,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招工的广告,他赶紧去求职,这时,他怎么敢和企业主讨价还价,怎么敢去争取自己的什么权利、法律上规定的什么卫生条件、安全条件、文明生产的劳动条件、最低工资条件等。也就是说,他们的实力在实际上是弱小的,无法和企业抗衡。这时,法律要起什么作用呢?法律就要支持这些弱小的消费者、劳动者,法律这时不能仅满足于形式上的自由、公正,还要追求实质上的公正。所谓实质上的公正,就是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实质上处于不平等状态时,比如当一方是企业而另一方是劳动者的时候,法律规则首先要考虑保护劳动者、消费者,不能够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 整个立法过程中对这一点是非常重视的,我们不是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率。如果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率,凡是有利于提高生产力、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企业赚钱的,就合法、就保护、就鼓励、就支持的话,那么假冒伪劣也是可以发展生产的。众所周知,有些地方的快速度发展最初就是靠假冒伪劣;有些人的暴发以致于后来成为大企业家,也是靠搞假冒伪劣商品或服务。难道我们的法律上也要承认假冒伪劣、坑蒙拐吗?不行。我们不能丢掉社会的正义,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是法律追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没有社会正义、公平,就不叫法律,就变成了纯粹的技术规则。 任何国家的法律都牢牢抓住社会正义,我们这样的国家更不用说。我们现在正在建设和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所谓社会主义体现在哪里呢?就体现在我们的法律更加注重社会正义、更加保护劳动者、保护弱者,因此在这个指导思想上提出兼顾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如果当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发生冲突,难以兼顾时,哪一个优先呢?当然是社会正义优先。贯彻这个指导思想就要求在拟定法律规则时既要注重有利于提高效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又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劳动者、维护市场道德秩序,决不允许靠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消费者、劳动者发财致富。 5.新的合同法要具有可操作性。 我们的教科书都说,法律就是行为规则。合同法首先是当事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规则。但更重要的一点是,法律是裁判规则,亦即法官裁判合同案件时的裁判规则。这就要求这个裁判规则要有可操作性,要求每一个规则、每一个条文要尽可能的有具体的构成要件、法律效果、适用范围,这样法官在裁判时才有所遵循,最终能够保障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裁判同样的案件能够得到同样的判决结果,维护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现行的三个合同法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有些条文看起来不错,真的要用来裁判案件的时候就感到模棱两可,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好些条文象口号一样。我们现在要解决这个问题。这一点非常重要,且不说有什么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的影响,就是一个完全公正、正直的法官裁判案件,如果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也会造成很大的差距,不能保证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以法制中国为主题的论文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依法治国方略只有在良好的宪法意识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 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公民法制观念的内涵很丰富,包含了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观念,依法规范生产和生活即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监督国家权力行使的观念,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等。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程序。因此,必须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全体公民法制观念的形成和提高。 今年我们确定“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这个主题,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使公民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 围绕这一主题,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重点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宣传宪法所体现的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体公民要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广大青少年要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小公民。

宪法是我国的基本大法,必须遵守,必须遵循。。。、 法治中国是历史延承的基本经验。。。 法治中国是社会稳定的必经之路。。。 法治中国是未来发展的重要保障。。。 法治中国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抉择。。。 法治中国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银珰谒者引蜺旌,霞帔仙官到赤城。白鹤迎来天乐动, 金龙掷下海神惊。元君伏奏归中禁,武帝亲斋礼上清。 何事夷门请诗送,梁王文字上声名。

作为一个公民,如何的去维护宪法的权威 1,首先,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秩序的构建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和谐社会要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和法律意识的提高。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尤其要注重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核心作用。宪法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依据,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法治国。因此,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证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程序中,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保障社会成员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提高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人权意识、契约意识、主人翁意识、监督意识、守法意识和诉讼意识是现代法治社会中一个合格的公民所必须具备的六大宪法意识。这六大宪法意识构成了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法律文化环境。只有上述宪法意识的支援,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才能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才能实现。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宪法意识的培养对于自己人格健全的重要意义所在,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公民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提到宪法意识,人们自然会联想到一般的法律意识。但是,宪法意识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的法律意识。它是人们对宪法在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过程中特殊作用的认识,是宪法权威在人们头脑中的直接体现。宪法意识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种活生生的客观存在,是人们自觉地运用宪法的理念思考、判断、处理各种问题的心理特征的生动写照。所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维护一国宪法权威的前提 2,如何去维护宪法的权威 (1)宣传宪法精神,就是要在广大公民内心中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增强公民对宪法的忠诚与信仰,提高公民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健康发展。 (2)宣传宪法和法律,增强宪法观念,还应该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我们公民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要用群众最容易懂的语言和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去宣传,以引起人们学法的兴趣和热情。这是宣传宪法和法律工作中应当努力把握的联络实际的观点和群众的观点,也是我们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审判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通过我们不懈的宣传,每一个公民都能回过头,再读一读宪法的每一个条文,问一问自己,宪法规定的个人权利是不是得到充分保障,也问一问自己是否忠实地履行了宪法规定的义务;国家机关的每一名工作人员,也再读一读宪法的每一个条款,问一问自己,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是不是始终忠诚于宪法。 (3)义务与权利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在享受权利同时要履行自己应有的义务 我们深知,人们对未来生活的强烈愿望和坚强信心,必然依托于对宪法的忠诚和信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托于人们宪法观念的不断增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将依托于我们对宪法精神正确与坚定不移的贯彻;而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宪法观念的增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水平的提高,必然转化为支援人民法院工作的强大力量。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迅速行动起来,以最大的热情、最神圣的责任感,投身于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去,把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落实宪法精神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核心观点 “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 今天我们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势在必行的一个重要举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夯实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凸显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设立“国家宪法日”,首先在于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活动准则、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一言以蔽之,宪法权威决定着法律权威、法治权威。维护宪法权威有赖于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目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质上来源于全体国民对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宪法日”意味着是“宪法意识深化日”、“维护宪法权威行动日”。 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于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宪法确认了中国 *** 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凝聚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价值,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正如列宁所言:“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和途径。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国家机构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权利保障是宪法精神的核心内容。人民的权益要靠宪法保障,宪法的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从根本上讲,宪法的实施需要形成以宪法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共识,需要将这种社会共识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宪法的权威要求现行宪法获得人民普遍服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国家宪法日”,也意味着是“宪法价值的信仰日”、“公民权利的宣言日”,“公权力的规范日”,经过年复一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必将进一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只怕违法,不怕违宪”是错误观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还在于宪法作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阶的最高性、调整范围的广泛性、条文内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来认识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母法从巨集观上、原则上、全域性上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进行系统调整和规范,是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其本身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立法领域作出具体规范,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宪法为统领的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具体化,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牴触。按照宪法思维,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对宪法的违反。然而,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宪法较远”的错觉,认为违反刑法、民法、诉讼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而违反宪法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种“只怕违法,不怕违宪”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如不及时矫正,将使至高无上的宪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闲法”。由此,“国家宪法日”还意味着是“宪法宣传日”、“宪法知识普及日”、“宪法价值体验日”,通过庄严庄重、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使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宪法宣传活动中感受宪法的崇高地位,在点点滴滴的现实生活中体验、认知宪法的价值,从而把遵守宪法作为指导、规范行为的最高准则,把维护宪法权威作为神圣的公民责任。 诚如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程序。 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

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为题的论 通过,可以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的总章程。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 宪法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依法律律人律己律官律民 促社会层层平等 抓长治治党治国治军治政 保神州处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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