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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标杆项目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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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标杆项目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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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根据合同向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有偿服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工作性质,所以,在物业管理中建设有效能的团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绩效就显得很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物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只有保证产品的基本质量和相应服务质量才能实现整体企业的有效进步。而在基本的物业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基础的管理质量,物业管理水平提升才能带动整体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达成。本文对物业管理的内涵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对相关策略和服务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了集中的阐释,旨在提升整体物业管理企业的认知模式。

关键词:服务;物业管理;重要性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涵

1.基本内涵。现代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不仅关系到相关企业的发展,也关系到整体业主的切身利益。物业管理是发生在企业接受委托之后,在得到委托的同时,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就要保证基本的管理理念革新,要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进行整体管理项目的升级。在具体的物业管理中,还包括必要的合同签订、相关权责的划分以及物业管理有效价值的反馈等等,不仅要通过优质的服务进行项目的优化管理,也要为业主提供最为优良的生活环境。首先,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项目针对物业工程,要实现合理化的项目规划。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也要针对相对应的人群,不仅要对基础项目负责,也要对整体的业主负责。其次,物业管理是一项经营项目,要求相关企业在进行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劳动价值的优化。并且由于服务管理是劳务和服务的综合,需要企业在提升自身使用效能的同时,进行服务性能的保值和升值。最后,对于企业来说,基础的物业管理不仅要求管理和服务的优化,也要保证基础经营项目的合理化,要与基本社区进行联合,实现特色化服务和高标准服务。同时,也要保证基础的中介和信托机制,实现合约约束下的权责分明。

2.主要内容。物业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来说是基础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常规性服务、针对性服务以及委托性服务,针对不同人群形成不同形式的服务项目。

常规性服务.主要运行基本建筑维护和住宅装修监督,保证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系统化,并且相应的管理人员也要对整体环境进行细致化的分管和监督,保证基础绿化管理以及住宅区内相关公共秩序的管理。对于物业管理人员来说,常规性服务的细化项目很多,需要对业主区域内车辆的停靠进行秩序的维护,也要保证代办性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另外,相关的管理人员也要妥善保管和建立基础档案,实现整体化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性服务.除了常规性服务的相关规定,也要保证对于特定群体和单位的相关针对性服务,保证日常生活类、文化体育类、教育金融类等项目进行专业指导和服务,不仅能充分体现整体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体管理的多样化发展。

委托性服务.对于物业管理来说,委托性服务是针对特定条件或者是特殊情况下的专项服务,需求的满足也比较单一,但是能及时性的完成整体的管理质量提升,只有做到细节和大局的合理化平衡,才能实现基础服务的标准化。在整体管理项目推进过程中,不仅要集中优化基础的常规性服务,也要对针对性服务和委托性服务提高认知,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选取机动灵活的管理机制。并且要求相关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提高整体专业素质,并要以最为真诚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进行相应管理项目。

二、物业管理中服务项目优化的策略分析

1.正确定位职业认知.在物业管理中,要对相关项目管理进行集中的优化,也要对基础管理人员进行意识和认知的提升,保证管理人员能清醒的认知到服务是物业管理的根本,并且要树立优化服务意识。要保证相关服务人员了解自身服务对象,了解基本服务项目人群的心理诉求。另外,相关管理人员要了解自身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并对基本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要求进行集中提升。

2.正确了解职业特性.在推进整体服务管理过程中,要集中了解相关服务项目的基础特性,保证对于服务的综合性和广泛性进行基本的认知。对于物业管理来说,服务项目不是一时的,需要相关服务人员和企业进行长期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对项目进行持续性的关注和管理。另外,企业也要提升自身企业的基础竞争意识,在实际项目建立和推进过程中转变陈旧的管理理念,建立创新型监管机制和意识。企业不仅要优化基础企业的监管力度,也要集中提升相关人员的市场竞争意识,在创设专业团队的同时提升整体的服务质量。

三、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基本的物业管理就是保证整体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石,只有将基础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特性得到优化,才能充分优化整体项目的顺利推进。在物业管理中,基础的管理项目不仅包括管理和基础的经营,也要对业主和物业人进行细化的项目服务。物业管理基础质量的优劣主要取决于物业企业的基础素质,因此,在实际的管理服务提升项目中,不仅要提升企业内部的基础价值观,也要创建革新的职业理念和企业精神,只有高质量的服务输出才能实现整体企业管理价值的优化。如果企业内部的员工没有意识和认知的升级,相应的物业管理质量就会下降,管理的社会价值也就会随之降低。另外,在物业管理中企业要明确的认知服务对象是整体服务项目的运行核心,只有保证业主对于服务的满意度提升了,才能实现物业服务真正的价值提升。企业要集中巩固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这样就可以实现业主需求的满足。建立以物业服务企业为服务内容和形式认可的基本支撑,就能有效实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形成整体企业对于市场份额的分割。在服务质量提升的过程中,物业管理能够收获业主的信任和尊重,能实现进一步发展规划的推进和实施。企业要发展,就要集中力度在服务和质量提升上,用心服务,诚信服务,保证了物业管理体系的有效建构,能促进整体企业在市场中完成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真正的正向增长。企业有了优质的业界口碑,就能在市场中拥有基础的发展资本,有了高效的发展服务效果,就有了根本的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关于我国物业管理模式的反思与再造张农科城市问题2012-05-27

2、住宅小区业主区分所有权问题研究——以物业管理服务纠纷解决为视角王伟吉林大学2012-12-01

摘要:技能竞赛已经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但对于新兴的物业管理管理专业来说,由于行业发展的特殊行与局限性,致使技能竞赛模式不可简单模仿或照搬。本文以陕西高职院校为例,以职业技能竞赛为抓手,试图探索适合本教育层次物业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新模式、新思路,以期全面提升该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水平。

关键词:技能竞赛;物业管理;新模式

一、物业管理领域技能竞赛现状分析

(一)行业现状

物业管理技能竞赛源于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发展方向性和技能需求导向性。部分省市行业协会、各地各级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通常会借助技能大赛的举办来提升整个物业行业整体水平及企业团队综合职业素养及服务技能。行业竞赛等级里目前最高级别的行业竞赛属省级竞赛。困于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且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高级别的比赛只出现在经济较为发达、市场体系较为完善、行业发展较为成熟的部分一线城市。企业内部举办技能竞赛则是最常见的形式。虽然竞赛等级较低,但也能起到提升内部人员素质、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技术的重要作用。通常主要有基础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大赛。

(二)院校相关专业现状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对人才市场的巨大需求,纷纷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据统计,目前全国已经开设物业管理专业的院校不下103所,陕西39所高职中开办本专业的学校7所。面对新行业孕育出的新专业,各大院校在理论教学上一如既往的发挥学校优势,但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高等专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于行业的发展,原有的教学体系模式相对滞后,课程设置已明显“传统”,培养的目标与现在社会的需求有所脱节。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与其他一些专业竞赛有所不同,它首先受到整个行业发展现状的限制,大环境的不给力,致使行业企业、各大高校在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出现得不到重视、或操作性较差、竞赛方式滞后等诸多问题。行业调查数据显示:现阶段本行业暂时没有省级或者更高级别的竞赛,陕西的7所高职院校,大部分院校依然以校内竞赛为主,而且就竞赛模式上来看,还停留在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层面,鲜见将技能竞赛与教学改革深入联系在一起,系统的考虑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设计、实训基地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着一个专业,乃至一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技能竞赛模式的创新思路——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竞赛新模式

物业管理专业竞赛作为实践教学体系的一部分,一方面可以用来补充和加强实践教学,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检验、修正理论和实践教学的结果。鉴于以上行业发展特点、技能竞赛在行业内的现状,在物业管理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对行情、校情、生情进行综合分析,最后提出适合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新模式的宏观构想和思路——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模式。

“专业大赛+课程小赛”:这是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计划和行业发展现状,提出“大+小”竞赛模式。专业大赛不仅有效检验了教学成果,而且通过层层选拔,可使部分理论知识扎实、实际问题处理娴熟的综合型学生脱颖而出,便于针对性培养,为将来参加更高级别的国家级大赛奠定基础。与此同时,为了体现教学公平、提升学生总体水平、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将竞赛引入课堂,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授知识、传授技能,形成课程小赛方案,有效弥补专业大赛覆盖面不足的缺陷。课程小赛一般由任课老师在课堂举行,用来考查一个知识点或一项具体技能,也可以是本门课的综合知识技能考查。此外,在课程小赛中可以尝试改革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改变过去沿用“一考定音”式考核方式,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习过程的监控,建立以能力展示为主的考核方式,以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职业能力等为考核内容,对学生进行综合的、全面的、客观的评价。分阶段、有层次: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的,我们必须站在发展的高度,以与时俱进的眼光去观察行业的发展动态、学校的发展趋势、教学改革的需求、竞赛各阶段的特点。依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难度不同的竞赛设计。笔者将物业管理专业发展阶段根据每个阶段不同特点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专业设立1—2年)、成长阶段(专业设立3—5年)、拓展阶段(专业设立5年及5年以后)。起步阶段(专业设立1—2年):背景:该时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特殊时期。物业行业发展大环境没有根本性变革;教师对高职教育体制较为陌生;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有待提高。

竞赛特点:竞赛不分大赛和小赛,专业竞赛设计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察点。但此阶段,重视行业企业的调研,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并重点培养学生自己组织和策划竞赛的能力。成长阶段(专业设立3—5年)背景:经过过去1—2年的摸索,专业教师对高职教育、行业和专业发展特点、发展趋势有了较为深刻、清晰的认识,特别是学校合作办学单位在人力、物力资源方面的有力支撑,帮助中青年教师队伍快速成长,使学生获得更多实践机会和专业行业管理知识。专业大赛竞赛特点:全面贯彻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竞赛设计思路。该阶段的“专业大赛”设计主要是围绕《物业管理专业教学体系课程模块与实训环节表》中的具体模块或实践环节而选定主题,具来讲,就是在上表中抽选一个实训专题或一个重要课程子模块,加以深挖或放大设计为专业大赛,例如物业服务礼仪专题竞赛、保洁管理竞赛等等。此外,该阶段校企合作比较稳定,所以从大赛的前期构思、中期筹备到举办中的各环节,合作办学单位可以全程参与,行业专家的加入必然在标准制定、技术支持、相关实践材料的提供及赛前培训等方面给予专业的支撑。

课程小赛特点:专业大赛选拔优秀学生重点培养,为参加更高级别的赛事、企业选拔人才以及学校知名度的提升方面效果显著。但是,教育应该具有“学有所教,有教无类”的公平性,为了弥补专业大赛受众面窄的缺陷,全面提升学生知识水平、素质修养,特别设计了“课程小赛”。成熟的小赛可以为下一个阶段的专业大赛提供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方面的支持。至于哪些课程适合“小赛”设计,并且可以尝试“以赛代考”的考核方式,笔者认为:知识性、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均可在该阶段采用“小赛”的形式。拓展阶段(专业设立5年及以上)背景:经过5年的专业发展,学校、行业企业、专业教师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进步甚至某些方面的飞跃。专业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更加到位。

竞赛特点:深入校企交流与合作,扩大与兄弟院校同类专业横向联系,协同物业管理协会积极促成省、市级竞赛的开展。在竞赛主题的选择和设计上,可以选用综合竞赛的形式。综合大赛,可在《物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模块与实训环节表》中抽选多个实训专题或多个重要课程子模块进行组合,将知识和技能融合起来设计竞赛,考查学生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大赛的规格视学校的实际条件而定。例如,物业服务费用的测算、物业管理方案编写和物业管理招投标就可以组合起来,设计为模拟物业管理招投标综合大赛,竞赛内容为一个完整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含规范的标书书写与招投标流程、完整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准确的物业服务费报价;装修管理和消防管理可以组合起来设计为综合装修管理大赛,竞赛内容包含装修管理的程序、装修监管的工作重点、装修过程中的消防管理,以及装修纠纷解决模拟表演等等。设计竞赛方案时,针对高职学生“喜玩好动”的特点,还可考虑融专业竞赛、学生活动、实践作业等环节于一体,这样既贴近学生生活、可以增加竞赛趣味性,还可使多种任务同时完成。

三、后续思考

1.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模式不能一味的照搬其他成熟或者比较成熟专业的竞赛模式,一定要根据行业发展现状、需求,结合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特点、师资实际情况的科学的、稳健的、可持续性的竞赛方案。

2.无论是“专业大赛”还是“课程小赛”,都凝聚了教师的智慧和汗水,也包含了参与竞赛学生的不懈努力和创意。因此,在竞赛成果的展示方面,就不只是写一篇研究报告或几份实施方案,更应该重视竞赛开展过程中智慧和创意的应用及推广。

3.大部分合作办学企业会对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给予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竞赛前的思路构建、竞赛中的全程参与方面贡献很大,因此,笔者认为校企合作应该向纵深发展,让更多的合作成果为企业提供服务,让更好的研究成果反哺企业,让学校与企业共同成长。

参考文献:

[1]焦红强.技能竞赛模式的创新战略分析[J].中国高校科技,2012(6).

浅谈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 、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物业产权人(又称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的受托管理人 (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如何对物业管 理业进行行业管理的新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随之出现,并呈现纠纷数量上升、新类 型案件多的特点。而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除了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暂行办法》这两份部门规章外,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 业管理纠 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本文试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略陈管见。�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 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 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 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 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 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起诉。以海口市 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20件,这两 年来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有增无减。诉讼标的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物业管理纠纷是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据统计,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业管理 纠纷,已从刚开始受理时物业管理公司追索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发展到涉及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的各类型纠纷。主要有:(1)物业管理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 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纠纷,这类纠纷数量较多;(2)业主或使用人要求 物业管理者承担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行为的侵权赔偿纠纷;(3)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 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4)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委托管 理纠纷;(5)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 务损失的纠纷;(6)业主或管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7)业主诉房产 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这些类型的纠纷,涉及到民法关系中合同之债(包括服务管理关系 、代理关系、承包关系)、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以及行政诉讼中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如海口市顺发新村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认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业主选票未过半数 的情况下,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管委会属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为业主的利益 ,而提起行政侵权诉讼。这是该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物业管理纠纷案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的主体,既有我国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又有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港澳台同胞;参与诉讼的既有业主、使用人或小区管 委会,也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或行政管理部门。既可能涉及业主与使用人的关系 、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产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 司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纠纷案属新类型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又无现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规定,只能依据民法通 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处理,而有关规章的规定又不 详尽或明确,给正确处理该类纠纷带来一定的难度。�二、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确定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行政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 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 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产生的合同纠纷,应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 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 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 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 ,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 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应注意审查涉及物业管理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审查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关系到正确处理纠纷,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问题。在物业管理 纠纷中,主要涉及三类合同,一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 发商签订的由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 议: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为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即房地产 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另一物业管理公司承 包 的书面协议;三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即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 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书面协议。在审理中,应区分合同的不同性质,注意判定合同 的效力,以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1.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效力。�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称聘用管理合同)时,应主要从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主体 资格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来审查其效力。物业管理 权是因业主享有物权所派生出的权利,行使物业管理权的应是物业的所有权人,或是与业主 约定可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而非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 由业主(或特定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委托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能力的管理公司而形成。由 于我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刚起步,在购房者购房时,物业管理多是作为商品房售后 服务的一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约定购房者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服务 .随着物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呼声日甚,越来越多的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作为行使物 业管理权的一方,续聘或选聘房地产开发商属下的物业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 业管理有偿服务。因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格的当事人,一方为业主或依法成立的业主管 理委员会,另一方为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的企业。原由业主或无物业管理经营权的 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效力应以建设部的《办法》施行之日起划分 ,在此之前(即1994年4月1日前)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宜以房地产开发商无物业 管理经营权来认定无效,房地产开发商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可继续实施物业管理 ,但不得以继续履行合同为由,阻挠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19 94年4月1日后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办法》已规定住宅小区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统 一实施专业化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应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 理,或注册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所以,1994年4月1日后房地产开发商仍与业主签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效力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必须在 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保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行使物业管理权和委托权。对于业主不能 在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其物业管理权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对易引起纠纷的物业管理费,其收 费标准、范围要依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报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超过标准收取费用 和滞纳金,未经批准扩大收费范围的条款,应确认为无效条款;对属于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 墙体、屋顶等的使用、收益,如不允许业主管理、使用、收益,或赋予房地产商使用权而不 向业主交付相应对价的,均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实践中,房地产开发商或发售房产的大业主 ,未经业主同意随意使用属于其他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墙体、屋顶等并获取收益的侵权行为 常常发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中出现侵犯业主权益的不平等条款的,应确认部分无效 .�2.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往往认为物业管理权在其手中,而在无能力或精力实施物 业 管理时,或为牟利,在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将受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经营权发包 给其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坐收承包金,由此产生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收取、上缴物业管理承 包金及业主拒向承包管理人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纠纷。建设部《办法》中规定,小区物业管 理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业主或者代表业主的管委会才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 供有偿服务。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只有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其 由此所享有的受托权实质上不是物业管理权,而是受托管理权,将受托管理权发包、转让给 他人经营,这种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应确认为无效合同。有受托管理 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其管理权发包,其无权收取物业管理承包金,承包人则未依法取得受托 管理权,其要求业主向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3.注意审查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在考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和合同的内容。业主或代表业主的 管委会委托、聘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据此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实质上是 属于前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无其它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应确 认有效。但在实践中引起纠纷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则大多不是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 签订的合同,而是由正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正在对物业进 行管理的公司委托别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的合同,这种类型的物业委托管 理合同,其性质与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相似,都是未经业主同意,将取得的委托管理权转让给 他人,由他人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所不同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合同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 业主将物业委托给其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是基于业主对所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 理能力的信任,物业管理公司既无权将享有的受托管理权转包、转让,也无权另行委托他人 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而且,根据民法理论,转委托成立的前提必须是经委托人(即业主 )同意,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将管理权转托他人行使,所签订的物 业委托管理合同,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实施了无权转委托的行为,应确认合同无效。在审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其与物业管理公司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的合同区分开 来,后者依《办法》及物业管理的需要,是允许的。�三、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中值得探讨的若干问题。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建筑物所有权主体多元化、用途多样化格局的形成,物业管 理的方式也呈现了多样化。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规章也不尽完善 ,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这些类型各异的案件中,存在着适用法律困难、争议问题较多的现象。笔者试对实践中有争议或急需明确的问题作一探讨。�(一)关于业主大会如何召集、选举,作出决议的程序问题。由于住宅小区或商厦的业主人数众多,难以分别行使物业管理权,为此产生了业主大会制度和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部《办法》中规定住宅小区应成立 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但《办法》未对业主大会制度,包括业主大会如何召集、选举如何行 使权利、作出决议等作出规定。虽然一些地方性规章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 理规定》中已有对业主大会制度和管委会制度做出规定,但不尽完善,实践中存在问题仍急 需明确。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行物业管理?在什么情况下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如何 选举产生管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分别通过书面投票的方式征集业主的选票是 否可行?如何确定业主的投票权?是一房产证一票还是一户一票,或确定一定的建筑面积为 一票?这些问题很具体,但实践中涉及到当事人切身利益,急需有明确的规定,以便于操作 .笔者认为,业主要行使物业管理权实现自治,应尽早召开业主大会,以确定物业管理中的 重大问题。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集,既可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召集,也可由业主自行召集, 但持有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在未召集业主大会,业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出 席的情况下,分别书面征集业主意见而成立管委会或通过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的决议的,不能确认管委会或有关决议的效力。应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是住宅小区或商厦物业 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及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前提条件,形成业主大会有效决定的程序。 住宅小区或商厦,在竣工交付使用后,未必能全部售完,按《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 出售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那么在出售后在什么情况下必须 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呢?显然,待房屋全部出售后才采取上述措施,在全 部出售前(这一过程也许很长),业主不能行使其物业管理权,则难以保障业主应享有的权 益,但如果房屋出售或入住未达一定的比例,其时房地产开发商是最大的业主,召开业主大 会也难以体现小部分业主的利益。因此,确定房屋入住率或出售率达到一定的比例,方依法 召开业主大会,成立管委会,这是保护业主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住 宅小区或商厦主要用于出售的,其出售率达到50%以上,或售或租的,其入住率或使用率达 到50%以上的,应规定开发商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管理 部门组织下或自行召集下,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这对于保护业主的物业 管理权是较为有利的。�关于业主的投票权如何确定,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否有效 ,这是业主实际行使物业管理权的重要一环,应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确定业主的投票权。 由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一般以其所享有的房屋面积和共有的面积来确定,如以每一产权人 或使用人一票,对购置较大房产份额的业主或出售率不高而为大业主的房地产开发商似不公 平。如单纯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确定投票权及票数,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建筑面积很小的房屋,其业主如无投票权,其权益如何体现?笔者认 为,应规定业主或与业主有约定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不论所有或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 大小,均应享有业主大会或管委会的投票权,但所代表的票数可有区别。如可以每一单元房 屋为一票,或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计一票的单位,每一计票单位的建筑面积享有一票, 计票单位面积以下的业主,每一产权人有一票,非业主使用人的投票权从其与业主的约定。 如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计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计一票,100平方米以下的 每 一产权人享有一票。这样既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也充分考虑了小业主的利益。业主 大会的决议,如要求所有业主通过方有效,则往往会只能形成议而不决的局面,反而不利 于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在合理确定业主投票权的基础上,规定业主大会的决议,须由出席 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半数以上通过,且这部分业主所享有的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份额 达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则可最大程度地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二)关于管理委员会的主体资格问题。管理委员会是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或商厦的房产产权人和由产权人授 权或与其有管理权约定的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组 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办法》的规定,管委会有权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对 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聘用管理合同。在民事活动中,管委会以其名义代表业主。而管 委会在何种情况下才是依法成立,是否具备民事、行政主体资格,能否参与诉讼,这些问题 目前在实践中争议较大。管委会是业主的自治性机构,须依法成立,才能行使权利、承担义 务。管委会经业主大会按确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后,应由业主联名或业主大会授权的房地产开 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确认。未经登记确认, 或未经业主授权,他人以业主的名义将管委会予以登记的,视为管委会尚未依法成立。对于 依法成立的管委会的主体资格,有一种意见认为,管委会不是法人,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参与民事、行政诉讼,不能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对此意见, 笔者不敢苟同。《办法》赋予了管委会对外签订聘用合同的权利,应视为管委会在物业管理 中具备了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管委会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的合同,其主体符合规章规定,不应以此否认合同的效力。但《办法》毕竟是规章,且在确认其签订物业管理 合同主体资格的同时,必然涉及在实践中已发生的管委会诉讼主体地位问题。因物业管理发 生纠纷,管委会能否以其名义参加诉讼?笔者认为,管委会固然不是法人,但其属依法成立 的自治管理组织,应属民诉法第49条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管委会参与诉讼既是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有关规章中规定其有权签订物业管理合 同所派生出的权利义务。但毕竟由于有关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此认识不一,因此有必要在 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三)关于商住两用楼或商业、娱乐业等用途的商厦的物业管理问题。与住宅小区的用途不同,商厦主要用于商业目的。在商厦出售、出租后,为了维护商厦业主 或使用人的房屋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设施的良好运行,商厦同样需要由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专业 化的物业管理。而实践中,许多商厦仍由房地产开发商或房产份额占绝对优势的大业主直接 进行物业管理。由于商厦的档次普遍较高,对提供管理服务的要求更高,房地产开发商或其 他物业管理则往往以较高的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用,常为此引发纠纷。而建设部《办法 》,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有关服务收费办法,都只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收费予 以规定,未对商厦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收费进行规定。地方性规章中,亦鲜有将商厦管理纳入 物业管理的范畴,使商厦业主如何行使物业管理权,收费标准、服务要求如何确定既无法可 依,也无行政规章可依。由此产生的纠纷难以妥善处理,不利于我国物业管理市场体系的建 立和完善。因此,应将商厦的物业管理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在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中,以规 定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物业管理为基本框架,分别根据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特点,明确各自的服 务内容、范围、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方法,以及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方式。�(四)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常因物业管理费发生纠纷,物业管理公司为迫使业主或使用人 交纳管理费,在业主或使用人不能按其要求交费的情况下,常采取停电、停水、停气等措施 ,为此常引发诉讼案,业主和使用人以收费不合理、停电等构成侵权提起诉讼或抗辩。采取 停水电等措施是否侵权,审判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对拖欠管 理费行为可依聘用管理合同追索,采取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经营、居住的停水电等行 为,是侵权行为;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停水电等是因业主、使用人欠费所造成,停水电等行 为不构成侵权。由于停水电等措施严重影响业主、使用人的经营、生活,易使矛盾激化,妥 善处理此类纠纷十分重要。《办法》中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有关 规定收取管理费用,未赋予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非常措施的权利。而原《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 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则规定对欠费的业主可以采取停止供水电等措施。笔者认为,在业主 或使用人的确欠费的情况下,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是否违约或侵权,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对业主欠费的可以或不可以采取停水电等措施的,应从其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如违反合同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区分收费 项目的不同特点具体分析。物业管理费主要分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 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公共性服务的费用,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公众 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以及特约服务的费用。这三项服务费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业主仅拖 欠公共性服务或特约服务的费用,而未拖欠公众代办性质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公司不能采 取停水电等措施,否则即为侵权;业主或使用人拖欠应交纳的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使 物业管理公司为此未能代交有关费用,致使供水、电、气等部门停水、电、气的,物业管理 公司不承担责任;如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费用后未及时上交有关部门,致使有关部门停止供水 、电、气的,则物业管理公司未尽服务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有关部门并未停止供水、电、气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对拖欠公众代办 性质的服务费用的业主或使用人,能否采取停水、电、气的措施?笔者认为,对被拖欠费用 应依法追偿,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迫使业主、使用人交纳费用的行为,侵 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法不应得到支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关法规或规章中不宜赋 予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电、气等权利。�综上所述,物业管理纠纷作为新类型的案件,诉讼到法院只有近几年的时间,需探讨的问题 还很多。由于目前物业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些新类型案件中,难免 出现适用法律不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 主、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物业管理 健康发展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将完善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尽快提到立法议程。建议在物 业管理法律规范中,确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公司专业服务的管 理体制,将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管理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明确物业管理中有关的权利义务、操 作的程序、规则,使物业管理行为真正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便于给人民法院审理物业管理纠 纷案件提供较为充分完善的法律依据。这里全是!同学加油!我是学房地产的,咱们算同学科了,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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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高层建筑具有设计复杂,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和安装、施工难度大的特点。为了保证物业正常使用和发挥功能,对物业实施有效管理需要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介入。目前一些富有远见的开发商已开始尝试对物业项目实施前期介入管理,但大多数的前期介入都是在入住前半年左右进入的,主要就建筑安装的后期工作提出一些建议,为接管验收做前期准备,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仍然难以解决、开发商给物业管理带来的很多问题。而真正意义上的前期介入是从项目前期设计开始到物业接管验收为止的质量监督过程。一、从项目设计开始提前介入,参与物业建设项目的优化设计,对物业实施超前管理,为完善物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避免物业建成后的使用和管理问题。物业的设计人员不是专业的物业管理者,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人员往往只从设计技术角度考虑问题,其在制定设计方案时,不可能全面考虑后期的物业管理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或者很少从业主长期使用和后续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的角度考虑问题,造成物业建成后管理上的漏洞和功能布局上的缺陷。同时由于设计阶段与物业的建成存在较长间隔,建筑、设施的技术进步和业主需要的不断提高都有可能使设计方案落伍。而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物业的管理经营维护者,对物业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其前期介入可以从业主和管理者的角度参与规划设计方案的讨论,完善设计细节,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使物业的功能设计更有利于日后的使用和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因设计的缺陷或不足而给业主使用和物业管理带来的麻烦。在深圳就有此类成功案例:1999年下半年投入使用的某大厦,其绝大部分设计工作是1996年内完成的,若全部按照设计图纸建设,则会与后期使用和经营管理要求就产生距离。作为前期介入该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积极组织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对大厦各类设备如电梯、电气、空调、洁具、电脑布线、停车场管理系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参与设备、材料的选型及供应商的考察选用,并亲临有关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大厦设计细节、更好搞好大厦经营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并对项目进行补充和完善。这些项目经同开发商和业主方沟通后,最终做出了更加合理的方案并付诸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积极参与工程监理工作,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物业建成后给使用和管理服务带来的缺憾。物业项目一旦建成,物业管理企业就要天天和此物业打交道,并且要面对所管物业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在关系到切身利益的条件下,它可能比工程监理的要求更严格,工作更细致、更周密。在建设施工阶段,施工环节多,施工单位参差不齐,设备安装、管线布置错综复杂,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要求高。但这一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关键时期,开发商的主要精力更多放在工程进度、资金筹措和促销推广上,尽管从开发商的本意来说,总是希望能保证工程质量,使所建物业达到优良乃至优质工程目标,但是由于人力、技术、精力等方面的原因忽视对工程质量的全面监控。尽管建设项目都有监理公司监理,但监理公司与开发商往往只注重结构安全等大的质量问题,对物业使用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的渗漏、裂缝以及一些细微的质量问题却经常忽视,而这些却是物业管理企业在日后的维修养护中必须面对的,通过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介入,为以后的维修养护工作省去很多麻烦。现在的物业建设,特别是高层物业建设,其结构、管线等十分复杂,安装、施工工程中,粗心大意或随心所欲都可能给设施、设备的使用带来极大的困难,甚至导致极大的浪费,特别是在目前房地产施工安装单位尚不很了解和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下,某些作业者很可能为方便自己工作,而不是从有利于业主使用角度去安装施工,从而给人住后的物业管理带来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派出专业人员入住楼盘,从业主的角度监督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整改建议,确保了施工中较少甚至不出现不利于物业管理的弊端,为业主争得了良好的.硬件条件。此外,前期介入使物管公司能够对物业的每一单元逐一检查验收,建立工程设备档案,为业主日后装修、使用、维修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如物业管理公司介入深圳某大厦的管理后,严格按照优质工程标准.进行动态监控,在开发商聘有监理公司的情况下,还是发现并指出了屋面渗漏材料回使用、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单位使用海砂、假冒水泵、地下停车场风管不合理等大量工程质量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材料选用设备选型、配套设施、管线布置等多方面。回若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提前介入,就可以很好监督和解决此类问题。三、提前熟悉所安装的设备设施,严格按规范做好接管验收工作,确保物业理单位从物业开始投入使用即能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有的开发、设计单位在物业配套机电设备的选购、施工中往往留下华而不实或考虑不周之处,造成可维护性不足,特别是在接管验收阶段,开发商往往只注重物业.整体的交付使用,而很少考虑到物业公司接管后细微全面的需要,给物业建成后的使用维护带来诸多不便,也对物业管理单位顺利、及时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带来影响。有物业管理公司提前介入后,发展商可以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紧密配合,使其专心开发建设。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物业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对接管的物业从使用功能上严格把关,就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直接与建筑安装单位交涉,监督并促使改进发现的问题,避免了扯皮推萎事情的发生。特别是能够及时指出安装调试过程中,对给排水、电照、通讯、暖通、气体动力、供电、防震防雷、电梯、消防等各个设备系统中所存在的问题,促使开发商引起高度重视并要求承建单位限期解决,确保各项设备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就能正常运行。其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可以提前熟悉相应设备的操作、管理和维护,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做好接管验收工作。同时,由于有了提前介入,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的总体规划布局、结构和管线布置、设备设施基本做到心中有数,对物业可能出现的隐患了如指掌;所发现的问题在施工安装方尚未退场之前即已解决,既节省了费用,也大大缩短物业开发、经营和使用之间的过渡期。如果在发展商的授权下,在竣工验收合同中,发展商全权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在保修期内代表发展商与建筑、安装单位就房屋建筑安装质量进行监督、协调,确保物业建设质量,物业管理单位就能够确保接管验收工作顺利,接管后即能技入使用,及时为业主提供可靠的服务。此外,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可以更好锻炼队伍,避免因仓促上阵而导致的不应有失误,给业主留下不好的印象。四、前期介入的立法意义实践证明,让物业管理单位提前介入物业开发建设,对完善物业功能、确保物业建设质量和顺利维护保养等方面,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目前设计飞建设、施工、安装、监理等环节的单位对物业管理的认识重视不够,致使物业管理行为滞后,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如果从法律的高度,规定所有物业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有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专业物业管理单位介入,那么,这将对我国今后的整体物业建设质量和物业管理质量乃至人民生活质量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意义将是深远的。1、法定前期介入能够进一步促进物业建设质量的提高。如果让具有一定资质条件的物业管理单位提前介入物业建设项目,那么作为专业的物业管理单位将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对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安装、维护和保养等工作按物业管理的要求进行主动控制,更加确保物业建设质量。2、法定前期介入可以为保证物业建成后长期管理服务的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前,很多物业(特别是老旧物业)的管理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其关键因素不全是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其设计开发建设质量不符合物业管理的要求,也是影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如果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就可以避免或减少那些影响物业管理质量的因素,从而使业主在居住使用的舒适度、满意度等方面将会有更大的飞跃,保证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才有基础。3、法定前期介入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的物业建设和管理质量。随着经济持续增长,我国每年建设的物业数量相当庞大,然而,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去考察,真正符合物业管理要求,或者说没有物业管理服务缺憾的物业并不是全部。这一方面与全国物业管理普及发展的不平衡有关,另一方面与物业设计、建设单位缺乏物业管理意识也很有关。从法规上规定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对提高我国物业建设、物业管理水平的作用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当前物业管理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对加快推行物业管理体制也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物业档案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业管理企业复杂的经济服务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档案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物业档案管理研究”是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合作项目。以规范物业档案管理为重点,通过对金隅集团等企业物业档案管理状况的深入调查,掌握目前物业档案管理现状、 经验 与存在的问题,结合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要求,提出了一整套物业档案管理 方法 ,系统地阐述加强物业档案管理的必要性与方法。

关键词:物业管理 物业档案 规范化管理

一、规范物业档案管理的必要性

物业档案是物业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形成的对国家、社会、业主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物业档案管理是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适时地做好物业文件与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提供利用工作,促进物业服务水平与效率的提高。

物业档案管理是物业企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物业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对物业档案管理有制约性,而规范物业档案管理对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二者相辅相成。

二、物业档案的构成

物业档案的基本构成如下:

1.物业清册:反映所有物业单元、公用区域状况及权属状况。包括房屋数量、户数、面积、结构、完好情况、产权归属、使用性质等;

2.物业租售档案:包括租售合同、物业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材料、同意出(转)租文件、公证书等。

3.业主及住户档案:反映各单元业主及住户的情况。包括户主类型、姓名、年龄、职业、家庭人口数量及结构、联系电话、入住通知。

4.物业保养维修档案:包括保养计划、维修审批表、修缮图纸、验收合格证明、修缮工程许可证、工程预结算表、材料单。

5.物业服务档案:物业部门在开展公共服务和专门服务中形成的档案。包括:绿化、环卫、保安、车辆管理、代理出租等产生的档案。

6.物业收费台帐(册):是物业中各单元业主及住户缴费情况一览档案。

7.物业经营档案:物业企业在开展经营和物业延伸服务时形成的档案。

在上述档案中,物业专门档案是物业管理行业独有,是物业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主攻方向,可以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供保障,必须尤其重视。

三、物业档案规范化管理的

基本要求和实施方法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当前物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

首先,缺少统一管理制度和标准,基础工作不规范(分类不统一,案卷形态不统一,保管期限不明确),操作上随意性较强。即便同一物业集团内部的各下属公司也如是。

其次,多数物业企业的档案没有集中统一管理,而是按内部机构的划分将档案分开存放,使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得不到保证。比如:有的物业公司将售房档案放在上级公司,基建档案和行政档案放在本公司办公室,业主档案和维修档案放在房管部,财务档案则由财务部单独管理。

第三,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信息不对称,缺少档案信息公示,是造成管理者与业主(客户)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四,对兼职档案管理员缺少档案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档案管理基本技能,影响物业档案管理水平。

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依据档案管理理论与操作规范,结合物业管理特点,金隅集团制订了《物业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其主要思路和实施控制要点如下:

1.要规范物业档案管理,首先要建立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并明确物业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制定一套规范,明确一个管理责任者”,并且做到制度配套,操作性强,责任者明确,这是物业档案管理规范化的第一要点。

档案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建立物业档案管理制度,首先是为了完善物业管理的监督机制,发挥物业档案对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其次是为了以制度的形式来明确物业档案管理责任,约束和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档案管理水平。

物业档案制度和规范建设包括:物业档案管理的业务范围、物业档案分类标准、物业档案归档制度、物业档案整理方法、物业档案保管制度、物业档案开放利用制度、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规范等。

在金隅集团下属物业企业中,100%都有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并有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同时,通过专门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规范档案工作,从而促进物业档案管理工作。

2.做好物业文件的形成和归档,既是物业档案管理的起点,也是重要的物业基础工作。

物业档案的规范化要从基础工作抓起:按规范形成物业文件、物业文件的归档、物业文件的整理与保管、物业档案的开放与提供利用、档案信息分析与研究等。考虑到当前物业档案管理的实际状况,我们特别强调物业文件的形成与归档两个环节。

①让每一个物业管理与服务人员有意识地、按规范形成文件,并注意积累

要提高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就要求每个业务人员在从事各项工作时,必须遵循业务流程,有意识、规范地形成文件,以此作为工作依据和绩效凭证。

对“文件形成”的控制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物业管理制度中,明确每个物业管理环节形成的文件;二是明确每份物业文件的内容和质量(文件上要填写哪些内容,怎样填写)。只有满足这两个要求,才能称之为规范的物业文件。

②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

要将文件归档作为业务流程的重要一环,要求物业管理与服务人员自觉执行,将归档作为每项物业管理与服务业务的收尾。要真正落实这一思路,需要物业制度中有配套的规范,包括每一项服务工作完成后要逐项或定期的验收、检查、绩效评估,同时也检查应该形成的文件质量。

3.突出行业特点,将管理重心放在物业管理专门档案上;完善一户一档的管理形态。

物业企业的档案中往往行政档案、基建档案等管理的比较好,但物业专门档案大多比较松散,随意性强,案卷形态多种多样。

物业专门档案是物业管理行业独有的,实际上,在物业投入使用后,这类档案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其他档案,其数量也会逐年增加,理所当然应该作为管理重点。

“一户一档”的管理形态,主要针对物业专门档案中的以户为对象的部分。虽然90%企业有了一户一档的管理,但不同的企业在一户一档的管理中采用的方式并不一样。有的是把每一户的业主档案作为一卷,有的是把整个一栋楼所有的业主档案作为一卷,再将每一户的业主档案作为子卷。

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不仅便于对“户”的针对性管理,而且还有利于为业主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物业公司的管理质量与服务品位提升,是体现物业行业特色、保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的好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还应尽量丰富一户一档的内容,包括收集业主、住户的 爱好 、习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资料。

4.以物业管理前期介入为契机,打好物业档案基础,将动态管理落到实处。

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正式委托管理之前,物业公司是由发展商临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 委托合同 ,履行该物业的管理职责。这种委托通常是在物业正式投入使用前,这就是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它可以更好地把握物业设计和施工环节,加强对物业的全面了解,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在物业前期介入的过程中主要是做好基建审批与验收档案、竣工档案的质量监督和收集。各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协调,提高档案人员的参与度,切实负起检查、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在物业企业接手物业后,档案工作的另一个要点是做好动态管理。因为物业的情况不是一成不变,所以物业档案具有很强的动态性。业主可能因物业的买卖、交换、继承而变更,且物业本身也需要不断进行保养、维修,这都要求相应的物业档案及时随之改变,保持与实际相符。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应采取定期检查、日常维护、跟踪项目等方式来保证动态信息填补及时、无遗漏,保持档案的现实有效性。档案人员及时收集变更的物业文件。

此外,物业企业还通过宣传物业档案对业主的开放性,方便业主对档案的利用,主动公示重要的公共性档案信息;充分利用物业档案信息,迎合住户的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开展物业延伸服务。

总之,物业档案管理贯穿在物业管理的全过程中,提高物业档案管理的水平是为了促进物业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物业企业要真正认识到这一点,并为物业档案工作提供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对物业管理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将大有裨益。

摘要:随着物业管理在我国的不断发展,物业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体现。 文章 从物业档案管理的特点,现状及提升建议三个方面阐述加强物业档案管理的意义。

关键词:物业档案管理物业管理加强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9-263-02

物业档案是随着物业管理的出现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自产生至今只有百余年,我国引进这一模式仅仅20多年。在这短的时间里,尽管档案管理不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然而其重要地位却不容忽视。物业管理工作正式开展后,几乎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档案,无论是维修、养护物业设施,还是了解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情况,又或是收取管理费用、开发经营活动等,都要用到物业档案。如,某住户在收楼后准备先装修房屋,然后才居住。由于装修方案包括改动原房屋的间隔,所以必须先了解原房屋哪些墙是承重墙,哪些是隔断墙壁;装修方案还包括改动原来的电线布置,所以还要了解原房屋的电路布线位置。这些需要了解的信息都记载在房屋的各种图纸中,属于物业档案的一部分。如果物业档案管理得不好。甚至没有整理,那么要了解必要的信息就需要到其他有可能保存这些资料的地方去找,甚至会需要重新测量,这就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工作要能规范有序地开展。加强物业档案管理尤为重要。

一、物业档案管理的特点

1.动态性。物业管理工作,它涉及的方面很具体: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物业的业主或住用人。相关对象的情况通常不会是一成不变的。物业可能需要进行维修、养护;业主可能因物业的买卖、交换等权属变更而变更;住用人更有可能因租赁关系的改变而频繁变动,因此,相对应的物业、业主及住用人的文件材料也要不断地添加变动。这就决定了物业档案管理必须及时准确,动态性较强。

2.完整性。物业档案主要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物业公司日常运作形成的普通档案,包括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人员档案、荣誉档案等;另一部分是基层物业管理处日常运作形成的物业管理专门档案,包括物业日常巡检册、物业维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业主及住户档案、物业服务档案等。物业档案是以―个物业单位为对象组成案卷的,该物业不管发生何种变化,所产生的文件材料都须添加进去,因此,每一份档案案卷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全面反映了一个物业单位的变迁过程,从而需要物业档案管理完整规范。

3.相关性。物业管理活动是围绕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开展的,没有哪一种档案会像物业档案这样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许多档案如机关文书档案、诉讼档案等在归档以后通常就较少被利用,因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很少会涉及到这些档案,而物业档案则会随着物业的装修、租赁、再装修、再租赁等活动的需要而不断地被调阅。这就充分体现出物业档案管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密切相关性。

4.灵活性。物业档案和某些档案如产权档案、人事档案相比。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因为物业档案记录着有关物业及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情况,这部分档案内容对与本物业有关的所有人员来说都是公开的,像物业的维修档案,有关绿化、环卫、保安的档案等。但物业档案又具有一定的隐密性,因为它也包含着大量的隐私内容和一定的公司机密。这部分档案内容是不便于公开的,如住户的个人资料、物业中各个单元的产权资料、公司的重大决策等。这就要求物业档案管理必须灵活多变,既不能只存不用,也不能无限公开。

二、物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领导对物业档案管理重视不够。很多物业企业领导认为物业档案管理工作是“安置型”工作。由于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物业档案利用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缺乏广泛的宣传。长期以来造成了很多企业没有专门的档案库房,档案管理设施设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员工档案意识不强。物业档案利用率低。重“藏”轻“用”。

2.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物业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往往由前台接待或客服人员兼任,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由于领导的不重视,加上自身对档案工作重要性和责任性认识不够重视,很多工作人员存在应付了事的思想,工作不安心,对本职工作缺乏热情;物业档案管理人员平时缺乏一些专业知识的培训,许多档案人员的管理水平停留在经验上,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跟不上发展的要求,缺少创新和活力,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都有待提高。

3.物业档案收集资料欠齐全。物业档案是通过接收、征集等手段逐步积累起来,物业档案由物业管理文件材料经过整理、归档转化而来的。物业管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直接影响到物业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可以说没有收集工作,就不可能有完整的档案。目前很多物业档案管理人员在办理物业档案的过程中往往会收集不齐,一方面工作人员对物业档案收集流程不熟,会忘记一些重要的步骤,如该签字盖章的没有签字盖章等;另一方面对物业档案应收集的文件材料要求不清,如装修申请表中的装修内容填写不完整等。有时业主不交资料,档案管理人员也不及时催缴,时间的延误就会造成失档的现象,从而会导致收集资料不齐。

4.物业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很多物业企业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档案工作缺乏制度化的管理程序。一是档案整理不规范:档案管理人员在整理过程中有的没有按照文件目录顺序进行排序组卷,卷内目录与实际整理文件不相符。卷内资料漏失现象比较普遍。此外,既不符合要求,又不利于查找利用;二是档案综合管理力度不够;三是档案利用不规范。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借阅内松外紧,借出的档案没有按期归还。有的虽然制定了制度,但由于管理不规范,在工作中无法落实,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提升物业档案管理水平的建议

1.领导重视,增强全员档案管理意识。(1)领导要重视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物业档案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切实做到把物业档案工作作为物业质量管理和目标管理的重要考核依据。(2)组织全员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加强档案管理、保护档案资料的宣传工作,并不断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3)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的服务思想。

2.全面提高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物业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需要耐心和细心的工作,要提升物业档案管理水平,提高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是基础。(1)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树立 爱岗敬业 精神,认真遵守“忠于职守,埋头苦干,优质服务”的档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为本。无私奉献,不断培养实干精神和严谨、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要明确档案工作者的职责任务,既做好档案收集和保管工作,又要不断强化依法治

档意识。(2)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档案的分类、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借阅、销毁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注意多接受收集、整理、保管等方面的指导;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与其他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相互交流工作方法和经验,不断学习,不断提高。

3.收齐资料,做好整理。(1)要做到档案资料逻辑上的辩学性。档案收集工作做得好与坏,各部门移交的文件齐全与否,直接决定和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档案的内容来自各个方面,在形式上也不尽一致,因此,收集、立卷、归档、整理、著录时一定要遵循规范。做到科学、简洁,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2)要做到档案资料的原始性。档案的本质特征是原始性和记录性的统一,绝对原始性指的是档案只能是原件原稿,相对原始性指的是除原件原稿是档案外,有些档案复制件、图书及资料也是档案。这些原始资料对于经营目标的实现、“各以查考性”和物业企业发展战略的确定起着关键性作用。(3)要做到档案资料的可理解性。为了使人们能够完全理解一份档案,就需要保存与档案内容相关的有用的信息。收集到的物业档案信息资料,统一交给档案员集中整理,在整理过程中重点是要根据内容、来源进行分类,做到条理清晰、便于查阅。在整理过程中,可以将档案制成标准化的图、档、卡、册、表。

4.完善 规章制度 ,依法管档。(1)物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物业企业档案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物业企业档案的归档制度、利用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制度做出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建立动态的管理机制,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及时更新,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规范档案管理。一是对档案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借阅时必须登记后才能借出,归还时须本人来归还签字,档案管理人员对资料进行检查,如有破损,立即修复,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对档案的存放要做好防火、防潮、防蛀等工作。使用电子文件存档时要注意留有备份,以免电脑病毒侵入后中毒,什么档案都没有了,平刚要做一系列的防范工作。

5.大力提高物业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物业管理手段也越来越先进。当前,不少物业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已实施“无纸化办公”模式,即通过系统软件开展工作。通过信息技术在物业档案管理中的运用,可以系统地完成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删减、检索、打印、汇集等工作,使文件的形成、运行等各个环节与办公有机地衔接起来;利用信息技术整理档案,既可以降低人为因素在文件归档中的影响,又可以发挥计算机的优势,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浅谈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 、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物业产权人(又称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的受托管理人 (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如何对物业管 理业进行行业管理的新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随之出现,并呈现纠纷数量上升、新类 型案件多的特点。而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除了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暂行办法》这两份部门规章外,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 业管理纠 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本文试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略陈管见。�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 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 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 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 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 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起诉。以海口市 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20件,这两 年来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有增无减。诉讼标的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物业管理纠纷是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据统计,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业管理 纠纷,已从刚开始受理时物业管理公司追索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发展到涉及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的各类型纠纷。主要有:(1)物业管理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 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纠纷,这类纠纷数量较多;(2)业主或使用人要求 物业管理者承担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行为的侵权赔偿纠纷;(3)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 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4)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委托管 理纠纷;(5)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 务损失的纠纷;(6)业主或管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7)业主诉房产 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这些类型的纠纷,涉及到民法关系中合同之债(包括服务管理关系 、代理关系、承包关系)、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以及行政诉讼中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如海口市顺发新村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认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业主选票未过半数 的情况下,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管委会属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为业主的利益 ,而提起行政侵权诉讼。这是该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物业管理纠纷案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的主体,既有我国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又有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港澳台同胞;参与诉讼的既有业主、使用人或小区管 委会,也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或行政管理部门。既可能涉及业主与使用人的关系 、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产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 司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纠纷案属新类型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又无现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规定,只能依据民法通 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处理,而有关规章的规定又不 详尽或明确,给正确处理该类纠纷带来一定的难度。�二、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确定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行政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 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 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产生的合同纠纷,应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 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 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 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 ,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 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应注意审查涉及物业管理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审查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关系到正确处理纠纷,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问题。在物业管理 纠纷中,主要涉及三类合同,一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 发商签订的由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 议: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为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即房地产 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另一物业管理公司承 包 的书面协议;三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即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 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书面协议。在审理中,应区分合同的不同性质,注意判定合同 的效力,以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1.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效力。�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称聘用管理合同)时,应主要从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主体 资格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来审查其效力。物业管理 权是因业主享有物权所派生出的权利,行使物业管理权的应是物业的所有权人,或是与业主 约定可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而非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 由业主(或特定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委托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能力的管理公司而形成。由 于我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刚起步,在购房者购房时,物业管理多是作为商品房售后 服务的一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约定购房者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服务 .随着物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呼声日甚,越来越多的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作为行使物 业管理权的一方,续聘或选聘房地产开发商属下的物业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 业管理有偿服务。因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格的当事人,一方为业主或依法成立的业主管 理委员会,另一方为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的企业。原由业主或无物业管理经营权的 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效力应以建设部的《办法》施行之日起划分 ,在此之前(即1994年4月1日前)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宜以房地产开发商无物业 管理经营权来认定无效,房地产开发商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可继续实施物业管理 ,但不得以继续履行合同为由,阻挠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19 94年4月1日后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办法》已规定住宅小区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统 一实施专业化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应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 理,或注册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所以,1994年4月1日后房地产开发商仍与业主签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效力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必须在 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保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行使物业管理权和委托权。对于业主不能 在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其物业管理权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对易引起纠纷的物业管理费,其收 费标准、范围要依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报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超过标准收取费用 和滞纳金,未经批准扩大收费范围的条款,应确认为无效条款;对属于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 墙体、屋顶等的使用、收益,如不允许业主管理、使用、收益,或赋予房地产商使用权而不 向业主交付相应对价的,均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实践中,房地产开发商或发售房产的大业主 ,未经业主同意随意使用属于其他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墙体、屋顶等并获取收益的侵权行为 常常发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中出现侵犯业主权益的不平等条款的,应确认部分无效 .�2.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往往认为物业管理权在其手中,而在无能力或精力实施物 业 管理时,或为牟利,在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将受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经营权发包 给其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坐收承包金,由此产生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收取、上缴物业管理承 包金及业主拒向承包管理人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纠纷。建设部《办法》中规定,小区物业管 理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业主或者代表业主的管委会才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 供有偿服务。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只有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其 由此所享有的受托权实质上不是物业管理权,而是受托管理权,将受托管理权发包、转让给 他人经营,这种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应确认为无效合同。有受托管理 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其管理权发包,其无权收取物业管理承包金,承包人则未依法取得受托 管理权,其要求业主向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3.注意审查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在考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和合同的内容。业主或代表业主的 管委会委托、聘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据此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实质上是 属于前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无其它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应确 认有效。但在实践中引起纠纷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则大多不是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 签订的合同,而是由正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正在对物业进 行管理的公司委托别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的合同,这种类型的物业委托管 理合同,其性质与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相似,都是未经业主同意,将取得的委托管理权转让给 他人,由他人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所不同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合同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 业主将物业委托给其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是基于业主对所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 理能力的信任,物业管理公司既无权将享有的受托管理权转包、转让,也无权另行委托他人 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而且,根据民法理论,转委托成立的前提必须是经委托人(即业主 )同意,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将管理权转托他人行使,所签订的物 业委托管理合同,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实施了无权转委托的行为,应确认合同无效。在审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其与物业管理公司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的合同区分开 来,后者依《办法》及物业管理的需要,是允许的。�三、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中值得探讨的若干问题。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建筑物所有权主体多元化、用途多样化格局的形成,物业管 理的方式也呈现了多样化。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规章也不尽完善 ,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这些类型各异的案件中,存在着适用法律困难、争议问题较多的现象。笔者试对实践中有争议或急需明确的问题作一探讨。�(一)关于业主大会如何召集、选举,作出决议的程序问题。由于住宅小区或商厦的业主人数众多,难以分别行使物业管理权,为此产生了业主大会制度和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部《办法》中规定住宅小区应成立 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但《办法》未对业主大会制度,包括业主大会如何召集、选举如何行 使权利、作出决议等作出规定。虽然一些地方性规章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 理规定》中已有对业主大会制度和管委会制度做出规定,但不尽完善,实践中存在问题仍急 需明确。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行物业管理?在什么情况下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如何 选举产生管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分别通过书面投票的方式征集业主的选票是 否可行?如何确定业主的投票权?是一房产证一票还是一户一票,或确定一定的建筑面积为 一票?这些问题很具体,但实践中涉及到当事人切身利益,急需有明确的规定,以便于操作 .笔者认为,业主要行使物业管理权实现自治,应尽早召开业主大会,以确定物业管理中的 重大问题。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集,既可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召集,也可由业主自行召集, 但持有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在未召集业主大会,业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出 席的情况下,分别书面征集业主意见而成立管委会或通过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的决议的,不能确认管委会或有关决议的效力。应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是住宅小区或商厦物业 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及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前提条件,形成业主大会有效决定的程序。 住宅小区或商厦,在竣工交付使用后,未必能全部售完,按《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 出售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那么在出售后在什么情况下必须 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呢?显然,待房屋全部出售后才采取上述措施,在全 部出售前(这一过程也许很长),业主不能行使其物业管理权,则难以保障业主应享有的权 益,但如果房屋出售或入住未达一定的比例,其时房地产开发商是最大的业主,召开业主大 会也难以体现小部分业主的利益。因此,确定房屋入住率或出售率达到一定的比例,方依法 召开业主大会,成立管委会,这是保护业主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住 宅小区或商厦主要用于出售的,其出售率达到50%以上,或售或租的,其入住率或使用率达 到50%以上的,应规定开发商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管理 部门组织下或自行召集下,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这对于保护业主的物业 管理权是较为有利的。�关于业主的投票权如何确定,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否有效 ,这是业主实际行使物业管理权的重要一环,应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确定业主的投票权。 由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一般以其所享有的房屋面积和共有的面积来确定,如以每一产权人 或使用人一票,对购置较大房产份额的业主或出售率不高而为大业主的房地产开发商似不公 平。如单纯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确定投票权及票数,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建筑面积很小的房屋,其业主如无投票权,其权益如何体现?笔者认 为,应规定业主或与业主有约定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不论所有或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 大小,均应享有业主大会或管委会的投票权,但所代表的票数可有区别。如可以每一单元房 屋为一票,或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计一票的单位,每一计票单位的建筑面积享有一票, 计票单位面积以下的业主,每一产权人有一票,非业主使用人的投票权从其与业主的约定。 如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计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计一票,100平方米以下的 每 一产权人享有一票。这样既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也充分考虑了小业主的利益。业主 大会的决议,如要求所有业主通过方有效,则往往会只能形成议而不决的局面,反而不利 于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在合理确定业主投票权的基础上,规定业主大会的决议,须由出席 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半数以上通过,且这部分业主所享有的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份额 达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则可最大程度地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二)关于管理委员会的主体资格问题。管理委员会是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或商厦的房产产权人和由产权人授 权或与其有管理权约定的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组 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办法》的规定,管委会有权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对 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聘用管理合同。在民事活动中,管委会以其名义代表业主。而管 委会在何种情况下才是依法成立,是否具备民事、行政主体资格,能否参与诉讼,这些问题 目前在实践中争议较大。管委会是业主的自治性机构,须依法成立,才能行使权利、承担义 务。管委会经业主大会按确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后,应由业主联名或业主大会授权的房地产开 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确认。未经登记确认, 或未经业主授权,他人以业主的名义将管委会予以登记的,视为管委会尚未依法成立。对于 依法成立的管委会的主体资格,有一种意见认为,管委会不是法人,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参与民事、行政诉讼,不能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对此意见, 笔者不敢苟同。《办法》赋予了管委会对外签订聘用合同的权利,应视为管委会在物业管理 中具备了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管委会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的合同,其主体符合规章规定,不应以此否认合同的效力。但《办法》毕竟是规章,且在确认其签订物业管理 合同主体资格的同时,必然涉及在实践中已发生的管委会诉讼主体地位问题。因物业管理发 生纠纷,管委会能否以其名义参加诉讼?笔者认为,管委会固然不是法人,但其属依法成立 的自治管理组织,应属民诉法第49条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管委会参与诉讼既是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有关规章中规定其有权签订物业管理合 同所派生出的权利义务。但毕竟由于有关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此认识不一,因此有必要在 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三)关于商住两用楼或商业、娱乐业等用途的商厦的物业管理问题。与住宅小区的用途不同,商厦主要用于商业目的。在商厦出售、出租后,为了维护商厦业主 或使用人的房屋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设施的良好运行,商厦同样需要由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专业 化的物业管理。而实践中,许多商厦仍由房地产开发商或房产份额占绝对优势的大业主直接 进行物业管理。由于商厦的档次普遍较高,对提供管理服务的要求更高,房地产开发商或其 他物业管理则往往以较高的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用,常为此引发纠纷。而建设部《办法 》,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有关服务收费办法,都只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收费予 以规定,未对商厦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收费进行规定。地方性规章中,亦鲜有将商厦管理纳入 物业管理的范畴,使商厦业主如何行使物业管理权,收费标准、服务要求如何确定既无法可 依,也无行政规章可依。由此产生的纠纷难以妥善处理,不利于我国物业管理市场体系的建 立和完善。因此,应将商厦的物业管理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在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中,以规 定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物业管理为基本框架,分别根据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特点,明确各自的服 务内容、范围、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方法,以及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方式。�(四)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常因物业管理费发生纠纷,物业管理公司为迫使业主或使用人 交纳管理费,在业主或使用人不能按其要求交费的情况下,常采取停电、停水、停气等措施 ,为此常引发诉讼案,业主和使用人以收费不合理、停电等构成侵权提起诉讼或抗辩。采取 停水电等措施是否侵权,审判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对拖欠管 理费行为可依聘用管理合同追索,采取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经营、居住的停水电等行 为,是侵权行为;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停水电等是因业主、使用人欠费所造成,停水电等行 为不构成侵权。由于停水电等措施严重影响业主、使用人的经营、生活,易使矛盾激化,妥 善处理此类纠纷十分重要。《办法》中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有关 规定收取管理费用,未赋予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非常措施的权利。而原《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 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则规定对欠费的业主可以采取停止供水电等措施。笔者认为,在业主 或使用人的确欠费的情况下,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是否违约或侵权,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对业主欠费的可以或不可以采取停水电等措施的,应从其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如违反合同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区分收费 项目的不同特点具体分析。物业管理费主要分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 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公共性服务的费用,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公众 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以及特约服务的费用。这三项服务费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业主仅拖 欠公共性服务或特约服务的费用,而未拖欠公众代办性质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公司不能采 取停水电等措施,否则即为侵权;业主或使用人拖欠应交纳的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使 物业管理公司为此未能代交有关费用,致使供水、电、气等部门停水、电、气的,物业管理 公司不承担责任;如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费用后未及时上交有关部门,致使有关部门停止供水 、电、气的,则物业管理公司未尽服务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有关部门并未停止供水、电、气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对拖欠公众代办 性质的服务费用的业主或使用人,能否采取停水、电、气的措施?笔者认为,对被拖欠费用 应依法追偿,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迫使业主、使用人交纳费用的行为,侵 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法不应得到支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关法规或规章中不宜赋 予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电、气等权利。�综上所述,物业管理纠纷作为新类型的案件,诉讼到法院只有近几年的时间,需探讨的问题 还很多。由于目前物业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些新类型案件中,难免 出现适用法律不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 主、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物业管理 健康发展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将完善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尽快提到立法议程。建议在物 业管理法律规范中,确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公司专业服务的管 理体制,将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管理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明确物业管理中有关的权利义务、操 作的程序、规则,使物业管理行为真正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便于给人民法院审理物业管理纠 纷案件提供较为充分完善的法律依据。这里全是!同学加油!我是学房地产的,咱们算同学科了,祝你成功!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根据合同向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有偿服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工作性质,所以,在物业管理中建设有效能的团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绩效就显得很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物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只有保证产品的基本质量和相应服务质量才能实现整体企业的有效进步。而在基本的物业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基础的管理质量,物业管理水平提升才能带动整体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达成。本文对物业管理的内涵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对相关策略和服务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了集中的阐释,旨在提升整体物业管理企业的认知模式。

关键词:服务;物业管理;重要性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涵

1.基本内涵。现代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不仅关系到相关企业的发展,也关系到整体业主的切身利益。物业管理是发生在企业接受委托之后,在得到委托的同时,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就要保证基本的管理理念革新,要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进行整体管理项目的升级。在具体的物业管理中,还包括必要的合同签订、相关权责的划分以及物业管理有效价值的反馈等等,不仅要通过优质的服务进行项目的优化管理,也要为业主提供最为优良的生活环境。首先,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项目针对物业工程,要实现合理化的项目规划。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也要针对相对应的人群,不仅要对基础项目负责,也要对整体的业主负责。其次,物业管理是一项经营项目,要求相关企业在进行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劳动价值的优化。并且由于服务管理是劳务和服务的综合,需要企业在提升自身使用效能的同时,进行服务性能的保值和升值。最后,对于企业来说,基础的物业管理不仅要求管理和服务的优化,也要保证基础经营项目的合理化,要与基本社区进行联合,实现特色化服务和高标准服务。同时,也要保证基础的中介和信托机制,实现合约约束下的权责分明。

2.主要内容。物业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来说是基础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常规性服务、针对性服务以及委托性服务,针对不同人群形成不同形式的服务项目。

常规性服务.主要运行基本建筑维护和住宅装修监督,保证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系统化,并且相应的管理人员也要对整体环境进行细致化的分管和监督,保证基础绿化管理以及住宅区内相关公共秩序的管理。对于物业管理人员来说,常规性服务的细化项目很多,需要对业主区域内车辆的停靠进行秩序的维护,也要保证代办性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另外,相关的管理人员也要妥善保管和建立基础档案,实现整体化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性服务.除了常规性服务的相关规定,也要保证对于特定群体和单位的相关针对性服务,保证日常生活类、文化体育类、教育金融类等项目进行专业指导和服务,不仅能充分体现整体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体管理的多样化发展。

委托性服务.对于物业管理来说,委托性服务是针对特定条件或者是特殊情况下的专项服务,需求的满足也比较单一,但是能及时性的完成整体的管理质量提升,只有做到细节和大局的合理化平衡,才能实现基础服务的标准化。在整体管理项目推进过程中,不仅要集中优化基础的常规性服务,也要对针对性服务和委托性服务提高认知,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选取机动灵活的管理机制。并且要求相关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提高整体专业素质,并要以最为真诚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进行相应管理项目。

二、物业管理中服务项目优化的策略分析

1.正确定位职业认知.在物业管理中,要对相关项目管理进行集中的优化,也要对基础管理人员进行意识和认知的提升,保证管理人员能清醒的认知到服务是物业管理的根本,并且要树立优化服务意识。要保证相关服务人员了解自身服务对象,了解基本服务项目人群的心理诉求。另外,相关管理人员要了解自身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并对基本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要求进行集中提升。

2.正确了解职业特性.在推进整体服务管理过程中,要集中了解相关服务项目的基础特性,保证对于服务的综合性和广泛性进行基本的认知。对于物业管理来说,服务项目不是一时的,需要相关服务人员和企业进行长期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对项目进行持续性的关注和管理。另外,企业也要提升自身企业的基础竞争意识,在实际项目建立和推进过程中转变陈旧的管理理念,建立创新型监管机制和意识。企业不仅要优化基础企业的监管力度,也要集中提升相关人员的市场竞争意识,在创设专业团队的同时提升整体的服务质量。

三、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基本的物业管理就是保证整体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石,只有将基础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特性得到优化,才能充分优化整体项目的顺利推进。在物业管理中,基础的管理项目不仅包括管理和基础的经营,也要对业主和物业人进行细化的项目服务。物业管理基础质量的优劣主要取决于物业企业的基础素质,因此,在实际的管理服务提升项目中,不仅要提升企业内部的基础价值观,也要创建革新的职业理念和企业精神,只有高质量的服务输出才能实现整体企业管理价值的优化。如果企业内部的员工没有意识和认知的升级,相应的物业管理质量就会下降,管理的社会价值也就会随之降低。另外,在物业管理中企业要明确的认知服务对象是整体服务项目的运行核心,只有保证业主对于服务的满意度提升了,才能实现物业服务真正的价值提升。企业要集中巩固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这样就可以实现业主需求的满足。建立以物业服务企业为服务内容和形式认可的基本支撑,就能有效实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形成整体企业对于市场份额的分割。在服务质量提升的过程中,物业管理能够收获业主的信任和尊重,能实现进一步发展规划的推进和实施。企业要发展,就要集中力度在服务和质量提升上,用心服务,诚信服务,保证了物业管理体系的有效建构,能促进整体企业在市场中完成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真正的正向增长。企业有了优质的业界口碑,就能在市场中拥有基础的发展资本,有了高效的发展服务效果,就有了根本的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关于我国物业管理模式的反思与再造张农科城市问题2012-05-27

2、住宅小区业主区分所有权问题研究——以物业管理服务纠纷解决为视角王伟吉林大学2012-12-01

摘要:技能竞赛已经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但对于新兴的物业管理管理专业来说,由于行业发展的特殊行与局限性,致使技能竞赛模式不可简单模仿或照搬。本文以陕西高职院校为例,以职业技能竞赛为抓手,试图探索适合本教育层次物业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新模式、新思路,以期全面提升该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水平。

关键词:技能竞赛;物业管理;新模式

一、物业管理领域技能竞赛现状分析

(一)行业现状

物业管理技能竞赛源于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发展方向性和技能需求导向性。部分省市行业协会、各地各级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通常会借助技能大赛的举办来提升整个物业行业整体水平及企业团队综合职业素养及服务技能。行业竞赛等级里目前最高级别的行业竞赛属省级竞赛。困于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且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高级别的比赛只出现在经济较为发达、市场体系较为完善、行业发展较为成熟的部分一线城市。企业内部举办技能竞赛则是最常见的形式。虽然竞赛等级较低,但也能起到提升内部人员素质、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技术的重要作用。通常主要有基础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大赛。

(二)院校相关专业现状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对人才市场的巨大需求,纷纷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据统计,目前全国已经开设物业管理专业的院校不下103所,陕西39所高职中开办本专业的学校7所。面对新行业孕育出的新专业,各大院校在理论教学上一如既往的发挥学校优势,但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高等专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于行业的发展,原有的教学体系模式相对滞后,课程设置已明显“传统”,培养的目标与现在社会的需求有所脱节。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与其他一些专业竞赛有所不同,它首先受到整个行业发展现状的限制,大环境的不给力,致使行业企业、各大高校在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出现得不到重视、或操作性较差、竞赛方式滞后等诸多问题。行业调查数据显示:现阶段本行业暂时没有省级或者更高级别的竞赛,陕西的7所高职院校,大部分院校依然以校内竞赛为主,而且就竞赛模式上来看,还停留在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层面,鲜见将技能竞赛与教学改革深入联系在一起,系统的考虑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设计、实训基地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着一个专业,乃至一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技能竞赛模式的创新思路——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竞赛新模式

物业管理专业竞赛作为实践教学体系的一部分,一方面可以用来补充和加强实践教学,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检验、修正理论和实践教学的结果。鉴于以上行业发展特点、技能竞赛在行业内的现状,在物业管理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对行情、校情、生情进行综合分析,最后提出适合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新模式的宏观构想和思路——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模式。

“专业大赛+课程小赛”:这是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计划和行业发展现状,提出“大+小”竞赛模式。专业大赛不仅有效检验了教学成果,而且通过层层选拔,可使部分理论知识扎实、实际问题处理娴熟的综合型学生脱颖而出,便于针对性培养,为将来参加更高级别的国家级大赛奠定基础。与此同时,为了体现教学公平、提升学生总体水平、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将竞赛引入课堂,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授知识、传授技能,形成课程小赛方案,有效弥补专业大赛覆盖面不足的缺陷。课程小赛一般由任课老师在课堂举行,用来考查一个知识点或一项具体技能,也可以是本门课的综合知识技能考查。此外,在课程小赛中可以尝试改革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改变过去沿用“一考定音”式考核方式,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习过程的监控,建立以能力展示为主的考核方式,以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职业能力等为考核内容,对学生进行综合的、全面的、客观的评价。分阶段、有层次: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的,我们必须站在发展的高度,以与时俱进的眼光去观察行业的发展动态、学校的发展趋势、教学改革的需求、竞赛各阶段的特点。依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难度不同的竞赛设计。笔者将物业管理专业发展阶段根据每个阶段不同特点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专业设立1—2年)、成长阶段(专业设立3—5年)、拓展阶段(专业设立5年及5年以后)。起步阶段(专业设立1—2年):背景:该时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特殊时期。物业行业发展大环境没有根本性变革;教师对高职教育体制较为陌生;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有待提高。

竞赛特点:竞赛不分大赛和小赛,专业竞赛设计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察点。但此阶段,重视行业企业的调研,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并重点培养学生自己组织和策划竞赛的能力。成长阶段(专业设立3—5年)背景:经过过去1—2年的摸索,专业教师对高职教育、行业和专业发展特点、发展趋势有了较为深刻、清晰的认识,特别是学校合作办学单位在人力、物力资源方面的有力支撑,帮助中青年教师队伍快速成长,使学生获得更多实践机会和专业行业管理知识。专业大赛竞赛特点:全面贯彻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竞赛设计思路。该阶段的“专业大赛”设计主要是围绕《物业管理专业教学体系课程模块与实训环节表》中的具体模块或实践环节而选定主题,具来讲,就是在上表中抽选一个实训专题或一个重要课程子模块,加以深挖或放大设计为专业大赛,例如物业服务礼仪专题竞赛、保洁管理竞赛等等。此外,该阶段校企合作比较稳定,所以从大赛的前期构思、中期筹备到举办中的各环节,合作办学单位可以全程参与,行业专家的加入必然在标准制定、技术支持、相关实践材料的提供及赛前培训等方面给予专业的支撑。

课程小赛特点:专业大赛选拔优秀学生重点培养,为参加更高级别的赛事、企业选拔人才以及学校知名度的提升方面效果显著。但是,教育应该具有“学有所教,有教无类”的公平性,为了弥补专业大赛受众面窄的缺陷,全面提升学生知识水平、素质修养,特别设计了“课程小赛”。成熟的小赛可以为下一个阶段的专业大赛提供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方面的支持。至于哪些课程适合“小赛”设计,并且可以尝试“以赛代考”的考核方式,笔者认为:知识性、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均可在该阶段采用“小赛”的形式。拓展阶段(专业设立5年及以上)背景:经过5年的专业发展,学校、行业企业、专业教师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进步甚至某些方面的飞跃。专业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更加到位。

竞赛特点:深入校企交流与合作,扩大与兄弟院校同类专业横向联系,协同物业管理协会积极促成省、市级竞赛的开展。在竞赛主题的选择和设计上,可以选用综合竞赛的形式。综合大赛,可在《物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模块与实训环节表》中抽选多个实训专题或多个重要课程子模块进行组合,将知识和技能融合起来设计竞赛,考查学生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大赛的规格视学校的实际条件而定。例如,物业服务费用的测算、物业管理方案编写和物业管理招投标就可以组合起来,设计为模拟物业管理招投标综合大赛,竞赛内容为一个完整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含规范的标书书写与招投标流程、完整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准确的物业服务费报价;装修管理和消防管理可以组合起来设计为综合装修管理大赛,竞赛内容包含装修管理的程序、装修监管的工作重点、装修过程中的消防管理,以及装修纠纷解决模拟表演等等。设计竞赛方案时,针对高职学生“喜玩好动”的特点,还可考虑融专业竞赛、学生活动、实践作业等环节于一体,这样既贴近学生生活、可以增加竞赛趣味性,还可使多种任务同时完成。

三、后续思考

1.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模式不能一味的照搬其他成熟或者比较成熟专业的竞赛模式,一定要根据行业发展现状、需求,结合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特点、师资实际情况的科学的、稳健的、可持续性的竞赛方案。

2.无论是“专业大赛”还是“课程小赛”,都凝聚了教师的智慧和汗水,也包含了参与竞赛学生的不懈努力和创意。因此,在竞赛成果的展示方面,就不只是写一篇研究报告或几份实施方案,更应该重视竞赛开展过程中智慧和创意的应用及推广。

3.大部分合作办学企业会对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给予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竞赛前的思路构建、竞赛中的全程参与方面贡献很大,因此,笔者认为校企合作应该向纵深发展,让更多的合作成果为企业提供服务,让更好的研究成果反哺企业,让学校与企业共同成长。

参考文献:

[1]焦红强.技能竞赛模式的创新战略分析[J].中国高校科技,2012(6).

物流项目管理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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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专业职业规划分析:物流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第三利润源泉”,也是继信息产业之后又一具有广泛行业渗透力的新兴产业。我国加入WTO后,物流产业的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有关预测显示,今年中国物流市场规模将在2400亿元,比2008年增长26%。美国美智管理咨询公司调查指出:按目前普遍接受的看法,我国年物流支出约为当年GDP的20%左右,是发达国家的2-3倍,约2000多亿美元。这意味着通过科学化的物流管理完全可以把物流费用的支出降低到世界平均12%的水平,这将产生约6600亿元的物流运作效益。这就意味着 WTO使中国的大门逐步打开,跨国快递巨头们在中国的人才需求也随之剧增,而在物流行业的需求上,最缺乏的是中高级物流策划管理与营销人才,最好是既懂营销管理又懂得策划,还懂得如何运用现代技术去改善提升原有操作模式的。显然,我们刚毕业的大学生显然在工作经验上难以适应这些岗位。不过,经验总是要积累才能有的,我们可以通过在操作岗位以及低级别管理岗位上的锻炼来达到那个水平。职业通路:操作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才四、物流的发展趋势: 提升物流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很多物流企业都在积极引进和采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物流信息管理师的需求也相应增加。鉴于物流培训多是从知识普及方面出发从而帮助学员进入物流行业,而物流信息管理师是从解决实际物流管理问题出发,提高学员解决现代物流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因而前景更为广阔。 在目前的物流人才市场,这种既懂物流业务操作和管理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人才非常少,物流信息管理人才将成为物流行业内紧俏人才,无论是业务操作人员还是一般管理人员或高层管理者,都必须掌握物流信息技术这一项物流核心技能。物流信息管理师将在物流行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物流作为市场的基础,在今后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都会快速发展,对物流人才的需要也会很大。因此我做一名物流管理员,今后的职业发展空间必定非常广阔。五、我对未来几十年大体的规划如下: 1、20-25,增长知识阶段—充分利用校园环境和条件优势,认真努力的学习专业知识,培养学习、工作、生活的能力,全面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为就业打好坚实的基础。努力提高英语口语水平,特别是商务英语,争取过英语四级考试。并参加物流师资格认证证书的考试,争取一次通过,并不断研究物流方面的知识。然后在大三的实习的时候熟悉工作环境,积累人际关系,主要做好职业生涯的基础工作,加强沟通,虚心求教。 2、25-35,熟悉适应阶段—利用十年左右的时间,经过不断的尝试努力,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完善自己,初步找到合适自身发展的工作环境及工作岗位,开始照顾父母。 3、35-50,稳定发展阶段—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的贡献自己的力量,结合自己多年所学为工作和家庭努力。。 4、50以上,安享晚年阶段—此时,回顾自己的一生将不再有遗憾。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用自己的言行感染下一代。六、我对未来十年的细致人生职业规划: 1、2012-2015:在这个阶段,我决定在物流基础岗位上实习、工作,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在工作期间,利用闲暇时间继续深化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并提搞专业水平,继续深造自己,争取知识和能力一起增长。 2、2015-2018:到了高潮期,应该在原来企业做一名中层管理员,用特有的和合理的方式管理自己的部下,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利用自己的工作条件扩大交往面,不但要重视与部下交际,更要重视和每个人的交往。 3、2018-2022:最后,利用自己曾经的所学争取到一家外资物流公司工作,学习跨国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争取当上一名外资企业中级物流经理,并努力发挥自己所长,在外企施展自己的才华。

物流专业的毕业论文当代物流企业的服务创新 当代物流企业的服务创新摘要:摘要:我国大部分物流企业仍然主要在提供运输、仓储等功能性物流服务,通过比拼功能服务价格进行市场竞争。要改变这种状况,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超越传统物流服务模式,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和服务方 式上实现创新。首先,要认清一体化物流与功能性物流在服务性质、服务目标和客户关系上的本质区别, 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其次,要在运输、仓储、配送等功能性服务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实现由物流 基本服务向增值服务延伸,由物流功能服务向管理服务延伸,由实物流服务向信息流、资金流服务延伸, 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物流服务;同时,要根据客户需求,结合物流企业自身发展战略,与客户共同 寻求最佳服务方式,实现从短期交易服务到长期合同服务,从完成客户指令到实行协同运作,从提供物流 服务到进行物流合作。关键词: 关键词:物流 一体化物流 服务 创新当代物流企业的服务创新 当代物流企业的服务创新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企业能否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是 否拥有结成合作伙伴关系的核心客户。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大部分物流企业仍然主要在提供运输、仓储等 功能性物流服务,通过比拼功能服务价格进行市场竞争。要改变这种状况,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超越传统 物流服务模式,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实现创新。一、服务理念的创新我国的物流企业大都是从运输、仓储等功能性服务切入物流市场的。要发展一体化物流,首先要认清 一体化物流与功能性物流在服务性质、服务目标和客户关系上的本质区别,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一)一体化物流服务是提供综合管理多个功能的解决方案 根据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LM)的定义,一体化物流(INTEGRATED LOGISTICS)是运用综合、系统的 观点将从原材料供应到产成品分发的整个供应链作为单一的流程,对构成供应链的所有功能(FUNCTION) 进行统一管理,而不是分别对各个功能进行管理;第三方物流(3PL)提供商是为客户提供多个物流服务, 最好是将这些服务一体化的企业。可以看出,现代物流企业以一体化物流服务为发展方向。由于物流功能 之间存在成本的交替损益(TRADE-OFF) ,因此,一体化物流服务不是简单地就功能服务进行报价,而是要 以降低客户物流总成本为目标制定解决方案,并根据优化的方案进行整体服务报价。美国物流专家 BOB DELANEY 将物流定义为“管理移动和静止的库存” ,认为真正的物流节省来自于通过库存管理和控制来降低 库存水平。比如将美国平均销售库存期从 个月降到 个月,就可以节省物流成本 250 亿美元。但 功能性物流公司只专注于自己提供服务的运输、仓储等功能领域的成本降低;而不能从整个供应链的角度 来“管理移动和静止的库存” 。因此,他们只能得到有限的成本节省,且很难持续;而不能提供优化整个 或大部分供应链的物流解决方案,最多只是提供次优方案。(二)一体化一体化物流项目是要让客户全面了解物流服务所带来的价值 一体化一体化物流项目是要让客户全面了解物流服务所带来的价值 一体化物流项目是要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CLM 就一直在组织对企业物流绩效衡量和第三方物流价值的研究。根据最近的 抽样调查,在过去两年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客户物流成本平均下降 ,物流资产下降 ,订货 周期从 天下降到 天,库存总量下降 ,说明第三方物流服务能从多方面提升客户价值。 实际上,货主企业的不同管理者对第三方物流价值的理解各不相同。运营总监(COO)做出将企业物 流运作外包给第三方物流的决策,常常只是依据第三方物流更具效率的服务价格与企业现有运作更高的成 本之间的差别优势;市场总监(CMO)则看重第三方物流在提升服务和送达现有和新增市场的能力,以便 提高销售额,与客户建立更好的长期关系;财务总监(CFO)愿意看到设施、设备甚至库存等资产从企业 财务平衡表上消失,释放资金用于更具生产性的活动,即刻和不断改进企业的资产回报;信息总监(CIO) 则常常因能够利用第三方物流的系统与技术资源,避免自建系统不断升级带来成本和麻烦而高兴。(三)一体化物流服务的客户关系是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 既然一体化物流服务是管理的服务,目标是全面提升客户价值,那么一体化物流服务的收益就不应仅 仅来自功能性服务收费,而应该与客户分享物流合理化所产生的价值。因此,目前发达国家第三方物流服 务一般不按功能服务定价收费(TRANSACTIONAL PRICING) ,而是采用成本加成(COST PLUS)定价方法, 即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与客户达成协议,按物流成本的一定比例加价收费或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样做的好 处一是可以使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减少对各功能服务分别报价的难度与风险,二是客户可以与第三方物流提 供商一起来分析物流成本,从而对自己的物流成本的了解更加清楚。 虽然我国现有的物流服务还没有摆脱传统的以运输费、仓储费为指标的结算方式,但物流企业在开发 一体化物流项目时,仍应避免与客户纠缠于就功能性服务收费进行讨价还价。要从客户物流运作的不足切 入,与客户共商如何改进,让客户先认识到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带来的好处,再商谈合理的服务价格。实际 上,客户因为物流合理化而发展壮大,物流外包规模自然会相应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也会随之增 加,物流服务的收益和规模效益必然会提高,服务内容的创新物流企业要在一体化物流服务市场的激烈竞 争中取得优势,就必须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运输、仓储、配送等功能性服务基础上不断 创新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物流服务。二、服务内容的创新物流企业要在一体化物流服务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优势, 就必须以客户为中心,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在运输、仓储、配送等功能性服务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物流服务。(一)由物流基本服务向增值服务延伸 传统物流服务是通过运输、仓储、配送等功能实现物品空间与时间转移,是许多物流服务商都能提供 的基本服务,难以体现不同服务商之间的差异,也不容易提高服务收益。一体化物流服务则应根据客户需 求,在各项功能的基本服务基础上延伸出增值服务,以个性化的服务内容表现出与市场竞争者的差异性。 运输的延伸服务主要有运输方式与承运人选择、运输路线与计划安排、货物配载与货运招标等,仓储 的延伸服务主要有集货、包装、配套装配、条码生成、贴标签、退货处理等,配送的增值服务主要有 JIT 工位配送、配送物品的安装、调试、维修等销售支持等。根据美国年度物流报告(STATE OF LOGISTICS REPORT) 2002 年第三方物流收入 650 亿美元, , 比上年增长 ; 其中基于非资产的国内运输管理收入 195 亿美元,国际运输管理收入 166 亿美元;基于资产的专用合同运输收入 90 亿美元,仓储及其增值服务收 入 169 亿美元;物流软件收入 30 亿美元;可见基于非资产的增值服务是第三方物流服务收益的主要来源。 而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 MERCER 公司对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 1999 到 2001 年的收入分解,运输收 入占 53%,仓储收入占 32%,而物流信息与增值服务收入只占 15%,说明我国的物流增值服务有很大的增长 空间。 增值服务实际上是将企业物流外包的领域由非核心业务不断向核心业务延伸。一般来说,企业确定物 流外包领域时,首先选择运输、仓储、配送等非核心业务,然后逐步延伸到订单处理、组配、采购等介于 核心与非核心之间的业务,最后可能涉及售后支持等核心业务。随着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关系的深入,企业 会不断扩大外包范围,最终只专注于研究与开发、生产、销售等最核心的环节。 (二)由物流功能服务向管理服务延伸 一体化物流服务不是在客户的管理下完成多个物流功能,而是通过参与客户的物流管理,将各个物流 功能有机衔接起来,实现高效的物流系统运作,帮助客户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为采购、生产和 销售提供有效支撑。因此,在开发一体化物流项目时,要在物流管理层面的服务内容上做文章,包括客户 物流系统优化、物流业务流程再造、订单管理、库存管理、供应商协调、最终用户服务等,从而为客户提 供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实现对客户的“一站式”服务。 MERCER 管理咨询公司副总裁 DAVID BOVET 指出,货主只有以更多的进取心和冒险精神看待物流外包, 才能发现其真正的价值;货主预期从第三方物流得到的关键增值利益来自供应链创新,通过创新提高企业 的竞争力和盈利性;而要做到这一点,货主与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必须建立共有目标、共享利益与共担风险 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比如 CTI 物流公司不仅为通用汽车(GM)管理零配件进厂物流,而且按 GM 的采购 订单从选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零配件,组配后 JIT 配送到 GM 生产线,然后向 GM 收取包括采购费、物流运作 费和一定利润的总体服务费用。这样就使 CTI 分担了 GM 的零配件库存占用与损坏风险,激励 CTI 提高物 流效率和服务质量。所以,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由物流功能服务向管理服务延伸,不仅可以为客户带来更大 的利益,而且可以密切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三)由实物流服务向信息流、资金流服务延伸 由实物流服务向信息流、 物流管理的基础是物流信息,是用信息流来控制实物流;物流合理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 “用信 息替代库存” 。因此,一体化物流服务必须在提供实物流服务的同时,提供信息流服务,否则还是物流功 能承担者,而不是物流管理者。物流信息服务包括预先发货通知、送达签收反馈、订单跟踪查询,库存状 态查询、货物在途跟踪、运行绩效(KPI)监测、管理报告等内容。USCO 物流公司为 SUN 提供服务器维修 零配件物流信息平台,使 SUN 及其 50 多个供应链伙伴实时共享订单、送货和库存信息,取得消除中间环 节、降低库存、缩短交货期、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的效果,被称之为第三方信息提供商(3PI) 。 APL 物流公司总裁 DICK METZLER 认为,物流外包影响供应链管理的最大因素是数据管理,因为用企业 及其供应链伙伴广泛接受的格式维护与提取数据以实现供应链的可视化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第三方物流提 供商不仅需要在技术方面进行较大投入,而且还需要具备持续改进、例外管理和流程再造能力。所以对技 术、人才和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已成为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区别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 与此同时,第三方物流提供商还通过提供资金流服务,参与客户的供应链管理。如 UPS 并购美国第一 国际银行(FIRST INTERNATIONAL) ,将其改造成 UPS 金融部门(UPS CAPITAL) ,为其物流服务的客户提供 预付货款、信用担保、代收货款等增值服务,以加快客户的资金流转,释放客户的库存占用资本,降低客 户的进出口关税,从而实现了为客户提供实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完整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中邮物流在与世界著名化妆品企业雅芳(AVON)的物流合作中,不仅提供了从产品库一直到专卖店的 “端到端”物流服务,而且实现了中邮物流信息系统与雅芳信息系统的实时对接,还依托中国邮政绿卡系 统和支付网关为雅芳提供网上代收货款服务,成为我国物流企业开创“三流合一”服务的成功案例。三、服务方式的创新 服务方式的创新(一)从短期交易服务到长期合同服务 功能性物流服务通常采用与客户“一单一结”的交易服务方式,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是短期的买卖关 系。而一体化物流服务提供商与客户之间建立的是长期合作关系,需要与客户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合同, 因而第三方物流又称为合同物流(CONTRACT LOGISTICS) 。 物流合同是第三方物流合作的基础,物流企业要特别重视与客户一起详细制定合同内容,包括服务性 质、期限和范围,建立 KPI,确定服务方式等。合同谈判中一些关键问题如 KPI 基准、服务费率、问题解 决机制、保险与责任等,要有明确约定,否则容易引起纠纷,甚至断送双方的合作。 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寻求的是与客户长期合作,因而合同的签订只是合作的开始,要特别注意客户关系 的维护,不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USCO 总裁 ROBERT AURAY 认为,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与客户的合作要经历 一个从战术配合到战略交互的发展过程,包括:(1)满足客户需求:合作开始时,物流服务商要做到对客 户的服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响应性,使客户感到容易合作,并保持客户服务质量;(2)超出客户期望值:随 着合作的深入,物流服务商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特别要提高信息系统能力,努力使 物流服务超出客户的期望值;(3)参与和满足客户需求:在熟悉客户物流运作后,物流服务商应主动了解 客户新的物流需求,参与发掘客户物流改进机会,实现从战术配合向战略交互的转变;(4)赢得客户信任: 物流服务商努力与客户共同创造价值,最终赢得客户信任,双方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二)从完成客户指令到实行协同运作 传统物流是作业层面的功能性服务,通常只需要单纯地按照客户指令完成服务功能。而一体化物流服 务由于要参与客户的物流管理,运作与客户共同制定的物流解决方案,因而物流企业需要自始至终与客户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项目管理模式协同完成物流运作。 GEORGIATECH 的调查显示,客户不满意第三方物流的主要原因是服务商不能兑现服务与技术承诺,不 能实现成本降低目标和缺少战略改进;人们一般把这些不足归结于合作伙伴的选择过程,但实际上,更多 情况下问题出在没有管理好项目的实施。因此,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在互信的基础上,协同完成项目的实 施至关重要。 双方要各自设立项目经理, 并在相关功能上配备相应人员; 物流企业要详细了解客户的销售、 财务、IT、人力资源、制造和采购等各个部门的需求,与客户共同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双方实施小组要 共同拟定绩效衡量指标以及奖惩办法, 商讨项目运作细节, 特别是对例外情况的处理。 在项目正式运行前, 还应进行试运行,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运行,物流企业应当建立与客户双方物流人员联合办公制度,或成立由双方物流人 员联合组成的运作团队,以及时处理日常运作中的问题。为了保证物流服务的质量,双方应共同商定绩效 监测与评估制度,使合作关系透明化,通常应保持运作层每天的交流、管理层每月的绩效评估以及不定期 的检查与年度评估。(三)从提供物流服务到进行物流合作 传统物流企业一般是基于自己的仓储设施、运输设备等资产向客户提供功能性服务,而第三方物流提 供商主要是基于自己的专业技能、信息技术等为客户提供管理服务,因而常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双方的 战略意图,探讨在物流资产、资金和技术方面与客户进行合作,以取得双赢的效果。1.系统接管客户物流资产:如果客户在某地区已有车辆、设施、员工等物流资产,而物流企业在该 地区又需要建立物流系统,则可以全盘买进客户的物流资产,接管并拥有客户的物流系统甚至接受客户的 员工。接管后,物流系统可以在为该客户服务的同时为其它客户服务,通过资源共享以改进利用率并分担 管理成本。 如东方海外物流公司系统接管旺旺集团在杭州的仓库, 将其改造为东方海外华东区域物流中心。2.与客户签订物流管理合同:与希望自己拥有物流设施(资产)的客户签订物流管理合同,在为客 户服务的同时,利用其物流系统为其他客户服务,以提高利用率并分担管理成本。这种方式在商业企业的 物流服务中比较常见,如和黄天百物流为北京物美商城提供的物流管理服务。3.与客户合资成立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对具有战略意义的目标行业,常常会根据客户需要, 与客户建立合资物流公司。既使客户保留物流设施的部分产权,并在物流作业中保持参与,以加强对物流 过程的有效控制;又注入了第三方物流的资本和专业技能,使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在目标行业的物流服务市 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种方式在汽车、电子等高附加值行业较为普遍,如 TNT 物流与上海汽车工业公 司合资成立上海安吉天地物流公司。 物流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通过不断的服务创新来引导和满足客户需求,在目标 市场中提供区别于竞争对手的差异性服务。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完整理解一体化物流服务的内涵,采用 现代物流技术和信息技术增强服务能力,建立具有丰富物流服务经验的管理团队,努力与客户结成战略合 作伙伴关系。小结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大部分物流企业仍然主要在提供运输、仓储等功能性物流服务,通过比拼功能服 务价格进行市场竞争。要改变这种状况,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超越传统物流服务模式,在服务理念、服务 内容和服务方式上实现创新。参考文献 [1] 李万秋, 《物流中心运作与管理》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P57、p62 [2] 苗敬毅, 《SWOT 分析在顾客满意度研究中的运用》 ,山西,统计出版社,2003,P23P89 [3] 宋华、胡左诰, 《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P18P55、P75、p106 》

项目论文的模板

1.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副标题除外)。 2.作者姓名、单位:按“作者姓名(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邮政编码)”格式。 3.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尽量避免“本文”、“作者”等用语),一般不超过200字。 4.关键词:3-8个,中间用分号相隔。 5.基金项目:获得基金赞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6.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省、市或县)、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本项自选,建议选择] 7.正文:2000~8000字为宜,结构要严谨,表达要简明,语义要确切,论点要鲜明,论据要充分,引用要规范,数据要准确。 8.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1)。 9.数字用法: 凡是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用汉字,并以圆括号加注公元纪年;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以表示的概数,采用汉字。 10.表格:采用三线表,表内序号一律为阿拉伯数字,表序与表题居中置于表格上方。 11.参考文献:对引文作者、出处、版本等详细情况的注明。格式与示例: (1)专著格式: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示例:[1]陈朝阳,王克忠.组织行为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论文集格式:作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示例:〔2〕刘守胜.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A].关鸿,魏凭.人生问题发端——斯年学术散论[C].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 (3)期刊文章格式: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刊名,年,卷(期). 示例:[3]吕文良.产业结构变动与产业政策选择[J].社科纵横,2003,(5). (4)报纸文章格式: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示例:[4]丁士修.建筑工程管理[N].建设日报,2005-12-24(11). ◆同一专著、论文集、期刊、报纸文章,都一律只用一个序号,而且要把页码统一标注在文章中相应序号之后。 ◆参考文献的不同类型用不同的大写字母标注,如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刊:[P]。 12.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①②③……,注释置于页脚。 13.联系方式:包括作者的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便于联系与沟通

我为你提供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论文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20xx 年8 月(记住,一定要写和考试时间接近的),我作为项目经理参与了xx 省公安厅 xxxxx项目,该项目投资共500 万元人民币(一定需要写),建设工期为1年,通过该项目的建 设,实现了该省公安信息化工作的……..(自己补充完善),该项目于2012 年8 月,通过了业主 方的验收,赢得了用户的好评。本文结合作者的实际 经验 ,以该项目为例,讨论了信息系统项 目建设过程中的xx 管理(具体根据考试题目来),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定要 根据题目,如果说是写进度管理的过程,那就是活动定义,活动排序,资源等等----一定要和下 面正文里的提纲对应上。)------摘要就是这个格式,可以写350-400 字。 正文: 2011年8月,我作为项目经理参与了xx 省公安厅xxxxx项目,该项目投资共500万元人 民币,建设工期为1 年,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实现了该省公安信息化工作的……..(自己补充完 善),该系统采用java 语言开发,数据库采用oracle 10g,用到了什么中间件、采用什么架构, 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分别采用什么??这些大家根据自己的项目去写,写个500字左右, 别太多,别太少。 由于本项目的顺利上线涉及到业务的考核,因此,在本项目中,xx 管理尤为重要,在本项 目中,我作为项目经理特别除了对其余管理领域进行克制恪守的管理外,特别对xx 管理从如 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管理-----这是一个过渡段,非常重要。 结尾:(这2 个字在论文里可以不写,我这里写,是让大家好看) 经过我们团队不懈的努力,历时1 年,本项目终于于2012 年8 月,通过了业主方组织的 验收,为用户解决了什么问题,或者是达到了什么目的(根据自己的项目去写)得到了业主的 好评。本项目的成功得益于我成功的xx 管理。当然,在本项目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组2 名成员因为自身原因突然离职,导致项目的团队建设出现 一些小问题,还有,曾经由于需要购买的服务器由于连日暴雨的不可抗力导致环境搭建进度出 现些许异常(自己去想一些小问题,切忌,别出现什么大问题),不过,经过我后期的纠偏, 并没有对项目产生什么影响。在后续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不断的充电学习,和同行进行交流, 提升自己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力争为我国信息化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

首先,论文的标题是绝对必不可少的,论文的标题不能太短,内容实际上与论文的写作相似,没有必要写前缀,但是要清楚,论文必须是逻辑倾斜的,有序的,清楚的,它允许人们读他们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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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市场是现在发展最快,最具潜力的领域,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应用,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具潜力的领域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篇一 《 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分析 》 农村电子商务拓展空间无限,潜力巨大,已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措施 ,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前景广阔的背景下,各大电商巨头也纷纷加速对农村市场的布局,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争夺战业已悄然兴起。如何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的作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 一、当前须解决好四个问题 1.解决“人才不足”问题。 大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工程,最关键的是造就一批农村电子商务技术带头人,着力解决好农村电子商务中技术“领头羊”不强问题。政府要加大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通过当地农经、商务等政府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知识专业培训,建立实用型人才队伍,提供智力保障。 2.解决“ 渠道 不宽”问题。 应本着“因地制宜、应优而建、因村施策”的原则,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注重挖掘当地农村自身优势,探索农村资源开发促发展,提供农家乐、乡村旅游、农副产品服务促发展等模式,拓宽经营渠道。 3.解决“导向不明”问题。 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有明确的电商建设顶层设计、政策导向和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需要加大地方财政扶持力度,安排经费作为风险补偿基金,扶助农村电子商务中收益稳定、规模小的农民家庭或者项目,强化孵化作用。 4.解决“监管不严”问题。 必须按照诚信兴商的要求,约束农村电子商务行为。当地政府除出台农村电子商务经营管理规章外,还需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的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专门设立“投诉举报”模块,翔实记录农村电商经营或失信情况,通过建立联网预警系统,对电商经营情况进行网络实时监管,并采取信用风险分级管理、经营能力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克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基本思路要求 1.开展农村电商“网格化”建设管理。 建立“区(县)、乡(镇)、村(社区)”农村电商发展“三级管理网格”。区(县)为“一级网格”,由区(县)农经、商务等部门主管,在策略层面推进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工作;乡(镇)为“二级网格”,根据所辖地的农村经济产业特点、发展模式、发展规模等因素,在实施层面推进农村电商布点;村(社区)为“三级网格”,在操作层面组织和抓好本村电商具体经营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局面,增强推进快速发展的整体合力。 2.推进农村电商“产业化”。 针对农村电商“经营项目发展好、带动能力强”的相对集中区域,政府可规划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经济发展产业园区,强化“产业”推进作用。 3.开展农村电商“项目化”运作。 通过筑巢引凤的发展策略,采取“引进来、合作互赢”发展理念,以电商巨头“经营项目带动”引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深入乡村,开展“经营项目建设”专题调研,确定适合当地农村电商经营发展项目,借鉴先进地区农村电商发展 经验 的同时,采取村民入股、村企联建等有效手段,实现农村电商发展带动效应。 三、路径要求 1.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带动。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抓好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基础性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制定出台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并作为实施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主要工作来抓,明确提出本辖区农村电商发展目标。从农村电商的经营项目支持、人才支撑、资金支持等多方面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在坚持因村制宜和有序发展前期下,大胆创新农村电商发展路子,打造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村和明星村,形成强村带弱村、共同发展壮大的良好态势。 2.农村电子商务的压责推动。 各级基层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并作为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项目,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要层层签订电子商务发展责任状,分解目标和任务,给各乡村党组织书记明责加压,提升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同时,将乡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挂钩,建立绩酬相符的激励机制。 3.农村电子商务的典型促动。 要注重选树不同基础、不同模式、不同类型的乡村, 总结 提炼发展经验,推动形成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和明星项目,以点带面,示范推进。通过组织开展基层党建观摩拉练等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乡村党组织书记现场观摩和学习先进。 四、模式要求 1.深挖特色优势,建立特色资源开发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农民或吸收其他资金参股合作,对镇村域内的特色资源或特色产品合理开发,或者将现有的产业资源优势,依托企业开发,开展“资源合作,村企共建”,并通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对外营销,使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农村经济发展优势。比如建立有机茶产业基地、有机水产品养殖基地、绿色生态 种植 物基地、环保加工业基地等优势,通过“龙头+农户+基地”的电子商务产供销一条龙销售模式体系,打造农村特色资源优质品牌,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2.资本聚集运作,建立资本相对结合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村级组织或农民以股份合作、使用权流转等形式,利用村镇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等优势,聚集外来资本,建立本地化的电商企业,把资源变成商品,变存量为增量,实现物尽其用、 变废为宝 ,既盘活农村资源,又带动农民就业,确保集体经济的积累和壮大。 3.以承包地生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营运型电子商务模式。 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实现土地利用价值最大化。通过把农户分散的承包土地通过流转的方式集中起来,统一对外寻租,吸引有实力的大型电商企业投资兴业,作为其农副产品种植精品基地,这种借力发展,农民可获取流转和劳务的双重收益,也壮大村集体经济。 4.兴办关联产业,建立实体经济带动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和支持农民或者村级组织兴办地方特色产业项目,村集体以直接兴办或牵头组建等方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性企业或者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产业化项目,发展实体经济带动型电子商务。 5.依托政策措施,建立借势发展型电子商务模式。 区县级党委政府应出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明确具体政策措施,强化政府部门责任落实,大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领头雁”工程、“结对帮扶工程”、“创业带富工程”、“精准扶贫工程”等,有条件的区县可设立农村电子商务“领头雁工程基金”,对深入推进农村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创业带富成效明显的农村电商企业予以奖励。村镇组织和农民要在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广开农副产品经营销售渠道,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不同销售模式。 五、策略要求 1.试点先行、示范突破,开好头、引好路。 为防止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出现全面铺摊子、成效微的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握“政策在先、试点主线、创建示范、梯次推进”的原则,在建立试点选择上,要考虑农村经济均衡发展要素,不仅仅选择有发展基础的“潜力村”,还选择有资源发展“空壳村”,电子商务建设应做到“肥上加膘”和“锦上添花”的叠加效应。通过试点推进、示范突破,积极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运行新模式。 2.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迈好步、走稳路。 要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和把握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在“资源优势互补、合作渠道共商、投资资金共担、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依法组建电商经济实体。建设初期,可以选择资源有优势、发展有前景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和养殖种植技术好、资金基础好的致富带头人入股,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乡村旅游业和特色养殖种植业;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通过“借鸡生蛋”、“筑巢育凤”等多种方式推动电商企业设立,实现多元化的合作共赢,助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3.科学管理、长效激励,强监管、重长远。 要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重要举措来抓,纳入到政府部门或者乡镇干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中,在注重对电商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领导干部对农村电商企业的服务;认真落实检查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长效激励机制的同时,强化定期不定期对农村电商企业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等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发现生产经营困难及资金出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介入帮助解决,有效防控相关风险,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篇二 《 旅游电子商务下丽江旅游企业发展思考 》 摘要: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丽江市的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常态的问题。经济发展速度变慢,经济发展动力更多让位于民间投资而不再是靠政府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结构优化,告别货币推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丽江市经济发展在新常态中面临的挑战。旅游电子商务是未来旅游企业发展必然趋势,丽江旅游企业必然要面对如何电子商务化的时代问题,于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众多问题,可以通过以下策略发展丽江旅游电子商务。 关键词:旅游电子商务;经济新常态;旅游专业网站;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 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丽江市的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常态的问题。经济发展速度变慢,经济发展动力更多让位于民间投资而不再是靠政府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结构优化,告别货币推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丽江市经济发展在新常态中面临的挑战。 1丽江经济新常态现状 丽江市经济发展水平起点较低,1995年,丽江市国民生产总值只有亿元,远远落后于国内其他市,在云南省内排名也比较靠后。从2001年开始,丽江的经济开始迅速发展,特别是2003到2013的这11年,是丽江经济发展的黄金11年,每年的发展速度都突破了双位数,使丽江经济快速崛起。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并没有直接影响到丽江经济发展,2008年到2013年丽江的经济发展仍然非常有动力。2014年丽江经济发展遇到了特别的困难,全年经济发展速度降到了,丽江经济发展遭遇了新常态,原来黄金11年的发展势头被扼制,丽江经济发展遇到了新常态时期的困境。 2经济新常态下丽江旅游成为发展丽江经济的最大动力 这几年,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很快,2013年,我国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例提高了,这是历史上从没有过的。而第一产业下降了,第二产业下降了。如果这个趋势保持下去,再有5至10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占比就能达到50%。旅游业应当成为服务业的新增长点,成长空间很大。通过旅游业的成长来带动就业,将会对我们经济增长起到重要的作用。旅游业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抓手,发展旅游业的潜力巨大。我们的山水、 文化 都可以是吸引游客的重要资源。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旅游业消费支出应当占到整个消费支出的1/4左右,照此标准,中国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特别是在丽江,作为丽江的支柱产业,自2001年以来,丽江旅游产业迅速发展,平均发展速度超过了20%,自2011年以来,更是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确保了丽江的经济支柱。即使在丽江经济步入困境的2014年,旅游产业也保持了迅猛发展。2014全年旅游业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达到万人次,比上年增长,实现旅游总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接待国内游客万人次,增长;实现国内旅游收入亿元,增长。接待海外游客万人次,增长;实现旅游外汇收入亿美元,增长。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要在经济新常态中发展丽江经济,首先要保持丽江旅游产业的发展势头,优先促进丽江旅游行业的发展。要全新谋划丽江旅游整体布局,优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域景区化打造,带动旅游产业从门票经济向综合产业转型。 3通过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未来丽江旅游企业的策略 旅游电子商务是未来旅游企业发展必然趋势,丽江旅游企业必然要面对如何电子商务化的时代问题,于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众多问题,可以通过以下策略发展丽江旅游电子商务。 政府支持下优化旅游电子商务的宏观环境 政府和旅游企业要动员各方面力量来形成适合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环境,为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支持,尤其要加强对企业网站和商务网站旅游业务的规范和引导。构建旅游电子商务工程的基本构架,提高旅游业信息化的整体水平,尽早实现网上结算和交易电子化。 加速培养适用丽江旅游电子商务的复合型人才 由于旅游电子商务是旅游和电子商务的整合,所以具有电子商务和 旅游知识 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将电子商务的技术手段、应用功能和模式密切联系。旅游部门与旅游院校应顺应时代要求,着力培养3个层次的旅游电子商务人才,善于提出满足商务需求的电子商务应用方式的商务型人才;精通电子商务技术,又具备足够的旅游业知识,能以最有效的电子商务技术手段予以实施和满足的技术型人才;通晓全局,具有前瞻性思维,熟知旅游业电子商务理论与应用,能够从战略上分析和把握其发展特点和趋势的战略型人才。 建立和维护具有权威性、及时性的丽江旅游专业网站 旅游企业要和互联网高度融合,利用网络手段和信息技术建立专业化网站。首先,有资金和技术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可以通过资本运营进行重组,造就旅游企业和旅游网站一体化运营的企业集团。其次,那些没有实力建设专门网站的小型旅游企业,可以利用品牌网站的高知名度和资源优势开展网络化经营。由于旅游电子商务的投资与维护费用都十分庞大,单靠企业的力量是难以建设与维护的。政府网站在很长时期内依然是中国旅游电子商务的主要载体,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 开拓丽江旅游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 以服务为本的旅游电子商务面对的是需求趋向于多元化、细分化和个性化的旅游消费群体。能否开发出适应各种需求的服务,对于旅游电子商务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把服务对象定位于个性张扬的自主型旅游人群,要求旅游电子商务必须与旅游资源接轨,开展个性化服务。通过客户关系管理搜寻和获取个性化的客户资料及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并据此设计出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或者让旅游者自己设计旅游线路和旅游行程,旅游企业根据顾客的需求提供量体裁衣式的订单服务,这种网络导航和网际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凸现了旅游产品的个性化、信息化和时代化的气息。 参考文献 [1]钟栎娜,吴必虎,邵隽.中国5A级旅游区门户网站的成熟度评估[J].旅游学刊.2011(12) [2]梁方方,江金波.旅游企业电子商务成熟度测量指标体系研究[J].江苏商论.2011(09) [3]李云.浅议云旅游[J].商场现代化.2012(04) 有关电子商务毕业论文推荐: 1. 关于电子商务毕业论文精选 2.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本 3. 2016电子商务论文范文 4.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模板范文 5.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6.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文 7. 浅议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研究摘要: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开设多层次的创意创新课程、多措施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多维度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颇具特色。 总结 台湾龙华科技大学的先进做法,对比分析常州几所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查找不足,分析原因,以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发展。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龙华科技大学;借鉴和启示

在大力弘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在大学生素质教育框架下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成为高校的工作重点。国内许多高校围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教学和考核 方法 、创新创业实践、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和探索,其中,台湾龙华科技大学的三创教育颇具特色,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1台湾龙华科技大学三创教育简介

为顺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以创意带动经济成长,以创新能力提高技术研发与软性创意的附加值,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很早就开始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探索。2009年8月,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创新创意创业发展中心(简称“三创中心”)正式成立,中心旨在将本校创意与发明成果商品化或产业化,鼓励师生将创新、创意研发成果转化为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而开展技术转移和自主创业,藉此强化校内师生的创新能量,提升创新产出。龙华科技大学三创中心的功能可以归纳为:创意实践、创新转化和创业辅导。①创意实践属于普及教育层次,强化学生创意过程体验、重在学生内化提升,鼓励学生大胆探索和积极思考,涌现新想法和新点子,通过创意实践普遍树立学生的创新意识;②创新转化则是将在创意实践阶段产生的有价值的创意和点子具体化和可视化,将创新想法和创意通过有形的设计和产品表现出来,以产生创新创意产品为本阶段的目标;③创业辅导则依托创新转化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或新服务开展创业实战,学校通过场地、资金、人力、政策等各要素支撑,促进具有价值的新产品市场化,产生经济效益。由此可见,三创中心的功能定位遵循了循序渐进、由浅及深的发展规律,满足了大学生 思维训练 、创新体验和创业实战的需求。龙华科技大学三创中心具体职能可用图1来概括。

2台湾龙华科技大学三创教育的做法及启示

开设层次分明的创意创新教育课程

为满足学生项目体验、创业模拟和创业实战等不同层次的创新创业需求,龙华科技大学三创中心遵循创业教育循序渐进、由浅及深的发展规律,构建了层次分明的课程体系,具体包括:①面向大二学生开设“创意思考”课程,且作为必修课程,学习内容为创意思考技法心智图及创意性发明方法TRIZ。②面向大三学生开设创新管理课程,要求学生组建创新团队,承担实务专题,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创新课题研究,以产品设计或创意 报告 完成课程任务。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课程学习中,一定要求学生组建团队,不允许学生个人单打独斗,让学生明白创新创业一定是一个团队互相协作的过程。③面向大四学生开展创业经营课程,鼓励学生在大三实务专题制作成果的基础上,基于自己的产品开展创业经营。目前,大陆部分高校也逐步构建了以“职业素质训练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体系,把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进行系统化设计、模块化实施,逐步形成“普及教育+项目体验+创业孵化+创业实战”的“四纵”培训教育体系,但仍需进一步明确各层次的培训目标和内容。普及教育以培育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为宗旨,通过课程、活动、培训等对全体学生进行创业通识教育;项目体验旨在通过 创新思维 训练、专业技能拓展、科技项目孵化等方式让学生参与、策划和运作创业项目;创业孵化主要依托校内创业孵化平台,鼓励学生开展创业实践,体验创业艰辛、了解创业风险[1];创业实战旨在引导孵化成熟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工商注册,参与市场竞争,让学生在实战中丰富创业经验,提升创业素质。

丰富教师评鉴维度,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

教师在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项目成功的运行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教师的优势在于知识储量,然而教师限于自身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对指导学生的积极性不高。为鼓励教师主动承担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龙华科技大学在教师评鉴及激励方面大胆创新。龙华科技大学将教师升等(职称晋升)划分为4种类型:一是学术升等,以SCI发文量为主要指标;二是教学升等,以教学质量评估为指标;三是实务升等,以产学合作案及资金作为主要指标;四是学生辅导升等,以辅导学生竞赛、创新创业等为主要指标。教师可以选择自己的升等路径,这让在指导和服务学生方面有特长的教师找到了有效的方式,调动了教师的指导积极性,学生很多专利申请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大陆地区高校为做好大学生创业指导和服务,也非常重视创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并且分类建设了指导团队,包括:①校内专业导师,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协助创业者使用校内研究实验室和设备。②创业导师团,组建由职业经理人、行业专家、专业教师、法律专家、 财税 人士等构成的大学生创业导师团,提供大学生创业咨询、项目论证、财税、工商、法律等一系列咨询服务。③ 企业运营 问诊帮扶团,依据行业和产品特点,选择类型相同或相近的园区企业作为大学生创业企业导师,提供帮带辅导,问诊大学生创业难题。导师团队建设相对完善,但相较台湾地区高校最缺乏的是激励机制,如何充分调动这些创业导师的积极性,将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落到实处仍需探索和思考。

多维度支持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龙华科技大学三创中心为鼓励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开辟专门的创业场地,但由于场地较小,进驻门槛高,比如,入驻项目必须有自己的产品,且一定是技术研发产品,简单的贸易类企业,实践基地一般不考虑引入;同时,申请入驻的项目必须通过“获利能力、就业机会、税收、扩充性”四个指标的全面考核,只有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才能入驻专门的创业园区。而一旦通过评审,学院将对其提供多维度的扶持,涵盖项目论证、资金配套、 财务管理 、法律咨询、专利代理、课程活动、模拟实战等多要素帮助,比如,入驻项目可以直接申请300万台币的创业圆梦基金、指导教师可帮助其申请政府扶持资金、参加创业类竞赛。大陆地区高校也不断整合资源,力求从场地等方面助力大学生创业。比如,大部分高校均启动了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打造“零规费”的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项目可免费或缴纳较低场地租金入驻。相较台湾地区高校,大学创业园硬件支持是优势,而包括资金、项目、指导在内的软服务较为薄弱,随着国家对大众创业的引导和支持,围绕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支持政策陆续出台,而高校对政策的理解与运用并不充分,需要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为创业大学生申领各类创业和社保补贴,制定创业基金管理制度,为大学生创业投融资提供更广泛的渠道[2]。

整合资源,成立专门管理和服务机构

为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和服务能力,龙华科技大学整合院系和行政资源,成立创新创意创业发展中心,全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①开展创意与创新教育;②提供创意创新资源;③提供创业实践基地及配套辅导;④协助开展专利申请及相关咨询;⑤协助研发成果的技术转移、商品化;⑥组织参加或开展各项创新创意竞赛及学术活动;⑦协助专利技术与企业对接合作;⑧承办创意创新产品研发或展览活动等。专门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成立有利用资源的整合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推进。随着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校和示范基地建设的不断推进,大陆地区部分高校成立了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力争形成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态势[3]。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该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兼担,这势必会影响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力度,尤其相较于社会上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专职、专门人员的缺失成为深入开展相关工作的制约因素。

3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进一步思考

基于理念、课程、平台等维度,笔者对比了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和常州几所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可以发现大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①尚未充分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由于对通过课程教学来提升大学生创意创新和创业能力而心存质疑,因此创新创业教育长期未纳入正式的学分课程体系,而只是以公选课、短期培训课的形式开展。

②课程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常州几所高职院校均陆续开设了技术创新方法TRIZ、创新创业基础等课程,以及GYB、SYB等创业培训,而这些课程大多以网络教学、专题讲座、集中短期授课等形式开展,课程之间缺乏衔接和联系,完整的课程体系尚未建成。

③师资建设较为薄弱。目前,常州几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课程大部分由辅导员兼任,专业师资团队严重缺乏,另外,相较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常州几所高职院校并未充分肯定教师在大学生创业工作中的绩效,导致专业教师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④大学生创业氛围不浓郁。麦可思近几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常州几所高职院校毕业生创业率为3%左右,这与台湾地区大学生的创业率尚有一定差距。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借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的先进经验,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

①进一步统一创新创业教育大纲,完善课程建设。各高校应统一开设创新创业通识课程,并成为大学生必修课,使学生对创新技法、创业基础知识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整合零星散落在各阶段的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公选课、网络课程,按照年级开设不同层次的课程。将创业实践纳入到大学生实践教学过程中,出台相应的考评制度,建成理论和实训结构合理的课程体系。

②多元评价创业指导教师工作,鼓励专业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应出台多元化的教师评价制度,如专业教师指导的大学生在创新创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可将指导工作量冲抵教学或科研量,其获得创新创业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与相应职称同等待遇等。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专业教师的热情,提升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质量。

③在大力推动创业基地等硬件建设的同时,强化资金、项目、指导等维度的软服务。高校应与政府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协同用足国家扶持政策;应积极与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解决大学生初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加大对创业孵化平台的建设力度,整合多方资源,助力大学生创业。

④加强机构建设,责任明确,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持续发展。高校应学习社会上青年创客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器的做法,设置专门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孵化、融资、金融等多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强化大学生创业服务,包括项目论证、 市场营销 、风险规避等一系列专业服务,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质量。

4结束语

在社会鼓励青年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今天,大学生应承担起创新创业的历史责任,而作为人才培育摇篮的高校,应主动思考如何更好地为大学生服务,如何优化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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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论文选题方向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论文选题方向,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策研究 2、跨境电子商务的人才需求与培养策略 3、论“互联网+”的酒店电子商务经营策略 4、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服务模式革新 5、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品牌资产研究——基于信息不对称的视角 6、基于智能手机的移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研究 7、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8、基于阿里数据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策略探析 9、基于OO模式的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探析 10、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影响分析 11、电子商务企业知识型员工流失原因及激励策略研究 12、文化距离制度距离与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感知风险 13、消费者剩余视角的电子商务发展内驱力研究 14、基于数据挖掘的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 15、电子商务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与应对策略分析 16、我国电子商务BC企业的发展趋势和经营策略体会 17、“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企业经营生态链研究 18、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现状与发展 19、电子商务经济下江苏省淘宝村发展特征及其动力机制分析 20、移动电子商务互动营销及应用模式 21、网络口碑对电子商务物流消费行为的影响研究 22、电子商务发展与促进中国新农村建设的辩证关系 23、BC电子商务环境下鲜肉类食品物流配送模式的研究 24、医药电子商务BC模式与OO模式对比分析 25、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网络营销策略浅析 26、现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 27、国内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研究与对策 28、物联网技术在电子商务物流中的应用 29、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 30、电子商务背景下我国铁路货运模式的转型研究 31、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政策创新研究 32、我国社会化电子商务研究现状分析——基于CNKI的文献研究 33、我国电子商务快递绿色包装策略研究 34、经济全球化视角下BC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探析 35、我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SWOT分析与对策研究 36、基于灰色关联模型研究电子商务与物流业联动发展 37、外贸企业凭借跨境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的策略研究 38、OO电子商务顾客满意度影响因素探究 39、移动电子商务时代的末端物流协同配送模式分析 40、低碳经济型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研究 41、电子商务企业成本控制研究 42、我国CC电子商务模式下的税收法律制度探究 43、浅析我国农村电子商务风险因素 44、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与对策研究 45、电子商务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 46、旅游移动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设计 47、试论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应用现状 48、日本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实践及借鉴 49、“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研究 50、农村电子商务中的空间压缩与价值 51、电子商务环境下财务管理创新探讨 52、我国电子商务合同法律问题探析 53、电子商务背景下外贸企业发展路径研究 54、论电子商务对反国际避税原则的冲击 55、湖南农村电子商务的现状与发展策略研究 56、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模型仿真分析 57、推进云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58、“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策略研究 59、旅游电子商务在旅游业中的应用前景展望 60、电子商务对制造企业供应链绩效的影响:基于信息整合视角的实证研究 61、大数据环境下电子商务的发展探讨 62、互联网+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策略浅析 63、电子商务网站用户体验的设计与实现 64、新疆发展中亚跨境电子商务的机遇挑战与对策建议 65、创新创业型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66、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消费品市场营销渠道研究 67、新媒体环境下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战略研究 68、电子商务对城市外向功能的促进效应研究——以京津冀区域为例 69、大数据背景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发展对策研究 70、网络时代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运作模式 71、关系网络下电子商务创新与消费行为变革 72、中小企业跨境电子商务采纳影响因素研究 73、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与网络购物风险分析 74、BC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购买决策影响因素研究 75、电子商务促进果业精准扶贫和转型升级的优化路径研究——以陕西果业为例 76、电子商务中物流配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7、互联网时代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创新 78、电子商务竞争的优劣势分析 79、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比较研究 80、浅谈电子商务教学中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81、“一带一路”战略下黑龙江省中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 82、浅谈甘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关键要素 83、电子商务审计的挑战与对策分析 84、电子商务发展近况及电子商务优势分析 85、大数据和社会协同趋势下的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情况及前景研究——以“双十一”为例 86、关于BC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模式分析 87、电子商务中第三方支付的安全问题研究 88、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问题的分析与研究 89、资源整合环境下的旅游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分析 90、基于产教融合模式的高职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初探 91、电子商务环境下商业生态系统的构建 92、“互联网+”时代下苏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93、东莞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 94、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探究 95、基于PEST分析的西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研究 96、电子商务发展对物流经济的促进作用 97、议电子商务条件下市场营销理念的创新要点 98、电子商务时代我国网络银行的战略手段 99、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问题及对策 100、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网络营销策略分析 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发展方向论文 伴随经济的不断进步,网络的普及,全球就像一张大网,被连在了一起,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也冲击了许多传统的行业,迫使他们不断的转型,电子商务也逐渐成为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电子商务的信息传达的速度非常快,而且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而且,营销的内容更加的新颖,很容易抓住消费者的眼球。此外,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市场营销的环节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少了许多,消费者可以直接从网上进行购物,既方便又实惠,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是必然的趋势。 一、电子商务的特点 (一)普遍性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使传统的交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将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消费者带入了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的新时代。 (二)电子商务的方便性 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丰富多彩,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人们不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客户可以在网络上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产品,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甚至是海外的产品,只要通过网络支付现金就可享受送货到家的服务,并且购买的产品质优价廉,极大的满足顾客的购买需求。 (三)电子商务的整体性 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一系列的工作流程,有网上咨询部门,售后部门等,将人工造作与电子信息的处理极大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同时也可以提高系统运行的严密性。 (四)电子商务的安全性 在电子商务中,最重要的应当是属于安全问题,他要求在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中进行购物、另外网站对商家的信誉审核也是十分必要的,消费者的账户,支付密码也必须做到保密,不能轻易的泄露个别人,每一个电脑上都必须提供一种端到端的安全解决方案,防止恶性病毒的侵入,这与传统的行业是有非常大的区别。 二、电子商务对营销理念的改变 (一)企业营销理念及策略发生了改变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企业的经营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改变,突破了地域对商业交易的限制,从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消费者、跨国际性的商务交流三个方面着手,将市场营销的对象集成到了一起,使营销的主体更加的简单具体,当然,电子商务还不受时间的限制,可以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服务;只要你想进行消费,就有人为你服务,只要你买单就会得到你想要商品,并且服务态度都是非常好的.,因为在网络上也是为了避免一些商家的不诚信行为,出现了好评语与差评的说辞,人们可以根据上面的购买评价进行选购,同时,还可以向已购买的人进行咨询,各类资源高度共享,成本优势很具吸引力,且见效快;虚拟市场和客户之间进行互相选择,成交也变得更加的快捷方便。营销策略的变革表现在:一是交易过程中更注意效率。在交流的过程中,企业要注意提高交易的效率,避免交易过程变得冗长。二是商家更注重品牌的信誉。无论在怎样的市场中,一个没有诚信的企业在市场中终究会被淘汰,无信誉的企业是不会长久生存下去的,所以,在电子商务的过程中,良好的信誉才能给自己带来许多潜在的客户,购物的信息都是透明、共享的,没有一个消费者愿意与一个不良的商家进行合作。三是交易完成时注意产品的质量、服务以及后续的用户反馈。商家在交易的过程中要不断积累客户的反馈,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的地位,最终长久发展。在交接产品阶段要注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这样才能为企业赢得更多的信誉和竞争力。 (二)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 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使消费者的购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结合当下,也正是智能时代普及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在自己的移动电话上随时进行浏览,可以输入各种选项,没有买不到,只有想不到,即使是来自于遥远的地方,只要在线对卖家进行支付货款,马上就会变成现实。消费者可以开始利用碎片化时间“逛”市场,购物开始不受约束。电子商务将慢慢改变传统的营销模式和交易模式。 (三)改变传统市场环境 一是减少了市场营销环境的中间环节,由传统的生产商、批发商、经销商、零售商、消费者直接过度到生产商对消费者,中间环节减少了许多,减少了运输成本,人工费用等,产品的销售周期缩短,供货时间大大缩短,成本的回收率也大大的提高了。而电子商务的出现则解决了这一系列问题,其以线上销售实现了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对接,使消费者减少了许多不必要消费,一方面,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极大的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力,另外一方面,使更多的企业线上扩大销售量,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营销策略发生变化 电子商务使传统的市场营销组合(4P)理论受到挑战,在电子商务出现以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发生了改变,在购买物品的行为中,地位发生了变化,在交易中开始化被动为主动;网络上的信息量,商品种类繁多,供消费者所选择性更加的多,客户行为的个性化,4C理论将取代4P理论,企业的利润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中间环节减少了,更多的也就关注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知识的不断普及,电子商务也日趋走向成熟,对当前市场营销产生了深厚的影响。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必须充分利用好电子商务这把利剑,有好就有坏,电子商务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当然也不否定会存在着一些不法的分子,借机扰乱市场,所以电子商务在给企业提供平台的时候,企业自身也应该树立正确的企业观念,诚信经营,以人为本,顾客至上,为消费者生产出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这样企业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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