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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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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公司是家庭基础上更大的社会细胞,经营一个好公司,不仅能为员工及其背后的家庭提供安身立命的平台,还能为国家创造税收充实国库,更好的企业还能创造巨量财富,产生一大批富翁,譬如苹果、阿里、华为,仓廪实而知礼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钱了可以做创新研发,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和所在国的国家形象。

立足岗位,心系单位 亲爱的各位领导、员工: 大家好! 金融危机引发经济的动荡不安,华尔街的风暴席卷了企业经济发展,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工作、生活,但是我认为危机下更应立足岗位、心系单位。 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创造一流业绩,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每位应尽的义务。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不能成为合格的员工。 我们每一位员工,大都在一定岗位上承担一定的任务,这些看来平凡的工作和任务,都同企业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整个公司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员工的先锋模范作用,首先反映在本职工作上。我们员工,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应当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衡量和评判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并以自己出色的业绩去影响和带动其他人一道前进。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的今天,为了顺利实现企业大踏步前进的战略目标和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作为公司的每个职员,更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现代思维方法,努力增强自己的职业技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每个人的最基础的一项工作。 员工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应该建立在一流的职业道德之上。职业道德是一个人的职业态度、奋斗目标、工作目的、事业责任心和劳动积极性的综合体现。一个人如果只有职业技能,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可能创造一流的业绩。正确的、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创造一流业绩不可或缺的要素。 第一、爱岗敬业,忠诚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荣誉心和兢兢业业的精神,在工作中尽心尽责;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掌握规律,高效勤奋的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诚实守信,信誉至上。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老实做人,诚实办事,对内不欺领导,不阳奉阴违,不说一套做一套,对外不弄虚作假,规范有序,取信于民。 第三、办理公道,廉洁奉公。管理人员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不徇私舞弊,不厚此薄彼;一般员工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不做有损企业的事。 第四、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要树立“分工不同,互相服务”的理念,。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心,员工要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风尚。 第五、开拓创新,敢于竞争。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每个人都要与时俱进,敢于冲破各种束缚,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竞争,在创新、竞争中表现自我,在竞争、创新中推动发展。 第六、团结协作,互相友爱。要大力开展“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活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为人要正派,有活当面说,不搞“小动作”;要严以责已,宽以待人,不言过饰非;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 现在,这是全球金融风暴当前的时刻,各国的经济状况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们国家也受其祸害,许多国内企业都受到严重的的挑战,并且有一些公司已经破产和倒闭,我们企业同时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和挑战。但我们相信,阳光只在风雨后,苦尽才能甘来。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要相信国家,更要相信我们公司,相信我们自己,在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下,难关一定会克服,灿烂的鲜花将在明天尽情的绽放! 第二篇:亲爱的同志们: 华尔街骤然掀起的剧烈金融风暴迅速席卷美国及与美国相关联的全球经济。金融风暴逐步演化为金融危机,并蔓延至实体经济,如果应对失当,金融危机就有可能引发经济危机。而经济危机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可能转化为社会危机,乃至全面的政治危机。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大家可能关心两个问题:一是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究竟有多大?二是中国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如何应对国际经济风暴?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经济同世界经济融为一体的趋势进一步增强,毫无疑问,美国发生剧烈的金融危机,一定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 这种影响的第一个层面是显性的。首先是不少投资机构,尤其是我国金融企业对美国投行的投资,随着投行的倒闭或经营不景气而蒙受损失;另外,一些走出去企业与美国本土企业合资或合作因危机影响将导致一定的利润缩减。其次,华尔街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世界经济衰退,抑制美国、欧洲市场的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到中国的出口业增长。 另一个层面的影响是隐性的,就是通过不断的经济传导来实现。比方,美国政府救市和即将可能发生的美国经济衰退,将成为美元贬值的动因。汇率的变化不仅削弱我国外向型企业出口利润的增长,增加出口成本,而且会直接导致汇兑损失。在我国长期依靠投资、出口和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中,后两个动力都会因华尔街金融危机的传导而受到挤压。 与1997—1998年金融危机时期相比,我们今天更有能力和实力应对这场金融危机;首先,我国有巨额的外汇储备。其次,我国的财政收入充裕。这些为刺激经济,避免经济大幅下滑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也应该认识到: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有限。从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构成的角度看,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表明,目前,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并未因华尔街金融风暴而受到根本性削弱,我国经济基本面也并未因华尔街金融风暴而更改。从中美经济相关度看,虽然两国经济发展互有咬合,但中国经济涉足美国经济程度毕竟不很深,中国金融体系相对独立和稳定,中国工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内需强劲,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日益提高。 中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推出了4万亿投资计划,地方政府也陆续推出了大规模投资计划,同时,一些更加积极的财政金融政策相继出台,有利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推动中国经济向内需拉动型转变。 面对金融危机,最重要的是信心。我们相信政府处置危机的能力,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有信心,我们每个人的信心就是战胜危机的良方,相信这场危机一定会转化为中国经济腾飞新起点!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 公司社会责任是当今各国政府、企业界、学术界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因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不仅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所谓公司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关怀和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括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既包括自然人的人权尤其是社会权,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利益。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与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ornon-shareholderconstituencies)理论表述虽有不同,但其核心内容相同,都体现了对公司营利性之外的社会性的关注。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观是以人为本,而非以钱为本。公司社会责任既是一种公司治理理念,也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商业实践。没有公司社会责任的理念,便没有成熟的制度设计;没有自觉的公司社会责任实践,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也就成了无源之水。而其中的制度设计则扮演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就理念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一种资本观、财富观。公司社会责任强调资本的社会性与伦理性,强调资本有伦理,商业有道德。公司不仅要取得阳光财富,而且要善用阳光财富。不仅公司取得财富的过程要符合法律和商业伦理的要求,而且公司使用与处分财富的过程也要符合法律和商业伦理的要求。公司社会责任就是对资本无伦理、商业无道德的极端理论的彻底否定。 就制度设计而言,公司社会责任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兴利除弊的法律制度与伦理制度的完善设计。例如,政府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简化行政手续等手段鼓励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立法者应当鼓励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公司社会责任投资。 就商业实践而言,公司应当自觉出台惠及劳动者、消费者、环境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政策。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的最高境界不是通过法律与外在舆论的强大压力迫使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而是帮助公司社会责任理念深深扎根于公司投资者及其经营者的心灵深处,并随时转化成自觉自愿的公司社会责任运动。 公司社会责任既有实体层面的含义,又有程序层面的含义。作为程序意义上的概念,公司社会责任要求公司决策程序考虑和反映社会利益与社会权。例如,德国的职工监事制度允许职工代表通过担任监事的途径参与公司的决策程序(如任免董事、决定董事报酬、其他重大决策)和监督活动。作为实质意义上的概念,公司社会责任要求公司决策的结果能够对社会利益与社会权负责。例如,美国采取公司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诸州立法允许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反收购决策时,可以不拘泥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思维方式,而以为了增进利益相关者的正当权益而采取反收购措施。 二、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与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按照公司社会责任的规范来源为准,公司社会责任可以分为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如及时足额地履行债务、纳税、支付劳动者工资、保护环境)与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落实法律意义上的公司的社会责任主要靠法律责任追究机制,而法律责任又以强大的国家公权力为后盾。可见,法律意义上的公司社会责任乃为刚性的社会义务。强化法律意义上的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款散见于整个法律体系。立法者不需要、也没有足够的智慧制定一部包罗万象的《公司社会责任法》。但作为底线,公司必须履行法律层面的社会义务,如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税法和环境保护法设定的社会义务。 近年来,公司界和法律界已经基本树立公司自治、契约自由的市场经济法治理念,而对商业伦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重视不足。有鉴于此,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要求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不仅要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行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而且要自觉遵守商业伦理中的道德规范,自觉恪守公序良俗原则。在2003年媒体报道的云南某地“人体盛”事件中,商家采取的所谓日本式餐饮模式就有毒化消费环境、污染商业环境、损害公序良俗之嫌。当然,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商业伦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社会风俗本身不是终极目的,终极目的在于履行对劳动者、消费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如果说法律为公司设定的社会责任是有限的,而伦理为公司设定的社会责任则是无限的。聪明的公司不仅应当成为守法经营的模范,而且应当成为诚实敦厚的儒商。落实道德意义上的公司社会责任主要靠奖励、良心、舆论与市场。可见,伦理意义上的公司社会责任乃为柔性的社会义务。但是,缺乏商业道德、不诚实守信的公司,即使算得上合法公司,也必将为市场所唾弃。有远见、有出息的公司应当努力追求卓越,争取成为信誉卓著,为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信赖和敬重的贵族公司与儒商。建议我国公司自我加压,自觉推出高于法律标准而且独具公司文化特色的《公司社会责任守则》。可喜的是,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率先发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在引领公司社会责任实践方面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行业协会也应针对本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量体裁衣的公司社会责任守则。建议高等院校的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开设商业伦理与公司社会责任课程,作为工商管理专业的必修课。 当然,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应当量力而行,适度承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一个默示前提:公司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如果公司陷入瘫痪、破产,就无力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公司社会责任的承诺和标准的确定应当定位于谋求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非股东利益的多赢,将公司社会责任负担控制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范围之内。 三、我国新《公司法》的态度 新《公司法》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强化了公司的社会责任。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新《公司法》第5条旗帜鲜明地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立法者对世界公司法的一大贡献。虽然美国诸州的公司法中有许多保护和增进公司股东之外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条款,但大多限于在公司董事会面临敌意收购的威胁时,授权或者要求董事会为了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虽然德国的《共同决定法》等相关法律中设有职工监事制度,但在其《股份法》和《有限责任公司法》的总则中缺乏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般条款。 新《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一套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例如,新《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了职工董事制度与职工监事制度。就职工监事制度而言,新《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1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新《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 鉴于公司重组经常造成职工下岗,借鉴欧盟的立法经验尤其是2001年的《欧盟委员会关于全部或部分转让企业或营业时雇员权益的保护指令》,新《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新《公司法》第143条虽然原则禁止公司回购自己股份,但例外允许公司为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回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的股份;同时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为了保护职工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获得适当的保护,新《公司法》第187条第2款要求公司在缴纳所欠税款之前,除了支付职工工资,还要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而旧《公司法》第195条第2款除了提及“劳动保险费用”外,并未规定“法定补偿金”可以优先支付。 需要指出的是,新《公司法》第5条规定的社会责任条款体现了立法者重视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理念,因此位于公司法总则。该公司社会责任条款不仅是强制性、倡导性的法律规定,而且对于统率公司法分则规定、指导法官和律师解释公司法、指导股东和其他公司法律关系当事人开展投资和决策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公司设立、治理、运营、重组、破产等各个环节适用与解释新《公司法》时,也应始终弘扬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 例如,公司社会责任条款授权董事会决策(包括制定反收购措施)时考虑并增进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利益。又如,根据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理念,公司维持原则应当得到充分尊重。法院在公司解散诉讼、公司破产诉讼、公司设立无效诉讼中要尽量维持公司的生命力。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对于可解散、也可不解散的公司,坚决不予解散;对于可破产清算、也可实行破产重整的公司,坚决予以破产重组;对于可确认无效、也可采取瑕疵补救措施确认公司有效的公司,坚决采取瑕疵补救措施。此外,为了落实扩大就业、保护环境等社会公共政策,应当鼓励大公司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以及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 四、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根据 (一)公司的社会性。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在于公司的社会性。公司作为投资者的逐利工具,当然具有营利性。但公司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更具有社会性。一些西方传统的经济学家先入为主地假定所有的人都是追求个人私利最大化的经济人(economicperson),然后推理出相应的经济问题的解决方案。其实,自然人既有动物性,也有社会性。同样,公司的营利性犹如自然人的自然性。在关注到无师自通的公司的营利性的同时,必须强化公司的社会性,体认到公司乃社会中的构成人员而已。公司既是经济人,也是社会人。受人尊重的公司必定是营利性与社会性兼顾的公司。只注重公司的营利性,而不注重公司的社会性,只能沦为富而不贵的公司。 对许多公司而言,追求营利最大化似乎是无师自通的行为准则。但是,片面强调公司营利性酿生了诸多社会问题,如欺诈消费者、污染环境、虐待劳动者、坑害债权人、公司诚信度和社会信用度的整体沦丧等等。殊不知,公司既具有营利性,也具有社会性。既然公司具有社会性,就不能将公司利益仅仅还原为股东利益;相反,公司理应对其劳动者、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公司所在地的居民、自然环境和资源、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承担一定责任。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既相互对立,又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公司一旦因经营不善而关门解散,受损的不仅仅是股东,还有劳动者和债权人在内的一大批利益主体。股东与其他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决定了,对股东利益的合理制约和对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关怀,恰恰是保护股东利益的法律前提。 (二)公司的经济力量。 美国两位研究人员安德森和卡瓦那发表的10项伟大的研究结论表明,在世界上最大的经济100强中,51个是公司,国家只占49个。其中,日本的丰田公司强于挪威,通用公司强于丹麦。更为重要的是,公司经济力量的集中进一步加深了从公司扩张活动中受益的人群与非受益者之间的不平等。 权利、权力、义务与责任的性质意味着社会义务蕴涵于几乎所有的法律权利、法律权力或实际力量之中。所有权的社会化已成为当代物权法和财产法的核心特征之一。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到1896年《德国民法典》再到1986年中国《民法通则》的演变,可以发现社会义务或社会责任在诚实信用、公平正义原则的作用下,日益渗透私人所有权和私法自治的国际化趋势。 蕴含于民事权利中的社会义务与其在社会中的实际影响成正比。从常理看,无论何人,其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越大,其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越重;反之亦然。公司不能存在于社会真空之中。公司既然从社会汲取营养、赚取利润,就应承担起解决社会问题、尊重与推动社会法与社会政策的重责大任。公司经济实力越强,就应承担越重、越广泛的社会义务。公司社会责任应当与公司力量的规模紧密挂钩。 要构建和谐社会,增进社会整体利益与社会长远利益,既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也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既要重视政府给付型干预的作用,也要重视微观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作用。 (三)公司的竞争方略。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不仅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牛鼻子,而且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在许多产业陆续迎来微利时代的情况下,未来的公司竞争不再是单纯的新技术、新产品、人才的竞争,而是社会责任品牌的竞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是聪明的公司占领市场份额的经营方略。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好处: (1)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改善公司形象,预防公共关系危机,避免诚信株连。有些公司及其股东对社会公众利益麻木不仁,富而不贵,无法获得社会公众发自内心的尊重。唯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成功公司才能成长为受人尊重的公司。 (2)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例如,公司采取了循环经济的理念之后,不仅有助于保护全社会的环境质量,而且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又如,长期雇用员工的政策有助于培育雇员的永久忠诚度。 (3)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筹资成本。投资者总是喜欢投资于诚信经营的公司。对公司利益相关者不诚信的公司,很难保持对投资者的诚信度。 (4)有助于吸引认同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消费者。近年来我国也出现了数起公司在消费者诉讼中虽然获得胜诉判决,但仍然失掉市场的反面案例。因为,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消费者不太可能因为自己败在商家的脚下,就会忠诚于这一商家。因为,消费者既可以用钞票投票,也可以用脚去投票。 (5)有助于推动公司远期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可能要舍弃近期的、局部的利益,但有助于实现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德宝大学(DePaulUniversity)的沃斯乔尔()教授在2002年1月的《战略金融》杂志上发表论文,认为2001年最佳商业伦理公司(the2001BusinessEthicsBestCitizencompanies)的总体经营绩效明显优于标准普尔500指数中的其他公司。其中的“商业伦理”主要针对7类公司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社区、环境、海外利益相关者、妇女。这个研究结论再次说明,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不吃亏。 (四)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谈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时,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决定》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决定》在谈到社会法时,特别强调“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领域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为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扭转过去片面追求公司营利最大化、GDP最大化的立法思路,进一步强调社会利益、社会公平、社会正义、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在公司法体系中的价值。如果公司法的历史使命仅仅在于谋求企业的短期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率目标,并以牺牲社会稳定、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加速两极分化、制造社会冲突为代价,将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因此,公司法必须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切实构筑充分维护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环境利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体系,从而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全面、可持续发展。从宏观上看,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一盘棋的重要内容。 (五)推动社会权实现的社会义务。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人权中的社会权,尤其是消费者权利、劳动者权利更是紧密相连。公司社会责任与社会权要捍卫的最高价值是相同的。作为一个高度浓缩的概念,社会权指属于人权与基本自由范畴的各类体现社会正义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这里所说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十分广泛。既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约》中列举的10项权利,也包括其他具有经济与社会权利特点的权利,如吃饭权、消费者权利、环境权和发展权。政治国家的力量固然强大,但能力毕竟有限。片面强调国家实现社会权的积极义务是不够的。这一点可以从一些西方国家在福利国家危机面前,纷纷削减社会福利预算开支的事实中得到印证。福利国家的发明为社会权的实现带来了福音,但福利国家所能保障的社会权是极为有限的,一般仅局限于社会保障权(包括失业救济金取得权),但无法确保公民的环境权、工作权、消费者权等。而公司在推动许多社会权的实现中大有可为,如保护公民的环境权、工作权、消费者权、劳动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从根本上解决失业、环保等社会问题。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推动社会权的进步,应当摆上21世纪人权界与商界的议事日程。当然,把公司社会责任与作为人权的社会权联系在一起,对于人权界与商界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谈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人们的理解早已超出了法律约束下的责任,而更多是关注着企业家个人的价值判断和智慧。此时,责任感可定义为在涉及环境和相关利益者的情境下所表现出来的约束企业行为的一些关键信念和道德情感。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把责任感话题归为三个角度: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战略责任。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对企业法人的约束。它包括企业经营与生产活动中必须承担的环保、纳税、控制合法经营范围的责任,以及支付工资、劳动保护、合同责任等等。道德责任,是指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主动性,以及出自个人境界所形成的价值原则对其行为的影响。道德责任并非总是有着严格的标准,在此,舆论和良心经常充当标准。第三是战略责任,是指来自股东利益驱动的责任感。这既是与社会责任爆发冲突的来源之一,也可能是与社会责任相辅相成的力量。这取决于企业家的经营哲学。人们通常所说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实主要是指与企业家个人素养相关的部分,人们关注的是企业家个人道德水准和企业哲学。谈到道德水准,人们已经超越了单纯对行为的考察。人们籍此是在洞察着行为人的动机和情感。面对同样的规范可能导致不同的行为,同样的行为可能出于不同的动机。合乎道德的行为可能是出于规避某些规范的约束,也可能是出于真挚的情感和内在价值的驱动。比如就说“道歉”,萨朗.斯通既迅速又反反复复的表现只能说明她在舆论面前的胆怯,这不过是一种危机管理的策略行为,行为目标是拯救就她个人的公众形象,挽救她的形象资产;再说王石的道歉,那应该是真心而彻底。王石是一个真诚、职业、明智但有点迂阔的人物。有些企业每年都预算有一些对社会的捐助,而且它的内部还有着精密的评估管理。这是企业形象营销,属于品牌部门的业务。真诚、关怀、血性、道德价值底线,都已构成了社会对企业家个人的审美标准。我们再看看经营哲学。经营哲学首先回答的是企业成功的理由。杜拉克的观点是:企业能够存在是由于它给所有利益相关者带来利益;企业成功是由于它能够有效率地经营;它在以创新和营销的方式为自己“制造”需要他的人。至于企业利润,杜拉克认为这不过是做正确的事情得到的自然奖赏。其实这也就是企业可持续经营的最高哲学。但也有很多企业认为企业的目的就是利润,企业进步的动机就是利润最大化。追求利润并没有法律障碍,也不一定涉及道德问题。但是这个目标却是短视的。因为利润的受益者只有企业自己,这是一个自我为中心的狭隘思维。这样的企业主不明白利润不是你个人创造的,你存在于社会经济系统之中,利润来自客户的认可。“你的企业在哪里?”回答都是注册地或者经营地。其实“你的企业所在地在市场!在顾客心中。”因为一旦失去了这个地盘,企业就彻底输了。因此企业经营哲学的底线是顾客价值。所以在杜拉克哲学看来,质量管理是成本而不是费用;创新、营销是投资而非成本、费用。这些简单的观念会带来经营态度的巨大不同。比如有些企业家以为压缩质量管理开销就是效益来源,有些企业家会认为质量管理是成功的基础;有些企业家认为只有创新才是更好发现和满足顾客潜在需求的机会,是竞争优势的来源,有些企业主认为包装策划是成功之道。企业的社会责任综合起来就是企业家在经营、做事、生活中对他人利益、情感的关注。它虽然来自不同的方面,但终究是承担起了作为社会角色的自律、利他以及更高精神境界的所能做到的无私善举。我们无法用目的去解释这一切,在这里我们脑海里出现的是“意义”。企业作为社会公民是人格化了的,而企业家就是这个代表。这背后可能是对人生意义的答案。“好人有好报”这句话人们理解得太过于急功近利了,实际上这句话还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企业的责任哲学与高尚道德价值在一个高级层面上与它的商业利益是一致的。最后,必须得说明的是:企业最大的功德不是以上这些,而是他在守法经营过程中的经营业绩。是所谓“上德不德”,企业只要经营得好就已经为社会做出了最大贡献。他养活了社会。在此之上的一切美德都是企业家个人自我实现的法门,是美好社会的和风,使企业家自我超度和度人的善缘。企业家做好事不必有心,方便就是法门。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章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公司好公民形象的条件,需要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组织体,而劳动者则作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公司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和长足 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现代公司法在强调盈利性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那么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又该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公司社会责任;劳动权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确立及其对劳动者的责任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唯一目的是谋求利润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进而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仅对股东负责,至于社会责任则纯属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其隐含的逻辑是,公司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利益。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越来越加剧。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被屡屡提及并引起极大关注。

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对此尚无统一学说。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它是对传统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修正与补充,但并不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强调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公司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职工、消费者、债权人、公司所在的社区等)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其中雇员利益是 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企业法尤其是传统公司法中,劳动者并非是公司的成员。但劳动者的利益和命运与公司的运营又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劳动者是公司的一种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促使公司切实保障和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当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

(一)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营利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动因。正是基于此公司社会责任是要公私兼顾(在 法律范围内兼顾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非从根本上否认其营利性。若公司无法营利就无法生存,那么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呢?因此,公司的营利性和社会责任并非必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两者可以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公司给劳动者以较好的福利,提高劳动条件等,从而使劳动者更加积极地工作,为公司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事实上公司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法律的规制状态,而任何的法律规制,无不体现出一种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着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公司。实践中,我国已经将公司的社会责任化为法律规制,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等等。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社会性,若不承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是刚性的义务。

三、强化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之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首要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股东以外,受公司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由于劳动者是公司最直接、最重要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公司须臾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在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入其中。

1、现代公司的竞争最终都归结为人力资源的竞争,劳动者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是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的资源,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是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法宝。

2、劳动者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将劳动者与公司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只有保护好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充满活力。

3、在劳工问题严峻和民主潮流高涨的条件下,为缓和劳资矛盾的需要必须重视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劳动者的利益,而且也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是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保障和推动力量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的利益追求虽有诸多不同,但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到劳动者,还会通过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到顾客及其所接触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与顾客、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合作起始于公司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促进公司的长期成功和良好运营中担当重要角色,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效率,而劳动者能够真正为公司利益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根本基点是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权的实现,而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反过来会为公司的根本长远利益、乃至公司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其短期利益,但如果公司注意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并使其得到切实保障, 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安全感能促使他们为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社会形象。对社会来说,公司在劳动权保障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公司承担社会责促进劳动者的劳动权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各国被提起,逐步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劳动权保障领域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手段。当今国际上有关社会责任的标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如迪斯尼、沃尔玛、耐克、宜家等。

四、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完善建议

目前,我国《公司法》在制定时不见得有意识地以公司社会责任理念为依据,但现行《公司法》的某些条款却体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例如,《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该法第16条还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此外,《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56条、第68条第2款、第122条、第124条第2款也规定了有关公司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其唯一价值取向的做法,要求公司在追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劳动者的利益。2002年由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则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准则》第8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准则》还对职工在公司中利益的维护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其社会责任不能偏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尽管如此,我国《公司法》还是应该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公司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义务。虽然这一义务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且已在《劳动法》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公司法这一组织法中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意味着公司管理者不仅承担着对股东的义务,还对劳动者负责的义务。它授权公司管理者可以动用公司资源履行这一原本为道德上的义务,其行为的正当性可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不会受到股东的追究。加之当今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司受到外部有时是很强烈的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这一授权就更有可能被公司社会责任的权利主体实际受益。

总结

劳动是财富之源,劳动者是源源不断的财富的缔造者,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公司应积极主动的践行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劳资关系的和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及制度完善

摘要:从 经济 法角度讲,公司 社会 责任体现为经济法对公司行为的规制,达到社会可持续 发展 ,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 现代 企业 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法律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责任相对而言,指在公司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仅是营利法人也是社会组织体,不仅是股东获取利润的工具还必须对其获利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 理论 界定

公司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 研究 ,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1]。近年来,随着 中国 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世界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进入中国,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含义、要旨大都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指在公司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演进中产生的,社会期望公司经营者除了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与管理应当充分体现有关企业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广大公众)的利益和意志[2]。

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和特征来看,其一,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补充和扩展,明确公司利润合理化与社会责任并重的二元价值目标,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兼顾社会责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义务,包含企业对社会负有的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与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3]。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实质是社会使命,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表现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定性责任;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是通过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社会期望或者公司自愿履行的道德性承诺。

二、我国现阶段强化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在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 影响 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利益群体,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必要和迫切。

首先,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的发展是各项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中,各种资源在成本、信息、风险、耗损、价值、利润、贡献、回报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关系的参与[4]。否则,由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自身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衡时,往往会牺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提升公司软竞争力相结合,使公司内部股东、管理层、职工的关系得到协调,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体现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从以短期速成为基准的观点转变为着眼长期利益的追求,避免政府不必要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公司自身形象的树立和信用体系的建立,保证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

再次,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强烈反对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保障了生活品质改善和社会公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与完善

我国第一次在《公司法》里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 发展观,在公司追求利润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作出平衡,从只强调股东责任到强调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体系。这使得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法律的正式规范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

第一,一般条款的规定。

法律维护正义的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利益平衡过程,面对市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和日益暴露的弊端,《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公司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

第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切实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确保交易安全。《公司法》第1条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公司立法宗旨之一,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董事与监事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 社会 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 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0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

第四,职工劳动保护与民主参与。

《公司法》第17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 职业 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另外,公司 研究 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 、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信息查询与披露条款。

《公司法》第6条第3款:“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明确了社会公众监督的途径;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 法律 规制

以中国的国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 ,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 方法 ,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5]。

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环境。

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表现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规制。通过强化董事的职能,以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6],以及强化监事会职能等措施,保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整合法律资源,构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框架。

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需要多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除公司法之外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因此,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并加以整合,从不同的主旨和范围全方位建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明确化、实施操作化。

第三,进行道德立法,形成公司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中有一些高于法律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方面由公司自愿为之,但国家应设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又如,公司对外财务性和社会性信息的公开与披露,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税费减免或政策优惠,以及公益诉讼制度与诉权保护机制的建立等措施。

第四,与国际接轨,建立符合国情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 全球范围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订责任准则,二是国际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要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培训到建立制度化评价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推进战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 实践[7]。同时,还应建立社会责任指数资料库,把这些对于社会责任或者是环境保护的因素当作一个具体的指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结构可以借鉴国外标准的通行做法,还需突出中国转型发展阶段的国情并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将其落实到具体而有效的履践对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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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怎么做到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单是 说说 而已,我为你带来了“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有上百种,其中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曾经发表过一个定义,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同。该定义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四个方面: 1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标准。包括遵守法律、共同规则和国际标准,防范腐 败贿赂; 2是对人的责任,主要包括实施员工安全计划,就业机会均等 3对环境的责任,主要包括维护环境质量,使用清洁能源,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等; 4对社会发展的广义贡献,比如传播国际标准,向贫困社区提供要素产品、服务和援助等(现在有些企业为贫困地区的学生实施的“营养午餐计划”便是一个具体的例子)。 很多企业家一提到企业社会责任,往往首先会把它与慈善扶贫、捐款捐物联系在一起。他们显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存在一些误解。而这也是在阐述企业和企业家怎么履行社会责任前,首先需要弄清的一个问题。 那么,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究竟是什么?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最基本责任仍然是经济上的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社会的需要,为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从企业最基本责任这个角度看,中国的现况显然不理想,比如“吃肉怕激素,吃菜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什么都怕塑化剂”,有人形容那些缺乏商业伦理、不讲社会责任的公司和机构“为了煮熟自己的一个鸡蛋,不惜烧毁他人的整间房屋”。所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该首先从最基本的做起:制造好的产品,提供好的服务,不污染环境,不亏待员工,不欺顾客,然后从企业的角度尽自己能力来促进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IBM履行企业责任,推进社会创新 作为一个百年长青的企业,IBM 持续不断地创新技术,始终引领着每一个计算时代,从制表计算到编程计算, 再到今天的认知计算。IBM始终如一致力推动产业和社会的创新,从创建现代产业所需要的信息基础架构、推动计算机科学的创立、帮助人类实现登月,再到今天沃森帮助医疗行业转型、“绿色地平线”计划利用大数据分析、认知计算技术助力大气污染的预测和管控、传统石化能源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高效生产。责任也不止于合规。从平等就业到多元化,从环境管理到隐私保护,IBM 在多个方面开创了现代企业的先河,并且持续精进。 IBM 深信只有将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结合起来才能做到基业常青。正如IBM 大中华区董事长陈黎明在 报告 致辞中表示:“一方面,我们坚信,企业的社会责任要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结合在一起,让 企业战略 本身成为我们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大保障。另一方面,我们认为,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是最有效的手段并不是捐钱捐物,而是面向社会的具体问题,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推进社会创新,以创新的方式事半功倍地帮助社会解决问题。” 本报告系统阐述了IBM 如何将企业责任融于企业的成长战略,如何将科技创新、商业创新应用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社会责任的方方面面,推进社会创新。 教育 领域 IBM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大数据人才的需求缺口,适时推进了“大数据及分析百校合作”计划和“百企大数据A100”计划,并与国家 留学 基金委合作“双百”计划,从基础到科研尖端全方位支持中国大数据人才的培养。 公益科学研究领域 IBM 公益众筹计算力平台——全球网格大同盟 (World CommunityGrid,缩写 WCG) 支持的清华大学“清水计算”研究,经过五年的模拟计算试验,发现了通过纳米材料获得清水的高效、低成本新 方法 。《自然纳米技术》——全球纳米技术领域的权威期刊,发布了科学家们的研究成果。IBM 全球网格大同盟为清水计算项目执行了近 1 亿次计算,价值相当于1,500万美元,将原本如果由一台单处理器计算机需要的37,000多年的运算时间缩短为4 年多。 社会管理创新 IBM的专业咨询服务捐赠项目将我们在全球商业领域的尖端技术和优秀人才快速部署到公益组织,帮助公益组织改善服务,更好地提供社会服务。仅2014年,IBM提供超过500笔服务捐赠,内容包括能力建设服务、战略成长服务、业务分析服务。2015年初,IBM 向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交付了“中国民间灾难应对信息平台”。历经2013年的项目规划到2014年的实施开发,IBM投入近3,500小时服务,来实施可视化社会大数据解决方案及移动应用,为中国民间救灾公益组织搭建一个信息共享和资源协作平台。 IBM企业责任的实践和创新离不开IBM 人的热忱。员工志愿者通过“爱心献社区”提供的资源和支持,为自己所在社区提供系统化、专业化、多样化的志愿服务,从青少年上网安全、科学兴趣培养到职业辅导等不一而足。“企业全球志愿服务队”精心组织不同技能、不同国家的优秀IBM员工,结合发展中国国家和地区的社会需要,实地提供定制化的专业咨询服务,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独特的 领导力 培养机会。“智慧城市大挑战”已经派送了700多名 IBM 专家与116 座城市的领导者一道重新设计方案,助力城市发展。 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相关 文章 : 1. 浅谈公司的社会责任 2.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文 3. 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论文 4. 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论文3篇 5. 浅谈从消费者视角看企业的社会责任

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升目标导向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可以推广经验,交流认识。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升目标导向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摘要:

随着社会对药品安全危害的关注日益增加,社会责任对制药行业的发展尤为重要。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企业社会形象的提升,进而扩大企业的影响力。文章聚焦制药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对制药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感提升目标导向,即以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以塑造优质企业形象为目标,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关键词:

社会责任: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1、前言

随着我国全民大健康理念的普及,消费者对药品品质的要求不断升高,社会各界对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的关注度也逐渐提升。而近年来部分企业的药品安全问题频发,社会迫切需要强化制药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规范企业行为,从而重新构建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新体系。

制药企业因其经营项目的特殊性,其社会责任的缺失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大。企业如何建立有效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如何规范药品的生产与经营秩序,如何升级企业的管理模式,从而实现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是制药企业需要在不断地生产与实践中探索的重要课题。

2、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感概述

、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感

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感是结合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药品类产品所特有的公共健康属性的综合性概念。制药企业的产品为药物,通过患者服用的形式达到治疗效果,产品效果的评估机制较为复杂。同时对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低品质的产品会伴随较大的风险性。因此,与其他经营性质的企业比较,制药企业承担着特殊的社会责任,是以社会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为对象,具有社会属性和公众利益保障需求的责任[1]。对制药企业应负担的社会责任的思考,强调企业不仅应关注企业本身的经济利益得失,更应侧重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问题。

、社会责任评估机制

一般而言,企业社会责任事件不仅对本企业的市场表象产生影响,相对的社会责任事件往往具有某些外部性,也就是社会责任事件存在着溢出效应[2]。因此,企业应在享受社会赋予的自由经营与发展,在法治社会秩序下生存的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是否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可以通过企业是否将自身发展和社会利益融合一体,共同发展来评估与判断。而在唐唯珂等(2020)的研究中,将评价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标准更详细地划分为7个维度,分别是:经济效益、员工薪酬、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公平竞争、社会公益、社会责任报告[3]。

3、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感提升目标导向

、以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

近年来较多企业以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以及高度自觉的社会责任感,实现了企业品牌的塑造,履行社会责任感的同时,提升了生产与经营能力。如常州四药将企业发展与保障社会利益放在同一位,满足相关利益方的要求并承担社会责任,为市场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药品,并以支持公益事业的方式向公众体现其社会责任感[4]。2014年复星制药集团下属企业为保护周边环境、实现节能减排,履行作为中国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投入大量资金应用企业环保。在废弃污染物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方面投入约2000万元人民币,环保设施硬件改造和建设方面投入约1200万元人民币。同时本下属企业也受到了应属于他们的“奖励”:同年,本下属企业环境污染事件为零,未发生因环保问题而产生的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周边单位(居民)投诉[5]。实例表明制药企业积极完成生产经营活动,履行属于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能够有效营造企业公信力,从而建立健康、有序、稳健的企业经营秩序,提升企业的生产与经营能力。制药企业应重视社会责任问题,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与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

、以塑造优质企业形象为目标

郑海东等(2017)的研究证明了企业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进而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和购买意愿[6]。药品的特殊性和生命关联性是消费者购物时重要的考虑因素,同时也使得普通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难以辨别药品质量。由此可见,要消除消费者的疑虑和担忧,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来建设企业品牌形象[7]。如果医药企业将非利益导向的形象展现给消费者,则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做出的努力及付出的成本终将转化为更优质的企业形象,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8]。如今互联网媒介的信息传播力日渐强大,消费者评价对消费者忠诚度与品牌影响力影响极大。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感得到有效提升,能够增强制药企业的形象,增强患者对药品与企业的.信赖度。可以从侧面减少医患纠纷,改善医患关系,减少患者在情绪出现波动时发生不理智行为的可能性。

、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制药企业在生产与经营活动过程中必然会消耗一定资源,但资源消耗不应是无节制的、无规划的。制药企业应坚持以最小资源损耗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理念,通过构建以高效生产为前提,以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科技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为框架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模式,使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成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9]。黄俊航(2019)指出,企业在生产与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企业持久发展和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表现为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经营环境中,作出经营决策的时候,既要兼顾投资人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也要顾及其行为对社会和其他群体利益的影响,例如是否会对公共产生危害、损害消费者利益、浪费资源等[10]。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将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对环境、消费者以及对社会的贡献与盈利目标实现有机统一。

4、结论

通过研究可知,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较大程度影响企业的经营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感的行为能够为企业的公信力建设提供帮助,同时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从而实现企业从生产到经营全过程的可持续发展与科学管理。社会责任感的提升需要多方共同作用,具体如下。

首先,企业应从自身理念进行革新,明确认识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及其内涵。了解社会责任感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从而在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全流程中贯彻社会责任意识,为后续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其次,建立高效的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该机制应注重对社会利益的关注,同时要覆盖企业的各层级组织机构。在生产经营全过程设立社会责任履行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各环节的质量保障,并随时对不符合社会利益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指正与完善。

最后,制药企业应以自身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对建立良好市场风气形成正向影响。积极宣传自身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和效果,倡导其他企业成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市场跟随者,从而对优良的市场环境中经营秩序的形成起到促进作用。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的行为,同时满足了社会发展需要与公众健康需要。可缓解社会中的企业诚信问题带来的消费选择压力,解决药品安全的社会问题,顺应新时代大健康理念发展。消费者会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体现出的社会责任进行观察与传播。当制药企业的行为满足社会与公众的健康需求时,表明该企业对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关注度较高,为公众利益的谋求付出了努力。从而有助于患者理解制药企业的经营态度,有利于提高公众对制药企业的整体评价。该理念不仅适用制药企业,对于市场中需要消费者认可的其他行业同样适用。因此,在履行社会责任时,采取的行动措施是否合适、动机是否正确、是否从公众利益角度出发,都是企业需要谨慎考虑的内容。以此,制药企业应致力于生产与经营能力的培养,优质企业形象的塑造,并将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作为动机与目标,以科学合理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对企业实现理念的传播、机制的全覆盖以及监督的全面性,从而提升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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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黄俊航.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恒久发展的关系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14):156-158.

企业社会责任的毕业论文

最近发生的有害奶粉事件,再一次引出了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话题。其实,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机构,都要牢固树立社会责任理念,并以此引导机构的经营或服务活动。按照目前国际上较为普遍认同的概念,所谓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或事业机构在创造利润、提供服务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按照契约社会的要求,一个人的所有行动都应该以契约为基础,这个契约包括法律、规章、制度、合同等,只要不违反这些契约,就是公民的自由。但是现代社会,不但是契约社会,而且是责任社会。所谓责任社会,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中要承担一个责任,这个责任不仅仅是法律、规章制度、合同等加于一个人、约束一个人的,也是道德等所必须要求人这么做的。道德是一种心灵的契约,只能靠人们自觉遵守,约束力比法律弱很多,违反道德不一定就会受到外界强制的约束。但一个责任社会,必须要求一个公民除了承担契约的责任,还要承担道德等责任。正如一个从社会得到巨大利益的企业,就应该以一定的方式回报社会,虽然不会有法律强制要求这么做,但一个责任社会又必须要求它这么做。这种社会责任内化在企业或事业机构,就体现为职业道德。它不仅要求一个机构遵守职业道德,而且要求机构内部的每一个员工也恪守职业道德。从有关奶粉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到,从原料到产品检验出厂的整个流程的多个环节都发生问题。如果在每个环节上,员工们都能以自觉的社会责任理念来把关和操作,也许可以阻止“问题奶粉”流入市场,从而避免一场灾难。就这个意义说,我们要防止这类事件的重演,不仅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建设,而且同时要加强社会责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从细节上、从每个环节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比如就医疗机构而言,服务内容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服务对象千差万别,讲求社会责任更有其特别的意义。许多经验表明,只靠单一的制度还不能完全保证服务质量,因此要以社会责任理念和职业道德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当前,比如就医疗机构而言,服务内容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服务对象千差万别,讲求社会责任更有其特别的意义。许多经验表明,只靠单一的制度还不能完全保证服务质量,因此要以社会责任理念和职业道德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当前,应把社会责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到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之中,并且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唤起员工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自觉,以不断提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创造更优良的医疗服务造福于群众,贡献于社会。

一、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 (一)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性质 1.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社会责任(Society Responsibility SR),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应该怎样理解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社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琼斯福.马可圭里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是否会造成公害、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避免,其行为本身就是在承担社会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性质:正是由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事实上的客观上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性,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所采取的一些行为兼具自身与社会双重影响属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一种企业自身对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对企业组织的外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组织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企业组织是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两者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也正是这样,一个国家的公民要对国家屐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做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更要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两者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这就要求企业通过对这个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改善社会环境,使得这个社会整体环境更适合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从法律角度可分为:法定和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 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性条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比如,企业所缴纳的税金,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除国家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外的,企业愿意自主承担的社会义务。 从范围可分为:企业内层社会责任和企业外层社会责任 所谓企业内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企业内部的投资者、雇员、客户、当地社会区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外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政府、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贸易机构、竞争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在早期企业组织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润最大化是其追求的永恒主题,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其行为只要不违法,以何种手段和方式去追求利润都无可厚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不采用欺和舞弊等手段实现它的收益目标,就是为整个社会谋求了最大的利益。、这种过份狭窄的企业经营目标,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各种社会公害也相伴而来。如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消费者利危害企业雇员安全及影响雇员健康,社会贫富悬殊等等,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使西方国家政府及社会公众不得不开始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 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社会利益一体化之必然:就企业生存目的而言,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实体,是为谋求最大利润的实现而存在着的经济组织。这种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应当摒弃。企业需要以其特有的组织形式立足社会,攫取更多更高的利润,但这不是企业的唯一目的,也不是其主要目的。我们知道,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变化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相应经历了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公司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就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它为国家原始资本的积累服务,为国民贸易交往的便利服务,它一开始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和社会重任。1600年,经英国女王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就是适例。同样是经女王特许的(1711年)的南海公司,由于其违规违法操作引发“南海泡沫”事件,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英国法制史专家霍兹活斯总结这一事件指出:当时形势所真正需要的立法是使合股公司更易取得法人资格,并且防止公司设立及管理人员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股东及社会利益。这也说明,企业自其成立至其正式运作,都一直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需要企业,因为它不是仅是先进的生产方式的必然——该组织的出现人们无法抗拒,更重要在于企业能以其独特的组织结构和先进的运营方式,创造着前所未有的成果——高度的经济与社会双重效益。国家进步、社会繁荣与企业效益的正当发挥着内在联系,企业天然负有服务国家与社会的重任。另一方面,离开了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企业将无发展的空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与国家和社会同步的,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实质蕴含着企业个体利益。企业如果尽可能多的分担国家与社会责任,就能有效地营造出自己赖以生存、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的宏观空间,自己的成长才有了更多的切实保障。若企业行为将可能损及国家与社会利益,应迅速停止,或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可见,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本质就是社会利益一体化的外在反映,并非是企业的一种额责任。 2.建设企业民主的需要:企业民主是指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即是企业民主的内在要求,又是落实企业民主的保障,这可从现代公司作为经济组织和公司作为“政治”组织两方面强烈地体现。公司是经济实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现代最先进的企业形式,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也正是基于公司这种独特的经济优势,影响甚至决定着社会的进程。社会进步或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莫不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这其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只能是其中坚力量——公司及公司经济。为使公司的经济力量发挥其正态效应,促进社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必须使其经济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亦即公司自其实施行为伊始,就应着眼于长远和全局,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欲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实施公司经营行为的民主决策。再则,公司作为“政治”组织,这并非指公司有如政府那样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相同的社会职能,主要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言。一个地方的一家或若干家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企业)承担着本地税负的缴纳,更重要的是作为当地的主要企业,支撑着地方政府的运转,从而间接地控制支配着政府,使政府实际成为企业的代言人。如制定明显带有利益倾斜的行为措施,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擅自减免应激税费等,欲杜绝此行为,必需还民主真实面貌。 倡行企业民主是大势所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恪守企业经营行为的民主理念,通过精心设计具体条款反映在经济法津当中,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在微观经济基础推行民主的必然要求。诚如刘俊海博士所言:“如果一家公司不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而且还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那么,这家公司不仅可以被称为民主化的公司,而且可以被称为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形势一片大好的今天,我们却总能听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某些工厂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和污染、某些管理不善的煤矿发生矿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某些企业产生劳资纠纷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等等。这些问题表面看起来各不相干,但是归根结底都是一个问题,即:没有很好地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式定义,虽经国内外论坛多次讨论,却仍莫衷一是。但是,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CSR理念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尽管还没有单一的权威定义,但是企业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一致观点,并且在发达国家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认同和接受。那么,从本质上来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重点做好三件事情: 首先,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其经营活动对其所处的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而社会发展同样也会影响企业追求成功的能力。 其次,作为响应,企业要积极管理其世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不仅使其为业务运作和企业声誉带来好处,而且还使其造福于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团体。 最后,企业要积极通过与其他群体和组织、地方团体、社会和政府部门进行密切合作,来实现这些利益。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企业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很多方面的内容,但是,毫无疑问,在以巨大能源消耗为代价的较高经济增长的国情下,节约资源、追求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重中之重,所以,“建设节约型社会”已经是大势所趋。 对于节能,我们每个企业都有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从点滴做起,我们今天浪费一元钱的能源,将来可能用几元钱甚至更多的钱也无法买来。所以,企业发展应与社会责任高度统一,我们不能只想看自己可以从中得到什么,更应该反省一下:我们可以为社会、为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些什么!企业必须要以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报社会,同时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做一个对员工、客户、社会都负责的企业,做关注长远、关注社会责任的企业家,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只追求牟利的商人。 如今,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一种已经被提到法律范畴的责任,企业依赖于社会而生存、而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是各个企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理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永远的基石。我们应努力使企业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一致,把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高度统一,以不懈努力、执着拼搏的理性行动,实现回报国家、奉献社会的感性追求!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1500

下面有3篇,请参考,还有很多,可以参考参考资料:【题名】:论企业社会责任【摘要】: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的提出,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是一个企业存在的使命问题,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不仅是简单的道德呼吁,同时也是刚性的制度制约。随着“CSR运动”在国际社会中的日益发展和不断壮大,我国企业应对CSR予以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题名】: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系”【摘要】: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对过去那种单纯追求商业利润的公司行为正在反思,对相关利益者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公司责任,日渐成为现代公司理念的新动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增强“软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辩证认识和正确处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几个关系至关重要,它有助于公司责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题名】:解读“企业社会责任”【摘要】:长期以来,企业是否应当提供公共服务、承担公共责任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早在几十年前,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就撰文指出:企业负有一种并只有一种社会责任,那就是遵守职业规则,在拒绝诡计和欺诈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资源从事公开的、自由的竞争而增加其利润,若利用企业资源从事非创造利润的活动是不合法的,而关注社会问题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责任。在这种社会思潮的影响下,绝大多数。

中国经济社会的现实发展需要汇入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与制度资源以推进、保障和谐、分配正义及持续长效机制建设。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略谈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 *** 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 *** 的政策支援,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 *** ***,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型别的层次划分

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型别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体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 *** 支援,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援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 *** 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型别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型别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 *** 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装置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络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 *** 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 *** 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络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回圈。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物件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物件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回圈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回圈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装置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装置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络,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 *** 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物件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物件是企业在执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 *** 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 *** 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装置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络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络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 *** ,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 *** 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 *** 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著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范文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思考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 *** 、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资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 *** 、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 *** 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资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资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资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资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资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 *** 、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专案。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专案的最低限度专案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视讯记忆体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援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 *** 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回圈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援,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援:4、企业对 *** 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效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 *** 、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资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 *** 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 *** 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公司好公民形象的条件,需要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组织体,而劳动者则作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公司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和长足 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现代公司法在强调盈利性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那么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又该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公司社会责任;劳动权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确立及其对劳动者的责任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唯一目的是谋求利润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进而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仅对股东负责,至于社会责任则纯属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其隐含的逻辑是,公司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利益。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越来越加剧。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被屡屡提及并引起极大关注。

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对此尚无统一学说。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它是对传统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修正与补充,但并不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强调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公司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职工、消费者、债权人、公司所在的社区等)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其中雇员利益是 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企业法尤其是传统公司法中,劳动者并非是公司的成员。但劳动者的利益和命运与公司的运营又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劳动者是公司的一种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促使公司切实保障和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当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

(一)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营利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动因。正是基于此公司社会责任是要公私兼顾(在 法律范围内兼顾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非从根本上否认其营利性。若公司无法营利就无法生存,那么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呢?因此,公司的营利性和社会责任并非必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两者可以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公司给劳动者以较好的福利,提高劳动条件等,从而使劳动者更加积极地工作,为公司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事实上公司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法律的规制状态,而任何的法律规制,无不体现出一种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着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公司。实践中,我国已经将公司的社会责任化为法律规制,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等等。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社会性,若不承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是刚性的义务。

三、强化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之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首要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股东以外,受公司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由于劳动者是公司最直接、最重要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公司须臾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在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入其中。

1、现代公司的竞争最终都归结为人力资源的竞争,劳动者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是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的资源,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是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法宝。

2、劳动者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将劳动者与公司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只有保护好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充满活力。

3、在劳工问题严峻和民主潮流高涨的条件下,为缓和劳资矛盾的需要必须重视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劳动者的利益,而且也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是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保障和推动力量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的利益追求虽有诸多不同,但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到劳动者,还会通过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到顾客及其所接触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与顾客、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合作起始于公司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促进公司的长期成功和良好运营中担当重要角色,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效率,而劳动者能够真正为公司利益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根本基点是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权的实现,而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反过来会为公司的根本长远利益、乃至公司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其短期利益,但如果公司注意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并使其得到切实保障, 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安全感能促使他们为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社会形象。对社会来说,公司在劳动权保障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公司承担社会责促进劳动者的劳动权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各国被提起,逐步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劳动权保障领域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手段。当今国际上有关社会责任的标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如迪斯尼、沃尔玛、耐克、宜家等。

四、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完善建议

目前,我国《公司法》在制定时不见得有意识地以公司社会责任理念为依据,但现行《公司法》的某些条款却体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例如,《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该法第16条还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此外,《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56条、第68条第2款、第122条、第124条第2款也规定了有关公司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其唯一价值取向的做法,要求公司在追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劳动者的利益。2002年由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则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准则》第8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准则》还对职工在公司中利益的维护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其社会责任不能偏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尽管如此,我国《公司法》还是应该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公司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义务。虽然这一义务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且已在《劳动法》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公司法这一组织法中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意味着公司管理者不仅承担着对股东的义务,还对劳动者负责的义务。它授权公司管理者可以动用公司资源履行这一原本为道德上的义务,其行为的正当性可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不会受到股东的追究。加之当今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司受到外部有时是很强烈的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这一授权就更有可能被公司社会责任的权利主体实际受益。

总结

劳动是财富之源,劳动者是源源不断的财富的缔造者,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公司应积极主动的践行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劳资关系的和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及制度完善

摘要:从 经济 法角度讲,公司 社会 责任体现为经济法对公司行为的规制,达到社会可持续 发展 ,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 现代 企业 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法律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责任相对而言,指在公司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仅是营利法人也是社会组织体,不仅是股东获取利润的工具还必须对其获利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 理论 界定

公司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 研究 ,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1]。近年来,随着 中国 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世界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进入中国,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含义、要旨大都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指在公司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演进中产生的,社会期望公司经营者除了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与管理应当充分体现有关企业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广大公众)的利益和意志[2]。

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和特征来看,其一,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补充和扩展,明确公司利润合理化与社会责任并重的二元价值目标,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兼顾社会责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义务,包含企业对社会负有的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与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3]。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实质是社会使命,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表现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定性责任;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是通过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社会期望或者公司自愿履行的道德性承诺。

二、我国现阶段强化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在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 影响 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利益群体,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必要和迫切。

首先,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的发展是各项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中,各种资源在成本、信息、风险、耗损、价值、利润、贡献、回报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关系的参与[4]。否则,由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自身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衡时,往往会牺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提升公司软竞争力相结合,使公司内部股东、管理层、职工的关系得到协调,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体现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从以短期速成为基准的观点转变为着眼长期利益的追求,避免政府不必要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公司自身形象的树立和信用体系的建立,保证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

再次,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强烈反对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保障了生活品质改善和社会公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与完善

我国第一次在《公司法》里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 发展观,在公司追求利润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作出平衡,从只强调股东责任到强调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体系。这使得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法律的正式规范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

第一,一般条款的规定。

法律维护正义的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利益平衡过程,面对市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和日益暴露的弊端,《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公司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

第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切实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确保交易安全。《公司法》第1条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公司立法宗旨之一,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董事与监事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 社会 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 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0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

第四,职工劳动保护与民主参与。

《公司法》第17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 职业 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另外,公司 研究 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 、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信息查询与披露条款。

《公司法》第6条第3款:“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明确了社会公众监督的途径;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 法律 规制

以中国的国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 ,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 方法 ,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5]。

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环境。

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表现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规制。通过强化董事的职能,以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6],以及强化监事会职能等措施,保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整合法律资源,构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框架。

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需要多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除公司法之外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因此,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并加以整合,从不同的主旨和范围全方位建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明确化、实施操作化。

第三,进行道德立法,形成公司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中有一些高于法律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方面由公司自愿为之,但国家应设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又如,公司对外财务性和社会性信息的公开与披露,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税费减免或政策优惠,以及公益诉讼制度与诉权保护机制的建立等措施。

第四,与国际接轨,建立符合国情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 全球范围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订责任准则,二是国际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要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培训到建立制度化评价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推进战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 实践[7]。同时,还应建立社会责任指数资料库,把这些对于社会责任或者是环境保护的因素当作一个具体的指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结构可以借鉴国外标准的通行做法,还需突出中国转型发展阶段的国情并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将其落实到具体而有效的履践对策中。

参考 文献 :

[1]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 学与 法学 分析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0.

[3] 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7.

[4] 廖斌,徐景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J]. 政治 论坛,2003(1).

[5] 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2.

[6] 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商事结论集(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 赵琼.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J].大经贸,2004,5:(37).

论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800

最近发生的有害奶粉事件,再一次引出了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话题。其实,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机构,都要牢固树立社会责任理念,并以此引导机构的经营或服务活动。按照目前国际上较为普遍认同的概念,所谓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或事业机构在创造利润、提供服务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按照契约社会的要求,一个人的所有行动都应该以契约为基础,这个契约包括法律、规章、制度、合同等,只要不违反这些契约,就是公民的自由。但是现代社会,不但是契约社会,而且是责任社会。所谓责任社会,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中要承担一个责任,这个责任不仅仅是法律、规章制度、合同等加于一个人、约束一个人的,也是道德等所必须要求人这么做的。道德是一种心灵的契约,只能靠人们自觉遵守,约束力比法律弱很多,违反道德不一定就会受到外界强制的约束。但一个责任社会,必须要求一个公民除了承担契约的责任,还要承担道德等责任。正如一个从社会得到巨大利益的企业,就应该以一定的方式回报社会,虽然不会有法律强制要求这么做,但一个责任社会又必须要求它这么做。这种社会责任内化在企业或事业机构,就体现为职业道德。它不仅要求一个机构遵守职业道德,而且要求机构内部的每一个员工也恪守职业道德。从有关奶粉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到,从原料到产品检验出厂的整个流程的多个环节都发生问题。如果在每个环节上,员工们都能以自觉的社会责任理念来把关和操作,也许可以阻止“问题奶粉”流入市场,从而避免一场灾难。就这个意义说,我们要防止这类事件的重演,不仅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建设,而且同时要加强社会责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从细节上、从每个环节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比如就医疗机构而言,服务内容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服务对象千差万别,讲求社会责任更有其特别的意义。许多经验表明,只靠单一的制度还不能完全保证服务质量,因此要以社会责任理念和职业道德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当前,比如就医疗机构而言,服务内容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服务对象千差万别,讲求社会责任更有其特别的意义。许多经验表明,只靠单一的制度还不能完全保证服务质量,因此要以社会责任理念和职业道德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当前,应把社会责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到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之中,并且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唤起员工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自觉,以不断提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创造更优良的医疗服务造福于群众,贡献于社会。

下面有3篇,请参考,还有很多,可以参考参考资料:【题名】:论企业社会责任【摘要】: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的提出,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是一个企业存在的使命问题,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不仅是简单的道德呼吁,同时也是刚性的制度制约。随着“CSR运动”在国际社会中的日益发展和不断壮大,我国企业应对CSR予以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题名】: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系”【摘要】: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对过去那种单纯追求商业利润的公司行为正在反思,对相关利益者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公司责任,日渐成为现代公司理念的新动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增强“软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辩证认识和正确处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几个关系至关重要,它有助于公司责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题名】:解读“企业社会责任”【摘要】:长期以来,企业是否应当提供公共服务、承担公共责任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早在几十年前,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就撰文指出:企业负有一种并只有一种社会责任,那就是遵守职业规则,在拒绝诡计和欺诈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资源从事公开的、自由的竞争而增加其利润,若利用企业资源从事非创造利润的活动是不合法的,而关注社会问题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责任。在这种社会思潮的影响下,绝大多数。

一、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 (一)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性质 1.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社会责任(Society Responsibility SR),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应该怎样理解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社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琼斯福.马可圭里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是否会造成公害、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避免,其行为本身就是在承担社会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性质:正是由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事实上的客观上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性,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所采取的一些行为兼具自身与社会双重影响属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一种企业自身对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对企业组织的外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组织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企业组织是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两者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也正是这样,一个国家的公民要对国家屐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做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更要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两者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这就要求企业通过对这个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改善社会环境,使得这个社会整体环境更适合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从法律角度可分为:法定和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 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性条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比如,企业所缴纳的税金,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除国家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外的,企业愿意自主承担的社会义务。 从范围可分为:企业内层社会责任和企业外层社会责任 所谓企业内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企业内部的投资者、雇员、客户、当地社会区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外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政府、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贸易机构、竞争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在早期企业组织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润最大化是其追求的永恒主题,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其行为只要不违法,以何种手段和方式去追求利润都无可厚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不采用欺和舞弊等手段实现它的收益目标,就是为整个社会谋求了最大的利益。、这种过份狭窄的企业经营目标,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各种社会公害也相伴而来。如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消费者利危害企业雇员安全及影响雇员健康,社会贫富悬殊等等,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使西方国家政府及社会公众不得不开始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 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社会利益一体化之必然:就企业生存目的而言,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实体,是为谋求最大利润的实现而存在着的经济组织。这种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应当摒弃。企业需要以其特有的组织形式立足社会,攫取更多更高的利润,但这不是企业的唯一目的,也不是其主要目的。我们知道,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变化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相应经历了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公司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就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它为国家原始资本的积累服务,为国民贸易交往的便利服务,它一开始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和社会重任。1600年,经英国女王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就是适例。同样是经女王特许的(1711年)的南海公司,由于其违规违法操作引发“南海泡沫”事件,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英国法制史专家霍兹活斯总结这一事件指出:当时形势所真正需要的立法是使合股公司更易取得法人资格,并且防止公司设立及管理人员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股东及社会利益。这也说明,企业自其成立至其正式运作,都一直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需要企业,因为它不是仅是先进的生产方式的必然——该组织的出现人们无法抗拒,更重要在于企业能以其独特的组织结构和先进的运营方式,创造着前所未有的成果——高度的经济与社会双重效益。国家进步、社会繁荣与企业效益的正当发挥着内在联系,企业天然负有服务国家与社会的重任。另一方面,离开了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企业将无发展的空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与国家和社会同步的,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实质蕴含着企业个体利益。企业如果尽可能多的分担国家与社会责任,就能有效地营造出自己赖以生存、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的宏观空间,自己的成长才有了更多的切实保障。若企业行为将可能损及国家与社会利益,应迅速停止,或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可见,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本质就是社会利益一体化的外在反映,并非是企业的一种额责任。 2.建设企业民主的需要:企业民主是指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即是企业民主的内在要求,又是落实企业民主的保障,这可从现代公司作为经济组织和公司作为“政治”组织两方面强烈地体现。公司是经济实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现代最先进的企业形式,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也正是基于公司这种独特的经济优势,影响甚至决定着社会的进程。社会进步或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莫不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这其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只能是其中坚力量——公司及公司经济。为使公司的经济力量发挥其正态效应,促进社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必须使其经济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亦即公司自其实施行为伊始,就应着眼于长远和全局,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欲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实施公司经营行为的民主决策。再则,公司作为“政治”组织,这并非指公司有如政府那样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相同的社会职能,主要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言。一个地方的一家或若干家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企业)承担着本地税负的缴纳,更重要的是作为当地的主要企业,支撑着地方政府的运转,从而间接地控制支配着政府,使政府实际成为企业的代言人。如制定明显带有利益倾斜的行为措施,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擅自减免应激税费等,欲杜绝此行为,必需还民主真实面貌。 倡行企业民主是大势所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恪守企业经营行为的民主理念,通过精心设计具体条款反映在经济法津当中,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在微观经济基础推行民主的必然要求。诚如刘俊海博士所言:“如果一家公司不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而且还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那么,这家公司不仅可以被称为民主化的公司,而且可以被称为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

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机制转变的必要性 (一)压力式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困惑 首先,依靠外界压力的推动式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会造成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处于被动地位,进展缓慢。因为只有在人们不断监督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才有所进展,而这种监督的成本是巨大的。由于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难以对企业行为进行全面监督,而只能从其是否实施了某些行为对企业进行判断。然而,这些判断指标往往过于简单,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行为。其次,由于企业内外部信息并不对称,造成外界在推动CSR运动过程中缺乏必要信息,形成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禁区”,不能完全彻底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即便对于企业所有者而言,所掌握的企业信息也不完全,而其他社会个体所掌握的企业真实信息就更少了。因此,希望借助压力,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是不现实的。 (二)推动式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优势 如果是企业自发推动式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话,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发展历程中,也反映了这一点。企业社会责任现在受到人们的重视,这一方面是因为外界的监督,另一方面是人们收入有了较大提升,对自身权益的认识有了极大改观。因为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物质生产的日益丰富,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企业和人们开始思考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可见,财富再生机制能有效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快速和健康发展。通过构建财富再生机制,不仅能提高人们的收入,使人们有能力与精力关注社会深层次问题,而且也将增加企业收入,使企业有能力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在正确处理了经济问题的基础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其他问题才能够获得解决的良好基础。只有这样,企业社会责任才步入了良性循环,企业才会有积极性、主动性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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