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70分,放心吧。南通大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2.在籍期间,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执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被处以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未取得规定的学分,不具备毕业资格;4.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5.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不四舍五入);6.因其他问题,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学分绩点计算.1考核成绩与绩点关系:五级记分 绩点 百分记分 绩点优秀 4.5 90~100 4.0~5.0良好 3.5 80~89 3.0~3.9中等 2.5 70~79 2.0~2.9及格 1.5 60~69 1.0~1.9不及格 0 <60 02.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考核成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点=Σ所修课程学分绩点/Σ所修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