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具有系统的文艺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较为广博的文化知识,对文学创作与评论规律有研究和专长,并对某一文体或某一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作品数量、质量要求1、从事文学创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独立完成并在全国性报刊或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过1部以上在国内有一定 影响的文学作品,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文学作品累计100万字以上,并发表过2篇以上的理论文章。2、从事文学评论者,须具备以下条件:独立完成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3篇以上,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文学理论文章累计20万字以上。成果社会影响要求1、从事文学创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获省级以上文学奖2项以上或全国性文学奖1项以上。2、从事文学评论者,须具备以下条件:获省以上奖项的文章1篇以上,或文章被重要报刊转载或摘要。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1、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2、参加全国或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3、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破格申报条件具有真才实学,取得文学创作三级资格后,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除符合第二章第三、五条规定的要求外,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中专20年),取得文学创作三级资格后,从事文学创作工作5年以上。2、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但获得省级报刊文学奖3项以上。破格评审条件取得文学创作三级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另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1、获得省级文学奖1项以上。2、从事文学创作者,须独立创作并在国家一流期刊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过1部以上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文学作品,并发表过1篇以上的理论文章;从事文学评论者,必须独立完成并在国内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以上。3、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