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一览表 名称 评定方法 综合素质奖学金 特等奖1%,一等奖5%,二等奖 10%,三等奖20%,模块素质奖按年级专业人数的24%评定。 单项奖学金 在精神文明、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知识竞赛、论文、通讯报道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奖励者可获得奖学金50~5000元,其中成绩突出者可授予各类荣誉称号。 台北同乡会晋才奖学金 每年评定1次,每次4名,金额为3000元/人。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每年评定1次,每次2名,金额为1000元/人。 残疾人教育奖学金 由省残联筹措,郭台铭先生捐助与高校联合实施。每年评定一次,分四个等级,金额在800~4000元之间。 残疾人教育助学金 由省残联筹措,郭台铭先生捐助与高校联合实施。每年评定一次,分三个等级,金额在800~2000元之间。 王宪夫妇女子奖学金 每年评定1次 赵宗复基金会奖学金 每年评定1次 电机工程教育奖学金 每两年评定1次 “富士康”教育奖学金 每年评定1次,每次48名,金额为4000元/人。 “富士康”清寒助学金 每年评定1次,每次62名,金额为3000元/人。 国家奖学金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每年评定1次,金额为8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每年评定一次,金额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三个等级。 国家励志奖学金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每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人。 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均可贷款,原则上按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比例,每人每年最多可贷6000元。 勤工助学基金 每年从学杂费总额中提取10%作为勤工助学基金。 “明和”助学金 全校9人,每年4000元/人,四年资助16000元/人。 减免学杂费 根据学校规定,在校学生总数的1.5%可享受减免学杂费。 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艰苦奋斗,励志成才”十佳标兵 按学生人数3%评定,金额为每年500元/人;在评选出的学生中遴选十名学生再奖励500元/人,并授予“艰苦奋斗,励志成才”十佳标兵称号。 特困生等级补助 按每年级的学生总数的3%比例评定,补助按月执行,分为每月102元/人、72元/人、52元/人三个等级,每年按10个月计算,原则上连续补助4或5年。 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 在中西部20所名校中设立的助学金,2006年-2014年期间每届资助10名,共资助5届,每人每年5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