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与愿接受与遵守事先公约。
在投稿作品中,所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所有投稿作品投稿期刊及其相关合作机构,享有使用权,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鲁迅《书信集·致施蛰存》:“以后倘有工夫坐下作文,我想,在第三期上,或者可以投稿。”巴金《靳以逝世二十周年》:“他寄稿子给我,我也给他的刊物投稿”。
投稿的三种途径如下
1、信函投稿,信函投稿就是用书信的形式投稿,这种方法仅限于一些文学杂志和部分故事杂志。
2、电子投稿,电话、杂志社渠道投稿,是你把文章发给杂志社采编部。
3、杂志社渠道投稿,用信函投稿,信封上要写清杂志地址、邮编、编辑姓名、自己的详细通信地址和姓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