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考下: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回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变化过程,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和矛盾,针对新一轮规划修编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结合国家、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主要以定性研究的方式提出若干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 土地规划;修编;研究;江苏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2004年6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着手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正式开始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对有关工作内容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江苏省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实际,我们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和思考。希望通过找出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办法和出路,为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一点思路。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建国以来历史上第一部对城乡土地利用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我国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 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江苏省按照以上要求和有关技术路线,编制了首轮《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但由于当时客观原因的存在,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 (二)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996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提出对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的设想。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1997年开始,江苏省展开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并于2000年基本结束。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3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策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 1、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⑴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 1998年以来,江苏省经济投资规模逐年递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年均增长率达14.7%,远高于同期GDP平均增长速度。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新区开发、(新)工业集中区的发展使耕地占用率显著上升。社会经济宏观环境变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如建设用地总规模与耕地保护)产生强烈冲击,客观上影响了规划实施进程。 ⑵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加大了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 人口总量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结构调整是规划实施期间江苏省建设用地扩展的主要驱动力,其中人口总量增长1%,建设用地增加0.4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建设用地平均增加0.077%;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苏南地区建设用地数量将增加1.095%,苏中地区建设用地数量将增加1.079%,苏北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将增加0.448%。 事实上,外延式发展导致的高速经济增长不仅成为江苏省耕地资源快速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江苏省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虽然现有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江苏省经济增长速度有较为准确的把握,但受数据资料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对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与经济增长的数量关系把握不够充分,加上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程过于乐观,直接导致经济增长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冲击远远超出规划预期。 江苏发展实际表明,大部分地区都不可 能超越经济增长的阶段性。虽然江苏部分地区已经具备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实力和经济水平,但对于大部分地区而言,不可能通过大力倡导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能够使经济增长中的土地代价(主要表现为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损失)在短期内迅速下降。同时,实证研究也表明,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地区,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二产业比重的上升已经对建设用地规模扩展起到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在苏中地区,这一经济变量对建设用地扩展的作用方向为负,但不显著;在苏北地区,这一经济变量对建设用地扩展的作用方向为正。这更加充分地说明,经济增长过程中从建设用地迅速扩展到平缓增加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是经济发展自身演进的结果。 现行规划对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土地利用变化强度整体估计不足,同时对产业结构升级对建设用地扩展的抑制作用过分乐观,从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难度估计不足,在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设计上缺乏适度弹性,导致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城镇的扩展均超出预计水平。 2、技术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的影响 ⑴数据不足是现行规划科学性的重要障碍 现行规划编制的基期年时值国家完成全国土地利用详查资料汇总工作,因此规划现状资料的完备性与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规划的部分需要。但是由于土地利用历史资料缺乏、部分地区土地数据严重失真和1996年进行全省、全国土地详查数据汇总时部分地区(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数据并未及时更新,导致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数据基础失实,使得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数据资料相对不足。 ⑵规划灵活度不够是规划方案实施难的一个原因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虽然《土地管理法》要求省级政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总量平衡,但并未从区域土地利用效益差别与比较优势角度出发设计出能够灵活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体系。 ⑶基础性研究不足影响现行规划的实用性 虽然江苏省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在首轮规划基础上采用了改进后的规划方法与规划理念,但是由于受数据约束与理论研究限制,规划方法在融合土地利用结构演变规律与政策调控意愿方面的实用性不强。由于缺乏关于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关系的基础性研究,导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难以兼顾政策目标与土地利用现实。 3、政策制度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⑴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规划控制对象不够明确 土地产权边界不清与产权主体模糊是当前我国重要的土地问题,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土地产权问题一方面使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主体——地方政府行为发生偏离,同时使规划缺乏民众监督的支持。 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土地产权关系与利益的不一致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地方层次缺乏自我实施的基础。 ②集体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与所有权主体缺位也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③由于土地产权关系与利益关系模糊,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机制难以运作,使规划实施监督成本相对高昂,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时有出现。 ⑵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未充分形成致使规划在实施中发生偏差 由于现行规划的编制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土地利用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利用转变,尤其是城镇内部低效利用土地的再开发。但是,由于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尚不够成熟,政府过度干预,在地方政府追求地区经济总量最大化的动机下,更容易导致土地资源过度供给、价格过低,引起了土地过度需求和低效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镇规模控制目标在内涵与外延意义上均未得到很好的实现。 ⑶土地管理体制影响了规划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是城镇土地的事实所有者与各类土地的管理者,掌握了极大的土地调控权力。为了实现任期内的政绩最大化,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提高,土地往往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杠杆”。其结果,不仅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过度性土地代价,还使未来的土地供应难以持续。而耕地与生态保护等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土地管理活动在地方上严重供给不足,导致土地利用规划的耕地保护等目标难以在地方上得到具体落实。 事实上,在上下级政府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共同土地利益,因为在中国的统计制度下,下级政府辖区内的经济增长成果同时也是上级政府的业绩评价标准。因此,只要土地资源为地方政府控制,而且缺乏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绩观的指导,土地规划实施失效的问题就难以解决。就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主要时期来看,原土地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行为异化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得到全面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考 (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思考 目前,规划理论上,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含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含城镇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等)。在这一体系下,根据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十 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场)5级的规划体系。 针对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新形式下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体系,明确各级规划的职能、内容和重点,充分发挥各层级规划的作用,我们认为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理论基础的框架下,对现有规划体系及其内涵和调整内容、对象进行适当整合,突出重点。 1、进一步明确省内(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位和内涵 ⑴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次概念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宏观规划,其职能和重点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近。基本内容应当是提出全省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确定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提出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协调全省性的骨干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关系,提出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向、目标和重点,宏观控制和体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建设用地尤其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多途径补充耕地目标,为下级规划提供控制依据和区域发展平衡的导向。 因此,从省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和功能上看,应当在完成空间规划功能的同时,转变为具有一定的国土规划内容和功能的概念性规划。从全省的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容量和配置方向、方式入手,强化不同经济区域和不同产业结构、层次的横向关联关系研究,深化区域间空间概念基础上的战略性关联作用研究。 ⑵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过渡层次的中观性、政策性规划。其基本内容应当是在上级规划的控制下,提出各类土地供应的总量控制指标和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重点解决好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骨干性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的协调与控制问题。 由于市级规划的功能和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活动的管理需要,同时市本级规划不能完全担负起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发展协调功能,因此,应当弱化市级规划的功能。但在弱化市级规划的同时,应当突出和强化市本级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通过市本级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控制和协调发展空间的定位和规模控制问题。 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管理型规划,在各级规划之间主导性地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协调和落实功能。其基本内容应当是落实上级规划的各项主要控制性指标;重点在于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在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层面上确定各类用地的类型、规模、范围和时序;核心内容是土地用途分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园地区、林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工矿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控制区、土地开发整理区、风景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区等。 ⑷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实施性的微观控制性规划。重点应当是在县级规划的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用地规模的控制下,详细确定各个地块的规划土地用途,其详细程度应当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规划成果的侧重点应当放在规划图件和控制性规划设计原则的编制上,以满足土地用途管制和其他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管理的需要。 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缺位,客观上已经造成了与建设管理部门的村镇布局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脱节和不协调。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控制性规划的作用,但是总规毕竟不能代替详规。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当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化为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功能和作用的规划设计层面的规划。 2、补充和深化规划体系层级间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大致介于相邻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带和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基础上,在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架构下,应当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规划功能,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土规划的分区域协调引导功能。 ⑴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省级规划和市级规划之间的规划层次,其规划内容和方法侧重于空间规划。它是在具有一定同质性和关联性的自然、社会、经济属性的地区的基础上,根据差异性原则进行地域分区,依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确定的规划思路和方法,整合地区性的城镇体系和城市总体规划点轴结构、骨干性基础设施规划节点效应、 生产力布局(含第一、二、三产业)规划等区域性专业规划对各类用地的有效、合理需求,提出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层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和人口布局和结构,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土地利用地域发展核心策略。 江苏省可以根据苏南、苏北、苏中,沿江、沿海、沿东陇海、沿沪宁高速沿线、农业主产区等分区域,进行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⑵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市级规划和县级规划之间的规划,主要应当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规划,着重细化存量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工的不同功能性区域布局的控制性和引导性安排。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较大比例尺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5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2000比例尺。 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控制城市(城镇)规模、协调城乡过渡地区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和时序的重要指导性控制规划,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为界限,针对已划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之内的土地利用和范围之外的土地利用,着重分类别安排开发用途、方向、时序和强度。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较大比例尺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10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5000比例尺。 ⑶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是对村镇建设规划和村镇布局规划不同规划功能区域土地利用控制和引导安排的细化,是建设和发展区域的控制性规划的具体体现。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大比例尺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5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2000比例尺。 (二)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空间问题的思考 1、当前规划管理技术操作层面的失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既有规划发展空间的缺失 当前,对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地方对规划发展空间(增加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减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期望与上级的规划控制要求有很大的现实差距。基层总是反映现行规划不合理,表面问题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过多,基本农田保护率过大(而且在不断增加)。 其实,除了工业化、城市(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确实在高位运行,需要一定数量的增量土地解决发展空间;但真正分析一下,在我们目前的规划管理技术操作层面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中(我们定义为因重大布局调整而需进行的原则性规划修改)的失误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和代价是巨大的,失误的直接结果是造成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蒸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增加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率的上升。 因此,必须对目前的规划修改管理方式进行修正,否则规划修改次数越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基本农田保护率就增加的越多,规划建设占用空间就减少的越多。在规划修改时,应当对节余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进行妥善安置处理;对增加的耕地保有量要通过核减规划中的补充耕地控制指标达到平衡;对增加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及时储存调减,这是保证我们现行规划建设发展空间不减少的关键所在。作者1根据几年来的规划管理工作时间,按照规划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拟订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其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并由作者2在江苏苏地源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规划修改具体业务工作中予以试用。 2、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拓展建设发展空间的途径 从务实的角度来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目的其实是要为江苏省2005——20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找出发展的空间。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可以预见到——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核减现有和先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可能性是很小的,希望国家下达江苏省大数量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也是不切实际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规划空间不能改变和突破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和途径就是只有通过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政策,将规划修编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达到我们的目的,同时又能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有量的任务。 ⑴国家的有关政策依据 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国家陆续出台了若干具有重要指导性的文件,经过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在以下的几个文件中,可以找到在新一轮规划修编可以运用的能够为江苏省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拓展空间的途径和办法——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空间数量置换出来。 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该文件第二部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的总第(十)条中明确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 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 其实,“挂钩”政策由来已久。200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37号),其中第二条“立足存量,内涵挖潜,促进小城镇建设集约用地”明确提出“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已经依法批准的试点小城镇,可以给予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周转指标,用于实施建新拆旧,促进建设用地的集中。周转指标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单列,坚持“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统计单列,年度检查,到期归还”。”同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在第四条 “有条件地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推进国家和省级试点小城镇建设”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为妥善解决小城镇建新拆旧过程中的建设用地指标问题,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小城镇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试点小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年度检查,到期归还”的原则,对国家和省级试点小城镇,单列编报下达一定数量的建设占用耕地周转指标。小城镇建设建新拆旧完成后,经复核认定的复垦成耕地的面积必须大于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的做法。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中,又提出“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中的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和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政策,为什么当时没有用到现在这个称为“挂钩”的政策,就是因为“挂钩”周转指标的身份问题在当时无法解决。我们认为挂钩周转指标应当具备两种身份,即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身份和耕地转用计划身份,否则就会产生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光有计划,没有落计划的空间,等于没有计划,挂钩是白忙。 ②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国土资发[2004]223号) 该文件第一条“抓紧解决基本农田保护中基础工作有关问题,切实落实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第一款中明确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落实到地块”和“由于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将其他用地误划为基本农田的,要进行调整,并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因现有耕地数量不足难以落实到地块的部分,可将土地整理复垦新增加且经验收合格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这个规定允许通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为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挂钩”政策的实施,其实从规划意义上讲,只能限于在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地区内开展(在规划建设用地预留区内开展“挂钩”,整理复垦出耕地毫无意义),就为我们在规划修编中充分利用“挂钩”政策,通过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相应在另外的区域换取规划建设空间扫清了政策规定上的障碍。 ③国土
海南省地处中国最南端,四季常绿,素有"天然大温室"之美誉。 海南是我国最重要的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农作物种子南繁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热带农业基地。 农业是海南经济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一、海南农业概况 海南地处我国最南端,属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光温充足,光合潜力大,物种资源十分丰富,是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黄金宝地。全省的土地总面积353.54万公顷,占全国热带和亚热带土地面积的42.5%,其中耕地面积76.9万公顷,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21.8%。全省总人口81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60万人,占总人口的68.5%。近年来,海南省贯彻实施“一省两地”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首要地位和支柱地位,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市场农业、绿色农业和科技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农业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全省农业增加值达到344.2亿元,同比增长9.1%,农民人均纯收入3256元,同比增长8.4%。 超出“十一五”规划年均递增6%的目标,农业增加值仍占全省GDP的32.73%。 二、优势产业发展情况独特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决定了海南农业的多元结构和鲜明特色。相对全国而言,海南农业的优势和特色产业分为六大类: 一是冬季瓜菜。海南冬季瓜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光温足,成本低、品质优。全年瓜菜种植面积321.58万亩,总产448.7万吨,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冬季瓜菜有80%以上销往国内50多个大中城市,也有部分出口日本、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二是热带水果。热带水果是近年来增长速度较快,发展潜力较大的优势产业之一。海南的水果种类繁多,有香蕉、芒果、菠萝、菠萝蜜、荔枝、龙眼、杨桃、绿橙、莲雾等。全省的水果种植面积254.61万亩,总产187.85万吨。其中香蕉面积69万亩,产量108.63万吨;芒果面积69.25万亩,产量26.24万吨,居全国第一位;菠萝面积19.25万亩,产量21.14万吨;荔枝、龙眼63.38万亩,产量10.91万吨。三是热带经济作物。热带作物是海南农业一大特色,主要品种有橡胶、椰子、槟榔、胡椒、咖啡等。全省年热带作物总面积789.23万亩。其中天然橡胶种植面积603.23万亩,干胶产量24.75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46.9%;椰子面积64.61万亩,产量2.14亿个,占全国总产量的98.7%;槟榔79.6万亩,产量7.48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00%;胡椒34.39万亩,产量3.14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8.7%。 四是畜牧业。海南岛四面环海,形成天然的防疫屏障,发展畜牧业优势突出,特色明显。文昌鸡、嘉积鸭、东山羊、临高乳猪誉满岛内外。特别是随着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防疫监测体系的不断完善,不仅成功控制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传入和发生,捍卫了海南“无疫区、健康岛”的品牌,而且有力推动全省畜牧业快速发展。全省去年肉类总产量68.31万吨,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肉类产品已销往大陆市场,为建设全国畜禽产品出口基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是南繁制种业。海南是全国的南繁制种基地,每年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5000多名制种专家和科研人员,前来开展种子繁育、加代、鉴定和科研生产活动,年均繁制各种作物种子15万亩,产量2.8万吨,为全国种子改良和更新换代做出积极贡献。 六是农产品加工业。我省特色农产品种类较多,并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但是加工规模小,加工水平有待提高。全省有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3500多家,但规模以上企业不足360家,加工增加值30亿元,加工转化率仅35%,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因此,热带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市场广阔,潜力巨大。2006年海南农业发展情况 [概况] 2006年是“十一五”的第一年,也是实施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阶段性任务要求,努力克服2005年“达维”台风带来的严重影响,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使农业在大灾后的第一年仍然实现了快速增长。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54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29%;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44.48亿元,同比增长 9.1%,增速提高3.1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4.4%。其中,渔业、畜牧业二者的增加值占整个大农业增加值的44.16%,是推动农业经济加快增长的重要因素。全年粮食、糖蔗较之上年增长较快,粮食播种面积666.82万亩、产量185.61万吨,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4.91%和 21.31%;糖蔗面积92.55万亩、产量361.46万吨,分别增长了22.78 %和42.51%。油料平稳发展,产量8.96万吨,增长5.04 %。瓜菜、水果实现大灾之年效益不减,全年瓜菜面积359.39万亩,产量400.3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7.52%和10.18%;冬季瓜菜出岛量230.6万吨,综合效益5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2%和54.1%。热带水果总面积254.61万亩,同比增加10.50%;产量187.85万吨,同比增长15.58%。水果出岛量142.2万吨,产值51亿元,增长39.6%。香蕉、芒果、荔枝、龙眼等优质水果增长较快,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18.95%、17.83%、25.82%和29.68%。热带作物平稳发展,全年热带作物总面积达789.23万亩,橡胶干胶产量达24.78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0.11%;胡椒产量3.14万吨,同比增长0.9%;槟榔产量7.48万吨,同比增长16.26%。水产品快速发展,产量166.04万吨,同比增长10.68%。畜牧业在大灾之年实现跨越式发展,动物防疫取得全面胜利,畜牧业增加值达57.31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全省肉类总产量68.31万吨,比上年增长6.59%。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改善, 2006年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323万千瓦,增长8.14%。乡镇企业持续较快发展,完成增加值61.58亿元,同比增长9.5%;完成营业收入221.11亿元,同比增长8.1%,利润同比增长9.3%。农民从支农惠农政策及经济增长中得到较多实惠, 省财政全年拨付的专项支农资金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对农业直接补贴2.33亿元,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56元,比上年增长8.4%。
必须彻底打破就农业抓农业的传统思维模式,立足产业整体开发,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完整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推动海南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通过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整体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1.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农业标准化,就谈不上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标准化,要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制定和完善农业生产、加工、包装、贮运等环节的系列标准,并与国际标准接轨,这是突破国内外“技术壁垒”的迫切要求。二是鼓励、支持和引导规模化的生产基地、出口基地和龙头企业率先推行标准化生产。三是按照“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操作规程、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的要求,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四是加大农业标准化的宣传力度,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指导分散经营的农户逐步走上标准化生产的轨道。 2.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是实现三次产业联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扶持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倡导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实行保护价收购、按农户出售产品数量返还利润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探索农民用土地使用权、产品、技术、资金等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 3.推进农业工业化。发展无污染的农村新型工业,有利于拉动农村内需,带动农村现代服务业,推动农村城镇化,促进产业化发展和城乡建设的良性互动。要积极引导外资企业和大中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创办一批工农一体化的龙头企业,使其成为改造传统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强劲力量。大力发展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工业装备武装农业,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要拉长农副产品加工业这条“短腿”,搞好农副产品加工业规划布局,建立优势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区,引导加工企业合理聚集,避免遍地开花。鼓励和引导现有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加强技术改造,走质量兴企的道路。 4.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农村集镇建设要坚持市场运作,以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为重点,基础先行,加强交通、通电、通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以政府投资为导向、业主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资机制。要把中心镇建设与农村市场、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区域块状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培育集镇特色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加快农村从业人员的专业分工,引导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进入城镇成为城镇居民。一部分农民经营农业资本和农业企业,逐步成为农场主;一部分农民进城务工,成为产业工人。大力培育农村劳务市场,加强农民劳务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加强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为农民工进城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 现阶段农业结构调整要以“特色+规模+优势”为取向,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农村产业结构、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农村区域经济结构,加速由单纯的外延扩张向质量效益型农业转变,由单一的生产型为主向精深加工增值型为主转变,由内向型向“以外促内”转变,由传统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经济转变。要着力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既要重视优势农产品量的扩张,更要重视农产品质的提高,实现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协调统一。二是处理好传统产业和新型产业的关系,既要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更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三是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培育以下三个经济增长点: 1.大力发展畜牧业,使养殖业的产值比重超过种植业。要以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按照“打基础上规模、打品牌上质量、抓加工上效益”的思路,把畜牧业发展成为一个大产业。 2.改造提高传统产业,发展高效种植业。适当调减粮食种植面积,做大做强香蕉产业,做优做特冬季瓜菜,因地制宜发展花卉、热带水果、热带作物、经济林等高效种植业,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粮油蔗等传统产业要优化品种结构,改善品质,提高单产,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3.大力发展优质种子种苗产业。种子种苗是最具活力的增产增效因素。要充分利用我省的自然条件,把节地型、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种子产业作为高效农业的新兴产业来发展,把海南建成全国的种业基地。着力建设一批水稻、畜禽、瓜果菜、花卉、林木、名特优水产等良种良苗基地,搞好南繁育种基地和琼台优质种苗合作示范场建设。引进、选育、推广高产、优质、高抗性农作物良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实现主要农作物良种化、优质化。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撑体系,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关键是实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产前要加强产地环境质量检测,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和认证;产中要抓好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农艺手段的更新;产后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认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出岛农产品打出无公害品牌。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推动绿色农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2.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一是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近几年内重点建设1—2个中心批发市场和30个专业(综合)批发市场,完善市场检测、信息、分拣、包装、仓储、配送等设施建设,强化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建立和扩大农副产品分销系统。建立健全海南驻外省农产品流通办事处,引导本地运销户在内地建立农产品分销网点。积极发展购销代理、产销直挂、连锁经营、产品配送、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进一步拓宽运销渠道,形成多元化运销格局。三是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信息采集、分析、发布、预警系统,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四是扩大农产品出口。 3.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农业科技核心竞争力,要着力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立高效率转化科研成果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优化组合科技人员,重新构建与区域特色相适应的新型农技推广机构,逐步改变以政府为主体的垂直推广模式,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块状模式、以专业合作组织等中介组织为主体的线状模式、以示范园区为主体的点状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科技与农户脱节的问题。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或示范基地,培育科技成果交易市场,推动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走“科技+产业化”的路子。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4.建立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建立健全国家、集体、农户和社会各界相结合的多渠道农业投资体系。提高财政、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例,财政农业支出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调整财政农业支出结构,实现资金投向从千家万户向各种“龙头”倾斜的转变,划拨方式由以块(部门)为主转向以线(产业)为主的转变,把各种支农资金捆绑使用,切实把政府资金导向到加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发展产业化上来。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用足用活WTO的“绿箱”、“黄箱”政策,探索对农业和农民补贴的有效方式。 5.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政府服务组织职能,转变以行政手段提供服务的方式,多渠道参与农业服务,拓宽服务领域。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改造为专业协会、专业产销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其开拓市场、衔接产销、调解纠纷、调整结构等功能。
《中国医药导报》杂志社征集医学学术论文 《中国医药导报》杂志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登记,由国家卫生部主管、中国医学科学院主办的国家级医药卫生期刊,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每月上、中、下旬各出版1期,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1-5539/R,国际刊号:ISSN1673-7210,邮发代号:80-372。为不断提高刊物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全国各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政府管理部门、社团组织及相关单位的广大医药管理、经营、科研、临床医护、教育工作者。《中国医药导报》长期面向全国医药工作者征集:医药科研、临床、护理、教育、经营、管理、服务、检验、信息化、个案分析、误诊误治、行风建设、医德医风、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工作实践、问题探讨、经验交流、市场观察、产业分析、改革热点、调查报告、医疗管理、卫生监督、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医疗保险、社区医疗、农村卫生、合作医疗、药品监管、药品检测、药品检验、医药执法、招标采购、医疗器械、制药设备、药品包装等方面的优秀论文。《中国医药导报》出版周期短、审稿及时。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学分授予标准,在本刊发表的论文可获得继续教育学分。省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和学科带头人的论文本刊特别优待。需要样刊的作者,来电、来函即赠。投稿信箱: 联系人:马编辑 QQ:506217367联系电话:/1/2/3转8202 传 真:/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通惠家园惠润园(壹线国际)5-3-601《中国医药导报》杂志社 收邮 编: 100025 来稿要求 1.内容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要求主题鲜明、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语言通顺、数据准确、层次清楚、书写工整、图表规范。 论文2500—8000字,短篇800—1500字。来稿请按规范格式打印或用方格稿纸抄写清楚,注明每位作者的姓名、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欢迎使用E-mail投稿。 2. 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 论著类稿件需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作者姓名、关键词等。文稿需标引2-5个关键词,不用缩写语。参考文献应引自正式出版物,注明作者、标题、发表或出版处、时间,在正文中用角标标出。 3.来稿须注明无抄袭、不涉及保密、署名排序无争议等。 4.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对来稿有修改、删节权,不同意删改者请声明。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编辑征求作者意见。 5.作者自留底稿,本刊不退稿,收到来稿会及时向作者反馈处理意见。切勿一稿多投。 6.本刊采用的稿件,均发稿件录用通知。出刊后赠前二名作者杂志1册。根据作者要求可发论文证书。 《中国医药导报》杂志社(以上信息已经在官方网站上发表过了,希望有意者前来咨询,我们会在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深圳基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困境与优化方案论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基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困境与优化方案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高涨,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面临的城市管理问题更加严峻。深圳市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由街道执法队履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然而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模式、执法依据、职责划分以及城管形象等四个方面,影响了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提升,本文基于这些问题,建议进一步理顺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同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以便增强协同合作效能,加强市容巡查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另外借助深圳互联网的优势地位,打造“智慧城管”,不断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关键词: 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1、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及问题
1.1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存在双重管理、执法工作不够专一的特点
目前深圳市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分为市、区、街道三级,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全市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宏观层面的工作;区城管局将执法权委托给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即街道执法队,由街道执法队代为行使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全区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街道执法队因隶属于街道办,其人财物的资源配置权归街道党工委,这就一定程度上造成街道执法队归属双重管理的特点。这种双重管理的体制造成诸多弊端:一方面,具备人事管理权的街道办缺乏执法工作的专业素养,而指导业务的区城管局又不具备人事管理权,执法人员晋升研判的科学性有待商榷,这种双重领导的体制也促使街道执法队被边缘化,执法人员归属感不强,心理落差大,缺乏工作热情;另一方面,执法工作的专一性难以得到保障,街道办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事事都要属地管理,这就造成基层业务繁忙,而城市管理的范畴较广,街道执法队承担了很多与执法工作不相干的工作,事实上,街道执法队往往成为“脏活累活”的兜底部门。
1.2城市管理缺乏国家层面的宏观立法,存在立法滞后的问题
在城市管理领域,国家尚未出台一部综合性的法律法规,街道执法队缺乏统一规范指导,深圳虽然作为经济特区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但仍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执法依据种目繁杂、不够明确,据统计,城管综合执法范围涵盖14类城市管理领域,有的城市涉及几百项具体事由,深圳市街道执法队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60余部,但部分法律法规包含的城管执法依据仅有几条,这往往造成基层执法人员心力交瘁。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城市管理问题也将越来越驳杂,但立法的滞后也给城管执法方面带来诸多尴尬,例如,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楼顶种菜及居民区饲养信鸽问题,没有执法依据的街道执法队在处理时常常感到力不从心,通过劝导、调解等方式无法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这不仅造成群众困扰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邻里矛盾不断加深,也容易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1.3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协同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正是由于街道执法队缺少专业统一的执法依据,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来源分散,在职能划分时,往往将一些城市管理难题划分给街道执法队,例如深圳把黑煤气及非法办学机构的查处等工作划转给街道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接到一些工作时,有时都处于懵圈、力不从心的状态,不少执法队员都戏称城管执法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技能培训、统筹协调等工作。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方面,由于一些事项在事前审批时缺乏实地调研,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存在较大的涉诉隐患,而街道执法队往往处在事后处理阶段,在处理相应纠纷时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以深圳市某街区营业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为例,其注册经营地址在几个餐饮店之间,街道执法队经常接到臭味扰民等投诉,现场查看并无相关违法事项,但在餐饮店之间许可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站必定会影响群众的观感,容易造成恶意投诉;另一方面,由于街道执法队处于基层一线,地位较为弱势,在需要向各职能部门请求帮助时,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支持,经常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协同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1.4外包市容巡查员素质参差不齐,文明意识不强,造成城管形象比较负面
我国城管形象一直比较负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编外人员。深圳市市容巡查的业务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外包给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负责派遣市容巡查员到街道开展市容工作,但因为保安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利润空间,市容巡查员的待遇整体不高,因此招聘到的市容巡查员文化水平多为小学、初中学历,素质也参差不齐。整体来看,市容巡查员对于政策及工作的理解不够,工作中缺乏逻辑条理,给人工作不够专业的观感。同时,部分市容巡查员文明意识较差,在工作中不注意自身形象,存在开车横冲直撞、说话粗鲁、吃拿卡要等情形,给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抹黑,导致城管形象一直比较负面。此外,对于市容巡查员的腐败等问题,一直没有比较严格的惩戒措施,遇到此类情况往往是将其开除,但并不影响其后续的求职,因此无法对他们产生有效约束。
2、优化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要对策
2.1进一步理顺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在街道层面设置街道执法队是执法重心下移的具体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管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基层力量薄弱以及执法效能不足的问题,但随之产生的弊端也不容小觑,如果这些弊端不能得以及时处理,将会影响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效。要理清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关系,城市管理是前置性的,而城管执法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不能因城管执法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而绕开城市管理,将所有事项统统通过城管执法来解决,这样不仅造成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且也容易造成执法队伍的.执法效能降低。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和人才培养考核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激励作用,同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主体,倒逼执法队员负起责任、认真履职。
2.2完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明确职责边界
一是在全国层面制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明确城管执法的依据和具体职责,各地方据此制定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各地各自为政的情况。二是在国家层面建立城管执法机构,形成从上到下体制鲜明的城管执法体系,明确城管的法律地位,加强全国统筹,可以参考生态环境部、文化旅游部的做法,这样在人员安排、职责分工、资金使用上就可以进行全面考虑,逐渐形成有序成熟的工作模式,从而摆脱“全国一盘沙”的城管执法现状。三是充分发挥深圳市经济特区立法权限的作用,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深圳市作为改革前沿阵地,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外地人口多,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较高,容易产生很多新问题,但目前的法律法规存在滞后的情况,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立法机关要加强调研,通过主动发现、信访、座谈会等多种渠道了解当前城市管理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掌握群众诉求及执法人员的困扰,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2.3建立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增强协同合作效能
要建立起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城市管理取得新成效。第一,加强街道执法队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司法机关具有终局性的特点,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建立协作配合的联动机制,共同营造不敢违法的强力震慑氛围,例如街道执法队没有控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但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暴力抗法的当事人,这就需要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在两者的联合行动下,才能有效让当事人配合执法。第二,加强街道执法队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街道执法队城管执法事项繁多,无法做到事事都专业,职能部门业务专一,在专业事项上更具有发言权,职能部门要主动下沉到基层了解一线执法情况,及时向街道执法队提供指导意见,对于街道执法队的协助请求也要及时响应。第三,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细化考核制度约束街道执法队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例如深圳市某区正在试行街道“平台统筹+协同监管”综合监督考核,街道对于一些常见的城市管理事项可以通过该平台启动协同监管,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办理,办理完成后双方可以互相评分,评定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这就大力推动了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也方便解决城市管理的顽瘴痼疾。
2.4加强市容巡查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市容巡查员虽然是编外人员,但履行的是政府管理职能,同时也是最直接最频繁面对群众的群体,一言一行都代表了政府形象,要持续加强市容巡查员的管理,不断扭转城管的负面形象。首先,根据深圳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市容巡查员的待遇,拓宽选人渠道,不断提高市容巡查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其次,市容巡查员要向在编人员看齐,参照在编人员管理模式对市容巡查员进行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不断培养专业的工作思路。最后,要完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市容巡查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树立工作典范,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对于腐败等违反原则底线的市容巡查员,加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进而起到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2.5依托深圳互联网优势资源,打造“智慧城管”
深圳处于互联网的最前沿,互联网意识十分普遍,具有浓厚的互联网氛围,要借助深圳互联网的优势地位,不断探索互联网在城管执法中的应用,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打造“智慧城管”,不断提升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既可以减少人力资源成本又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例如,户外广告是城市管理中最常见的事项,但因不同的户外广告审批备案的主体不同,加上没有统一平台查询审批备案情况,造成街道执法队信息不对称,在管理执法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同时开展经常的上门检查也容易造成当事人的反感,如果搭建起全市户外广告管理平台,开设小程序、APP等查询登记入口,对户外广告进行精准核查登记,那么就能有效提升管理水准,基层执法人员也可以从核查表格中解脱出来,大大减少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步峰,熊文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4(07).
[2]鲍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究-以深圳市龙华区为例[D].深圳大学,2018.
116 浏览 8 回答
80 浏览 4 回答
275 浏览 5 回答
269 浏览 7 回答
150 浏览 2 回答
97 浏览 6 回答
238 浏览 7 回答
355 浏览 4 回答
303 浏览 6 回答
141 浏览 5 回答
192 浏览 6 回答
138 浏览 5 回答
350 浏览 6 回答
221 浏览 6 回答
183 浏览 6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