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是按照文献内容的学科属性和特征,分门别类地组织文献确定的。
中图法分类号的确定,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控制标准来确定的。根据分类内容、体系结构,将图书分为八大类别,相应的编号分别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G类和H类。然后,每类别后跟四位数字,共28个分类号,每一种体裁的图书采用一个编号,以此标明图书的体裁。
中图法》基本上采用的是层累制的编号制度。即,根据类目的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的不同位数的号码,一级类用一个符号,二级类用二个符号,三级类用三个符号,依此类推。
中图分类号的历史
中图分类号为我国建国后编制出版的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综合性分类法,是当今国内图书馆使用最广泛的分类法体系。《中图法》初版于1975年,1999年出版了第四版。修订后的《中图法》第四版增加了类分资料的类目,并与类分图书的类目以“+”标识进行了区分,因此正式改名为《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不变。
《中图法》第四版全面补充新主题、扩充类目体系,使分类法跟上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同时规范类目,完善参照系统、注释系统,调整类目体系,增修复分表,明显加强类目的扩容性和分类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