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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教育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市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全市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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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指导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高校的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等政策;监督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六)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高等学历教育除外)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全市教育督导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教师队伍建设。
(八)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教育教学、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负责民办高中(含职业高中)和教育网站、网校的办学资格审批工作;负责全市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市区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昆山市教育局-官网
参考资料:昆山市教育局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