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宣恭教授获奖感言如下:
从人大毕业返回厦大后,我被分配讲授其他老师不大愿意教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它不像资本主义部分那样有完整的体系和严密的逻辑推论,而且还会随着时局的变化经常更动内容,的确是比较难教和“吃力不讨好”的课程。
但是,困难却有好的一面,它迫使我更多地关心时事,注意观察和研究社会实际,了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过程和各时期出现的热点,锻炼对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分析能力,逐步树立唯物辩证的思维方式,为我以后的经济理论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1979年,蒋家俊同志和我受教育部委托主编南方16高校《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教材。他和我研究了以前的教材,分析它们的基本观点和体系结构,确定我们教材的主线。
通过系统的教材研究、编写和多次修改,加深我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在此之后,我长期以较多的精力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产权理论,把它作为分析经济关系的基本理论依据,探讨我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吴宣恭的创新:
(1)系统地分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与生产关系的不同内涵,阐明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否认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性作用,可能在理论上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并对经济实践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2)从方法论上分别研究产权的主体和客体,简要而明确地指出产权就是所有制主体围绕一定的客体形成的权能、责任和利益关系,有助于人们从玄妙难懂或界限含糊的种种产权概念解脱出来,正确认识产权的基本内涵,他还进而从多方面论证产权就是广义的所有权,解决理论界对此问题的长期困扰。
(3)深入分析了所有制内部的各种产权关系及其结构,说明产权制度与所有制的关系、产权制度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关系,探讨了产权的统一、分离和重组,并较早地提出在公有制内部也存在各种产权的分离,为寻找所有制改革道路,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提供认识工具。
(4)对社会主义产权关系进行了多方面研究。如深入揭示股份公司的产权特点,分析股份公司的运行机制和作用;阐述法人财产权的准确含义及其产权构成,澄清对法人财产权的一些错误认识,并提出正确对待法人财产权的建议;在科学界定财产所有权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物权法关于基本财产权利体系的一些重要问题,为我国制定物权法提供理论依据。
(5)对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进行了系统比较研究,并在全面评析新制度经济学和“利益相关论者”的企业理论的基础上,阐述马克思主义的企业产权理论和法人治理结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