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摩托车禁行范围是: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市区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注册登记地为市区的摩托车可以在二环以内、一环以外通行。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应当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摩托车驾驶安全注意事项:1、两轮摩托车驾驶员与乘座人员都应佩带安全头盔与护目镜。2、驾驶摩托车时,驾驶员上身应以穿颜色醒目、目标明显的衣服为宜,不宜穿袖口过于肥大的衣服,以防止袖口随风风扬影响操作。3、夜间驾驶摩托车时,最好穿具有反光性的衣服,佩带具有反光性的头盔,所穿衣服不要裸露皮肤。4、驾驶摩托车不能穿拖鞋,防止操作时发生滑脱现象。5、为防止手出汗,驾驶摩托车时最好戴棉线手套或单皮手套。摩托车头盔是一种摩托车驾驶员戴在头部的保护装置。其作用主要是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驶员的头部,阻止或减轻事故对驾驶员造成的伤害甚至挽救驾驶员的生命。很多摩托车驾驶员在骑车时速度都很快,同样一起交通事故,没戴头盔比戴头盔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伤亡率也更大。法律依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 车辆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道路行驶;(二)外地大型载客汽车以及市区以外的摩托车、取得市区以外临时通行标志的非标准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三)本市大型和中型载客汽车、外地中型载客汽车不得进入市区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四)载货汽车不得进入市区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道路行驶;(五)人力平板车、人力三轮车不得进入市区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道路行驶。禁止正三轮摩托车、畜力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除驾驭人外畜力车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上述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应当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